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仗,从来都不被认为是一件好事,自古至今都这么传教。
然而,自古至今又贯通着另一个规律:战争从来不断,打仗是人类程序。
对于这样的矛盾,我们该如何去做理解?在人类还不够文明的时代,当且仅当从生存角度去理解。人类仍然处于强弱力量对比决定生存秩序的时代,或者说丛林时代。
那什么叫“人类不够文明”?
这就得跟动物做对比,人类有许多规则,似乎比动物文明。但是,人类规则又是比较随强者意的规则,并且经常被自己所抛弃,只要涉及欲望,就可以诉诸战争。
动物看似野蛮,但吃饱了就不再贪求更多,老虎吃羊正常,吃饱后,它不会再杀死一百只羊存在老虎窝里。
人类呢?不一样,杀一人或许还不解气,只要开了杀戒,可能会杀千千万万。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类是更野蛮的动物。
老虎,狮子,吃猎物,一般也就吃自己活动区间内的动物,它不会从欧洲吃到美洲,或者从美洲又吃亚洲。
人类又不一样,打仗,消灭同类,可以在整个地球上实施,美国想打到哪里就打到哪里,钻到地下几十米都要杀戮,你说是动物文明还是人类文明?
为了应对这种“不够文明”,为了不被野蛮消灭,打仗必然仍是保护自己的一种必要手段,保护生命,保护领地,保护尊严,都需要用到硬实力。
如果要做到以上三个保护,你仅仅只靠卑贱地求和是靠不住的,如果内心只有懦弱地接受苟活,恐怕不会延续太久,懦弱者只能得到偶尔地被同情,不会得到持续地被尊重。
正因为如此,人类世界,至今仍是用两种思想应对生存:
一种是“打了就打了”;一种是“败了就完了”。
前者,是强者思维和强者的选择。后者,是弱者思维和弱者的选择。
作为大国,作为真的强国,它一定会选择前者,尤其是在自身权益受到伤害或者有被伤害的可能性时,绝不会被动等死。
作为弱国,或者心理上的弱者,通常会选择后者,即使已经成为受害者,也因为害怕可能存在有更大损失而放弃捍卫利益。
国家大,不一定就有强者思维,国家小,也不一定就是弱者思维。有些大国,经常被其它大国或小国欺负,并且还能找出许多被欺负的合理理由,满清王朝晚期的一系列失败就是这种思维的结果,精英们都为失败找够了合理理由,让它有“败得合理”的脸面,并且还把败军之帅李鸿章描绘成了“重臣”、“能臣”和“功臣”。
强者,有可耻之处,那就是可能出现可耻的侵略战争和霸权行径。
弱者,也有可耻之处,就是总能为自己的懦弱和失败找到理由,习惯为羞耻涂指抹粉。
如何看待人类世界仍然盛行的“打了就打了”?
为避免扯得太远,不妨从“二战”之后说起,咱们经常说“战后”,其实并非无战。
英国,一直被认为是没落的帝国,是靠跟着美国背后混日子的伪大国。按理讲,这样的国家一般不轻易言战。然而,当事关国家主权危机时,这个所谓的没落帝国却没有一丝含糊,绝无没落心态,它仍然选择了打仗。
马岛,阿根廷以为自己离得近,可以通过军事占领获得。不过,英国没有患得患失,13000公里的距离,它怕吗?不怕,打呗。打输了怎么办?这种问题只有中国精英才会问,英国人没有这种恐惧,无论什么结果,都得打,不打,那个岛就是阿根廷的,打了,或许还属英帝国。
美国,那就更不用讲,它想打的战争全打了,只要自己能给自己找出开战理由,不用全世界认同,亚、非、拉、美、欧都打了个遍。大大小小,不少于三十场大小战争都由它挑起。
有认说,美国强大,别人都不是对手,所以它才那么胆大。
错,打仗,仅仅只是打得赢打不赢的问题吗?绝对不是。如果只是实力问题,大国早就可以解决自己的全部争议问题和整合问题。“敢不敢打?”有时比“打不打得赢?”更具指标性意义。抗美援朝,谁能确定解放军就是美军的对手?
美国的过人之处是:打了就打了,需要打时,我就必须打。
这种“敢打,必打,真打”的决心让很多面上的敌人或潜在敌人都有压迫感和恐惧感,因此美国获得了超额的“对手让步利润”,你让着我,我自然获利更多。
俄罗斯打乌克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其实就一个理:你乌克兰想害得我不舒服,我首先让你更不舒服,你想做我的敌人,那我就成全你。打了也便打了,被很多人瞧不起的没落俄罗斯没有畏首畏尾,如果它今天害怕美国介入,明天又担忧北约群狼,后天又担心经济制裁,那它就永远不敢动手,就会永远被乌克兰牵着鼻子走。可是,俄罗斯没有那么多的想七想八,趁我还能打的时候,必须得打,不打,就被恶心者吃定了。
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从正义讲,从感情讲,我肯定同情巴勒斯坦。
然而,人类的同情永远没有实质决定性作用,真正的强者,它经常有着很强硬的内心。巴勒斯坦人为了生存而选择反抗以色列去打仗是对的,以色列强硬反击哈马斯从自己角度看也是对的,并且它已经到了随心所欲的打仗状态,对世界的任何声音都可以假装不理。为什么呢?因为它是强者,因为它有“打了就打了”的心态,亡国也要打。
“打了就打了”有时是正义的,也有时是邪恶的,自卫时是正义的,侵略时是邪恶的。不管哪一种,从整体上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利益。
如何看待许多国家仍然盛行的“败了就完了”?
不清楚是什么时候起,国内相当多精英开始抱有清末儒生一样的思维,只要一提强硬反击敌人,只要对美国的霸权有所表示,只要对群狼有所反制,就有人出来叫嚣:
千万别鲁莽,千万不能打仗,千万不能落入对方圈套;
打仗,中国就要退回到几十年前,打仗,就要回到解放前,打仗,会像清朝一样亡国;
生活越来越好,干嘛还要打仗?
韬光养晦养出“败了就完了”的懦弱思维,害怕因为打仗失败而完蛋,由此展延,又衍生了另外两个问题:
可以用经济和主权换取和平就换取和平的思想;
能够用时间拖延换和平就尽量拖延的思想。
精英们时刻提醒“败了就完了”的历史依据是什么呢?
主要集中为以下事件:鸦片战争败了;第二次鸦片战争又败了;甲午战争也败了;对八国联军之战还是败了;东北抗战败了;对日全面抗战主要战争都败了。
换句话讲,在1945年以前的一百多年,中国就只有一个“败”字,这些可耻的败,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灾难,也成了“败了就完了”的最有力证据。
然而,这些精英并不去深刻剖析为什么“总是败”?真是落后才导致挨打吗?难道最主要的原因不是清政权的腐朽吗?全世界最多人口的国家在自己的土地被一小撮人欺负得像条狗,岂止是实力可以解释得通的理由?你就是用锄头对付敌人,只要足够勇敢和智慧,都不至于败得那么惨和那么持久。
精英们找证据喜欢只找失败的证据,而不喜欢找胜利的鼓舞人心的证据,甚至还要反过来污蔑胜利的战争,比如说朝鲜战争,比如对印战争,比如说珍宝岛战争,比如西沙海战。他们宁可美化失败的李鸿章,也不愿意歌颂打出国威、打出民族尊严的抗美援朝英雄,沈志华、高华之流还无耻地借细微事件抹黑抗美援朝。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归根结底只有一句话:投降精英本质上都是洋奴,为了继续当洋奴,必须持续性地给国人灌输“投降有理”的理论,只有投降,才能有和平,只有投降,才能赢得生存空间,只有投降,才能跟着美国过上美好生活。
如果“败了就完了”是一种合理的理论,那坚持这个理论之后呢?会出现什么结果?
因为怕失败,所以永远不能打仗,领土,领海,领空,是不是会不断丢失?你怕,敌人未必都怕,它们一点点蚕食怎么办?孤悬在海中的那个大岛是不是就在这个漫长的等待中离中国而去?
好,假如以为失去一些小的、外围的空间不影响我大中国本土,那是否意味着本土利益能永久得到安全保护呢?让出了外围,敌人就不觊觎内部了吗?如果你还是“败了就完了”的思想,人家是不是还要继续挑衅呢?怕败,是不是还得继续让下去?是不是还得继续等下去?为了不出现所谓的、想象中的“大倒退”,我们就必须死死坚守不打仗的决心?
“败了就完了”的思想正在越来越多人头脑中扩散,简单点讲,就是投降思维在扩散,再往大点讲,就是整个民族的灵魂在堕落,整个民族的脊梁在萎缩,最后会在无尽的等待中消亡。
打仗,不是咱自己想打,在没有条件时,咱不能冒险送死,但能打的时候畏惧打肯定不行,当你有条件捍卫主权利益时,不敢打,那就必然要丧失更大的利益。
“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的核心是“打”字,你不敢打,只敢举着拳头,那百拳还是敢朝着你头上打,伪装的“举拳”是骗不过天敌的。
到底选择“打了就打了”还是“败了就完了”?
关键不是精准核算实力和时间点的问题,完全是精神和决心的问题,战争其实并没有胜负精准点,完全由核心利益的必要性决定,你的核心利益已经被侵害,无论如何,你只能选择“打了就打了”,失败也要打,不打,你怎么知道一定会失败?在家门口还那么怕失败,所谓的“虽远必诛”谁会相信?
败了就真的完了吗?
中国不是有胜败乃兵家常事吗?一仗打败了,整合力量,继续再打就行了,敌人难道不受重大损伤?如果说在有核武器和强大火箭部队做依靠的情况下,还能败到敌人不害怕的地步,那绝对不是实力所然,绝对是心理性恐惧疾病,是李鸿章式的习惯性投降所致。阿富汗跟美国比,谁强谁弱?美国轻易就打了胜仗。然而,塔利班没投降,坚持消耗美国,最后的结果是,美国被迫灰溜溜逃跑。越南也打不过美国,但最后被迫撤走的还是美国,越南死活就是不投降。
如果中国有“打了就打了”的决心,美国就会有“败了就完了”的担忧,我们坚持“败了就完了”的思想,美国就越来越坚持“打了就打了”,这也是心理战的一部分,美国吃准了中国公知精英的惧战,更吃准了中国富人的守财忧虑,认定中国人从精神上已经放弃打仗,故而得寸进尺地挑衅中国。
在咱家门口打仗,在咱家里面打仗,咱还吓得瑟瑟发抖,那还有什么资格喊“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那不叫屹立,那叫跪和于世界。
生活好了就不能打仗了吗?那美国人生活不好吗?为什么它那么爱打仗?为什么它不怕牺牲?为什么它不怕影响美好生活?为什么它还要让那么多美国大兵到全世界送死?
本人很想对那些投降公知讲:
不管你讲出多么动听的理由,只要坚持委屈求全,不打仗,你也必将迎来失败,不打仗,你也一定会完蛋,老虎绝不会放过嘴边上的绵羊。
敢打,才有胜利可能,敢打,才有立足可能。
中国是大国,主体民族是有远古历史的大民族,必须坚持“打了就打了”,绝不能有“败了就完了”的懦弱思维。
中国人,要多崇拜那些英雄,要多崇拜那些胜利者,不要沉迷于研究那些失败者重臣,绝不要把那些靠“失败有理”塑造出的伪英雄当作人民利益的守护人。
普通网民,一般国民,要通过学习识破投降派的语言陷阱,比如说,文人近些年对李鸿章的恶心追捧,什么“年少不知李鸿章,年长方知李中堂”,什么“中堂何曾负天下,万千史书尽负他”,等等。
这是非常有影响力的语言陷阱,到中年了,到老年了,如果还骂李鸿章,就证明你没读懂李鸿章,就显得你很没文化,就显得你不懂历史,它让很多人感觉“我只有承认李鸿章伟大才算有见识”成为一种心理暗示,否则就太随众而缺了个性。这个语言陷阱很深,影响极深,投降文人,为所有卖国贼和汉奸翻案都爱用这一招,用“反向见识”逼你承认他说的才是真理。
中国选择“打了就打了”算不算好战?
不算,自卫之战永远不算好战。长期坚持“败了就完了”,民族身上最后仅存的一点血性也会丧失殆尽,一旦全民族失去血性,今天不挨打,迟早还要挨打,我们不挨打,子孙一定要挨打,逃不掉的,强国打你,弱国也会打你,一条狗都会咬你。
中国人,请记住!只要还有最后一滴血,也必让它保持血性,不能让它像一滴红墨水!
附2017年旧文:《李鸿章签了哪些卖国条约?》
网络热,读书热,都是好事,让人开智慧,让人长见识,让人找生路。然而,网上的东西正越来越复杂,越来越真假难辨,书上的东西也充斥着虚伪和编造,尤其是有关历史的解读,已经混乱到“人造历史”的地步,只要能想到,就有人能做到,任何历史人物,只要某位公知想对其进行改造,“旧人新解”便能流行于大众。
秦桧莫名其妙地成了忠臣,汪精卫突然间被标榜为爱国救民的理性大伟人,曾国藩成了道德范世的标杆,李鸿章则被视为近代最成功的改革家和政治家。
秦桧太远,不论也罢。
汪精卫,初期有没有好的表现呢?有,并且表现还不错,甚至还信仰过共产主义。但是,他的卖国协议记载在册,想否定,肯定是编造笑话,本文暂不列出汪的卖国清单,择机再论。
曾国藩,文章写得很好,书信也写得极为严谨,治家也算是有很多成功之处。不过,他的道德都不过是卫道士的遗留,他对自家人的腐败贪婪从来都是知而不言,言而不真,管不好自家贪腐,道学家前面都要加个“伪”字。真正堪为世范和民族英雄的左宗棠却被置于曾国藩的万重山之下,可悲可叹!
李鸿章,对洋务运动,有没有贡献?当然有。然而,他的洋务运动用他的“甲午海战”做了最精准的注解,自己所建,被自己灭亡,其它所有的解释都显得极为苍白。他的腐败严重到什么程度呢?用一句话概括:巡抚以下看“合肥”。也即是讲,清末时期,汉人重臣李鸿章已经权倾朝野,巡抚及以下官员的任用,皇帝都要听取李的意见,绝大部分想晋升者都成了李鸿章哥哥李瀚章的狗,要进贡,就找李瀚章。
现在,有些人说李鸿章很冤,不该背“卖国贼”的历史污名,卖国条约都是奉旨行事,不是个人行为。是么?下面,把李鸿章亲自主导并签署的条约背景亮亮相,看看他到底冤不冤。
【卖国第一约——《中法越南条款》(1885年)】
条约背景一:镇南关——谅山之战,中国扭转了中法之战的整个战局,清军表现了相当高的牺牲精神和英雄气概,法军惨败,消息传至巴黎,震动朝野,茹.费里内阁被迫倒台。
条约背景二:李鸿章和福禄诺在天津曾签订《简明条约》,条约的核心思想是中法和平,承认法国在越南的特殊权利,承认刘永福军队属于应该被清除的土匪,在战局有利的情况下,李鸿章通过英国人赫德做中间人向法国乞和。李鸿章的名言是:“战争持续下去,大局将不可收拾。”(《李文忠公电稿》卷三,第60页)
条约背景三:法国内部革命不断,政局不稳,法国与英国之间也在相互冲突,法国在欧洲面临政治和军事的双重困局,完全没有能力靠军事手段在亚洲行使霸权。
李鸿章的卖国思想对《越南条款》的具体表现:1、放弃中国在越南的特殊地位,承认法国是越南的保护国;2、除允许法国在中越边界经商外,还允许法国商人在广西境内居住;3、中国在中越边界修建铁路,须与法国人协商。
《越南条款》的历史耻辱性:这是世界历史上第一个用胜利换来国家重大损失的条约,中国不败而败,法国不胜而胜,古今战史上的第一奇闻,既让国内朝野震惊,还让侵略者法国政府内部深感“震惊”。
【卖国第二约——《中日天津条约》(1895年)】
条约背景一:朝鲜甲申政变引发中日政治和外交冲突。
条约背景二:日本内阁大臣叫嚣对清宣战,西乡从道和黑田清隆是主战派代表。
条约背景三:清政府派遣李鸿章亲信吴大澂等赴朝处理中日危机,李鸿章指示“切勿与倭人生衅”。
条约简要内容:条约规定,中日同时从朝鲜撤军,由第三国教官训练朝鲜军队,若朝鲜发生变乱或重大事件,两国出兵时须互相知照。
卖国地位:由于该条约默认了日本与中国均有出兵朝鲜半岛的权利,也就是说,日本对朝鲜拥有管束权,埋下了甲午中日战争的祸根,它让日本第一次从军事打开进攻中国的口子,它让日本有机会借朝鲜为跳板侵略中国。
【卖国第三约——《中日马关条约》(1895年)】
条约背景一:中日甲午战争,中国北洋水师惨败,日本完胜。
条约背景二:清朝建军费用几乎尽数投至北洋水师,李鸿章是舵手,李瀚章是收钱手,李经方是后备全权大臣(李鸿章儿子),“三李”是满清王朝最后的挖坟者。
条约背景三:李鸿章依赖的谈判居调人是美国人科士达,建议李不惜一切代价求和。李鸿章在被日本浪人刺伤后更加惶恐不安,在与伊滕博文的谈判中,对伊滕博文提出的条件,李鸿章只做了自认为最争利益的坚守:既知我国为难情形,则所求者,必是我力之所可为。言下之意是:只要不超出中国可承受的范围,我是可以接受的。伊滕博文回应:你尽管说,但不可减。(《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二卷324页)
条约背景四:是不是非得跟日本签那种协议?不。尽管甲午战争全军覆没,但清朝还是有一批重臣拒绝投降,以三朝帝师翁同龢为首的部分大臣坚持“不割地原则”,部分大臣骂李鸿章是“老悖湖涂之人”,也有直接称其为“内奸”。然而,李鸿章是日本选定的谈判唯一人选,可见,日本对李鸿章的底线了解之清楚——天生的卖国奴才。
《马关条约》的内容:见史书。不忍睹。
《马关条约》的卖国地位:是继《南京条约》以来第二个最为丧权辱国的特别可耻的条约,它的实际损害远超《南京条约》,李鸿章对日本无底线的乞和行为,让日本的侵略野心膨胀到极限状态,开启了之后五十多年日本对全中国地残酷压迫和野蛮杀戮,让中国在几千年历史上付出了最为悲惨的财产和生命代价,可以认为,前无古,后无来。
【卖国第四约——《中俄御敌互助条约》(1896年,史称《中俄密约》)】
条约背景一:《马关条约》签订之后,俄、德、法搞了个“三国还辽”,中国主权从一个强盗手里过渡到另几个强盗手里,新强盗成了中国的“大恩人”,索取报酬也就理所当然。
条约背景二:李鸿章内心有“联俄制日”的本意,在其“联英制日”的愚昧思想破产后,“联俄制日”成为出卖中国主权的另一种“当然理由”,这就正好中了俄国人的圈套,近代中俄关系史,看起来是霸权者的无耻,本质上讲是满清朝野的无耻和无知。
条约背景三:“祝贺”变成“密约”。本来,清政府只是应俄国要求派李鸿章赴俄国参加尼古拉二世加冕礼,并无签订条约任务,但俄国并未就此看待,尼古拉专门邀请李鸿章赴会是心怀鬼胎,特意派员赴苏伊士运河迎接李鸿章,让李深感无限荣耀。到达莫斯科后,俄国对李鸿章软硬兼施,硬的以“日本”为标的物,软的以重金授与,分别给予李鸿章和张荫恒各五十万两银子,李鸿章按单照收,张荫恒以“闲话太多”为由推迟接收。(摘自苏联《红档杂志有关中国交涉史料选译》,210页)
《中俄密约》(规定以法文为准)的两大卖国要点:一是将卖给日本的部分又卖给俄国;二是许诺俄国在黑吉两地的全方位特权。标志着中国东北沦为俄国的势力范围。
《中俄密约》的可耻卖国之处:清政府并无要求李鸿章签订条约,而李鸿章敢于擅签密约,说明李鸿章当时权倾朝野的事实存在,也说明李鸿章面对强权时的卖国本性难改,只要面对侵略者,无论是谁,他都愿意卖国求和。
【卖国第五约——《中俄旅大条约》(1898年)】
条约背景一:德国侵占胶州湾,俄国借口《中俄密约》关系进据旅顺和大连。
条约背景二:俄国保证不在长江流域谋求居住权和铁路修筑权,李鸿章视俄国此举是为善意,俄国以70万卢布表达对李鸿章的“辛劳慰问”。(福克森《瓜分中国的斗争与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译本第35页)
《中俄旅大条约》的内容:具体内容略(各种资料均可查,网络也有载)。值得重点提出的是,条约签订之后,俄国还要求李鸿签了一个《续约》,规定“旅大区”与所谓的“中立区”分界线,未经俄国同意,中国不得将中立区及其东西沿海口岸让与任何它国,中东路铁路经过的地方,利益不得让与它国。同年7月,又再订《续合同》,重在开辟营口河路、林木采伐和煤碳开采三项经济利益支点。
《中俄密约》的可耻卖国之处:让整个东北地区和蒙古大部成为俄国的单一势力范围,让俄国把中国北部各个部分联成一体据为己有。同时,也标志着李鸿章一辈子坚持的“以夷制夷”战略的彻底破产,让整个朝野形成共识——“以夷制夷”就是中国主权在强盗间倒手。
【卖国第六约——《展拓香港界址专条》(1898年)】
条约背景一:法国取得广州湾的租借权,俄国获得整个东北的特殊权利,英国要求在中国应取得相应的平衡权益。
条约背景二:英国窦纳乐带领英军侵入威海卫和烟台,强行占有据扎不走,这一野蛮侵略行为竟然得到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尚属实情,并非无端霸占”的爽快回应,窦纳吉得寸就想到进尺,对香港再生奢望。(《清季外交史料》第132卷第7页)
条约背景三:李鸿章负责与英国公使窦纳乐商谈九龙租借事宜,李鸿章以《南京条约》割让“惯例”为准,竟然对英国所提要求照单全收,英国轻松获得了九龙的99年租期,过程如此轻松,大出窦纳乐意外。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的可耻卖国之处:《南京条约》割让香港面积为75.6平方公里,后《北京条约》割让11.1平方公里,《专条》之后,香港1061.8平方公里基本置于英国手,除部分地区还可以由清政府“司其事”,其余专归英国管辖。李鸿章此时已经对“割地”表现为麻木状态,他的心中已经近乎丧失了领土的概念。
【卖国第七约——《胶澳租界条约》(1898年)】
条约背景一:德国借口教士在胶州湾被害,出兵强占胶州湾沿岸地区。
条约背景二:李鸿章反对抵抗,继续推行“以夷制夷”战略,他向清廷官员强调:只要与德修和,二十年无事,总可得也!原本与李鸿章有相同思想的张之洞和陈宝箴等人也开始改变主意,不再支持用领士喂饱列强,但李鸿章和恭亲王仍坚持以“许利亲善”为出发点。
《胶澳租界条约》的可耻卖国之处:割让土地已经不是耻辱,已经沦为一种外交工具,整个总理衙门弥漫着一种情绪,大家都认为,得罪谁,其祸都“不可思议”,那割地给谁也就无可思议,横直都是“不可思议”的结局,割地给谁就无所谓了。
【卖国第八约——《辛丑条约》(1901年)】
条约背景一:中国战败,各帝国虽同意议和,但是,各国思路不一,相互之间频起争执,李鸿章在将近一年的时间内并没有机会参与议和,很大程度上只有能力将各帝国的“议和态度”传到朝廷。
条约背景二:各帝国有意策反地方重臣,英国想策动张之洞在“两湖”搞独立,同时又想策动李鸿章在“两广”搞独立,美国因为深感占领中国领土非长久之计,决心以在中国获取商业利益为第一要务,议和重在延伸“门户开放”的范围。
条约背景三:相互勾结以后,各帝国议和大纲达成统一,十二条大纲,条条见血,除要求处死11个重臣以外(其中包含端王载漪),李鸿章据实报告远在西安的慈禧,慈禧深以为喜,竟声称“议和大纲”的整体效果是“不侵我主权”。实事求是地讲,李鸿章此时已经被洋人视为弃狗。
《辛丑条约》的内容:见史书,全文略。
《辛丑条约》的卖国性:这一次卖国帐,主要应算在慈禧头上,战败的责任在慈禧,签约的主责也在慈禧,李鸿章作为议和第一人,只应承担细节上的责任,不应负主责,此时的卖国,李鸿章只能以“协同卖国”论处。
对于李鸿章其人,暂只列举了一些比较有重大影响的卖国条约。实际上,李鸿章的卖国言行远远不止于这些主条约,还有非常多的外交承诺以及通过清政府政策给予列强的好处,清史尚近,有案可查,抵赖无益。
李鸿章在满清晚期拥有无可匹敌的行事处和外交权,他成为光绪时代中国最有权势的汉人,也可以认为他是除慈禧之外的第二有权人。实际上,也可以近似认为他就是外交权第一人,因为慈禧到了晚年完全依重李鸿章办外交。晚年李鸿章,是汉人中的第一满人,满人中的第一汉人。几乎所有的对外条约都是由李鸿章谈好约条,最后只是由朝廷略为修改批准,并不说是李鸿章权限不足。不要说封建王朝,就是今天,也没有哪个国家的总统和部长可以说什么就全单照收,不可能不受一点约束。
李鸿章的卖国思想是坚固的,李鸿章的卖国行为是证据确凿的,李鸿章的卖国结果是悲绝古今的,李鸿章的卖国身份是不容质疑的,李鸿章被封卖国贼,没有丝毫冤屈成分,用“语言陷阱”和“涂指抹粉”为他翻案是翻不过来的。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