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贪腐案被捕入狱判处无期徒刑的江西于都县原县委书记胡健勇再获减刑7个月的消息引起媒体关注,其在狱中举报300多人,被网友称为“神奇”事迹。惊呼其真实事件竟“比小说家的文学创作还要精彩”,只能用“不可思议”四个字来形容。
2012年6月20日,原江西于都县委书记胡健勇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涉案金额累计达1700多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3年中央第八巡视组进驻江西期间,胡健勇凭着惊人的记忆力,在狱中写下了举报信,详细列举了300多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谁什么时候送给他什么东西,他又曾经给谁送过什么东西,都记得一清二楚”。最终,包括厅级干部、县处级干部等多人被调查后交代了贪腐事实。
胡健勇2012年被捕时不老实不交待不举报,可见其对抗组织对抗党纪国法的态度多么顽劣,其避重就轻、逃避惩罚的侥幸心理多么强烈,可见当时办理的胡案多么粗陋、多么草率。2013年胡健勇交待举报300余人贪腐线索,可见其腐败多么严重,案件多么重大,可见漏网的腐败分子数量多么巨大,脱网的腐败分子侥幸心理多么强烈。
但坦率地说,本案并不神奇,也没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地方。此类情况甚多,并非胡健勇一案。只不过,胡后来又如实交行了新线索、主动举报了新案犯,但许多案件一经结案就此结案,再无续案新案,腐败分子交待的腐败问题占其全部腐败问题往往三不及一,查实证实的腐败案值往往占全部案值的十分之几,许多串案套案往往没有深挖细查。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人案一人担“,这是官场的潜规则,贪官应对法律的“法则”,以至于许多腐败案件都办成了夹生案、半截案、尾巴案,许多贪官污吏,“一人坐牢,全家幸福”,“一人蹲监入狱,三代荣华富贵”,“入狱成贪官,出狱成富翁”的现象不在少数。以至于许多案件难以突破核心,难以一网打尽,难以根除腐败,再加上怕牵连怕涉及的强大阻挠干扰,许多案件最后都成了”糠心“案,反腐败成了”隔墙撂砖头,砸住谁是谁“。
胡健勇的举报行为给自己争取到了立功减刑机会,在2017年被减为有期徒刑22年,2019年再次被减刑8个月20天,2023年6月再获减刑7个月。有关部门要借鉴此案的经验,建立长效的检举制度,在监狱服刑腐败分子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检举揭发,立功减刑“活动,全面提高腐败案件的办案质量,通过办理一案,捕尽一窝贪官,通过办理一起,扫净一方腐败。使反腐败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奇效。
胡健勇立了新功建了大功,对他的鼓励和奖励是应该,更应该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他的事迹。他的贡献在于开阔了反腐败的新思路,开拓了反腐败的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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