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家一个问题啊,泼开水,到底算不算犯法呢?
一百个人来看了,肯定说这犯法了。
泼开水还不犯法,那什么算犯法呢?这可是开水啊,一盆开水浇上去,还不给人烫的皮开肉绽的?
事实也确实如此,我小时候调皮,脚踢翻了炉子旁的热水壶,都被烫的抹了一个月的红辣椒,更何况直接是滚烫的开水浇上去呢?
我在网上查到了河南省确山县法院的一条相关判决。
这事儿咱们就别去关心了。
关心一下判决的结果就可以了。
1,轻伤一级。
2,故意伤害罪,拘役五个月。
3,赔偿13万。
当明确这三点之后,我们再来看接下来的新闻。
同样也是三条新闻,有最近发生,也有一个月之前发生的,咱们拿过来一起讲。
第一条新闻:
6月29日,有网友发视频说,一名女子在高铁上嫌弃小孩吵闹,和对方的父母发生了争吵,然后她就将茶杯里的开水倒在那名儿童身上。
过程中,女子言辞激动,她拒绝道歉,并且还为自己辩解称:“水是在那里接的,烫也是你们烫的。我一个读护理专业的人,我会伤害小朋友?”
(点击图片观看视频)
这件事情很快就引起了全网的关注,广铁集团已经发表了情况通报。
我为了方便大家,同样三点总结下来。
1,开水确实是泼了,烫到了小孩脚背,,但孩子无大碍。
2,该名女子拒绝道歉。
3,已经移交派出所处理。
这件事情还没有最终出具处理结果,咱们就先不评价。
但是鉴于“现场查看小孩脚背无红肿,无气泡”,我估计也不会追究多大的责任。
毕竟,还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嘛。
上面那个判5个月的,那是给人家泼成了轻伤一级。
既然如此,咱们就来看接下来两条造成了“实质性上伤害”的泼开水新闻。
第二条新闻:
7月1日,浙江金华。一段男生穿着军训服被女生喷不明液体的视频引关注,网传聊天记录中称该液体为油漆加开水,另有一张医院病历单显示男生二度烧伤。
有网友称,事发学校为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对此,该学校所属辖区派出所一工作人员回应称:
学生之间有矛盾,发生了争执,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双方当事人已和解。
这是媒体的新闻稿。
看着怎么有点怪怪的,什么叫不明液体,还有学生之间相处的好好的,怎么突然就被泼了开水呢?
另外,我之前也给你们说过,想要提高一条新闻关注的方法就是,把女生,女人,女孩放在前面。
你把这条新闻改成:女生军训泼男生开水,双方已和解。
你就按我这么说的去报道,信不信今天微博阅读能破1个亿?
可为什么要改成“男生被女生喷不明液体”呢?
很简单嘛,这样关注度自然就下降了,大家自然就不会深究此事不放了。
这件事情的实际情况是什么样的呢?
这不新生开学之前要军训吗?这一点我不是不太理解的,我以前念书的时候不都是开学前,九月份才军训,然后军训完回去过了国庆节再来上课吗?
难道现在改了?
不过不管这些,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最近在组织军训。
但是有个女生不爽了。
为什么不爽呢?
因为军训要站军姿啊,她觉得这么热的天,这么毒的太阳,站军姿就算了,为什么我们柔弱的女生要和男生们一样,一起站10分钟。
连体育考试都照顾女生,男的跑1000米,女的只要跑800米。
还有班级里面干活,搬东西啥的,老师不都是让男生去搬吗,你见过有让女生每天给班级搬桶装水上来的吗?
没有吧。
所以啊,女生是柔弱的,是娇滴滴的,女生在体力上本来就不如男生,那么就应该照顾女生,那么在军训上,就也已经给女生一点照顾。
比如,男生站10分钟,女生站8分钟就可以了。
听她这么一说,似乎是有点道理哦。
毕竟,就是到了军队里,男兵们对女兵也是非常照顾的,男兵的训练强度也是远远要大于女兵的。
所以,军训的时候适当照顾一下女生,从道理上来讲,也是没错的。
万一有的女生来例假了,军训的时候教官准她们在树荫下面休息,也是常有的,可是男生就不能说自己大姨夫来了,也要在树荫下休息。
那么,你迎来的只能是教官的飞踹。
上面说的这些是背景啊。
不可否认,这名女生思考的东西是有点道理的。
但是她接下来的举动可就没什么道理可言了。
据说是教官搞了一个什么小比赛,让男生方阵和女生方阵一起站军姿,这以前我们都见过的,谁站的好,谁就先休息,输了的惩罚加练。
结果最后男生方阵赢了,几个男生那也没啥心思啊,就在那庆祝,叫喊声大了一点。
这时候,之前那个认为军训不合理的女生不爽了,她冲过来对着其中一名男生泼了开水。
造成对方二级烧伤。
这里有医院的单据为证。
下面,是男生背后被泼完开水之后的样子。
事发后,有班里的同学就把女生朋友圈发的内容给截图了。
我们无法判断这是她泼开水之前发的,还是之后发的。
但总归这些话是她发的。
她对于军训的不公平一事,可见是非常的不满。
可是,看到这,我就有个问题啊。
这也是今天我要讲的这三条新闻里面最离谱的地方。
因为大家等会看完第三条新闻,你们就会发现:第一条和第三条新闻,全都是对于当事人的一种报复,都是起直接冲突的。
而这名男生,他招谁惹谁了,是他让你站军姿的,是他让你军训的,是他让你罚站的?
都不是吧,你俩无冤无仇的,他就笑了两声,你就朝他泼开水。
你竟然觉得军训男生女生站的时间一样,这件事情不平等,你怎么不和教官反映,怎么不和教官说呢?
甚至极端一点,你怎么不对着教官泼开水呢?而是揪住一个在旁边庆祝大笑的无辜男生呢?
两个字就能解释:不敢。
或者用四个字来形容:欺软怕硬。
她要是敢拿开水泼教官,我估计就不是这么简单一个事儿了。
说不定人家上了脾气,给她来一套军体拳。
这是第二条新闻,无辜男生被女生泼开水,最终的处理结果是什么呢?
“学生之间有矛盾,双方当事人已和解。”
嗯,二级烧伤,和解了。
好吧,咱们继续看第三条新闻吧。
就在广州地铁女事件闹的沸沸扬扬,全网皆知的时候,其实,在6月初的时候,厦门那边也出了一档子事情。
一个女生因为怀疑男同学举报她上课玩手机了。
注意了,是“怀疑”啊。
结果,她就直接用开水把往男同学脸上浇。
造成了男同学面部二级烧伤,直接毁容了,留下了一辈子的创伤。
这是男同学妈妈在12345公众号上面的原话。
下面就有照片,大家可以看看。
这件事根本都不用我来评价了。
大家可以翻到文章开头,看看那起案例是怎么判决的。
尤其是我总结的那三点。
1,轻伤一级。
2,故意伤害罪,拘役五个月。
3,赔偿13万。
好了,咱们再来看看现在这个事。
你说这严重吧?
面部二级烧伤,这就是毁容啊,人家小男生一辈子的事情。
你说这性质恶劣吧?
非常恶劣啊,所以学校立刻做出了处理。
通报上是这样说的:鉴于这名女同学不计后果,情节严重,既是对公序良俗的挑战,又是对他人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
所以,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警告处分。
嗯,你没看错,警告处分。
我怀疑你打小报告了,所以我就泼开水给你会毁容。
完事,连个开除都没有,更不要提承担法律责任还有赔偿了。
就一个警告处分,这事就结束了。
很吃惊吧,很惊讶吧?
要不是一开始我特地去网上找了法院公布过的,公开宣判过的真实案例。
我还真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真的要怀疑自己的认知了:难道泼开水,给人烧伤了,烫伤了,这不算犯罪,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吗?
什么,你说有未成年人保护法?
好的,厦门那个初中女生可以适用。
那么,浙江的那个军训女生呢,上大学了,难道还没成年,还可以用未成年保护法?
那么,这成年了和没成年的区别,又在哪里呢?
当然还是有区别的。
你别看呢,双方已经和解了,都不去追究责任了。
甚至连个警告处分都不用吃了,道个歉就完事了。
我可能是岁数大了,我反正是越来越看不懂了。
哦,对了,提醒在看的各位男同胞们,以及如果你家里面有男孩的女同胞们,也请睁大眼睛看仔细了。
以后出门啊,带好京万红软膏,磺胺嘧啶银软膏,还有湿润烧伤膏。
你问我这是啥东西?名字都没听过?
我告诉你,别管听没听过吧,赶紧截图保存吧。
这都是好东西,北京积水潭烧伤科主任良心推荐的。
我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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