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杜
日期 2010-07-01
(本文大意:若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民为本、构建和谐的理念出发,给民众的生日献礼,罢工权、示威权、八小时工作制,一样也不能少。这道理应当是不言而喻的。以为这是“极左”,是“国际笑话”。恢复和保证“农民工”“准农民工”底层民众的罢工权、示威权、八小时工作制,应当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历史责任。)
执政党中共为了纪念建党89周年发表的社论及相关新闻,是献给治下民众的生日献礼,但让人觉得好像是蛋糕店里的蛋糕模型,虽然也花花绿绿,却不过是一块泡沫,一点秀色可餐的感觉也没有。我以为,若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民为本、构建和谐的理念出发,给民众的生日献礼,要论花色品种,最差,罢工权、示威权、八小时工作制,一样也不能少。至于其它的搭配,或多或少,倒在其次。
这道理应当是不言而喻的。既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然执政党在大力号召、大胆鼓励“非公有经济”,既然视“新阶层”为依靠的阶层基础,既然“成功人士”有雇佣与解聘员工的自由,有为他们的劳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定价多少的自由,既然“农民工已经成了中国产业工人阶级的主体”,既然要构建“公民社会”“法制社会”“和谐社会”,那末,“农民工”以及“准农民工”的底层民众,就有应聘与辞工的自由,就有为自己劳动价值叫价的权力,就有干八小时活就能养家糊口的能力。如果单是“非公经济”的“成功人士”“新阶层”受此宠爱,誉以“三个代表”,而“农民工”“准农民工”的底层民众连这资本社会形成以来,工人阶级所要求的起码的自由、权力、能力也没有,哪叫什么“公民社会”“法制社会”“和谐社会”?厚彼薄此何以如此极致?俗话说,手心、手背都是肉,说话好听入耳,有上唇,不是也得有下唇吗?
有的党校专家讲,我们党不是通过改革开放给底层民众带来了许多实惠吗?何以还要求这样容易给社会带来动荡的,容易给“新阶层”带来伤害的罢工权、示威权,以及八小时工作制呢?恰如我们的商业部长所说,你们将老板折腾得管不下去了,工厂生产不了了,产品卖不出去了,你们工人还能得到什么好处吗?这种说法虽然从资本社会形成以来就占据着这个社会的主流,其实是资本一家之言,专为资本的无尽盘剥圆理的。以前,许多人对于“资本家养活了工人”的认识,还是从毛泽东时代的政治教科书上学来的,而现在,终年奔波的“农民工”及“准农民工”的无数劳而无薪可讨、伤而扫地出门、残而痛不欲生、死而抛尸荒野,虽如此活无生路、死无葬身之地仍“符合法制”的无数事实,却让更多人们明白了“资本家是怎样养活了工人”!这一老掉了牙的话题我们不再绕舌了吧,我们也不必提及“多省市提高了最低工薪标准”以及大蒜、绿豆的爆涨到底让蒜农、豆农的实际收入“上升了多少个百分点”,单是“农民工”“准农民工”靠干八小时不但不能养家糊口,甚至连自己也保证不了一个温饱这一点来说,就可以明白,多少吹来吹去的“惠民政绩”究竟是怎样的口惠而实不至。干八小时个人温饱有余,养家糊口可能,这应当是资本社会最基本的“惠民”。没有八小时工作制,其它所谓“惠民”,请恕我直言吧,那不过是对孔子“惠民而易使也”的“践行”罢了。
当然,更多的党校专家会说,鼓吹罢工权、示威权、八小时工作制就是“极左”。这是不值一驳的“国际笑话”。地球上有多少个国家、地区的底层民众都在享受着这样的自由与权力呀,多少个国家、地区的宪法都赋予国民这样的自由与权力,难道那里的执政党、政府、议会都中了毛泽东的毒,都在执行他的“极左路线”吗?
无论党校专家怎样致力于构建理论、解读法制,要证明剥夺“农民工”“准农民工”等底层民众的罢工权、示威权与八小时工作制的正确性、改革性、开放性或者什么先进性,恐怕都是办不到的。实际上,“农民工”“准农民工”等底层民众,从来就没有放弃自己应有的这些权力,从来就没有放弃为了八小时工作制所进行的斗争。其实,即使执政者本身,对“农民工”“准农民工”等底层民众不屈不挠实行与捍卫自己这些权力的现实,也不是完全熟视无睹的,只不过“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将罢工称为“停工”“停机”,将游行称为“散步”而已。对这种称瓦斯爆炸为“瓦斯突出”以构建“和谐矿难”,称堤坝决口为“湖水漫堤”以构建“和谐水灾”的“口技”,即使别人不说什么,自己不觉得可笑又可怜吗?而且,“只准州官奔驰,不许百姓散步”的“法制建设”,将富士康员工宿舍转给第三者管理,再出现员工自杀富士康老板即可免责的“劳资和谐”,是“可持续发展”的吗?
恢复和保证“农民工”“准农民工”底层民众的罢工权、示威权、八小时工作制,应当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历史责任吧。89周年的纪念日就这样过去了。当建党90周年纪念日到来时,在执政党送给民众的生日礼品中,希望民众的罢工权、示威权、八小时工作制,一样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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