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工资研究报告与借鉴
刘植荣
2010年7月
目录
1. 世界工资研究报告与借鉴
2. 刘植荣:美国2009年个人收入及纳税综述
3. 专访刘植荣:非洲、古巴虽穷, 但生活比我们好
4, 刘植荣:美国2009年个人收入及纳税综述
5. 美国法律规定公务员工资必须低于私企
6. 美国总统45年加薪一次,实际工资逐年缩水
7. 比照巴黎,北京合理房价是2134元/平米
8. 法国公务员工资仅高出最低工资一倍!
9. “高薪养廉”是个误区
10. 工会没力量,集体协商是扯淡*
11. 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详解
12. 工资统计不能遗弃衣食父母
13. 挪威国企老总工资仅比徒工高一倍14. 瑞典公务员不如工人工资高
15. 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个馊主意 ——兼论税是文明的价格
16 新加坡的廉并非高薪所养
17 央企高管工资是资本主义国家的15-31倍
18 中国个税制度落后美国100年 ——美国个税制度评介及启示
20 中国建立工资制度迫在眉睫 ——刘植荣接受《财智领袖》专访
刘植荣简介:刘植荣,出生在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多处提到的有600多年历史的村庄——上河涯,先到部队服役,后上军校,在军校任教,赴法留学。离开部队曾任天津一企业集团人事教育部部长,网络公司经理,世界银行非洲一项目办公室主任。讲英语、法语,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文章200余篇,出版10余本书。
世界工资研究报告与借鉴
刘植荣
2010-03-03
我考察了世界最富的欧洲,那里与从课本上所了解的资本主义判若两个社会——国家财富惠及每个百姓,低收入群体享受数百种福利,有的城市公交免费,政府为市民免费提供自行车,百姓不再为生老病死担忧。
我也考察了世界最穷的非洲,那里与我想象的原始与野蛮判若两个社会——有32个国家的最低收入超过中国,一些国家虽然贫穷,但人民却也安居乐业。
我更了解社会主义中国——这些年来,贫富差距越拉越大,中国目前存在的严重分配不公带来诸如暴力、偷盗抢劫、自杀、绑架、群体事件等许多社会问题,由于百姓的收入过低,导致国民购买力不足,难以使经济持久繁荣。
我注意到,一些官员到国外考察,回来只讲外国公务员工资如何之高、福利如何之好,只字不提外国百姓的工资是中国的40倍、外国百姓的福利比公务员多得多。中国官员忙着让自己的工资与国际接轨,把百姓的工资远远甩在了后面。
于是,我系统研究了世界183个国家和地区(含中国台湾、香港和澳门3个地区,欠梵蒂冈、巴勒斯坦、吉布提、埃及、赤道几内亚、斐济、几内亚、朝鲜、马其顿、莫桑比克、瑙鲁、卡塔尔、索马里、锡金和列支敦士登15个国家)的工资制度,其目的是让人民了解真相,供决策者参考。
数据来源为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银行、非洲银行、国际劳联、欧盟、经合组织、各国统计局及劳工部等,篇幅所限,每个数据恕不一一加注,并省略分析研究过程和许多图表,各种数据对比的中值数没有列出,仅使用平均数。为了便于比较,货币均换算成人民币元。
一、最低工资标准与最低年收入
世界多数国家用法律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经济状况定期或不定期调整。在规定最低工资的国家中,60%的国家只规定一个标准,40%的国家对不同工种规定不同最低工资标准,为了便于比较,在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时,本文只采用最低的数据。
1.规定最低月工资。这样的国家最多,如:卢森堡16420元/月,冰岛14993元/月,比利时21岁以上无服役经历13875元/月、有半年服役经历14243元/月、有一年服役经历14407元/月,荷兰13820元/月,安道尔8979元/月,塞浦路斯7890元/月,希腊7400元/月,西班牙7280元/月,以色列6853元/月(或平均工资的47.5%),马耳他6300元/月,斯洛文尼亚5890元/月,葡萄牙5250元/月,捷克3060元/月,斯洛伐克2960元/月,土耳其2860元/月,波兰2810元/月,爱沙尼亚2780元/月,匈牙利2700元/月,拉托维亚2540元/月,立陶宛2320元/月,智利2310元/月,阿根廷2232元/月,俄罗斯1921元/月,巴西1790元/月,罗马尼亚1530元/月,伊朗1518元/月,阿尔及利亚1500元/月,秘鲁1298元/月,保加利亚1230元/月,加蓬1200元/月,科威特960元/月,刚果810元/月,巴基斯坦486元/月,利比里亚442元/月,喀麦隆424元/月,柬埔寨392元/月,越南320元/月。
2.规定最低小时工资。这样的国家有德国81.5元/小时(西部)和65.8元/小时(东部),新西兰60.80元/小时,日本60.29元/小时,加拿大54.45元/小时,美国50.75元/小时,韩国24元/小时,马绍尔14元/小时。
3.同时规定最低小时工资或日工资以及最低月工资或最低周工资。这样的国家有摩纳哥92.61元/小时或14046元/月,荷兰646元/日或3228元/周或13986元/月,爱尔兰86.5元/小时或14620元/月,法国88.20元/小时或13377元/月,安道尔是71.80元/小时或8979元/月,英国64.66元/小时或10100元/月,澳大利亚87.29元/小时或3317元/周。
4.规定最低工资的同时规定强制性奖金。有几个国家除了法律规定最低工资外,还强制支付年终奖金和生活津贴,如马耳他1424元/周+2703元年终奖+2420元年生活津贴。
5.法律不规定最低工资,由劳资双方协议规定。一些工会组织较好的资本主义国家工人经过多年的斗争,整体工资水平较高,国家无需再用法律的形式规定最低工资,工资标准通过劳动合同的方式规定,但有个公认的标准,如:瑞典22700元/月,瑞士20838元/月(非熟练工)和26374元/月(熟练工),奥地利11667元/月。
6.由于各国政府对领最低工资的人给予减免税和多种福利。这样,领取最低工资的人的年收入实际要搞出工资很多,因此,分析各国领取最低工资者的年收入能更准确地反映其收入情况。
世界183个国家和地区的最低收入平均为41535元/年,排在前20名的国家除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和美国外,都集中在欧洲。这些国家是(从高到低)挪威339132元/年,芬兰240000元/年,瑞典223200元/年,冰岛208396元/年,爱尔兰185353元/年,摩纳哥168550元/年,丹麦158991元/年,德国142128元/年,卢森堡141379元/年,荷兰134421元/年,澳大利亚133203元/年,比利时131992元/年,法国122941元/年,新西兰117117元/年,加拿大113638元/年,圣马力诺111097元/年,意大利110265元/年,瑞士108577元/年,安道尔107748元/年,美国105560元/年。
中国最低年收入为6120元,不到世界平均值的15%,排在158位,倒数第26位,最低收入排名在中国之后的25个国家有14个在非洲,8个在亚洲,大洋洲、美洲和欧洲各有一个国家。
二、衡量最低工资的三个指标
衡量最低工资的指标有3个,第一个是最低工资与人均GDP的比率,用于解释国家劳动力的价值;第二个是最低工资与平均工资的比率,用于解释分配公平情况;第三个是最低工资的增长率,用于解释国家对低收入群体的关注情况。
最低工资与人均GDP的比值世界平均为58%(国际劳工组织《世界工资报告08/09》的数据是60%,见该报告第35页),中国比较熟悉的国家的数据是:埃塞俄比亚127%,刚果金125%,阿富汗113%,巴基斯坦110%,印度106%,芬兰66%,尼日利亚66%,摩洛哥64%,喀麦隆63%,新西兰62%,瑞典61%,丹麦61%,孟加拉61%,古巴60%,伊朗59%,菲律宾59%,蒙古56%,比利时52%,澳大利亚51%,法国51%,德国45%,希腊44%,挪威43%,葡萄牙42%,加拿大41%,意大利40%,韩国37%,瑞士36%,美国32%,日本32%,英国28%。中国是25%,世界排第158位。值得注意的是,有25个国家(多数是非洲国家)其最低工资超过人均GDP。
世界各国平均工资数据不全,本报告采用经合组织的数据。经合组织24国最低工资与平均工资的比值平均为50%,由高到低排名为:瑞士83%,瑞典76%,芬兰73%,挪威71%,爱尔兰60%,丹麦58%,德国58%,意大利54%,波兰52%,葡萄牙51%,希腊50%,法国49%,比利时46%,奥地利45%,荷兰45%,西班牙45%,卢森堡41%,韩国37%,澳大利亚36%,捷克36%,日本35%,英国30%,美国30%,匈牙利29%。24国平均工资占人均GDP的81%,最低工资与人均GDP的比值是41%。
发展中国家平均工资占人均GDP的比重高于发达国家,一般在110%左右。
中国平均工资如果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中国最低工资是平均工资的21%。
在2001至2007年间,最低工资年增长率(扣除通货膨胀因素)发达国家为3.8%,发展中国家为 6.5%,世界平均为5.7%。在1995年至2007年间,世界人均GDP每增加1个百分点,平均工资增加0.75个百分点。
三、社会财富分配与贫富差距
财富分配主要考察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状况,也就是社会财富的流向,用占社会总收入的百分比来表达。本节对有数据(2005年数据)的134个国家进行分析。
世界最富的20%的群体收入平均占社会总收入的47%,这个比率越低,贫富差距越小,社会越和谐。比率最低的20个国家是(从低到高):阿塞拜疆30%,斯洛伐克35%,日本36%,丹麦36%,捷克36%,瑞典37%,白俄罗斯37%,芬兰37%,德国37%,挪威37%,乌克兰37%,韩国38%,克罗地亚38%,奥地利38%,保加利亚38%,塞尔维亚38%,匈牙利39%,荷兰39%,埃塞俄比亚39,斯洛文尼亚39%。超过47%的国家绝大多数是非洲和南美洲国家。所有工业化国家这一数值均低于世界平均值,没有列进上述20个国家的工业化国家是:加拿大40%,法国40%,澳大利亚41%,瑞士41%,比利时41%,希腊42%,爱尔兰42%,意大利42%,西班牙42%,新西兰44%,英国44%,俄罗斯44%,美国46%,葡萄牙46%。
中国为48%,高于世界平均值一个百分点,在134个国家中排第81位。
世界最穷的20%的群体收入平均占社会总收入的6%,这个比率越高,贫富差距越小,社会越和谐。最高的20个国家是(由高到低)阿塞拜疆13%,日本11%,捷克10%,芬兰10%,挪威10%,孟加拉9%,埃塞俄比亚9%,瑞典9%,巴基斯坦9%,乌克兰9%,埃及9%,布隆迪9%,斯洛伐克9%,白俄罗斯9%,克罗地亚9%,保加利亚9%,奥地利9%,亚美尼亚9%,德国9%,比利时9%。低于6%的国家绝大多数是非洲和南美洲国家。
中国为5.7%,低于世界平均值0.3个百分点,在134个国家中排第88位。西方工业化国家除美国外都高于中国,美国为5.4%。
中国财政部的统计数字显示,中国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1.4%(中国政府的好多统计不统计私企、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和农业工人,故本报告只能用该数据)。
世界最富的10%的群体收入平均占社会总收入的31.7%,超过45%的国家只有4个国家,即哥伦比亚45.9%,海地47.8%,博茨瓦纳51%和纳米比亚65%。
世界最穷的10%的群体收入平均占社会总收入2.5%,低于1.4%的只有17个国家,即纳米比亚1.3%,危地马拉1.3%,南非1.3%,博茨瓦纳1.3%,阿根廷1.2%,厄瓜多尔1.2%,巴拉圭1.1%,巴西1.1%,萨尔瓦多1%,莱索托1%,海地0.9%,巴拿马0.8%,哥伦比亚0.8%,洪都拉斯0.7%,安哥拉0.6%,纳米比亚0.6%,玻利维亚0.5%。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中国属于世界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行列。
也可以用吉尼系数描述一个国家的贫富差距,吉尼系数在0.2以下叫高度平等社会,在0.2到0.4之间叫低度不平等社会,在0.4以上叫高度不平等社会。
2005年,世界134个国家吉尼系数平均为0.40,中国为0.42,在134个国家中排名第83位,所有工业化国家的吉尼系数均低与中国,丹麦0.25,日本0.25,瑞典0.25,挪威0.26,芬兰0.27,德国0.28,奥地利0.29,荷兰0.31,韩国0.32,加拿大0.33,法国0.33,比利时0.33,瑞士0.34,爱尔兰0.34,希腊0.34,西班牙0.35,澳大利亚0.35,英国0.36,意大利0.36,美国0.41。排在中国后面的50个国家多数是非洲和南美国家。
2007年,世界平均家庭消费占人均GDP的61%,中国这一数字为34%,约是世界水平的一半。
世界通常把日生活支出1.25美元划为赤贫线,2 美元划为贫困线,2005年,中国在赤贫线及以下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20%,在贫困线及以下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49%。中国在世界属于贫穷国家。
从中国政府发布的数据也可以验证上述世界银行的报告。中国31个省级行政单位现行最低工资平均是608元/月,上海最高,为960元/月;安徽最低,为560元/月、540元/月、500元/月、460元/月、420元/月和390元/月六个档次。2009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995万人,离退休人员5795万人,中国总人口为133474万人,也就是说一个就业人员要养活1.64个人(农村这一数字要高),一个拿最低工资的人的生活支出只有371元/月。联合国把日生活支出2 美元划为贫困线,即415元/月,中国拿最低工资的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大大低于联合国规定的贫困线。
四、世界工资研究结论
通过对世界183个国家和地区工资制度的研究,得出的结论如下:
1.最低工资是人均GDP的58%
建立科学的工资制度,其基础是确定合理的最低工资,最低工资的参照系是人均GDP,最低工资是人均GDP的58%。最低工资一旦确定,自然就形成了全国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一般是最低工资的2倍。
最低工资须每年调整,调整幅度参照GDP的增幅或消费者物价指数。法国最低工资从2001年8月的66.7元/小时调整到2009年7月的88.20元/小时,平均每年增长4.03%。(注:法国工时从2005年6月由每月169小时调整为151.67小时。)相比之下,法国公务员的工资增长缓慢,巴黎公务员的最低工资从2001年8月的11650元/月增长到2009年12月的13870元/月,平均每年增长2.38%。中级公务员平均总收入从1992年1月到2009年12月,平均每年增长1.52%.
2.公务员工资是最低工资的2倍
可比性工资制度被世界多数国家采纳,尤其是工业化国家,任何人的工资都有可比性:与人均GDP比,与最低工资比,与平均工资比。世界各国(中国除外)都为所有吃皇粮的公职人员依市场机制制定统一标准的工资制度,实行同工同酬,并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劳动强度大和劳动环境恶劣工种的工资明显高于空调办公室里公务员的工资,数据显示,法国、挪威、芬兰、丹麦等国家的公务员工资与私营企业持平,瑞典、新加坡、德国等国家的公务员工资明显低于私营企业雇员的工资,有的甚至没有建筑工人工资高。如2009年新加坡公务员工资为235475元/年,而工资水平排在第100位的筑路打桩工的工资为286848元/年,公务员工资不如修路工人高。2008年瑞典政府机关和军警的平均工资是28900元/月,而建筑业平均工资是29400元/月,公务员工资同样没有建筑工人高。
美国法律规定,公务员无权自己给自己涨工资,必须经过国会批准;公务员工资标准参照私企,且不得高于同类地区私企工资;公务员工资每年的微调增幅不得超过工资成本指数,公务员工资的涨幅必须小于私企;公务员的任何工资变动必须报国会批准,并进行公示,公示在先,加薪在后;所有公务员的工资必须透明,并且所有公民随时可以查阅公务员的工资标准。
3.各级别公务员工资差距不超过60%
世界各国(中国除外)公务员工资的职级差别很小,一般在60%左右。如2003年法国公务员平均月工资为24600元/月,扣除各种摊派和税款,拿到手的净工资为20720元/月。高级公务员净工资24620元/月,中级公务员净工资17535元/月,普通公务员净工资15504元/月,最高阶层工资比最低阶层工资高出59%。公职部门的工资也基本平衡,如挪威,工资最高是的外交官,工资最低的是军人,最高工资比最低工资仅高出20%。
4.行业之间的工资差为70%
世界各国(中国除外)各行业之间的工资差一般不超过一倍。挪威2008年各行业工资为:石油矿业60817元/月,金融证券55779元/月,电力47687元/月,房地产44421元/月,国立医院41308元/月,社会个体经营41182元/月,中央政府开支的公职人员41078元/月,国立学校职员40976元/月,交通运输40514元/月,制造业39393元/月,私营学校39294元/月,渔业38843元/月,建筑业38273/月,批发零售37096元/月,地方公务员35272元/月,保健和社会服务34098元/月,旅馆餐饮28261元/月,行业之间的工资差为115%。瑞典2008年各行业工资为:科研30400元/月,房地30400元/月,教育30300元/月(基础教育24400元/月,高等教育30500元/月),建筑工业29400元/月,政府机关和军警28900元/月,金融保险27100元/月,管理服务26300元/月,文化娱乐26100元/月,医疗保健25200元/月,行业之间的工资差仅为21%。
5.企业高管工资是全国平均工资的2.2倍
世界各国(中国除外)由政府注资的企业高管工资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其工资标准与高级公务员基本持平。挪威2008年全国平均工资为40047元/月,总经理和总执行官63353元/月,技术专家54847元/月,技术员46723元/月,职员33971元/月,销售等服务人员31567元/月,贸易工人35397元/月,车间工人34824元/月,徒工30054元/月,企业老总工资仅是徒工的2倍。法国国企高管的工资限制很严,每年财政部给企业一个工资总额,且亏损企业的工资总额不得增加,然后企业高管拿着财政部给的工资总额再与工会谈判工资。法国对公用性、垄断性公司高管的工资水平直接参考公务员体系而不考虑市场因素。国有企业是人民的,因此董事长必须是公务员,由总理任命,执行公务员工资标准。总经理由董事会招聘,工资标准由财政部确定,没有浮动部分,也不实行年薪制。财政部的公务员不能到曾管辖过的国企任职。
6.学历对工资影响有限
学历对工资高低影响有限,最高学历工资仅高出最低学历工资70%。如2008年,挪威各学历段平均月工资为:持初等文凭的职工32760元/月,持中等文凭的职工38610元/月,持大学文凭的职工45630元/月,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职工56160元/月,最高学历工资与最低学历工资比值为1.7。
7.年龄对工资影响很小
一般年龄越大,工资越高,但这种差别并不明显。如2008年,瑞典领取低工资的年龄段在18—24岁间,该年龄段的工资为22000元/月,领取高工资的年龄段在60—64岁间,该年龄段的工资为32000元/月。高年龄段的工资仅高出低年龄段工资45%。
五、中国工资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中国工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工资制度,特别是国家公务员工资,每次都没经过人民的同意悄悄涨薪,而且幅度是GDP增幅的2倍,这在世界绝无仅有。公务员是人民的雇员,公务员工资必须经过人民批准才合法。
一些吃国家财政的单位把国家当成唐僧肉,想法设法侵占人民利益。一些国有垄断企业把的工资高出最低工资几十倍上百倍,使人民财富大量流失到少数人手中,造成严重的分配不公。
造成中国社会分配不公的主要原因是,政策制定缺乏民主元素。公务员涨工资是悄悄地大涨,事先不透露任何消息,媒体不作任何报道,一涨就是上千元,而且一年还要发13个月的工资;大多数劳动者的工资是大张旗鼓地小涨,几个月前甚至一年前媒体就铺天盖地宣传,百姓苦苦期待结果只涨了百八十元。
现在有种不正常的现象,权贵攫取人民利益时,没人出来阻止,当最广大人民群众想得到点利益时,就遭遇很大的阻力。笔者呼吁提高最低工资时,一些官员、学者歇斯底里地抵制提高最低工资,说什么提高最低工资对经济具有杀伤力,会搞垮企业。奇怪的是,这些年来每年都大幅度提高公务员工资,没见有官员学者出来抵制,说提高公务员工资对共产党具有杀伤力,会搞垮政府。
1.工资统计必须覆盖所有从业人员
国家统计局每年只统计吃皇粮的工资,工资统计覆盖面还不到从业人员的15%,这绝对真是“中国特色”。每年公布全国平均工资,百姓为自己的工资“被增长”而愤怒,这样统计只能误导政策制定者制定不得人心的政策。
世界除战乱国家外,几乎都把所有从业人员纳入工资统计范围,包括保姆、发廊理发员、饭馆洗菜工、服务员、自由职业者、农业季节性工人等。道理很简单,任何劳动者都是国家财富的创造者,不把他们统计进去那就是对他们的漠视,就相当于国家把他们抛弃,抛弃了衣食父母是忘本的不道德的行为。
统计是制定政策的指针,国家统计局的工资统计必须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上的所有劳动并获得报酬的人员的工资,这样才能获得真实的数据。否则,如果只统计吃皇粮的工资,中国的贫富差距会越来越大,社会越来越动荡,和谐社会只能是句口号,人民绝对不满意。
2.国家法定最低工资应提高到1177元/月
我们以2008年人均GDP排名第11位的河北省作样本(人均GDP19363元)。2008年河北省最低工资分为680元/月、620元/月、560元/月和510元/月,本报告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一致,取最低值,即510元/月或6120元/年,在世界183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158位,甚至有32个非洲国家的最低工资高于中国。中国吃皇粮的工资2008年涨幅高达17.2%,几乎是GDP增幅的2倍,一些地区最低工资多年不作调整,有的地区虽然调整了最低工资,但其增幅也大大低于吃皇粮的工资幅度。
中国2009年的人均GDP世界排名第99位,可我们的最低工资却排在第158位,最低工资标准显然与经济发展不相称,人民为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可他们却没有因此受益。
世界多数国家的工资占企业成本的50%,中国还不到10%。由于85%的从业人员的工资过低,使中国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逐年下降,资本回报比重却逐年上升。最低工资过低是内需不足的主要原因。
世界最低工资平均是人均GDP的58%,目前中国的最低工资只是人均GDP的25%,不及世界标准的一半。所以,中国工资问题的当务之急是把最低工资调整到世界平均水平,即人均GDP的58%。2009年中国的人均GDP为3566美元,即24356人民币元,中国的最低工资标准应为14126元/年或1177元/月。这是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人均GDP)制定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科学、合理并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最低工资一旦确定,全国私营企业的平均工资就自然形成,因为企业都倾向于用最低工资雇工。研究显示,平均工资是最低工资的2倍,也就是说,中国所有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会在2354元/月左右波动。
3.建立可比性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利益回避制度
工资高低是相对的,对比出来的,也就是说,任何工资制度的建立必须首先确定参照系,那就是人均GDP、最低工资和全国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世界公务员的平均工资大致等于人均GDP,与全国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持平,是最低工资的2倍。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8年中国公务员平均工资是33869元/年,约是最低工资的6倍,这样对比可以说中国公务员工资是世界上最高的。因为世界多数国家公务员工资是最低工资的2倍。所以,按照国际惯例,中国公务员工资标准应是这样的:如果按中国现在最低工资510元/月的标准,那公务员工资应为1020元/月;如果把最低工资定在合理的1177元/月,那公务员工资应是2354元/月。如果官员们不接受前一个标准,那他们就该认真考虑考虑百姓的工资了。
国家要制定工资法,该法律必须体现公务员与私营企业以及公务员内部同工同酬的原则,公务员工资紧盯私营企业并不得高于私营企业。参照工业化国家的先进工资管理经验,工资标准用工资基数确定下来,按照总理正副职、部级正副职、司级正副职、处级正副职、科级正副职、科员、办事员12级,每级10档共120个工资级别确定工资基数,级档标准可以交叉,工资基数固定,每年根据统计局的物价指数进行微调。工资制度一定要透明,任何公民可以查验任何公务员的工资标准。
在制定工资标准时,必须遵守利益回避制度,公务员给自己加薪为非法,任何工资标准的变动,必须经过人大通过方可生效。
4.公有制企业工资标准参照公务员工资
中国政府注资企业各行业间工资差别悬殊,这在世界也是绝无仅有。根据2009年5月5日《中国青年报》的报道,在14家上市银行中,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和中信银行的人均薪酬最高,各为45.62万元/年、39.82万元/年和34.61万元/年,人均薪酬最少的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分别为13.04万元/年、14.79万元/年和15.36万元/年。中国建筑、餐饮、编织等行业的工资约在1万元/年左右,中国行业之间工资差达到了3000%,是世界平均值的43倍!
国有企业职工原则上也属于公务员的范畴,因为国有资产属于全国人民所有,人民雇用一些人经营这些企业,这和政府机关公务员的性质是一样的。在国外,凡受人民之托为人民办事的人都属于公务员的范畴。所以,公有制企业工资标准必须参照公务员工资,不能凭借自己的垄断地位发天价工资,变相窃取人民财富。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说:“现在央企高管年薪定得并不高,平均薪酬也就是60万元人民币左右。”这就是中国的问题,官员总认为自己的工资并不高,可这60万是普通百姓一辈子也挣不来的呀。
中国最低工资是人均GDP的25%,世界平均为58%;中国最低工资是平均工资的21%,世界平均为50%;中国公务员工资是最低工资的6倍,世界平均为2倍;中国国企高管工资是最低工资的98倍,世界平均为5倍;中国行业工资差高达3000%,世界平均为70%。这些数据就是警示,政府必须采取行动解决严重的分配不公了。
社会主义中国用十几年的时间拉出了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没有拉出的贫富差距,成为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几个国家之一。火车轨道是平行的,一条是权贵,另一条是百姓。工资要与国际接轨必须将两条铁轨平行着一起接,不能把权贵的轨了上去,把百姓的轨留在原地。如果不解决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中国列车就无法前进,中国就建不成和谐社会,只能使社会越来越动荡、越来越不安全。
现在是政府痛下决心参照国际惯例理顺工资关系的时候了,削峰添谷,该降的降,该涨的涨,让人民满意,让人民高兴,让社会和谐。否则,人民的忍耐是有底地线的,整个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必将会因此蒙受不可挽回的损失。
美国2009年个人收入及纳税综述
刘植荣
2010-04-26
摘要:美国四口之家的年收入低于50,000美元并且有两个17岁以下的孩子,不但不需要交纳2009年的联邦个税,而且还得到联邦政府的补贴。很多人认为美国社会阶层呈“橄榄形”,实际上,根据2009年美国报税收入数据,美国社会阶层呈“倒萝卜形”,收入最高1%的人的收入为132.8万美元,90%的人的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下。
美国白宫2010年4月15日公示奥巴马总统的个税申报表标志着美国2009年度个税申报工作结束。根据美联社2010年4月7日的报道,几乎半数的美国家庭2009年无需交纳联邦个税,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仍要交纳其他税,包括联邦工资税(用于社保和医保基金),汽油、民航、酒精饮料和香烟的消费税,以及州和地方政府的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和销售税。其实,美联社的这篇文章的写作背景是美国税政中心(TPC)2009年6月29日发布的研究报告:根据奥巴马总统签署的美国复兴和再投资税法,估计在2009年财税年度,47%的美国纳税单位(tax unit)无需交纳联邦个人收入所得税。
根据美国现行税法,一个四口之家的年收入低于50,000美元并且有两个17岁以下的孩子,也就是家庭人均收入12,500美元,即人均GDP的27%,不但不需要交纳2009年的联邦个税,而且还得到联邦政府的补贴。
具体计算方法是:先从毛收入里减去家庭标准免税额(standard deduction)11,400美元(已婚家庭合并报税),再减去个人免税额(personal exemption)3,650美元,四个人共14,600美元,这样,纳税收入为50000-11400-14600=24,000美元。根据美国2009年已婚家庭合并报税的税级,该家庭应在税率10%的最低税级($0 – $16,700)和税率为15%的第二税级($16,701 – $67,900)纳税,纳税额为16700×10%+(24000-16700)15%=2765美元。如果有两个17岁以下的孩子,每个儿童课税扣除(child tax credit)为1000美元,这样,应纳税额还剩2765-1000×2=765美元。因为是夫妻合并报税,还有800美元的工薪课税扣除(work pay credit),这个家庭最终应纳税额为765-800=-35美元,也就是说,这个家庭不但不交纳联邦个税,政府要倒贴给这个家庭35美元。重申,这只是指联邦个税,但这个家庭仍要交纳消费税、财产税,甚至还要交纳州、县和市镇的个税。
我在《中国个税制度落后美国100年》中已经讲到,在美国,除了美国联邦政府对个人收入征收所得税外,绝大多数州、县和市镇政府也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美国个人所得税是各级政府重复计征。美国共有43个州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7个州采用比例税(2010年税率):科罗拉多州4.63%,伊利诺斯州3%,印地安那州3.4%,马萨诸塞州5.3%,马萨诸塞州4.35%,宾夕法尼亚州3.07%,犹他州5%;34个州采用累进税率,最高边际税率超过10%的州是:夏威夷州11%,新泽西州10.75%,俄勒冈州11%;新罕布什尔州和田纳西州只对个人红利和利息收入征税。根据美国财政部的报告,2009年美国总税收为24016.87亿美元,其中个人所得税为20365.57亿美元,占联邦总税收的84.8%。
美国按收入多少,把从业者分为八个阶层。根据美国税收经济研究院提供的数据,2009年,收入最低的20%的阶层平均收入为12,400美元,占国民总收入的3.5%;收入倒数第二低的20%的阶层平均收入为25,000美元,占国民总收入的7.1%;位于中间20%的阶层平均收入为40,400美元,占国民总收入的11.6%;中间上面的20%的阶层平均收入为66,000美元,占国民总收入的18.9%;接下来的10%的阶层平均收入为100,000美元,占国民总收入的14.3%;再接下来的5%的阶层平均收入为141,000美元,占国民总收入的10.2%;然后是4%的阶层平均收入为245,000美元,占国民总收入的14.2%;收入最高的1%的阶层平均收入为1,328,000美元,占国民总收入的20.4%。除去1%收入最高的人,美国99%的从业者的收入平均为56,200美元,这些人的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79.8%。
很多人认为美国社会阶层呈“橄榄形”,实际上,根据2009年美国报税收入数据,美国社会阶层呈“倒萝卜形”。高收入群体属于极少数,收入最高1%的人的收入为132.8万美元,90%的人的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下。中间20%的阶层可以称作是美国的中产阶级,他们的平均收入为4.04万美元,是人均GDP的87%,略低于全国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根据美国劳工部的统计,2008年美国135,185,230名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为42,270美元)。
在美国,收入越高,交纳联邦税的实际比例越高,八个阶层交纳联邦税分别占其收入的3.6%、8.7%、13.9%、17.2%、19.0%、20.4%、21.3%、22.3%;收入越高,交纳地方税的实际比例越低,但这种差别并不明显,各阶层交纳地方税的比率基本在11%左右,八个阶层交纳地方税分别占其收入的12.4%、11.8%、11.3%、11.3%、11.1%、10.8%、10.2%、8.4%。如果把联邦税和地方税合并考虑,总体上讲,收入越高,赋税越重,八个阶层交纳联邦税和地方税分别占其收入的16.0%、20.5%、25.3%、28.5%、30.2%、31.2%、31.6%、30.8%。
美国纳税人的纳税额平均占个人收入的28.6%,其中联邦税占18.0%,地方税占10.6%。1%收入最高的人的纳税额占其收入的30.8%,其他99%的人的纳税额平均占其收入的28.2%。位于中间20%的阶层的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11.6%,纳税占总税收的10.2%,收入和赋税基本平衡。收入低于中间20%的阶层的人的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明显高于其赋税比重,而收入高于中间20%的阶层的人的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明显低于其赋税比重,这符合税收的富人多纳税的原则。
美国法律规定公务员工资必须低于私企
刘植荣
我们把“吃皇粮”的叫公务员,在美国叫政府雇员,为了方便中国读者阅读,本文把美国政府雇员称为公务员。
本文是《美国总统45年加薪一次》的姊妹篇,两篇文章合在一起基本能向读者讲清楚美国所有公务员的工资制度。文中数据均来自美国官方机构,所讲工资均为年工资,货币单位为美元(涉及中国公务员工资时加注人民币元)。2009年12月27日,温家保总理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特别是在我们这个国家,存在着收入分配不公和差距过大的问题。”发表本文的目的是让国内同胞了解美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真相,以正视听,为人民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
一、引言
在美国,老百姓有个说法:政府是老虎,必须把它关在笼子里。
在美国,多数人相信基督教的原罪说:人之初,性本恶。因此,在做任何事情之前,先要制定出相关法律,防范人的私欲与贪婪。
在美国,公务员上到总统,下到办事员,都是自愿竞选或应聘,不受胁迫。要想做公务员,就必须严格遵守制定出来的法律,放弃普通公民享受的部分权利——如隐私权,必须每月公示家庭财产。
在美国,公务员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法律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标准以私企为参照,公务员的工资必须涨在老百姓之后,先涨百姓工资,后涨公务员工资,而且公务员工资的涨幅永远低于百姓。
在美国,很少听到人们对公务员工资的微词,因为美国公务员的工资标准由人民给定,也就是人民的代表机构国会制定。
在美国,也听不到公务员天天嚷嚷给自己涨工资,因为法律摆在那儿,人民根据市场行情,先把公务员各个职位的价码标好,然后去市场上招聘公务员,这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所以,美国人无缘见到几千人、几万人挣抢一个普通公务员职位的现象。再有,法律规定公务员无权给自己涨工资,公务员是人民的佣人,佣人背着主人给自己加薪不和逻辑。
在中国,有人嫉妒美国:中国古人提出的“官富国衰,官贫国强” 治国理念被美国拣了去,如获至珍,发挥得淋漓尽致,于是,美国强大了起来。
刘植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责任把美国强大的秘密告诉国人,那就是他们有个不错的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
二、美国公务员的分类分级
要想了解美国公务员的工资制度,首先要清楚美国公务员的分类分级。根据1923年颁布、1945年修订的《公务员分级法》(Classification Act),美国公务员分几大序列,如政府行政序列、制服序列、司法序列、邮政序列、教育序列等,本文主要描述政府行政序列的“白领”公务员,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机关干部”,行政序列的“蓝领”雇员和其他序列公务员工资均参照行政序列。
行政序列的公务员分两类——普通公务员和高级公务员,高级公务员指美国政府各部和直属机构首长,高级公务员分5个级别(Level),高I级最高,美国国务卿一般可列为高I级,然后依次是高II级、高III级、高IV级和高V级。比高级公务员级别低的公务员都属于普通公务员,普通公务员分15级(Grade),每级又分10档(Step),美国85%的公务员属于这一类。
美国实行“三权分立”,彼此独立,相互制约。立法、司法、行政三个权力机构的最高首长的工资由国会单独制定。美国立法机构实行两院制,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众议院的最高首长是议长,参议院的最高首长是主席(由副总统兼任),联邦最高法院的最高首长是首席大法官,政府的最高首长就是总统。
三、美国公务员工资标准由法律规定
美国公务员现行工资制度的重要法律依据,是1990年11月5日生效的《联邦公务员可比性工资法案》(FEPCA),以私企为参照的美国公务员工资制度就是该法案规定的。《联邦公务员可比性工资法案》开宗明义,列出了制定公务员工资标准的4项指导原则:
(1) 在同一地区,一定要毫不折扣地体现同工同酬(There be equal pay for substantially equal work within each local pay area);
(2) 在同一地区,工资等级差别取决于岗位性质和工作表现(Within each local pay area, pay distinctions be maintained in keeping with work and performance distinctions);
(3) 联邦政府公务员必须与同一地区私营企业同等工作性质的职工工资标准一致(Federal pay rates be comparable with non-Federal pay rates for the same levels of work within the same local pay area);
(4) 必须彻底消除任何联邦政府公务员与私营企业职工工资不平等的现象(Any existing pay disparities between Federal and non-Federal employees should be completely eliminated)。
由于通货膨胀,公务员工资每年有个年度微调(Annual adjustments to pay schedules),微调标准必须依据劳工部公布的私企工资成本指数(ECI),但公务员工资调整幅度必须低于工资成本指数0.5个百分点。法律还特别规定,只有总统有权动议调整公务员工资标准,但必须报国会批准。调整工资标准的前提是:发生全国性突发事件或严重经济情况而影响普遍生活水准。
美国法律还规定了公务员工资封顶制度(Aggregate Limitation on Pay),普通公务员不管何种理由所有项目工资之和超过高I级工资标准,该工资不得支付。
美国刚建国时,就通过了一个法律规定:“新一届众议员选出之前,任何有关改变参议员和众议员的任职报酬的法律,均不得生效。”这就是众所周知的利益回避制度,谁提涨工资不给谁涨工资,要到他的下任才开始执行新工资标准,这就阻止了官员在人民委托给他们的岗位上不好好为人民服务、天天琢磨给自己加薪的不道德现象的发生。
四、2010年美国各级公务员工资标准
美国政府2009年12月23日向社会正式公布了2010年美国各级公务员的工资标准,新工资标准从2010年1月1日开始执行,各级工资统一比2009年上调1.5%。上面我们已提到,这不叫加薪,而是通货膨胀因素需要进行的年度微调。
2010年,美国公务员封顶工资是199700,也就是高I级。
2010年,美国总统的工资照样是400000,副总统和参议院议长及首席大法官的工资是230700。
美国法律还规定,公务员与私企等其他劳动者执行同一联邦最低工资标准。美国2007年5月25日生效的《最低工资法案》(Fair Minimum Wage Act)规定了三个阶段的最低工资:2007年7月24日开始为5.85/小时,2008年7月24日开始为6.55/小时,2009年7月24日开始为7.25/小时,最低工资平均每年增加12%。
美国各州公务员工资与联邦政府基本一致。州长平均工资是124398,最低的缅茵州70000,最高是加利福尼亚州206500。不过,有好几个州的州长分文不取或象征性领取1美元的工资,如加州州长施瓦辛格、纽约州州长埃利奥特、田纳西州州长布莱德森、新泽西州州长考兹尼等。
美国州下的行政区划是县(美国的县管市),县长工资一般在80000左右,超过100000的不多。
五、美国全国工资现状
2009年美国全国工资统计结果要等到2010年5月份发布,本文只得采用2008年的统计数据。2008年,美国共有135,185,230名就业人员,平均年工作时间为2080小时,平均年工资42270。美国工资按照工种分共分22大类800个职业。工资最高的5个职业是(从高到低):外科医生206770,麻醉师197570,牙医194930,妇产科医生192780,整形外科医生190420。企业老总的工资是160440排第10位。中国读者都认为律师收入最高,其实律师的平均工资只有124750排第16位。飞行员为119750排第19位,法官、治安官为100450排第35位,警察局长为76820排第104位,普通警官为52810排第273位。
在教育系统中,工资最高的是健康学教授102000,接下来是法律教授101170,助教工资最低为23560美元,学前教育老师为26610,小学老师为52240,初中老师为52570,高中老师为54390。
2008年,美国工资最低的5个职业是(从低到高):餐馆上菜工17400,厨师17620,饭馆洗碟工17750,餐厅酒吧配餐工18140,理发师18300。
在企业中,高管平均工资100310,其中总裁160440,总经理107970,其他经理94720。
2008年,美国所有800个职业中的最大差距是外科医生和餐馆服务员之间的工资差,最高工资比最低工资高出11倍。
六、美国公务员工资与全国工资水平比较
由于美国法律规定公务员工资不得高于私企,所以,公务员工资标准的制定参照以往的私企标准,从程序上就决定了公务员工资低于私企,因为私企工资在先,公务员工资在后,公务员工资总是“马后炮”,公务员工资标准比私企落后1—2年。
下面,我们列出美国政府2008年公务员工资标准,以便于和2008年的全国工资进行比较。
2008年美国普通公务员工资标准
1档 2档 3档 4档 5档 6档 7档 8档 9档 10档
1级 17046 17615 18182 18746 19313 19646 20206 20771 20793 21324
2级 19165 19621 20255 20793 21025 21643 22261 22879 23497 24115
3级 20911 21608 22305 23002 23699 24396 25093 25790 26487 27184
4级 23475 24258 25041 25824 26607 27390 28173 28956 29739 30522
5级 26264 27139 28014 28889 29764 30639 31514 32389 33264 34139
6级 29276 30252 31228 32204 33180 34156 35132 36108 37084 38060
7级 32534 33618 34702 35786 36870 37954 39038 40122 41206 42290
8级 36030 37231 38432 39633 40834 42035 43236 44437 45638 46839
9级 39795 41122 42449 43776 45103 46430 47757 49084 50411 51738
10级 43824 45285 46746 48207 49668 51129 52590 54051 55512 56973
11级 48148 49753 51358 52963 54568 56173 57778 59383 60988 62593
12级 57709 59633 61557 63481 65405 67329 69253 71177 73101 75025
13级 68625 70913 73201 75489 77777 80065 82353 84641 86929 89217
14级 81093 83796 86499 89202 91905 94608 97311 100014 102717 105420
15级 95390 98570 101750 104930 108110 111290 114470 117650 120830 124010
2008年美国高级公务员工资标准
高I级 高II级 高III级 高IV级 高V级
191300 172200 158500 149000 139600
我们可以从工资单上看出,美国公务员比私企工资低。2008年,美国公务员的封顶工资是191300,而这一年外科医生的工资是206770;公务员的最低工资是17046,而这一年餐馆上菜工的工资为17400,数据显示,美国公务员的最高工资和最低工资都低于私企。2008年,美国政府公务员的工资在全国平均工资42270附近的是8—9级,在15个级别里属中上,美国公务员队伍级别是金字塔形,也就说,大多数公务员领取的薪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与法律规定的公务员工资不得超过私企相符。虽然这年白宫的平均工资为74082,比全国平均工资高出75%,而在全国公务员队伍里领取这一高工资的人数少得可以忽略不计,对全国公务员平均工资影响甚微。
我们还可以从2008年12月2日美国劳工部长、预算局长和人事局长联合签署的给国会的《公务员工资补偿报告》中了解美国公务员和私企工资的差距。这份报告提出了给公务员工资补偿的原则:“只有在美国某一地区公务员工资低于私企职工工资5%以上的情况下,公务员的工资才可得到补偿。” 并特别强调,补偿标准为工资的3.52-4.20%。公务员工资低于私企5%以上才给予补偿,而且补偿额却低于5%,也就是说,公务员工资补偿后的标准仍低于私企。
由于公务员工资低于私企,私企工资增幅大,公务员工资增幅小,这就使公务员工资与私企的差距越拉越大。美国审计总暑在给国会的审计报告中也证实了这种现象的存在。该报告称,政府公务员平均工资与私企工资的差距越拉越大,该报告引用大量的调查统计数据,论述了美国公务员工资的基本情况。比如,1990年,私企的工资比上一年涨了6.4%,而政府公务员工资的涨幅只有3.6%,每年都是公务员工资的涨幅低于私企,因此,差距越拉越大。
该报告通过对全国60个大城市的数据分析,得出的结论是,私企在90%的时间里的工资要比公务员高,有时甚至高出一倍多,平均高出10%左右。在底特律、旧金山、洛杉矶、纽华克、波士顿、纽约等地区尤为突出。在波士顿,联邦政府的飞机机械师的工资比私企校车司机低很多。在阿拉米达空军基地,电子技术员的工资要比当地私企同类工种的职工每小时低5美元。
从美国政府每年招募公务员的情况看,公务员绝对不是美国人的首选职业。美国联邦审计总暑曾在几所大学进行调查,发现学生们几乎都对公务员职业没什么兴趣,在64个被调查的学生中,只有2个表示毕业后可以考虑应聘公务员。
2005年,美国针对公务员工资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结果是:大多数公务员认为政府的待遇最差,在由私企转入政府部门的公务员中,32%的人认为工资比以前低,34%的人认为与以前持平,只有33%的人认为比以前高。
七、美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精要及启示
美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建立,实质上还是由市场决定的,各种有关工资的法律制度是根据市场变化产生的。美国总统、州长、议员等公务员职务还有人去干,这说明他们接受那样的工资标准,因为没人强迫他们去当公务员,所以,现实中几乎听不到公务员抱怨自己的工资低。这好比体育比赛,运动员参加比赛就要遵守早已制定好的比赛规则,不能到了比赛场上,说规则对自己不利,要修改。
美国公务员工资虽然比私企低,但公务员的好处私企职工是无法比拟的,如名声好听、可以建立起人脉关系、假期多、工作清闲、压力小、比较稳定、失业几率小等。
人类组织发展规律告诉我们,一个人在一个新岗位上效率最高的时期就是任职半年到2年,超过3年就成了“老油条”,就会出现怠工现象。公务员工资过高不利于人才流动,公务员为了高薪水、高福利死赖在职位上不走,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那就成了人民养的废物。一个单位要想保持旺盛的活力,必须让职员流动起来,有进有出,对行政管理机构来说,每年应保持25-30%的人员进出。西方国家一些部门都有规定,任何人在一个职位上不得超过4年。
美国之所以要规定公务员工资不得超过私企,是因为公务员干的是服务性的工作,不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如果工资过高,必然会引起人民的不满情绪,影响社会和谐。
总之,通过对美国公务员法律和有关数据研究分析,美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特点可以总结如下:
1.公务员工资标准通过法律规定,公务员无权自己给自己涨工资,必须经过人民的代表机构批准。
2.公务员工资标准参照私企,且不得高于同类地区私企同等职别职工工资。
3.公务员工资每年的微调增幅不得超过工资成本指数,公务员工资的涨幅必须小于私企。
4.公务员的任何工资变动必须报人民的代表机构批准,并进行公示,公示在先,加薪在后。
5.所有公务员的工资必须透明,并且保证任何公民随时可以查阅公务员的工资标准。
6.公务员工资标准要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不能把工资定得过高,否则就会出现几千人、几万人挣抢一个公务员职位的现象,这违背市场经济规律。
7.公务员工资不高于私企,有利于政府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流动,保持政府工作的高效率和高质量。
公务员工资的高低不能由公务员自己评价,自己评价永远觉得低,因为他没有选择正确的参照物,就像房地产开发商永远说房价不高一样。
公务员工资标准的参照物有3个,一个是人均GDP,就是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另一个是全国平均工资;还有一个是全国最低保障工资。美国人均工资一直是人均GDP的89%左右,公务员工资不得超过人均工资。美国的最低保障工资大致是人均GDP的32%左右(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里最低的),总统工资是人均GDP的8.4 倍,副总统的工资是人均GDP的4.7倍,最高级别部长的工资是人均GDP的4.0倍,州长工资一般是人均GDP的2.6 倍,县长工资是人均GDP的1.7倍。
2008年,中国人均GDP是3259(世界货币基金组织数据,中国世界排名104位),如果有人提出让社会主义中国的工资与腐朽的资本主义美国(教材上这么说)接轨的话,那中国的工资应该是这样的:
中国国土上所有就业人员的人均工资应是3259×89%=2900(19802元),公务员平均工资应低于2900(19802元),全国最低保障工资应是3259×32%=1043(7121元,任何地区、任何职业不得低于此标准),国家主席工资是3259×8.4=27376(186929元),国家副主席、人大委员长、最高法院院长工资应是3259×4.7=15317(104589元),省长工资应是3259×2.6=8473(57856元),县市长工资是3259×1.7=5540(37831元)。这才叫接轨!需要说明的是,这都是税前工资。(
美国总统45年加薪一次,实际工资逐年缩水
刘植荣
美国和欧洲资本主义国家一样,有一系列的法律严格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标准,总的原则是:公务员工资不得高于私营企业职工工资,任何公务员工资的变动都要经过人民的同意,即人民的代表国会的批准,公务员加薪当任不得受益,从下任开始执行新工资标准。美国国会1789年9月25日通过的一个法案明文规定:“新一届众议员选出之前,任何有关改变参议员和众议员的任职报酬的法律,均不得生效。”(No law, varying the compensation for the services of the Senators and Representatives, shall take effect, until an election of Representatives shall have intervened.)
美国总统权力再大,也没有给自己定工资标准、给自己加薪的权利,总统花一分公家的钱都要经过国会批准。举个例子,1995年11月,国会与总统在平衡预算问题上没达成一致,国会迟迟不批准政府预算,致使大多数政府机构由于没有经费而关门7天。当时正值圣诞节,克林顿总统不得不自己掏腰包付白宫的电费,才让美国第一圣诞树的灯光没有熄灭。
*一、2009年度白宫工资单*
美国白宫是美国最高行政机构,国家安全、经济、金融、健康卫生等各个领域显赫的人物云集那里,构成总统的智囊团,但总统不能随便给这些政府雇员定工资标准,根据1995年生效的法律,总统必须每年把白宫的工资单报给国会,并在各种媒体公示,接受监督,国会和人民对工资单没有疑义方可得到拨款支付工资。
奥巴马总统报给国会和向人民公示的白宫工资单显示,白宫共有487名职员,其中女性243名,男女平衡。美国白宫2009年度工资总额是39147222美元,人均工资80384美元,男性平均工资为82346美元,女性为72956美元。工资最高的是总统公共卫生参政大卫•马克兹博士,大概是由于甲流的缘故,他的工资是192934美元。
接下来22个人的工资都是172200美元,他们是白宫办公厅主任和21名总统高级顾问,白宫笔杆子28岁的乔纳森•法夫劳和66岁的老将军琼斯也在此列。白宫最低工资是36000美元,有51名职员领这一标准的工资。还有2名高官分文不取,那就是奥巴马总统资深经济顾问迈克尔•沃伦和总统顾问帕特丽夏•麦克尼斯,他们自愿放弃领取年薪,并解释说,干这份工作不是为了钱,而是热爱这个职业,要为祖国义务服务。美国对高薪公务员的工资增长极为谨慎,怕因此引起人民的不满,如奥巴马总统一上任就作出决定,冻结年薪超过100000美元公务员工资的增长,这意味着白宫年薪超过100000美元的147人在4年内工资不会增加一分钱。
总统和副总统的工资标准都由国会制定,2009年,奥巴马总统的年薪是400000美元,拜登副总统的年薪是227300美元。根据法律,副总统、众议院议长和首席大法官的工资相同。
*二、美国**总统平均45年加薪一次,实际工资逐年缩水*
我们看看白宫的工资增长情况。2003年,白宫共有435人,工资总额为28620231美元,平均工资为65795美元,到2009年,白宫公务员的工资平均每年增长3.7%,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工资没有增加。2003年,副总统的工资是181400美元,到2009年,平均每年的增幅是4.2%,刚好抵消物价的上涨幅度。总统的工资从2001年到现在的9年间没增加一分钱。
从1789年华盛顿总统到现在,美国总统共有5次加薪。华盛顿总统的年薪是25000美元(相当于2009年的566000美元),但他没有领取,都捐献给了国家。1873年格兰特总统的工资涨为50000美元(相当于2009年的865000美元),美国总统的第1次加薪等了84年。36年后,美国总统第2次加薪,1909年塔夫脱总统的工资为75000美元(相当于2009年的1714000美元)。40年后的1949年,美国总统第3次加薪,从杜鲁门总统开始,工资涨到100000美元(相当于2009年的906000美元)。第4次加薪是20年后的尼克松总统,1969年他领取的工资是200000美元(相当于2009年的1175000美元)。1999年,克林顿总统和国会签署法案,把总统的年薪从200000美元调整到400000美元,但美国法律有个利益回避制度,谁提加薪不给谁加薪,即使国会批准加薪法案,工资调整当任不得受益,要从下任开始执行新的工资标准,其目的是防止公务员不安心为人民服务,天天忙着给自己加薪,侵占人民利益,这颇有“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味道。所以,1999年克林顿总统签署的加薪法案是2年后在他的下任小布什总统开始执行的,也就是说,美国历史上的第5次也是最近一次总统加薪是2001年开始执行的。
根据法律,奥巴马总统在他这个任期内没有加薪的可能,美国总统从1789年到2013年加薪5次,平均45年加薪一次。尽管有5次加薪,但由于美元贬值的缘故,总统的实际工资是逐步下降的,现在奥巴马总统的工资相当于1789年华盛顿总统的71%,相当于1873年格兰特总统的46%,相当于1909年塔夫脱总统的23%,相当于1949年杜鲁门总统的44%,相当于1969年尼克松总统的34%。可见,美国总统的薪水逐年缩水,加薪,不是为了提高生活水平,而是为了维持过去的生活水平。
*三、美国总统越当越穷*
在美国历史上,没有因为当总统富起来的,相反,总统越当越穷,不少总统卸任后债台高筑、贫困潦倒。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弗逊卸任后,靠卖地和心爱的藏书维持生活。第五任总统詹姆斯•门罗离任后卖地还债,最后连居身之地都没有了,只得搬到女儿家依赖女儿女婿生活。第七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离任后也是出售了所有财产才还清债务,留下的遗产就是3柄剑,要求子孙们在必要时保卫合众国宪法。第十一任总统詹姆斯•波尔克离任不久就去世了,妻子靠卖地生活,后来国会给她一笔救济金,使她勉强维持生计。第十三任总统米勒德•菲尔莫尔也越当越穷,离任时无力还债,但他很走运,1858年2月与一位富有的寡妇结婚,新老伴替他还清了债务。第四十二任总统克林顿在白宫后期连打官司支付律师的费用都拿不出来,是朋友捐款帮他请律师。第四十三任总统小布什手头也不宽裕,在任上时第一夫人劳拉•布什经常因为经济拮据和他吵架。
美国总统虽然看上去工资也不算少,但由于总统工资相对高,税率也很高。如罗斯福总统,他当时的工资是75000美元,每年纳税后拿到手的只有30000美元,60%的工资要交税。还有,由于总统身份、地位和职业的特殊性所在,花消也大,要经常招待客人,要雇家务总管、厨子、清洁工、保姆等服务人员,这一切费用政府不给买单,都要自己掏腰包。从这点看,美国总统还不如过去的我呢,我在部队时,洗衣、扫地、整床都有勤务兵给做。我们也不能只看美国总统工资的绝对值,美国总统的工资与美国经济发展水平及全国平均工资比较,也高不哪儿去。
美国2009年全国工资报告要到2010年5月份出来,我们只能拿2008年的工资作比较。2008年,美国共有135185230名从业人员,平均年工作时间为2080小时,平均年工资42270美元,美国总统工资是400000美元,仅高出全国平均工资的8.5倍。美国联邦政府规定的最低保障工资是每小时7.25美元,按平均工作时间2080小时计,法律规定的最低年工资是15080美元,总统工资高出最低保障工资的25.5倍。美国2008年的人均GDP是47440美元,总统工资是人均GDP的8.4倍。
中国读者也许对此难以置信,在中国,恐怕一些村官的收入也比美国总统高。这就是美国,别看它综合实力世界排在第一位,别看它是世界上最富的国家之一,美国有严格的法律限制各级公务员的薪金,除了总统、议员、州长外,也有法律限制所有公务员的工资。2008年12月2日的法律就规定:“联邦政府公务员必须与同一地区私营企业同一级别职工的工资标准一致。”(Federal pay rates be comparable with non-Federal pay rates for the same levels of work within the same local pay area.)实际上,美国公务员领到手的薪水要比同一地区私营企业职工低不少,所以,在美国不会出现中国报考公务员的场面:几千人、几万人挣一个职位。竞选总统、议员、州长都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那可不是为了工资去的。加利福尼亚州州长施瓦辛格等几个州长都主动放弃工资,有的只领取1美元的象征性工资。从以上工资单和法律都看出,在美国当官是发不了财的,官员贪污受贿的案件极少发生。美国2009年破获的一起腐败大案震惊全国,中国人肯定以为涉案金额至少要和人民币几十亿。这个震惊全国的腐败大案的涉案人卡马拉诺市长仅收了25000美元的贿赂,大约是美国平均工资的一半,相当于中国贪官受贿5000元人民币,这在中国简直就是“毛毛雨”,单位内部就处理了,这在美国可成了多少年不曾出现的特大腐败案件。
*四、从美国总统家书看总统的拮据生活*
如果读者还有怀疑:美国总统真的这么寒酸吗?总统的一封家书应该让你动容了。这是美国第三十二任总统罗斯福写给第一夫人埃莉诺•罗斯福的(选自《美国总统家书精选50封 <http://product.dangdang.com/product.aspx?product_id=20472394>》第194页):
“由于新的所得税法,毫无疑问,我从政府那里得到的净收入将缩水,所以,我们必须采取措施减少白宫的食品开支。现在,我每月的食品支出是2000美元,也就是每年24000美元。明年,我75000美元的薪水扣税后的可支配收入30000美元,因此,必须采取措施了!我想,我每月的食品开销不超过1500美元,我一年共给奈斯比特太太18000美元的食品费用。
“我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裁减我们所供养的白宫服务人员。因为他们具有公务员身份,我们当然能看到他们在政府的其他部门继续工作。还有一点我们应清楚,我平均每月大约有10天外出,这还不包括像上次那样的出远门,我每年至少出远门一次。当你不在时,我最多招待一次四五人的晚餐会。
“我确实意识到了食品价格的上涨。但是,我要建议采取强有力的手段控制每份餐的供应量。
“例如,我提议,我的午餐——如果供应鸡蛋——每个人就一个鸡蛋,然而,我们现在经常是2个人供应4个鸡蛋。同样,我们还可以从晚餐的蔬菜和肉上做文章,因为每天晚餐后,盘子里的一大半又回到了配膳室。我知道,除了我偶尔上第二道菜外,从来没有人再上第二道菜的——要是我不上第二道菜就更好了。”
美国总统的工资及美国的强大,正验证了中国古人提出的治国理念——官富国衰,官贫国强。可惜的是,中国把它给丢了,被美国拣了去,如获至珍。
比照巴黎,北京合理房价是2134元/平米
刘植荣
2006-06-23
房子价格是近几年来一直受到人们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现在媒体对房价的报道混乱不堪,有的说高,有的说低,还有一些被房产商豢养的所谓“专家”说房产价格只能升,不会降,降了就会给国民经济造成了危害。一些媒体把外国人请来侃房价,美国教授说“我在上海也买不起房子”,英国专家说“房价高是正常的,因为买房是投资,里面有预期的获利。”所有这些眼花缭乱的报道让百姓莫衷一是。现在讲的是信息经济,百姓在信息经济中处于劣势,所获取的信息与房产商相比少得可怜。这样,只能听任别人的忽悠,赶快勒紧腰带贷款买房,加入了房奴的行列。
在论述法国的房地产价格之前,先明确一个基本概念,那就是法国的是“房地产价格”,中国的是“房产价格”。法国等资本主义国家买房子的同时也买了地产,他们买了房子世世代代继承,父传子,子传孙;孙又传子,子又传孙;子子孙孙无穷匮也!而中国只是买的房产,实行“房地分离”,因为在中国土地国有,任何人不得买卖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即使土地上的建筑国家不无偿收回,收回了土地,你把你的房子拆掉搬走砖头也没多少价值。所以,你在中国买的房子,最多是70年的寿命,这还是假定房产开发商一夜之间就能盖出广厦千万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如果房产开发商从征地到售房已经用了4年,那你就只有66年的使用权限了。假如你是66万元买的房子,每年的折旧费就是1万元!通过与法国房地产价格对比,我们就可以知道中国目前的房价是高了还是低了。
房价的高低是相对的,其主要参照系是公民的收入,也就是说我们要根据公民的购买力来考察房价的高低。我们的汽油5元/升,人们就说很贵了,可法国的汽油1个多欧元/升,相当于10几元人民币,你说谁的汽油贵?当然,从绝对价格看,他们的汽油价格是我们的2倍多,可从购买力看,我们的价格就是他们的14倍多了。因为按照北京的最低工资收入,要工作100分钟才能买一升汽油,而按照法国的最低工资标准,工作7分种就买一升汽油。所以,本文考察法国和中国的房价,不以复杂的经济学上的公式模型来考察,而以老百姓容易理解的购买力来考察。如果我们的最低工资和国际接轨了,也没人喊房价高了;如果我们把房价降到普通百姓收入能承受的价位,同样没人会喊房价高了。经济学和世界多数国家都规定公民的房产支出不超过工资净收入的30%,那70%用作社会保险支出、教育支出、育儿消费和孩子培养支出、文化娱乐支出、健身支出、旅游支出、食品支出、日常杂项支出,医疗支出等费用。也就是说你一年的净收入3万元,25岁开始工作,到55退休,工作30年,则一生净收入为90万元,投入到房产的总支出不应该超出30万元(假定工资和房产价格不变)。
近16年来,法国的房地产价格波动很大,大落大起。1990年至1996年,短短6年间法国房地产的价格下跌了40%,这是全国平均下跌幅度,巴黎等大城市下跌幅度更大。1996年,笔者在法国巴黎帮助朋友在郊区看一栋别墅,总面积400平方米(含花园),居住面积192平方米,有一个可以停放两辆汽车的车库。当时房主的要价是110万法郎,折合2750法郎/平方米。1996年法国的最低工资标准是6,406.79法郎/月,每平方米的价格是最低工资的0.43倍,用14年零4个月的最低工资就可以在巴黎买一栋400平方米的别墅(为了举例方便,没有扣除工资的所得税)!而法国普通工人和公务员工资是最低工资的2倍,也就是说普通职工用7年零2的月的工资就可以让这栋400平方米的别墅成为个人的私产,世代继承。
从1996年开始,法国的房地产价格逐步回升,根据2004年的统计,法国巴黎大区的房地产出售比上一年上升了2.4%,房地产的热点开始向远郊区转移,总的看来,大环城带价格上涨12.5%,小环城带上涨14%。而巴黎市区的房子价格涨势趋稳,销售稍有下降。巴黎是欧洲仅次于伦敦的第二大投资热点城市,巴黎的房地产价格在世界范围来说都是偏高的,2004年平均达到了3989欧元/平方米。2004年法国的最低工资是1,286.09欧元/月,法国首都的房地产价格是最低工资的3倍。第6区最贵,接下来是第7区。第19区和第20区尽管上升得比别的地方快,但平均价格仍是最低的。2006年初,巴黎房地产价格是5000欧元/平方米,是最低工资的3.68倍,2006年上半年法国的最低工资为1,357.07欧元/月。法国其他城市的房地产价格明显低于巴黎,距巴黎200公里外的重要城市南锡的平均房价仅为1500欧元/平方米,是最低工资的1.11倍;而法国南部最重要的港口城市马赛的平均房价也只有2500欧元/平方米,是最低工资的1.84倍。
法国房地产专业人士预测,在未来5年内,法国房地产价格会大幅度回落,可能下跌30%到40%。因为法国房地产价格自1997年以来已翻了一番,远远高出实际价值,且与法国居民的收入不成比例。根据这样的预测,到2010 巴黎的平均房地产价格是3000欧元/平方米,按照最近4年最低工资平均每年增长5.1%计算,到2010年法国的最低工资预计是1703.12欧元/月。也就是说2010年法国巴黎的房地产价格是最低工资的1.76倍。
法国的房地产从1990年到1996年是大幅下跌时期,1997年到2005年是大幅度上涨时期,预计2006到2010又是大幅度下跌时期。但在整个跌——涨——跌一个轮回期间,巴黎房地产的最低价格是最低工资的0.43倍,最高价格是最低工资的3.68倍。根据法国房地产的价格,我们可以估算出中国房产合理价位的上限(再次提醒,在中国买房子不含地产价格)。如北京规定的最低工资是580元/月,按照法国巴黎房地产价格最高的时期比照,北京房产的合理价位上限为最低工资的3.68倍,即2134元/平方米;长春、吉林等一般城市的最低工资为510元,按照法国一般城市房地产价格是最低工资的1.4倍计算,长春、吉林等一般城市房产的合理价位上限是714元/平方米。即使是这个价位,我们的价格相对来讲也比法国的高很多,因为我们的价格只是房子的,没有地产价格,最多拥有70年!而法国的是世世代代继承,理论上讲,与地球的剩余寿命相同。也就是说,法国的一套房子实际上就是我们的无数套房子,只要他们的建筑材料足够结实。建筑材料不结实也可以,坏了可以再在自己的地皮上重新建房子,因为地皮是自己的。读者自己算性价比吧!
现在,中国一些城市的房价已经高得离了谱,中国房价飞涨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如地皮转让费用、各个环节的行政手续成本(包括商业贿赂),囤积、炒房、政府对房地产管理的不作为行为(没有财产税!)等等,这些有不少人已经讨论过了,笔者过去也有讨论,本文不再论述。
我们通过分析法国16年来的房地产价格波动情况,以及房地产价格和法国最低收入的比值,就明白了中国房产价格是高还是低了,就知道中国房价的合理价位是多少了。可不知为什么,怎么没见有人提中国的房价要这样和国际接轨。 答读者:
1. 中国房价高是因为土地紧张造成的。
答:按照中国现在人口为13亿计算,中国国土面积为960万平方公里,中国人口密度为135人/平方公里;根据2006年1月法国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法国人口为6290万人,国土面积为551602平方公里,法国人口密度为114人/平方公里。法国的山地面积占国土的三分之一,中国有320万平方公里的山地,正好占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一,与法国相当。中国人口密度比法国高出18%,差距不大。中国是农业国,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参与城市购房的很少,法国是发达的工业国,这样中国购房者在国民中所占的比例会低于法国。
一位住新加坡的读者说:他在那里新买的房子比上海和杭州同等质量的还要便宜。使用面积105平米(那里不按建筑面积卖房)的价格24.4万新币,约合人民币120万元,三室一厅两个卫生间,有走廊、电梯。离地铁站不远,步行10分钟即可到达。楼下有公共汽车站(不出楼可上车),有两路车可到地铁站、购物中心、银行、图书馆及超市、菜场。考虑到新加坡2005年人均GDP为44666新币(折合26833美元),国内的房价确实是太贵了。要知道,新加坡的土地资源更匮乏,新加坡的人口密度为5859人/平方公里,是中国的43.4倍,可他们的房价就能这么便宜。
2.中国房价不能和外国比,虽然工资相差很大,但建筑材料价格相差不大,所以房子价格不能和外国比较。
答:中国的房子的建筑材料和工人工资成本是不高的,为什么中国好多中小城市的房价在每平方米1000元左右?难道他们那里的建筑材料价格比北京、上海等城市低那么多?可见高房价主要是非建筑材料和工人工资成本因素引起的。现在不知道为什么,为了当权者的利益,人们总提要和外国接轨,可为了百姓的利益,人们就说不能和外国比较。
3.有的读者提出:上海老西门1000万元/亩还搞不定拆迁户。
答:1000万元/亩还搞不定拆迁户,这是因为房子价格飞涨的原因造成的,拆迁户是按照房子价格给予补偿的,如果房子价格降下来,拆迁费还需要这么高么?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房子价格上涨是滚动的,房子价格高了,拆迁费用就高了,盖好房子的价格会更高,如此滚雪球,恶性循环。
4.有读者提出:“如果买房子如同买白菜一样便宜,中国早就没有可耕地了。”
答:这种观点显然是对市场经济一无所知。经济的基本规律就是需求和供给的平衡,把中国的土地都盖成居民住房,平均一个人10万套住房,到那时别说是白菜价格,就是白给你你也不要的。当每个家庭都有一套住房了,房产商还会那么玩命盖房吗?可能把中国的耕地都盖成住房吗?盖了房子卖给谁?
5.法国房地产便宜,是因为他们都有住房了,市场已经饱和。
答:据法国国家经济和统计所的数字,如今有57%的居民拥有主要住宅。中国的住宅私有率目前是81.62%。美国为68%、英国为67%。
6.房子价格高,是因为成本高。
答:房子的成本在中国一直是个谜。福州市物价局曾经想在全国率先公布该市房地产的平均成本,但在各方压力下不了了之。海南中海银投资有限公司到是自己向社会公布了自己造房的成本:
海口各楼盘根据品质、地段等不同,成本有所差异,一般而言:土地成本250元—400元/平方米,勘探5元—15元/平方米,设计10元—25元/平方米,政府要收的各种税和费240元—270元/平方米(以销售价格约2000多元/平方米计算,其中包括报建费50元/平方米),审图、施工报建、施工保险、安检、质检费加起来5元—10元/平方米,建安费高层1200/平方米,建安费低层为800元—900元/平方米,园林等设施配套约100元/平方米。海口高层房产项目的综合成本理论上测算是1810元—1900多元/平方米,低层的会更低些。实际上,一般的开发商会把成本控制在1800元/平方米以下,这样的测算还有下调的空间,因为中海银没有组织自己的施工队,选择的合作单位如施工、监理等都是甲级资质企业。他披露,对房产成本控制的方面,主要在设施、配套等方面,有的甚至可以下降到1500元/平方米以内。如开发商自已组织施工队,建安成本可以下降100多元/平方米。(博客:飞翔的铁塔 www.aifeier.cn )
法国公务员工资仅高出最低工资一倍!
——法国公务员工资标准及管理*
刘植荣
法国是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但从它的分配制度看,法国社会日趋人道和公平。法国公务员工资的现状是:公务员平均工资高出最低工资一倍,公务员工资和工人工资大致相等。通过社会财富再分配,法国各阶层的实际收入差距更小,工资低的家庭通过再分配后的实际收入有可能高于工资高的家庭。
法国的公务员行列可分高级公务员(相当于厅局级以上领导),中级公务员(相当于科级以上领导)和普通公务员(包括办事员、文员等)三个级别。各个级别再分若干个档次。
法国公务员的工资管理简单高效,小学毕业就可以管理全国的公务员工资。他们的公务员按照不同的级别档次规定工资指数,最高的是812点,最低的是217点。从指数可以看出,法国公务员的最高工资是最低工资的3.7倍(从文件上看,中国公务员目前的高低工资差别为6.6倍,不包括工龄工资) 。这个指数是由法律规定的,几十年不变。法国每年确定每个指数相当于多少货币,这样一乘就把各级公务员的工资算出来了,只有知道你的职务,知道你的工资质数,任何人都能准确地计算出你的工资,各个级别的公务员的工资完全透明。例如,你是个处长,工资指数是450点,2006年每个工资质数是50欧元/年,那么你的工资就是450×50=22500欧元/年,也就是1875欧元/月。明年如果涨工资,你的处长的工资质数不变,只涨每个质数的货币值。假如明年要涨到51欧元/年,那么你在2007年的工资为450×51=22950欧元/年,也就是1912.5欧元/月。他们的工资管理就这么简单,一个乘法、一个除法。
2003年,法国公务员平均月工资为2,460欧元/月,扣除各种摊派和税款,拿到手的净工资为2,072欧元/月。高级公务员净工资2,462欧元/月,中级公务员净工资1,753.5欧元/月,普通公务员净工资1,550.42欧元/月,最高阶层工资比最低阶层工资高出58.80%。同年,法国私营企业工人的平均毛工资为2,377欧元/月。可以看出,法国公务员的平均工资和私营企业工人的平均工资大致相等。2003年,法国公务员的平均工资高于国家规定最低工资(1,215欧元/月)的102.45%。
法国工资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社会各个阶层的工资均以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Salaire Minimum Interprofessionnel de croissance,SMIC)作参照,雇员可以和雇主协商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加班须增加工资;不得有歧视行为。他们的公务员实行同工同酬,如果同一职务的公务员在不同的地区得到的报酬不同,那就是歧视,是违反宪法的,政府就要被告上法庭!
法国的最低工资以小时为计量标准,每年上调(有时一年上调几次)。上调幅度由以下几个因素确定:1.价格指数;2.经济形势的变化;3.物价上涨情况。法国从1980年到现在的27年间共进行了53次最低工资调整,平均每年调整约两次。调整幅度从1980年3月1日的2,317.42法郎/月(344.76欧元/月),调整到2005年6月30日的1,357.07欧元/月,增长了2.94倍,平均每年的增幅为10.89%。
目前法国公务员的工资现状是:公务员的平均工资高出最低工资一倍,公务员工资和工人工资大致相等。世界多数国家制订工资标准都依最低工资作参照。
中国的一些官员在进行自己的工资改革中,总盯着西方发达国家公务员的绝对工资,那样越比越觉得中国公务员的工资低。他们到外国考察回来,把对百姓有利、对自己不利的东西给“贪污”了,专讲对自己有利的,欺骗领导和人民。这种人不是智商低,而是打马虎眼。他们在谈论公务员工资改革时“趋利避害”,故意忽略西方国家的最低工资和工人工资标准,忽略西方国家不同阶层的工资差别,让自己的工资标准和西方国家公务员的绝对工资挂钩,而不是把自己的工资标准和中国的最低工资挂钩。
笔者曾耳闻目睹了村官的换届选举。各候选人使出浑身解数拉选票,有拿现金买的,有送礼品的,有许诺当选后给好处的,但最公开、最多的还是请客吃饭。为了“笼络感情”,候选人挨家挨户拉选民到酒店吃饭,就像办婚宴一样,有的要连吃几天才能把整个村子的人请完,使农村出现了“家家短炊烟,户户炉灶寒”的景象。一些财大气粗的候选人还有“买断”的,就是给其他候选人一笔钱,让他自动退出选举。当没有工资的村官都这么疯狂,可见一些公务员的油水有多大!我敢说,一些具有实权的职位,不给工资、倒贴工资也有人争着干!既然我们自己承认在搞市场经济,我们可以从每年报考公务员的“疯狂”程度得出结论:我们的公务员待遇不是低了,而是高了,是因为公务员的待遇太好了(包括不少的灰色收入),才有那么多人挤破头去报考公务员;公务员不是供不应求,而是供大于求。什么时候没人报考公务员了,再考虑给公务员加薪,如果连“看不见的手”的作用都认识不到,那我们就别妄谈“市场经济”了。
那些高喊中国公务员工资和国际接轨的人现在应该明白怎么接轨了。例如,我国规定最低工资为500元/月(现在多数地区的最低工资为300元左右),那么,把中国公务员的平均工资调整到1,000元/月,这就和国际接轨了。或者应该把中国的最低工资和国际接轨,例如提高到法国的最低工资标准1,357.07欧元/月,也就是人民币13,735元/月,然后在这个基础再讨论公务员的工资标准。
中国在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时,法国公务员的工资标准和管理经验值得借鉴。首先确定全国最低工资,公务员的平均工资绝对不应该高出最低工资一倍!把公务员分成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再分成若干档次,使最高级别的公务员工资高出最低级别公务员工资的58%左右。公务员中拿最高工资的人(国家主席)不应该高出拿最低工资的公务员(如文员)的2.7倍。这才是接轨。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员是公务员队伍的主体,他们“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应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我国公务员的相对工资总不能高于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的相对工资吧!国与国之间比较公务员工资不能比绝对工资,而应比相对工资。相对工资就是公务员的平均工资高出最低工资的倍数。中国的一些官员在进行自己的工资改革中,总盯着西方发达国家公务员的绝对工资,那样越比越觉得中国公务员的工资低。一些官员到外国考察回来,把对百姓有利、对自己不利的东西给“贪污”了,专讲对自己有利的,欺骗领导和人民。这种人不是智商低,而是打马虎眼。他们在谈论公务员工资改革时“趋利避害”,故意忽略西方国家的最低工资和工人工资标准,忽略西方国家不同阶层的工资差别,让自己的工资标准和西方国家公务员的绝对工资接轨,而不是把自己的工资标准与中国的最低工资对比。一些官员还提出公务员工资要搞“3581”制度(据说一些地区在悄悄施行),即科、处、局、部级公务员月薪分别为3000元、5000元、8000元以及1万,这样,一个处级公务员的工资就高出最低工资(按500元计)的9倍,这样计算下来中国公务员相对工资是美、法等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9倍!我们国家公务员的工作效率难道是他们的9倍吗?社会主义国家公仆的工资搞出资本主义国家这么多,人民能答应吗?
(本文数据由法国统计局提供)
工会没力量,集体协商是扯淡*
——独立学者刘植荣接受《财智领袖》专访
*财智领袖*:《中国访谈》刊登了您的《中国劳动者报酬被低估了吗》一文引起媒体的广为关注和网友的热评,仅新浪网对本文的网友评论就有1180条,您在文中提出“中国90%的人生活在联合国规定的贫困线下”,请您解释一下这个很有冲击力的观点。
*刘植荣*:这是我第二次接受你们采访了,借此机会,我代表中国所有普通劳动者向《财智领袖》表示敬意,感谢你们对劳动者尊严问题的关注。
我想从一个笑话说起。困难时期,有位姓崔的先生每天上班一到单位就吹嘘他又吃肉了,边说边用手绢擦嘴上的油。那个年代只有过年才能吃上几口肉,同事们听崔先生说他天天吃肉,很眼馋。一天,有个同事到崔先生家约他一起上班,心里琢磨着蹭顿肉吃。一进门,同事被门框上的一个东西碰了一下,仔细一看,是块猪肉皮。原来崔先生每天上班前先“亲吻”几次这块肉皮!
这个笑话讥讽了国人好大喜功、打肿脸充胖子、把芝麻大的成绩吹成西瓜的华而不实的禀性。不管GDP怎么增长,但时刻不要忘记我们有13亿人口这个事实。我在参加一些座谈时曾指出,中国多数劳动者的生活状态就是“活着”,根本没有“乐趣”可言。所以,我们一定不要被GDP那个冷酷的数字所迷惑。股票可以炒,房子可以炒,GDP当然也可以炒。那是炒出来的,别说保8,就是上10也是小菜一碟,几个“地王”把房价炒上去就万事大吉了。可我们想想,每年GDP增长这么多,普通劳动者的生活质量提高了多少?增长的GDP都跑哪里去了?我告诉你,跑到吃皇粮的腰包里去了,跑到权贵那里去了。
我认为,尊严是可以用尺度衡量的,这个尺度就是同一时期世界公认的生活水平,也就是生活支出。联合国和世界银行提出的人均日生活支出2美元就是个尺度。这里讲的是日生活支出,不包括房子、车子、旅游、医疗、教育等开支。即使中国收入相对高些的劳动者,他们的收入中的绝大部分被房子给吞噬了。大家想想,中国人每天生活开支超过2美元的能有多少?当然,这个2美元的贫困线和1.25美元的赤贫线是国际标准,如果我们把贫困线定在0.1美元,那中国就没有贫困人口了。
*财智领袖*:政府对中国劳动者的报酬高低众说纷纭,请您对中国劳动者的工资现状给个总体评价。
*刘植荣*:根据全国总工会最近公布的数据,劳动报酬占GDP比例连降22年,1/4的工人5年没加薪。我认同这一结论。但我要说明的是,劳动者工资高低是比较出来的,如果世界上就中国一个国家,如果中国所有从业人员的工资都是一个标准,那就不存在工资的高低问题。我在《世界工资研究报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904e310100gufv.html>》中指出,非洲有32个国家劳动者最低收入超过中国(可我们每年还拿出那么多钱援助非洲),中国最低工资是人均GDP的25%,世界平均为58%;中国最低工资是平均工资的21%,世界平均为50%;中国公务员工资是最低工资的6倍,世界平均为2倍;中国国企高管工资是最低工资的98倍,世界平均为5倍。我在《中国劳动者报酬被低估了吗》一文中指出,尽管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一向受到普遍质疑,但我仍依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得出的结论是,中国69291万普通劳动者的报酬只占GDP的23%,平均每个普通劳动者的报酬为8080元。这就是中国普通劳动者的收入现状。
我们还必须清楚,中国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是在什么条件下获得的。要知道,中国低收入劳动者那点可怜的工资是在加班加点和高劳动强度下获得的,工作量是公务员的三倍,收入仅是公务员的1/4。公务员在办公室享受冷气、暖气的是时候,要知道,那就是在看着矿工一个个地死去。中国百万吨采煤死亡率为4%,是美国的100倍(2005年高达150倍),是南非的30倍。
根据《环球网》的报道,富士康工人每月加班都在100小时以上,有的竟达140小时。富士康按900元/月的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由于工资低,员工为养家糊口,不得不靠“疯狂”加班多挣几个钱,工人的精力和体力严重透支,生存压力巨大。所以说,富士康的“12连跳”还是劳动者报酬低所致,如果他们的待遇像公务员一样,那谁还去跳楼?
财智领袖*:您刚才提出,工资的高低是比较出来的,中国存在严重分配不公这是事实。请问,怎样才能解决中国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
*刘植荣*:我通过对中国薪酬分配的研究,得出一个结论:公务员扰乱了中国的分配秩序。在“高薪养廉”这个混账逻辑驱使下,公务员冠冕堂皇地把自己的工资涨到世界之最,可普通劳动者的工资却原地踏步,工资涨幅还赶不上通货膨胀率。国有垄断企业看到公务员涨薪,为找心理平衡,都跟进涨薪,向公务员看齐。公务员觉得自己有特权、高人一等,不想使自己的工资与企业持平,于是,新一轮的涨薪就开始了。吃皇粮的攀比涨薪引发通货膨胀,这可苦了没有话语权的百姓。
铃还得系铃人。要想让政府取信于民,就要削峰填谷,把吃皇粮的高工资降下来,把百姓的低工资提上去,实行官与民同工同酬。要想让中国工资尽快走向理性与合理,所有吃国家财政人员的工资必须纳入同一个工资制度,这样才有可比性,才能制止公务员和国有垄断行业随意涨薪。
中国的当务之急是大幅度提高最低工资,不要看增长率,而要看实际数额。假如一个人拿8000元的工资,增长10%就是800元,对一个拿400元工资的人来说,提高20%才是80元。现在有人拿最低工资增长率来忽悠劳动人民,说最低工资提高了20%,劳动人民该满足了。普通劳动人民的工资基数太低了,就是提高100%也和公务员相差甚远。
当然,要想使收入分配永久合理、公平,就必须制定《工资法》,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上工作的所有劳动者的报酬用这部法律约束。该法必须体现同工同酬原则,体现公务员和吃政府财政人员工资不得超过私营企业职工工资原则,任何吃国家财政人员的工资增长必须经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而且从下一任期开始执行,避免公务员不干公事,天天琢磨给自己涨薪的卑鄙勾当。
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给中国公务员做出了榜样,西方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与私营企业持平,美国等国家还用法律规定公务员工资不得超过私营企业。由于经济危机,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高级公务员都带头主动降薪,如英国新首相卡梅伦一上任就宣布给自己和内阁大臣减薪5%,而且规定包括自己在内的高官上班要乘坐公共交通,为政府节省开支。意大利、韩国、爱尔兰、美国、冰岛、乌克兰、墨西哥、希腊、西班牙等许多国家都已宣布给公务员降薪。
资本主义国家的公务员能够降薪,社会主义中国的公务员天天讲“三个代表”,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与人民群众同甘苦、共命运,更应带头降薪,把所有吃皇粮的工资降到私营企业标准。
*财智领袖*:请问您如何看《工资条例》的效用性,落实这个条例的关键又是什么呢?
*刘植荣*:有报道说,工资条例年内出台,纳入工资集体协商与同工同酬条款。《世界人权宣言》及各国宪法和劳动法律都规定了同工同酬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有同工同酬的规定。既然国际法、宪法早就规定了同工同酬,而我们到现在仍没做到同工同酬,所以,我不能说出台这个条例,就一定能把中国劳动者的报酬提高上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早在2000年就出台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10年过去了,哪个工厂的工人工资是集体协商出来的?几个工人能与老板协商工资吗?你要求涨薪,好,他就把你给炒鱿鱼了。所以,要想保障工人的权益,就必须发挥工会力量。可中国的工会有力量吗?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世界许多国家工会都组织工人罢工、游行、示威,要求提高工资,中国有哪个工会组织工人罢工、游行、示威了?是不是中国所有工人对自己的劳动报酬很满意?是不是中国工人都生活得很体面、很尊严?
中国的工会就是个傀儡摆设,它有的时候不但不能维护工人阶级的利益,反而充当企业主的走狗侵害工人的利益。
我考察过西方国家的工会组织,他们的工会有力量,工会领导人在工人心目中的威望比总统还高,工会领袖一声令下,就让飞机趴窝,让火车停驶,让交通瘫痪,逼迫雇主答应劳动者要求。有一个劳动者死在劳动岗位上,全国工会罢工声援。中国富士康的“N连跳”,有哪个工会出面声援富士康的工人了?到是境外有不少工会组织站出来声援中国的富士康工人,国外使用富士康电子元件的企业也展开调查,如发现有对工人的人权侵犯行为则制裁富士康。
富士康在越南也有工厂,怎么那里就没有发生工人“N连跳”?因为越南的工会有力量。根据2010年3月24日《越南经济时报》的报道,2009年越南发生工人规模罢工事件216起。越南人口8000多万,不到中国的1/16,按照越南的罢工发生率,中国2009年该有3510起罢工。可你们听到过几起罢工?在越南,当工人与企业主发生冲突时,政府首先维护工人利益。有一家台资企业的台湾经理要体罚一名生产线上的越南工人,工人报警后,警察来了把台湾经理抓走关了两天禁闭。
所以,工会力量来自法律制度的保障,来自政府的撑腰。如果政府只维护权贵的利益,不给工人撑腰,那工会就名存实亡。如西方国家的法律规定企业主必须为工会组织提供办公场所和活动经费,工会领导人在任期内不得被解雇。
中国就不行,2010年5月22日,本田中国公司两名组织罢工的工人被解雇了,这要是在国外就是非法解雇,工人不能因罢工遭受解雇,罢工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
中国第二部宪法和第三部宪法都规定了工人享有罢工权,但第四部宪法取消了对工人罢工权利的保护。宪法不规定公民的罢工自由受保护,这在世界宪法中少见。
虽然中国没有法律保护工人的罢工权利,但也没有法律明文禁止罢工,法律不禁止的就不违法。所以,中国工人阶级罢工仍是合法的。况且,我国于2001年正式加入《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第八条就要求缔约国承诺保证公民“有权罢工”。
罢工是工人阶级捍卫和争取自己权益的最有效的武器,中国不建立真正的工人自己的工会,不用法律形式捍卫工人罢工权利,工人就没有力量与企业主抗衡,在与企业主的谈判中就永远处于劣势。
工会没力量,工资集体协商只能是扯淡。所以,从目前来讲,提高中国工人工资的唯一有效的途径就是国家用法律形式把最低工资提高世界平均水平,也就是人均GDP的58%,大约合1177元/月。这是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经济发达地区根据本地区人均GDP制定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但全国任何地区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这个标准。
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详解
刘植荣
纳税意味着从个人钱包向外掏钱,钱包的钱少了,这是幼儿园的孩子都明白的事情。现在我们要明白幼儿园以外的道理,这就是我《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个馊主意——兼论税是文明的价格》一文的写作动机。该文在光明网首发后,迅速被中央和地方众多媒体转载报道,北京晨报还对我进行了专访(见北京晨报2010年3月24日B04版),由此可以看出,人们对个税起征点的关注情况。
有些专家教授没有科学论证分析盲目忽悠提高起征点,这是对国家、民族和人民长远利益乃至眼前利益极不负责任的态度。下面,我就《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个馊主意》一文没有展开的问题进一步论述,那就是,依目前2000元起征点纳税,中国工薪阶层究竟有多少人交纳工资所得税;提高起征点,中国纳税人口会损失多少。
工资统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数据——中位值——中国统计部门不作统计,这让人不可思议。中国统计向来是笔糊涂账,许多关键数据没有统计,统计人员要么不作为,要么胡作非为。
我在《世界工资研究报告与借鉴》中已提到,世界各国的全国平均工资一般都高于中位值,这说明工资低于平均工资的人数要多于工资高于平均工资的人数,也可以这样理解,是高薪者把低薪者的工资拉到平均线上的,一个高薪者可能要拉几十个、几百个、甚至上千上万个低薪者的工资到平均线。平均工资高出中位值越高,低收入群体越多,第一次分配越不公平。以美国为例,美国2008年的全国劳动人口135185230人,平均工资是42270美元,中位值是32390美元,平均工资高出中位值31%。中国收入分配差距远远大于美国,由于我们得不到中国官方的这个数据,我们只有借用美国的31%来计算平均工资与中位值的偏移量。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9年发布的统计公报,2008年末中国有77480万从业人员,其中城镇单位在岗职工11515万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为2436元/月。我过去曾推算过,中国77480万从业人员的平均月收入在1000元左右,所以,中国交纳工资所得税的劳动者几乎都在11515万人的城镇职工里面,因为这些人几乎都是吃皇粮的,是中国的高薪群体。因此,我们在推算时只考虑这11515万人即可。
中国城镇职工工资中位值是2436÷(1+31%)=1860元,也就是说,在11515万城镇职工中,工资低于1860元的有11515÷2=5757.5人。
中国把个税起征点定在2000元上,这是2581元工资交纳“四金”后的余额,中位值与纳税线的工资差为2581-1860=721元。根据工资分布模型,职工工资在中位值附近最密集。由于我们无法得到全国工资分布参数,我们按照美国工资分布模型可概略估算出1860元到2581元之间的职工人数为2400万人,那么,须交纳个人所得税的职工为5757.5-2400=3357.5万人,约为3358万人。
财政部网站2009年6月18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年薪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要在每年3月底前自行申报纳税,2009年自行申报纳税的人数为240万人,多集中在电力、金融、石油、电信等部门,占全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的约3%,而缴纳的税额为1294亿元,占全国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35%。根据这组数据,我们可以知道全国个人所得税各个科目下的纳税人总数是240÷3%=8000万人。财政部的数据怎么多出上面推算的数据这么多呢?这很好理解,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由此可知,工薪阶层交纳的工资所得税只是众多个人所得税项中的一项,全国个税纳税总人数是8000万人,工薪阶层是3358万人,其中月薪在10000元以上的纳税人至少有240万,在工薪阶层中,月收入在2581元到10000元间的人数为3358-240=3118万人。
财政部网站的数据还显示,2008年个人所得税收入3722亿元,来自工薪阶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占个税总收入的50%左右,也就是1861亿元。由此,我们知道月薪在2581元到10000元之间的3118万职工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861-1294=567亿元,平均每人每月交纳5670000÷3118÷12=152元。
这就是中国工薪阶层交纳个人所得税的现状:中国有3358万名职工交纳个税,占全国人口的2.5%;月工资低于10000元的纳税职工平均每人每月纳税152元,工资高于10000的纳税职工平均每人每月纳税4493元。
下面我们看看提高起征点后税源损失情况。
如果把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那就相当于月薪是3871元,大约损失910万纳税人,纳税人还剩3358-910=2448万,仅占全国人口的1.8%。
如果把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那就相当于月薪是6452元,大约损失2300万纳税人,纳税人还剩3358-2300=1058万,占全国人口的0.8%。
如果把起征点提高到8000元,那就相当于月薪是10242元,大约损失3125万纳税人,纳税人还剩3358-3125=233万人,占全国人口的0.2%。
如果把起征点提高到10000元,那就相当于月薪是12242元,大约损失3180万纳税人,纳税人还剩3358-3180=178万人,占全国人口的0.1%。
通过以上推算可以看出,由起征点2000元的月薪2581元到起征点3000元的月薪3871元,平均工资按3226元算,这一工资段的职工平均每月只省下25元的税。如果工资是10242元,起征点在2000元上的纳税额为825元,起征点在3000元上的纳税额为625元,则省下了200元,这是因为起征点提高,高收入者的税级税率相应下滑,会大幅减少税额,工资越高,税额减少得越多。可见,提高个税起征点对97.5%的中低收入者来说没任何好处,受益的只是2.5%的高薪群体。所以,提高起征点不但起不到缓解分配不公的矛盾,反而扩大了这种不公。
中国7亿多劳动者,按照目前2000元的起征点,交纳工资所得税的只有3000多万人,只占全国人口的2.5%,连印度都不如。一些专家教授们难道认为7亿多劳动者中月工资2581元以上的是中低收入吗?真不清楚一些专家教授天天忽悠提高起征点用意何在,真不明白一些人大代表抛出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提案究竟是代表谁,但肯定不是代表中国97.5%的最广大人民群众。
天天叫喊提高个税起征点的人该休矣。
挪威国企老总工资仅比徒工高一倍
刘植荣
2009-12-21 10:15:03)
我在国外,与欧洲、北美洲、非洲的各类人士谈起各国的工资制度,他们为中国工资的悬殊差距感到震惊,认为这不是人的社会,人的社会应该是有爱心的社会,是繁荣惠及所有公民的社会,对社会财富进行贪婪的强夺豪取那是魔鬼的社会,是地狱。
中国一些官员到国外考察,回来就宣传国外公务员待遇如何之好,可他们就不提国外百姓工资,不提国外最低工资,不提国外百姓享有与高官毫无差别的公费医疗,不提国外百姓的福利要比官员多。他们考察回来,只带回了对自己有利的国际惯例,把对百姓有利的国际惯例给贪污了。官员自己涨工资说是和国际接轨,百姓要求涨工资,他们就拿出“中国国情”这个挡箭牌。中国工资的“剪刀切”让我们用几年的时间就把贫富差距拉出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也没拉出的距离。2007年的基尼系数已到了0.473,早已超过了社会动荡警戒线,人为造出的一个又一个阶级彼此仇恨,社会走向冷漠与分裂。
决策者一次又一次地被利益熏心的小人蒙骗,百姓一次又一次地被贪得无厌的官员忽悠。女研究生杨元元自杀,11岁小学生何楚华用红领巾上吊,百姓不时因强拆自焚,还有愈演愈烈的暴力、偷盗抢劫、绑架等社会问题,归根结底是因为贫富差距加大造成的。
为了让中华民族走向一个人道的社会,为了使中国走向持久的普遍繁荣与和谐,我对世界170多个国家的工资制度进行了研究,找出真实的国际惯例,呼吁尽快对中国的工资体系进行调整,把轨接到正确的方向上。研究报告正在整理中,元旦前发布,敬请关注。下面仅就挪威的整体工资状况进行分析。
2008年,挪威全国平均月工资为40047元,其中合同工资占94%,奖金占3.3%,加班费占2.7%;吃“皇粮”的平均月工资为38577元,私营企业为40589元。
各行业的平均月工资如下(从高到低):石油矿业60817元,金融证券55779元,电力47687元,房地产44421,国立医院41308元,社会个体经营41182元,中央政府开支的公职人员41078元,国立学校职员40976元,交通运输40514元,制造业39393元,私营学校39294元,渔业38843元,建筑业38273,批发零售37096元,地方公务员35272元,保健和社会服务34098元,旅馆餐饮28261元。
私营企业平均月工资为41897元,各职级如下(从高到低):总经理和总执行官63353元,技术专家54847元,技术员46723元,职员33971元,销售等服务人员31567元,贸易工人35397元,车间工人34824元,徒工30054元。
2008年10月1日,挪威中央政府开支的各类人员所发月工资平均为41458元,各部门工资如下(从高到低):教育42389元,社区管理41296元,金融证券42162,行政机关41016元,商贸和房地产40690元,建筑36910元,交通运输35773元,医疗35809元。中央政府行政机关公务员月工资平均为41016元,各部门为(从高到低):外交官47917元,行政公务员41693元,司法人员41622元,公安警察39930元,军人39555元。
2008年,挪威各学历段平均月工资为:持初等文凭的职工32760元,持中等文凭的职工38610元,持大学文凭的职工45630元,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职工56160元。
40—54年龄段职工月工资最高,约为43875元,24岁以下年龄段最低,约为27612元。
从以上数据看出,挪威中央政府机关公务员工资与全国平均工资比率为41016:40047≈1.0,也就是说,国家公务员工资与全国平均工资持平。在国家各机关中,工资最高是的外交官,工资最低的是军人,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的比率为47917:39555≈1.2,差别不大。在吃“皇粮”的各行业中,教育系统工资最高,医疗系统工资最低,机关干部(官员)工资属中等,行业之间最高职级工资与最低职级工资的比率为42389:35809≈1.2,大致持平。按职级分,挪威各个行业内部最高级别与最低级别的工资比率是63353:30054≈2.1,也就是说,企业老总的工资大致是徒工的2倍。在挪威,最高学历与最低学历之间的工资比率为56160:32760≈1.7,差别不大。按年龄段分,高收入年龄段与低收入年龄段工资比率为43875:27612≈1.6,同样没多大的差距。1986年至2005年间,挪威贫困家庭(收入达不到全国平均收入的50%)在2.6%至4%之间波动。
读者自己可以对比一下你身边人员的工资,对比一下中国各类人员的工资,看看我们的工资差距有多大,看看我们的贫富差距有多严重。
瑞典公务员不如工人工资高
刘植荣
截止到目前为止,对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工资分配制度进行了研究,研究报告将在元旦前发布。下面是瑞典2008年的工资情况,为了便于中国读者进行比较,货币金额已换算成人民币元。
2008年,瑞典全国平均月工资为29100元,最高工资为35200元,最低工资为22000元。
各行业平均月工资如下(由高到低):科研30400元,房地30400元,教育30300元(基础教育24400元,高等教育30500元),建筑工业29400元,政府机关和军警28900元,金融保险27100元,管理服务26300元,文化娱乐26100元,医疗保健25200元。
按照职业分月平均工资如下(由高到低):国企老总48200元,法官38900元,其他司法官员34900元,医生32700元,商务人员32600元,大学教授32300元,政府公务员32200元,军人32000元,会计31500元,程序设计师31100元,作家记者30600元,职员29900元,工程技术人员28800元,除大学教授以外的老师28800,警官和侦探28300元,海关人员27100元,图书馆员和其他信息员26700元,铁路建筑工人26200元,一般司法人员25400元,社会服务人员25300元,化工和物理技师24800元,职业介绍服务人员24400元,政府公共服务人员(如公园管理人员)23700元,政府税务官23600元,统计员23400元,社会服务人员助理23300元,司法助理21700元,监狱看守21400元,门卫20500元,室内清洁工18600元。
按照年龄段分,最低年龄段18—24岁的月工资为22000元,60—64年龄段的月工资为32000元。初中毕业为23000元,大学毕业为27600元,研究生以上学历为35050元。瑞典80%的地区月工资在27000—29999元之间,低于26999元的地区占12%,高于30000元的占8%。
从以上数据看出,瑞典公务员不如建筑业工人工资高;瑞典各行业差别不大,领取最高工资的科研人员比领取最低工资的医疗保健人员工资高出20%;瑞典职级工资差别甚小,国企老总的工资比门卫工资高出135%;瑞典年龄对工资的影响不大,60—64年龄段的工资最高,高出18—24年龄段45%;瑞典学历对工资高低影响有限,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工资比初中毕业生工资高出52%;瑞典各地区的工资比较公平,工资的地区差仅为11%。瑞典2008年人均GDP 365267元,全国平均年工资占人均GDP的96%;最低工资占全国平均工资的64%,占人均GDP的61%。
篇外:瑞典首相上下班没有保镖,要么乘公交车,要么开私车,公家配车只能用于接待外宾、外出考察等公务活动。
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个馊主意
——兼论税是文明的价格
刘植荣
2010年“两会”期间,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要求把个税起征点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到5000元甚至更高,理由是要制造“中产阶级”,要刺激消费,要增进分配公平,认为“提升个人征税起点,减少纳税更是社会公平公正的体现”。其实,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提案是个劣质提案,提案人要么对经济一窍不通,要么充当利益集团的说客,要么两者兼备。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个馊主意,为此,有必要撰文对此进行批驳,让百姓看清个税的真相。
一、国家为什么要征税
国家好比一个家庭,如果一个家庭萧然四壁,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孩子因经济拮据而辍学,因交不起医药费病了在家等死,那这个家庭有尊严吗?肯定有人说,这个家庭的家长是个窝囊废。扩而广之,国家也需要尊严,政府也不想当窝囊废,要捍卫主权和领土完整,要维护社会秩序,要让人民安居乐业。庞大的政府需要庞大的财政养护,各种社会福利开支也需要钱。政府从那里弄钱?钱有三个来路:最简单、快捷的来路就是印钞票,但这不能印得太多,不然货币急剧贬值,会摧毁国民经济;另一个来路是国有资产,如出租、出售土地、矿山、水利资源,还有国有企业经营利润等;第三个来路就是百姓,那就是税。
税是私有制的产物,根据历史记载,公元前3000年到公元前2000年,古埃及法老就制定了系统的税制。《圣经》中也讲:“打粮食的时候,你们要把五分之一纳给法老,四分可以归你们作地里的种子,也作你们和你们家口孩童的食物。”(见《圣经•旧约•创世纪》第47章第24节)。中国春秋时期,国家对田地征收“什一”税,就是打下来的粮食,要把其1/10交给国家,这也是税。
税收的种类五花八门,原则上讲,国家可以对任何事或物征税,如对窗户、门、柜子、壁炉征税,对婚姻征税。英格兰从1695年开始,征收了150年的窗户税,现在英格兰还有不少窗户被砖砌上,这就是当年逃避窗户税的措施。德国是世界上税收最复杂的国家,共有118个税法,185种税,96000个税则,世界上3/4的国家借用或借鉴德国的税法。
虽然世界各国的税制千差万别,但以下税种是普遍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资本收益税,财产税,消费税,营业税,增值税,商品附加税,继承税(遗产税),退休税,暴利税,人头税,关税,通行税,过户税等。
个人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e)是对公民个人一切固定和非固定收入总合的征税,如工资、销售房屋的收益、股票买卖的收益、奖金、分红、博彩奖金等。有的国家把资本收益税(capital gains tax)也并入个人所得税征收。
二、税收的功能
经济学上用4R来描述税收的功能,即Revenue(财政收入), Redistribution(再分配), Repricing(再定价)和Representation(代表权)。
1.财政收入是税收的最主要功能。国家通过税收充实国库,用于各种公共服务和公共品的开支,如养活政府机关、军队、警察、法官等公共服务人员,修建和维护交通和公园等公共设施,为百姓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为国民提供教育等。
2.再分配是税收的第二个功能。任何国家的第一次分配不可能做到公平,这就需要第二次分配对第一次分配进行调节,政府对第一次分配所得较少和没有参与分配的人给予各种福利补贴,使低收入或无收入的人过上有尊严的生活。
资本主义国家很早就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在国家经济发展的同时,不让一个国民掉队,让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每个百姓,实现社会的普遍繁荣。如法国,孩子从娘胎开始,直至死后入土,就受到400多种福利保护。享受社会福利的前提是收入低,家庭生活水准达不到一定的水平。国家通过税收手段把公民的部分财富集中起来,然后重新分配,向低收入家庭倾斜,达到“削峰填谷”的目的。
打个比方,有两只水桶,一只满桶水,另一只半桶水,要想让两只桶的水一样多,可用一根管子把两只桶连通起来,这样,水就从多的桶流入少的桶。税收在实现再分配功能时就起“管子”作用,它把富人的财富转移到穷人那里。如果国家有一个公正、廉洁的政府,国家征税越多,越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社会文明程度越高,正如美国法理学家奥利弗•温德尔•赫尔姆斯所讲:“税是文明的价格。”(Taxes are the price of civilization.)
3.再定价是税收的第三个功能。由于国家对某些商品征附加税(excise),这就导致这类商品价格上涨,从而调整国民消费结构和习惯。如对烟草、酒等商品征税,就是让国民减少吸烟和饮酒,增进健康。所以,有人把此类税叫罪孽税(sin tax),因为消费这些商品是不好的习惯,对身体有害,国家把征来的税用于防治由吸烟和饮酒诱发的各种疾病。再如,对汽车征收环保税(碳排放税),也是设法限制公民使用家庭轿车,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国家把环保税用于治理被汽车污染的环境上。
4.代表权是税收第四个功能。公民纳税便成了“纳税人”,成了国家的主人,政府就成了纳税人的佣人,纳税人在政府管理和监督中具有绝对权威,不能剥夺纳税人的代表权或投票权。美国独立战争的口号就是:“给代表权才纳税!”(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可见,税收是国家政治的组成部分,纳税意味着参政,纳税人有权参与国家管理,对政府的行为提出批评,影响政策的制订。在旧制度下,投票权是根据纳税多少分配的,纳税多,得到的投票权就多,反之,就少。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权的发展,“人生而平等”的理念被地球上所有的人逐步接受,现在,任何国家不再把纳税的多少或纳不纳税作为分配代表权的依据,一人一票,任何人在政治面前一律平等,无高低贵贱之分。在联合国也是这样,不管国家大小,国家贫富,不管对联合国摊派的会费比例大小,每个会员国都享有一个平等的投票权。
三、税收原则
税收是国家最复杂的行政事务,因为它与所有国民的利益密切相关,国家在税制建设上一定要有科学发展观,要考虑到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要考虑到国家发展的方方面面。在征收任何一种税前,国家必须考虑征谁的税?怎么征?征多少?征的税怎么使用?民主国家所有有关税的事项都由人民决定,经过人民的代表批准方可生效。
1.从国家得利多者多纳税原则
任何公民都需要国家的保护,政府要养兵,保卫国家,不让外来敌人侵略占领。如果外国人占领了中国,谁损失大?当然是富人。国家还要养警察、法官、消防队员来维持国内社会秩序和安全,如果社会动荡,谁损失大?当然是富人。国家要修公路、机场、码头、剧场等公共设施,谁用这些公共设施的机会多?当然是富人。
还有,富人开的豪车油耗大,国家要修更多的加油站,向外国购买更多的石油,要派更多的舰队为油轮护航;富人的房子大,国家把稀有的土地资源保障了富人,还要多雇用警察、消防队员保护富人豪宅的安全,毫宅的取暖和空调,要消耗更多的能源,向大气排放更多的温室气体,国家要拿出更多的钱来治理环境。富人多从事经营,国家要为他们配备更多的公务员——环保,税务,证券,金融,工商,贸易等,国家还要派人与世界各国进行贸易谈判,为富人开拓国际市场。
所以,富人占有的国家资源比穷人占有的多,富人从国家那里得到的利益比穷人得到的多,因此,富人要多纳税。
我们也可以从保险来理解为什么要让富人多纳税。穷人家徒壁立,不担心自己的财产会有偷盗、火灾等意外损失,因此,就不需要买保险或买很少的保险。富人万贯家财,对财产的担虑远远超过穷人,因此,就要多买保险。纳税也是这个道理,富人从国家得到更多的保护,纳税就好比是为得到这些保护交纳的保险费。
2.简单透明原则
税收越复杂,偷税、逃税的机会越多,税收成本也越高。这就好比侵占公私财物罪,如果只规定合法所得与非法所得,罪与罚的界限很好把握,即不是合法收入即是非法收入。如果规定出一个灰色收入来,也就是不黑不白的收入,那就必然有人钻法律的空子,把非法收入变成灰色收入,再把灰色收入变成合法收入,这必然增大执法难度,影响司法公正。
税收也是如此,如果程序和税则复杂,就需要更多的税务官员宣传解释,需要更多的纳税文件和表格,使纳税人有空子可钻,不但增加了税收成本,也损失一些税源。如营业税,一种商品从一个公司转移到另一个公司就征收,但在一个公司的分公司之间转移就不征收营业税,这就让人很容易钻税法的空子。如果把营业税合并到增值税里,不看商品的中间环节,只看商品的增加值,这就把这个漏洞给堵住了。
亚当•斯密指出,要想不给税务官腐败的机会,不给纳税人空子可钻,就要把纳税的时间、方法和额度规定清楚。他说:“赋税再不平等,其害民尚小;赋税稍不确定,其害民实大。”(A considerable degree of inequality is not near so great an evil as a very small degree of uncertainty.)
3.公平原则
公平包括横向公平(horizontal equity)和纵向公平(vertical equity)。横向公平指同等条件下的人,要交纳相同的税;纵向公平指纳税多少根据自己的收入多少而定。
其实,税收永远不会做到绝对公平,只是在制定各种税收政策时尽量朝公平的方向去努力。在世界税收史上,为了税收公平,国家采取多种手段。例如,任何家庭收入外人是不可知晓的,也无法调查清楚,因为除了固定工资外,还有许多不固定收入,如彩票收入、赌博收入、礼物等。英国威廉三世国王认为,由于无法知道家庭的准确收入,按收入征税,有失公允,于是,他就按人头征税,按照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士族、绅士、长子、末子等身份制定税级,身份越高税额越大,商人则一律征300英镑。但人头税也不能做到公平,因为同一身份的人,其收入也不会相同。
为了弥补个人所得税的不公平,就产生了另一税种——消费税。消费税一般不对生活必需品征收,只对奢侈品征税,如高档住房、高档服装、高档汽车、巧克力等,因为收入低的人消费不起这些商品,只有收入高的人消费得起,那好,在所得税上富人漏网了,在高档商品消费上就不让你跑掉。
为了体现税收公平的原则,国家对自然资源征税很重,土地、矿、捕鱼水域等,这些资源没有人工劳动的投入,属于整个社会所有,因此要征重税。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也可利用税收手段来缓解社会矛盾。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论述到,掌握国家权力的人,都倾向于给自己比普通百姓更多的报酬,这很容易引起公众的愤怒,加之政府官员总是供大于求的,因此,有必要对政府官员征收官吏税。他举例说,英格兰对一般经营收入每英镑征收4先令的税,但对年薪100英镑以上的官员征收官吏税,税率为每英镑征收5先令6便士,但并不对普通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征税。亚当•斯密肯定地说,对官吏征税,总是极得人心(is always a very popular tax)。
4.宽税基原则
税基,就是纳税的基础,也就是纳税人。税基宽就是纳税的人比例大。
宽税基的好处在于:其一,根据税收的代表权功能,各国政府都设法让更多的人履行纳税义务,提高公民参政、议政意识和公民荣誉感,满足公民国家主人的心理。“我是纳税人”,这是公民对政府和官员行使监督权的最有力证据,纳税即受权,而且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这种权力。是纳税人养活公务员,所以,公务员必须必恭必敬地为纳税人服务。其二,宽税基,可以使国家征收更多的税款,在第二次分配时更容易弥合第一次分配差距。
四、中国个税与国际比较及存在的弊端
明白了为什么要征税、税收的功能和原则后,我们就可以方便地探讨提高个税起征点是否可行。
1.国外个税概貌
我对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挪威、丹麦、芬兰、意大利、西班牙、日本、加拿大等29个工业化国家进行了个税研究,得出了如下结果:这29个工业化国家最低收入平均为140451元/年(为便于比较,以下货币均换算成人民币元),人均GDP平均为311554元,个税起征点平均为56003元/年,个税起征点与最低收入的比率平均为40%,个税起征点与人均GDP的比率平均为17%。个税起征点与最低收入比率最高的三个国家是瑞典146%、希腊128%、奥地利83%。个税起征点与人均GDP比率最高的三个国家是瑞典89%、希腊54%、芬兰35%。
我们从以上数据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发达国家的劳动者几乎都要纳税。但从国外纳税单上可以看到,他们的纳税金额经常出现负值,这就是国家给低收入者倒贴税金。
2.中国个税现状及弊端
个税是收入的儿子,没有收入就没有个税。因此,在叙述中国个税现状前,我们先看看中国的收入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全国总工会第六次职工调查发布的信息,2008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480万人,城镇就业人员30210万人,其中,城镇单位就业人员12193万人,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在岗职工11515万人。全国劳动者平均工资为940元/月(该数据是根据官方公布的系列数据推算),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436元/月,公务员平均工资2822元/月。2008年中国劳动者总收入8.74万亿元(该数据是根据官方公布的系列数据推算),约占GDP的29%。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2009年中国人均GDP为24356元。
如果中国个税与国际接轨的话,那中国的个税起征点该在哪里呢?个税起征点应该是最低收入的40%或人均GDP的17%。如果以最低收入作参照,那中国个税起征点应是6120×40%=2448元/年,即204元/月。如果以人均GDP作参照,那中国的个税起征点应是24356×17%=4141元/年,即345元/月。
中国目前的个税起征点是2000元/月,或24000元/年,是最低收入的24000÷6120=392%,是人均GDP的24000÷24356=99%。这些数据表明,中国现行的个税起征点高出世界工业化国家平均水平5—9倍。
因此可以说,中国把2000元/月作为个税起征点,已经定得很高了,如果个税起征点与人均GDP挂钩,按照西方工业化国家几百年的市场经济下的税收经验,中国的人均GDP该是24000÷17%=141176元。假如中国经济在未来一直按照现在的发展速度运行,那要到2034年中国的人均GDP才能达到141176元,也就是说,中国目前的个税起征点即使24年不变,也不会低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个税起征点过高,税基必然过窄。根据财政部税收研究室发布的数据,目前2000元/月作为个税起征点,全国个税交纳人数占总人口比例不到2%,(即中国收入超过2000元/月的从业人员不到总人口的2%!),也就是说,现在中国实际上只有2600万人交纳个税,可以说,中国纳税人口比例在世界上是最小的。
再有,中国目前的个税征收是以个人为单位,这是极不公平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有些国家实行“领工资就纳税”(pay-as-you-earn)的税制,但领工资时的纳税只是预扣,每个财税年度有个税收修正(corrections),这时才是正式报税,根据家庭全年人均收入重新计税,对领工资时预扣的税“多退少补”。
为什么个税交纳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呢?因为家庭人口有多有少,家庭有工资收入的人也有多有少。例如,上海有一个5口之家,只有一人工作,工资6000元/月,除去“四金”后还剩4920元,需纳税313元,个人可支配收入为4607元,家庭平均每人可支配收入为921元。另有一个2口之家,2个人都工作,工资每人3000元/月,每个人除去“四金”后还剩2460元,需纳税23元,个人可支配收入为2437元,也就是家庭平均每人可支配收入为2437元。
这就是目前按个人为单位征收个税的弊端。前者收入虽高,但家庭经济负担重,家庭税前平均每人收入1200元,个税就313元;后者收入虽低,但家庭经济负担轻,税前平均每人收入3000元,可两人只交纳个税46元。也就是说,人均收入低的家庭要比人均收入高的家庭多纳税。税收的功能之一就是弥合第一次分配差距,中国目前的个税制度,不但没有弥合这个差距,反而把差距拉得更大了,使收入分配更不公平,这与征收个税的初衷是相悖的。
如果按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仍按目前的税级税率,我们将看到一个截然不同的结果。首先把人均生活支出抵扣除去,我们假定是1000元/月,那个5口之家就是5000的纳税抵扣,需要纳税的收入是4920-5000=-80元,没有达到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这个家庭无须纳税。(在一些国家通过计算纳税额是负时,说明家庭收入过低,享受国家的税收倒贴,负多少,政府给补贴多少。)也就是说,该家庭的人均收入为4920÷5=984元/月,比按个人纳税有所提高。再看那个2口之家,两人的纳税抵扣为2000元,需要纳税的收入为(2460×2)-2000=2922元,需纳税67.2元,家庭税后收入为2854.8+2000=4854.8元,平均每人2427.4元,比按个人纳税有所减少。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对家庭成员多经济负担重的劳动者来说,如果以个人为单位纳税,没有丝毫的税收优惠,如果以家庭为单位纳税,则可免税。对家庭成员少经济负担轻的劳动者来说,以家庭为单位纳税会比以个人为单位纳税多纳税。这就达到了通过税收调节分配公平的目的。
中国按月计收个税,也有个更严重的问题,那就是一年偶尔有一两次收入的人也同公务员等一些有稳定收入的人一样按月纳税,既不合理,更不公正。如大学生暑假打工一个月的收入也就是他/她一年的收入,如果打工一个月收入2880元,分摊到一年是每月240元,按现行的个税制度,就相当于月收入240元就要纳税!稿酬税也存在同样的问题,用两年时间写一本书得到稿酬19200元,分摊到每月的稿酬为800元,按现行的个税制度,就相当于每月收入800元就要纳税,而且用20%的比例税,税率与公务员6452元到22242元月工资的税率相同!从事建筑、装潢、家政等的个体劳动者也是如此,他们并非每月都能得到劳务报酬,可能几个月才收到一次劳务报酬。把非固定收入的一次劳务报酬按一个月所得计税,这种税制设计显然是极不科学的。
所以,中国的当务之急不是争论是否提高个税起征点,而是尽快把纳税单位由个人改为家庭,并且改按月计税为按年计税。
五、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个馊主意
现在,我们弄明白了为什么要征税、税收的功能和原则,也认识了国外个税概貌和中国个税现状及存在的弊端,我们可以进一步对“把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这一违反经济规律的谬论进行有力的驳斥,从而论证出提高个税起征点是对富人有利还是对穷人有利。
1.提高个税起征点不能制造“中产阶级”
一些人提出,提高个税起征点可以扩大“中产阶级”队伍,请问,什么是中产阶级?收入多少算“中产阶级”?注意,我用“中产阶级”要加引号的,因为我反对这一提法,我不认为中国有“中产阶级”,更不认为“中产阶级”是可以造出来的。
一个健康发展的经济体和关注人的尊严的社会,社会财富分布状态是富人占少数,穷人也占少数,多数人处于中间状态,是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状。中国目前月薪2000元以上的劳动者还不到总人口的2%,如果按照西方阶层的划分,中国月薪2000元绝对就是富翁了。中国77480万就业人员的平均月工资是940元,西方国家一般把拿全国平均工资的人称作“中产阶级”。在中国,能把月收入1000元的人叫“中产阶级”吗?
中国一些官员和学者像街头货郎一样喋喋不朽地叫喊要制造“中产阶级”,这无非是在意淫。也许要展示中国特色,我们是可以造出“中产阶级”,那就是公务员,只要悄悄地给公务员大幅涨工资,一夜之间就冒出来个“中产阶级”。可中国的公务员有多少呢?中国的公务员人数保密,我们只能推测,就算是3000万公务员队伍,那也仅占全国人口的2%,这也不能叫“中产阶级”,中国公务员一不留神就进入了富翁阶级。
国外有“中产阶级”的概念,那是他们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自然形成的,而不是人为制造的。这好比赛跑,运动员跑第几名是在跑道上跑出来的,不是裁判给安排的。所以,那些呼吁提高个税起征点制造“中产阶级”的人其实连小学算术都没学好,根本就不知道“中产阶级”该是怎样一个概念。
2.提高个税起征点不利于增强公民意识
现在的个税起征点是2000元/月,这样的收入水平在中国就处于金字塔顶了,因为收入超过2000元/月的还占不到总人口的2%!我们一定要明白,个税起征点不是毛工资,而是扣除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这“四金”后的收入。以北京为例,个税起征点定在2000元上,毛工资超过2581元才纳税,如果个税起征点定在5000元上,毛工资超过6452元才纳税,如果个税起征点定在7000元上,毛工资超过9032元才纳税,如果个税起征点定在10000元上,毛工资超过12242元才纳税。
如果把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月,可以推算,中国交纳个税的人不会超过总人口的1%,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只有1300万人交纳个税,这在世界经济史上绝对是个不可思议的“中国特色”,肯定会被写进世界经济学教科书,成为反面案例。上文已经论述,别说把个税起征点提高的5000元/月,就是保持2000元/月,中国在24年内都可以不作调整,都一直高于工业化国家平均水平。难怪有人说中国没有经济学家,国内不少所谓的经济学家和官员别具肺肠地呼吁要把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月,甚至是7000元/月或10000元/月,真是荒诞不经。
3.提高个税起征点对富人有利,对穷人不利
把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受益的只是1300万富人,中国98%的人不会受益。
经济学上有个丰收悖论,说的是农民的粮食丰收了,农民的收益不但没增加,反而减少,因为粮食总供给增大,但总需求没有变化,导致粮食价格下降,从而使农民的收益减少。在税收上,也有个悖论。全体纳税人纳税越多,对某些人来讲,可能得到的福利越多。我们看看这个税收悖论是怎么回事。
举个例子,一个家庭4个孩子工作,老大月收入6000元,老二4000元,老三2000元,老四1000元。如果把个税起征点定在6000元,比例税率是50%,那弟兄4人谁也不纳税,最高收入高出最低收入5000元。
如果把个税起征点定到5000元,父亲仅能从老大那里得到税款500元,父亲用于第二次分配的钱只有500元,把这500元都给老四。第二次分配后老大的实际收入是5500元,老四是4000元,老三是2000元,老四是1500元,最高收入高出最低收入4000元。
如果把个税起征点定在2000元,父亲可以从老大那里拿到税款2000元,从老二那里拿到1000元。老三和老四不纳税。父亲把收缴的3000元税重新分配,给老三1000元,给老四2000元。第二次分配后老大的实际收入是4000元,老二、老三和老四都是3000元,最高工资比最低工资高出1000元。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起征点越低,税基越大,越有利于调节分配不公,因为国家可以拿更多的钱进行第二次分配。
另外,国家为了维持一定的财政税收,只有加大税基,才能降低税率。世界除了贝宁、布隆迪、圭亚那、博茨瓦纳、拉托维亚、爱沙尼亚、格鲁吉亚、斯洛伐克、罗马尼亚、捷克、黑山、乌克兰、俄罗斯、保加利亚、哈萨克斯坦、沙特阿拉伯等国家实行比例个税外,其他多数国家都实行累进个税,把起征点和初级边际税率定得很低,把劳动者尽可能多地拉到纳税队伍中来,由于低收入者一般在初级边际税率内纳税,税额很小,不会给生活带来明显的影响。但对国家而言,由于税基增宽,税收会明显增加,从而可以拿出足够的钱用于第二次分配,调节收入不公。这就是资本主义国家福利高的原因,他们有很宽的税基,税源充足,国家才拿得出钱来养育孩子,教育免费,医疗免费,公交免费,给市民免费发放自行车,大幅度补贴农业。这些福利对富人的生活影响不大,但对穷人来说,可能使他们的收入翻番。
所以说,提高个税起征点,对富人有利,对穷人不利。
4.政府必须还税与民
上面我们分析了个税起征点越高,对富人越有利,反之,对穷人越有利。但这有个前提,那就是政府必须还税与民,不能把税款都用在给公务员涨工资上,都用在吃喝上,都用在公费旅游上,都用在腐败上,都用在援助生活比我们还好的非洲国家上。政府必须增大福利投入,教育、医疗必须对所有国民免费,把全体国民置于同一养老保险系统内,对低收入家庭给予各种补贴,加大对农业生产补贴力度。这是解决分配不公的必由之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的市场经济实践证明,要想建社和谐社会,要想增加国民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就必须藏富与民,必须提供让人生活有尊严的各种福利。如目前贵州、广西、云南遭遇的百年不遇的旱灾,如果百姓的钱饱鼓鼓的,百姓遇到自然灾害就能够自救,不至于吃野菜。
5.提高个税起征点无助于刺激消费
也有专家学者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可以刺激消费。从理论上讲,减税就相当于增加收入,增加收入就相当于降低商品价格。但经济学上有个需求弹性规律,某些商品的需求增量受商品价格变化量影响不大,也就是说缺乏弹性。如食品、电、水等,价格高低对社会总需求不会带来大的变化。例如,水价是4元/吨,一个家庭每月用10吨水,如果把水价提高到10元/吨,这个家庭的用水量不会明显减少。同理,把水价降到2元/吨,这个家庭的用水量也不会明显增多。再有,即使减税能扩大需求弹性大的商品的消费,但对1300万人的减税收益相对于13亿人口的庞大消费市场来说,内需的变化可以忽略不计。
所以,提高个税起征点不一定能扩大内需,相反,如果加大税基,国家可以得到更多的税款用于第二次分配,提高福利,让公民免除了对未来不确定因素的忧虑,如养老,医疗,教育,他们就可以把收入的更大比重用于消费,内需自然扩大。
综上所述,如果把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月,那中国只有1%的人交纳个税,99%的人不履行神圣的纳税义务,这不便于塑造国民的公民意识,削弱公民对政府的监督力度。提高个税起征点不是为穷人说话,而是维护富人的利益,不但不利于解决收入分配不公,反而会使目前的严重不公更加恶化。从目前中国收入分配现状看,提高个税起征点,对社会整体需求不会带来明显变化。中国的个税是有问题,但不是起征点的问题,而是纳税单位的问题,不应以个人纳税,而应以家庭为单位纳税。
最后,我用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的论述结束本文:“中产阶级以上的人,如果真正了解自身利益,就应该反对对生活必须品和工资征税,因为这两项税的最后支付还是由企业主承担。”(The middling and superior ranks of people, if they understood their own interest, ought always to oppose all taxes upon the necessaries of life, as well as all taxes upon the wages of labour. The final payment of both the one and the other falls altogether upon themselves.)
新加坡的廉并非高薪所养
刘植荣
中国一些官员和媒体对新加坡公务员的工资津津乐道,并为新加坡总结出“高薪养廉”的治国理念,于是乎大造舆论,说中国腐败是因为公务员工资低,要向新加坡学习,让公务员的工资和新加坡接轨。其实“高薪养廉”是个歪理邪说,新加坡政府和人民对中国大陆给他们戴上的这顶“高薪养廉”的帽子感到羞辱,他们反驳说:“廉洁是每一个公务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不需要用高薪去养。”
*一、**新加坡公务员工资由市场决定,一般是私企的三分之二*
中国公务员工资改革总喜欢拿弹丸之国新加坡说事,遗憾的是没有说出真相,只抽取对官员涨薪有利的几个数据。因此,我们有必要弄清新加坡公务员工资的真相。
媒体总报道新加坡公务员工资如何之高,实际上,领取高工资的就是总统、总理和部长那些人,高官的工资与普通公务员差距之大,可以说是世界之最,全世界公务员工资最高的30人都在新加坡,这是事实。但是,新加坡并非毫无根据地给高官高工资,而是法律根据国情和劳动力市场决定的。新加坡在1994年就用法律形式规范、约束了高官的工资,其基本指导思想是,公务员工资参照劳动力市场制定,高官的工资要和国民收入挂钩,规定部长工资是全国48个薪水最高的银行家、律师、会计师、工程师和企业总裁的中线工资的三分之二,其他级别的公务员工资也参照此标准制定。这就是新加坡高官工资高的原因,因为私企的高管工资高,而高级公务员的工资是私企高管中线工资的三分之二,所以,这就导致了新加坡高官工资比其他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高出好多倍。尽管新加坡高官的工资比其他国家高,但与本国私企相比,还属于中等偏下。公务员工资的高低不能与外国比,而要与本国私企同等职位的职工的工资比较,这才是科学的、合理的、合乎逻辑的比较。
新加坡公务员任何职别的工资调整都是有依据的,并非官员自己拍拍脑门给自己定工资标准,给自己加薪。新加坡有个国家工资委员会(NWC),每年根据劳动力市场情况发布“工资指导”,公务员工资每年根据国家工资委员会的指导幅度进行调整。新加坡2007年公务员加薪时,新加坡人力资源部长张志贤(Teo Chee Hean)对记者解释说:“公务员工资根据市场变化增加或减少。由于目前劳动力市场人才短缺,根据统计数据显示,私营企业的工资大幅增长,所以,公务员工资标准应依据私营企业的工资涨幅相应调整,以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Public sector salaries move up and down with the market. In this tight labor market,private sector salaries have moved up significantly, as the benchmarkfigures show. The service needs to follow promptly in order to attractand retain good people.)
从张志贤部长对记者的谈话可以看出,新加坡公务员工资完全市场化,根据劳动力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公务员工资,或加薪,或减薪,这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新加坡在2008年受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影响,企业不景气,私营企业职工薪水下降,于是,新加坡政府毫不犹豫地决定下调公务员工资,各个级别的公务员工资比2007年减少了11-19%。总统的工资降到314万新加坡元,减少了19%;总理工资降到304万新加坡元,降幅也是19%;四级部长降到157万新加坡元,降幅是18%;资深高级雇员降到35.3万新加坡元,降幅是12%;议员工资降到19万新加坡元,降幅是16%。
二、*新加坡公务员工资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根据最新统计资料,新加坡2009年各行业平均年薪为(从高到低):社团58958新加坡元,大学56753新加坡元,公司55505新加坡元,中央政府49057新加坡元,承包企业48275新加坡元,其他组织47672新加坡元,基金托管47402新加坡元,地方政府47133,个体工商46194新加坡元,中小学39699新加坡元,非政府组织36492新加坡元,医院35503新加坡元,自由职业者35275新加坡元,合伙企业30000新加坡元,特许经营26450新加坡元。
2009年第三季度,新加坡月工资最高的10个职业是(从高到低)是外科医生27977新加坡元,常务董事26444新加坡元,私人银行家20238新加坡元,期货经纪人19098新加坡元,总经理18068新加坡元,外汇经经纪人17383新加坡元,公司董事16025新加坡元,股票经纪人15833新加坡元,基金管理经理12634新加坡元,风险投资经理12200新加坡元。司法官10417新加坡元排第17位,普通律师8800新加坡元排第27位,中医师7043新加坡元排第48位,全科医生6085新加坡元排第67位,厨师5600新加坡元排第79位,建造师5500新加坡元排第81位,软件工程师5281新加坡元排第90位,土木工程师5000新加坡元排第98位,广告文案5000新加坡元排97位,筑路打桩工4980新加坡元排100位,部门经理一般在9000新加坡元左右,大学老师在8000新加坡元左右。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新加坡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务员平均工资分别是公司的88%和85%,公务员工资不如筑路打桩工的工资高。
正因为新加坡公务员工资低于私企,所以,每年大约有6%的公务员炒政府的鱿鱼,辞职到私营企业高就,公务员每年有进有出,这也保持了新加坡政府的活力。
*三、新加坡公务员工资透明,不得有任何灰色收入*
尽管新加坡政府高官的高工资低于私企高管工资,但仍经常遭到世界舆论的批评,认为官员工资与普通百姓的差距过大不是民主、和谐社会的象征。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面对众多媒体的批评辩护说:“新加坡公务人员的工资是全亚洲最低的几个国家之一,甚至比亚洲人均收入最低的缅甸的公务员收入还要低。”李光耀的意思是说,新加坡官员没有任何灰色收入或政府的特殊福利,他们的房子、车子、保姆都要自己掏腰包,政府是不管的。
新加坡的《公务员纪律条例》规定,公务员不能接受公众人士的礼物和款待,因公务接受的礼品必须如实报告,价值超过50新元必须交公,否则就以贪污受贿罪论处,面临5-7年的牢狱之灾,还要将入职以来每月薪金的40%比例积累下来的全部公积金和养老金上缴国库。贪污受贿的公务员就是自杀了也不放过,把他从坟墓里挖出来,把帐算清楚才让他在阴曹地府安息。政府每年发给每个公务员一个日记本,公务员必须每天记录公私活动情况,由监督部门审查,若有隐瞒作假,即予处罚。有位狱警一向奉公守法,但有一次接受一名罪犯的15新元为其买了一包香烟,就被指控犯有贪污罪,被判处1年监禁并罚款15新元,开除公职。新加坡法律规定,对任何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永不再用。
新加坡公务员还有一个特色,除了最低级别和最高级别的公务员外,其他绝大多数公务员不得参加任何政党组织,他们认为,公务员是为全国人民服务的,不是为哪个党派服务的。
*四、廉政国家公务员并非高薪*
这几年,世界10个最廉洁的国家一直是丹麦、芬兰、新西兰、新加坡、瑞典、冰岛、荷兰、瑞士、加拿大、挪威,其实这些国家的公务员工资水平都大致等于或低于全国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公务员工资最多高出国家法律规定的最低保障工资的一倍,所以,根本不存在“高薪养廉”之说。
公务员工资的高低的参照系不是别的国家,而是自己的国家,是自己国家的富裕程度,也就是人均GDP,是自己国家所有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是自己国家的最低保障工资。一些官员只看到新加坡总统、总理和部长的工资,其实新加坡普通公务员的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的数据,新加坡2008年人均GDP是38972美元,世界排名22位,而中国是3259美元,世界排名104位,新加坡人均GDP是中国的12倍,也就是说,中国公务员的工资是新加坡的1/12就是和新加坡接上了轨,例如,新加坡2008年公务员年薪约是30000美元,是人均GDP的77%,按照新加坡的标准,中国公务员年薪就应该是2500美元,约合17000人民币元,如果这样合理对比,中国公务员工资早就超过了新加坡。
新加坡的廉政和新加坡高官的高薪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就像注射甲流疫苗后患上甲流,不能说是因为注射疫苗导致甲流,而是甲流碰巧袭击了一个注射疫苗的人。同理,新加坡的廉政只是偶然发生在总统、总理和部长高工资的情况下,两者没有因果关系。
*四、中国公务员工资越涨越腐说明“高薪养廉”是个混蛋逻辑*
“高薪养廉”这个歪理邪说的提出确实欺骗了不少人,也把国家工资制度改革引入了歧途。目前,中国公务员的工资大致是全国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是政府规定最低保障工资的5-6倍。从真实的数据可以看出,中国公务员工资几乎是世界上最高的。这几年,公务员工资几乎以两位数的增幅涨薪,是人均GDP增幅的2倍,这在世界绝无仅有。中国政坛因此廉洁了吗?
我们看一组数据。1980年代落马的省部级贪官只有2人,1990年代上升为15人,2000年代达到了99人。这仅仅是落马省部级贪官的人数,贪污受贿的涉案金额也在成几何级数增长。2004年9月10日《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说:“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大约有4000名腐败官员或其他人员逃往国外,带走了约500多亿美元的资金。”按当时的汇率,一个贪官带走了一个多亿人民币!
中国法律对贪官越来越宽容,但贪官也越来越多。1979年我国贪污受贿罪的立案标准为1000元,1988年为2000元, 1997年为5000元。现在又有个大法官到处呼吁还要提高贪污受贿罪的起刑点,说什么:“1997年的5000元和2009年的5000元不是一个概念,但立法到现在没有变化。”“司法实践中,贪污受贿数额几百万元的数目并不算大,几千万元甚至一两个亿的也有。”照他的意思,贪污受贿几百万元就属于廉洁,不应视为犯罪。这是个危险的信号,现在的官都围着官和富人转,公开为贪官喊冤,很少见有官员出来为百姓说句公道话。公务员工资越高,贪污腐败越严重,因为水涨船高,过去收1000元的贿赂就给办事,现在给10万元都瞧不上眼了。
工资不断上涨与腐败愈演愈烈的事实证明了笔者在2005年发表的《高薪养廉还是养贪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904e3101000065.html>》一文所提论点的正确:高薪养不了廉,只能养贪。如果高薪能养廉,那中国早就该实行一夫多妻制,这样,在中国就可以消灭强奸犯罪。可见“高薪养廉”的提出是多么滑稽与荒唐。
*五、提出公务员工资要高出全国平均水平就是腐败*
为什么中国有些官员总把自己的工资与弹丸之国新加坡那几个高官的工资作比较?这样比较的本身就是腐败,因为他们不提新加坡占99.97%的普通公务员的工资(新加坡吃皇粮的约有13万人),专门把总统、总理、部长的工资拿出来比;他们不提人家的全国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专门孤立地把高官的工资拿出来忽悠百姓;他们不提人家的人均GDP,专门拿自己工资的绝对值与人家比较。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让百姓觉得中国的官太清贫,太可怜,为当官的自己给自己涨工资制造舆论。
人民与公务员的关系是雇用关系。人民组成一个人民政府,需要有人到各个岗位上为人民服务,于是,要雇用一批人,这些人就是公务员。人民与公务员的关系犹如主人与保姆的关系一样。保姆的工资由谁制定?当然由主人制定,其实是由市场决定。主人举着1000元的价格牌,有两三个人来应聘,这说明工资合理;如果无人问津,说明工资低了,要涨点;如果呼啦来了成千上万个保姆应聘,说明工资太高了,要大降。中国搞了这么多年的市场经济,价格配置资源的原理应该是了解的。
国外公务员工资就是人民根据劳动力市场情况制定个法律来,然后用这个法律规范公务员的工资标准。中国公务员都说自己工资低,可很少听说有辞职的,反倒是每年都是成千上万的人挣一个公务员职位,你说中国公务员的工资是低还是高?那中国公务员都是傻瓜,专门抢工资低的差事干?所以,说公务员工资低的人没有市场经济的常识,这也是欧美等多数国家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主要原因:中国官员自己都不懂市场经济,尽说外行话,怎么让人家来承认你?
“三个代表”可是写进《党章》和《宪法》的。我们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句就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共党员是中国公务员队伍的主体,“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指的是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先锋队,可不是挣抢人民财富的先锋队,不是抢工资的先锋队。《党章》还要求:“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既然要求与群众同甘共苦,怎么要制定党员干部的工资要高于人民群众的水平呢?《党章》还规定:“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自己在执政的位置上,随意给自己涨工资,那不就是谋求私利和特权吗?所以,一些人提出,公务员工资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是违反《党章》和《宪法》的,应在党内进行认真的检讨,全国各族人民也应对此进行批判。
改革开放向外国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科学技术是必须的,但我们一些官员出国考察回来学的都是糟粕,把人家先进的东西没学来,把糟粕塞满了行囊如获至宝带了回来。外国公务员工资必须和所有从业人员工资持平他们不学,他们与资本主义国家的高官比工资绝对值;外国百姓所享有的比公务员多得多的福利他们不说,他们专门说外国公务员福利有多好;外国实行全民好无差别的公费医疗他们视而不见,回来只提官员的医疗标准;外国从幼儿园到大学一路免费教育他们不说,却鼓励把中国的教育办成产业,在教育领域培养出一批贪官。
中国出事就出在腐败和分配不公上。人民日报旗下的人民论坛杂志发起“未来10年10个最严峻挑战”问卷调查结果是:第一大挑战为“腐败问题突破民众承受底线”;第二大挑战为“贫富差距拉大,分配不公激化社会矛盾”。
现在是尽快彻底改革分配收入的时候了,这种改革必须依照国际惯例。调高最低工资标准是当务之急。在此也学学一些官员和国外比公务员工资的方法,随便拿出几个国家,看看人家的法定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瑞典是22700元/月,瑞士是20838元/月,卢森堡是16420元/月,冰岛是14993元/月,爱尔兰是14620元/月,比利时是14407元/月+社会福利,澳大利亚是14380元/月,荷兰是13820元/月,法国是13377元/月。中国的最低工资一般在500元/月上下,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最低工资是中国的30-40倍!
中国政府每年派出那么多官员考察,怎么就不见有人回来说说外国的最低工资,让中国的最低工资也与国际接接轨?人民越来越怀疑一些官员的良心与道德,对官员有利时他们就高喊接轨,对百姓有利时他们就拿出“中国国情”或“中国特色”这个挡箭牌。公务员工资要与国际接轨,百姓工资是中国特色;水价要与国际接轨,低收入家庭没有补贴是中国特色;房价要与国际接轨,不对第二套以上的住房征收房产税是中国特色;医疗费要与国际接轨,看不起病是中国特色;学费要与国际接轨,穷人的孩子不该进北大清华是中国特色;等等,等等。
通过对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工资制度研究得出的结论之一是:最低工资要以人均GDP作参照,最低工资与人均GDP的比率发达国家为37%,发展中国家为68%,世界平均为60%。2008年,中国人均GDP是3259美元(世界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如果中国工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话,全国最低保障工资应是3259×68%=2216美元,也就是1261元/月。目前,我们中国有几个地区的最低工资是1261元/月?
只有用法律的形式规定出合理的最低工资,才能理顺其他各行业、各部门的工资关系。国外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一般比最低工资高出40-60%,最高100%。国外公务员工资一般不高于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
那些喊“高薪养廉”的官员该闭嘴了,地球上找不到任何一个政府是用高薪来养廉的。廉政不是靠薪水,而是靠道德和法律。反腐败不需要研究,而需要法律行动——该捕的捕,该判的判,该杀的杀,不杀足以平民愤。
抗日名将李杜说:“财用于公则国强而民裕,财用于私则国空而民困。”这绝对是个真理,是对高喊“高薪养廉”官员的一记响亮耳光。
央企高管工资是资本主义国家的15-31倍
刘植荣
【导读】没有任何对比就说央企高管60万薪酬并不高,这不是科学发展观。通过科学对比得出的结论是,中国央企高管工资是资本主义国家的15-31倍。工资制度的国家惯例是:“吃皇粮的”工资必须经人民批准才合法,要建立可比性工资制度和利益回避制度,工资参照系是人均GDP、法定最低工资和全国人均工资。要想理顺中国的工资关系,必须从最低工资入手。工资改革必须有个利益回避制度,绝不允许自己给自己定工资标准。火车轨道是平行的,一条是权贵,另一条是百姓,要接轨必须将两条铁轨平行着一起接,不能把权贵的轨了上去,把百姓的轨留在原地,这样,中国列车就无法前进。社会是个共生体,一个不能照顾穷人的社会最终也不能保全富人。
2010年1月9日,新华网发表了《李荣融:央企高管年薪并不高平均60万元左右》一文,文中引用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的话说:“现在央企高管年薪定得并不高,平均薪酬也就是60万元人民币左右。”“并不高”“也就是60万”,看来李荣融这句话说得很轻松,这暗示着什么?这暗示着政府官员(央企高管其实也属政府官员,因为经常交叉任职)根本没把这60万看在眼里,可这60万对普通劳动者来说,是一生也挣不来的呀。
不仅要问,平均薪酬60元并不高,那是与谁比较呢?高不高肯定是比较出来的,凭什么说薪酬60万元人民币并不高呢?通过科学研究对比得出的结论是,中国央企高管工资是资本主义国家的15-31倍,这难道还不高么吗?
一、工资高不高要有参照系
任何事物的对比都要有个参照系,拿不出任何参照系,张嘴就说“央企高管60万元年薪并不高”,这不是科学发展观,这不是科学管理态度。
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几乎所有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都建立起“可比性工资制度”,也就是说,各行业、各职业的工资标准要有可比性。按照国际惯例,工资对比有三个参照系:一个是人均GDP,这是最重要的一个参照系,即工资标准是由国家富裕程度决定的。打个比方,富人家庭孩子的零花钱就多些,穷人家庭孩子的零花钱就少些。工资水平也是这个道理,国家穷,就无法为国民支付高工资,在人均GDP排在世界第104位的中国,任何行业、任何职位的人都不能和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比工资绝对值,而是要与中国国土上的从业人员进行比较。另一个是国家法定最低工资,也就是说,在同一国家,任何行业、任何职位的人要与法定最低工资比较。法定最低工资是个基础,它是决定国民各行业、各职业工资的最基本的参照。第三个参照系就是全社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而不只是“吃皇粮的”平均工资。这很重要,因为这些年来,中国统计平均工资只统计占从业人员15%的吃国家财政人员的工资,这是极其错误的,这样统计的结果是把85%的劳动者给忽视了,“吃皇粮的”工资越涨越高,绝大多数劳动者的工资多年来得不到提高。根据2010年1月11日《中国经济时报》的报道,在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几乎所有企业的底薪都是每月770元”。劳动价值越来越贬值,收入分配越来越不公,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越来越不和谐。与全社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比较,可以知道自己的收入在国家所有从业人员中的位置,也就是说知道自己是属于中收入、高收入或低收入群体。
二、晒晒资本主义国家企业老总的工资
一些人喜欢拿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说事儿,嚷嚷这接轨那接轨。火车轨道是平行的,一条是权贵,另一条是百姓,要接轨必须将两条铁轨平行着一起接,不能把权贵的轨了上去,把百姓的轨留在原地,这样,中国列车就无法前进。
下面我们分析8个比较熟悉的资本主义国家企业高管工资的情况。文中各国人均GDP均使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其他数据由各国统计局或劳工部提供。为了便于比较,工资均为年薪,货币均换算成人民币元。
1.挪威。2008年,挪威人均GDP为644474元;挪威没有全国最低工资,最低工资由工会和雇主谈判确定;全国平均工资为480564元,其中合同工资占94%,奖金占3.3%,加班费占2.7%;企业老总年薪为760236元,最低的是徒工工资为360648元。企业老总工资是人均GDP的1.2倍,是最低工资的2.1倍,是人均工资的1.6倍。
2.瑞典。2008年,瑞典人均GDP为365267元,法定最低工资为264000元,全国平均工资为349200元,国企老总的年薪为578400元。国企老总工资是人均GDP的1.6倍,是最低工资的2.2倍,是人均工资的1.7倍。
瑞典政府禁止向国企向高管发奖金,瑞典财政大臣安德斯•博里当天在 2009年3月24日的《达根斯新闻》报上发表署名文章说:“毫无疑问,国有企业管理层须把瑞典民众的福祉放在心上。”
3.法国。2007年,法国人均GDP为322259元,法定最低工资为153612元,全国平均工资为310930元,企业为331110元,政府公务员为328840元,企业高管年薪为614380元,熟练工人为243590元。企业高管工资是人均GDP的1.9倍,是最低工资的4倍,是人均工资的2倍。
法国国企高管的工资限制很严,每年财政部给企业一个工资总额,且亏损企业的工资总额不得增加,然后企业高管拿着财政部给的工资总额再与工会谈判工资,因为这一切都是透明的,高管克扣工资可能性是零,甚至为了妥协,还要把自己的工资拿出来贴补工人。法国对公用性、垄断性公司高管的工资水平直接参考公务员体系而不考虑市场因素。国有企业是人民的,因此董事长必须是公务员,由总理任命,执行公务员工资标准。总经理由董事会招聘,工资标准由财政部确定,没有浮动部分,也不实行年薪制。财政部的公务员不能到曾管辖过的国企任职。
4.英国。2008年,英国人均GDP为306138元,法定最低工资为121200元,全国平均工资为285775元,企业老总年薪为426144元。企业老总工资是人均GDP的1.4倍,是最低工资的3.5倍,是平均工资的1.5倍。
5.美国。2008年,美国人均GDP为323920元,联邦最低工资为93052元,全国平均工资为288620元,企业老总年薪为1095484排在第10位。企业老总工资是人均GDP的3.4倍,是最低工资的11.8倍,是人均工资的3.8倍。
6.加拿大。2008年,加拿大人均GDP为307931元,法定最低工资为113256元,全国平均工资为309984元,企业高管年薪为485149元。企业高管工资是人均GDP的1.6倍,是最低工资的4.3倍,是人均工资的1.6倍。
7.新加坡。2008年,新加坡人均GDP为266101元,新加坡同样没有法定最低工资,清洁工等低收入群体工资为74676元,全国平均工资为221852元,企业高管年薪为376320元。企业高管工资是人均GDP的1.4倍,是最低工资的5.1倍,是全国平均工资的1.7倍。
8.日本。2007年,日本人均GDP为238161元,最低工资是94683元,全国平均工资为267022元。日本由政府注资的企业高管薪酬与公务员工资基本一致,各级政府企业高管薪酬是私营企业的25%左右。2007年,国家出资企业CEO的年薪为1395460元,法人理事为1181040元,法人监事为1024160元。都道府县政府控股企业CEO的年薪为1081140元,市町村政府企业CEO为956820元。日本私营企业CEO的平均年薪为4366740元,例如,日本最大的企业丰田汽车制造公司26名董事2005年的平均年薪为4422220元。政府企业高管工资是人均GDP的4.3倍,是最低工资的10.8倍,是人均工资的3.8倍。
三、中国央企高管60万薪酬高不高
2008年,中国人均GDP是22252元,全国范围最低工资为6000元左右。中国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国家统计局一直不统计(或不公布),只统计吃国家财政的高工资单位职工的工资,统计范围占从业人员的15%。在2010年1月7日《中国改革报》发文《工资统计不能丢掉“85%”》,对这种极其错误的做法提出了批评和工资统计改革建议。按照国家统计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9年5月19日发布的《200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8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480万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12193万人,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在岗职工11515万人。全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比上年增长17.2%。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005元,城镇集体单位为18338元,其他单位为28387元。以上都是说的“在岗职工11515万人”,在这个报告里找不到那85%的从业人员的工资,只能估算全国77480万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大致在1万元左右,占人均GDP的45%。
央企高管60万薪酬并不包括一般百姓享受不到的福利。外国企业高管都是用自己买的车、住自己买的房子,在中国,这一切一般都有公家负担,公家配车、配司机、提供住房,这些福利加进去,那更是一笔数目不小的收入。汽车价格按20万元计,每年折旧2万,每年油钱2万元,汽车保养1万元,司机工资2万元,房价按100万元计,每年房子折旧14286元,这几项福利合计就是84286元。这样算来,央企高管平均年收入至少为68万元,是人均GDP的31倍,是最低工资的113倍,是人均工资的68倍。
上述8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企业老总年薪平均是本国人均GDP的2.1倍,是最低工资的5.5倍,是全国平均工资的2.2倍。如果以人均GDP为参照系,中国央企高管工资是国际惯例的15倍;如果以最低工资为参照系,中国央企高管工资是国际惯例的21倍;如果以全国平均工资为参照系,中国央企高管工资是国际惯例的31倍。
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我们社会主义中国央企高管工资是资本主义国家的15-31倍,这难道还不高么吗?
我们中国的国情是:人均GDP在世界排第104位,最低工资是6000元,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是1万元。如果按照中国目前的国情,权贵和百姓两条铁轨平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话,以人均GDP为参照系,那央企高管年薪应是22252×2.1≈46729元;以最低工资为参照系,那央企高管年薪应是6000×5.5=33000元;以全国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参照系,那央企高管年薪是10000×2.2=22000元。以上是包干工资,车子、房子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也许有人认为这太低了。可咱中国百姓的工资又有多高呢?只有这样科学对比,才能体会到中国百姓生活的疾苦。这才是科学发展观。
四、中国工资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中国恐怕是世界上工资制度最混乱的国家,是行业、职业之间工资差最大的国家。根据青年报2009年5月5日《08年银行员工薪酬排行浦发人均45万排第一》的报道,在14家上市银行中,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和中信银行的人均薪酬最高,各为45.62万元、39.82万元和34.61万元,人均薪酬最少的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分别为13.04万元、14.79万元和15.36万元。根据新华网2009年5月6日《百家券商去年人均薪酬29万元》一文的报道,2008年国内100家券商去年人均薪酬约29万元。中国高工资行业与低工资行业的工资差超过了40倍,而世界多数国家的这一差距不会超过2倍。
中国高薪行业都属于央企,这和国际惯例恰恰相反。资本主义国家的高薪均在私营企业:私立学校工资高,私立医院工资高,私立科研所工资高。国外公务员和政府注资企业职工工资都明显低于私企。
那为什么中国会出现这种与市场经济相悖的现象呢?中国一些人总把央企高管工资与外国极个别私营企业CEO比较,其实这根本就没有可比性,好比是让蛤蟆与大雁比赛,根本就无法比,一是因为国家富裕程度不同,一是因为人家的老板是私人而不是国家。不错,国外有极少数私企老板花一千万甚至一个亿雇用CEO,但那是人家个人的私钱,别人无权干涉,就是人家本国政府注资的企业老总也不和私企的天价CEO比工资,因为法律制度不允许这样比,他也没那本事去这样比,如果他有那本事,私企早就把他给挖走了。
中国这些年来的工资改革成了“吃唐僧肉”,各官员、各部门、各行业都想法设法为自己或自己部门谋求高工资,都说自己的工资低,变着法地给自己涨薪,可就是没人为百姓说句公道话,说大多数劳动人民的工资低,从而导致目前严重的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越拉越大。
工资改革必须有个利益回避制度,绝不允许自己给自己定工资标准、自己给自己加薪。公务员自己给自己涨薪,这在世界上是个天大的笑话。公务员是人民雇用的仆人,工资标准当然由人民制定,也就是由人民的代表机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这样才是合法的。国际惯例是,政府企业各级人员的薪金标准参照公务员工资制定。因为政府企业也是人民的,其各级职员工资也必须得到人民的批准才合法。
通过对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工资制度研究得出的国际惯例是:“吃皇粮的”工资必须经人民批准才合法,要建立可比性工资制度和利益回避制度,工资参照系是人均GDP、法定最低工资和全国人均工资,法定最低工资是人均GDP的58%左右,平均工资是人均GDP的83%左右。
要想理顺中国的工资关系,必须从最低工资入手,只有确定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才能产生全国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和各个职别的工资标准。目前,中国不少地区的最低年工资在6000元左右,如果按照世界惯例,中国的最低工资应不低于22252×58%≈12906元,平均工资应是22252×83%≈18469元,公务员工资不应高出平均工资,央企高管年薪为22252×2.1≈46729元。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国目前的工资出现了严重的剪刀切,最低工资比国际惯例低了一半多,而“吃皇粮的”平均工资反而比国际惯例高出0.7倍。
中国目前内需不足,其主要原因就是法定最低工资过低,因为任何私营企业都倾向用最低工资雇工,这就造成占全国从业人员85%的人工资一直偏低。根据消费边际效益递减理论,给多数收入低的人加薪要比给少数收入高的人加薪更能提高国民消费水平,这是个很简单的市场经济理论,可就是听不到有哪个所谓的“专家”“教授”建议政府根据这一市场经济理论制定工资政策。
权贵能够很好地照顾自己,现在不需要为他们说话。现在需要的是为百姓说话、为百姓办事。社会是个共生体,一个不能照顾穷人的社会最终也不能保全富人。
中国个税制度落后美国100年
——美国个税制度评介及启示
刘植荣
为抗税发动独立战争的是美国人,征收94%联邦个人所得税的也是美国人。美国为税而生,也因税成为世界头号强国。美国历史就是税的历史,内战、第一次世界大战、大萧条、第二次世界大战,民富国强,税成了战争机器的润滑油、经济复苏的强心剂、社会福利的摇钱树、社会和谐的调琴师。
美国联邦政府1913年建立了以家庭户为纳税单位、按年度纳税的个人所得税制度,98年来,最低边际税率平均为11.78%,最高边际税率平均为59.20%,个人所得税一直占美国联邦政府财政收入的80%以上。美国联邦、州、县和市镇各级政府重复计征个税,有的州个税最高边际税率在10%以上。
当前,中国正紧锣密鼓地进行收入分配改革,但收入分配改革不能只考虑工资,工资属于第一次分配范畴,而个人所得税属于第二次分配范畴。在第一次分配中出现的差距,要用个税来调节,最后达到分配公平,使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从个税征收的科学性、合理性、归宿和效率上看,中国个税制度要落后美国100年。对美国个税制度进行研究,积极吸取其先进经验,有利于促进中国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改进和完善个税制度。本文没有特殊说明均指美国联邦个税。
一、美国个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把税收权赋予国会,“国会有权规定并征收税金、捐税、关税和其它赋税”,并明确规定了税收“用以偿付国债并为合众国的共同防御和全民福利提供经费”。可见,全民福利(general welfare)是美国税收的主要归宿之一。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是1913年建立的,在这之前,美国联邦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财产税、关税、消费税和人头税。1913年2月3日,美国通过了宪法第十六条修正案,该修正案就一句话:“国会有权对任何来源的收入规定并征收所得税,所得税收入不按比例分配于各州,也不必考虑任何人口普查或统计。”(The Congress shall have power to lay and collect taxes on incomes, from whatever source derived, without apportionment among the several States, and without regard to any census or enumeration.)这就是美国今天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
美国宪法第十六条修正案通过后不久,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美国1917年参战,为筹措战争经费,美国把个税最高边际税率由15%骤然提高到77%,增幅高达413%。战争结束后,个税税率缓慢下调,到1925年,最高边际税率降到25%。
大萧条时期,罗斯福总统为实施他“复兴经济、救济穷人、改革体制”的新政,个税最高边际税率由25%提高到81%,增幅为224%。珍珠港事件后,美国直接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战争机器全负荷运转,个税税率急剧上升,1944—1945两个财税年度最低和最高边际税率分别达到了23%和94%。二战后,为了重建正常的国民经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美国个税一直在高税率上运行,在1946—1963年的18年间,美国个税的最低和最高边际税率分别保持在20%和90%上下。
从1964年开始,美国实行减税政策,到1981年的18年间,最低边际税率在14-16%之间波动,最高边际税率在70-77%之间波动。
里根总统执政期间,大规模压缩政府开支。里根认为,膨大的政府是个恶魔,必须通过减税把这个恶魔饿死。于是,在他8年任期内,个人所得税的最低和最高边际税率分别降到15%和28%。
老布什总统执政4年,个税基本上没作调整。但克林顿总统上台后,立即执行收支平衡财政计划,在压缩政府开支的同时,提高个税税率。在1993—2000年的8年间,个人所得税的最低和最高边际税率分别提高到15%和39.6%。这期间,美国的财政赤字从2900多亿美元的历史最高纪录逐年下降,并从1998年开始出现盈余,到2000年,美国财政盈余创下2370亿美元的历史记录,并创造了2100万个就业岗位。这是克林顿执政期间的最大政绩,在创造就业岗位、为低收入家庭增加收入的同时,使美国财政由历史上的最大赤字变为历史上的最大赢余,为此,克林顿得到了美国人民乃至世界政要的广泛赞誉。正因为如此,当他因“拉链门”受弹劾审判时,一些议员对他怀有同情之心,认为可以将功补过,没有投弹劾票,使克林顿免遭一劫,完成了他的第二任期,正常卸任。
小布什执政8年间,把个税的最低和最高边际税率分别降到10%和35%,但随之而来的是每年收支不能平衡。小布什执政第一年的财政赢余由克林顿卸任时留下的2370亿美元降到1270亿美元,第二年即出现了赤字,也就是说,小布什用不到两年的时间就把克林顿留下的2370亿美元的家底给挥霍光了。小布什离任时,给美国留下了17500亿美元的财政赤字,创美国历史上财政赤字记录新高。小布什的减税、增加财政投入政策不但没有促进就业,反而损失了四分之一的就业岗位。二战后,美国经济平均年增长率为3.4%,在小布什执政8年期间,这一数值仅为2.2%;股票指数下跌了38.5%,创1937年以来的最大幅度下滑。
奥巴马总统对待个税态度是该减的减,该增的增。他说:“如果我们为那些不缺钱甚至没要求减税的人减税3000亿美元,可我们根本不考虑美国所有人都迫切需要的医疗保险,那么,我认为,我们就作了一个坏决定,我们要确保不为急功近利而自欺欺人。”(见《美国历届总统竞选辩论精选》第三版第22页)奥巴马在他的就职演讲中提出要开创“负责任的新时代”,其中包括财政收支平衡,不给子孙后代留下债务负担。要想做到收支平衡,只能从政府开支和税收上做文章。
截止到2010年3月25日,美国国内公债到达82005亿美元,向外国政府借贷44871亿美元,债务总额高达126876亿美元,加上国会2010年3月21日通过的旨在让医保覆盖所有美国公民的医保方案也需要5000亿美元的财政支持,奥巴马政府只有开源节流,冻结一些公务员的工资增长,提高个人所得税税率,采取“劫富济贫”的财政政策。
根据美国财政部的报告,2009年美国总税收为24016.87亿美元,其中个人所得税为20365.57亿美元(含社保),占联邦总税收的84.8%。可见,个税是美国的摇钱树,个税稍作调整,就对财政收支平衡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根据奥巴马的个税改革方案,从2011年开始,税级由六级并为五级,各级边际税率增加约5%,分别达到15%、28%、31%、36%和39.6%。为了不让低收入家庭因提高税率收入下降,奥巴马增加了一些课税扣除项,如“那些正在为支付学费而挣扎的家庭将得到一项每年2500美元的课税扣除,这项课税扣除涵盖整个大学4年。”(见《负责任的新时代——奥巴马总统最新演讲》第24页)
从1913年到2011年的99年间,美国联邦个税在1971—1981年期间税率最稳定,11年的最低和最高边际税率一直是14%和70%。99年间的最低边际税率平均为11.78%,最高边际税率平均为59.20%。
值得指出的是,除了美国联邦政府对个人收入征收所得税外,绝大多数州、县和市镇政府也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美国个人所得税是各级政府重复计征。美国共有43个州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7个州采用比例税(2010年税率):科罗拉多州4.63%,伊利诺斯州3%,印地安那州3.4%,马萨诸塞州5.3%,马萨诸塞州4.35%,宾夕法尼亚州3.07%,犹他州5%;34个州采用累进税率,最高边际税率超过10%的州是:夏威夷州11%,新泽西州10.75%,俄勒冈州11%;新罕布什尔州和田纳西州只对个人红利和利息收入征税。一般来说,州和地方政府确定各自的税率后,委托联邦政府的国税局代征,然后再转移给各级地方政府。
二、美国个税的征收
美国个税的征收实行纳税人申报制,纳税人根据自己的社会保险号(social security number)自由申报,现在网上报税越来越普遍。
那些领取固定薪水的纳税人在领工资时由雇主预扣代缴,那是执行税法的“领薪就纳税”(pay-as-you-earn)制度,也就是说,不管工资多少,都要纳税,但那不是正式的纳税,正式纳税是每个财税年度的个人申报。
雇主要在每年的2月1日前交给雇员一份W-2表,上面列明各种收入和扣税额(包括个税预扣和社保、医保)。如果纳税人在一年内受雇于几个雇主,就会收到几份W-2表。美国上到总统,下到钟点工,90%的纳税人会收到W-2表。
每年4月15日前,纳税人要把正式的报税表提交国税局,根据纳税人的身份和收入来源的性质,纳税人选择不同的个税申报表,但最常用的是1040表,表中有纳税人信息,纳税人身份(单身家庭,已婚家庭合并纳税,已婚姻家庭分开纳税)被赡养的人口数,全年境内外总收入,调整后的收入(课税扣除),需纳税总额,预扣税总额。在使用1040表报税时,要附上W-2表和其他表单。如是自由职业者,则要附C表,该表和企业类似,上面列有一系列可减免税项,如个人经营成本、广告费、汽车里程费、佣金、临时雇工工资、资产折旧、保险费、法律和专业服务费、家庭办公室租金、出差费、餐饮费、水电煤气费等。如果应纳税总额大于预扣税总额,则应补交税款的差额;如果应纳税总额小于预扣税总额,差额由国税局退还给纳税人,即“多退少补”。
普通收入(ordinary income)和资本收入(capital income)均视为个人收入。普通收入包括工资、营业利润、股票收益、基金利息、小费、佣金等。投资房地产一年内的收入按普通收入计税。对投资房地产超过一年的收入记入资本收入,税率另计。
美国个税虽然以家庭为单位计征,但申报比较灵活,夫妻可以合并申报,也可单独申报,税额差别不大。美国财政部每年都免费发行报税手册,清楚地告诉纳税人如何选择个税申报表,如何计算各种课税扣除,如赡养费、儿童抚养费、学费、慈善捐款、自由职业者减免(4000-5000美元)等。有的课税扣除实行宽免额分段扣减法,先规定最高免税额,根据收入的多少,要从这个最高免税额里减去一定的比例,如果收入高到一定数值,这个免税额就被减到零或负数,这时就不再享受这一免税。另外还有劳动收入免税额(earned income credit),当收入低时,该项课税扣除与收入成正比,当收入超过一个数值时,该项课税扣除与收入成反比,直到零为止。例如,根据2009年的标准,有一个孩子的单亲家庭,劳动收入免税额在收入为1-50美元时为9美元;收入为8950-16450美元时达到峰值的3043美元,此后,收入越高,该项课税扣除越少,当收入超过35450美元时,该项课税扣除为零。
根据美国国税局的数据,2006年,美国年收入为40000美元的单身家庭课税扣除总额为8450美元,纳税收入为31550美元,纳税额为4445美元,实际税率是14.09%;同年,对收入为200000美元的单身家庭来说,各种课税扣除为51430美元,纳税收入为148570美元,纳税额为46725美元,实际税率为31.45%。
2010年,美国联邦个税实行六级累进税率,起征点为零,也就是说,课税扣除后有一美元的收入都要纳税。这六级税率为10%、15%、25%、28%、33%和35%。
2010年美国联邦个税边际税率
单身家庭报税 已婚家庭合并报税 已婚家庭分别报税 税级
$0–$8,350 $0–$16,700 $0–$8,350 10%
$8,351–$33,950 $16,701–$67,900 $8,351–$33,950 15%
$33,951–$82,250 $67,901–$137,050 $33,951–$68,525 25%
$82,251–$171,550 $137,051–$208,850 $68,525–$104,425 28%
$171,551–$372,950 $208,851–$372,950 $104,426–$186,475 33%
$372,951+ $372,951+ $186,476+ 35%
三、美国个税制度的特点及启示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一开始就建立在公正、合理、科学、人道的基础上,以家庭为单位按年度征收,对低收入家庭给予各种课税扣除,保障了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1.以家庭户为单位计征,体现公正
由于劳动者赡养的人口数不同,收入相同的人家庭经济负担轻重不同,如果以个人为单位征收个税,对家庭人员多、从业人员少的人显示是不公正的。美国政府98年前建立个税制度时,就考虑到了这个问题,确定以家庭为单位纳税,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最近,中国有高官和财税专家频频放风,说中国个税按家庭户征收条件不具备,至少还需要四五年的时间。这让人费解,如果再四五年的时间中国才能按家庭户计征个税,那就要到2014年或2015年,而美国在1913年就建立了以家庭户为单位纳税的个税制度,这样对比,中国个税制度至少要落后美国100年。98年前没有互联网,没有计算机,那时的美国能做到按家庭户征税,为什么现在办公室里都是电脑、都连网的中国做不到?中国个税迟迟不按家庭户计征,是技术问题还是腐败问题?是不是有人为保护权贵的利益故意阻挠个税按家庭户计征?
2.按年报税,更能正确计算收入
美国每个财税年度申报一次个税,更有利于准确计算全年收入,包括固定工资收入和临时性证券、房屋买卖、彩票和礼品等收入。纳税公平的前提是计算收入正确,如果按月纳税,一是造成许多临时性收入逃避个税,二是造成把诸如大学暑假打工、稿酬等一些临时性劳务报酬按一个月收入计税,这样有失公允,极不合理。
举中国的例子说明这个问题。如大学生暑假打工一个月的收入也就是他/她一年的收入,如果打工一个月收入2880元,分摊到一年是每月240元,按现行的个税制度,就相当于月收入240元就要纳税!稿酬税也存在同样的问题,用两年时间写一本书得到稿酬19200元,分摊到每月的稿酬为800元,按现行的个税制度,就相当于每月收入800元就要纳税,而且用20%的比例税,税率与公务员6452元到22242元月工资的税率相同!从事建筑、装潢、家政等的个体劳动者也是如此,他们并非每月都能得到劳务报酬,可能几个月才收到一次劳务报酬。把非固定收入的一次劳务报酬按一个月所得计税,这种税制设计显然是极不科学的。
3.有收入就纳税,宽税基既增进公民意识,又便于“削峰填谷”
美国“领薪就纳税”制度,更能增进公民意识,提高公民的参政、议政欲望,因为国家的所有开支都与纳税人息息相关,纳税人有权知道自己的钱花到什么地方去了。
虽然对所有有收入的人征税,但由于实行多税级累进税率,这就让低收入者少纳税,让高收入者多纳税,以此弥合第一次分配差距。根据美国劳工部的统计,2008年美国共有135185230名就业人员,平均年收入为42270美元。可见,美国把接近平均税率的25%的边际税率定在平均收入水平上。
中国把25%的平均税率定在240000元上,是全国劳动者平均收入的22倍,与美国比较,我们的各个税级的起征点都大大高于美国,大约是美国的20倍。
中国把个税的起征点定在2000元上,这是交纳“四金”后的工资余额,工资总额应为2581元。中国有多少劳动者的月工资超过2581元,没有权威的官方数据。根据财政部税收研究室主任的说法,以2000元/月作为个税起征点,全国个税交纳人数占总人口比例不到2%,也就是2600万人。我乐观些,把这个数字翻番成5200万人,工薪族纳税人也仅占总人口的4%,而美国这一数值是45%(2008年数值,由于2008年的经济危机,美国损失了25%的就业岗位,平时美国的纳税人口是总人口的60%左右),我们的纳税人口比例还不到美国的十分之一。另外,根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2009年全年完成税收收入63104亿元,其中个人所得税3944亿元,个人所得税仅占总税收比重的6.25%,同样不到美国的十分之一。
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中国税基是很窄的。由于起征点高,收入高的人的税级就相对下滑,税率也随之降低,这样,对收入高的人起不到“削峰”的作用,也就达不到对收入低的人的“填谷”目的,国家没有足够的税收补贴低收入家庭,这是中国目前存在的收入分配不公的原因之一。
4.自由申报,偷税重罚,减少税收成本
美国纳税人根据自己的社会保险号码,在网上自由申报自己的年收入和纳税额,政府就根据个人申报缴税,充分信任纳税人。但是,美国税务部门可以方便地利用电脑网络对纳税人的各种信息进行稽核、监控,一旦发现异常,立即从计算机系统中调出来单独审核,对有瞒报和欺骗行为的人给予非常严厉的处罚,甚至投入监狱。所以,纳税人对自己的偷税行为的成本要充分估量,一般不会轻易冒险。
根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有关领导披露,目前,中国有100万税务干部。美国只有10万税务官。中国的100万税务官管理3000万纳税人,平均每人管理30个纳税人;美国10万税务官管理13519万纳税人,平均每人管理1352个纳税人。对比人均管理的纳税人数,美国的征税效率是中国的45倍!中国的100万税务官一年征收3944亿元的个税,平均每人征收394400元;美国10万税务官一年征收20365.57亿美元的个税,平均每人征收20365570美元,约合人民币142558990元。对比每人征税额,美国的征税效率是中国的361倍!天津财经大学李炜光教授曾撰文指出,中国征税成本约占税收总额的5-6%,而美国征税费用占税收总额的比例为0.58%。可见,中国目前的个税制度效率是极其低下的,成本是极其高昂的。
5.纳税公示,有利于防腐反腐
根据法律,美国政府官员都要定期公布自己的收入和纳税证明,总统也不例外,以让公众监督,这对防止公务员腐败极具效果。由于收入和纳税同时公示,当公众发现公务员的收入、纳税与其消费不相符时,即可举报,有关部门立即调查,偷税、收入来源不明都是犯法。“公示”的警戒作用就像“紧箍咒”一样,时刻提醒公务员做任何事都有人民在监督着,要为自己的不规行为付出巨大成本、高昂代价。
还有,除了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和短期出境者外,任何人离开美国都要向税务部门申请出境完税证明,通过审查证明不欠税后方可离镜,这就堵塞了贪官外逃的路子。
与美国相比,中国个税制度缺乏监督机制,把公民的许多收入置于“放羊”状态,除了工资、稿酬由发放单位代扣无法逃税外,其他个人收入几乎都可逃税,这也是中国官员容易腐败的原因之一,腐败官员可随时携带巨额赃款外逃。
综上所述,美国的个税制度有诸多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中国的当务之急不是争论个税起征点的高低,而是建立科学、合理、公平、高效的个税制度。个税以家庭为单位计征不能在研究四五年了,必须尽快拿出方案。个税不按家庭户计征,其实就是保护权贵的利益,这与中国大陆公务员拒不财产公示一样,是个腐败问题。个税以个人计征极不公平,世界少有。中国政府号称精英云集,美国98年前就能解决的问题我们现在还解决不了,这只能让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耻笑。
中国建立工资制度迫在眉睫
——刘植荣接受《财智领袖》专访
2010年春节前后,独立学者刘植荣先生发表的《世界工资研究报告与借鉴》一文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包括官网和一些著名论坛都引用或转载了该文的研究成果。一些经济学家对该报告也予以关注,认为该报告揭示了中国的经济问题,劳动价值被政策性贬低,分配极度不公。对此,本刊记者肖隆平专访了文章刘植荣先生。
财智领袖:请问您《世界工资研究报告与借鉴》一文的研究动机是什么?
刘植荣:我这几年大多数时间在国外,对国内问题了解不够及时和全面。这次回来,我走访了一些人,发现各行各业的人都有怨气,都对自己目前的待遇有不满情绪。媒体几乎每天都有劫持人质、抢劫、谋杀、群体性恶性事件的报道,目前中国的房价高涨、分配不公、医疗保险覆盖面过窄、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农民利益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决策缺乏民主元素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和谐社会的创建,影响着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这些问题不尽快解决,有把中华民族引向灾难的危险。因此,我决定把这个近几年来在国外考察所得到的成果写成文字,希望能够引起相关部门和人士的关注。
财智领袖:您对世界工资研究后都得出哪些结论?中国的工资现状是怎样的?
刘植荣:世界工资研究的主要结论是:
1.最低工资是人均GDP的58%;
2.公务员工资是最低工资的2倍;
3.各级别公务员工资差距不超过60%;
4.行业之间的工资差为70%;
5.企业高管工资是全国平均工资的2.2倍;
6.学历对工资影响有限,最高学历工资与最低学历工资比值为1.7;
7.年龄对工资影响很小,高年龄段的工资仅高出低年龄段工资45%。
中国工资的现状,我们可以从一组数据来分析:中国最低工资是人均GDP的25%,世界平均为58%,有32个非洲国家的最低收入超过中国;中国最低工资是平均工资的21%,世界平均为50%;中国公务员工资是最低工资的6倍,世界平均为2倍;中国国企高管工资是最低工资的98倍,世界平均为5倍;中国行业工资差高达3000%,世界平均为70%。
这些数据揭示:中国法定最低工资不是一般的低,而是极度低,基本上在世界垫底;中国公务员工资相对百姓工资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中国国企高管工资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0倍,中国工资行业差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3倍。这些数据就是警示,中国政府必须采取行动了。
财智领袖:根据您的报告,中国工资水平低,甚至不如一些非洲贫穷国家,其根本原因是什么?
刘植荣:中国百姓工资低的根本原因,就是政府制定政策缺乏民主元素。政府出台的一些政策之所以人民不拥护,不赞成,不高兴,主要原因是政府被利益集团所劫持,听不到人民的声音。我这几个月一直发文呼吁要大大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要翻一番才合理。可一些所谓的“专家”“教授”竟跳出来说什么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就要倒闭。大家想想,公务员大幅涨薪的时候他们怎么不说这会导致政府垮台?
财智领袖:您认为中国有工资制度吗?
刘植荣:我过去在与媒体座谈时,主持人问我:“中国工资制度存在哪些问题?”我说,中国工资制度的最大问题就是没有制度。国家没有工资法,政府官员拍拍脑门就给自己涨工资,国有企业随意制定职工工资标准,吃国家财政的各行各业都说自己的工资低,把国家当成唐僧肉,都想多吃口。可见,中国的工资就没有制度可言。
财智领袖:西方一些国家的工资水平高跟工人积极争取自己的权益有很大关系,您认为中国的工资水平要提高,工人积极争取能取得多大效果,是否该做些什么?
刘植荣:你提的这个问题很重要,也是中国百姓工资低的症结所在。中国工人工资低,关键是工人无法行使自己的话语权,每年都是自己的工资“被增长”,他们只有气愤的份。
资本主义国家工人的工资高,这和他们的工会斗争分不开。我在国外经常遇到工人游行、示威。有一次在法国巴黎,我见游行的队伍中有个80多岁的老人,就问他退休了为什么还参加游行。他说,参加游行是为子孙后代。可见,外国公民意识比较高,他们知道要活得有尊严,知道为自己争取权益,为子孙后代争取利益。
相比之下,中国工人阶级缺乏公民意识和组织性,中国的工会更是无所作为。因此,中国工人阶级要想活得有尊严,就要关心国家大事,对自己、对他人、对国家负起责任来,团结起来为维护和争取自己的权益而斗争。
中国劳动者报酬被低估了吗
刘植荣
2010年7月
财政部官员2010年5月18日发文指出,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被低估,2007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为46.03%。我认为这个结论可以商榷。
按照财政部的说法,参与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有三大部门,即政府部门的生产税净额,企业部门的营业盈余和居民部门的劳动者报酬。篇幅所限,我们只分析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公报,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为246619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414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786元,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2129万人,乡村人口为72750万人,城镇人口为59379万人,全国就业人员为76990万人。尽管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一向受到普遍质疑,本文仍使用这些数据。
2007年中国劳动者的总报酬为:
4140×7.275+13786×5.9379=111977.9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5.4%,这个数据接近财政部官员说的46.03%。
要知道,这里所说的劳动者指所有从业人员,也包高收入者。根据财政部2009年的统计,我国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估计现在这一数据至少到达了50%。农村的情况其实也是如此,一个富豪的收入抵得上全村甚至全乡劳动者的收入。所以,中国劳动者总报酬的一半被10%的高收入者拿走了,90%的劳动者所得到的报酬占剩下的一半。这样科学分析,在76990万总就业人员中,69291万普通劳动者的报酬实际上只占GDP的23%。平均每个普通劳动者的报酬为8080元。
我们再考察一下中国所有劳动者报酬占人均GDP的比重。中国劳动者的平均收入为:111977.8894÷7.699=14544元,
2007年中国的人均GDP为:246619÷13.2129=18665元, 劳动者人均收入占人均GDP的77.9%。
根据我过去的研究,经合组织24国人均工资占人均GDP的81%,发展中国家劳动者平均工资占人均GDP的比一般在110%左右(编者注:一个国家的人口不可能都是劳动者),中国劳动者的工资占人均GDP的比值比发达国家低3个百分点,比其他发展中国家低32个百分点。
中国劳动者收入低的原因是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过低,劳动价值被政策性贬值。因为企业倾向于用最低工资雇工,所以,法定最低工资决定全国平均工资,平均工资一般是最低工资的2倍。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发布的2008—2009年世界工资报告,最低工资与人均GDP的比值世界平均为58%(见该报告第35页),中国是25%,世界排第158位,甚至低于32个非洲国家。
衡量一个国家劳动收入是否合理,不能只看劳动者总收入占GDP的比重,还要考察收入分配差距。这是因为,如果贫富差距过大,劳动者的总收入中富人占了相当大的一部分,普通劳动者的收入与GDP的比重就明显降低了。同时,我们还要考察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是怎么获得的,他们是在加班加点高强度的劳动下取得的,就像富士康“九连跳”一样,许多私企职工一年的工作量是公务员的三倍,而他们的收入仅是公务员的四分之一。
联合国把日生活支出1.25美元划为赤贫线,2 美元划为贫困线。中国每个劳动者赡养的人口数为1.72个,普通劳动者家庭的人均最大生活支出为4698元,平均每天12.87元,按2007年底的汇率合1.73美元,也就是说,中国90%的人生活在联合国规定的贫困线下。
以上数据说明,由于中国分配极大不公,劳动者总报酬向高收入者那里集中,而普通劳动者的报酬都被高收入者给侵占了。世界银行的报告显示,2005年,世界134个国家吉尼系数平均为0.40,中国为0.42,在134个国家中排名第83位,所有工业化国家的吉尼系数均低与中国。这几年,中国的吉尼系数迅速攀升,2009年高达0.473,贫富差距拉大、社会财富分配不公是社会动荡的根本原因。
另外,在考察劳动者收入时,不能只考察工资性收入,还应考虑通过转移支付获得的收入。欧美等国家对低收入家庭转移支付甚至高出其工资性收入。如孩子养育补贴、免费教育(连非洲不少国家早就实行了免费教育)、免费医疗、免费交通、廉价住房、农业补贴等,这几项就使工资低的劳动者收入大增。美、欧、日、韩等国家农民收入的40%来自政府补贴,农民和市民生活水准基本保持同一水平。欧盟国家每个农户平均每年获得的政府补贴超过15万元。在法国,根据2002年的标准,农民种1公顷农田每年政府给补贴4000元,养1头牛每年政府给补贴3000元,补贴累计计算,没有上限。
反观中国,我们的转移支付一向是向高收入家庭倾斜,不说别的,公务员每年领13个月的工资;还有住房公积金是工资越高,政府给得越多,私企绝大多数职工没有这项福利;公务员不交养老保险,可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却是工人的两三倍;不管是医疗、教育、交通,还是年终奖金,公务员的待遇都大大优于工人。
中国解决劳动者收入过低问题的当务之急是把最低工资调整到世界平均水平,即人均GDP的58%。2009年中国的人均GDP为3566美元,即24356人民币元,中国的最低工资标准应为14126元/年或1177元/月。这是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经济发达地区根据本地区人均GDP制定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综上所述,财政部把中国劳动者收入与外国对比仅考察劳动者工资性总收入是不科学的,不能反映中国普通劳动者报酬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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