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转基因特别实验行政区”的提案
(徵求联署初稿)
http://elianghui.people.com.cn/proposalPostDetail.do?id=54172&boardId=2&view=1
“实事求是”、“让事实说话”、“一切经过实验”,是我党一贯的优良传统——根据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讲话,为了解决关于农业部批准转基因产品引起的纷争,化解矛盾,勇于创新,“特事特办”,我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设立“转基因特别实验行政区”,要点如下:
一、采用奥林匹克运动会招标的方式,自愿报名,竞选决定,从全国的县和县级市中选取1~3个县,作为“转基因特别实验行政区”,全方位进行试验;而除“转基因特别实验行政区”之外,在实验结果出来、经人大通过或者全民公决之后由中央政府发布可以大面积推广之前,一律禁止任何转基因产品研究、生产、实验、销售和进口。
二、“转基因特别实验行政区”的公民,除了原有公民之外,美国免费培养出来的50名专家,农业部官员,县、团级以上政府的官员和转基因研究、实验、生产、销售和进口的人员可以本着自愿的原则,签订协议,在实验期迁户口优先进入,同时享受免费住房的特殊政策。
三、原“转基因特别实验行政区”的公民,如果提出异议,允许其户口迁出到同一级别的县市,或者政府参照三峡库区的移民政策,设立“转基因特区移民区”。
四、“转基因特别实验行政区”的公民,可以免费使用现有进口和国产的任何转基因产品,同时给予免费医疗、免费交通和其它高于深圳特区的优惠待遇。
五、“转基因特别实验行政区”公民外来人士免费住房政策的费用,免费医疗、免费交通和其它高于深圳特区的优惠待遇的费用,概由转基因生产厂家提供,政府派专人监管。
六、为避免招“托”忽悠之嫌,国内外媒体可以派驻记者常驻特区或者临时派记者采访,真实报道,但是不享受特区的优惠待遇。各级各种合法组织、网站均可派人考察了解、参观学习,也不享受特区的优惠待遇。
七、本“转基因特别实验行政区”期限最低10年,根据需要经人大常委会通过可以延长,每次延长10年。
八、本提案初稿难免有欠妥之,热烈欢迎赞成、反对转基因产品的朋友联名提案,补充完善。特别邀请宣传转基因的各位教授、专家积极参与,为使我国在转基因研究和实验方面,领先于世界各国而努力奋斗。
2010年2月24日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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