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作为欧洲中世纪与近代史时期之交的第一个多边条约,被中国一些学者称为是“国际法发展过程中的一块重要里程碑”,认为它既是近代国际法的实际源头,又是国际关系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这都没错,但不要忘了其实欧洲“三十年战争”(1618年—1648年)中产生的这个《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更是欧洲有史以来最深刻的地缘政治灾难。
二
与古罗马时代的版图相比,罗马之后的欧洲地缘政治版图碎片化的结果,可归因于欧洲长达千余年愈演愈烈的政教二元对立和冲突,而这种冲突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648年10月24日)签订后又以主权的名义合法化:此前欧洲许多国家名义上还隶属于神圣罗马帝国——这与中国战国时代各王国名义上还隶属于周王朝的形势相似,其间的王国冲突也多集中在同一宗法权内部,这时“家族的基础也是‘宪法’的基础”[1];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后,这种集中在同一宗法权内的王国各自有了不容侵犯的主权,这样以前的宗法权内部的王国冲突以及宗法权间的冲突就成了难以调和的主权国家间的战争。发生在欧洲的两次世界大战就是这种因合法而更加固化了的国家间对立的恶果。美国历史学家保罗·肯尼迪十分伤感地说:
罗马陷落后任何时期绘制的地图,看起来都像一块用杂色布片补缀起来的被单,这块被单的图案每个世纪都可能不同,但从来没有一种单一的颜色可以用来标明一个统一的帝国。[2 ]
当你观看16世纪世界“实力中心”的地图时,欧洲有一个特征会立刻引起注意,这就是政治上的分裂。这并不是象中国在一个帝国崩溃之后和在其后继王朝得以重新收紧中央集权政权的绳索以前的一个短期内出现的偶发或短命的事态。欧洲在政治上总是四分五裂,尽管罗马甚至作过最大的努力,他们的征服也未能超过莱茵河和多瑙河以北多少;在罗马陷落后的1000年里,主要政治权力单位同基督教信仰和文化的稳步扩张比较起来,都是既小而又局限在个别地方的。象西方查理大帝时期或东方基辅罗斯时期那样政权的偶然集中,只是暂时的事情,会因统治者的更换、国内起义或外部入侵而随即结束。[ 3]
三
但是,破碎本不该是欧洲的先天宿命。古罗马时期,欧洲的政治稳定性高于中国,此间中国较多时段——比如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年)、五胡十六国(公元304~439年)时期——都具有后来欧洲破碎化特点,而同期的欧洲则在一个罗马法统甚至一个帝国国号下保持着相当的稳定和统一。罗马帝国衰落后,中国尤其在隋之后的政治及其政治版图的稳定性又远高于同期的欧洲。中国在北魏孝文帝(公元471~ 499年在位)改革后便进入程度越来越高的国家统一。与欧洲地缘政治及其政治权力日益碎片化趋势相反,中国在秦朝特别是隋朝之后,每次大乱的结果都是教权(尤其是佛教)和分封王权进一步向皇权归顺及由此产生的中国更为牢固的内部统一和更为强大的地区整合力。此时,西东方地区竞争力优势戏剧性地发生互置:西方在“神圣罗马帝国”的国号下陷入类似东方“五胡乱华”的形势,日益加剧的地区内部冲突(比如“三十年战争”“七年战争”)的结果都是教权与分封王权的持续强化和皇权的持续衰落;“三十年战争”和“七年战争”后整个帝国形成的大小邦国多达三百多个,神圣罗马皇帝成了徒有虚名的傀儡。保罗•肯尼迪在其名著《大国的兴衰》一书中在对西东方这段历史比较后说:“在近代以前时期的所有文明中,没有一个国家的文明比中国文明更发达,更先进。”[4 ]公平地说,在近代以前时期的所有文明中应当包括古罗马文明,而当时的罗马文明更有值得同期中国学习的方面。
四
今天看来,造成中世纪“中国文明更发达,更先进”的原因,是中国先后比较好地解决了皇权与分封王权、皇权与教权的关系。在这方面秦始皇创造的郡县制,当推首功[ 5];而成功将释、道两教融入其中的以“忠君报国”为最高使命的新儒学,更是功不可没。看到欧洲政教二元对立所造成的恶果,中国历史学家翦伯赞说:、
佛教没有取得国教的地位,这在中国历史上是具有深远意义的。[ 6]
五、小结:
1
三十年战争(1618年—1648年),是由神圣罗马帝国的内战演变而成的一次大规模的欧洲国家混战,也是历史上第一次全欧洲大战。参战各国于1648年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削弱了哈布斯堡王朝的统治,加深了德意志政治上的分裂,划定了欧洲大陆各国的国界,它使本已破碎只靠宗法权维系的“神圣罗马帝国”,从法律上结束,神圣罗马帝国内的诸侯本来众多的只有宗法自主权城邦,固化为有主权的众多国家。与中国周王朝破碎的宗权法为秦王朝统一的进程相似但结果相反,欧洲中世纪破碎的地缘政治形势由此在法律上固化。由此欧洲人彻底告别并忘却了欧洲曾有过的在“罗马帝国→查理曼帝国→神罗马帝国”连贯宗法权名义下的大一统的历史。这场地缘政治灾难的出现是造成欧洲中世纪落后于中国的主要原因。
2
中国有“忠”“患”两个字,一个中心曰“忠”,两个中心曰“患”,这反映了中国人对于统一性的认识。“贫”字在中国文化中与“弱”相连,贫,非不富矣,分贝是也。凡事只要一分,就没希望了。这是中国人的整体认识论。目前中国的一些所谓“普世派”想将中国改造成小国寡民,像瑞士那样的国家,他们提出“先秦时代的国际关系”或“先秦国家间政治”的概念,认为战国时的“七国”已是主权意义上的“国家”。《研究先秦时代的国际关系》一文认为:
可以肯定,春秋时代的那些‘国’,既不是城邦,更不是简单的部落,而是具备所有‘国家’特征的实体。那里有国家认同、有疆界、有包括军队和税收体系在内的,功能相当完备的政府。国内还有对研究‘先秦国际关系’的禁忌,视之为‘国内关系’。然而,先秦时代各国的关系显然是‘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是外交关系。[7]
果真如此,那真是中国的灾难。看看欧洲中世纪打成什么样子了,其版图变化就像五彩斑斓的破画布。欧洲人现在意识到这一点了,要统一;相反,他们却利用那些不靠谱的“公知”们鼓励中国和亚洲走欧洲曾走过的“威斯特伐利亚”老路。其无知无畏不顾后果的劲头,真令人扼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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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黑格尔著,王造时译:《历史哲学》,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版,第123页。
[2][美]保罗•肯尼迪著,王保存译:《大国的兴衰》,求实出版社,1988版,第23页。
[3][美]保罗•肯尼迪著,王保存译:《大国的兴衰》,求实出版社,1988版,第20页。
[4]美]保罗•肯尼迪著,王保存译:《大国的兴衰》,求实出版社,1988版,第7页。
[5]“秦取天下多暴,成功大。”﹝西汉﹞司马迁著:《史记》卷十五《六国年表》,许嘉璐主编:《二十四史全译·史记》(第一册),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年版,第248页。
[6][ 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第2册,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122页。
[7]载《凤凰周刊》,2004年第28期,第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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