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昨天消息,国务院决定将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名称改为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任组长。
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各地区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拿出“啃硬骨头”的真招实招,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
解读让地方改革跟上国务院步伐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昨天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3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对外发布,并成立了当时的协调小组,其重要工作就是简政放权。
汪玉凯认为,经过两年多的工作,目前改革进入关键期,“如果说之前改革‘动静’主要在国务院,那么从今年开始,改革的大动作将转向地方。如果中央的权下放到省一级后不再往下下放,就容易形成‘中梗阻’。因此地方的改革要跟上国务院的步伐。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成立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意义很大”。
汪玉凯指出,协调小组从成立到改名,可以从另一个层面反映出改革的艰难,政府自身有没有真正地减、放一些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这需要更有力的协调力度来“壮士断腕”,与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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