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一骑手因对美团的霸王条款不满,通过美团众包App抢单加派单,一口气接了253单,全部原地取货原地送达,总距离953KM,收入1200元,配送的费用也没有提现,直接注销了美团账号。
据网传图片显示,涉事骑手直言,美团的霸王条款太恶心,虽然未具体说明是什么样的霸王条款,但是以外送平台一贯的套路,不是平台“以罚代管”下无数罚款扣钱机制令骑手难以负荷,就是平台假意鼓励骑手工作设置目标难以企及的跑单奖。也可能是平台算法压榨的进化能力之强,我们有限的想象力已经不能预知,只有在抗争甚至悲剧发生后才能后知后觉地明白。我们明白的是,当初下基层体验骑手生活的王处长从上自下的工作没有改变什么,平台自己也更不想要改变什么。
沈阳这名骑手的行为在网络上以“反抗”之名被发酵开来,但是在我们看来,这样的行动其实连反抗都算不上,最多也就是受控于平台规限和盘剥的骑手尽力“挣扎”了一番而已,换来的也不过是零星的讨论和消费者的责难而已。以至于更有声音称外卖员的行为是“抽刀向更弱者”,这种说法简直荒诞得可以。
当消费者有着闲暇在凌晨时分自家的沙发上观看欧洲杯,拿起手机用低廉的运输成本享受外卖服务的时候,有谁会关心那些为了赶时间送餐,在夜间开摩托车比世界波球速还要快的外卖员们?手拿外卖员的评分权力,就不允许有延时,不允许汤洒出来,哪怕我只是付了2块钱。怪谁?谁让你的服务定价就是这么多。在这个买卖当中,消费者们高高在上,一个不合心意?差评。
对不起,消费者们,因为这名外卖员的行为,让你们不得不向平台申诉退款、重新下单,让你们不得不在深夜挨饿看球。可你们的弱只不过是空腹熬夜的虚弱,哪来的自信和外卖员比弱势?看看这位骑手,253张深夜单,收入1200元,做一个数学题,平均下来每单才4.74元。而一般一个外卖员每天也不过是跑三十多单,再扣除自费的保险和种类繁多的罚款,每天跑下来,收入真的少得可怜。
从去年菜鸟驿站中,消费者和快递员的矛盾就可以看出:平台早已将骑手、商家和商户的利益通吃,在矛盾出现时,甚至能充当分化和挑拨离间的角色,尽数将责任转嫁到消费者和骑手身上。
消费者想用契约精神批评外卖员飞单?这没问题。可他们是否想过,外卖员和平台间其实连雇佣关系的契约都没有,他们有的只不过是一纸外包的劳务合同而已,骑手早早被第三方外包。犹记得去年冬至,正在北京送当天第34单外卖的“饿了么”外卖员韩某倒地猝死。事后饿了么以平台和韩某无劳动关系为由,只为骑手家属提供2000元的“人道主义”援助。连美团被约谈时,其代表亦明确说了骑手与美团不存在雇佣关系。所以,消费者以为的平台骑手,其实和平台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更有意思的是,因二者根本不存在雇佣关系,美团亦没有能力直接起诉骑手,只能够通过劳务纠纷起诉第三方。正所谓自作孽不可活,美团通过劳务外包撇弃他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那么相应的恶果则是,根本不属于美团的美团骑手,在平台的规则内和美团开了巨大的玩笑,直接令美团平台的工作效率降低、令平台声誉受损。而这些恶果的责任,全在美团。
即便如此,我们仍然非常关心这位骑手和平台的后续状况。虽然没有雇佣关系,但是平台仍有足够资源向这名骑手追讨民事损失,并很有可能动用相关公权力对骑手进行施压乃至将“寻衅滋事“的帽子扣在他头上。这是我们所不愿见的。美团和饿了么等一众互联网资本不仅完美继承了十年前富士康的衣钵,而且借助大数据、算法和互联网,将当年——直到现在仍在运作——的奴役富士康工人的手段全面升级。平台企业受资本市场压力不得不将利润最大化作为唯一的追求目标,而忽视了事件处理中的公平,以及公平对于劳动者和社会的重要意义。在平台的巨大权力之下,骑手们根本没有任何议价权,哪怕是“想和平台谈谈”,也只能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面对平台这个庞然大物,一个人的挣扎和反抗是微乎其微的,只有团结抗争和不断的声援才能令这些单打独斗的人不至于倒毙于风雪之中。
北大社会学博士陈龙在《“数字控制”下的劳动秩序——外卖骑手的劳动控制研究》一文中指出,平台对差评的处罚力度明显高于对好评的奖励。由于缺乏有效的申诉和救济体系,骑手甚至需要自己花钱赔偿顾客。同时,系统会根据骑手的实际配送时间更新对他们的要求,即如果骑手发现了节省时间的配送路径,算法可能在下一次将要求的配送时间也相应缩短。可以预见,经过这次的“反抗“,进化中的算法系统的牢笼会越扎越紧,规管派送员在接单和派送后的认证将更加严格,供骑手反抗的“漏洞”将越来越少。但当平台规则制定得越来越严苛时,外卖员的生存环境亦将更为恶劣。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当这一内在矛盾越发激烈,怨恨越发积累时,下一轮的爆发,即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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