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主题,大家千万别误会,笔者一介草民,既无权,又无势,怎敢口出狂言。
口出狂言的,是一名警察。确切地说,是一名交警。具体地说,是山东聊城东阿县的一名女交警。
6月23日,山东聊城东阿县一名女交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名女子骑电动自行车没有佩戴头盔,遂将其拦下,并对其进行提醒劝导。该女子不配合劝导,便与女交警发生言语肢体冲突,造成女交警手部擦伤,女交警情绪失控做出过激言行,被共同执勤的同事及时制止。
当然,这是官方的说法。
据目击者称,情绪失控的女交警做出的过激言是:脏话频出、大声咆哮"我弄死你";行是:多次抬脚要踢踹骑电动车女子。
"我弄死你",这四个字大家应该都很耳熟,因为影视剧中穷凶极恶的坏蛋都这么涚,总是听得人心惊肉跳、毛骨悚然。
但"我弄死你"出自一名女交警之口,实在令人难以置信,更加令人难以接受。
尽管骑电动车女子有错在先,但身为交通警察,职责不就是纠错吗?又怎么能够将错就错呢?
警察,旧中国就有。旧中国的警察,是旧政府用来欺压老百姓的工具。他们地位低下,在达官显贵面前点头哈腰、毕恭毕敬,在老百姓面前却狐假虎威、趾高气昂。他们欺行霸市、欺男霸女、横行霸道,被老百姓形象地称为“黑狗子"。
新中国成立后,于1949年11月1日成立了公安部,由罗瑞卿任部长,杨奇清任副部长。
为了从本质上区别新中国警察与旧中国警察的不同,1950年12月4日,公安部长罗瑞卿专门请示国务院,建议将中国人民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统一称为“人民警察”。
12月8日,经国务院批示同意后,公安部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关于统一人民警察名称的通知》:
“关于人民警察之名称,各地均不一致,且‘警察’二字在人民中的坏观念很深,特作如下规定:各种警察一律统称‘人民警察’,简称‘民警’,凡来往公文表册中均用此名称。”
在通知中,罗瑞卿反复强调“人民警察”要做人民的“勤务员”和“警卫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进一步密切人民警察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公安部还专门通过了“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并规定每年年终或春节期间的一个月为人民警察的爱民月。
自此,“人民警察”成为中国人民公安工作主体的鲜明称谓和显著标志,而载入史册。它集中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性质,从而与一切旧政权的旧警察区别开来。
虽然,这次的官方通报跟往常一样没有辜负网友的意料:女交警系辅警。(也许在官方看来,辅警和协管、临时工一样,可以撇清关系、划清界限。)
但是,连辅警都敢口出"我弄死你"的狂言,为什么?
难道仅仅是个人素质问题吗?难道就没有"老虎屁股摸不得"、"狐假虎威"之类的因素吗?
就像上上个月吉林出租房,退休老头一边殴打大学生情侣,一边叫嚣”我儿子是刑警,你们敢把我怎么样"一样。
就像上个月河南高铁上,白发老头一边脚踹前排乘客座位,一边咆哮"我要是没退休,现在你就在牢里了"一样。
虎,本是华夏仅次于龙的图腾,是正义、勇猛、威严的象征。自从”拍苍蝇"、"打老虎",老虎变成了"高位巨贪"的代名词。而把制服比喻成"虎皮",也不是某一个人的发明,而是社会的发现。这样的"老虎"和"虎皮",是时代的进步还是历史的倒退?
曾几何时,所有的制服都是人民的制服,在人民心中,制服就是安全、信任、有问必答、有求必应的标志。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地说了声:“叔叔,再见!”
这曾经是整个社会对人民警察的讴歌。
"有困难,找警察。"
这曾经是一个时代最铿锵的声音。
"浓浓鱼水情 警民一家亲。"
这曾经是一个时代整个社会最欢畅的情景。
可如今呢?
为什么派出所烟花爆炸,有网友冷嘲热讽?
静心听一听吧——为什么会有人叫嚣“我儿子是刑警,你们敢把我怎么样"、"我要是没退休,现在你就在牢里了"、"我弄死你"?
为什么交警出车祸,路人袖手旁观?
仔细看一看吧——为什么警察之前,不见了“人民"二字?
害群之马不除,人民不在之前,网友又怎么会赤诚相见?路人又怎么会挺身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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