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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雪峰 | 多元福利观:“低消费、高福利”何以可能

贺雪峰 · 2024-04-09 · 来源:新乡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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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留守或退返农村的中老年农民在农村生活得好吗?“低消费、高福利”有没有可能?怎样才是可能的?

  快速城市化带来了中国农村普遍的老年人留守问题。对农村老年人留守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评价:一种观点认为老年人留守农村,农民家庭分离,这是不人道的,是我们这个时代最难以忍受的罪恶之一。另一种观点认为,老年父母普遍不愿与子女在城市同住,他们住在农村更加亲近自然,对农村老年人来讲,留守未尝不是好事。

  中央决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缩小城乡差距。有一种很主流的观点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缩小城乡差距,解决中国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的问题,关键在于打破城乡壁垒,加快市场要素流动,就是要允许农村劳动力进城,允许城市资本下乡,包括开放市民到农村买宅基地建房。农民进城、市民下乡可以缓解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2005年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当时提出的 20字方针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对此,主流看法当然是将 “生产发展”摆在第一位,笔者当时认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在城市,农村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稳定器与蓄水池,城乡关系不是齐头并进、一起发展的关系,不是两条腿走路、两个拳头打人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相互支持的关系,城市是发展极,农村是稳定器。正是基于这一点,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在于文化建设而不在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建设 “低消费、高福利”生活方式,在 2006年出版的 《乡村的前途》一书封面,笔者曾写下这样一段话:

  在这 60多篇文字中,我试图提出一个关于中国发展道路的新方案。这个方案的核心就是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重建农村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文化感受力,让农民可以分享到现代化的好处,从而能过上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

  我希望重建田园牧歌的生活。希望温饱有余的农民可以继续享受青山绿水和蓝天白云。可以继续享受家庭和睦和邻里友爱,可以继续享受陶渊明式的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休闲与情趣。

  劳作是有的,却不需要透支体力;消费是有的,却不一定奢华;闲暇是有的,却不空虚无聊。

  这是一种强调主体体验和人际联系的 “低消费、高福利”的生活方式。农民不一定特别有钱,却可能因为有生活的主体体验而生活充实。

  若是抽象讨论新农村建设或乡村振兴战略,每种意见都有合理性。具体来看情况可能就有不同。当前中国正处在快速城市化阶段,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经商是必然的,并且越来越多进城青壮年农民获得了在城市体面安居的收入与就业条件,他们自己以及家人都进城去了,真正留守农村的是中老年农民,他们已经失去了进城务工经商的年龄优势,或进城失败要退返农村。问题是,留守或退返农村的中老年农民在农村生活得好吗?“低消费、高福利”有没有可能?怎样才是可能的?

  一、留守老人的多元福利观

  在计算农村老年人福利时,我们要区分出农村老年人的不同阶段。前面我们讲 “半工半耕”家计模式是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即进城务工经商的年轻子女和留村务农的中老年父母,其中中老年的起点可以从50岁来计算,一般超过 50岁,继续在城市务工经商的机会就开始减少,而越来越多人返乡。50岁当然不能看作老年人。从50岁到65岁甚至 70岁往往都是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的人。因此,当前仍然留村的中老年人大致可以划分为四种类型: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的中年人,50~60岁;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60~70岁;生活能自理的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老年人。

  凡是有劳动能力的留守中老年人,他们身体健康,有能力与土地结合起来,从土地上获取收入,他们生活质量大都比较好。一方面,子女大都已经成家,父母已经去世,生养死葬的人生任务已经完成,他们最大的任务是安排好自己,他们是农村家庭 “负担不重的人”;另一方面,他们有劳动能力,可以从土地上获得超出支出需要的收获。他们留守农村,真正第一次安静下来过自己的日子,他们感到自己生命进入了“第二春”。

  年龄更大的老年人进行农业生产已力不从心,但生活可以自理,这样的留守老年人生活虽然不如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舒心愉快,却也不会太差。一方面,农村老年人可以留有积蓄;另一方面,子女会给赡养费;再一方面,国家也经常会有各种补贴。农村生活成本也低,各种开销不大,日子还是可以过的,甚至是可以过好的。

  真正成为问题的是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高龄留守老年人,这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高龄老年人,他们子女往往也步入中老年,这些步入中老年的子女或已回到农村来照料失能高龄父母,这样就告别了留守。第二种情况是进城子女将失能父母接到城市一起生活。第三种情况是子女既不回来照顾失能父母,又不接失能父母进城,留守失能高龄老年人独自居住生活,状况凄惨。这种情况虽然只占留守老年人的极少数,其悲剧性后果影响却极其恶劣。

  以下我们重点讨论占绝大多数的具有劳动能力和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留守老年人的福利。

  与年轻人不同,留守老年人不再有创业锐气,他们的生活已以退养为主,因此,收入最大化既不是他们的目标,也不在他们的能力范围。站在退养的角度,具有劳动能力的留守老年人就有了多重计算自己行为合理性的福利观。

  中国农村有两个很重要也很基本的制度设置:

  一个是延续千年的村庄,在南方农村,农民往往居住在聚族而居的宗族村庄。村庄是一个农民世世代代居住的熟人社会,生于斯长于斯也死于斯。村庄农民的根,是他们的宗教,也是他们的归宿。中国人缺少抽象的宗教信任,中国人的家乡就是中国人的宗教。家乡的一草一木都魂牵梦绕。村庄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原住民社会都具有的传统制度设置。

  另一个是新中国集体经济尤其是集体土地制度。中国农村按人均分承包地,每户都有承包地,这些承包地在分田到户之初是农户家庭收入的全部来源;后来农户家庭年轻人进城务工经商,中老年人种地,既有农业收入又有务工收入;再后来,有农户全家进城,而将承包地流转给亲朋邻里,亲朋邻里因此有了扩大种植规模的机会。正是每个农户家庭都有承包地,农户家庭有具有劳动能力的留守老年人时,他们就可以与土地结合起来进行农业生产。

  此外,中国农村居民都有宅基地,也有自己的宽敞住房,房前屋后还有空地搞庭院经济。这样一来,有劳动能力的留守老年人的生产生活安排中就有了以下一些重要的方面。

  第一,可以与土地结合起来进行农业生产,所以就有农业收入。农业收入不高,农业投入也不大。在农业基本实现机械化的前提下,农村老年人年龄比较大也搞得了农业,因为农业主要是田间管理。正是田间管理让留守老年人春种秋收,春天播下种子,秋天收获果实。农业是季节性的,农忙时间种田,农闲时间过节。农忙时间忙生产,农闲时间搞副业。留守老年人在房前屋后搞庭院经济,种蔬菜种瓜果,养鸡养鸭养猪养狗或者捞鱼摸虾、打点儿零工。

  一般情况下面,农村留守老人通过劳动获得的收入远远超过他们的支出。他们收获农产品也许不值钱,却为自己提供了充足新鲜安全的食品来源,所以他们的生活成本很低,仅需要购买一些自己无法生产出来的必需品。几乎所有能与土地结合起来的有劳动能力的农村留守老年人都不缺钱,他们每年都可以有积蓄,其中很多人主要是为子女积蓄,也为自己未来养老积蓄。

  第二,农民住在自己房子里不用交房租。村庄是熟人社会,亲朋邻里都居住在一起,相互帮助,相互照看,相互比较,形成了村庄社会,产生了社会交往,具备了社会意义。

  留守老年人住在自己房子里,有安全感,不会担心被人赶走,不用看人脸色。生活怎么安排全都由自己决定,吃干吃稀、早起晚起,都是个人的事情。有兴趣时可以邀请亲朋好友聚餐 (更多时为过节)、打麻将。住自己房子有安全感,社会交往产生意义。熟人社会提供帮助,自由时间随心所欲。

  第三,农村生活离大自然最近最亲密。花开花落,日落月起。农村空气最清新,四季最分明,夜晚最宁静。花花草草、虫鱼虾鸟,都是自然的精华,都有自然的意趣。春天春色盎然,秋天果实累累,夏天热情似火,冬天银装素裹。

  一般来讲,老年人年龄大了喜欢清静而不喜欢竞争,喜欢大自然而不喜欢凑热闹,喜欢慢生活而不喜欢快节奏,喜欢自由自在而不喜欢受到约束。他们变得因循守旧,他们弃绝竞争。他们要享受人生 “第二春”。回到村庄这个距大自然最近的地方,与大自然保持亲密接触,可以让留守老年人从大自然中获取生命的乐趣。

  第四,村庄是农民的根,家乡是农民的宗教。落叶归根,年龄大了,在自己家乡生活、在村庄生活、在自己家里生活,有最大的心灵上的安全感,因为百年以后灵魂有了归处。人老了,死在何处,在现代社会确实是一个问题。中国人没有无处不在的宗教,只有祖祖辈辈而来的村庄,这个村庄也是农民的家乡,这个家乡永远让游子魂牵梦绕,是农民的宗教。中国人最大的遗憾之一就是客死他乡。留守老年人如果不能返乡,而是在城市漂泊,即使他们有自己住房,在精神上仍然是漂泊的,是没有安全感的,人生也是不圆满的。

  第五,留守老年人与土地结合起来,通过劳动获得收入,在劳动基础上建立社会关系,通过春种秋收、花开花谢形成生活节奏,这样的劳动本身就创造价值。正是可以从土地上获得收入,留守老年人觉得自己活着就不是等死,就是有意义的。劳动本身是人的需要,一旦没有劳动,变成纯粹消费者,留守老年人就会丧失活着的意义。

  第六,与子女不住在一起也可以产生距离美。留守老年人与子女共同住在村庄当然是最好的,可以相互照应。共同住在城市比较狭窄的空间里,尤其是经济比较拮据时,就容易闹矛盾,相对弱势的老年父母就可能不得不看子女脸色,因此生活不自在、不愉快。子女进城,父母留村,一个较好的办法是子女住在县城,距父母留村不是很遥远。父母可以随时带着自己生产的新鲜农产品来城市看望子女,子女也很方便就可以回到农村照看父母。这样就既保持了家庭关系的亲密,又避免因为天天生活在一起产生矛盾。

  正是因为以上六点,农村留守老年人具有远比我们通常仅按经济收入、基础设施、生活便利以及想当然的家庭亲情要多得多的福利。所以很多农村老年人即使有条件与子女一同进城生活,可以在城市享受到更好基础设施、医疗条件、生活便利以及儿女亲情,但他们却仍然愿意回到农村。

  因此,在计算农村留守老年人福利时,就不能仅依靠对他们消费水平的统计,而要进行全面的涉及留守老年人各方面主观评价的福利统计。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福利是多元的,正是这种多元福利,使农村留守老年人可以实现 “低消费、高福利”生活,即低消费情况下却可以有较高的生活品质。这也是农村对难以在城市体面生活的农民的重要性所在。

  因此,留守老年人的多元福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济收入,二是社会关系或社会资本以及安全感,三是生活环境,四是精神生活或宗教价值,五是劳动成为需要,六是距离产生美。

  有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就是决定个人行动以及幸福感的不只是收入与消费水平,而是各种综合因素在起作用,收入与消费只是这些综合因素之一。在基本生活保障解决以后,经济以外的因素可能会起到更大作用。农村老年人是中国社会绝对弱势群体,对这个弱势群体的保障事关中国式现代化的大局,也是中国应对 “未富先老”问题的关键。多元福利观及其展现出来的 “低消费、高福利”可能性,为国家决策提供了远比当前只是从经济收入方面考虑问题多得多的政策选项。与主张通过让农村弱势群体进城、让城市富人下乡以缩小城乡差距的主流意见相反,笔者以为,正是农村的多元福利为相对弱势的农民 (尤其是农村老年人)提供了远高于其消费水平的福利水平,而使农民可以有一个相对幸福的、满足的生活。如果这些收入比较低的农民进入城市,他们就真的没有办法,就被城市所牺牲,就成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问题。

  二、围绕多元福利观,调整乡村振兴战略重点

  按以上农民多元福利观,“低消费、高福利”是可能的,则当前中国乡村振兴的重点就不应当是发展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更不是要为城里人提供到农村看星星看月亮的度假村,而是要围绕增加农民尤其是留守老年人的多元福利水平来做文章。

  (一)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重点是小农户

  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中国农村仍将是小农的世界。农业不仅要解决农产品的供给问题,而且还要为数以亿计的农村留守中老年人提供农业就业机会。正是可以与土地结合起来,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了在农村的多元福利机会。

  因此,当前国家为农村提供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重点就应当是为以留守中老年农民为主体的小农户提供服务,而不是想方设法消灭小农,推动小农户将土地流转给资本和大户,也不是为大户服务。

  当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出现大量国家资源投入到支持资本和大户以打败和消灭小农户的现象。借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将大量资源投入建设全域旅游、农业综合体、文化小镇上面,这是绝对错误的方向。

  (二)文化也是生产力,注重农村文化建设

  文化也是生产力,乡风文明使生活在农村的留守老年人可以避免受到恶俗的拖累。比如农村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封建迷信都会误导和拖累留守老年人,降低他们生活的质量。

  倡导移风易俗,组织老年人开展有意义的文化活动,成立老年人协会,让老年人自己组织起来关心自己的生活,这些活动可以提高老年人闲暇生活质量,消除老年生活的寂寞,增加生活趣味。

  (三)关心村庄失能留守老年人生活

  一般来讲,只要生活能够自理,农村留守老年人就可以有较高生活质量。问题仅在于,当留守老年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子女都不能细致照料时,老年人生活质量就会大幅度下降。如果国家能给予部分失能老年人补助,同时组织村庄健康老年人轮流看护失能老年人,比如建立村庄失能老年人看护中心,将极大提高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也给其他留守老年人较好的未来预期。

  (四)为小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

  在当前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农民土地细碎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缺乏的情况下,如何解决小农户包括留守老年人希望将细碎地块和分散产权整合起来,以便于土地耕种的问题,应当提上议事日程。以土地确权为典型的不了解农村和农业情况的僵化政策应当引起政策部门高度反思。

  应该说,一直到 2035年,乡村振兴的重点都应当是为小农户服务。不能仅有一个美丽的乡村,而这个乡村却容不下数以亿计的留守老年人。2035年以后,中国式现代化初步实现,国力大幅度增强,农民也有了更多在城市体面安居的机会,农业可能就不再需要承担提供就业及多元福利的功能,进城农民也不再需要 “低消费、高福利”,而真正变成 “高消费、高福利”群体,则农业就回归农业本身,农村也可能不再是为农民提供退路,而成为城市市民接触自然、亲近自然的地方。到2050年,农村 “强富美”,堪比城市,甚至比城市更现代、更美好。

  结语 乡村振兴应为农村留守者服务

  中国的一个特殊国情是 “未富先老”,是世界上罕见的仍然处在发展中阶段却进入老龄化的国家,并且中国是大国,有 14亿人口,大多数老年人集中在农村。更特殊的是,中国农村老年人大多为留守老年人,他们的子女进城务工经商,自己则留村务农。

  农村留守老年人情况怎么样?这是一个极为敏感的牵动整个社会神经的问题。农村留守老年人群体极为庞大,在缺少子女细心照料的情况下,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留守老年人处境可能相当凄惨。这个惨境,以及所有老年人都会逐步丧失劳动能力甚至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预期,造成了整个社会的恐慌。不过,只要真正深入农村考察留守老年人的情况就会发现,只要生活能够自理,尤其是仍然具有生产能力时,他们就可以与土地结合起来,在劳动中产生多元福利。他们的日子过得比较不错。正是因此,当前中国农业不仅解决了中国人的温饱问题,而且为中国数以亿计农民提供了就业和远比收入更多的各种福利。正是农业就业为留守老年人提供了 “低消费、高福利”的可能。

  若计算农村留守老年人多元福利,而不只是从收入与消费进行计算,城乡差距也许并没有当前主流认为的那么巨大。反过来,正是因为农村存在着比收入和消费更多的福利,农村就为农民这个弱势群体提供了庇护,整个中国也因为有一个庞大的、可以为农民提供庇护的农村,而保证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稳定。

  基于此,在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都应当是为小农服务,而不是抽象地发展生产、建设 “强富美”的新乡村。现在的关键是要为谁来建设乡村。

  有人批评中国当前政策中发展主义思路太过强烈,应当摒弃。总体来讲,当前中国的发展阶段,经济增长是最优先目标应该是有合理性的。不过,经济增长肯定不是唯一目标,尤其是对于已经退出生产领域的老年人,他们的生活和生命质量本身就是最为重要的。

  回到人的生命意义本身,农村老年人与土地结合起来,就可以具有比在城市漂泊要高得多的生命质量,就可以有相对高质量的退养生活,因为回到农村他们就可以有多元福利,而不是在城市 (或养老院)度过余生。他们在与土地结合起来的过程中,在村庄熟人社会生活中,可以有更强生命感受力。甚至可以将农村老年人组织起来开展各种艺术活动,写诗、打牌、唱歌、跳舞,自由而快乐。让艺术来表现他们的生活,让他们自己去表演,这岂不是农村老年人人生的 “第二春”?虽然他们消费不多,他们却有丰富的精神生活、社会资本乃至物质条件,他们又岂不是 “高福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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