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日本甲级战犯的国际审判 |
■夏里 |
2005年 第八期 |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举行的严正审判,对日本右翼势力否认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残害别国人民罪行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50多年来,他们处心积虑的要推翻对日本甲级战犯的东京审判。他们的企图是不能得逞的,因为这次审判是正义的、合法的国际审判,其判决书是历史定下的不能撼动的铁案。 1945年5月3日上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一座小山上原陆军省和参谋本部礼堂开庭。昔日策划和炮制侵略战争计划的场所,如今变成了清算和惩罚战争罪犯的地方。1948年11月12日,法庭对25名日本甲级战犯中的7人作出了“绞首刑”的判决,对其余18人,或处以无期徒刑,或处以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持续两年半时间,开庭818次,世界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审判———东京审判落下帷幕。 日本国内一些人,对东京审判一直持否定态度,频频刮起翻案风。他们称7名被处绞刑的战犯为“殉难者”、“民族英雄”。1961年,日本有些人甚至出资1500万日元,明目张胆地、挑衅性地在名古屋附近山顶上为7名被绞死的战犯竖了一座高大的纪念碑,并在碑上刻下了这7名所谓“殉难者”的名字。主持其事者为清濑一郎,此人曾是东京审判时东条英机的辩护律师,后来当上了日本国会众议院议长。直至最近,还有一位日本政要说,“甲级战犯在日本国内已不是罪人”,公然向东京审判挑战,为日本甲级战犯翻案。对此,我们不能不作出回应,不能不予企图翻东京审判案的人以回击。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成立 德、日、意法西斯国家发动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灾难。在战后审判和惩处德、日、意发动侵略战争的罪犯,是世界人民的强烈要求和共同心声。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发表的《波茨坦会议公告》(同年8月8日苏联也在该公告上签字)宣布,日本军国主义必须永久铲除,对日本战犯,“将处以严厉之法律裁判”。9月2日签字的日本无条件投降书载明,日本天皇及政府所有统治日本国家的权利应受盟军最高统帅之管制。1945年12月26日,美苏英三国举行莫斯科会议,在征得中国政府同意后决定,“同盟国最高统帅为补充投降条款,得发布一切命令”。次年1月19日,根据同盟国的授权和日本无条件投降书赋予的权力,太平洋盟军最高统帅(即盟国驻日占领军总司令)道格拉斯·麦克阿瑟将军发布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特别通告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该宪章第一条指出:设立法庭的目的,是为了公正与迅速审判并惩罚“远东之首要战争罪犯”。根据该宪章,麦克阿瑟任命了11名法官,并以澳大利亚人韦伯为庭长。这11名法官分别来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参加对日作战的美、英、法、荷、苏、中、澳、加、新西兰、印度、菲律宾等国。代表中国参加东京审判的法官是梅汝璈。东京审判的检察工作由盟军最高统帅部属下的国际检察局负责。检察官分首席检察官和陪席检察官。美国人基南任首席检察官兼国际检察局局长。中、苏、澳、英、加、荷、法、新西兰、印度、菲律宾等国的10名检察官任陪席检察官。中国人任陪席检察官的是向哲濬。 东京审判的整个过程,除法官会议之外,全部公开进行。 逮捕战犯嫌疑者 1945年8月28日,一支由258艘各种类型的军舰组成的美军特混舰队驶入日本东京湾。10多天后,开始分批逮捕战犯嫌疑者。至1945年12月6日,麦克阿瑟公布了6批战犯嫌疑者名单。1945年9月11日的名单包括日本前首相东条英机等39人。11月3日的名单包括前首相小矶国昭及前外相松冈洋右等。前首相近卫文麿和前内大臣木户幸一的名字则列入了12月6日的名单。 麦克阿瑟规定了逮捕甲级战犯(有的书上称“首要战犯”)嫌疑者的特殊程序:由日本议会根据国际公诉方的材料,剥夺甲级战犯嫌疑者的议员人身不受侵犯权,然后发布逮捕他们的命令。命令还规定某一甲级战犯嫌疑者自己入东京巢鸭监狱的期限(通常为10—15天)。在这个期限内,他们有足够的时间为逃避战争罪责而销毁罪证。 在美军占领东京前的10多天里,该市没有被炸毁的政府大厦顶上浓烟翻滚,这是日本政府在有计划地加紧销毁战争期间的秘密文件。凡是有日本陆海空军兵团和部队司令部的地方,无不在销毁文件。1945年8月14日,日本陆相就曾命令各军司令部将所有秘密文件立即销毁。同一天,宪兵总监向各宪兵机构发出指示,要求迅即销毁文件,并详细指示大量销毁文件的有效方法。1939—1945年天皇裕仁在宫中主持帝国大本营会议的记录,全部被焚毁。陆军参谋本部、海军军令部和秘密警察的档案绝大部分付之一炬。战犯嫌疑人以为,只要把罪证销毁,就能逃避惩罚。他们不知道,其罪证是无法全部、彻底销毁的。大量未及销毁和忘掉销毁的秘密文件,仍落到了公诉方手中。同时,他们有关侵略战争的思想、言论、计划,有些印在用轮转机印刷的书上,这些书烧不胜烧。而公诉人从德国外交部搜查到的大批文件,则是揭露日本首脑与德国纳粹党魁相互勾结发动和进行侵略战争的罪行的有力证据。另外,令公诉方兴奋的是,日本天皇终身顾问西园寺公爵的日记及天皇顾问、世袭贵族木户幸一侯爵的日记落到了他们的手中。其中木户幸一被称为战时日本“各届内阁的组织者”,其日记“能在许多方面供法官洞察各种事件内幕”。 上了战犯嫌疑者名单的东条英机,在逮捕令下达之前就作好了自杀的准备。1945年9月11日,美军来逮捕他时,他要求略等片刻。然后到洗澡间洗了个澡,穿上新军服,走进书房,将门反锁好。用32毫米口径自动步枪,对着医生用炭笔画了圆圈的心脏部位开了一枪。也许因为适逢心脏收缩,子弹从他那颗畸形的细长心脏下方穿过。他被送进医院,经美国医生抢救,保住了一条命。 前首相近卫文麿曾进入战后成立的东久迩亲王内阁,一度优哉游哉。他没有想到1945年12月6日的逮捕令上有他的名字。12月15日,入狱的前一天晚上,近卫分别与妻子千代子和次子通隆谈话。凌晨3点左右,进入自己的卧室。早晨6时,妻子走进去一看,只见他裹着一身白布,横卧在雪白的被褥上,早已断了气。枕边放着一只褐色小瓶子,里面还残存几滴毒药。他留下遗书一封,其中对自杀的原因作出了解释:“……作为所谓战犯,在美国的法庭上接受审判,这使我难以忍受。” 近卫的这种心理,在战犯嫌疑人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一些战犯嫌疑者宁可自杀,也不愿受逮捕和审判之辱,故一时自杀成风。陆海军将领自杀的,计有34人。其中就有日本第一总军司令杉山元元帅。 国际检察局执行委员会为选定被告,自1946年3月11日至4月1日共开会9次,确定了一份27人的被告初选名单。4月8日,陪席检察官会议就这份名单进行表决,通过了一份26人的名单,其中有未列上初选名单的土肥原贤二。首席检察官基南要求将土肥原贤二的名字从被告名单中划去,未获陪席检察官会议通过。苏联检察官要求追加5名被告,经陪席检察官会议表决,其中的两人,即梅津美治郎和重光葵,列入被告名单。加上此前选定的26人,共28名被告。经麦克阿瑟批准,这28人成为东京审判的被告。他们是:东条英机、东乡茂德、铃木贞一、松冈洋右、荒木贞夫、板垣征四郎、大岛浩、星野直树、桥本欣五郎、永野修身、鸠田繁太郎、平沼骐一郎、广田弘毅、武藤章、小矶国昭、大川周明、白鸟敏夫、贺屋兴宣、木户幸一、畑俊六、木村兵太郎、佐藤贤了、冈敬纯、南次郎、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梅津美治郎、重光葵。中国两次提出的战犯嫌疑者名单,共列有33名,其中有15人成为东京审判的被告。 对25名被告的审理和判决 南京大屠杀事件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理的重大事件之一,法庭对这一事件的审理是特别严肃认真的。据参加东京审判的梅汝璈法官回忆,法庭花了差不多三个星期的时间专门听取了来自中国、亲历目睹的10名以上中外证人的口头证言,及检察官与被告律师的对质辩难,接受了100件以上的书面证词和有关文件,并且讯问了日军南京大屠杀时期任华中方面军司令官的松井石根。法庭还就日军在南京进行大屠杀的罪行作出了判决。 对于南京大屠杀的罪行,松井石根轻描淡写地说:“……十分遗憾,我是后来才听到这种过失的。攻打南京的当时我正在距该城约140公里的苏州卧床养病,而且并不知道他们违抗我的命令竟干出这般暴行来。12月17日我到达南京后,从宪兵司令那里第一次听到这种意外事件,我立刻下达了命令,敦促各部队调查此事并严惩肇事者。”他还假惺惺地说:“我并不想把南京变成血腥的战场,发生这些事我非常懊悔。” 公诉人诺兰准将在对松井的讯问中“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进攻”,揭穿了松井的谎言,使其狼狈不堪。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永野修身和松冈洋右二人死亡;大川周明“因患梅毒性脑炎而精神失常”,丧失刑事责任能力,免于起诉。28名被告剩下了25名。 至1948年4月16日,旷日持久的东京审判,在开庭将近两年之际,终于走完了漫长的审理途程。这期间,法庭提供了1602份书证,传唤了524个证人。辩护方最后发言持续31天,速记记录长达6033页(打字纸)。公诉方发言持续14天,速记记录长达3126页。1948年11月4日上午9点半,法庭再次开庭。庭长韦伯在说完“现在开始。本官宣布判决”后,流利地宣读起判决书来。判决书共十章,加上附属书,总计达1212页(英文)。11月12日,读到第十章证明25名被告有罪的判定。25名被告均被宣判有罪。3点55分,庭长韦伯开始宣布量刑: 荒木贞夫,无期徒刑; 土肥原贤二,绞首刑; 板垣征四郎,绞首刑; 桥本欣五郎,终身监禁刑; 广田弘毅,绞首刑; 星野直树,无期徒刑; 木村兵太郎,绞首刑; 小矶国昭,无期徒刑; 松井石根,绞首刑; 南次郎,无期徒刑; 武藤章,绞首刑; 冈敬纯,无期徒刑; 大岛浩,无期徒刑; 佐藤贤了,无期徒刑; 重光葵,监禁7年; 鸠田繁太郎,无期徒刑; 铃木贞一,无期徒刑; 东乡茂德,有期徒刑20年; 东条英机,绞首刑。 另有3名被告因病缺席,他们是贺屋兴宣、白鸟敏夫、梅津美治郎,均被判处无期徒刑。 宣判的当天早上(1948年11月12日)松井石根给伊藤辩护人留下绝命诗:“天翻地覆世如梦,昼夜之间态龙钟!”无奈、绝望的心态溢于言表。而东条英机则要求最后一天吃日本式饭菜,得到了许可。 1948年12月23日零点1分开始,被判处死刑的7名日本战犯,在东京巢鸭监狱执行绞首刑,33分钟后结束。执行判决的是美国中士约翰·伍德。对纽伦堡法庭判处死刑的德国主要战犯执行绞刑的,也是这位美国中士。在巢鸭监狱刑场的监刑人中,有中国的商震上将。 《人民论坛》 (2005年 第八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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