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个叫田惠宇的人在湖南常德中院一审,朋友把链接“分享”给我,没get到他的意思,仔细一看,原来这人是招商银行的原党委书记、行长,身份显赫。
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收了别人2.1亿……动辄几亿,习惯了。
最后一审的结果是停一下,商量商量怎么判。
我反正是看不明白,贪了2.1亿,这还有什么好商量的。借叶院长一句话,他们犯的这是死罪。搁朱元璋那会儿,贪到这种程度死一次都不够,得让太医救活,继续死。
昨天招商这事儿还没过去呢,今天,中信来了。
中信银行原行长孙德顺一审开庭,贪了9.795亿,吓得我目瞪口呆。死缓,你没看错,坏人终将老死。
好家伙,昨天招商,今天中信,在这里玩贪官接龙呢?死缓这东西大家应该明白,先观察你2年,2年之内不犯罪,那么就改成无期徒刑。
说白了,像这种当场认罪求减刑的贪官肯定没什么以死谢罪的觉悟,2年之内他们会比你家里养的狗都要老实,所以基本上这种死缓就等于无期。
当然,孙德顺的问题太离谱了,所以后面加了个不得减刑。
但不得减刑对于9.795亿这种数字来说,我觉得还是有点不够尊重。
比如越南,虽然该国不大,但他们也是100多个官员财产公开的国家之一,贪污超过6万,就直接判死刑。
9.795亿除以6万,按这标准都能死上个一万六千多次了。平均一天一次,一年365天,天天新花样,得重复44年。
所以我说这虽然等同于判了个无期不得减刑,可对贪到这种程度的官员来说,还是过于仁慈了。
仁慈是好事,可对作恶的仁慈,并不是。这会导致贪腐的问题越来越多,永远抓,却永远抓不完,如同守着粪坑拍苍蝇,何时是个头。
说得难听点,如果死缓就是贪污受贿的天花板,那对于贪官污吏来说自然是往死里贪,反正死不掉。并且他们只要贪到几代人的财富后,又成功跑了出去,那更是向死而生,往后的日子要多滋润有多滋润。
我挺好奇的,一直看到这类贪污数亿的老虎落马,基本上无期起步,那他们的子嗣呢?是不是早已换了国籍?还是说仍在国内,在的话,凭借父辈如此严重的罪行,恐怕是“寸步难行”了吧?
有时候,大家说无法理解像许家印那种疯狂玩杠杆的人是怎么想的。但有时候看到2万亿的数字,看到许家印的家眷带着500亿跑路的新闻,我似乎又很能理解为什么。
贪了近10亿的孙德顺行长,或许同样如此。
虽然他现在铁窗泪了,但至少那些送他钱的人,是哪些。接受他贿赂的,是何人,又是何种结局,目前还不得而知。
都是为钱而犯罪,想必那些人能给孙德顺送出近10亿的恐怖数字,那么他们自己获得的利益只会更加震撼人心。否则的话就没必要如此了,不是吗?
然而,他们的收获,是谁在买单?
有人在网上提问,为什么不直接死刑,也不直接无期徒刑,而是死缓,这2年之后不就又一次变成无期徒刑了吗?
这个问题肯定不止一个人思索过,但基本上不会得到什么确切的答案,我也同样如此。或许,这就是无期之上,死刑不可,于是整出来的一个缓冲阶梯吧。
什么叫无期之上?一条罪名就是无期或者死刑,犯了一堆还是无期,那肯定说不过去,也让人觉得膈应,得往上再加一加。
问题是,往上再加就是死刑了呀,这可如何是好?于是就有了这个答案。
9.795亿!说实话,我上坟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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