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港馨家园东区坐落于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此小区开发商为“北京仁和日升房地产有限公司”,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该开发商的下属企业“北京港馨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据企业注册信息查明,上述两个公司的最终出资方都是“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办事处”,即顺义区仁和镇政府。
此小区主体虽为回迁安置小区,回迁安置了首都国际机场扩建征地涉及的南法信镇哨马营、十里堡、马家营等村居民,并有相应的村委会在社区内办公。但小区内1、4、10、19号楼为商品房,对社会公开销售。由于小区内居民构成结构成分复杂,利益诉求不一致,致使此小区一直无法成立业委会。社区内的物业服务一直为开发商指定的“北京港馨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前期物业服务。多年来此物业公司服务意识淡薄,对于社区内的公共设施问题与开发商相互推诿不予维护维修,造成各种服务欠账,致使居住环境逐步恶化,社区内居民普遍拖欠物业费以抵制物业公司不作为。
随着《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及北京市政府辖区内业主会成立工作的推进,原本是解决港馨家园东区物业服务问题的重要契机。但在仁和镇政府指导下,港馨家园东区居委会组织的业委会选举工作,却敷衍了事并夹带维护部门利益的私货。据居委会说2020年完成了业委会的选举工作,但社群居民至今不知道业委会的成立,不知道业委会成员名单与之相关的详细信息。
2023年2月7日港馨东区业主代表二十余人约见港馨东区居委会书记吴骁华,业主代表就业委会选举的相关事项及业委会历年工作表达了质疑。在业主代表的再三追问下,吴骁华书记只口头告知了业委会主任的姓名为孟长亮,工作单位为“北京仁和日升房地产有限公司”,业委会其他成员名单及相关详细信息都未予以答复。经与会代表强烈要求下,居委会答应通知业委会全体委员于2023年2月11日参加居民见面会。但在11日见面会当天业委会成员只有业委会主任孟长亮一人参加。其余委员不但没有出席,而且委员姓名及履历的详情均未对与会业主代表进行说明。
业主代表质询业委会主任孟长亮关于业委会成立两年来的履职情况,其答复称业委会选举产生后至今未有相关工作机制,并未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进行任何监督考评。
港馨东区社区东侧的物业范围内有一处占地面积达数千平米的违建商业用房,多年来作为餐饮经营用房对外出租。上述餐馆产生的噪音与油烟味对居民生活造成了强烈的干扰。多次向相关部门反馈餐馆污染情况,并要求依据相关规定拆除此违章建筑,清算此违建多年来的租金收益,并将租金收益对港馨家园东区居民平均分配,但都未得到任何实质性回复。
据居委会对相关业主回应称港馨东区社区东侧的物业范围内的违建商业用房,系北京仁和日升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建。租金收益也由北京仁和日升房地产有限公司收取,估算年租金收益不少于贰佰万元。根据民法典第271条、第271条、第282条之规定上段文字中所述的租金收益应归属于港馨家园东区全体业主所有。
仁和镇政府在港馨家园东区业委会选举中,没有认真履行《北京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认真组织业委会选举。也没有依照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参选业主身份进行审核,致使选举产生的业委会主任为与物业利益相关方的北京仁和日升房地产公司销售部经理孟长亮,严重违反了《北京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五款之规定。
由于仁和镇政府及其下属的港馨东区居委会在业委会选举中的各种违规操作,产生的业委会由于利益关系不作为。致使广大业主无法通过业委会进行维权、致使物业公司服务长期不达标、致使北京仁和日升房地产公司长期侵蚀业主的集体利益。
在此呼吁仁和镇政府正视部门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平衡,勇于自我革命,从维护党在群众中形象的高度,不忘初心、实践使命,自觉放弃部门利益,不做即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不做违反法治精神、违背市场原则的企业保护伞。解决镇域集体企业——北京仁和日升房地产有限公司” “北京港馨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民争利的问题。处理调查处理港馨家园东区业委会选举中营私舞弊的相关干部。重新组织选出真正代表业主意愿的、能认真履职的业委会。
港馨家园东区业主代表
2023年2月21日星期二
(另附2月7日、11日业主代表与居委会见面会的视频连接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gy4y1Q76T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VY411i7sD)
(另附2月11日业主代表签署诉求书的扫描件)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