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鞍钢宪法”看党内分歧和干部蜕化趋势
老 田
在革命期间,共产党人能够比较深入群众带领群众,代表群众的利益,这个时期的共产党人是先锋党性质,各个履行管理职能的岗位上的共产党人是“领导者”角色;等到建立政权之后,共产党干部与群众的距离,有随着时间消逝而逐年增大的趋势,领导者逐步脱离群众路线之后,就完成了第一次蜕变,成为“管理者”;等到共产党人走到公开排斥群众路线,选择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政策,与少数先富人群紧密地裹在一起的时候,这个时期的共产党人就完成了第二次蜕变,成为“统治者”了。共产党干部从革命时期的领导者角色,经过建立政权之后的两次蜕变,就成为统治者角色,这符合社会分化的一般规律。由于需要把观察视野扩大到共产党蜕变这三个不同的阶段,这就需要进行一种“简单问题复杂化”的处理,把所有的上下级关系样式,都统一定义为“管理”,并且依据管理者对于权力的垄断程度和用法区别来提出一对“扁平化管理”和“科层化管理”的对称概念。
中国和苏联两国的共产党,都曾经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其意识形态,宣传是代表无产阶级的政党,跟老百姓的距离也确实比较近一些。特别是中共,为了赢得战争,不得不深入群众依靠群众,所以在战争期间发展出一整套以群众路线这种领导方法为核心的领导路线。苏联提不出鞍钢宪法,而中国有人能够提出鞍钢宪法并得到毛主席的高度肯定,这是与中共在长期革命战争期间形成的深刻的群众运动经验分不开的。
按照周总理后来的一个认识总结,扁平化管理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专利,实质是人民群众在觉悟到自身利益之后的一种自觉的努力,而不是管理层从外部强加的:
“党始终注意使自己的领导同广大的群众运动相结合,引导群众不断地发展革命的自觉,组织自己的力量去逐步地解放自己,而不是把革命强加给群众或者把胜利恩赐给群众。关于这一点,我们已经不止一次地谈过,因为党在民主革命过程中就是坚持这种工作方法而取得胜利的。在这个问题上的新的事物是,在社会主义革命获得了全面的胜利以后,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继续把这种工作方法有系统地运用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事业中,从而形成了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从而展开了国民经济大跃进的局面。完全可以说,离开了党的领导和群众运动相结合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就不会有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也就不会有去年以来的国民经济大跃进。”“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本质,是对人民群众的在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中的觉悟性、积极性、创造性的高度的重视。总路线要求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这就是号召六亿五千万人提高自己的觉悟性、积极性、创造性,把自己的热情、智慧和力量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充分地动员起来。”“人民群众,这正是一切帝国主义分子、资产阶级分子以及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所不可能了解或者不可能完全了解的力量。我国有极为广大的人力,而作为劳动者和生产工具的创造者、使用者的人是社会生产力中的决定性的要素,是最宝贵的‘资本’。当然,六亿五千万人民的积极性,这个极其伟大的创造的力量,如前所说,没有社会主义革命是不可能发挥出来的。但是,就在实现了社会主义革命以后,如果不注意用适当的方法去调动它,仍然不可能充分地发挥出来,因而仍然不可能达到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目的。”[1]
大跃进以后,特别是文革期间,宣传鞍钢宪法都是以与苏联的马钢宪法相区别而提出的。文革期间宣传的鞍钢宪法与1980年代之后完全不同,当时认为鞍钢宪法有五个基本原则:鞍钢宪法的五项基本原则是:坚持政治挂帅,加强党的领导,大搞群众运动,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两参,指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一改,指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三结合,指工人群众、领导干部、技术人员三结合),大搞技术革命和技术革命。马宾本人认为,仅仅是“两参一改三结合”还不是鞍钢宪法,这是资本主义国家也能够接受和实行的,前面必须加上党的政治领导,后来要加上大搞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才是完整的社会主义企业的管理宪法。在毛泽东时代提倡鞍钢宪法的同时,作为反面对照的是苏联企业的科层化管理经验——马钢宪法:
马钢即苏联的马尔尼托哥尔斯克钢铁公司,该公司的一套企业管理办法,在苏联具有代表性。其管理办法的要点是:实行一长制,不要党的领导;搞物质刺激,不要政治挂帅;依靠少数专家和一套烦琐的规章制度,冷冷清清地办企业,不搞群众运动,不实现群众路线,不搞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在当时被批评为“地地道道的修正主义办企业路线”。[2]
对于共产党人而言,鞍钢宪法只能是处在领导者时期才能提出,在转化为管理者时期就肯定要反对鞍钢宪法并走向马钢宪法,其间最大的区别就是马钢宪法要求由干部垄断管理权力,有意识地排斥群众的参与特别是排除群众对于干部的监督。毫不奇怪的是,邓小平等人在1980年之后宣传鞍钢宪法的时候,就去掉了政治领导和群众路线的内容,仅仅强调“两参一改三结合”,这符合共产党完成第一次蜕变的需要;反过来,为了防止共产党人从领导者蜕变为管理者,就需要格外强调群众路线和政治领导,这实际上是毛泽东和刘少奇邓小平的根本区别所在。在这个问题上,刘邓是迎合当权派垄断权力增加自身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需要的,而毛泽东则反过来,反对在管理问题上当权派扩张自身的权益,探索各种群众参与和监督的方式,这是共产党处在第一次蜕变的岔道口之前的党内分歧内涵。等到群众被排斥出管理过程之后,经过一个或长或短的蜕变过程,共产党不管是否保持名义上的意识形态和组织形式,都将蜕变为统治者,这个时期,就肯定要引进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代表的“先进管理经验”了。
由于共产党人在建国之后都消灭了私有制,共产党当权派如何看待权力,如何运用权力的问题,实际上内在地决定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分配问题,从而在根本上体现了一个共产党政权的性质。所以,共产党政权内部的一切重大分歧,无不围绕着如何看待管理过程中间的群众地位这个中心问题。从事后回顾,共产党完成第一次蜕变之后,就迅速自动地转入第二次蜕变过程,基本上不存在内部的和外部的制约力量,防止管理者蜕化为统治者的趋势;而在完成第一次蜕变之前,在国际共运史上只有毛泽东这样一个人试图螳背挡车,要逆转符合当权派需要的蜕化趋势,通过各种方式去提升群众的觉悟和组织力量;反过来,刘少奇和邓小平则是聪明人,试图加速第一次蜕化速度去迎合当权派的需要,所以,毫不奇怪的是,毛泽东按照自己的预测“摔得粉碎”,而邓小平则被歌颂为设计师。
从中苏两党的差别中间,可以部分地看到共产党干部将如何从领导者蜕变成为管理者的。
苏联于1917年革命胜利,在短暂的内战之后就巩固了政权,因为没有长期的革命战争考验,群众观点本来就不够坚定,等到抗战结束之后,其执掌政权已经二十多年了,苏共基本上完成了由领导者向管理者的第一次蜕化。此时,中共才处在延安整风运动刚刚结束时期,群众路线正处于最高点,两党的干部相遇之后,就发生了严重的冲突。柳运光老同志曾经担任旅大市委副书记三年,他们跟苏军的冲突,可以看作是苏共的管理者眼光和中共的领导者眼光的差别。最近,老田在大连访问了柳老,他告诉我:
“在大连工作三年有一个强烈的感受,虽然中苏两党都是马列主义的党,差别太大了。当时苏联建国有几十年了,我们党主要是根据地经验。对于日本人当地老百姓叫小鼻子,苏军有时候确实纪律不好,老百姓管苏联人叫大鼻子,当时也成立了中苏友好协会,但是谁去呀。两党干部之间的合作,也没有很好地磨合总结。有一个老头叫吕赛,是从苏联过来大连海滨养病的,他找我去,说我的党龄比你的年龄都长,说苏军的军纪会好起来的,你们要赶紧成立警察维持治安,减少苏军介入。很多汉奸坏人都去拉拢苏军干部,送女人什么的都有。”
“当时,很多解放区的干部去东北都走水路,经过大连去东三省,新四军的、华中局的都有,很多大干部,资格比我们老,对于大连工作都有发言权,一到大连就批评,说你们这里像个解放区吗?共产党警察戴大盖帽,像话吗?不好好组织民兵却去搞什么警察,那不是胡闹吗?苏军在区里头有司令部,看见我们发动群众斗汉奸,戴高帽子游街,苏军就不让,非让上法院,我们说那是汉奸,苏军就说办汉奸可以通过法院嘛,硬是不让发动群众。我们动员青年参军,戴上大红花敲锣打鼓地送上前线,苏军说特务拍了照片,国民党提抗议说共产党在大连扩军。当时两党的干部都有点犯经验主义的错误,苏联更明显,他们要求我们赶快挂牌子,把共产党的牌子挂出去,他们还说在罗马尼亚就是这个经验,让共产党赶快出来。实际上证明他们的经验不对,韩光和我都认为挂牌子没有多大意义,工会已经是我们掌握的,知识分子我们可以慢慢争取过来,大连市长一定要找个资本家来干,由我们去找,就算是汉奸也不要紧,底下的干部都是解放区来的,国民党挂了牌子的就不要摘掉,知识分子都冲着国民党跑去了,他们也就是发展了几千几百个三青团团员。我们的意见,公开的合法的都让南京政府接管,我们绝不挂牌子,而是想办法摘国民党的牌子,让他们失效。”
“两个党之间的指导思想和感情都很一致,但是实际工作中间差别很大,一开会,解放区来的干部都说大连是个四不像:不像解放区,不像国统区、不像日战区也不像苏占区,都说“三光”(韩光、柳运光、还有一个吴子光)搞了个“四不像”。我们自己也是灰溜溜的,好像背离了延安路线,因为要跟苏军合作,要尊重苏联的一些东西,以苏为主,但这也不是以我为奴。经过大连去东北局、哈尔滨的干部很多,批评我们的不少,伍修权还算是支持我们的。”
“刘顺元是老左派国民党人,担任过淮南地委书记的,在那里工作时总觉得苏军的群众路线不够,对我们也不够尊重。苏军非常不满意刘顺元,打报告给莫斯科,说刘是个什么样的人,要解决。我们劝刘顺元赶紧走人,要万一苏军抓人怎么办?让他赶紧回东北局去。商量找一个可以直接见林彪的人,带一封信过去解释与苏军的矛盾问题,后来发现115师的干部杜平可以。后来莫斯科反馈的意见还算温和,说刘同志执行苏军的意见不力。刘顺元也是一肚子意见,说,我起码没有反苏吧,讲马列主义,群众路线总要有一点吧,我是关东公署的主任,为什么不能给你们提意见?当时我们对于苏军内部的等级森严看不惯,高级军官吃的面包都是从苏联运来的,当兵跟当官的距离很大,跟八路军完全两回事,军官穿礼服洒香水参加舞会很常见,我们一看,这都算什么呀。”
“我和韩光都在延安呆过,对于中央总的路线和精神还是明白的,在大连期间,罗元帅经过的时候,对我们说,不要追求形式,大连有工业,有很多机械厂,要利用苏军驻扎这里的有利条件,多生产武器,就算是手榴弹也算不错,生产越多越好,他虽然没有提高起来明确要求说把大连建成解放战争的隐蔽的根据地,但是意思都有了。同时,还在工人中间进行参军动员,有些工人有技术,比如会开汽车什么的,前后上前线的人应该不下三万人,后来有人吹嘘起来数字更大,但是三万是靠得住的。我们当时工会工作的一个重点,也是抓军工生产,当时胶东那边、新四军里头搞军工的人都过来了,统一生产。唐润超是工会主席,党内我是工会指导小组组长。”
“因为唐润超是工会主席,不能不为工人说话,我也是,这也与苏军产生矛盾。当时港湾来往的船只很多,装卸主要靠体力劳动,工人待遇差,工会也办合作解决一点问题,有的工人往往吃不饱饭,有时拿点东西,苏军的保卫机关就不乐意了,那些戴红帽沿的,比亚金把我找去,劈头就说:唐润超是个什么干部,他是被开出党籍的。当时东北局还算是了解大连工作的,张闻天负责时派欧阳钦来当书记,这大概是48年的事情,后来跟苏军关系紧张的问题才基本上解决了。”
“我那时也不愿意继续在大连当副书记,全国临近解放了,干部不够用,中央发电报要我回去另外分配工作。在1948年12月30日这天到达西柏坡的,任弼时见我问:你30岁就当了副书记,问了些经历情况,以及在大连工作的经验,我把跟苏军交往的经历系统地说给他听了,任弼时说,你们贯彻毛主席的群众路线没有错,支前工作也没有问题,苏联的布尔什维克也会犯错误,他举例说米高扬来代表苏共劝我们不要过长江,要是打过去问题多么大多么大,还用南北朝鲜、东西德的例子要求我们照办,毛主席他们很坚决。任肯定了我们的工作。”
很多人喜欢想当然地说中共在建国初期学苏联,以斯大林模式为榜样,这基本上是一个系统的造谣过程的结果。恰恰相反,由于中共和苏共在干部队伍方面的极端不同,在国家管理中间根本不可能学习苏联的。建国初期在工业管理问题上关于“一长制”的争论,很典型地说明了这一点,当时只有东北的高岗和刘少奇对于一长制比较欣赏,而大多数干部都反对这个做法,这个争论在毛泽东没有参与的情况下,于1956年落下帷幕,最后大家还都是赞成党委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1950年代初期党内高层关于工厂“一长制”的数年争论,就鲜明地体现了管理者素质落后于科层化需要的严重矛盾:“一长制比较强调厂长的权威和自上而下的层层领导,其他组织实际处于附属地位。这虽然有助于加强企业内部的责任制和决策效率,但是在企业缺乏外部有效制约机制的情况下,一长制也更容易滋生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同时,一长制对厂长的素质要求也较高,按照当时的话,就是‘又红又专’才行。另外,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一长制所表现出来的自上而下的专职负责制,实际上与自下而上的职工参与管理是有所矛盾的,因为各级都是对上负责,职工缺乏企业的主人感。”[3]这个争论的结果说明,共产党干部中间,对于群众路线的深刻经验,在1956年还在起作用,甚至在高层占据优势和多数。
在1961年起草《工业七十条》过程中间,不同的意见又有一次激烈交锋。对于薄一波主持,马洪等人执笔的草案,不同意见认为:“条例草案写厂长负责制方面很突出,而党的领导方面则不突出;写按劳分配、给钱方面很突出,而对政治思想方面则不突出;写责任制方面很突出,而群众运动方面则不突出;写厂长负责制方面是连贯的,一气呵成的,写政治挂帅方面则是点滴的、不连贯的;写强调尊重科学方面很突出,对解放思想、破除迷信方面则不突出。”(参见附录)
文革期间,对于是否由管理者垄断权力的问题,争论继续进行,这是鞍钢宪法和马钢宪法的关键区别所在,群众路线与共产党的政治领导是二而一、一而二的关系,科层化的管理一个根本性规则就是“专业化”,在“专业化”要求面前一切“非专业的”群众都要取消发言权,所以,如果把共产党政治领导限定科层化的管理等级制,实际上就已经在客观上取消了党的领导,此时,还不如采用“一长制”以实现责任制并杜绝政出多头。所以,在如何看待党的领导问题上,毛泽东和刘邓也是有根本分歧的,毛泽东认为党的领导要体现正确路线,政治路线管组织路线,中央出修正主义地方可以造反,文革前官场中间就已经形成的潜规则“宁可饭路线错误,不可犯组织错误”不对;刘少奇认为党的领导就是具体领导,体现为各级党委书记的权威,所以,党员只能作为党的“驯服工具”,不能犯组织错误是第一原则,所以是组织路线管政治路线,官场潜规则是对的;而邓小平更进一步认为党的领导只能是体现为一些高官的意志,党的领导要落实为“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并且采取组织手段来加以保证——“不换思想就换人”。
在粉碎“四人帮”之后的很短时间之内,法国学者贝特兰就敏锐地发现中国出现了一种“工厂专制主义”,这种专制主义是以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和批判“四人帮”的名义,来系统地排斥工人监督干部和参与管理的:
“现在声称这些规章制度(它们还是被公认为是由生产关系所决定的,虽然只是顺便提到)‘反映了现代化大规模生产的复杂过程的客观规律’。所以工人阶级就必须接受这些规章制度,因为它反映了‘客观规律’。他们还从恩格斯那里找根据,援引他在反对无政府主义的辩论中的一个提法。在这篇写于1873年,题为《论权威》的著作中,恩格斯写道:‘如果说人靠科学和创造天方征服了自然力,那末自然力也对人进行报复,按他利用自然力的程度使他服从一种真正的专制,而不管社会组织怎样。想消灭大工业中的权威,就等于想消灭工业本身,即想消灭蒸汽纺纱机而恢复手纺车。’”“利用恩格斯这段话表明,中国当前正在执行的东西,恰恰就是以那些超越历史的‘规律’的名义,强化工厂里的专制主义。”“对于那四个人的批判除了其它目的之外,只不过是鼓吹实行更加严格规章制度的一种托词。……从那时以来就开始毫无顾忌地赞扬‘某些资产阶级的规章、制度’和‘资本主义企业经营管理方法的某些方面’,甚至这些东西‘是从工人们的经验中得来的,所以它们是科学的’!”“官方的思想体系正在力图否定的恰恰就是在文化革命中所强调的这一点。这种思想体系一味美化利润,目的就是为了号召工人‘努力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和规章制度’——这也就是大大缩小工人进行政治干预的范围。”[4]
很明显,无论是薄一波的回忆录,还是邓小平主持的批判四人帮时期的文章,都否认在企业管理方面存在着社会主义不同于资本主义的要求,否认群众参与的任何必要,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和深揭狠批四人帮,在舆论上把群众参与彻底地批倒了。到了1984年,邓小平真的按照1976年的批判者所预言的,制订出一个“一长挂帅、四总当家”的经济体制改革决定,全面排斥工人对于管理的参与。这个决定声称要以增强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为中心环节,但是,在实施了十多年之后,国企效益却急剧下滑,1997年国企盈利企业的总盈利少于亏损企业的总亏损。此后,朱镕基公开宣称要用三年时间完成企业脱困目标,1998年全面展开的国企改革却是在“不触动产权就不能叫改革”的指导思想下进行的,经营者持大股的MBO政策开始强制实施,事后回顾,朱镕基是用把国企变成私企的方式——以国企消失的方式来实现所谓的“脱困目标”的——国企已经不存在了当然也就无所谓国企困难问题了。与此同时,对工人实行“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就此,大部分工人转变了身份,实现了雇佣化。从这个角度回顾邓小平的改革努力,大体上可以支持这样的结论:公有制企业不可能通过依靠强化管理者权力来实现改进绩效,排斥了工人参与本身,就开启了公有制企业的消亡过程。在这个意义上,鞍钢宪法向马钢宪法的转换就不是一种社会主义改革方向,强化管理者权力排斥被管理者的参与和监督,从一开始就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而是开启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自我消亡过程。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资料摘录:中共党内关于管理者角色的不同意见与争论
1、 关于《国营工业企业管理工作特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的不同意见
以下摘自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
《工业七十条(草案)》“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企业管理方面的章程。它的颁发试行,对于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恢复和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于企业管理的法制建设,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是,随着城市“四清”运动的大规模开展,《工业七十条(草案)》实际上被扔到一边。在‘文化大革命’中,更被林彪、‘四人帮’诬为‘瓦解社会主义、复辟资本主义的黑纲领’。指导这一条例起草工作的邓小平同志,受到许多毫无道理的攻击。”第951页
起草工业企业工作条例的任务,是1961年6月17日邓小平同志主持的中央书记处会议正式安排下来的。952
6月12日,以修改《农村六十条》为主要议题的中央北京工作会议,进入最后一天。毛主席在全体会上讲话中,谈到要用《农村六十条》教育干部时,指出:“城市也要搞几十条”。毛主席的这个意见,实际上就成为制定工业企业工作条例的缘起。953
这次书记处会议后,我们以北京第一机床厂调查组部分同志为基础,组建了一个班子,带了一大批调查材料和座谈会材料,到沈阳去了。到沈阳后,在东北局的协助下,在沈阳第一机床厂、重型机械厂等单位进行调查,一边调查,讨论问题,一边起草条例。参加起草条例的主要执笔人有马洪、梅行、廖季立、董峰、张沛等同志。7月初,草拟出了一个比较简单的稿子。954
这以后,我们带着写出的草稿,分赴哈尔滨、长春征求意见。这时企业的同志提出:企业中的许多问题,都不是企业自身造成的,而是上级领导决定造成的,例如计划是上面下达的,生产指标是上面规定的,原材料供应也是上面决定的。生产建设上的瞎指挥,许多来自上面。外部问题不解决,企业内部的生产秩序即使整顿好,企业工作还是搞不好。根据企业同志所谈的意见,我们在修改中,既注意写了企业内部的问题,也注意写了企业外部的问题。经过修改,形成了初稿,题为《国营工业管理工作条例(草案)》,共15章,80条。于7月16日,报送中央书记处。955
《红旗》杂志副总编辑邓力群同志建议在条例中加一段序言。小平同志赞成,并指示他组织力量搞。之后,他找田家英、胡绳、吴冷西同志,还有王力,搞了一个序言稿。956
8月11到14日,在小平同志主持下,中央书记处在北戴河连续举行了4天会议,对条例稿逐条讨论,边议边改,最后定为70条,分10章,10章的小标题是: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劳动管理,工资、奖励、生活福利,经济核算和财务管理,协作,责任制度,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党的工作。加上邓力群同志他们起草的总则,总字数约25000字。中央书记处原则定下来以后,我和李雪峰、邓力群等同志又推敲过一遍文字。956
8月23日,中央工作会议在庐山开幕。《工业七十条(草案)》提交会议讨论。……各组在讨论中普遍认为,制定这样一个条例,对于兴利除弊、整顿工业企业、搞好企业管理十分必要。有了这个条例后,工业企业的工作就有章可循了。条文很实际,针对性很强,总的倾向是积极的。但是,也有些同志(主要是华东、华北、东北的同志)提出了一些原则性批评。他们认为,初稿对“大跃进”的正面经验总结得不够,肯定得太少;党的领导问题不突出;大搞群众运动问题不突出;对政治是统帅、是灵魂阐述得不够彻底;对专业管理写得多,控制得严,而对鼓励企业千方百计地发挥工人群众的积极性写得不够;只提到尊重科学,没有提到解放思想,破除迷信,敢想敢说敢干;在企业领导制度方面,对党委领导写得不鲜明,偏重于厂长负责,等等。华东有些同志说,我们办工业有两个时期的经验:“一五”(957)时期,少数人办工业,我们自己没有经验,照抄苏联,规章制度太多,束缚群众的积极性;“大跃进”时期,虽然管理上有些混乱,应该改正,但这个时期放手发动群众,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创造了许多好经验。条例草案稿,对第一个时期的经验吸收得多,对第二个时期的经验吸收得少。还有的同志认为,对第二个时期的经验,从消极方面吸收得多,从积极方面吸收得少。有些同志担心,实行这个条例,又将回到“大跃进”以前的老路上去。
就是在中央工作会议之前,一些中央局和省市区党委曾将条例草案稿拿到企业讨论。有些企业的于部、工人、技术人员也提出了类似的意见,不过话讲得更尖锐些。例如:北京市12个厂矿的党委书记、厂长和工人代表在座谈时讲到:“看到这个条例,感到有点反冒进的味道,似乎把大跃进的东西都吹了。”“对大跃进的经验肯定得少,看后使人泄气。”有的还统计了条例草案中“不许”、“不准”、“禁止”之类的字眼有多少处。有些同志认为:条例草案写厂长负责制方面很突出,而党的领导方面则不突出;写按劳分配、给钱方面很突出,而对政治思想方面则不突出;写责任制方面很突出,而群众运动方面则不突出;写厂长负责制方面是连贯的,一气呵成的,写政治挂帅方面则是点滴的、不连贯的:写强调尊重科学方面很突出,对解放思想、破除迷信方面则不突出。从这次中央工作会议的一些发言中可以看出,企业同志上述的这些意见大都反映到中央工作会议上来了。958
对于这些批评意见,中央书记处都进行了认真研究。凡能吸收的都尽量加以吸收,但修改以后,有些同志仍然不表态。这时,我去找田家英同志商量。因为田家英同志遇到经济工作疑难问题时,好找我商量,我发现他很有见地,很会处理大争论矛盾问题,所以就去同他商量。他说,这很好办。他建议:同中央颁发《农村六十条》草案和修正草案一样,另写一封指示信,全面论述“大跃进”的成就,并对制定这一条例的目的、意义、重要内容进一步加以说明。在各组讨论中,中南组也提出了这样的建议。中央书记处同意这一建议,并指定田家英同志组织人起草指示信稿。这封信,把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一整套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以及“大跃进”时期的许多流行口号都吸纳进去,予以肯定,并肯定工业企业在“大跃进”中取得四个方面的伟大成绩:企业的生产有了飞速发展,企业的技术力量有了迅速增加,企业管理工作有了许多新的创造和新的经验,职工的政治觉悟大大提高。这些确实是当时条件下大家的共同认识,因而把大家的思想统一起来了。由于有了这封信,条例草案中某些修饰性的政治语言就删掉了。959
9月17日凌晨3时,毛主席批示:“指示及总则已阅,很好”。毛主席和周总理在审阅时,不约而同地在条例的题目上,圈掉了“管理”二字,所以,最后定下来的文(959)稿就叫《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
2、 文革期间发布的毛泽东与刘少奇邓小平的不同意见
文革期间,批判刘少奇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针对他在共产党干部的行为模式方面的系列主张:“中国赫鲁晓夫推行所谓‘六论’:即‘阶级斗争熄灭论’‘驯服工具论’‘群众落后论’‘入党做官论’‘党内和平论’‘公私溶化论’(即‘吃小亏占大便宜’),就是用修正主义去腐蚀工人群众,腐蚀党。‘六论’的中心是‘阶级斗争熄灭论’和‘驯服工具论’。前者否定无产阶级专政,妄想扼杀党的无产阶级革命性,使无产阶级革命党蜕化变质。后者否定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必须继续革命,妄想扼杀共产党员的无产阶级革命性,使党员蜕化变质。文化大革命初期一批党员所以一度站错了队,就是受了中国赫鲁晓夫‘六论’的毒害。”[5]
《九大政治报告》中间,提前预言了刘少奇种种主张的后果“就是妄图腐蚀和瓦解我们的党,使党员越‘养’越‘修’,使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党‘和平演变’为修正主义的党,使无产阶级专政‘和平演变’为资产阶级专政。”
很显然,管理层权力的扩张要求,联系着扁平化管理的消亡和科层化管理的引入,但是,完成资产阶级专政还有待于经济基础方面的变革,因此,把刘邓等人对于扁平化管理的排斥直接指为走资或者资产阶级专政,这个论断有把共产党的两次蜕变合并为“一次蜕变”来描述的特征,文革期间小学课本所言更为准确:“修正主义上台是法西斯上台,资本主义复辟是工人农民吃二遍苦受二遍罪”——蜕变是从管理权力垄断开始的,但是只有完成了第一步之后,才会有第二步,才会走到资本主义复辟。应该说,区别领导者向管理者的蜕化,同时重视管理者向统治者的蜕化,有助于把概念的内涵稳定下来。当然,从苏东巨变和中国改革的现实看,第一次蜕变启动之后,第二次蜕变就变得无可阻挡,因此,文革时期的批判文章虽然有“简单化”的嫌疑,但是符合历史演变的事实逻辑。
刘少奇的主张,还被与历史上以孔夫子名义出现的各种统治阶级主张相对比,然后加以对照批判:“孔子有抹煞阶级矛盾和否认阶级斗争的‘忠恕之道’,刘少奇就有‘阶级斗争熄灭论’和‘党内和平论’;孔子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的主张,刘少奇就有‘驯服工具论’和‘群众落后论’;孔子有‘学而优则仕’的谬论,刘少奇就有‘入党做官论’和‘公私溶化论’。”“很难怪一个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说,刘少奇在他的黑《修养》中‘杰出地完成了’把孔孟思想‘重新塑造为无产阶级、共产党人党性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任务’。”[6]
在1975-1976年的论战中间,邓小平的各种主张,被预言为将要破坏计划经济和公有制,腐蚀干部和工人的思想,最终彻底葬送社会主义制度的一切方面:“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是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一个工厂,生产什么,不生产什么,生产多少,这些都要服从一定的计划,都要有利于人民的利益。如果每个工厂都搞利润挂帅,利大大干,利小小干,无利不干,那不就会冲击和破坏社会主义计划经济、造成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吗?为了追逐利润,企业之间就会以邻为壑,就会把社会主义的协作关系,变成资本主义的竞争关系。搞利润挂帅,片面追求产值、利润,求拜于‘赵公元帅’,搞什么奖金等等,用物质去刺激人们的积极性,必然要腐蚀干部、群众的思想,破坏工人队伍的团结,把人们引上斤斤计较个人得失,争名夺利的邪路上去,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成雇佣关系、金钱关系。由此可见,搞利润挂帅、物质刺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就会受到破坏,资产阶级法权就会恶性膨胀,发展下去,就必然导致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复辟。在这方面,苏联社会帝国主义就是一面镜子,从中可以照见邓小平的险恶用心。”[7]
邓小平的思想最终被归结到如何对待工人参与管理、参与技术创新过程的问题:“邓小平宣扬依靠工人阶级是‘相对的’,这是刘少奇鼓吹的‘群众落后论’的翻版。按照他的谬论,依靠工人阶级是有条件的,今天可以依靠,明天可以不依靠;对他有用时就依靠,对他不利时就不依靠。……邓小平重新工作之后,不是到处访‘隐士’请‘逸民’,叫嚷要把那些‘横下一条心’、‘不要怕第二次被打倒’的不肯改悔的走资派扶上台吗?这就说明,他要依靠的是党内资产阶级;邓小平不是鼓吹要把同他们利益一致的‘有水平,有知识’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提到领导岗位’上来吗?这就说明,他要依靠的是少数资产阶级‘专家’‘权威’;邓小平不是拜倒在‘洋人’脚下,把‘洋专家’‘洋设备’奉若神明吗?不是极力宣扬洋奴哲学、爬行主义吗?这就说明,他要依靠的是外国资产阶级。从四月上旬天安门广场发生的反革命政治事件来看,拥护邓小平的就是一小撮敌视无产阶级专政的阶级敌人,新产生的资产阶级分子,包括流氓、地痞在内的社会渣滓,这也是他的依靠对象。邓小平站在资产阶级一边,反对依靠工人阶级,正好说明他代表了党内外资产阶级的利益,是反革命复辟势力的总后台。”[8]
最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批判者还从邓小平当时对于文革期间企业管理的不满出发,预言了邓小平所满意的企业制度是“一长挂帅四总当家”:“邓小平把文化大革命以来的工交战线描绘成一团漆黑”,“文化大革命把什么东西搞‘乱’了,这是大家都清楚得很的。文化大革命摧毁了刘少奇、林彪两个资产阶级司令部,批判了修正主义路线,对上层建筑、生产关系中的资本主义的东西进行了一次猛烈的冲击。利润挂帅,物质刺激,洋奴哲学那套不香了,‘一长挂帅,四总当家’,管、卡、压,条条专政那套不灵了。这不正是乱了资产阶级、修正主义吗?这种革命有什么不好呢?在毛主席关于斗、批、改指示的指引下,经过建立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大批判,清理阶级队伍,整党,精简机构、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下放科室人员这几个阶段,工厂企业的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合理的规章制度在斗争中不断完善起来。干部、群众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的觉悟大为提高;工人群众参加对企业的领导和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参加劳动;工人群众之间打破了狭隘的分工界限,‘一盘棋大家走,‘龙江’水全厂流’,协作精神大发扬。‘鞍钢宪法’得到进一步落实。一大批有利于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新生事物生长起来。工业学大庆的群众运动更加深入发展。对工业战线在上层建筑、生产关系方面发生的这种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变革,群众无不拍手称快。而邓小平却斥之以‘乱’,行之以‘扭’。”邓小平“授意炮制的《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完全承袭了刘少奇修正主义路线的衣钵,有过之而无不及。这就充分地暴露了他那个‘整顿’的反动实质。他讲的‘整顿’,只不过是砍杀新事物的大棒,是复辟旧事物的代名词。他要整掉的是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他要继承的是修正主义的传统;他要整掉的是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整掉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方面那些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新生事物,他要恢复和扩大的是资本主义、修正主义的东西;他要整掉的是‘鞍钢宪法’,要恢复的是‘马钢宪法’。”[9]
在毛泽东去世之后,文化大革命被彻底否定,在镇压了各种不同意见并宣布“不争论”之后,就再也没有任何干扰,邓小平得以按照自己的意志来推行他的管理理念,结果就像当初的批评者所指出的那样,邓小平真的搞了一个“一长挂帅、四总当家”的企业管理特例,1984年10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就是这么说的:“现代企业分工细密,生产具有高度的连续性,技术要求严格,协作关系复杂,必须建立统一的、强有力的、高效率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系统。只有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才能适应这种要求。”“中央要求,在一九八五年底以前完成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骨干企业领导班子的调整任务,并且订出规划,采取切实措施,在不太长的时间内,造就出大批能够卓有成效地组织和指挥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厂长(经理),能够有力地加强企业的技术管理、推动技术进步的总工程师,能够切实加强企业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总经济师,能够严格维护财经纪律、精打细算、开辟财源的总会计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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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恩来:伟大的十年(一九五九年十月六日),载《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十二册,第608-609页
[2]《批判工交战线的修正主义》中国财经出版社1976年,第15-17、86页
[3]武力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年,第323页
[4]夏尔·贝特兰:《大跃退》电子版
[5]《吸收无产阶级的新鲜血液──整党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红旗》杂志编辑部,1968.10.14
[6]劲云戈:右倾机会主义和孔子思想,1973.11.01,载《红旗》杂志1973年第11期
[7]钟实:《批判工交战线的修正主义谬论》,载《红旗》杂志1975年第5期,第48页
[8]同上,第50页
[9]钟实:《批判工交战线的修正主义谬论》,载《红旗》杂志1975年第5期,第51、52页
[10]《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一九八四年十月二十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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