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与资本主义的邪恶联姻
约翰•福斯特 罗伯特•麦克切斯尼 刘俊 译
美国乃至全世界如今正处在“互联网革命”——也曾被称为“信息时代”——的美好20年之中。上一代人已经见证了通信方面大量令人难以置信的发展,包括万维网和宽带,以及随处可见且正在向高性能无线电脑迅速演变的手机。谷歌、亚马逊以及脸谱网等都已经成为标志性公司。在数字虚拟世界中占有一席之地已经成为,或者说即将成为有效参与社会活动的一项要求。互联网是否该被看作等同于电视和电话的技术进步,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争论已经更多地转向了这样一个命题:互联网的诞生可否被认为是一场能与印刷机面世相提并论的通信革命?
由于许多即将问世的技术变革都是难以想象和难以预见的,因此目前尚无法彻底看清互联网革命所带来的全面影响。但各大研究机构和各种实践已经表明,对数字时代进行评估,进而一窥其未来的可能发展途径都是有可能的。
本文的分析将主要集中于美国,这不仅因为它是我们最了解的国家,而且还是互联网的发源地,还因为我们相信正是在这里才能找到垄断金融资本与互联网结合的最明确例证,这也是全球资本主义体系主流发展趋势的代表。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目前美国所具有的互联网优势不会改变,也不意味着其他国家不会选取其他的发展途径。这仅仅意味着:在这一领域中任何其他的发展途径,都不得不与目前已经拥有巨大全球影响力和实力的美国资本主义所设定的发展途径进行艰苦斗争。
对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人来说,最震惊的莫过于在读到关于互联网以及其前景的报道时,这些内容表达出了几乎完全一致的乐观态度。所有信息均能以光速传达给每个人,且不受审查制度的干扰,现存的所有机构都会朝好的方向发展。这也将形成一种全世界范围的双向或者多向信息流,一种先前无法想象的通信民主化进程。大公司将再也不能哄骗消费者并打压新崛起的竞争者;政府将再也不能通过御用刊物控制宣传同时从事秘密政治活动,来自最贫穷最偏远地区的学生可以获得以往仅限于精英阶层的宝贵教育资源;总而言之,人们将获得前所未有的通信工具和权力。即将出现在人类历史中的,不仅仅是史无前例的信息平等、世界各地所有人之间不受管制的即时通讯,还有得以进入不受审查的浩瀚知识宝库的宝贵机会。就在短短数年前,这种机会即便对全世界最有权势的统治者或者最富有的亿万富翁来说也是不可想象的。而现存的不平等及剥削现象也很快将面临最大的冲击。
互联网——或者更广义地说,数字革命——确实正在从多个层面上改变着全世界。但它也并未能实现许多先前被认为直接隐含在其技术之中的美好前景。如果说曾经预期互联网能够带来更具竞争效率的市场、更加负责任的企业、更加透明的政府、腐败现象的终结、不平等的减少——或者更直截了当地说,更多的人类幸福——那么它确实让人失望了。换个角度说,如果互联网在过去的20年中真像它的支持者所预想的那样改变了世界,那么当想象没有互联网的世界会是什么样子时,一定会感到十分恐惧。
并不能说互联网的最初构想纯属幻想,但其中确实有一部分可以归为乌托邦式的热情,这在重要的新技术首次面世时并非罕见。不妨回想20世纪早期的诺贝尔奖得主、化学家和热力学家威廉•奥斯特瓦尔德(Wilhelm Ostwald),他声称“飞机”的出现是全世界进步的一个关键部分,能够弭平国际上不同民族、不同语言、财富之间的疆界,“带来全人类之间的兄弟情谊”。在此次通信革命中,曾经存在——现在也依然存在——对民主性和革命性的过多期待。技术虽然有巨大的力量,但在历史上也并非能够横行无阻。它们只能在一定的社会、政治以及经济背景下产生,而这也大大限制了通信革命的进程和形态。
这种经济背景导致了互联网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种矛盾:互联网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屈服于资本积累过程。这一过程本身具有鲜明的逻辑,并且不利于发挥数字通信的民主潜质。如果任由其发展下去,这种不利性会更加严重。从商品交换的世界中分离出来的,本应该是一个越来越透明的公共领域,但如今却正在异化成一种越来越封闭、越来越私有,甚至越来越具有垄断市场特质的私人领域。
本文将不会采用反对资本主义的反民主倾向本质、进而将其扩展到互联网这一案例上的社会主义观点。虽然采用这一立场并不会使人不舒服,但这也会使数字革命这一因变量具有过于超凡、过于特别的含义——从而使得社会主义的反对者能够对这一论点进行反驳。相反,论证将建立在那些总的来说赞成资本主义体系的学者所提出的传统经济学思想的基本观点之上。批评从经典主流分析中衍生而来,揭示任由利益驱动来决定互联网发展所具有的弱点。
值得强调的是,运用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德代尔悖论(Lauderdale Paradox,或者说公共财富和私人财产之间的矛盾)能够强化这一案例的说服力,因为各社会中大多数较为审慎的研究都是从这样一个假设出发的:互联网应该从根本上超越资本的领域。本文希望提出另一种必要的方式,去构想如何通过一种与高度商品化、私有化的资本积累过程完全相反的途径,以尽可能地推动互联网的发展。这并不意味着在数字领域中可以不存在商业行为甚至不存在外延性的商业行为,而只是说该体系的首要逻辑——以及所有政策讨论的出发点——都必须建立在一种类似于公益事业的机构之上,最起码这一机构需要以公共利益和价值为目标来运营。
事实上,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一直存在强大的、有时甚至是不可抗拒的压力,要求开放那些可以为资本带来盈利的领域,而不考虑这样做的社会成本,或者经济学家所说的“外部负效应”。毕竟,按照定义来说,拥有强大经济权力的资本家也行使着超常的政治权力。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领域都应该受制于市场机制。事实上,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有许多领域如果完全受制于市场机制,则免不了会破坏生活本身的内在机理——而且历史上,资本主义社会中也有相当大的一部分领域,无论是过去还是如今,都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资本积累的过程。虽然资本主义迫不及待地想染指它所能染指的所有领域,但还是可以在社区、家庭、宗教、教育、爱情、选举、研究、国防这些领域找到并非逐利原则驱使的部分例证。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许多重要政治讨论都关注这样一个问题,即如何确定哪些领域应该由逐利原则来支配,又有哪些领域不应该受制于这一原则。资本主义以最大限度的理性和人性保留了大量的非商业领域,其中包括卫生保健和养老领域。如果在这些领域进行商业运作,都有可能产生高额利润。至少可以说,一个资本主义社会越是民主,就越有可能对这些问题形成公开的、可信的讨论。
然而,对于互联网事务从来未曾出现过这样的原则性讨论——这实在是一种讽刺。整个数字通信领域的开发过程都是在政府资助和主导的研究下进行的,而且在战后主要是由军方和一流的研究型大学来进行。如果当初这些事都留给私人部门或者所谓“自由市场”来进行,互联网可能永远不会成为现实。
正如顶尖政策专家沙夏•梅拉斯(Sascha Meinrath)所说:如何计算历史上对互联网所提供的联邦补贴“取决于如何对政府开支进行解析。如果单看直接现金支出,补贴的金额并不惹眼。但如果将其他途径,比如说捐赠以及互联网的整个研究过程(其中包括美国国防部高级防御研究计划局和国家自然基金会等的投资)也考虑在内,这一补贴的规模就十分庞大了。如果还将无线补贴和税收减免(比如网上购物不用缴纳营业税)等等囊括在内,这一补贴数额就会轻易突破千亿美元”。梅拉斯估计,不排除通货膨胀的因素,联邦政府对互联网的投资至少是当年“曼哈顿计划”费用的10倍有余。
这还不算完。早期的互联网不仅不是商业性的,而且还是反商业化的。在20世纪90年代初之前,互联网的先驱——(美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明确将网络的用途限制在了非商业范围之内。如果有人胆敢在网上卖东西,此人将会遭受“火刑”,即其他愤怒的互联网用户会用表示鄙视的海量信息塞满此人的邮箱,要求他(她)删除推销内容。这种互联网用户的内部执法行为基于这样一个假设:商业行为与诚实且民主的公共领域彼此无法相容。商业媒体是问题所在,而互联网则是解决方案。作为一个互联网好用户需要谨守这一底线:不应该不择手段追求经济利润。
互联网应该如何发展这个问题之所以缺少应有的讨论,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数字革命的爆发和新自由主义的崛起几乎都在同一时期。自由主义以鲜花一般的华丽辞藻将“自由市场”装点得芬芳怡人。其核心精神是,任何可以获得利润的地方都应该允许商业行为的介入,这也是一个经济体利用资源的最有效方式。任何干扰资本主义发展的做法都是缺乏经济效率和带有意识形态的行为,且往往是由一群尸位素餐的“特殊利益”集团来推动的。这些“特殊利益”集团无法符合自由市场竞争的要求,因此就向政府监管和官僚机构求助。新自由主义的这种信条引领和推动了整个经济中“放松管制”的进程,并推动了许多原本属于公共部门领域的私有化。
自由市场的花言巧语在20世纪90年代初关于通信的论辩中被各方所接受,而万维网则几乎在一夜之间将互联网变成了一种大众媒体。对商界和政界人土来说,互联网能够解除企业家所受的束缚,消灭垄断,推动创新并缔造“无摩擦的资本主义”——这是比尔•盖茨的名言。更何况在这里还大有钱赚。即便是对大公司和商业化持怀疑态度的人,也对资本主义的入侵表现出漠不关心甚至是乐观其成的态度,认为这种看上去很神奇的技术具有足够能力与妄图驯服它的巨型公司相对抗。互联网还能为每个人提供足够的空间。20世纪90年代末的互联网泡沫也使得资本主义对互联网青睐有加,而美国的新闻媒体几乎难以抑制它们对这一幸福组合的溢美之情。资本主义和互联网看起来简直是一对天作之合。
互联网服务提供商
互联网的存在本身就是公共投资的结果。无视这一事实而将所谓的“自由市场”头衔强加于互联网的做法,只要稍微透彻一点的分析就能轻易发现其中的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存在的不一致之处有三点,它们在发展初期或成长时期表现得十分明显。
首先,为美国人提供互联网和宽带接入服务的主要通讯光缆都掌握在控制着电话和电视的少数几家公司手中。这些公司都是持有政府发放的垄断牌照的地方垄断者。实际上,通过它们所拥有的政府垄断专营权,这些公司也获得了政府的巨额间接补贴。如果触及到了企业利益,它们才不会去管什么“自由市场”理念。这些公司的生存有赖于政府的授权和扶持,因此,虽然经常为消费者所不齿,但是其在游说政府方面也称得上是全美最突出的一股势力。电话公司将拥有的线路租赁给互联网传输,并在上个世纪90年代(电视公司紧随其后)发现这正是自己未来的出路,而且还是最有利可图的一条出路。
在20世纪90年代要求“放松管制”的呼声达到高潮之时,电话和电视行业的巨头也转而附和这种呼声。这并非因为它们热切希望引入新的激烈竞争,而是因为它们认为放松管制能让自身规模得以进一步扩张,并获得更大的垄断权力。这一时刻实在具有讽刺性。放松管制的意义在于让这些电话和电视行业的传统垄断者在当地市场中彼此之间展开竞争,从而创造一个真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作为交换条件,对并购的限制也得以放松,让它们能够武装自己,为即将到来的竞争做好准备。互联网“西部荒野”的概念也被引用来暗喻新的竞争者给电信业造成的冲击。
然而这都是无稽之谈。因为该行业现有的公司已经在商业上和政治上都获得了强大的垄断力量,足够确保不会出现有真正竞争力的新对手。这样一来,新的竞争几乎没有出现,反倒出现了一波并购潮,使得电话和电视业的巨头减少到了6-10家(具体数量取决于分类标准)——这一数字约为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一半。其中称雄的是AT&T、Verizon和Comcast。
放松管制在两个方面都带来了恶劣后果:巨型公司的数量更少,受到的管制也更少。最糟糕的是,这些公司在华盛顿特区以及各州首府的政治影响力已经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这些垄断者是资本主义裙带关系的典型产物。新自由主义者在理论层面上鄙视它们,但在实际行动中却总是支持它们。
这对美国宽带的发展造成了灾难性的影响。与许多其他国家的公司不太一样,美国的电话和电视公司并没有必须允许宽带互联网服务方面的竞争对手链接进入自己网络方面的要求,因此在如今具有关键意义的宽带互联网服务业中,几乎没有什么有意义的竞争行为。足足18%的美国家庭都只能通过一家宽带运营商链接互联网——这当然是垄断。运用联邦通讯委员会(FCC)的数据(FCC承认有可能高估了实际的竞争程度),其余78%的美国家庭在有线宽带服务方面最多也只有两种选择,即由当地的垄断性电话公司和有线电视公司所形成的双寡头垄断。经济学理论表明,在双寡头垄断中,每个公司最明智的选择都是模仿对方,而且保持高昂的价格也是符合各公司本身利益的做法。还有证据显示,在未来的数年中,目前这种情形变得更加具有垄断性或者更加具有竞争性的可能性大致相同。与此同时,正在迅速增长的美国无线网络市场则被4家公司所控制,其中的两个领导者-AT&T和Verizon的用户数量正朝着破亿的方向前进。为了将互联网变成一个扩大版的有线电视网,这些公司都有强烈的动机去尽可能将互联网“私有化”,并将宽带接入权作为瓶颈,利用对这一瓶颈的控制权来向互联网用户收取额外的费用。另外,正如联邦通讯委员会所说,由于缺乏有意义的竞争行为,这些公司也没什么动力去升级它们的网络。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率先创造并发展了互联网,上个世纪90年代在全球互联网用户链接规模上也排名第一:而现在,美国在宽带链接、服务质量、每兆位数据传输费用等大多数全球排名中均位列第十五名至第二十名。仍有许多贫穷或住在乡村的美国人无法链接宽带,这一比例远高于其他发达国家,而填平这一“数字鸿沟”所需的动力却十分缺乏;在数字世界中处于底层地位的人为了避免与网络隔绝,又转而支付更多报酬给网络运营商。这一领域与医疗行业有着惊人的相似:美国的人均医疗费用远高于其他任何国家,而得到的服务却更差。这是医疗保险业的寄生性所造成的。奥巴马总统称,如果美国能从头开始,(从公共福利的角度来看)建立公营的医疗保险体系,完全排除私营医疗保险业的做法显然更加合理。坦率地说,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宽带互联网行业。
值得注意的是,这正是阿尔•戈尔参议员在国会倡导为互联网拨款时的看法。1990年,他认为自然基金会对“信息高速公路”的资助有助于建成一个类似于州际高速公路体系的公共网络。首先向电信公司租用通讯线路,往后则不让它们插手其中。但当华尔街将目光投向这一领域时,已经担任美国副总统的戈尔转而唱起反调,而这样一个整体上不会引起争议的提议也就遭到了长期的埋没和遗忘。
各领域的市场集中度
互联网行为在多个不同的层面上发生,而所有这些行为都处在商业化进程中。就算不说为传统微观经济学敲响警钟,也至少能令它为之皱眉的第二个现象是:在互联网相关的产业中,资本主义迅速发展的势头不可阻挡,在几乎所有层面上都形成了相当高的市场集中程度,而且往往都超出非数字产业一大截。这意味着私人利益可以在许多环节掐住互联网的软肋,寻求垄断利益,而且的确有人在这么做。比如,谷歌占据了搜索引擎70%的市场份额,且份额还在增加。这一数字正在冲击约翰•洛克菲勒(John D.Rockefeller)标准石油公司在巅峰时期所拥有的市场占有率。微软、英特尔、亚马逊、易趣、脸谱网、思科以及其他一些行业巨头也都享有相当大的垄断权力。比如,重要的Wi-Fi芯片组市场已经形成了双寡头垄断,两家公司瓜分了80%的市场份额。而苹果公司也掌控了数字音乐下载市场约87%及MP3播放器市场70%的份额。
互联网理念自认为能促进竞争和消费者的自主参与,能够替代自上而下的企业体系并实现繁荣,上述事实则与这些理念背道而驰。克莱•舍基(Clay Shirky)和尤查•本科勒(Yochai Benkler)等作家雄辩地宣扬了网上协力行为所具有的革命性潜质。这些行为中,确有一些在互联网中找到了自身的发展天地,并成了互联网不寻常特性的切实标志。其中包括点对点行为、开放源代码运动、火狐浏览器、维基解密和维基百科所取得的成功。这些成功深具启发性和鼓舞性,而且也揭示了互联网所具有的巨大潜力。
然而这种合作潜力也使互联网的民主天性同资本巩固垄断权力、人为制造稀缺、在所有可能之处设置障碍的要求发生了冲突。几乎每一次都是与互联网相关的产业在短时间之内由自由竞争变为了寡头垄断。从很大的程度上说,这都已经是老生常谈了:任何理智的资本家都希望拥有尽量大的市场权力,以及尽可能少的市场竞争。按照传统经济学的观点,市场集中从整体上会对这个经济体的资源分配效率产生不利影响。垄断是竞争的死敌,而竞争是整个系统诚信的保证。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个长期大肆宣扬加强消费者权力、促进激烈竞争的互联网,到头来似乎更像是一种推动垄断的力量。必须明确一点:互联网仍处于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之中,而且从历史上看,互联网具有相当的可变性,因此不该在尘埃尚未落定之时下结论。不过,整体经济中垄断的趋势很强大,而互联网本身也在这一局势中掀起了更多波澜。
在技术至上的领域中,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人们都有足够的动机去获取某些技术标准的专营权。这些技术标准对于系统用户来说往往较为符合他们的要求,甚至可能是必不可少的。以H.264编码解码器为例:其所有权属于MPEG-LA集团,微软、苹果和其他一些公司都拥有该标准的经营许可证。这一编码解码器正在成为在线视频的行业标准,目前已占据66%的市场份额。控制了这样一个互联网信息传输瓶颈,H.264的所有者也就拥有了这样一种令人眼红的“可收费资源”。经济学家往往喜欢用“经济租金”一词来描述这种经济行为人不考虑生产或再生产成本,仅仅依靠对某种稀缺资源的所有权来获取(不正当)收入。
最重要的是,互联网带来了更多经济学家所说的“网络效应”,这一效应指的是如果许多人都使用同一种特定的服务或资源,那么每个使用者都能从中获益。尤其是信息网络,可以产生“需求方的规模经济”,其含义是客户数量的增加有助于带来更多客户。这与描述企业规模增大会带来成本优势的“供给方的规模经济”(这一情况在传统寡头垄断行业较为普遍)大有不同。当某行业巨头获取了更大的市场份额时,它对消费者的吸引力能呈现数量级的增长——这与飓风在炎炎夏日跨越海洋时风速会得以提升的过程颇为相似——从而使得市场份额受损的竞争者无法保持原有的吸引力和竞争力。《连线》(Wired)杂志编辑克里斯,安德森(Christ Anderson)对此进行了简要描述:“像网络世界这样高度网络化的市场中,其实更有可能出现垄断者。网络效应的阴暗面在于它会让富者愈富。麦特卡夫定律认为,网络体系的价值与该网络的用户数的平方成正比,因此也就形成了一种‘赢家通吃’的市场结构。在这种市场结构中,第一名和第二名之间的差距通常很巨大,而且还在不断扩大。”
谷歌就是一个规模经济和垄断权力的经典案例。谷歌随着规模的扩大,其搜索引擎相对于昔日竞争对手的优势也越来越大,更不用提它会拥有更大的能力去设置传统的进入壁垒,吓退那些试图分一杯羹的潜在竞争者。这种网络效应十分强大,谷歌已经把其他所有搜索引擎逐出了市场,这样一来,谷歌就可以通过向别人出售从自己网络中获取的数据(还可以向被放在醒目位置的“赞助商链接”进行收费)以及对掌控之下的海量数据进行市场营销来获取商业上的成功。这种“赢家通吃”的市场以前也被称为“自然垄断”。
同样,还可以来看看微软。利用众多应用软件对作为基础的操作系统的依赖性,微软有能力将这些应用软件绑定在自己的操作系统之上。这种绑定至少从目前情况来看具有永久性,也能让微软长期享有垄断定价权。任何试图引入具有竞争力的新操作系统的市场竞争者,都必须面对巨大的“应用程序进入壁垒”。因此,“应用性”已经成为设置进入壁垒、维持垄断力量的关键因素,对于信息科技整体来说是如此,而现在更重要的是,对于互联网来说也是如此。
顺着这样一种经营思路,像iPhone、iPad这样的新产品中都装载了许多专用于这些设备的应用程序。这样的设计是为了要将客户锁定在介于这些客户和互联网之间的一个商业领域中,这一领域能够产生“网络效应”并提升厂商的销售额。越是让某种特殊设备充当整个网络的应用接口,就越是能吸引客户,飞速增长的需求方规模经济就越能占据优势地位。这就直接演变成了巨大的经济力量,并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技术发展的前景。一旦这种经济力量得以完全巩固,人们就会变得更加依赖于这种特殊设备,要提高网络收费也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
在安德森看来,事情就是这么发展的:“首先某种科技得以发明和传播开来,导致相关产品百花齐放,然后有人找到了一个办法来控制它,将其他人排除在外。这样的过程不断发生……事实上,如果没有某种形式的垄断(或者至少是寡头垄断),也就几乎不能产生大量的财富。这就是(资本主义)工业化的自然过程:发明,传播,应用,控制……如果在非货币经济中来看,开放性当然是很好的……但是,人们对无止境竞争所造成的狂热和混乱的容忍最终会到达极限。”至此,人们就只能在两种无法令人满意的情况中进行选择:要么选择不受限制和控制的私人竞争,承受经济的不确定性,要么选择私人垄断,容忍大富大贵的产生。在这里,排除公共领域的做法已经被认为是毋庸置疑的真理了。
安德森所说的在互联网高度网络化的市场中“更有可能”产生垄断权力,会招致各种各样的问题。这样的垄断公司积累了大额现金,让它们有足够能力来鲸吞任何潜在的竞争者,或者支持开辟互联网的新商业领域。这些商业巨头利用垄断地位来开拓和征服互联网的新领域,尤其是那些与它们垄断的部分相接近的领域。例如,据称谷歌就拥有330亿美元的现金在手。它已经花了数十亿美元进行了数十起重要的互联网收购,平均在过去的数年中几乎是每月收购一次。仅仅在2010年的前三个季度中,谷歌就报道说已经进行了40起收购交易。拥有430亿美元现金在手的微软公司也有类似的记录。而苹果公司也有510亿美元的现金可用。
新技术突破能够给网络带来竞争的想法如今已经变得越来越荒谬。就算这种情况真的发生了,也只不过是暂时停下了该产业向更垄断方向前进的脚步。而且即便就结果来看,这些技术突破也并非真的能带来竞争。相反,某个新产品能够逃脱被现有行业巨头征服的命运,进而发展成一支新的垄断力量,也正是因为它有能力抵制现有行业巨头用现金堆砌起来的巨大诱惑,并创造属于自己的经济价值“围城”。而在这一价值“围城”中,游戏规则就是要利用经济学家如今称之为“增强盈余提取”的效应,实际上就是要提高盘剥“围城”中消费者的能力。
简单采用传统经济学标准还会产生更加可怕的后果。由于具备垄断力量,巨型互联网公司就能有效地控制政策制定过程,并且确保它们的垄断行为所受的公共“干扰”最小化。当然,在一定程度上也仍然存在一些真正的政策讨论行为,这是因为实力强大的公司和政府部门就像金刚和哥斯拉这些怪兽一样,彼此之间正在角力。这样一种政治力量能够彰显其存在的最引人例子则是关于无线电频段资源的问题。无线电频段可以被定义为“各种形式的无线电子通讯所依赖的资源,信息传输时可以使用的频率范围”。目前尚有非常多的空闲频道可以投入使用(这些空闲频道数量比正在使用的频道还要多),然而现存的频道管理者更加喜欢人为地制造资源稀缺,因为这样能给自己带来好处,而政府也助长了这种行为。2011年,单单AT&T就拥有价值100亿美元的闲置频道的经营许可证,与此同时它还在游说政府,要求分配给它更多的频道。
部分经济学家承认这样的垄断趋势正在显现,但同时认为由于数字世界具有技术活力,这种垄断趋势只是暂时的。通常的假设是,在熊彼特的“创造性破坏”冲击下,新技术就能冲垮任何环绕在垄断市场周围的壁垒。但是,至少从人类社会的时间框架下看,这一说法还缺乏证据。这些行业巨头有足够的力量去塑造整个市场的特点,并且拥有巨大的规模和强大的金融、政治实力,而且这些还都在飞速增长之中。各行各业也许都存在某些势力的重新洗牌,但这些垄断巨头在很长时间内都不会消失。
在许多经济理论中,自然垄断要么应该采取公有形式,要么至少应该受到严格监管以防滥用特权。由于它们往往垄断了一些关键性的公共职能,这一点也就显得尤为重要。自由市场在这里是完全不可行的。以上说法当然适用于控制了宽带互联网服务行业根基的电话公司和电视公司。而如今,企业所拥有的政治力量已经基本消除了来自公有制的威胁,也消除了来自政府积极推进反托拉斯法的威胁。如果反托拉斯法能以之前一两代人所常见的方式得以实施,那么对许多垄断公司进行拆分也就基本是板上钉钉的事了。然而,如今硕果仅存的一些管制措施——无论属不属于反托拉斯法——所能做的,与其说是保护和保障公共利益不受商业利益的威胁,倒不如说更多地是保证了这些牟取暴利的企业和行业的存在。
在互联网领域中,已经形成了一种国家与企业的联盟,而这种联盟只有在金融业和军国主义中才能找到相似的情况。这对传统经济学不啻于是一种嘲弄,因为传统经济学强调与竞争市场相对应的应该是独立的私人部门。这对传统自由理念也是一种嘲弄,该理念认为资本主义的民主之所以能够实现,是因为经济力量和政治力量被分掌在不同的手中,这两种利益之间存在强烈的冲突,因此也就保证了公众不受暴政的迫害。大型通信公司和国家安全部门携手合作的例子正逐渐流传开来。那个已经被曝光而且十分可怕的例子,揭露的正是在过去数十年中AT&T为美国国家安全机构对用户通信进行非法秘密监视的情况。而近些时候,亚马逊、易趣在维基解密事件中与政府进行的合作也许与AT&T的例子大有不同,但这些例子都表明公共部门利益和私人部门利益已经不再彼此分离。而自由民主理论正是以这种利益分离的存在为核心的。
以下说法不含贬义,也并非危言耸听。人们很难忽视这样一个事实:近期出现的种种情况正在转向对法西斯主义的经典定义,即右翼社团主义:国家与大型企业利益集团携手合作,促进企业利益的实现,同时国家中则充斥着军国主义、秘密行动和监视行为。在这种环境下,就算政治自由还不至于微不足道或者软弱乏力,至少也是基础薄弱的。
大型公司和国家的融合也使得有必要重新审视互联网的一个重要理念。这一理念认为,互联网不受控制和审查,是民主活动家的工具。然而同是这个互联网,出于商业目的或政治目的,也可以变成一种无与伦比的监视工具。这并不是说活动家无法利用互联网来组织更多的运动,而仅仅是说由于互联网的存在,想要保护个人隐私不受政府和企业侵犯,就算不是完全不可能,也至少是很难的。互联网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增强了反民主倾向的实力。
作为公共品的信息
如果上述论证业已证明互联网是一个孕育垄断的地方,那么当具体观察资本主义媒体产业在数字世界中的表现时,就会发现更多的问题。这是经济学理论与互联网存在矛盾的第三个领域,兴许也是矛盾最根深蒂固的一个领域。媒体产品一直是资本主义经济学的一个根本性问题,这个问题的存在可以一直追溯到人类第一本书的面世。问题在于,与有形商品和服务不同,一个人对信息产品的使用并不会阻止其他人的使用,用经济学术语来说是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所谓的有形产品充斥于经济学教科书之中,对于这类产品而言,一个人在消费一种产品或服务时,其他人也就不可能消费同一个产品或服务。两个人不可能各自吃掉同一个汉堡,也不可能同时开着同一辆车。要满足更多的需求,则需要生产更多的产品或提供更多的服务。
但信息就不是这样了。卡尔•马克思不需要为每位读者写一本《资本论》。同样,无论《资本论》的读者是200人还是2亿人,都不会对其他读者的阅读造成影响。这么一来,就意味着任何买过一本书的人都能够印刷出更多的副本并且进行销售。在自由市场竞争下,书的价格会迅速跌落到印刷并出版一本书的边际成本。而书的只能从本人出版或者授权出版的书中获得回报。消费者得到了廉价的书籍,这当然是民主文化的美好之处,但却不一定能得到足够的报酬,以弥补他们为著书而付出的时间和心血。市场失灵了。
这就是版权法的起源,其原理已经被写入美国宪法,这足以显示其重要性。在一段时间之内拥有的垄断特权,能控制谁有资格出版他们的书籍,从而保证能获得足够的回报。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认为版权是一种政府创造的垄断,实际上也是一种对知识的征税,因此只是勉强对其表示赞同,并十分厌恶它。美国宪法明文规定,版权许可不能是永久性的,其最初的时限是14年。准确地说,版权背后的推动者与其说是,还不如说是出版商。出版商的商业前景是直接与能否取得政府垄断特权挂钩的。
到了20世纪,新的媒体技术得以发展,强大的媒体公司也出现了,它们有能力定期向国会施压,要求大规模地延长版权保护——用直白的话说,就是政府的垄断保护许可——的时间,并扩大覆盖范围。这对于它们的利润——实际上也是对于这个行业的生存——来说,当然是天赐厚礼。但如果版权保护时间被延长到100年以上,对于那些希望使用这些受版权保护的素材的消费者和艺术家来说,代价无疑是巨大的。而如今,版权保护一般都进行了延期,所以实际上人们在以分期付款的形式承受着永久性的版权保护。而且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就不再有新的媒体产品脱离版权保护变成公共品了。如果说版权曾经有过不算太强的促进作家创作兴趣的作用,那么这一作用也在很早之前就丧失殆尽了。如今,版权已经成为一种对公共文化进行大规模私有化的行为提供保护的主要政策。
然而,这仍然未能消除最核心的经济问题,而新技术只能加剧这一问题。以广播为例。无论听众是一个人还是100万人,都不会影响一个广播节目的制作成本。也就是说,一个节目新增一个听众的边际成本为零,因此根据传统市场经济学,该节目的合理价格也应该为零。同样,广播商不能向收听某个节目的听众收费,因为他本可以免费收听。其他国家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是国家出资创建公共广播系统,向所有拥有收音机(电视机)、可以收听(收看)的人进行广播。而美国的解决方案是允许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通过商业广告来资助广播。在上个世纪30年代,广播是否应该成为一种资本主义产业的问题曾经是美国媒体历史上一场重要的讨论。而后来,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则通过人为地创造稀缺来迫使人们观看HBO和Showtime等付费频道。
相对于广播行业面临的这一问题,互联网的情况还要糟糕许多倍。如今,通过一个按钮,数字内容就可以瞬间在全世界范围内得以免费传播。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国富论》中所说:“稀缺,需要通过富足来消除。”稀缺同时也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一种需求,而如今它在互联网世界中已不复存在。而且,似乎很难构筑起有效的壁垒。一旦有足够的宽带、音乐、电影、书籍、电视节目——一切都可以在网络空间上向所有人免费开放。这对商业媒体无疑是最可怕的噩梦,而它们对这一情况采取的即刻回应则是提高版权执法力度。结果证明这一措施还是有些效果的,虽然这给互联网用户带来了更高的成本,并且破坏了互联网具有革命性的、浏览他人作品并从中吸取经验的关键能力。而另一方面数字版权管理(DRM)技术也得以发展。该技术对数字设备和软件强制加入了一种人为的功能限制。
然而,这仍然没能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娱乐性媒体都开始经由数字世界传播,那又能从哪里赚到钱呢?商业传媒又一次转向了麦迪逊大道(美国广告业中心),而广告业也开始向网上转移,当然与“传统媒体”的级别完全不同。与此同时,规模最大的媒体集团正在与电信、互联网巨头私下合作,希望找到一种能有效通过网络出售内容的方式。苹果公司的iTune则指出了一种方式:淡化开放式的互联网和万维网,建立专属系统。
从所分析的各个层面可以看出,当今的互联网正在见证一次大公司联盟的浪潮。而这些行为的目的就是要竖起高墙,创造稀缺。201 1年康卡斯特(Comcast)和环球电影公司(NBC,同时也是电视行业的巨头)的合并似乎是这个新时代第一起重大公司的合并。目前看来,未来无线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有可能追上甚至超越传统的有线宽带互联网,而且无线互联网将会是一个私有体系,并不具备长期以来与互联网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网络中性”以及开放性。可以预见的是,在最大的媒体、电信、电脑和互联网公司之间,还会出现更多类似康卡斯特和环球电影公司这样的合并行为。
正如新美国基金会201 1年的报告所说,我们正在步入一个数字封建主义世界,这是一个由少数几家巨型公司统治的私有帝国。广告业会利用所有可能的机会来利用这一体系,而任何意义上的隐私都将成为牺牲品。一位互联网民主性的早先支持者最近说道:“如果某种网络的命运——公平性、规则制定、推动社会和经济改革的能力——都掌握在政策制定者及其作为资助者的公司手中,那么这一网络也就失去了促进变革的能力。”不久之前,人们还认为这些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但如今看来,如果任由资本主义来掌舵,走向这样一个世界将是不可避免的。
新闻业的问题
初看起来,虽然成本很高,也没有考虑其他的可能性方案,但商业性的娱乐媒体可能已经找到了一条通往未来数字世界的道路。然而却不能因此断言新闻业(或者说言论自由)也是如此。在这一问题上,传统经济学在提出批判方面是有所裨益的,当然也要注意基本的自由民主理论和美国历史。依据最初的设想——以及后来美国最高法院的解释,美国政府管理体系是以一种能向广大公民通报新闻事件,并对那些当权者和希望成为当权者的人实行监督的可靠的新闻媒体制度为基础的。虽然富有争议,但互联网在发展新闻业、促进言论自由和民主复兴方面给出的承诺比其他任何领域的承诺都大。因此,这个方面的失败也是最大的。
在初期,互联网往往令人相信它能够冲破传统媒体垄断的壁垒,带来一个竞争性传媒的崭新时代。“感恩而死”乐队的歌词、“网络自由战土”约翰•巴洛(John Perry Barlow)在1995年说道,这些巨型媒体集团进行兼并和收购,不过是在“泰坦尼克号上重新排列躺椅的位置”而已。它们很快就都会被拥有无数网站的互联网所淹没。各种各样的新进者都可以进入这一原本受到限制的领域,而且如果它们能够找到追随者,那就会有能力产生足够的回报,从而维持网站的运行。
然而无论是对娱乐媒体还是新闻媒体来说,事实却远非如此。创建一个许多人愿意访问并且支持的具有吸引力的网站是需要资源的。如果那些拥有各种优势的大公司做到这些都很勉强,那对其他人来说当然就更是一场噩梦了。尽管表面上有机会跨越现有的准入壁垒,但事实上,还没有任何一个具有原创内容的新进入者有能力以某种有意义的方式进入这片领域并且赚到钱。目前大型媒体集团尚处在将数字领域转变为利润资源的过程之中,并且只针对娱乐性媒体——而且与“传统媒体”运作相比,这部分的盈利仍然很苍白。
新闻业面临的是一个更加不同的问题。与娱乐性媒体不同,版权在新闻业的商业运作中并不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与书籍、音乐、电影不同,新闻内容往往是即时生产即时消费的。此外,新闻还具有一个与商业娱乐不同的经济问题,这个问题先于互联网产生,并且也独立于互联网:提供具有足够质量和数量的报道一直都是这个市场中的重大问题。新闻媒体的最终购买者有没有能力为一种令人满意的热门新闻媒体提供足够大的收入源?历史上一直缺乏证据证明这一点。然而这一新闻媒体却正是民主制度所需要的。
在美国成立的第一个百年中,新闻系统得到了各个政党的支持,也得到了大笔的联邦出版补贴和邮政补贴。如果在2011年,美国联邦政府拿出与19世纪40年代相同的GDP份额来补贴新闻业,这笔补贴额将达到300亿-350亿美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1年联邦政府分配给公共广播系统的资金仅约为4亿美元。
进入20世纪,商业报业体系完全建成,联邦对报业的补贴迅速下降,不过也不曾完全消失。但现如今,报业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广告商。它们对新闻本身没什么兴趣,而只对将产品卖给读者抱有浓厚兴趣。
资本主义控制新闻媒体的做法一直就存在问题:商业价值观与为公共服务的新闻业往往是不可调和的,而媒体所有者也乐于以自利的方式来运用新闻所具有的政治力量。这种特权也被广泛地用来推动媒体所有者阶层的利益实现。实际上,20世纪上半叶出现的“专业新闻”行业自律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对公共信息受到垄断控制或商业控制这一问题的担忧。其方法就是非正式地将新闻编辑部的控制权交由经过专业训练的编辑和记者。这一专业体系达到巅峰的时间大约是在上世纪60年代或70年代,但即便是在巅峰时期,也仍然远远不够完善。
目前新闻业面临的危机始于上世纪70年代,部分原因是因为越来越多的企业进行了所有权合并,这种情况在上世纪80年代愈演愈烈。在垄断市场当中,为了留住自己的顾客和广告商,媒体所有者就有动机向新闻编辑部传递虚假消息。这些公司的目的是盈利最大化,而新闻不过是达到这一目的的一个手段而已。
“专业新闻”体系也开始衰退。企业所有者越来越多地发现,做新闻实在是太耗钱了。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虽然新闻媒体公司的盈利水平在上升,但专职记者数量却开始下降。而到本世纪的头10年,记者的数量更是直线下降。1960年,(试图私下修改新闻信息的)公关人员与专职记者的比例约为1:1。到2011年,这一比例已接近4:1。很大一部分公共生活内容已经得不到新闻关注,而得到关注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都来自于公共关系公司未经过滤处理的信件。除此之外,狂热的右翼党派也在商业媒体上四处流窜。从很多方面来看,人们正处于一个充斥着各种宣传和鼓吹的黄金时代之中。
新闻业的这次危机并非由互联网引起,但互联网肯定加剧了这一危机。互联网带走了数百亿美元的广告费用-10年来,仅Craigslist就削减了几乎200亿美元的报纸广告投资。这样一来,广告商也就没必要对报纸予以特别的支持。而针对新闻业,数字世界也提供了更新和更好的替代品。年轻人不愿意阅读越来越缺乏活力的报纸或观看电视新闻,互联网的存在为他们提供了另一个阅读途径。新闻媒体所具有的独特功能——即对社会中发生的事件按原貌和发展过程进行报道——也遭到了削弱,取而代之的是算不上“硬”新闻,随处可见的体育、娱乐新闻、生活琐事等。
新闻具有公共品的许多特征。它是社会的需要,更是自治社会的需要。然而,市场体制并不能提供足够质量和数量的新闻服务。公共品一般都需要公共补贴以及明确的公共政策支持。这一点在美国历史的第一个百年中不言自明,但自那时之后,广告在支持新闻业中所起的作用则掩盖了新闻的公共品特性。在过去的一个世纪中,对媒体的批评都集中于市场对新闻质量的负面影响。而如今,由资本主义支持的大众新闻行业中新闻报道数量的问题,也拨开重重面纱,展现在了我们的眼前。
在过去的10年中,最大的一个疑问是:互联网能否提供市场基础和足够的资源,来孕育一个独立的大众新闻行业?现在的答案是:不能。甚至没有接近成为独立大众新闻业的希望。商业新闻媒体会提供经过大幅精简的网络版新闻,但这不可能填补新闻业所需资源和可得资源之间的缺口,而且这都还完全没有谈到这种商业性新闻的质量问题。在未来的数年中,如能出现进行全球报道的、独立且彼此竞争的新闻编辑部,则当前的情况必定会发生重大改变。人们必须认识到新闻业所具有的独特经济特点,以及它与“自由市场”途径的无关性,甚至是“自由市场”的欺骗性。简而言之,这正是一个最高优先级的公共政策讨论。
能够挽回互联网的名誉的一一或者如果愿意也可以称之为天赋特质,只是在一天结束时,任何人都能浏览一个网站,无需审查就进入全球观众的视野。令人遗憾的是,如今发现,访问网站、获取那些永远不会在主流媒体和商业网站上出现的信息固然不错,但仍然远远不够。正如互联网学者马修•辛德曼(Matthew Hindman)所说,不能将话语权与让人倾听的能力混为一谈。
现有的证据显示:虽然网站有无数个,但以人类的能力却只能定期对少数网站进行有意义的访问。谷歌搜索实际上大力促成了一种隐性的审查机制,那些不能出现在搜索结果第一页或第二页上的网站实际上就等同于不存在。正如迈克尔•沃尔夫(Michael Wolff)在《连线》杂志中所说:“2001年,排名前10的网站占据了美国网页浏览量的31%,而2006年这一数字变为40%,2010年则达到75%。”沃尔夫援引俄罗斯互联网投资者尤里•米尔纳(Yuri Milner)的话:“大的(网站)从小的(网站)那里吸走了浏览量。理论上说,可以让少数几个十分成功的人去控制其他几亿人。你可以很快成为巨头。”你一旦成了巨头,就能够一直充当巨头。
从这个视角看,辛德曼对新闻、新闻媒体和政治网站的研究结果十分惊人。它表现出一种“权力定律”分布:少数几个政治或新闻媒体网站占据了网络流量的绝大多数。它们都由声名在外、资源丰富的传统巨头所控制。而许多确实存在但几乎或者根本没有流量的网站则形成了一条“长尾”,且很少有人知道这些网站的存在。其中大多数倒闭了,因为经营者没有动力也没有足够的资源来经营它。这么说并不是要贬低“长尾”网站,它们的存在具有相当的价值和政治重要性;相反,这么说是要强调“长尾”网站无法获得足够的资源进入这个体系的核心,并获得广泛认知。而且,稳健且规模适中的“中产阶级”网站也是不存在的;新闻媒体系统的这个部分在网上已经被彻底消灭了。以上内容致使辛德曼得出结论:网上新闻媒体比传统媒体具有更高的集中度。这一点,对于被吹嘘得天花乱坠,而事实上已经僵化的博客领域也是如此。其流量也高度集中在几个站点上,这些站点都由令人吃惊的精英在操作。虽然登录网站、向全世界讲话的权利仍在,但其在现实世界中的影响力却正在减弱,而互联网专有领域的兴起也使得开放性网络的关联性显得更小。
总而言之,互联网任由逐利性来指导发展方向,已经成了资本主义的俘虏。它已经偏离了原本的发展方向,不仅没有利用和强化,反而是在弱化和破坏技术的革命性和民主性。只要互联网仍被认为是一种主要用于产生利润的工具,且所有的政策和法规都建立在这一前提的假设之上,那就难以想象出一种与这里的描述不相同的情景。对于有些人,比如《连线》杂志的克里斯•安德森来说,这就是市场的法则,因此也就是世界的法则。但是,按照市场经济学的标准衡量,互联网的资本主义发展也已经带来了许多重大问题。众多证据表明,有必要另寻他途。幸运的是,对互联网的另外一种设想是可行的,而且还是来源于经济学领域本身。
劳德代尔悖论
为了更深入地解释互联网与资本主义这场邪恶联姻给互联网所带来的命运,有必要引入一个区分概念。这个概念并不存在于当今的新古典经济学当中,但却是古典经济学起源的核心内容:即公共财富和私人财产的区别。
对主流财富观念中的矛盾做出最佳解释的是经济学史上广为人知的“劳德代尔悖论”。劳德代尔第八世伯爵詹姆斯•梅特兰(James Maitland)是《对公共财富本质与起源、增长原因与方式的探究》(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Origin of Public Wealth and into the Means andCauses ofits Increase)一书的。在这个以他名字命名的悖论中,劳德代尔认为公共财富与私人财产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后者的增长往往会减少前者。他写道:“公共财富可以被准确定义为所有因为有用或者能带来愉悦而被人类需要的东西。”这些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因此构成了财富。但私人财产与财富不同,需要一些额外的东西(即有附加限制),包括“所有因为有用或者能带来愉悦而被人类需要的东西,并且具有一定程度的稀缺性”。
换句话说,稀缺性是一个东西具有交换价值并能够增加私人财产的必要条件。但公共财富却并非如此,它涵盖了所有的使用价值,因此也就不仅包含了稀缺物品,也包含了丰富物品。这一悖论让劳德代尔进一步认为,增加那些原本丰富、但是生活必需品的东西——比如空气、水、食物——的稀缺性,如果能赋予它们交换价值,就会提高个人的私有财产,实际上也能提高国家财产——指的是“个人财产的总和”,然而却要以公共财富作为代价。比如说,如果有人能够垄断原本可以免费获得的水资源,并对每口水井进行收费,那么这个国家可预测的财产数量将会增加,其代价则是干渴人口数量的增加。
劳德代尔声称,“人类的常识”会使人们对以各种方式来“反抗”这种“通过创造某些对人类来说有用或必需的产品的稀缺性”来增加私人财富的行为。但是,他也察觉到在自己所处的资本主义社会中,这种行为正在以多种形式发生。他解释说,在收获期,荷兰殖民者会焚烧“香料”或者付钱给土著居民,“让他们去采集肉豆蔻树的嫩花或绿叶”,从而导致其减产。并且在很多年中,“弗吉尼亚的烟草种植者”会按照法律烧掉每个奴隶所生产的固定比例的烟草。这样的行为都是为了增加稀缺性,通过销毁或人为限制公共财富的一部分来增加私人财产(以及少数人的财富)。劳德代尔写道:“那些出于自利原则的人十分明白这个道理,所以除了基本不可能形成的大众联合体以外,没有什么能够阻止私人贪欲对公共财富的疯狂掠夺。”
劳德代尔还明确地将悖论延伸到了艺术和文化领域。他写道,“一幅画或者其他艺术作品的高价可以为艺术家创造财富”,同时也可以增加这件艺术作品有幸拥有者的私人财产,但与此同时,由于稀缺性和难以企及性,这一作品也导致了同类型绘画作品范围中公共财富的减少。当然,艺术品领域的稀缺性部分原因在于“由技巧、才能、天分所导致的垄断”,从而对公众形成了一种在一定程度上合理的税收效应。然而,当艺术作品被人为地限制和垄断,被置于大多数人无法触及的地方,从而增加其交换价值的时候,公共财富明显没有任何得益。蕴含着艺术家才能的文化艺术品能够大放异彩,最理想的结果当然是价格下跌,使之可以更广泛地传播,使人们更容易地分享艺术品,从而增加公共财富。劳德代尔将分析建立在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基础之上,他发现正如斯密所说,富人的重要资产表现为“房屋、服装、马车、家具所具有的便利性和装饰性”,富人垄断独享艺术复制品也是这样,而对这些东西的欲望则是“永无止境的”。在劳德代尔看来,这种对艺术品的垄断行为对私人财产的增加和对公共财富的减少是成正比的。
财富(而不仅仅是财产)概念最初就与古典政治经济学紧密相连,约翰•洛克(John Locke)称之为“内在价值”,后来的政治经济学家则称之为“使用价值”。当然,使用价值是永远存在的,并且是人类生存的基础。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出来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还包含另外一种价值:交换价值(或称“价值”)。因此,每件商品都被视为具有“两面性”,既包含使用价值又包含交换价值。劳德代尔悖论是这种财富/价值两面性的一种表述,它体现了公共总财富(使用价值总和)与私人总财产(交换价值总和)之间的矛盾。
古典自由政治经济学最伟大的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对劳德代尔悖论的回应是,强调明确区分财富和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这两个概念的重要性。与劳德代尔一样,李嘉图强调,如果水或者其他原本可以免费获得的自然资源由于变得稀缺而需要某种交换价值,即便私人财产得以增加,也还是会出现一种能反映使用价值受损的“财富实际损失”。
与此相反,亚当•斯密在法国的主要追随者,也是新古典经济学先驱之一的让•巴蒂斯特•萨伊(Jean Baptiste Say)对劳德代尔悖论的回应则是简单地将其排除在外。他认为财富(使用价值)应该包含在价值(交换价值)之内,从而前者就被消除了。在《关于政治经济及贸易停滞给马尔萨斯的信》当中,萨伊对“劳德代尔伯爵对财富的定义”表示了断然反对。在萨伊看来,完全有必要彻底抛弃财富使用价值的定义。萨伊并不否认“确实有些自然资源对人类来说十分珍贵,但它并不属于政治经济学讨论的范畴”。而政治经济学的价值概念(完全取代了财富概念)中所包含的,只有交换价值。
在古典自由政治经济学当中,劳德代尔悖论所带来的矛盾表现得最明显的,莫过于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的《政治经济学原理》。在该书中,穆勒(援引萨伊)声称:“因此,财富可以被定义为所有有用或合意的具有交换价值的东西”——因此也就将财富归为交换价值。但穆勒的折衷主义特点及其古典理论基础又使得他发现了这种说法的不合理性,从而破坏了自己的论点。所以在同一章节中找到了支持劳德代尔悖论的论证,这些论证直接指向了资本积累和公共财富之间的矛盾。穆勒写道:“如果一件物品在交换中不能获得回报,那么不管这件物品多么有用或必要,都不能算是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财富。比方说,空气虽然是绝对的必需品,然而在市场上却没有价格,因为它可以免费获得:囤积空气也不会对任何人产生任何利润或好处;而其生产和分布法则也完全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不过虽然空气不是财富,人类还是通过免费获得空气而变得更为富有,因为这样,本应用来提供这种最迫切需要的时间和劳动力,就可以用在其他用途上。也可以想象空气变为财富一部分的情况。如果要在空气不能自然进入的地方呆上很长一段时间,比如说在一个沉入深海之中的钟形潜水器中,人工提供的空气就会像送到家中的水一样拥有价格了:如果自然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大气层里的空气过于稀薄,或者能够被垄断控制,空气就可能获得一个十分高昂的市场价格。在这种情况下,对超出自身需要的空气的所有权,就会为其所有者带来财富;人类整体财富乍看似乎会增加,但实际上则是一场巨大的灾难。错误在于,无论空气的所有者会变得多么富有,这都是以社会中他人的遭遇为代价的。其他所有人都会变得更加贫困,因为他们被迫为原本可以免费获得的空气支付了费用。”
穆勒在此处暗示的是,资本主义经济中日益垄断基础之上对私人财产的狭隘追求与社会公共财富之间形成巨大裂缝的可能性,这一点与劳德代尔是一致的。不过,虽然有这番深刻见解,他却停止了讨论,最后对劳德代尔悖论表示反对,并将财富简单定义为交换价值。
与穆勒相反,马克思和李嘉图一样,不仅很快接受了劳德代尔悖论,并且做出了自己的阐释。马克思认为使用价值与价值、财富与价值之间的矛盾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在《哲学之贫困》中,他回应蒲鲁东对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混乱处理,指出这一矛盾已经由劳德代尔进行过最深刻的解释,并“在两种价值成反比的基础之上建立了自己的体系”。实际上,马克思对于政治经济学的整个批判很大一部分是建立在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之间的矛盾基础上的,这也是《资本论》中马克思观点的关键组成部分。
在分析美国的政治经济条件时,马克思批判了爱德华•韦克菲尔德(Edward Gibbon Wakefield)关于殖民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观点。韦克菲尔德称,资本主义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新兴殖民地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公共土地太多。这是发展雇佣劳动力的一大障碍。由于拥有大量免费可得的土地,工人迅速脱离了受剥削劳动力的身份和商品领域,变成了自给自足的农场主和小业主。韦克菲尔德强调,这种情况下,首先应该找到让土地变得稀缺的方法,比如人为制造土地价格的上涨,推行缺席所有权,从而让大众再也无法进入原本属于公有的土地。马克思评论说,“在所谓的国家财富名义下”,韦克菲尔德找到了“确保人民贫困的人为手段”。
马克思与劳德代尔在财富问题上的观点相同,只是观点更加有力,更加具有一致性。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是一个以交换价值积累为前提的制度,即便这种积累要以包括社会特性和人类劳动本身在内的真实财富/使用价值损耗为代价也在所不惜。“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这是每个资本家和每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座右铭。”与之一脉相承,20世纪20年代,托斯丹•凡勃伦(ThorsteinVeblen)将开发资源的“美国计划”描述为“一种既定的、在合法没收计划基础上将所有公共财富转变为私人收益的行为”,在其过程中破坏了许多实际的社会财富。
财富这一经典概念在新古典经济学兴起时被彻底颠覆了。这一点可以从新古典经济学奠基人之一——卡尔•门格尔(Carl Menger)的作品中看出。在《经济学原理》一书中,门格尔直接攻击了劳德代尔悖论,认为这一悖论“乍看之下令人印象非常深刻”,但却建立在不正确的区分方法之上。按照门格尔的观点,重要的是要反对使用价值/交换价值,以及财富/价值这种区分方法。财富是基于交换的,如今这被视为是植根于主观效用之中。站在劳德代尔的立场上,他认为从纯经济学的角度能够说得通的是,提出一种“长期不断减少的充足的(非经济)可获得商品(比如空气、水和自然景观)。因为这种不断减少、最终一定会形成一定程度的稀缺性,从而财富成分得以增加”。按照这一思路,门格尔认为矿泉水由于稀缺性,就可以被看作一种经济商品。因为其资源并不充足,因此在质量和数量上都可以与普通淡水区别开来。那种劳德代尔(以及李嘉图和马克思)认为是悖论甚至是诅咒的东西——即通过人为制造的稀缺性来增加私人财产的行为,在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先驱之一门格尔看来,则是一种扩大财富的手段,所以也是可取的。
因此,占据统治地位的新古典传统稳步远离了社会/公共财富的概念,并从核心分析中排除了社会(及自然)成本的问题。墨西哥湾的石油泄漏由于带来了清理和诉讼方面的开支而促进了GDP的增长,但这一事件带来的经济损失则很少得到反映。生态经济学家赫尔曼•达利(Herman Daly)评论道:“劳德代尔悖论似乎正是用交换价值(而并非使用价值)来衡量财富所付出的代价。”
互联网悖论
所说的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互联网悖论”,应该被视为劳德代尔悖论的一个推论。在这个以牺牲公共财富为代价来增加私人财产的世界中,一开始似乎被认为具有巨大潜力的互联网(它代表了一个全新的公共财富领域,与一整片新大陆相类似,并且意味着一个能不受限制进行通信的全新广阔民主空间的可能性),对其潜力的期待却在几十年中烟消云散,也就不足以令人惊讶了。这一领域的竞争策略围绕在锁定客户和利用需求方规模经济两个概念上,这些都容许在个别公司中积聚大量资本。
就像历史上美国取消免费用地一样,互联网也正在变成少数几个人占据支配地位的空间,这样才能利用稀缺性所带来的价值。网上许多免费公共空间的“关闭”(或取代)目前似乎正在进行之中。以使用价值来衡量的新型通讯潜力对全人类的能力具有促进作用,但这原本显然是一种公共财富。而这种公共财富正在让位于一种完全不同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交换价值占主导地位,而那些与相对自由的通信一起消失的使用价值,则被记录为财富的增长,因为它在一夜之间创造了大量的私人财产。
从资本主义的观点看来,互联网所代表的资源充足性正是其盈利的最大障碍。劳德代尔写道:“如果一种商品像空气或水一样充足,那它就不可能具有价值属性。因此,充足性一定会降低任何商品的价值,而十分充足则不可避免地会彻底摧毁其价值。”
由于在互联网中稀缺性是需要创造的,也就必然是人为的——实际上《连线》杂志的安德森就写道,“人为制造稀缺是逐利行为的天然目标”——这也就要靠熊彼特所说的“垄断行为”来实现。其结果当然是实现了几家公司的统治地位。这些公司顶多是“合作互利者”(而不完全是竞争对手),并且都拥有可观的垄断/寡头垄断力量,因此能够获得额外收益或者垄断寻租。一项创新只有能够找到方法“圈出”一部分公共财富,并有效地对其进行私有化和垄断,才能带来巨额回报,才具有商业开发的价值。信息具有所有人都能获得的天然属性,一个人消费了,他人仍然可以消费,是一种公共品。而在上述途径中,信息由于纯粹市场力量的作用,已被转变为一种稀缺的私人商品。
然而,这一切要能行得通,必须要有公共部门的合作。互联网的私有化和垄断化需要这样一个国家:它和资本是合作关系,既不向民众提供进入这一公共领域的必要替代手段,也不保护这个公共领域免受互联网大亨的洗劫。实际上,这个国家在发现财富新领域从无到有的时候故意偏开了视线,并且没能对资本的迅速积聚采取必要的抵制行动,甚至还助长了它。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于2011年批准康卡斯特和环球电影公司进行合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迈克尔•科普斯(Michael Copps)投了唯一的反对票,他表示:这起合并“开启了互联网‘有线化’的大门”。根据科普斯的说法,这一做法“带来了设立围城、收费站,操纵内容优先级,向终端用户收取链接费的潜在可能性,并给了内容独立性致命的一击”。公共财富、自由链接权、网络中性,以及民主通信领域在此表决中一败涂地。互联网所具有的真正财富就像一片新发现还未被探索过的大陆一样。如果根据公共利益来管理,这样一个领域能拥有多么重要的使用价值?可是民众还没来得及意识甚至想到这一点,互联网就已经被拱手送给了私人利益集团。
通信行业绝不仅仅是一个普通市场。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它根本不是一个市场。它更像是空气或者水,是公共财富的一种形式,是一种公共品。亚里土多德说人类是一种“社会性动物”,其实还不如说人类是交流性动物。人类大脑是与语言共同进化的——语言也是社会特征。社会关系和民主形式的发展,还有科学、文化等等,都是交流的产物。因此,互联网作为一种似乎不受限制的自由通信形式,就带来了人类社会性广阔新领域的发展前景,同时也提高了增强民主的可能性。然而,互联网不仅没能成为扩展人类社会性的工具,反倒起了相反作用,成为了一种新的异化方式。这一过程并非自然形成,说到底仍然是一种社会选择的结果。
这个故事的寓意是非常清楚的。美国乃至世界各地的人们必须加倍努力,去解决本文所分析的各个互联网悖论。结果还远远没有确定,事态也仍然处在发展之中。进行全球范围内的抵制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事实上,从互联网的性质和所涉及的利害关系来看,似乎可以说,在未来的几年中,这些问题只会变得越来越错综复杂。这场战斗会产生怎样的结果,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人类作为社会性动物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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