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单问一句:有后顾之忧与无后顾之忧,哪一种更有利于遏止犯罪?
如果犯罪分子事先就心里笃定:“不管怎么为非作歹,家人都不受影响”,而且这是法律明文规定了的,则他们对犯罪会是什么态度?是更有恃无恐坚定不移了,还是更忐忑不安犹豫不决了?另外一方面,如果犯罪分子事先就一清二楚:“一人作恶,全家受累”,“不为自己,也要为家人想想”,则他们对犯罪又会是什么态度?哪种情况更有利于震慑犯罪分子、削减犯罪勇气、降低犯罪率?
2.作为子女,如果知道亲人不管犯多大罪自己也照样若无其事,则会对亲人犯罪持什么态度?如果知道亲人犯罪自己也必受牵连,则对亲人犯罪又会持什么态度?哪种情况有助于事先阻止、揭发犯罪的发生?
3.所谓“犯罪者不牵连子女”有实际可操作性吗?
规定“犯罪者不应牵连子女”容易,但实际执行起来呢?如何证明“犯罪者子女没有受到牵连”?——只要没被录取,即使真的不够格,那人家照样可以认定是“犯罪者牵连子女”的结果,可以“依法维权”。难道为了证明“犯罪者子女没有受到牵连”,就必须预先规定一定数量的犯罪者子女被录用?如果真要规定,那这“一定数量”又是多少?多大比例?为什么?一旦当真这样规定,那其他家世清白的人岂不更有理由说不公平?跟“犯罪者子女”相比,家世清白的人数量更多,符合条件的人更多,你怎么证明这些人里没有被录取的都是条件不如比那被录取的“一定数量”的“犯罪者子女”的?人家完全有理由问:为什么同样条件下要选取“犯罪者子女”而不选自己?难道为了那些人的公平,就必须牺牲自己的公平?
名义上说是追求公平,实际结果是不管哪种情况,都会被认定“不公平”。
4.受害者家属的公平何在?
说“犯罪者牵连子女”对犯罪者家属不公平,那受害者家属呢?人家无罪受害本身难道就公平?有对受害者家属的不公平,才会对有犯罪者家属的不公平。世界上哪有那么绝对的公平?不提受害者家属的不公平,光提犯罪者家属的“公平”是以不公平为前提的“公平”。一个不公平导致了另一个不公平,只讲后一个不公平不讲前一个不公平,所谓“公平”是单方面的假公平。
5.拥军优属优惠英烈子女是不是也属于“不公平”?
鼓吹“犯罪者不应牵连子女”的逻辑是“无罪不罚”。既然“无罪不罚”,那自然应该“无功不赏”。照此逻辑,那拥军优属优惠英烈子女是不是也属于“不公平”?也应废止?既然“犯罪者牵连子女”是“无罪而罚”,要不得;那拥军优属优惠英烈子女岂不就是“无功而赏”,同样要不得?
只要这个逻辑成立并变成法律,那岂不可以要求对所有官员人士任免都进行复核,审查是否属于“无功而赏”的“不公平”?岂不可以像当年的乌克兰那样在“反对不公平”的名义下发动“橙色革命”?
6.让人不敢犯罪,还是让人不怕犯罪?
法律应达到的效果是什么?是让人不敢犯罪,还是让人不怕犯罪?
单方面鼓吹“罪犯也有人权”,“哪怕是‘坏人’也有权得到辩护”,“刑法保护人权优先”,“人权高于主权”,“律师权代表着潜在嫌疑人的基本权利”……不但处处替罪犯着想,连家属都想到了——“犯罪牵连子女是不公平”,真是关怀备至体贴入微。而对受害者和家属的人权呢?不闻不问。这一切的客观效果是让人不敢犯罪,还是让人“放下包袱,放心犯罪”?
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到不了法律面的人呢?已经死了的受害者能到“法律前”吗?能享受到平等吗?(难怪“死人没有名誉权”,“只有亲属才有资格为死者的名誉打官司”。)而没钱请律师的人呢?能到“法律前”吗?到不了法律前,怎么享受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只要发生犯罪,就对受害者及其家属造成了不公平。这个不公平是无法消除的。说罪犯及其家属遭受不公平冤枉,那受害者及其家属遭受的就更不公平。不顾受害者及其家属遭受的不公平,只强调罪犯及其家属的“公平”,本身就不公平,是牺牲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公平,保护犯罪者及其家属的“公平”——牺牲一种公平来保护另一种“公平”。当犯罪发生的时候,就已经不可能有对所有人都公平的“绝对公平”了。对这一方“公平”,就必然对另一方“不公平”。真要消除不公平,那就要消除犯罪。要消除犯罪,那法律的客观效果必须是使人不敢犯罪而不是不怕犯罪。脱离这个大前提侈谈对犯罪者及其家属的“公平”,实际效果是解除潜在的罪犯者的后顾之忧,纯属养痈遗患、抱薪救火。
“使人不敢犯罪”与法律党的利益完全矛盾。谁会是他们的客户?死掉的受害者,还是活着的罪犯?没人犯罪,他们还有生意吗?从生意的角度讲,罪犯越多越好,罪犯得越重越好,犯罪越职业化越好。
“存在决定意识,屁股决定脑袋”。这样的利益关系决定他们必然千方百计为客户着想——“律师则相反,倾向于把有罪的人说成是无罪的。律师必须要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利益”,“你的客户跟你说,他们只知道我抢了银行的钱,不知道我去年杀了两个人。你怎么办呢?你作为道德那么美好的律师,是不是要去揭发呢?不,绝对不能揭发,因为揭发会动摇律师职业的根基,那就是国民对律师的信赖。”
“天下若无事,律师没饭吃。律师要得志,没事也生事。”
难怪法律党总是替罪犯着想,关怀备至体贴入微连罪犯的家属受牵连受委屈都想到了,却对受害者及其家属一切从不过问,还整天高调“人权”、“公平”、“平等”。
这令人想起鲁迅的话:“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网站特别附录:
网站募捐公告
(2023年3月)
亲爱的读者、、红友们:
到今年九月,将迎来建立二十周年的时间节点,期待那时我们能共同庆祝纪念。近二十年来,在反对帝国主义(美西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反对历史虚无主义(诋毁否定毛主席和毛泽东思想及革命英烈,否定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道路和成就)、反对新自由主义(鼓吹市场化、私有化、买办化、资本全球化)、反对修正主义(阉割歪曲抹黑淡化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捍卫毛泽东思想、捍卫共产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制度、捍卫工农兵劳动人民利益、捍卫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的意识形态斗争中,大力弘扬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坚持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积极战斗,走过了曲折复杂的艰难历程,为下岗工人、失地农民、被欠薪民工、码农等深受剥削和压迫的劳动人民积极发声,使得一些爱学习肯思考的劳动群众及其优秀子弟从思想上政治上逐步清醒觉悟起来,让一些积极向上的进步青年找到了人生方向,联络了曾经跟随毛主席参加两场革命的革命前辈及其优秀儿女、在毛主席生前身后都始终如一保卫毛主席捍卫毛主席忠于毛主席的红色卫士、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工农兵学干且顶着逆流继续坚持社会主义的先进分子、在后毛时代先后觉醒的中青年朋友、在国际共运陷入低潮时期仍然真心信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知识分子群体,成为社会舆论场上一个重要的红色阵地。并且,从这里先后走出了一批一批的红色战友,开辟了新的战线,发展了新的阵地,创建了数家新网站和一批自媒体账户,丰富和开拓了红色阵营,为21世纪中国红色大潮的发展做出了历史的贡献。
近几年来,时局维艰。大疫影响,尽人皆知。妖魔鬼怪,暗中作祟。如今,我们迫不得已向大家提出不情之请。因为网站处境十分艰难,经费缺口压力很大,现向广大热心红友进行募捐,恳望得到大家的支持和帮助,以期能够缓解压力,度过艰难时期。
有人劝我们放弃阵地,不要再办下去了,我们认为这是不合适的。再难,也要坚守!我们的信念来自于对毛泽东思想的信仰,来自于对劳动人民的热爱。上甘岭阵地上的志愿军战士,是我们的榜样。我们可以因战斗而牺牲,但是绝不可以因困难而放弃。
当年捍卫国有资产抵制私有化的通钢工人阶级的优秀代表吴敬堂师傅和革命前辈邓力群、魏巍、马宾、张全景、卫建林、李际均、李成瑞、林伯野、陶鲁笳、秦仲达、杨德明、武光、孙永仁、刘实、韩西雅、李新中及人民知识分子吴易风、周新城、钱昌明、艾跃进、曹征路……他们留下的遗愿和嘱托,我们永远铭记在心,始终站在最大多数劳动人民的一面,宣传捍卫毛泽东思想,继续革命,永不投降。
我们珍惜每一分力量,信任和支援将激励我们更好地坚持前行,尽力做出新的贡献。
接收捐款的账户:
(1)网站微信号:wyzxwk101;
(2)网站站长范景刚微信号:F13910426398.(也可以直接用手机号搜索)
(3)支付宝账号:13910426398
(4)中国工商银行卡(帐)号:6215 5902 0001 1314 820.(户主姓名:范二军)
每笔捐款都请留言备注捐款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我们在可能的时候联系回馈。
感谢大家一路走来所给以的热爱、信任和支持!
网站(WYZXWK.COM)
站长:范景刚(13910426398)
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