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副院长:住房不能商品化 成为极少数人牟利工具
2011年12月09日 17:34
来源:中广网
字
中国网12月9日讯 今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2011年《住房绿皮书》。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慎明表示,住房不应成为极少数人牟取暴利的生产资料。
李慎明表示,必须清醒认识我国住房的社会主义性质,不能把住房全部作为商品。他说:“我在去年12月8日的《住房绿皮书》发布会上说,住房中可以有商品,但绝不能商品化,政府在收取的土地出让金中可拿出相当比重,尽快加大最低生活保障用房与公租房、廉租房的建设。”
李慎明认为,住房从整体上说,应该是人民群众的生活资料,政府应给予保障,这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住房问题上的根本体现。住房中间应该有商品,这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初级阶段,就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给多种经济留下余地,住房里可以有一部分是商品化的,资本可以进入,可以运作,甚至可以炒作,但是仅仅在这一部分内。住房不应成为极少数人牟取暴利的生产资料,这是在全部社会住房的范围内,但在特定的范围内可以允许它成为生产资料。
李慎明补充道,如果住房全部成为极少数人牟取暴利的生产资料,那么绝大多数人就必然失去住房这一应该必备的生活资料。这必然加大社会的两极分化。说得严重一点,这还会影响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为国内外敌对分子搞颜色革命和街头政治提供条件,这对党的长期执政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