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十四岁的泰国少女洛蒙帕在曼谷一家纱厂当童工。她和另外十三名姑娘一起,整天被关闭在又黑又热的车间里干活。她每天将干满十小时,但年薪仅一百美元。要是她不幸患病了,她照样得上班。当她手脚稍慢时,监工就狠狠踢她、打她。最后洛蒙帕逃跑了,她器诉道:“我们睡在硬地上,经常吃不饱——这些我倒都还能挺得过去,但监工的棍棒我实在受不了……”
印度德里一位不满十岁的童工皮纳耶克在“工资高、吃得好、住房免费”的保证下决定去伊拉克“碰碰运气”。然而在异国他不仅常挨饿,而且根本领不到一分钱的工资。他在那儿苦苦干了四年,最后不幸被机器切断了一条腿,当他回到印度时他已成了一个残废人。现年仅十四岁的皮纳耶克知道自己成了家庭的拖累,因而颇感伤心。他悲愤地说,“要是那时我就饿死了,事情也许还不象现在这么糟!”
……
近年来,类似的报告雪片似地从世界各地向国际劳工组织(ILO)飞去。据该组织去年的估计,仅在发展中国家,八至十五岁的童工就约有七千五百余万,全世界的童工总数则还要高得多!而且,虽然许多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将儿童当作劳力使用,但是该组织警告说:短期之内“情况”不会令人“乐观”。其原因是:在贫穷国家,大多数劳动家庭仅靠成年人干活挣来的菲薄收入是根本无法维持全家生活的,因而孩子们不得不在很小年龄就分担父母身上的“家庭重压。”此外,由于童工“价廉物美”,许多贪心的老板都爱雇佣童工。伊斯兰堡一位中型纺织厂的经理“明白无误”地承认他的雇工中70%在十五至十七岁的年龄。他还得意地声称:“他们的产品和成年工人同样合格,但我们付出的工资却可以低得多。”
海地的挑水童工整天在烈日下干活,但得到的报酬却微乎其微,墨西哥的杂务童工每天只能挣得半美元,然法律规定墨西哥每人每天的收入不能低于三美元。印度有四万名儿童在各鞭炮行业做工,日工资最多只有七十美分——老板每年可从这些童工身上榨取三千二百万美元的“油水”。
令人惊奇的是:即使在诸如意大利和联邦德国这样的工业国,童工竟也“在所难免”。据联邦德国官方调查,仅在发达的巴伐利亚地区,自1982年来就发生了高达三百起的雇佣童工违法案例。在意大利,童工数年来也一直“有增无减”。
童工社会地位低下,且经常遭受到雇主的人格侮辱。印度的一些工厂主常常残酷地用烧红的铁条在“不听话”的童工身上烫下烙印以作“惩罚”。南美洲、加勒比海地区和非洲一些国家的童仆在挨到毒打甚至惨遭强奸后都“无处伸冤”,肯尼亚儿童福利会一位官员披露,只是在“事情”闹到警局或公诸于报刊之时,我们才有所知晓,而在通常情况下,雇主虐待童工的“恶事”都在“悄悄”中进行,因而外人“很难得知”。
童工的工作条件也令人不寒而栗。中美洲的童工常在喷洒极毒农药的田地里收获庄稼;哥伦比亚的“小矿工”在狭窄的矿井里爬行;泰国的一些童工在缺乏通风设备的高温车间中挥汗如雨;数千名印度火柴厂的童工每天吸入大量的硫磺等有毒物质,……
此外,劳动强度过大常使不少童工造成身体上某些“永久性”的劳损。巴西、哥伦比亚砖瓦厂的童工大多脊柱畸形。世界各地的童工十有八九四肢发育不正常。在印度,由于厂矿安全设备差,每年都有大批童工因触电或化学品爆炸而不幸丧生。
童工不仅肉体受苦,更可怕的是由于紧张和焦虑因而造成“心理受损”——这是土耳其一位儿童心理学家经多年调查后发出的警告。数年前,意大利南部小城阿尔塔姆拉一个儿童悲愤地自杀身亡,原因是:父母准备送他去当童工!
早在1973年,国际劳工组织就呼吁世界各国的雇工年龄不得小于十五岁。然而十年过去了,加入该组织的一百五十个成员国中仅有二十七国响应。有的国家自行将“最低年龄”定在十二岁。少数几个国家则对“童工问题”置若罔闻,如印度宪法虽然规定,“任何企业”禁止雇佣“小于十四岁”的儿童,但印度全国至今仍有高达一千六百五十万名四至十四岁的可怜童工!
面对着全世界这支浩浩荡荡的“童工大军”,有识之士们纷纷出谋献策,以使世界童工数“与日俱减”,有人提出了十五岁以下儿童的“强制教育”法,也有人提出半工半读等,然而,这些主意虽好,但在很多国家却因“不切实际”而无法实施,原因很简单:一是贫穷;二是由于童工不会罢工也不懂请愿,雇主们自然舍不得放走这些“温顺的牛马”的!
有签于此,国际救济总会“明智”地认为目前,“全面取缔童工”是不现实的,我们还是努力争取改善童工的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吧…… 浙江省诸暨市大塘镇是“中国袜业之都”,这里每年生产袜子超过60亿双。然而很少有人知道,这60亿双袜子有很多出自童工稚嫩的双手。
据记者了解,两年前,非法使用童工还主要集中在服装加工行业,现在已经扩展到制鞋、玩具制造、电子装配、纺织用品、塑料制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中部地区向发达地区输送童工的现象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在诸暨市大塘镇,记者在中午1点左右遇到几名经老板同意出来买东西的孩子,他们告诉记者,他们从前一天晚上工作到中午没有闭过眼。记者问他们多大,他们立即就走了。附近超市的收银员说,这些孩子大多十四五岁,周围的一些厂里也有这样的孩子,每天都这样通宵工作。
非法使用童工的企业大多数是家庭式作坊,很多是无证企业,利用自家或租用独门独户的院子,楼下作为生产场所,楼上则是童工日常起居场所,生产设备和生活条件都很差。童工们往往10多个或20多个人挤在一个狭小的房间里日夜不停地工作,每天吃的都是一些水泡饭之类的食物。这些企业大多对童工采取封闭式管理,平时童工无法出门,更不能和家人取得联系,有时甚至连当地人也不知道这里竟然住着童工。
在广州市海珠区的鹭江、康乐两个村里的制衣、钉珠和绣花厂,一些从湖北到广东打工的儿童白天睡觉,晚上工作,日夜颠倒。一些在钉珠厂工作的孩子,因珠孔大小仅容一根针穿过,眼睛不能离开针和珠孔,不仅孩子们的手每天都会被扎几十次,而且长时间工作后,他们的眼睛便疼痛怕光。许多童工还患上了头痛、“熊猫眼”、疱疹等疾病。
据调查,仅广州市海珠区的鹭江、康乐两个村的上千家小型服装加工企业里,就有来自湖北、贵州、湖南等地的童工300至400人。他们年幼的身体不同程度地产生了难以消除的病痛。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在塑料、化工类小企业工作的孩子,因为身体没有成熟和缺少抵抗力,有的中毒,有的身体致伤致残。2003年,诸暨市就有一家家庭工厂在非法使用童工过程中,因为高强度劳动和工作环境恶劣,导致一名童工死亡。不久前,这名工厂主被以强迫劳动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据了解,近年来,童工死亡事件时有发生,一些企业在童工死亡后往往和家长以“私了”的方式摆平人命纠纷。
记者在湖北、江西等童工的主要输出地采访时发现,目前童工非法流通除传统“亲帮亲”的形式外,还发展到以“传销”方式组建队伍。
目前造成童工大量增加的原因是。首先一些偏远山区和贫困地区的孩子,能读完高中的很少,能上大学的更少,辍学的多数外出打工。对一些贫困家庭来说,孩子在家或者上学是需要花钱的,外出打工,既能养活自己,又可学得一技之长,这是很多家长求之不得的事情,这就为非法使用童工提供了条件。
此外,近两年沿海地区“民工荒”的出现,也是造成童工现象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目前,劳动力成本在上升,加上用工环境恶劣、劳资关系不和谐造成的劳资纠纷不断,以及对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不够等诸多因素,导致了沿海地区不断出现劳动用工短缺的现象。去年以来,沿海一些地区企业用工缺口达10%以上,有的企业少则缺口200至300人,多的在1000人以上。在这种情况下,童工就成了最好的“替补”。(摘自《瞭望新闻周刊》2006年1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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