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税收形式与当前中国经济困境的关系
:吴铭(20200602)
注:我对中国历代税收的认识,的确很肤浅,而且眼前也没有充足的资料,我也没有足够的时间来研究资料,所以,谈税收形式与金融的关系,可能不准确。这篇文章,真的是抛砖引玉,希望大家重视这个问题,更想得到方家的批评。也希望网友提供历代有关税收与金融形式关系,及对国家财政和社会的影响方面的资料。
正文:
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权的税收形式,我们比较熟悉。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在根据地、解放区,针对生产型单位的税收,主要是征收实物。比如,对农民的征税,主要是粮食、布匹。尤其是解放战争期间,物价上涨、货币混乱,税收最好是实物,如果是货币形式的税收,则这些钱的购买力是很成问题的,而且也增加了采购这个环节,不利于战争保障。对于商业,则征收货币形式的税收。对于国营工业,应该是不征税,而其生产的产品,直接由政权支配。这大约是革命战争年代的税收情况。
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税收形式和征税情况,与战争年代的根据地、解放区大致相同。既对于农业税收,以实物形式征税,称交公粮、交军粮。对于私营工商业,以货币形式征税。对于国营工业,则不征税,或者少征税,或者缓征税,视情况该国营工业企业的经营情况而定。这大约是新中国前三十年的征税情况。
请注意,根据地、解放区、新中国,货币发行权(约略相当于所谓铸币权),都在政权手中,而决不允许其他金融主体在本国内发行货币。我想强调的是,货币发行权,对于税收的形式,具有决定作用。
政权运用自己领导下的银行发行货币,我觉得,其目的或作用有五:一是运用货币发行这个手段,动员社会生产和征集物资,并不在于收到多少货币形态的税收;二是防止外来货币盗购本地物资,防止本地资源流失;三是支撑重点工农业生产发展;四是通过定价手段,实现物资在生产中的合理分配;五是掌握议价权,以合理的价格,发展贸易,与外界互通有无。
这里,围绕发行对向、发行领域问题,重点讲第一个目的。
政权领导之下,把钱发行给国营企业,比如钢铁行业,就是发展国营的钢铁行业。如果发行给私有的钢铁企业,那就是发展私有钢铁企业。
货币发行给国营钢铁企业,国家不征收现金税收,而是要实物,要钢铁,可以看作是实物形式的税收。发行给核工业、航天航空工业、石油工业、船舶工业、电子工业,就是发展这些工业。由于这些工业中国基础十分薄弱,所以,投入巨大,而且,见效较慢,商业银行是难以承担、也不愿意承担的。所以,必须以国有银行发行货币的方式地投入。当然,其最终的“税收”也不是货币形式,而是实物成果的形式,可以视为实物税收。通过发行货币形式的投入,我们拥有了原子工业、航空航天、铁路、船舶、石油工业、电子工业体系,这就是货币的产出,有如此重大的产出,人民政权和人民群众并不吃亏。
从事这些工业科研、生产的科学家、解放军和工人兄弟,需要基本生活保障,而这些基本生活保障,就只能由农民兄弟承担了。但农民兄弟在支持这些工业的同时,得到了平价的农业机械等生产物资,所以,也并不吃亏。
如果以货币形式向这些领域征税,那么,就必须将这些成果作为商品高价出售,不然,根本征不出税。然而,这些工业的成果,其买家基本上都是政权,越重大的工业项目,特别是军工产品,其买家就越局限于政权。征收货币形式的税收,既不合理,也不现实。
如果以从税收的角度考虑货币投入对向和领域,那么,这些重大工业领域,无疑是无法发展的。因为,这些领域,基本上没有什么利润,或者赢利将非常缓慢。所以,如果从实现利税的角度,发展这些行业,根本就是得不偿失。
1995年,中国搞了个《银行法》,根据该法第28、29条规定,银行,与政府割裂了,就是说,人民币的发行权,被从政府手中转移到了银行手中,不久,随着引进外资、出口创汇、储备美元政策的推行,人民币的发行权又转移到外资手中。
这意味着中国人民政权,丧失了“运用货币手段,动员社会生产发展和征集物资”这个重大权力。而外资,却得到了这个重大权力,可以运用其掌握的人民币发行权,在中国动员其主导的社会生产和物资征集。
当这个权利丧失之后,人民政权就必须自己挣钱过日子子。结果如下:
一是自己挣钱,就必须以货币形式征税,而不能以实物形式征税,这就给商业资本畸形发展提供了条件。
二是自己挣钱,就不能再大力发展重点工业了,这意味着组织生产的能力削弱或者丧失了,就不能保持工业体系的完备性了。因为,这些重点工业只有开支,没有利润,或者实现利润极其缓慢,财政承受不起。所以,自那时起,中国工业,举步维艰,不得不倒闭、变卖,中国独立自主的工业体系,受到沉重打击,工人被迫下岗。
现在,有人吹嘘中国是“生产要素”最完整的国家。这种说法,刻意回避了中国工业体系残破的事实,以及导致这个后果的根源,即人民币发行权旁落于国际垄断资本,中国政权丧失了发行权,无力支撑自己的工业发展。
三是为了征收货币形式的税,必须推动市场化。任何商品,都必须从市场上转一圈才能出售,才有可能有税收。政权在商业化中得到了一些税收,但是,政权为了大量工业发展项目而向市场大量采购,却必须满足商业资本、工业资本的更高利润,实在是所得税收极少,而所开支远远大于这点税收。这导致财政债务的同时,也使财政不得不放弃支撑重大工业体系建设,放弃对医疗、教育、养老等重大民生问题的支持。
四是为了得到货币形式的税收,为了维护财政的运行,不得不发展房地产、教育产业化、医疗产业化,因为这此产业最容易赚钱,最容易收税,但却导致民生艰涩。就是说,在丧失了货币发行权之后,利用货币发行进行按劳分配的权利,也丧失了。
在丧失了人民币的发行权之后,人民政权实际上成了中国金融寡头的奴隶。
在人民币的发行权因为引进外资、扩大开放、出口创汇、储备外汇等政策而旁落于国际垄断资本之后,中国便成了国际垄断资本的殖民地。
据说,明朝的灭亡,是因为没有足够的“钱”,即流通手段。明朝的征税,完全是白银形式。这个征税的方式,大有问题。明朝末年对外战争,是需要大量物资的,明朝政权完全可以直接征收实物形式的税,比如直接征收粮食、布匹,以供军用。如果征收白银,由于民间白银有限,则必然导致白银价格上涨,农民负担加重。而且,即使是白银价格上涨,农民也拿不出这么多白银,征税将非常困难。
没有这么多白银,则明王朝就无法足够的军用。
如果明王朝直接征收实物,避开白银这个货币媒介,我想,明朝并不穷,应该能够动员足够的物资。
如果大明朝能够“发行”白银,白银流通量源源不断,是否就应该征税就应该以白银形式呢?也不是。这种情况下,同样也要以征收实物税为主要形式。
夺回货币发行权,应该是解决中国经济困境的最根本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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