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慈善机构,前缀带有“中华”两字,主要是负责救助生病儿童的,最近被爆料,有一个孩子得了重病,该慈善机构雷某说,可以给她家捐款,但是不能一次性给,要求孩子的妈妈陪他睡觉,睡一次给一次钱,分期付款,他想的很美,要是一次给一块,能睡上万次了,孩子等不到救济款,早就一命呼呜了。
还有人爆料,他们确实是这样干的,先通过正规手续,给孩子申请全额救济款,然后分期给,给孩子拖死了,他们就吞掉这笔救济款。就是因为名称前面带有“中华”两字,大伙给国家骂惨了,然后把所有的官员统统骂一顿。
这家单位不是国有性质的,是一个民间机构,负责人也不是官员,顶多算老板,这种组织在全国多了去了,几乎每个城市都有,国家也乐意看到民间互相救助,所以也愿意看到更多的组织加到慈善行动中来,审批也很爽快,毕竟这是好事,又不用国家出钱。
这件事情出来之后,我想说两点,一个这是冰山一角,这种慈善丑闻不是他一家有,以前还有一个全国闻名的慈善机构,当年的中国首富都替它宣传的,结果拿着民间捐款,去赞助年薪过亿的老板们去爬珠穆朗玛峰。另一点,我想说的是,任何民间机构,带有中国或中华字样的前缀,不应该让他通过,这会让人误会以为这是国家行政机构。
这群民间机构为了拉生意,发动媒体抹黑国家正规的慈善机构,如果你要反驳他,他直接给你来一句,这些机构还要抹黑么,难道不是天生就是黑的么?
我承认,任何机构不管是官方的,还是民间的,都有心怀不轨之人。但官方的可以追究无限责任,但是民间的只能用法律解决了,你不能动用另外的手段去治理他,否则你就违法了。而国企人员,除了法律制裁外,视其对社会舆论影响,还有行政手段处理他,要按照以前的“废死法律”没通过的那时期来说的话,都会直接杀掉一批的。
如果道德败坏,对社会的引导很不好的话,这种遗毒可能彻底会断送中华文明的,这种人该杀就杀。有人会疑惑,这还有法律吗,还有王法吗?别听西方人鬼扯的制度,说良好的制度能杜绝一切不好的现象,这都是不存在的谎话。法律难道不是人制定的么,为什么很多事情变的很奇葩,是因为制定法律的人为了他那个阶层的人脱逃法律制裁,而留了很多法律漏洞。
任何一个国家的管理很简单,行政单位就是治吏,毛主席说,“我建议重读一下《资治通鉴》,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如果一个个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国家还没有办法惩治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
而民间风气的败坏,那就是要治民,要抓典型,1983年的严打,把朱德的孙子都枪毙了,不严打不行啊,这个时候,还来讲法律,老百姓就等不到伸冤的那一天了。你不杀掉一些典型,后来的人只会胆子越来越大,欺负良家妇女,而毫无顾忌。只要针对坏人下狠手,老百姓是从不惧怕法律严苛的。现在一些大法党,说要搞什么人性化,把一些法律搞成弹簧一下,什么时候松,什么时候紧,都是他们说了算了。
有人可能会很疑惑,民间的慈善机构怎么能收到很多钱呢,这种手段美国人都玩腻了,很多是用来洗钱的。我国有个专家说,要降低贫富差距,必须做好二次分配,比如鼓励全社会做慈善事业。我都笑掉大牙了,这种狗见了都摇头的理论,居然还能在中国畅销。
一次分配做不好,不存在还有二次分配的。你还不如宣传全民要饭呢,在菜市场上,拿个破碗,睡在地上,卖菜的老太太朝里碗里扔零钱,那才叫名副其实的“二次分配”,民间慈善机构根本就不是二次分配。
已经被枪毙掉的四川民营企业家刘汉,他不就是做慈善出名的嘛,最后发展到杀人放火,毫无顾忌,他做慈善,只是他们做生意的一个组成部分。拿出一点小钱做慈善,掩盖巨额非法收入,是小投入、大回报的合算生意。
后来这些人干下了惊天大案之后,比如买凶杀人了,居然还无所谓,还能说出这样的话,“我想通过慈善提高社会影响力,让国家领导知道,让我自己免于刑事责任。” 你看看,这群混蛋,把慈善当作什么了,当作免死金牌了。虽然他们做的慈善也给部分地方带来了好处,但相较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以及对官员的腐蚀,那留下的毒害简直是罄竹难书啊!
这个带“中华”前缀的慈善机构,被人爆料要求孩子妈妈陪睡之前,已经出了很多丑闻了,不是这一件事情,里面的负责人柯某在2023年就卷走了千万善款,这笔千万的慈善款,涉及到80多名白血病患儿的救命钱。最后单位给出了一个结论:此人不是我们公司员工,是志愿者,冒用我们的头衔骗了很多人的捐款。
说到慈善,我讲一个亲身的经历,我在医院陪家属的时候,有个搞慈善的民营单位,派了好几个业务员,在医院里一层一层地扫楼,见人就发名片,你以为他拉人捐款吗?并不是,他是找病人,挨个地去问,“你需要捐助吗?”
你还以为碰上大善人了呢,他们的目的就是要你配合做小剧本,比如你快死了,你家徒四壁,你父母双亡,你老婆跑了,然后给你上众筹链接,把老百姓捐的钱抽走一半,然后剩一点给你,他们是把慈善当作生意来做的。我为什么对此事印象深刻,因为业务员的名片没发完,扔在医院墙角一大堆,被我捡起来之后,我就思考,为啥还有这样做慈善的呢,简直是上门送温暖啊,思考久了,才觉得不对劲。
有人说到美国的民间慈善,那就是个笑话,在国外就是一个政治组织,印度人特别了解他们,叫NGO组织,资助印度少数群体反政府,最后被印度赶走了,差点弄死他们。现在这些慈善组织,有的在中国,说要关心LGBT群体,这种群体,中国不鼓励,也没有反对,现在慈善组织居然拿钱支持来发展了,你说他们心眼子多坏。
在国外是披着慈善的政治组织,在美国国内,他们也好不到哪里去,美国的慈善就是收割穷人的,而不是帮助穷人的。很多年来,这种行为居然受到过我国很多专家学者的追捧和赞扬。
美国的富人捐款可以避税,但是避完税之后,又通过基金会回到自己家里去了,他先拿一笔钱作为诱饵,主要是吸引普通民众捐款而已,美国新式慈善背后,是对无数穷苦人的欺骗。
老百姓辛辛苦苦的劳动,第一次分配叫工资收入,你们都不舍得给钱。然后信誓旦旦地说,要解决贫富差距,需要进行第二次分配,第二次分配的名称叫慈善,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这哪是第二次分配,纯属于第二次收割。
不管慈善机构是官方的,还是民营的,都是在中华的大地上,不仅仅要受法律管,还要受道德管,败坏社会风气的,影响恶劣的,别管什么法律不法律的,该杀就得杀,如果一个社会,基本道德都没了,所有的法律都是空谈。
美国的从繁荣到堕落,并不是法律缺失,而是道德沦丧,美国是亡于道德,而不是亡于法律,这就是给我们的反面教材,中国要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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