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在北京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邀请记者提问。香港凤凰卫视记者:对于大陆日前发布实施《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个别民进党民意代表鼓吹台湾方面要有所谓“反制作为”。对此有何评论?
01.
《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发布实施后,赖清德在回答媒体提问时态度非常强硬,声称大陆没有任何权力可以“制裁”台湾人民,也无权跨越区域追诉台湾人民。大陆出台的《意见》,把不赞成统一当成“台独”,如果按照这个说法,岛内只有“统一促进党”不是“台独”,公然鼓动岛内政治力量团结合作,共同面对大陆的惩“独”新规。
民进党当局陆委会发言人声称,大陆对台“完全不具司法管辖权”,相关法律与规范对台湾民众“毫无约束力”,此举只会挑起两岸人民间的对立,严重影响两岸人民往来交流,无助于两岸关系的良性发展,呼吁台湾民众慎重思考前往大陆的必要性。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叫嚣,“所有人都要置身死于度外”,“中国法律能够及于台湾吗?”他还吹哨壮胆,批评大陆只是“装腔作势”,引起台湾更大反弹,要求大陆“不要恐吓台湾”,因为“一点用处都没有”。扬言“敌人的攻击是我身上的勋章”,“一点用处都没有,民进党会怕这个吗?台湾人民会怕这个吗?”
国民党主席朱立伦表示:中国大陆对“中华民国”、台湾所有民众“没有任何司法管辖权”。“两岸敌意不断上升,这是一个最不好的发展方向,希望双方相互节制,用对话取代对抗。”国民党“立委”王鸿薇声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没有司法管辖权,这是形式意义”,这对两岸的感情没有好处。国民党柯志恩声称,“说实在的,如果要维持两岸的和平,国台办的说法与措词,也不要激怒台湾的民众,因为大家不会认为这样有办法促进两岸和平。”国民党籍台北市长蒋万安声称,大陆此举对两岸之间的交流互动没有帮助,两岸交流沟通必须遵照“尊严对等善意互惠”的原则进行。
02.
赖清德上台短短一个月内,不断在各种场合公开宣扬“台独”言论,制造两岸对立,搞抗中保台,积极向美购买武器,妄图以武拒统。即便是支持率狂降,备受批评的情况下,赖清德仍然死不改悔。
6月19日的满月记者会上赖清德重申两岸互不隶属,叫嚣:岛内必须加强防卫,除了加强武备外,还要依靠“国际力量”,同时全民防卫,表示台岛不会屈服于大陆的威逼之下。近期还成立所谓的“全社会防卫韧性委员会”,妄图将台湾民众绑在“台独”战车上。
赖清德日前接受美国《时代》杂志专访时称,关于两岸是“互不隶属的两个国家”是依据事实,蔡英文、马英九都曾提过“互不隶属”相关立场,宣称“要与中国尊严与对等交往”“中国应拿出诚意跟台湾民选合法政府”交流合作;两岸每个议题都应互利互惠;交流合作时应有促进两岸人民福祉、未来迈向和平共荣的共同信念。
上述情况清楚地表明---
1、台湾当局、台独首要分子赖清德之流仍然顽固坚持台独立场、顽固推行台独路线,目无国法,冥顽不化。
2、岛内主要政治派别、主要政党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强烈抵制国家《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表明了他们或明或暗的台独立场。
3、岛内民众、包括台湾青年相当大的一部分仍然支持台独路线,台独的社会基础、民意基础依然十分深厚。
4、凭借美国等国际势力的支持,以及完整的政府架构、经济实力、地理优势、军事力量等,台独顽固势力、台独顽固分子以外谋独、以武拒统的气焰非常嚣张。
坦率地讲,依法管独,不容乐观;以法治独,非常艰难。《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真正实施,还需要艰苦的努力,还有一个过程。
03.
反台独不是我们的目的,遏制台独不是我们的目标,收复台湾、统一祖国是根本,是我们的目的目标,台湾问题解决了,台湾回归祖国了,试问,台独去哪里独啊?去怎样独啊?恐怕到时候台独分子连祖坟都找不到了,连哭爹哭妈的地方都没有了。
而且反对台独、遏制台独的关键是惩治台独惩办台独、要害是消除台独消灭台独,台独分子得不到惩罚,得不到惩治,只会越来越独,由小独变大独,最后成长成台独顽固分子,所以,对于台独必须敢于治敢于打,消除了台独、消灭了台独,没有了台独就不会再独。
所以,解决台湾问题,我们一定要从大处着手,不要在细枝末节上浪费时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法制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有立法,没执法,法律就是虚法、空法、废法,就会法制无威,法治无权。
所以,《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发布后,必须立即对“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开展司法调查,进行司法审判,依法量刑定罪,针对台海的实际状况,缺席审判后,限令犯罪分子限期投案自首,如抗法不遵,要立即开展通缉追缉,开展“斩首行动”,对判处死刑的要实施定点清除。
我们不能说法律空话,放法治空炮,授人以柄,贻笑大方。
主权在大炮的射程以内。
法权不在法官的手中,而在法警的手上。
04.
针对香港凤凰卫视记者的提问,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严肃指出:依法惩治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是真正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切实保障台湾同胞利益福祉的必要举措,符合台湾社会要和平、要发展、要交流、要合作的主流民意。奉劝岛内某些人认清形势,不要罔顾民意、逆流而动。
《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发布后,岛内的反对之声、喧嚣之浪,已经暴露了台独顽固分子的焦躁不安、内心虚弱,大陆的反台独法治利剑,已经有效地震慑了台独分子台独势力,而且《意见》的及时出台对台独当局推进法理台独是一个精准反击、精准威慑。
自2021年5月至今,大陆公布两批“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共10人,首批3人:吴钊燮(现任“国安会”秘书长)、苏贞昌(前行政机构负责人)、游锡堃(前立法机构负责人);第二批7人:萧美琴(现任台湾地区副领导人)、顾立雄(现任台“防长”)、蔡其昌(民进党“立委”)、柯建铭(民进党团总召)、林飞帆(现任“国安会”副秘书长)、陈椒华(时代力量前“立委”)、王定宇(民进党“立委”)。
台媒指出,这10人最危险,都可能成为“被审判”对象。更有岛内人士坦言:依柯建铭此人顽固不化,危险特别严重,可判处死刑。
但《意见》宽严相济,对于那些主动放弃“台独”分裂立场,消除其危害后果或者防止危害继续扩大的“台独”分子,可依法从轻处罚或免于处罚。无论是“台独”顽固分子,还是赖清德,只要悬崖勒马,为时未晚。但执迷不悟,一条道跑到黑,执意“台独”的,他们或将被判处死刑。即便暂时抓捕不了的,依然可以缺席审判,并将祭出全球“追杀令”,让“台独”顽固分子无处躲藏。目前我国与100多个国家签有司法互助协议,以共同打击各类形式的犯罪。因此,只要“台独”被大陆依法判刑,只要离台,就会面临被逮捕、引渡,甚至“追杀”和“斩首”的结局。
因此,警告台独顽固分子,不要心存侥幸,不要嚣张狂妄,以为大陆“管不着你”,“拿你没办法”。
中国人民解放军打击台独、捍卫祖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强大力量是法令必行的坚强保障。
14亿中国人民解放台湾、统一祖国的坚强意志是法制威严法治尊严的强大支撑。
以身试法必将刑法加身,抗法不遵必将就地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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