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女子买了一套房,担保人是自己的女儿,贷款57万多,期限30年。
然后这房子就烂尾了,按规定2021年年底之前就必须交房,实际上到今天房子都没有完工。于是去年,该女子选择“断供”。
没想因此上了征信黑名单,上个月还收到法院通知:银行将贷款支付至非监管账户,与房屋能否按期交付,不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房屋不能如期交付责任也并不在银行……
具体怎么说呢?
这新闻,以及这回复,看得我又想笑,又觉得无奈悲哀。
老百姓花钱买了房子,现在房子没到手,还要让我们每个月给银行交钱,这合理吗?
既然律师有脸说“房屋未能按期交付和银行没关系”,那是不是老百姓也可以让银行把那根本没做完的房子拿去拍卖?
最奇葩的是他们还理所当然的给出了这种理由:当初卖房子的预售金被开发商总部转走了,所以没钱造房子。
那请问他们是怎么转走的?预售的钱不需要监管,那不是随便谁搞个空壳公司就能这样套钱跑路?
就算这一切问题我们都不继续去纠结,那开发商房子都烂尾了,凭什么要求老百姓继续还贷款?凭什么让老百姓承担后续所有的风险与责任?
看看已经把人们逼到了什么程度,即便上黑征信,这对母女都认为值得,她们说:为了一口饭而活,不是为了征信。
真的是没有道理可讲了吗?别觉得无所谓,当这样的无理造就出更多所谓的“老赖”,你们就会真正意识到究竟是哪些人在搞破坏,影响又有多大。
一边劝说消费,另一边又用这种行为破坏安全感,这不是在逼老百姓宁愿存钱也不买房吗?买房有风险,烂尾需谨慎。
有时候,也真的需要睁开眼,看看广大群众的态度,看看老百姓的想法了。
就以这件事来看,房子烂尾了,老百姓没地方住,每个月付房租的同时还要每个月还房贷,这哪里有半点合理之处?
你违约在先,你完不成合同在先,但是你却不用承担任何后果。
在这种情况之下,我违约没有交房贷了还要先罚我,先把我拉进征信黑名单,威胁我按时交房贷……这是什么鬼畜的逻辑?合伙欺负老百姓也不能如此明显如此明目张胆的来吧。
真就豪绅如数奉还,老百姓三七分账,说白了开发商拉黑不得,拉黑了就只能永远烂尾下去,但普通人可以,拉黑可以威胁他们在即便没有拿到房子的情况下,在自身利益受损的情况下,也要先把房贷给交了。
或许这就是许皮带依旧滋润的原因吧。
可有没有想过,继续下去,会有更多的开发商拆东墙补西墙,会有更多的人因为烂尾而拿不到房。
要不等所有人重新交够一笔被挪用的资金,再来补救烂尾的楼?
别说这是开发商的问题,跟银行没关系,别忘了银行负有资金监管责任,开发商之所以烂尾,理由就是资金被挪用,怎么可能无关。
吃肉有你,履责就跟你无关,这不是流氓行为吗?
没摊上的人吃瓜,摊上了就是五雷轰顶,半辈子崩溃。并非只有曝出来的那些,实际上曝出来的只是少数,因为能曝出来就有解决的机会,而那些冰山之下的,才是最倒霉最惨的。
就如上面网友评论里所说,十年烂尾无人问,一朝停贷天下知。
房子没有,却要老百姓还贷,你说破了天,也没有这个理。银行的钱进了开发商的口袋,转过头去找买房人要钱,为什么不直接去找开发商?为什么风险全由老百姓承担?这种预售房合同里就该加一条协议:房子烂尾,全额退首付和已交的月供。
什么?连这都不敢加,不敢加你卖什么房,不摆明了是来坑爹的,摆明了想要烂尾吗?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