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学者谈:东欧国家推行私有化的教训
编者按:本文是卡齐米耶日耶•波兹南斯基所著《全球化的负面影响——东欧国家的民族资本被剥夺》一书的摘要。2004年5月,该书由经济管理出版社出版。波兹南斯基曾是波兰华沙大学经济学教授,80年代移居美国,现为美国西雅图市华盛顿大学经济学教授。
内容提要:
(1)东欧国家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推行私有化的改革,结果遭受了比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还要严重的打击。匈牙利、波兰国民生产总值损失20%,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下跌了40%。“大萧条”时期遭受打击最严重的德国和美国损失为25%,但5年后都彻底恢复。而10年过去了,东欧依旧不能恢复到1989—1990年的水平。
(2)以为只要将本国经济推向世界市场,就可以分享世界市场的经济效益,使国家变得繁荣富强,那是全球化给人的一种错误概念。在全球化背景下,只有当特定经济体的利益受到国家有效保护时,市场的好处才有可能得以利用。市场变得越是强大,就越是需要国家积极地发挥作用,对市场的扩张产生的不利影响加以限制。东欧国家在拍卖国有资产的过程中,无论让外国买主拥有优先权,还是允许大打折扣地进行作价,都是在国家机器被大大削弱的状态下进行的。
(3)东欧国家向市场资本主义过渡的改革从主要方面进已经失败。因为它们在实行私有化的进程中允许外因投资者接收自己国家的绝大多数固定资产。截至2003年,波兰、匈牙利等国家的工业、金融部门资产的70---80%被外国人所拥有。在任何一个正常的资本主义经济体内,都不可能找到外资主宰程度如此之高的所有权结构。就平均水平而言,外资在西欧经济体工业中的所有权比重不超过15%,在银行业中的所有权比重不超过13%。
(4)在西欧地区没有一个国家允许私有化成为由外国人大规模接收本国经济的手段。曾经打着极端自由主义的旗号实行私有化的英国,也从来没有允许过将任何有重要意义的国有资产出售给外国人。德国在拍卖前民主德国的资产时,也是通过给国内投资者提供政府补贴排除了外国人之后进行的。处于中等发达程度的土耳其,国有资产的销售对象,大部分也是国内投资者。
(5)东欧国家的私有化改革,并没有如设计的那样使它们走上“欧洲化”的道路,却意外地走上了一条“拉美化”的道路,一条“附庸资本主义”的道路。它们虽然告别了计划体制的社会主义,却陷入了另外一种怪异的、不完善的资本主义。它貌似西方的市场资本主义,但没有自己的民族资本。
(6)东欧国家这种不完善的资本主义,既无效率,又无公平。一方面,在不完善的资本主义的框架下,纠正分配不公正比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情况更加困难。分配问题越难纠正,激起的社会反抗就越大,潜在的政治动荡就越可能采取更为极端的形式。另一方面,随着国有资产继续向外国所有者的手中转移,当地的精英集团,包括政党,已经变得越来越依附于外国势力了。这种状况持续下去,东欧人民可能会意识到他们想通过摒弃社会主义制度来重新获取自由的希望已经落空。
(7)1989年之后,东欧国家无一例外地实行了主要使外国人受益的私有化纲领,导致社会主义制度下积累起来的资产被葬送殆尽。根据定量分析,东欧国家在向资本主义迈进时损失了原有资产的90%,这流失的90%的财产都已化作西欧买主的利润。拍卖所得的10%也没有用于增加固定资产,绝大部分用在消费方面,成为官员中饱私囊的源泉。
(8)私有化使国家蒙受的直接损失,不过是一种“首付订金”,是一次性的;而国有固定资本的收益——利润和租金,因资产出卖源源不断地外流,则是长期的。在东欧,国民财富的外流规模很可能已经高达这一地区国民生产总值的10%。东欧各国已经被剥夺了从资产中获取利润的权利,剩下的基本上只有劳动力的劳动所得——工资。
(9)私有化不仅没有带来预期的生产效率的提高,相反进一步拉大了东西欧之间的差距。1989年,东欧国家的人均收入相当于西欧国家的30%,2001年时则不超过西欧国家的25%。在资本由外国人主宰的情况下,东欧国家要实现经济适度增长并缩小与西欧的差距,希望十分渺茫。
(10)由于私有化,东欧国家的经济体系被托付给了外国人,同样,它们的政治制度也不能不如此。现在,东欧国家是两手空空,既不能左右自己的经济命运,也不能自行决定自己的政治命运。它们实际上走上了另一种意义的“通往奴役之路。”
(11)东欧国家毫无例外地陷入了具有毁灭意义的经济衰退之中。任何现代经济社会都不曾经历过这样严重的生产萎缩。这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衰退,是一次真正的灾难。这种灾难完全是失败的政策所导致的结果。这个失败的政策就是“休克疗法”。在“休克疗法”鼓吹者的筹划下,东欧国家一边急剧地紧缩信贷的供给、剧烈地削减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国家补贴,造成流动资金短缺的危机,一边决定完全放开国内市场。于是,生产商不得不既要面对急剧紧缩的国内需求,又被迫将自己的市场让出一部分与紧逼的外国竞争对手分享。在两面夹击之下,本国企业不得不减少生产,整个经济陷入衰退之中。
(12)东欧国家在很多情况下采取歧视本国投资者、扶持外国投资者的做法。譬如,不允许拆包零售,只有那些所谓的战略投资者,即能够出钱购买至少一个企业50%资产的投资人才可以进入交易市场。还譬如,外国投资者能够享受最高至10年的免税期、关税豁免待遇等。这些至多可以称为“反产业政策”。这就是外国人能够沾到了不可思议的低价便宜而本地人却沾不到的原因。
(13)腐败是带动东欧私有化前进的火车头。在改革之初,东欧国家普遍将注意力由促进经济增长转为聚精会神地搞国有资产的私有化,而将其制度中其他需要进行变革的地方抛诸脑后。因为促进经济增长并不会像私有化改革那样为官员们带来那么多的谋取腐败收益的机遇。国家官员们的私人利益,也对选择以有偿出售而不是无偿分配私有化证券的方式,作为处置国有资产的主要手段,产生了决定性影响。按照免费分配的方式,国家官员对分与给国民后的私有化证券并无进行控制的手段。而采取出售的办法,国家官员可以将国有资产出售给精心挑选的客户,或尽力对国有资产的出售价格施加影响,以从中获得好处。政府负责私有化的人要求资产转让工作不受议会监督以免使问题复杂性。工人们被剥夺了处置其所在企业资产的权利。
(一)全球化与东欧国家的资本主义改革。全球化给人一种错误的概念,以为只要将本国经济推向世界市场,就可以分享世界市场的经济效益,使国家变得繁荣富强。这种错误观念认为,在发达国家,资本的收益低于欠发达国家,放开资本市场后,资本就会向欠发达国家流动,后者的生产增长机会就会增加并逐步赶上发达国家。东欧国家正是基于这一理念,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推行私有化改革,把公有的民族资产拱手送给外国人,希望借此尽享全球化的好处。但事实上,只有当特定经济体的利益受到国家有效保护时,市场的好处才有可能得以利用。市场变得越是强大,就越是需要国家积极地发挥作用,对市场的扩张产生的不利影响加以限制。任何一个经济体如果想让全球化主要给其带来积极的效果,就必须在允许市场有更大运作空间的同时,调整和扩大国家的作用。在国家作用不健全的情况下进入全球化进程,不仅会造成全面的退化,还会引发更加严重的经济悲剧。证券交易市场实行自由化,外国投资者可以轻而易举地进入股票交易市场直接购买大量的民族资产,这或许是最具实质意义的变化。
全球化拉大了世界经济中的差异。一方面,许多发达国家在过去10年出现了快速发展,发展冲力虽已消耗殆尽,但增长速度突然大大加快。1990---2000年,美国经济年均增长3—4%,这显然是异常的。另一方面,在欠发达国家至少是东欧国家,改革的结果却遭受了比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还要严重的打击。匈牙利、波兰国民生产总值损失20%,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下跌了40%,俄罗斯的损失接近50%,乌克兰达60%。“大萧条”时期遭受打击最严重的德国和美国损失为25%,但5年后都彻底恢复。而10年过去了,东欧依旧不能恢复到1989—1990年的水平。俄罗斯的彻底恢复则可能需要20年。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东欧国家在拍卖国有资产的过程中,无论让外国买主拥有优先权,还是允许大打折扣地进行作价,都是在国家机器被大大削弱的状态下进行的。
目前看来,在东欧经济体中出现重大积极转变的希望是很渺茫的。因为在很大程度上,这些经济体允许自己的国家政府被继续削弱。这些经济体的政治力量,即精英集团普遍存在着一种幻觉,就是为所谓的全球化大唱赞歌,以为在全球化力量的作用下,国家终将为市场所取代而失去意义。而其选民却没有多少影响力。在大选结束后和下次大选到来之前,选民们总的来讲是闲而无事的,他们在很大程度上不过顶个名而已。精英集团并不南要对选民负责,他们对掠夺的兴趣胜过对生产的兴趣。
(二)怪异的市场资本主义形式。东欧国家向市场资本主义过渡的改革从主要方面讲已经失败。因为它们在实行私有化的进程中允许国投资者接收自己国家的绝大多数固定资产,如工厂和银行。其理论基础在于:要建立市场资本主义制度,必须先搞私有化,而人民没有财力接管公有财产,也没有搞市场经济的经验,因此只有允许外国投资者接收本国的绝大多数资产。它们大刀阔斧地废除了社会主义实行了几十年的做法,一夜之间引入了资本主义,放弃了民族资本。截至2003年,波兰、匈牙利等国家的工业部门和银行、保险等金融部门资产的70—80%被外国人所拥有。在任何一个正常的资本主义经济体内,都不可能找到外资主宰程度如此之高的所有权结构。大多数经济体是在民族国家的框架内开始形成自己的资本主义的。这些民族国家毫不松懈地控制着自己的固定资产。即使西欧经济体在近年来实行了开放的政策,允许资本更加自由的流入流出,外资在其所有权结构中的比重并没有因之而改变许多,仍然只是占有其工业资产或银行资产的一小部分而已。就平均水平而言,外资在西欧经济体工业中的所有权比重不超过15%,在银行业中的所有权比重不超过13%。而在西欧最大的经济体德国,这两个数分别为10%和6%。
由外国所有权占主导地位的体制不仅在西欧国家中看不到,而且在西欧地区也没有一个国家曾允许私有化成为由外国人大规模接收本国经济的手段。即使像在奥地利这样的曾经实行过大规模私有化计划的西欧经济体内,也不曾考虑过将重要的工厂或银行向外国人拍卖的问题。曾打着极端自由主义的旗号实行私有化的英国,也从来没有允许过将任何有重要意义的国有资产出售给外国人。德国在拍卖前民主德国的资产时,也是通过国内投资者提供政府补贴这一“不公正”的手段排除了外国人之后进行的。因此,前民主德国的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几乎清一色地转让给了前联邦德国的投资者。处于中等发达程度的土耳其,国有资产的销售对象,按照规定,大部分也是国内投资者,特别是指定出售给在该国经济中处于主导地位的以家族为基础的强大混合公司。
在北美和东亚也看不到自己国家的工业和银行被外国资本控制的不正常情况。环顾整个世界,只有在拉丁美洲国家才能看到在东欧国家表现出来的相似的所有权结构。因此,东欧国家的私有化改革,并没有如设计的那样使它们走上“欧洲化”的道路,却意外地走上了一条“拉美化”的道路,一条“附庸资本主义”的道路。所以,东欧国家经过90年代的经济转型,虽然告别了计划体制的社会主义,却陷入另外一种怪异的或者说“不完善”的资本主义。它貌似西方的市场资本主义,但并没有自己的民族资本,没有产生活跃的国内资本家阶级,没有扩大经济的自由度,市场的作用也没有很好地发挥,资本的所有权不过是从原来的党内精英手里转到了现在的外国投资者手里。这种资本主义可能会比东欧地区原来实行过的社会主义还要低劣。如果说后者缺乏效率,那么前者既无效率,又无公平。它只会更有利于外国所有者有效地榨取工资,导致财富的分配对劳动者更加不利,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价值的转移发生在某一国民经济的内部。而在不完善的资本主义框架下,资本属于外国,劳动者是本地的,从本地劳动者身上榨取到的财富要转移到国外。
东欧国家这种不完善的资本主义,不可能成为一种稳定的制度,其结局很可能如同社会主义一样毁灭于民族主义。即使不完善的资本主义可能会比社会主义效率更高一些,也未必足以使这一制度得以维持。因为从社会方面评价一个经济制度,并不太注重生产出来的财富有多少,而是要看财富是怎样分配的。只要有不公平的分配问题存在,即存在着剥削,社会就会要求纠正这种局面。然而,在不完善的资本主义框架下,纠正分配不公正比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情况更加困难。因为资本的控制权已经转到国外,如何使用资本的决定权属于外国公司。这些外国公司在国际上的地位要比它们在本地所设的公司更强大。外国人因为有更多的投资选择,并享有更广泛的资金转移渠道,因而能够比较快地将自己的资本资产在世界上转来转去,抵御本地的工资压力,破坏劳工组织。一旦发生冲突,外国资本所有者还可以仰仗他们可能更加强有力的国家以及他们的“超国家”外延如欧盟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使冲突变成国际化问题。分配问题越难纠正,激起的社会反抗就越大,看上去潜在的政治动荡就越可能采取更为极端的形式。在不完善的资本主义下,如果与外国资本的对峙有一天终于出现,政治冲突的剧烈程度可能很快便超过伴随社会主义制度跨台的那种,造成真正大规模的经济停顿。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随着国有资产继续向外国所有者的手中转移,当地的精英集团,包括政党,已经变得越来越依附于对它们指手划脚的外国势力了。在争取选票时,那些主张保留民族所有权的政党,一般会败给那些支持向外国人出售国有资产的政党。即使在完成了出售国有资产的行动之后,后一类政党还是会继续维持其统治地位,其手段便是支持采取让外国人能从所购资产中取得更大利润的政策。在大多数情况下增大利润是通过压低工人工资实现的。这种状况持续下去,不可能没有风险。因为东欧人民可能会意识到他们想通过摒弃社会主义制度来重新获得自由的希望已经落空。倘若这种觉醒变成了炸药,那么,整个欧洲都有可能不得安宁。
(三)私有化造成的损失。自1989年之后,东欧国家无一例外地实行了主要使外国人受益的私有化纲领。它们不是根据市场的指示,而是以不可思议的打折低价将国有资产出让给外国人,导致社会主义制度下积累起来的资产被葬送殆尽。
不做定量分析,往往不易觉察官员们究竟有多么败家。以波兰为例,1990—1999年向外国人出售了半数的工业部门和银行业,政府所得约为90—115亿美元。由此可假定,到2004年私有化结束时,全部收益可达180—230亿美元。这个数字还可向上调,因为外国人除从国家手中收购国有资产将钱交入国库外,通过股票市场兼并国有资产时也掏过钱,还掏钱参与过企业的债权转股权。但如果对数字做上调,就一定还要减去国家以牺牲预算收入为代价而实行的各种减税、关税豁免等。
假定波兰到大规模拍卖国有资产的最后一年即2004年所取得的全部收入为180—230亿美元,因这些国有资产乃是国民生产总值中未被消费的部分或者说来自积累的部分,较妥当的办法是将这些收入与每年的积累数进行比较。波兰过去的积累率约为国民生产总值的20%,1989年波兰的国民生产总值为1600亿美元,财政收入就应为320亿美元。一国的固定资本是该国多年的积累构成。如果一个经济发展水平与波兰相仿的国家要建立波兰那样规模的固定资产需花费其10年的积累,而这个国家在出卖固定资产时所取得的收入只相当其1年的积累,就意味着固定资产只卖到了真正价值的1/10。
还可以采用资本——产出系数进行估价。即以年为单位,每生产1个单位的国民生产总值需投入多少单位的资本。在波兰系数接近3,即每生产1个单位的国民生产总值就需要有3个单位的资本。1983—1989年,波兰的经济年均增长率为4%,1990—1992年波兰陷入衰退。要确定波兰4%的经济增长速度能够保持的产值,就应当从1993年开始算起。按照这个增长速度,2004年国民生产总值应达到1900亿美元左右。
波兰的固定资产最初价值2400亿美元,因资产损失而减少的投资能力相当于2160亿美元。这2160美元若都用作投资,根据系数3计算,国民生产总值将增加720亿美元。因此,只有在国民生产总值的实际水平到2004年是2620亿美元的情况下,1989年之后的改革才能称为成功。然而,由于波兰以令人难以置信的低价将国有资产出售给外国人并因此损失约2160亿美元,改革具有经济意义,其在效益上的潜在收获就必须大到足以保证不仅到2004年实际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620亿美元,且还要能够补偿由于转让利润取得权和租金所蒙受的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10%的损失,即要再增加260亿美元,总数为2880亿美元。这才是评定其收益的参考基数。2002年,波兰实际国民生产总值是1800亿美元。在未来两年要使国民生产总值增加1080亿美元,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波兰的工厂和银行资产被以实际市场价值1/10的价格卖给外国人,其他东欧国家比波兰好不了多少。因此,东欧国家在向资本主义迈进时损失了原有资产的90%,这流失的90%的财产都已化作西欧买主的利润。这样的结局刚好与全球化的前提条件,即资本匮乏的国家会通过全球化重新调整资本布局的机制而变得更加繁荣富强的说法背道而驰。更有甚者,国家不仅在叫卖国有资产时蒙受损失,而且还滥用拍卖国有资产的收入。拍卖所得的10%也没有用于增加固定资产,绝大部分用在消费方面,成为官员中饱私囊的源泉。而本地劳动力与到国外谋生的移民劳动力没有什么两样,因为本国的工厂和银行都变成了外国财产;但到较富有的国家打工报酬较高,而在国内却不得不接受低得多的工资。
私有化使国家蒙受的直接损失,不过是一种“首付订金”,是一次性的;而国有固定资本的收益——利润和租金,因资产出卖源源不断地外流,则是长期的。在东欧,国民财富的外流规模可能已经高达这一地区国民生产总值的10%。东欧各国从资产中获取利润的权利已经被剥夺,利润流入了资产的外国所有者的腰包。这些国家剩下的基本上只有劳动力的劳动所得——工资,如果要重新建立起自己的固定资产,其资本积累只能主要从工资里抠。在这样的条件下,东欧国家要想摆脱劳动力要素来源于本地而资本要素则来源于国外的境况,其可能性恐怕十分渺茫。实际上,东欧地区极有可能被牢牢地锁在这样一种结构之中无法自拔,它们的经济毫无再次恢复正常的希望。
有人认为,对东欧国家低价出售国有资产所蒙受的损失以及与此相关的利润、租金外流给东欧造成的损失进行估算,没有意义,最具说服力的要看这些国有资产转化为外国人所有后效益是否提高,有人甚至认为,这是唯一作数的东西。这种观点,乍一看,很有道理,但是,要能站得住脚,不仅效益要有提高,而且效益的提高足以补偿所蒙受的损失。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1989年后,东欧的效益确实有了提高,但这是急剧减少就业机会的结果。在不实行私有化、不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的条件下,大量裁减冗员同样可以提高效益。人们对私有化和外国年有权真正的期待是新的就业机会的增加和技术断更新。要增加新的就业机会,就必须增加投资。然而至少是到前不久为止没有丝毫迹象表明投资在加速,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外国投资者进入的领域和部门已经在加大力度进行技术更新。相反,几乎所有的指标都表明,自1989年以来,用于技术更新、科研的经费在下降,高附加值就业岗位在减少,新推出技术的数量也在下降。从这些方面考察,东欧的效益不但没有提高,反而还在下降。
私有化没有带来预期的效益提高。这一点,通过对东欧国家生产增长潜力与实际生产增长情况作一比较和计算,会看得更加清楚。
以波兰为例,如果让1989年之前的势头继续发展下去,到2004年波兰的国民生产总值应当达到1900亿美元。2002年,波兰的实际国民生产总值为1800亿美元,如果保持其年均2%的增长速度,到2004年其国民生产总值也是1900亿美元,正好与不搞私有化持平。如果考虑到私有化过程中国有资产蒙受的巨大损失和从这些资产中获取利润与租金的权利的被剥夺,波兰重建资本主义的举动并不如改革家们所说的一切都是成功的,而是一个失败。波兰自1989年以来其经济增长速度在东欧国家中一直是最高的,按同样的方法,对东欧其他国家进行比较和计算,局面只会更加黯淡。
东欧生产效率的下降,进一步拉大了东西欧之间的差距。1989年,东欧国家的人均收入相当于西欧国家的30%,2001年时则不超过西欧的25%。在资本由外国人主宰的情况下,东欧国家要实现经济适度增长并缩小与西欧的差距,希望十分渺茫。
经济与政治是相互作用的,二者互为对立面发生影响。由于私有化,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东欧国家的大部分资产都已经转交给外国人,当地的经济体系也因此被托付给了外国人,同样,它们的政治制度也不能不如此。诚然,从理论上讲,一个国家的经济在已经处于外因的操纵之下时。其政治还是有可能不受外国左右的。这种情况之所以可能存在,是因为在理想的条件下,即功能完善的民主制度下,唯一具有决定作用的只是选票,选票投向哪里应当与所有制的状况无关。但是在东欧充满弊端的民主制度下,国家不可能将经济与政治分割开来。在那里,腐败泛滥,选票可以出卖,或者不作数,政府官员们也可以待价而沽。现在,东欧国家是两手空空,既无资本也无选票,既不能左右自己的经济命运,也不能自行决定自己的政治命运。它们实际上走上了另一种意义的“通往奴役之路”。
(四)“休克疗法”带来的破坏。东欧国家在社会主义的最后几年经济增长速度相当可观,然而1989年之后,突然毫无例外地陷入了具有毁灭意义的经济衰退之中。波兰和匈牙利一下被夺走1/4的国民生产总值;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的损失占国民生产总值1/3还多;前东德国民生产总值的下降情况也在同一范围内。前苏联的损失更大,白俄罗斯和俄罗斯经济规模急剧萎缩,几乎减少一半;乌克兰和立陶宛的生产水平下降了3/5。
任何现代经济社会都不曾经历过这样严重的生产萎缩。但东欧的改革家们却认为,这次所消除的生产是没有社会需要的生产,这种生产是劳动和资金资源的浪费,采用“休克疗法”砍掉政府补贴,是做了一件“伟大的好事”。这种“健康的经济衰退”理论如果能够站住脚步,那么在铲除了全部的低效问题之后,不仅波兰而且整个东欧所有国家的经济都应很快发展起来。但持续的生产下降证实,这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衰退,是一次真正的灾难。这种灾难是可以避免的,它完全是失败的政策所导致的结果。这个失败的政策就是“休克疗法”。
在东欧国家向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鼓吹“休克疗法”者人数不少。在他们的筹划下,一方面急剧地紧缩信贷的供给,在波兰信贷的实际供给量减少了30%,在捷克减少了35%还多,另一方面剧烈地削减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国家补贴,两者夹击,使生产商流动资金短缺问题雪上加霜,更为恶化。许多工厂和农庄不但得不到银行为扩大生产规模进行的融资,甚至找不到足够的资金进行日常经营活动。
“休克疗法”不仅造成了流动资金短缺的危机,而且使国内市场洞开。政府打着反通货膨胀的大旗,以为引进价格比较低廉的外国商品就可以将物价压下去,并能淘汰效率低下的生产商。波兰直到1990年之前始终处于很高的关税保护之下,然而在1990—1991年间,关税突然降到6—7%。生产商既要面对急剧紧缩的国内需求,又被迫将自己的市场让出一部分与紧逼的外国竞争对手分享。国家强制推行的流动资金短缺危机、市场的丢失,两面夹击使本国企业不得不减少生产,整个经济陷入衰退之中。其他东欧国家的情况也是如此。
能够带来这样大的灾难,国家的政策必定极富戏剧性。1992年波兰经济进入恢复阶段后,许多最初采取的政策措施依旧没有改变,对极高的信贷成本没有下调,利率是欧盟的三倍。降低进口壁垒的政策也仍然保留着。1992年,关税曾部分地恢复到原来水平,但很快就与欧盟签订了协议。协议规定,波兰必须在5年内将已经大大降低了的关税进一步降低到欧盟国家的水平。在这种条件下,即使是在经济复苏时期,波兰大部分经济部门都处于衰退之中而无力摆脱困境。钢铁生产部门的经营原来还说得过去,但随着关税减让措施的连续出台,截至2002年,波兰约一半钢材来自外国市场。更糟的是,已经被顾客拖欠货款而搞得岌岌可危的波兰国内钢铁生产商,此时的财务地位也受到了威胁。
连续的流动资金短缺危机和极度开放的进口措施,也给波兰农业带来明显的负面影响。农民自改革之始就一直面临信贷紧缩。最初利息率提高时,许多农民便陷入债务的泥淖,后来又蒙受了农村信用合作社走向衰落的打击。贸易壁垒的降低使进口食品如洪水般涌入。一度在农业生产中占有相当大比重的家禽业,也早在国内市场开放之初就被扫地出门。
由于长期的信贷限制,加之在进口产品问题上一直得不到足够的保护,东欧各国的投资者从来就没有达到可以问鼎国有资产的境地。出于同样的原因,他们也从来不曾与那些在国外拥有雄厚的资金势力的潜在的外国投资者进行过收购国有资产的较量。同样,贸易的开放政策使那些外国投资者受益,但却极大地伤害了本国投资者。
鉴于国内投资者处于不利的地位,要有效地阻止外国接管东欧地区经济,唯一的办法就是正式地将外国人从私有化行动中排除出去,或者在一段合理的时期内干脆放弃处置国有资产的念头。但东欧国家并没有采取这样一些可以有助于本国投资者的限定性政策,而是相反地在很多情况下采取歧视本国投资者、扶持外国投资者的做法。譬如,不允许拆包零售,只有那些所谓的战略投资者,即能够出钱购买至少一个企业50%资产的投资人才可以进入交易市场。还譬如,外国投资者能够享受最高至10年的免税期、关税豁免待遇等。这些至多可以称为“反产业政策。”
“休克疗法”的鼓吹者宣称,采取这些政策是为了吸引外资。但是,世界上成功利用外资的国家的经验证明:要使外资对本国经济产生积极影响,这些外资就必须服从于国家的筛选,或者说服从于国家的“产业政策”。利用外资的总体目的就是要使本国经济现代化,这也就是为什么任何收购现存企业的做法都不受欢迎的原因之一。在这种的情况下,外国资本要想在该国建立自己的所有权,无论是控制工厂,还是掌握银行或商店,都必须从零做起,几乎没有一个国家能例外,由于同一原因,外国人能够获准在某些专项的技术密集型部门进行投资,增加新的生产能力。而东欧国家在出卖国有资产时很少向外国收购方提出必须采用某些具体的现代技术或生产某些现代化产品的要求。
东欧国家奉行的一套“反产业政策”,并非是国家偶尔采取的缺乏准备的行动。恰恰相反,可以肯定地讲,这些行动都是经过精心策划的,进行过认真的协调。它们的目的就是要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极大的便利,帮助他们以低价收购本国企业,并占领本国企业的市场。这就是外国人能够沾到不可思议的低价便宜而本地人却沾不到的原因。
政府几乎分文不取地将国有资产送给外国人,却没有激起大规模抗议,很大程度是因为建设“不完善资本主义”的领导力量——知识阶层和它操纵的媒体为出卖有资产所进行的鼓噪,扭曲了人们的认识。他们混淆视听,让民众相信社会主义遗留下来的工厂、银行都是毫无价值的破烂儿,这都是本地人民、特别是经理人员无能的结果,必须当机立断,以“休克疗法”的方式,尽快出售给来自外国懂经济、熟悉市场的用户。他们妖言惑众,让民众相信新兴的、没有本地所有者阶级的不完善的资本主义制度要比任何其他制度都优越。如果有人胆敢对不付任何补偿的剥夺行为提出质疑,他们就会使出浑身解数,甚至用最恶毒的语言对之进行攻击。如果有人指出国有资产还有一定的价值,他们就指责他是警察制度的辩护士。如果有人指出把本国公民排除在国有资产的拍卖之外是不可接受的,他们就指责他是无端惧怕任何外国存在而不可理喻的人,或是给他贴上沙文主义的标签。在知识阶层及其操纵的媒体的欺骗和打压下,几乎很少有人会想到破烂儿会有一定的价值,一些有不同见解的人也只能缄口不语。
(四)私有化与腐败泛滥。不利于国内投资者的私有化进程为什么一直得不到纠正?这不是因为国家官员没有意识到私有化自身是有弊端的,也不是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自己所犯的错误,更不是已经意识到了而出于政治考虑不愿承认这些错误。真正的原因在于居统治地位的精英集团之间就各自利益所作的分割。东欧国家正在建设的不完善的资本主义,是在腐败泛滥的条件下出现的。由于国家的行为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它在很大程度上不受法律追究,所以,国家就有可能辜负公众的信赖,干出包括大大压低价格拍卖国有资产的事情。
社会主义制度在东欧和前苏联的退位,为那些企图让自己在法律和习俗的限度之外尽快致富的人得到了一次真正的历史机会。随着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开始,国家官员们发现自己处在了一个参与分配国有资产的地位上。这些国有资产不只是一年的积累所得,而是此前几十年的积累。面对如此巨大的诱惑,由于对这些国有资产不具有法律上的名分,官员们想的只是尽快把资产处置掉,哪怕以仅相当于实际价值一个零头的低价处置,以便从中为个人捞取好处。所以,在改革之初,东欧国家普遍作出决定,要将其注意力由当代国家的传统目标促进经济增长,转为聚精会神地主要进行经济转型。经济转型本应被理解为一个复杂的改革过程,但在东欧和前苏联却立刻被庸俗地简化为只是搞国有资产私有化,而将其制度中其他需要进行变革的地方抛诸脑后,甚至可以不惜伤害经济增长追求私有化。因为促进经济增长并不会像私有化改革那样为他们带来那么多的谋取腐败收益的机遇。
腐败还决定了采用什么样的手段来进行私有化,其中包括这样一些至关重要的决定,比如假国家之手将有可能参与竞购被处置的国有资产的大多数对手排除在圈外。腐败官员这样做的目的不仅是要保证国家之外的任何人不得有获取国有资产的权利,而且还要保证在国家范围内拥有这种权利的人数尽可能的少。议会本该制定一些认真严谨的规定,以便私有化机构及其官员有所遵循。然而,经济学家们并没有就制定这样一些规定的重要意义作过广泛讨论。政府负责私有化改革的人要求资产转让工作不受议会监督以免使问题复杂化。因此,波兰等国的议会虽然设立了专门处理私有化的机构,但这一机构根本无从了解国情与潜在的收购者之间达成的任何具体交易。这一切都以商业秘密为借口避开议会的监督。工人和经理们也被新建立的国家通过修改立法剥夺了处置其所在企业资的权利。
国家官员们的私人利益,也对选择以有偿出售而不是无偿分配私有化证券的方式,作为处置国有资产的主要手段,产生了决定性影响。只要稍加计算就可以看出,免费把国有资产送给国民,一般不会给官员们带来像出售资产那样大的好处。因为按照免费分配的方式,私有化证券须分文不取地平均分配给国民,之后将由国民自行决定如何将私有化证券转化为股票,国家官员对之并无进行控制的手段。而采取出售的办法,国家官员对之并无进行控制的手段。而采取出售的办法,国家官员可以将国有资产出售给精心挑选的客户,或尽力对国有资产的出售价格施加影响,以从中获得好处。
东欧国家在改革规划中表现出的激进做法,背后的主要动力都可以归结为对私有化的追求,对腐败机会最大化的追求。在一种稳定的体制下,官员的地位较牢靠,可以从容行事,精谋深算;但在不稳定的体制下,职位轮换的速度比较快,官员们就会急功近利,快速行动。另一个同样重要的事实是,在所有共产党退位的地方,政治形势都极不稳定。以波兰为例,迄今为止,每举行一轮投票,反对党就会对执政党给予几乎彻底的否定,而投票人对任何一个党都不大信任。
官员们之所以要快速地将国有资产卖掉,完全是因为他们所能支配的时间很短,没有人能肯定自己的职位会不会马上就被撤掉,他们都希望在相对很短的时间内处置更多的资产,捞取更多的个人好处。可以说,腐败是带动东欧私有化前进的火车头。
(原载《文献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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