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终认为,重庆打击黑社会,这绝对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情!但是,我却意外地发现很多知名的律师对薄书记在重庆的打黑颇有微词,比如杨金柱、陈有西、朱明勇、陈光武、周泽等律师,这些律师中,陈有西是李庄案的辩护律师,朱明勇是樊奇杭的辩护律师,这些律师都是律师界的精英。
我奇怪:他们为什么要批评重庆?他们凭什么说重庆打黑的不是?
杨金柱律师说,他关注重庆打黑的形式和内容,关注其具体案件过程中的程序正义。只有用正义行为去打击违法行为,才能实现真正的正义。历史证明:用违法行为去打击违法行为,是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正义的!
这句话我认为说得很对。
杨律师还说,中国刑辩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质证权在重庆已受到严重的侵害。这句话是否属实?我想是要拿出证据的。
如果是真的,那么重庆打黑中出现的这些侵害律师权益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才对。
现在李庄漏罪案出来了,我看到很多评论李庄案的评论,似乎是说李庄原本就是被冤枉的,他有一个“眨眼睛”的罪名。
这个罪名是法律上有的吗?我无从知晓。
我只希望,法律能够真正为民声张正义。
也希望重庆打黑在多年以后,有一个真正公平的评价。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注:配图来自网络无版权标志图像,侵删!
声明: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责任编辑: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