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小学钢琴-大学买轿车-屋有地下室-巨款来整容的被告人家庭也是经济困难户,这是近日媒体披露的药八刀杀人案的一个最新消息。该消息还说药家经过近半年的努力,终于筹集到了15万元赔偿款,但距离被害人一方要求的53万元还有相当大的差额。假如我们不知道被害人一方公开声明只要求拍卖或者变卖药八刀名下的肇事轿车作为赔偿,不知道被害人父亲、母亲、丈夫均表示不愿今后落下骂名而拒绝药家以钱赎刑,恐怕还会产生被害人一方在对药家进行狮子大开口的乘人之危的敲诈呢!
不过这倒让笔者产生了将某些群体把“以钱赎刑”制度引入追求“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新中国的历程进行回顾和梳理的念头。结果不回顾不要紧,一回顾笔者竟连梳理的勇气都没有了,因为我们已经可以看到这样一个清晰的脉络和走向
——刚开始赎刑的时候,犯罪分子家庭是出了大钱的,如南京、成都、杭州的那几例汽车肇事型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犯罪分子家庭都出了百万元以上;
——前年北京的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分子家庭出的是50万元,当时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位领导还说这价格合适,笔者当时忍不住在发文问:《假如张院长被害,罪犯须多少钱赎刑?》;
——比较典型的当然是“开风气之先”的南国东莞,2007年的一起抢劫杀人案,犯罪分子家庭出了30万元;到了2009年的另一起抢劫杀人案,犯罪分子家庭只是先出了5万元就得到了死缓!
——现在药家还只是“筹集到了15万元”,我们的法院又是发量刑问卷又是找被害人一方“谈话”,大量的所谓法学权威心理学专家都在不提赔偿的情况下就在拼命捞药八刀的命,还有一些精英狂吼“废除死刑可从药家鑫开始”,说穿了其实就是变着法地追求一个目标
“这孩子”不用再以钱赎命了。
这简直就是一副已经把穷人给彻底吃定的架势。像温水煮青蛙一样,先用大额的赔偿来让穷人和法律开口子,挤大口子之后就开始用小钱来赎刑,等到他们认为时机成熟的当口,就彻底宣告他们的法律霸权
杀穷人不用偿命而且不用再出钱!
但笔者坚信我们的人民群众正在无数的血泊中清醒过来,他们知道如果连这最后的防线也放弃,则最终只有逼上梁山一条路。而如果真是那样,无异于中国历史又进入新的轮回,从辛亥革命开始奋斗牺牲的先烈们的血,就确实是白流了。我们必须坚决果敢团结一致地与精英们的法律霸权作不懈的抗争,否则我们将随时步张妙她们的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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