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对照《八二宪法》颁布以来,看看到底是谁在违反宪法,破坏《依法治国》。
一、谁在违宪否定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指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
我们翻开历史来看一看有哪些人在进行反对毛主席和毛泽东思想的违法犯罪。
改革开放后,李锐、茅于轼、贺卫方、沈志华,李开复、王垚锋、高瑜、蒲志强、赵士林、徐友渔、崔卫平、袁腾飞……纷纷粉墨登场。
他们造谣诬蔑攻击毛主席,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反对社会主义中国,他们打着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和“宪政”旗号,公开进行反华、反共、反马列、反毛、反社会主义反人民的罪恶勾当。
为什么这些人在中国改革开放后公开宣传资本主义政治,疯狂地进行反华、反共、反毛、反社会主义、反人民的罪恶没有受到法律的惩处反而能够持续几十年而不衰,而且越来越嚣张,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内混进了象胡耀邦、赵紫阳之类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热衷于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当权派,他们充当了这些“五反”分子的保护伞。
由于反毛分子的猖獗,连政府在纪念毛主席时也违宪说毛主席“晚年犯了严重错误”。由于改革开放后中国政府不敢违逆美国政府的旨意违心地不公平对待毛主席,于是,毛主席的画像遭到撕毁,毛主席的雕像遭到砸烂,他们扬言要把毛主席的遗体从毛主席纪念堂迁出去,攻击天安门挂毛主席的画像,丑化侮辱毛主席。他们按照西方敌对势力的价值观诬蔑毛主席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是“独裁”、“专制”、“暴君”,人民群众自发地纪念毛主席的活动遭到有的地方政府警察的干扰和阻拦。在他们心中,反而汉奸汪精卫成了“曲线救国的英雄”;封建世袭的太子蒋经国成了“民主领袖”;与人民解放军为敌的战犯张灵甫成了“抗日名将”;对日本鬼子采取不抵抗政策和日本侵略者签订“塘沽协定”的国民党政府成了“抗战主力”;坚持敌后英勇抗战的共产党人在抗战中成了“游而不击”;军阀混战乱象丛生的民国成了“自由”国家;反华反共反毛反社会主义反人民的公知被奉为“精英”;爱国者被诬为“爱国贼”;老百姓被骂作是“刁民”;助人为乐的雷锋是“傻子”;英勇顽强的狼牙山五壮士是“老百姓向日本鬼子举报的”;在敌人面前坚贞不屈的江姐没有做到“严守党的机密”……谣言四起。一群公知、大V、精蝇、叫兽鸮鸣鼠暴。中国处在“雪压冬云白絮飞”的政治氛围中,出现了共产党执政以来的一种怪象:“白色恐怖”笼罩着“红色中国”,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严重侵蚀和危害着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阶级敌人在以美国为首的敌对势力支持和党内走资派保护伞的庇护下,中国违宪反毛的罪恶一时间甚嚣尘上。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从38年来亿万人民群众赴毛主席纪念堂瞻仰毛主席遗容和往韶山圣地拜谒伟大领袖故居,以及人民群众不畏强暴不怕政府阻拦自发地组织纪念毛主席和学习毛泽东思想活动的事实证明:反毛不得人心,反毛就是违宪,反毛就是反华,反毛就是反共产党,反毛就是反马列,反毛就是反社会主义,反毛就是反人民!
二、应该严厉打击否定阶级斗争的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指出:“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
恩格斯指出:“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即社会发展各个阶段上,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被统治阶级和统治阶级之间斗争的历史;”【恩格斯:《共产党宣言》1883年德文版序言》(1883年6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3页】
“以往的全部历史,除原始状态外,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1880年3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225页】
列宁说:“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并没有终止,相反地,这种斗争会变得更广泛、更尖锐和更残酷。”【列宁:《关于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基本任务的提纲》(1920年7月)《列宁全集》第31卷第166页】
毛泽东同志说:“在拿枪的敌人被消灭以后,不拿枪的敌人依然存在,他们必然地要和我们作拚死的斗争 ,我们决不可以轻视这些敌人。如果我们现在不是这样地提出问题和认识问题,我们就要犯极大的错误。”【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1949年3月5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428页】
“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既要反对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又要反对认为阶级斗争已经熄灭的观点。”【中国共产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1年6月27日)》】
三十多年来,在中国只要有人依法提出阶级斗争这个观点就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歪曲为“以阶级斗争为纲”而被打成“极左”的“文革余孽”,就会遭到来自各方面反华反共反毛反社会主义反人民的敌对势力攻击。2014年9月,中国社科院院长王伟光同志在《红旗文稿》上发表了一篇“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的文章中说:“今天,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仍然处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判定的历史时代,即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个前途、两条道路、两种命运、两大力量生死博弈的时代,这个时代仍贯穿着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阶级斗争的主线索,这就决定了国际领域内的阶级斗争是不可能熄灭的,国内的阶级斗争也是不可能熄灭的。”这样的论述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提出的“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的法制概念,却遭到韩钢在内的一大批公知大V的恶意攻击,有的甚至发狠话说要绞杀王伟光同志。韩钢在《学习时报》上发表一篇《最根本的拨乱反正: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文章,攻击王文光同志依法提出的阶级斗争观为“以阶级斗争为纲”,是“犯了严重的‘左’倾错误”,企图否定宪法精神和阶级斗争的现实。
否定阶级斗争就是尖锐的阶级斗争,这种斗争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一群否定阶级斗争的公知们在美国政府的指挥大棒下,高调吹捧“阶级斗争熄灭论”,否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阶级斗争的理论,否定宪法中提出的“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的法定内容。对于违法否定阶级斗争的犯罪,国家必须进行严厉的打击!
三、应该追究违宪颠覆“工人阶级领导”罪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改革开放以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用砸烂工人阶级“大锅饭”的手段企图砸烂中国共产党的大“锅”,用打破“铁饭碗”的伎俩来颠覆宪法赋于工人阶级的政治领导地位。
那一年,政府在提出工人下岗的同时并提出了政府公务员实行聘任制,是要打破工人和干部的“铁饭碗”。可是二十多年过去了,工人同胞们下岗了,可是公务员的“铁饭碗”却变成了“金饭碗”。走资派打破了工人的“铁饭碗”,保留了公务员的“金饭碗”,其目的就是要打破法定的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的“铁饭碗”,颠覆宪法规定的“工人阶级领导”的政治地位,使作为领导阶级的工人阶级重新沦落为受资本家压迫和剥削的雇佣工。
于是医生、学校教师、律师、艺人、学者都成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商品,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描述的那样:“资产阶级抹去了一切向来受人尊崇和令人敬畏的职业的神圣光环。它把医生、律师、教士、诗人和学者变成了它出钱招雇的雇佣劳动者。”【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30多年来,中国被逐渐演变成为美国政府在世界宣扬资本主主义价值观,推广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试验田”。
工人阶级被下岗后,官僚资本利益集团成了中国官僚心中国家的主人。“工人只有当他们找到工作的时候才能生存,而且只有当他们的劳动增殖资本的时候才能找到工作。这些不得不把自己零星出卖的工人,像其他任何货物一样,也是一种商品,所以他们同样地受到竞争的一切变化、市场的一切波动的影响。”【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中国的工人阶级从毛泽东时代“工人阶级领导一切”的政治地位沦落为雇工,受到资本家的压迫和剥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那么请问:在中国“两会”代表中的工人和农民占的比例是多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可是在这样的代表大会中工人和农民的比例完全失调,怎么能体现出宪法规定的“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和“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法定标准?政府在操作中是否有涉嫌违宪,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于工人的领导和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政治地位架空?工人和农民的群体在中国人口中占的比例是否和“两会”中代表占的比例相符?尤其是“政治协商会议”的代表中有没有工人和农民的代表?“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人民的还是人民被代表?人民代表中没有工人农民或者是只有极少数工人农民代表还能称得上是“人民代表大会”么?是因为工人农民没有资格参加“两会”还是占人口多数的工人农民在人民代表大会中代表比例的法定权利被别有用心的人非法剥夺?非法剥夺工人农民当选人民代表的权利是不是违法?从“两会”的提案来看,有多少提案是代表工人和农民利益的?工人和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又有谁能帮助他们获得正义的裁决?有的地方政府官员不“为人民服务”,腐败无能,当民众对这些腐败官员有意见采用过激手段时,政府就派警察镇压;而警察和城管等政府部门对老百姓粗暴执法或者违法执法时,政府的领导们是严格制止从严惩处还是在幕后指挥或怂恿?当底层的工人农民遇难时,甚至在受冤屈上访过程中遭到迫害,有哪个政府领导关心过他们?
为什么毛主席在去世38年后老百姓仍然热爱他,是因为这位伟人和当时他所领导的共产党人的心中始终装着穷苦的老百姓。扪心自问一下,现在有几个领导心中还会象过去的共产党的干部一样能为穷苦的老百姓着想?有多少共产党员还具备共产主义理想?有几个共产党员还会坚持学习马、列、毛泽东著作?现在共产党员又是在什么条件下加入组织的?
为什么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犯罪,政府迟迟不给处理?说有难度,什么难度?难度就是中国处在官商勾结的年代,官方最讳忌的就是损害了资本家的利益。中国政府把官僚资本利益集团的利益看成超高于劳动者的利益才是导致拖欠工资的犯罪无法得到解决的真正原因。现在政府的政策都向着有钱人,比如说,60岁以上的农民一年的养老钱一共才600元,相当于有的公务员一天的工资,在物价飞涨的今天,一个月50元的生活费怎么养老?而由于反腐败和公务员的社保问题闹得公务员有意见,公务员要求加薪政府很快就采取了措施,他们一个月加的薪资或者津贴都比农民一年的养老钱还多;再比如说,由于反腐败反掉了许多公款消费,很多资本家资金紧张,政府马上启动银行为解决资本家融资难进行降准降息。当要在中国推行资本主义经济时,政府把“由市场决定”的调子唱得非常高;而当股市疲软政府就用钱刺激股市,房地产不振就刺激房地产业,这还是市场经济吗?这纯粹就是官场经济。政府成了资本利益的保护伞,政府的钱都用在有钱人的身上。在政府官员的心中根本不把宪法当作一回事,他们认定有钱有势的官僚资本利益集团才是国家真正的主人公。于是,有钱人在城市养宠物乱拉大小便不是污染;有钱人家的狗比穷人的生命更宝贵;有钱人在城市开车排放也不是污染;大型企业、政府和商场及有钱人家装空调排热也不会污染环境;有钱的商家在城市乱打色情广告和年轻女子在大街上袒胸露背拉客以及官员出门警车开道其他车辆都必须让路等都不会破坏城市形象;因为这都是有钱有势人的需求,是有钱人应该享受的专利。而农民进城摆小摊却成了扰乱城市秩序,污染城市环境,有损城市形象的“刁民”,受到城管的严厉打击。进城的农民工子女无法在城市上学,生病无法治疗,没有发财的农民进城市打拼几十年,都没有立锥之地。农民工和下岗失业的工人成了二等公民,这些老百姓实实在在的问题政府却充耳不闻,单单为有钱人着想,成了十足的官僚政府。公务员公布个人财产的呼声已经十多年了,至今也没有落实?反腐败反了几十年,为什么最大的腐败老虎至今还安然无恙?通过权力非法致富的“官二代”和官员的亲友经商暴富是不是腐败?为什么至今逍遥法外?媒体说周永康带坏了一批干部,可周永康又是谁带坏的呢?是谁在保护谷俊山?退休了的徐才厚还有权力和能力保护谷俊山吗?周永康和徐才厚、令计划又是谁把他们培养上来当了副国级领导呢?这里面有没有利益关系?中国的腐败现象难道只是由周永康他们几个腐败分子造成的吗?那些跟周永康一样大甚至还大的官员家庭成员和亲属中有没有做高官的?有没有千万甚至亿万富翁?他们的职位和收入合法吗?这些老百姓一望而知有可能腐败的问题中纪委有在查吗?
政府为什么不依照宪法规定的“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法定内容保护工人阶级和农民的利益?工人(包括农民工和失业工人)已经从社会主义国家中的领导阶级演变成为被压迫剥削的雇佣工,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中的又一大败笔。中央会重视吗?那些违反宪法剥夺工人阶级领导地位的政府官员,中央纪委和执法机关是选择“刑不上大夫”的封建法制还是按照“依法治国”的原则追究他们违反宪法的的罪恶,实行人民民主专政?
四、严格查办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所有制问题是运动的基本问题”。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而国企则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体和支柱。改革开放以来,打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旗号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实是走资派破坏社会主义经济,走“改旗易帜邪路”的政治目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习近平同志说:“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2013年11月15日)】
习近平同志最近强调:“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习近平:《在18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改革开放后,有多少全民所有制的企业被瓜分被贱卖?有多少国有企业变成了私有企业?有多少公有制经济遭到破坏被捣毁?人民公社的集体经济被破坏了,生产队的集体经济也没有了。既然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那么,请问,这么多的国有和集体经济哪里去了?是谁破坏了社会主义制度?任何组织包不包括国务院?包不包括发改委?如果是国务院或者发改委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会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为什么至今还有人在主张国有企业“私有化”,企图侵吞和变卖国家财产?
“雇佣”制剥削是不是人剥削人的制度?
马克思、恩格斯说:“雇佣劳动的平均价格是最低限度的工资,即工人为维持其工人的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数额。因此,雇佣工人靠自己的劳动所占有的东西,只够勉强维持他的生命的再生产。我们决不打算消灭这种供直接生命再生产用的劳动产品的个人占有,这种占有并不会留下任何剩余的东西使人们有可能支配别人的劳动。我们要消灭的只是这种占有的可怜的性质,在这种占有下,工人仅仅为增殖资本而活着,只有在统治阶级的利益需要他活着的时候才能活着。”【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
我曾听到一个年轻人说,在2013年的一段时间里,他协助父亲在工厂中帮忙,和工人们加班加点奋战一个月,完成了订单任务,赚了一百多万,除去工人的工资和补贴以及工厂一个月来所必须的开支,他们净赚了一百万,他爸爸给了他20 万。也就是说,他们父子俩两个人的收入分配超过了全工厂一百多工人的收入加上工厂一个月所有开支的总和,这样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吗?当然,他们比起那些有官方背景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一天赚几百万的人来说那可是小巫见大巫了。
高利贷是不是剥削?因为高利贷剥削和非法集资造成的经济案件层出不穷,难道政府官员充耳不闻?
改革开放以后,参加劳动成了下等人的表现,现在有谁是靠自己劳动致富起来的?如果按宪法规定“按劳分配”的原则就绝对不会造成象现在这么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那么又是谁违宪让一部份人不是“按劳分配”先富起来的呢?
对于违反宪法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瓜分国企,破坏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和不是按劳分配所获得财富的犯罪分子,政府应当果断下决心有能力按“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的要求,严查这些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犯罪分子,没收他们的非法所得。
五、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得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014年12月13日,在山西太原打工的河南农民工周秀云及其老公、儿子在讨薪过程中受到资方保安的阻拦,后来遭到恶警王文军等人的殴打导致周秀云被残杀。这是一起恶性故意杀人案件,因为凶手是警察,有可能还是共产党员,很多人认为也是一起政治案件,因为这个案件反映了当今社会的政治原因是因为政府主张走资本主义私有化道路所引起的恶性案件。
按照宪法规定,周秀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是受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他的人身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对于殴打周秀云等人的凶手,为什么杀人过后两个星期执法机关因受到公众舆论的责斥后才把犯罪嫌疑人抓起来?如果不是信息发达的今天,如果不是人民群众的正义之举,杀害周秀云的凶手会在塌方式腐败的山西太原被抓吗?看太原市政府的态度,至今还没有迹象表明会公正处理这个案件,让故意杀人凶手伏法。
2015年1月30日下午,受害人谢某在梅溪湖公园被犯罪嫌疑人郭某(郭系长沙市安监局工勤人员)的狗咬伤。当天17时左右,在岳麓区观沙岭医院门口,两人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郭某殴打谢某后逃走。经医院检查,谢某颅内出血,于2月4日医治无效死亡。
湖南的“郭少”为了一只狗打死一个人,犯罪嫌疑人心里有严重的“人不如狗”偏见。这原本只有在旧中国才有可能出现的恶性案件,可是却偏偏在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出现了,被害者还是一个大学生。听说凶手是“官二代”,家中有钱有势,当地政府会不会因此调解由犯罪嫌疑人赔钱给受害人家属,凶手就可以逃脱死罪?在物欲横流的当今,有钱人家的狗的地位确实比穷人还要高贵。前几年广西桂林因杀狗受到所谓“爱狗人士”的围攻,可是,当一个普通的老百姓被杀害时,这些爱狗人士却没有出现,不知道他们的爱心哪里去了?这样只能说明这些人“爱人之心不可有,爱狗之心不可无”。他们爱狗是因为西方国家的人不吃狗肉,所以他们认为中国人吃狗肉是素质差,必须象西方国家的人一样,不准吃狗肉。而且这类案件不是单一的,前不久媒体还报道说出现有人强逼要人向狗下跪的事例。看来中国已经进入有钱的“人狗”当道的社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权再不走正道就可能会有亡党亡国的危险。
在农村,政府曾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农民采取强制捆绑抄家等高压手段,根本无视宪法“保障人权”和“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规定。有的警察甚至保安人员无法无天,无视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和“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任意抓人,关人,打人。城管人员殴打小商贩已经成了社会丑闻,政府在执法人员行凶后遭到人民群众遣责时一般都是套上一句“粗暴执法”来处理,用“粗暴执法”来掩盖执法人员违反宪法侵犯人身自由的违法犯罪行为,最多只开除几个“临时工”了事,有几个行凶的执法者受到法律惩罚?上世纪九十年代,外来务工人员随时会有被警察或者保安人员抓起来的危险,进城农民的人身自由随时会遭到警察或者保安人员的侵犯,有的甚至被殴打致死?违反宪法殴打“三无人员”的凶手至今没有人受到应有的惩罚。2003年因“三无人员”而抓的大学生孙志刚被殴打致死于“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杀害孙志刚的凶手有没有伏法?
18大前,有多少老百姓因为冤屈无处伸,抱着对共产党政府的信任上访告状,可是却遭到一些政府和黑社会相互勾结,绑架甚至伤害上访者。曾经有人拦住国务院总理的车告状,结果是告状者被关进监狱。有多少人因为上访被殴打,有多少人因为上访被抓被关,这是宪法所规定的保障人权吗?公民的人身自由怎么会经常受到侵犯呢?这些殴打老百姓的恶棍难道不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吗?
六、依宪治国要坚持原则
1月24日,中共中央机关刊《求是》杂志主办的求是网刊发表了宁波市委宣传部徐岚同志的一篇题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难在哪里?》的文章,文章中点了:“贺卫方在微博中大谈宪政,陈丹青在其微信公众帐号以《大家别去美国!一个愚蠢而落后的国家》为题,内容却是对美国的过度美化,诱导效果可见一斑。”
接着,徐岚遭到一群资产阶级公知大V的围攻。
1月29日,教育部袁贵仁部长在出席教育部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座谈会表示:“绝不能让传播西方价值观念的教材进入大学课堂,也决不允许教师在课堂上发牢骚、泄怨气,把各种不良情绪传导给学生。”
国家教育部长宣传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法律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可是这样的职业行为却偏偏遭到一批公知大V的围攻。2015年2月2日,中国社科院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朱继东指出:这次围攻表面上看是针对袁贵仁的言论,实际上则是对中央加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示威和反击,是某些人对中央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不满的又一次借机发力。
公知大V们表面上看是攻击袁部长本人,其实质是借机表达对中央出台《意见》的不满。他们企图盗用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和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把他们宣扬西方价值观和谣言以及恶意攻击的言论粉饰为“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为他们的犯罪言行作狡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对言论和学术等自由和权利作了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中国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中国就必须遵循中国的宪法。中国的宪法规定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所以,中国人民的自由是在“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原则下的自由,离开了这个原则就不是社会主义国家的自由。所以,在大学课堂上传播西方资产阶级价值观念就是颠覆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民主专政,损害了中国社会主义国家的利益,中国的宪法是禁止这样做的。如果在美国资本主义国家的课堂上传播共产主义信仰和无产阶级革命理论,也同样是损害了美国国家的利益,也会遭到禁止。课堂班级是一个集体,学生基本上都已经成年,都是公民,他们有自己的自由,有受教育的权利。老师在课堂上发牢骚、泄怨气,把各种不良情绪传导给学生是误人子弟,是损害了课堂上全班同学的集体利益和学生的合法的自由和受教育的权利。所以教育部依照宪法规定采取“绝不能让传播西方价值观念的教材进入大学课堂,也决不允许教师在课堂上发牢骚、泄怨气,把各种不良情绪传导给学生。”的决定是正确的。
任何国家的自由都是有限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宪法中法定的各种自由的限度是不得损害“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利益为标准。而不是无政府主义的自由,更不是资本主义法定条件下的自由。
公知大V们信奉的美国也不是绝对自由的。美国和所有西方国家的自由都是有自己国家的法定原则性,西方国家离开了资本主义这一原则就不是资本主义国家。民主和自由是相对的,有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和自由,就必然没有无产阶级的民主和自由,有了资本家剥削的自由就没有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的权利。美国国家被公知和大V们吹捧为民主自由的天堂,可是,为什么美国的媒体上没有人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什么没有人宣传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没有人宣传阶级斗争?没有人宣传无产阶级专政?更没有人宣传消灭私有制,打倒资本家。为什么?因为美国的媒体都是由资本家出钱办的,资本家出钱办的媒体,肯定要为资本家的利益服务。在美国谁要是宣传共产主义,宣传阶级斗争,号召工人起来反抗资本家的剥削,就会被政府抓起来坐牢,这就是资产阶级专政,这就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和自由。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本应该和资主义国家相反。中国的媒体拿的是中国人民的钱却反过来宣扬资本主义“民主”、“自由”、“宪政”,宣传反华、反共、反毛、反社会主义、反人民的言论,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内混进了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不过这只是暂时现象。
在美国,每一个公民的都有平等自由吗?一个穷苦的工人能和有钱的资本家一样出入住进五星级宾馆吗?能享受相同的高档服务吗?答案是不可能的。现在中国一个穷苦的工人也不可能和一个有钱的资本家一样出入住进五星级宾馆,不能享受相同的高档服务,因为改革开放后中国走了资本主义邪路。当然,如果人人都享有平等的民主和自由就不会有剥削和压迫,就不是资本主义而是共产主义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目的就是赚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就是为了让自己骑在劳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享受高档的物资生活条件。因此,有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和自由就没有无产阶级的民主和自由。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人民民主专政,劳动人民享有无产阶级的民主和自由就应该剥夺资产阶级的民主和自由。资产阶级一旦有了他们的民主和自由就要剥削和压迫劳动人民,改革开放后的事实更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真理,资产阶级如果不剥削和压迫劳动人民就不是资产阶级。无产阶级应该剥夺资产阶级剥削劳动人民的的这种自由,强迫他们参加劳动改造自己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对于大学课堂这一阵地,无产阶级思想不去占领,资产阶级思想必然会去占领,只有在大学课堂上宣讲无产阶级革命理论,宣扬无产阶级世界观,把宣传党性和人民性统一起来,才能消除资产阶级思想对青年一代的毒害,中国的教育才能得到进步。这就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理论,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依法治国”的原则。
习近平同志2012年12月4日在隆重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部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时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权力进行的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立即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遵照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绝不允许任何违反宪法的犯罪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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