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就是历史埋下的雷,今天的一言一行皆为岁月演进所致。
还是要从二十六年前的香港回归说起。
1
在回归之前,英国政府曾不向中方作任何通报,突然抛出过一个跨越1997年、耗资达1247亿港元之巨的“机场及港口发展策略”,动用几乎所有的财政储备和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政府举债,巧妙地使大把大把的香港资本流向英国,意图“掏空香港金融”。
而更早一些的1991年,英国先是把联合国发布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改成了所谓《香港人权法》,提出许多人权方面的倡议,比如限制死刑、放宽国籍户籍等;紧接着一年后,港英政府又宣布“解除社团限制”,完全放开港内港外的社团注册,也宣布不再取缔任何组织。
这就给大批NGO进入香港“备战”提供了法理支持。
比如那个著名的“香港外国记者会”,拿着英国人在被驱逐前临时更改的条例为依据,屡次邀请五独分子来港演讲、煽动独派势力对抗北京中央。
彭定康,这个末代港督正是在这个关键历史时刻,由其政治挚友梅杰首相力荐走马上任的。
这位在英国因诚信不佳而知名的政客,自称“深知最大的试炼将来自政治竞技场”,1992年上任伊始就在港英政府内部做了一个“严肃的形势报告”,断言:
北京政权不到1997年就会像欧洲的苏联、东德和波兰那样垮台。
以此,彭定康动员政务官、公务员们跟着他一起“打乱仗”,放弃中英已经达成的所有协议、谅解的束缚,捞回十年前“英国在谈判桌上想得到却没能得到的东西”。
1992年10月7日,上任仅三个月的彭定康发表了早在英国就打好腹稿的第一份施政报告,对香港面临的1994年区域组织选举和1995年立法局选举提出完全另一套设计,掀起了后过渡期又一大折腾。
时任中国国务院港澳办主任的鲁平同志随即指出,这个方案表面上仍然说要维持英国在香港多年来行之有效的行政主导,但实际上是要急剧改变政制、迅速提高立法机构的地位和权力。
这套方案在当时一度让中英之间已达成的政权机构平稳过渡安排化为泡影。
彭定康先斩后奏公布政改方案后,不断软硬兼施要挟中方接受;中方自然坚决予以拒绝,直斥他背信弃义,是“千古罪人”。
但是,在彭定康借助首相支援和全力操控下,这套“政改方案”还是在港英立法局以一票微弱多数通过…事实上宣告了英国最后管治时期的香港政治体制已无法与未来中国香港特区基本法的规定相衔接。
1994年,中英双方开始就渡期预算案编制问题交换意见,决定成立专家小组进行正式磋商。
财政预算案是现代政府理财的重要工具,是政府收支计划和经济政策的集中体现,对经济民生影响重大。
按香港的惯例,每个财政年度从当年4月1日起,至次年的3月31日止。
很显然,1997/98 财政年度会跨越香港历史性的回归,其中前三个月为港英政府管治,后九个月将由中国香港特区政府管治。
这个年度财政预算案的编制理应由中英双方共同完成,又由于财政政策、收支计划的连续性,之前一个财政年度的预算案必然对后一个年度的预算案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在中国香港特区政府尚未产生前,由中国中央政府代表未来特区利益,与英方就 97/98、96/97 两个过渡期财政年度的预算案编制进行合作,既是香港政权交接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香港财政政策平稳过渡的客观需要,符合《中英联合声明》精神。
而在实操过程中,英方对于这些重要原则看似表面上不持异议,实际上却想独自把握、以便配合其“光荣撤退”方案的实施。
因此,英方不仅想方设法阻挠中方参与预算案编制,还急功近利、不负责任地做大开支以粉饰殖民时期政绩……
为了主导谈判的方向,英方当时抢先公开向社会宣布将向中方“介绍”96/97 年度财政预算案的编制过程,并就跨越回归的 97/98年度预算案“咨询”中方意见。
一口一个“介绍”,一口一个“咨询”,先入为主地界定了中英双方在未来专家小组中的角色。
彭定康于1994年10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以及英方在当年底向中方提交的书面意见均表达了上述观点。
令人遗憾的是,中方代表内部竟然一度对此缺乏警惕,在1994 年底召开的两次联络小组全体会议上居然都没有对英方立场提出异议……
1997年的夏天,彭定康在离开香港前抛出了他最后一张重牌:草拟了一份五万人的所谓“港英白名单”,单子上全是一帮“忠于英国统治”的香港上层精英,包括各类富商、政客、议员、教师、教授、媒体人……
他们所有人都收到了一个密码,只要有了这个密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的英国使领馆都能带着全家人火速入英国国籍。
当然,他们中的许多人并没有走,而是选择留在香港,继续配合英国人保持香港各领域的殖民体系“不动摇”。
像陈方安生就是其中典型,她曾公然鼓吹:
香港回归只是换个旗子,其他都没变。
陈方安生确实没有说错,彭定康在滚蛋之前非常阴谋得把港府行政权分给了香港政务司,又将此前自己手下的“立法局”变更为独立于港府存在的“立法会”,继续保证英国对香港立法系统的殖民控制。
2
临走前大肆分发“民主自由”的传单,然而不禁试问:英国人统治了香港一个半世纪,什么时候讲过“民主”?
在政治排序的图谱上,香港人甚至还不如印度人,在自己的家园地盘上沦为“三等公民”。
一直到《中英联合声明》签署,中国共产党制定了香港回归日程后,循序渐进发展民主政制的《基本法》,英国突然“如梦方醒”、在香港开始大搞所谓“代议政治,还政于民”……
一百五十年来,英国人从来有给过香港人一张选票吗?
港督和港府主要官员,由伦敦任命,港府则既是三军司令,又是立法局的主席,且有权否决法院所有的判案,是绝对的独裁者;立法局,不过是港督的咨询机构而非立法机构,局里的官守议员是港督委任的政府高官,非官守议员也是他委任的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
一个半世纪的长史,被港独分子奉为“神圣不可侵犯”的香港法院,其终审权一直掌握在伦敦的王室的咨询机构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手中。
这个有上千年历史的机构是专门受理海外领地、王家属地和英联邦成员国家终审案件的。说白了,“殖民地案务专局”。
港英政府统治时期,香港每年有一二十宗案子要上报伦敦枢密院,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法律原则问题更是上诉焦点。
英国和香港地区虽同属一个法系,但相距两大洲,历史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念很不相同,加上枢密院的成员大多年事已高,对香港世态民情一知半解,做出的判决往往与香港上诉庭的判决很不相同。
饶是如此,终审权始终是在伦敦,而不是在香港。
在英国人看来,司法权力是他们统治香港最重要的一道楔子,它深深地插入香港社会的心脏,指挥着香港的国民教育、文化娱乐、媒体舆论……
直到数年前,香港名义上回归已有二十余年,依旧会出现头戴白发套的外籍法官杜大卫“赦免”港独分子、“惩办”港警的乱象——根据保释制度,暴徒中的大部分人可以直接交钱回家,打砸抢烧的恶行可以连一天牢都不用坐。
甚至,直到2020年夏天更新的终审法院法官名单,都依旧“满目狼藉”:首席法官一人,常任法官三人,非常任法官十八人——其中在三名常任法官中两人为中国籍、一人为英国籍,十八名非常任法官中三人明确为中国籍、但其中两人为中国香港籍和英国双重国籍,剩余十五人全部是纯粹的外籍,分别来自英、澳和加拿大。
即,二十二人中只有两个人是完完全全的中国人,其余全部为外国人(包括双国籍)。
还记得那个著名的港庭终身法官包致金(Kemal Bokhary)吗,任职期间在香港横行霸道,侄女更是仰仗英方权势在港无牌驾驶、暴力袭警、劣迹斑斑……
这也就不难理解《基本法》第二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为何迟迟不能落地。
与之对应的是《基本法》第92条和82条,只对香港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存有“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的规定,但对其他法官的国籍没有任何限制。
这就是历史上用以描述1997年「香港回归」的真相。
3
近三十年来,香港的一切都宛若大陆的某种临摹“模板”,用许多人的话说:
中国的第一缕国际春风,正是由港风带来的。
靡靡之音、灯红酒绿之间,直至今日,以英国皇室成员、港督、殖民地官员、英军军官命名的街道,香港仍有八百多条。
连日本法西斯在1941年侵占香港后,“日督”矶谷廉介都知道发布“公示”将香港的所有英式地名改为日式名称,而我们1997年正大光明地收复作为故土的香港,去殖民化工作却似乎从未做到位。
埋雷,一直埋到暴动的2014和2019(事实上还有很多,如2010年“反高铁”运动、2012年“反国民教育”运动、2015焚烧《基本法》事件……)。
逆向种族主义的恐怖分子其疯狂,让信仰一直以来摇摆不定、始终处在“我是谁,我的妈妈是谁,我从哪里来”的困惑之中的香港,一步步堕入歧途。
长期以来,香港社会与中国政治母体之间始终存在严重的互信不足。
过去一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作为外来权力管治的土地,香港孤悬于中国的政治体系之外仿佛成了一种默许的共识,造成日积月累之下同大陆主体政治秩序之间存有天然隔阂。
在长期的分离、分治状态下,受到殖民操控的香港其政治文化、政治话语与政治精英都早已不属于中国本土治理体系的一部分。
无论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政权,对于香港而言似乎皆属政治上的“他者”,而香港在中国本土政权眼中亦是陷于南方一隅的化外孤城。
这种相互剥离,形成了香港社会同中国本土政治秩序之间彼此相安无事则易、而建立和维持互信则难的状况。
从2014到2019,同一波年轻人,从幼稚走向野蛮,从跟风转为仇恨。
所以今天时不时就会发生的一系列“歧视事件”,真的一点不奇怪。
四年前,国泰空中服务员工会就通过发表不实言论不断地抹黑和诋毁特区政府,更是在“修例风波”爆发后于2019年7月26日组织人员在香港机场举行了一场反华游行。
要看到,法律层面扭转历史只需要一两年(《国安法》早已落地),但是想在文化层面扭转历史,则需要突破三代人不止的思想桎梏,打破他们早已经与现实脱离的种族优越感这不是一朝一夕之事。
原因嘛,还是那句话:都是历史埋的雷。
4
更让人遗憾的是,曾经60年代我们对香港一度是占据文化高位和意识形态输出地位的,只是一切都一去不复返了。
经过60年代洗礼的香港人多是爱国的,且他们拍摄的诸多影片也都表达着爱国情怀,绝无后来年轻一辈的媚外和自我矮化。
60年代中后期的六七暴动至今写在香港历史的光辉册上,那是港英当局被迫拨政向善的转折点,既是香港底层市民、香港左派的小小胜利,也是文革“南延”的一次正名。
回想60年代初,由于天旱,香港用水紧张,存水量严重告急,正是毛主席力排众议作出决定:
香港居民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是我们自己的同胞,供水工程应由我们举办,列入国家计划。
于是,东江之水跨山而来,解决了香港几十年一遇的大水荒。
再回想1894年时的香港大鼠疫,至今无法统计有多少香港人死在港英鬼子“洁净局”的刺刀下。
有良心的香港人,都会记得,记得他们都曾属于那个红色的中国。
只不过,“有良心的香港人”在今天的香港社会中还是否是市民主流,已经很难去估量。
香港回归祖国十五年时(2012年),香港的国民教育(即爱国教育)方案竟然才姗姗来迟、磨磨蹭蹭地走上台面。
即便如此,爱国主义运动在香港又面见了如何境遇?
2012年5月13日,香港反国民教育的“学民思潮”组织发动“513撤回国民教育课程大游行”;
7月,由香港部分家长组成的“民声团体”,成立了所谓“国民教育家长关注组”,要求港府撤回国民教育课程,此后又联合“教协”等团体发动“全民行动,反对洗脑729大游行”;
结果是,2012年9月8日,时任特首梁振英被迫宣布取消德育及国民教育科的三年开展期规定,改变为由学校“自行决定是否开办国民教育科及其教学方式”……
这等于是将「爱国」这一现代国家之政治必须、又是国民朴素情感之凝聚的基础性国家工程,交给了暗流涌动的“泛民”们,以及他们背后始终虎视眈眈的英美。
严格而言,1997年除了解放军雄赳赳气昂昂地进驻了香港(关于军事用地的谈判也用了足足七年),其他维度上都很难看到中央对香港的管理,尤其在经济和文化层面。
不说香港人彼时是怎么俯视我们的,二十余年前就连我们自己都拿香港当天堂仰望,《读者》《意林》等小布尔乔亚刊物上关于香港人高素质、香港城市环境优美、香港制度先进的小作文数量,一点不亚于对日本、德国、北欧、北美……
今天朗朗上口的“四个自信”,在当时简直是天方夜谭。
就连那位在90年代叛逃到美国的时任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职级相当于今天的中联办主任——的许家屯,竟然在党内和大陆民间,彼时都有不少声音对这位亲近李嘉诚等香港寡头与上层权贵的党的叛徒,抱以“理解”。
一个在回归前葬送了党在香港的布局路线的政治叛徒,却引起不了多大波澜,这已然反映了当时大陆对香港的“灯塔式仰望”。
2001年2月14日,在时任总理的亲自推动下,国务院任命香港证监会副主席兼营运总裁史美伦,出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
消息一出,全国震动: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从海外聘请的首位副部级官员。
十年后,作为英国殖民香港标志之一的香港大学,举行建校百年庆典,从北京前往祝贺的领导在庆典上竟出人意料地用英语宣讲……
今天回看,不失为一阙符号性的回声。
市场经济,开发开放,国际都市,地产先行,培育巨企,鼓励造富……
还是那句话,“历史埋的雷”,而埋雷者有何止英国殖民势力与香港独立势力呢?
5
回看史册,“一国两制”政策构想,原本为统一台湾而提出,而被首先运用到香港和澳门其实是历史机缘巧合促成。
香港是现代中国的创伤性记忆,1842年清廷于鸦片战争中战败,被迫签订《南京条约》,将香港岛(连同鸭脷洲和附近岛屿)永久割让给英国维多利亚女王及其合法继承人。
1860年,清廷再于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败于英法联军,签订《北京条约》,将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永久割让给英国。
1898年,清廷再与英国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英国据此租借“新界”(包括新九龙及逾二百个离岛),为期九十九年。
这三份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承认的不平等条约,实际上形成了今天香港特别行政区所辖领域的大致范围。
自70年代末开始,随着新界地区租借期限的不断逼近,在英国政府的动议和催促下,中英两国政府才开始进行关于香港前途命运的外交接触、商讨和正式谈判。
中英关于香港前途地位的谈判,恰好与当时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思考台湾统一问题的时间重叠,这使得领导集体开始考虑将刚提出不久的“一国两制”构想,率先运用于香港回归。
以“一国两制”的方略来解决香港问题确实是一个政治层面的创举,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一问题是在非常仓促的情形下被提上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议程的。
实际上,当1979年3月香港总督麦理浩访问北京、并与小平同志首次谈及香港前途问题时,中国人民解放军刚刚结束对越南的大规模自卫反击作战不到十天,中央政府尚未对香港在1997后的地位和管治问题做出深入研究,遑论做出重要决定。
随着中英关于香港前途命运问题的接触和商谈的深入,中国政府才逐步把香港回归这个问题在内地百废待举的情况下“插队”提上议事日程,并最终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就香港在1997年回归形成了初步决策。
起初,我们对于“一国两制”框架下未来香港政治运行的设想,是十分“急冻式”的回归。
即:快速于1997年6月30日午夜时分将香港既存的社会经济、法律和政治制度基本不动地接收,保持大体不变,然后再因应时代的变化择机予以解冻和变革。
80年代香港回归谈判期间,香港人最常听到的六个字——“马照跑、舞照跳”,就形象地表达了北京对于在回归完成后保持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和不同于中国内地的生活方式的设想与愿景。
80年代,北京甚至有官员表示香港回归不过是“换面国旗、换个总督”般简单,中央对港工作系统的负责官员也经常强调回归后香港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生活方式、华人公务员队伍、精英阶层地位、司法体系、营商环境等,均会同港英殖民地时期保持“高度连贯性”……
甚至,某位主政对港工作官员曾说出“将来香港如何发展民主,完全 是香港自治权范围内的事,中央政府不会一涉”之类极为宽厚的政治表态……
香港回归后,中央政府还将港英时期派驻香港的隐蔽战线力量几乎全数撤回北京,原因就是:回归之后香港都是自家人了,特区由港人掌握“完全放心”。
“急冻式”回归,因而实际已超出了其作为一个较为原则性的、粗糙的、“摸着石头过河”式的初步政治设计的本来面目。
这被不少香港居民有意无意当作是北京中央权力对自己做出的某种具体承诺和香港回归的某种既定模式。
也使得部分香港市民后来对于“一国两制”的理解,始终存在政治性偏差。
那么,对于未来,面对今天人均GDP25000美元的台湾省,其经过七十年甘当帝国主义仆从的冗长崛起期、凭借地缘优势而壮大的殖民地经济规模事实上非常稳固的割据状态,我们还要继续沿用“历史经验”吗?还要继续埋雷吗......
跋
1960年12月24日,联合国通过了苏联社会帝国主义带领四十余个亚洲国家提出的《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草案。
这个草案,将香港和澳门纳入了名单之中。
正是这份《宣言》,赋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自决权”,使其可以“自由决定其前途,自由决定其政治地位”。
从历史纵向维度而言,这份《宣言》成了此后苏修进一步炮制所谓“有限主权论”、干预第三世界国家内政的预演。
其时,正是毛主席敏锐觉察到苏联和西方帝国主义集团有可能通过该法案干香港、澳门等地区形成事实“独立”。
为了将中国的主权领土——香港与澳门从法案名单中永久删除,在联合国席位彼时仍被蒋介石政权非法把持的情况下,毛主席与虎视眈眈的帝国主义势力进行了长期艰苦的斗争。
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了联合国合法席位之后,毛主席立刻指示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尽早行动:港澳问题完全是为中国主权范围内议题,不可以“殖民地”性质而论,应将港澳两地剔除出名单。
1972年11月8日,联合国大会对港澳问题进行表决:支持删除99票,反对5票,其余弃权。
香港和澳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底色,被毛主席以不容撼动的政治决心成功维护,也奠定了此后回归祖国的水到渠成。
两年后,1974年5月25日,年迈的毛主席在会见英国前首相希思时,对香港问题做出了最后的交代。
中共中央档案馆保留的谈话稿上准确留下了这样的记录:
都成历史了!你们剩下一个香港问题,我们现在也不谈。到时候怎么办,我们再商量吧。是年轻一代人的事情了!
苦尽孤心纵身付,山河悲风一曲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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