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勤(jixuie)题记:1964-1970,这6年的确是非常值得单独拿出来研究的。这6年中,有一件事情非常有意思,也非常有意义,那是1964年12月26日毛主席生日那天,主席自己拿钱请了一些人大代表里的劳模吃饭,其中有工农兵代表王进喜、陈永贵、钱学森,过了4年多一点时间,这三位成为党的“九大”中央委员(王进喜、陈永贵)、候补委员(钱学森)。这看似巧合,实际上也是必然现象——毛主席革命路线的必然结果。实际上,毛主席让工农兵的模范代表走上党中央领导岗位,这就可以说是“初心”——从参加革命时就有的想法,后来毛主席成为党的领袖之后,党的路线是可以用群众路线来描述的,具体的说法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接着毛主席领导延安整风之后,群众路线变成了党中央要求全体党员尤其是各级干部必须做到的做法。全国解放以后,毛主席这一套想法说法做法,进一步深化升华为“人民当家作主”这样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当然在一部分人那里这还只是停留在口号上,但毛主席一刻也没有放松“人民当家作主”变成多数干部入脑入心的想法,和实实在在的做法,并且在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那里,逐渐想得通说得通行得通,这就必然要进行道层面的世界观改造,也可以说是文化观念的改造。这个时候,就需要典型,王进喜、陈永贵、钱学森,正好是工农兵和科学家的典型代表,他们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代表,在合适不过了。王进喜代表工人,陈永贵代表贫下中农,钱学森代表解放军和科学家来参与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决策,这种做法,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无古人的道器变通之变,理所当然会被一些人不理解,这很正常。可事实上,他们三位的作为证明了,毛主席领导的道器变通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道器变通了。
1969年4月毛主席在党的“九大”上
“九大”主席台,毛主席右手边是周总理,左手边依次是林彪、陈伯达、康生、江青、张春桥、姚文元,还有三位估计是谢富治、黄永胜、吴法宪。
“九大”党代表有一大批是来自基层一线的工农兵,他们中像王进喜、陈永贵、钱学森这样的典型模范,经过无记名投票被选为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
01
王进喜是当然的工人阶级代表
(点击图片观看视频)
开“九大”时,毛主席握着他的手说:“王进喜,我知道是工人阶级的代表”
1970年身患重病的王进喜同志和夫人及大儿子、小女儿在天安门前的合影。
1970年11月15日,铁人王进喜同志逝世,他的声明虽然定格在45岁,但他为人民服务的生命远远大于45年,用雷锋的说法,那是无限的。王进喜同志为了新中国的事业,贡献了自己的一切,是名副其实的共产主义战士。
我们永远怀念毛主席的好学生王进喜同志!
02
陈永贵、钱学森也是工人阶级先锋队成员
这是1964年12月三届人大召开时,毛主席和陈永贵、钱学森两位代表在一起,那个时候这两位代表分别来自农村人民公社和部队,但二位都是中国共产党党员,而且是优秀党员,所以他们也是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成员。
在“九大”上有工农兵代表上台发言,左为陈永贵,右为工人代表尉凤英,中间是来自珍宝岛之战的战斗英雄孙玉国。
这些来自各条战线的英雄模范参加党代会,有的成为中央委员的成员,他们共同的身份是什么呢?
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成员。
这意味着什么?
是不是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呢?
这样的“人民当家作主”态势,通过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到了1975年四届人大的时候,发展到了何种地步?
四届人大工农兵代表的比例达到72%,工农代表的比例超过了50%。
那个时候王进喜同志逝世了。
工人代表吴桂贤和贫下中农代表陈永贵当选为国务院副总理,他们两位在大会主席台上正好坐在毛主席身后。
四届人大通过的“75宪法”在“总纲”里前三条是: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工人阶级经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实现对国家的领导。
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我国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以工农兵代表为主体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原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监督和依照法律的规定随时撤换自己选出的代表。】
这三条,结合王进喜、陈永贵、钱学森1969年进入中央委员会这个事实,在往前看1964年底在三届人大上他们三位都是代表,都被毛主席请去吃饭。
这里面有什么必然联系呢?
这里还要请大家注意一个细节,四届人大召开前,毛主席格外关注两位是否是人大代表,这两位一位是相声大师侯宝林,另一位就是钱学森。毛主席心中是不是有一个大格局,或者说有一盘棋,一盘大棋?
03
毛主席关于新中国国体、政体的界定
毛主席对新中国的国体、政体的研究应该是从土地革命时期就开始了,而对国体、整体的界定是从1940年1月写作《新民主主义论》开始的,到1949年在《论人民民主专政》里,毛主席的想法说法日趋成熟了。
毛主席关于国体、政体的想法说法得到了各民主党派、各民族代表的普遍赞同,由周恩来写进了1949年的《共同纲领》。这样毛主席的想法说法就是正式成为新中国的做法,开始实践了。
《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民政府为行使各级政权的机关。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人民政府为行使国家政权的最高机关。”
1954年9月,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又对此做了明确规定。
这里请注意,从1964年底召开的第三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到1969年党的“九大”,以王进喜、陈永贵、钱学森为工农兵代表进入到党中央委员会里,这是做法,是反映毛主席关于国体、政体想法说法的实际做法,并且是行得通的。
如何看这里面的道器变通之变呢?
不妨结合毛主席“抓革命,促生产”的思想,深入感悟一下,这其中“抓革命”有多重要,“促生产”为何离不开抓革命?
最后再说一下,王进喜、陈永贵、钱学森,都是正宗的无产阶级,是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成员,他们在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进入中央委员会,直接将“人民当家作主”推而行之谓之通——道器变通,这难道还有什么想不通的呢?
1964—1969,属于1964—1970年这个范围,这个时期的历史研究,很有意思,也很有意义。在下选取这个历史阶段,单独研究,往前推可延伸,往后推也能延展。
如果从大历史观看问题,那么很多事情看起来是偶然的,实际上那是必然的。这也符合唯物辩证法,也符合唯物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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