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新闻的信息量有点大,让我缓一缓。
12月7日,上市公司慧辰股份(688500)发布公告,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
经查明,其控股子公司信唐普华在2018年至2022年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股份2020年7月13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及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也即是说,慧辰股份已连续5年财务造假!
此前,慧辰股份一直在聘请普华永道审计其财务报表。2016~2019年度,普华永道均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公司支付给普华永道的审计、验资及评估费超千万元。
2020年7月16日,慧辰股份IPO上市,其聘用的审计机构仍是普华永道,审计费270万元!
回到开头的表述,北京证监局已查明,慧辰股份2020年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陈述,而此时的审计公司恰好就是普华永道,出具的还是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1年度,普华永道审计费270万元,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2年度,普华永道审计费340万元,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有朋友可能会好奇,普华永道不是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吗?说明它尽责了呀!
来来来,我们看一看真相是什么样的:
2023年4月27日,中国证监会对慧辰股份进行立案调查。
第二天,2023年4月28日,普华永道就出具了这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巧不巧合?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普华永道从2016年到2022年度,连续7年审计慧辰股份,此前6年一直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直到证监会宣布立案调查的第二天,立马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果然,翻脸比翻书还快。
慧辰股份被北京证监局认定2018-2022年度连续5年财务造假,而普华永道在这5年里的前4年一直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最后一年还是在监管介入调查的第二天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就想问一句:元芳,你怎么看?
世间就是主打一个无巧不成书,对慧辰股份处罚的是北京证监局,该局的局长和普华永道的首席合伙人竟然都是上一届中注协的副会长。
难道这就是,普华永道能在一天之内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原因吗?
难道这就是,监管机构只处罚慧辰股份的高管,却不处罚普华永道的原因吗?
最后,明德,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啊,北京的这场雪,下得好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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