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奉一包就灵,镇政府将城管队承包给私人
蔡金安
我国农村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实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如今在湖南湘潭县石潭镇有了一个新版本,不过该镇不是搞土地承包,而是将城管队承包给私人,今年收费7.3万元。
据调查,所谓的城管队(即石潭镇城建监察中队),是镇政府在当地招聘人员组建的“收费队”,现有8人,名义上隶属于该镇村镇建设规划管理站,实际上承包给了私人——现任队长张议,完全是自收自支。每年都要签“合同”,上交经费给管理站。
城管队的工作,主要是向车主收费。湘潭多名客运中巴车主投诉称,石潭镇城管队向他们收了多年的“服务费”,“车主不交钱,城管就锁车”。据专跑湘潭汽车西站——石潭镇这条客运线司机王亮(化名)说,每年,石潭镇城管队都要向客运中巴收钱。“最初每年收400元,今年涨价了,其他乡镇途经石潭的中巴,收700多元。石潭本地的,收1000多元。”他出示了今年4月镇城管队向他收取费用的收据:金额为1100元,收费项目为“站场有偿服务费”。
石潭镇有关负责人说,石潭镇在南区修建了一个汽车站,但由于位置较偏,乘客不集中,中巴车都不愿进站。
承包人张议解释,虽说没有进站,但为了方便中巴及乘客,镇上设了临时停靠点,划有标志。从石潭镇街上经过,中巴停靠和上下客,会丢些槟榔、卫生纸等垃圾,所以必须交站场管理费。这笔钱已经收了9年。
副镇长曾正芳称城管队承包给了私人,今年须上交7.3万元,否则追责。《目标责任状》规定,石潭镇城区的车辆停靠、环卫有偿服务费,由石潭镇城建监察中队征收,但必须按县物价局核定的范围和标准收取。2010年内,上交镇城建站经济任务7.3万元。城建监察中队人员的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等一切费用,由监察中队自行负责。
我们通过以上梳理,可看出其中的奥秘:镇政府组建所谓的“城管队”并承包给私人,除了养活了一群人,还可为镇政府创收7.3万元。在镇政府看来,这实在算得上“功德无量”的好事,可实际呢?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为“养人”、“创收”而组建城管队,法律法规不允许;位置偏僻、无车停靠、形同虚设的汽车站,实在找不出理由收费,没关系,你司机总得有在街上路过或停靠的时候吧,对不起,必须留下买路钱,美其名曰“站场有偿服务费”,随意收取过路司机1100元。巧立名目的所谓“有偿服务费”,在所有的法定收费项目中也不存在,所以石潭镇城管队的收费是违法的。湘潭金明法律服务所余彪也认为城管队搞承包违法。
堂堂镇政府,搞什么承包城管队来非法收费,用来养人、创收,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政府官员们不愿动脑筋费力气积极寻求发展生产的门道带领百姓走出困境共同致富,而图省事信奉一包就灵,把法律法规置之脑后,冒然干出违法的蠢事,天理不容!我们期待上级政府早日处理好此事。
2010.6.25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