《宪法》讲的民主自由,还要“争”
我在9月21日的《又一个改造中国共产党的纲领》文表示,今年聚焦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重点研究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问题”,上网发表意见不断受到各种阻碍的事情放到以后去说,但是,看到孙锡良、吴铭等一批共产党员的公众号被屏蔽、永久屏蔽。为争取实现《宪法》讲的民主自由,维护法治社会,现在不得不说。
过去不了解,自2006年上网以来,才看到,同时亲身体验到,言论、出版等自由,还没有从宪法规定,完全转化为人民的日常生活。不少文章发表不出来,发表了的文章也常被撤掉。这不是我个人遭遇。这是常态,大家也习以为常。
就我的遭遇而言,不仅不少文章发表不出来,发表后被撤掉,而且,2007年,搜狐网封了我的博客,2010年,光明网和中经网直接封了我的博客。2011年开始被请“喝茶”。去年底,又两次以市政府“优化网络”为名,断了我的网络,状告到法院后才解决。今年4月,更有5个警察上门对我“口头警告”,说我发表的《中国人口问题》有“不当言论”。这次我向法院起诉,峨眉山市法院、乐山市中院、四川省高院至今都未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十二条;8月,我的163邮箱突然发不出邮件,断了我的言路,十多天解决不了,只得于9月5日换了qq邮箱,但刚发了两篇网站,10日就登录不了,被告知“你的帐号已被冻结”,13日又发生“页面无法显示或断网”,运营商也解决不了,只得更换“户口”。这应该不是技术上的问题。如果是,中国的网络安全就存在大问题了。再说,哪个黑客会入侵一个平民的个人电脑?
尽管许多网站声明“文章并不代表网站观点”,但是在“多元”社会里,网站总是有立场观点的。所以,网站不发表与自己观点不同的文章,这像经销商不进厂家的产品一样,有根据市场需要,有选择进货,厂家只能满足经销商进货要求,没有强制进货的权利一样,不能以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利强制他人的自由权利。但是,文章发表了,也像市场经济中,经销商与厂家已经达成供销合同一样,不能单方面毁约,单方面毁约就要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文章发表了再删除,并公告“该内容被禁止访问”,注册后被冻结,这就像有问题商品从商店下架一样,是对言论的公开否定,是一种行政处分,网站没有这个权力,行使这个权力的部门必须公告文章的问题,进行行政处分的根据。
我的文章被公告“该内容被禁止访问”, 帐号被冻结,警察上门警告,乃至断网,根本让我不能上网,这不是网站可以做到的事情。是谁?至今一直不公开露面。上门警告的5个警察应当是代表“官方”,但是,这5个警察是执行人,指派他们宣布“口头警告”的派出所所长也说他们并没有看过我发表的《中国人口问题》,是执行“上面的电话指示”。“上面”是什么部门,派出所所长没有说。至今,这些“官方”具体是谁,是哪一级的部门,我虽多次发文询问过,都始终没有一个露出真容,总是藏在暗处。看来这不是官方作为。官方作为应当合法依规按程序。我去年9月2日发文《请亮明身份,讲出根据》指出:“发出‘禁止访问’者始终不露面,似乎有什么见不得人之苦。从《理理中美关系利益链》在其他网站长期挂着,而只在这一家网站被封闭,联系到所封文章内容,此人是不是与美国有什么利益钩挂?当然,我这是一种猜测。如果发禁令者与美国没有什么钩挂,应当光明正大站出来,讲清楚封闭文章的根据,作为行政官员,应当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最近(2020年6月21日)刚颁发的《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懂得行政公开原则,而不应该禁止访问我的文章内容,却不公开执法行为的根据、程序、手续。甚至经我三请四催都不露面,使我申请信息公开都不知道找哪里。”
这事关法制,是一个需要实际解决的重大的社会制度问题。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有言论、出版、通讯等自由。原则早确定了,但人民具体如何行使自由权利,我看到的主要是,国家有关部门列出“负面清单”,规定了那些言论不能发表。像常说的“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是的,政府权力不关进笼子里会产生腐败,自由决不是无政府主义。言论自由也不是可以如意乱说,也要言之有据,合理合法。对于错误的言论,社会也有批判的权利,这也是言论自由,不能只允许你乱说,不允许别人批评。对于违法的言论,发表者要承担法律责任,政府要依法处理。不过,对于是违法的、错误的言论,要分析。言论是不是错误的,首先应当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进行辩论,最终是由实践来鉴定是非,不能“以我为标准”,简单地粗暴禁止。对于违法言论,也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理依法处理。都不能不明不白地地禁止、一撤了之。不讲道理、不根据法律,不按程序的粗暴删帖、“禁止访问”、封博,是违法的,侵犯了宪法赋予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
“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对任何人但是必要的,否则社会就会“各自为政”,无政府。但是要看到,在实践中产生了不平等权利问题。政府官员可以利用职权,直接把人民的权利关进笼子里;网络平台也能直接决定网民的发言权;;而单个的人民,却不能直接把官员的权力关进笼子里,只能向有关部门投诉。这就可能产生官官相护,钱权勾结,人民投诉无门。这个问题必须解决,否则,宪法规定的人民民主,就成了一纸空文。
网站屏蔽我的文章,是我的文章有问题吗?我可以说,我的文章,总的是摆事实讲道理,坚持马克思主义和实事求是,大多数已经为后来的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我曾经在2010年发表的《 为光明网封刘金华的博客叫好》文中写道:“真理是封闭不了的。我倒要看看,权贵们这样作了之后,就能跳得出我给他们画的圈。”我原来准备用大量文章和事实证明,但说来话长,可以写一本书,不适宜用博客形式。这里仅请大家搜看被“口头警告”说“有不当言论”的《中国人口问题》,地址是//m.drhuete.com/Article/zatan/2021/03/432069.html。不谦逊说,所有观点都为事实证明,所主张已成为国策。
这是一个怪现象,就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网上出现大量攻击毛泽东、批判社会主义的文章,而捍卫毛泽东、捍卫社会主义的文章,往往不能发表。2006年5月,我发表《忽然想到》反映了这个怪现象:“骂毛泽东,戏侃马克思,这两人都在另外一个世界,听不见,那么,给谁听? 戏骂者不说,听的人清楚。奇怪的是要听的人不动声色,不要听的人却忍不得了。我不也是忍不得么。 忽然想到,毛泽东是党和国家的创建人,他创建的党和国家都由这些人放肆地骂了这多年,我们怎么就忍不得? 还忽然想到,这下面可能有什么戏要唱,我们叉进来,打搅了下面的好戏,应该知趣站到旁边去,且看人家这戏如何唱下去!”这种怪现象,直到动摇中国共产党执政,才受到一定的制约,但未根本改变。
建国后,毛泽东1965年12月说“什么‘天赋人权?还不是‘人赋人权’。”我遇到的事情确是如此。我的文章,常常是在一些网站发表了,并长期挂着,而只在某家网站被封闭,可见,人民民主权利,不是写进了宪法就赋予人民了;我有没有言论自由权利,实际上不是宪法赋予的,主要是要看网站和网管给不给。
建国前,毛泽东在1945年党的七大上做《论联合政府》报告中讲:“权利是争来的,不是送来的,这世界上有一个‘争’字,我们的同志不要忘记。”实践表明,现在也不是宪法赋予了人民权利,人民就实际有了这些权利。人民必须起来争民主权利。
我们看到,毛泽东一直在争发言权。井冈山时期“被领导”时不提,就是当了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在争。我看到一篇文章谈到毛泽东一九六二年一月三十日《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说了这几句话:“请你们回去也找《党章》和《宪法》看一下,那是讲民主自由的。不要犯法呀,自己通过的,又不遵守。” “我们这些人算不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如果算的话,那么有没有言论自由?准不准许我们和你们讲几句话?” “我是党员,我是公民,你们一个不让我参加党的会议,违反党章,一个不让我发言,违反宪法。”
人民民主权利,无论无产阶级政党执政前或后,事情总是像毛泽东讲的,不要忘记一个“争”字。要懂得,人民的权利,反动统治者不会给,人民政府中的官僚主义者,也会与人民争实权。我践行毛泽东思想,在争人民民主权利上,有“五不怕”精神准备。
刘金华 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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