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7日电(记者周英峰、邹声文)记者从全国人大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来的《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将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保障公众权益。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近日在审议发展改革委这份报告时指出,目前我国对转基因农产品的安全性管理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转基因标识管理的范围窄,没有制定标明进口转基因食品成分含量的标准,也没有转基因食品清单;转基因农产品检验检测水平落后,对转基因农产品的毒性、抗药性、有益成分的破坏等方面的检测仍处于起步阶段。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大豆和豆油的进口国,其中绝大部分是转基因大豆及其产品。虽然,目前尚无证据表明转基因食品是不安全的,但转基因食品存在着不确定的因素与未知的长期效应,其安全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实践的检验。
对这一问题,发展改革委在报告中表示,将严格依法对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进口等活动进行安全评审;强化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监管,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完善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适时研究修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继续强化转基因科普知识宣传,组织专家介绍国内外转基因技术研究、安全管理、产业发展等情况,提高公众的科学认知度。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审议中建议加强转基因农产品进口安全管理:一是完善转基因农产品标签管理制度;二是建立进口预防性管理措施,利用相关的国际协议来进一步完善中国的政策法规;三是提高转基因农产品的检验检疫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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