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13岁女孩遭强奸视频求助”事件,有了最新进展,4月9日,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发布消息称,“犯罪嫌疑人辛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看到这个通报结果,我笑了。
我不是因为姗姗来迟的正义高兴而笑,而是被气笑了。
这么一起在保护伞关照下发生的恶性案件,拉出一个犯罪嫌疑人出来就想草草收场,也太侮辱公众的智商了吧。
一,很明显,这是一起团伙作案,将小女孩安琰骗出去强行灌醉送给“大哥”强奸的潘超,难道就这样放过了?要知道,潘超在2020年就用类似的手段将安琰送给“大人物”强奸过,那时,安琰才仅仅12岁啊。这样一个比禽兽还禽兽的人渣,为什么在通报中没就没提到?
二、2020年潘超用类似的手段将安琰送给“大人物”强奸时,安琰也曾到派出所报过案。为什么当时不立案处理?这起事件难道就不管了吗?不需要追究了吗?潘超在过去还干了多少类似的龌蹉事,难道就不需要深入调查了吗?
三、3月29日晚上,安琰和干姐姐到派出所报警时,派出所态度异常恶劣,不予立案处理。全所这么多人,就没有一个人对安琰表示出丁点的同情和关心,派出所的所作所为有没有涉嫌渎职,难道就不调查了吗?
四、安琰到派出所报案的第二天,其爷爷就到派出所做伪证称“性侵不是事实,宏琰是自愿的”。是谁让安琰爷爷来做伪证的,要不要查?做伪证的人要不要追究?
五、这伙人为什么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做出如此天怒人怨的事儿,是因为他们背后有保护伞,因为他们有“报警也没有用,我们都有人”的底气。那他们在派出所的“自己人”要不要查?要不要把这伙人的保护伞挖出来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
六,如果仅仅抓捕一个具体对安琰实施性侵的人渣,不要说治本,连治标的作用都起不到。铲除一颗毒草却不铲除这块为这颗毒草的生长提供养分的土地,那这块土地还会长出千千万万颗毒草出来,还会危害更多的无辜弱小,上级警方有想过这后果吗?
七,强奸未成年少女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安琰报警后是以什么样的理由不立案侦查的?如果我们这个社会连未成年人都不能保护,请问还能保护谁?到底要保护谁?
介于以上问题,我向日照警方提出如下建议:
一、彻查潘超一伙的其它犯罪事实,最好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潘超一伙的犯罪线索,彻底一次性铲除这颗盘踞在东港区的毒瘤。因为纵容罪恶,与直接召唤魔鬼无异。
二、将潘超一伙在派出所的“自己人”挖出来以儆效尤,彻查派出所办案警官在这起事件中的渎职行为。
三、深挖潘超一伙及被刑拘的辛某背后的保护伞,还山东日照人民一个朗朗晴天。只有我们每个人都点亮心中的那盏灯,我们才能在黑暗中前行。
最后,借最高法审判长梁凤云说过的一段话,与当地派出所的警官们共勉——
“如果你是警察,请你良善执法,闪耀出人性的光辉。对法律敬畏,对良知俯首,清白的良心,是你们安心入睡的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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