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急,警方也着急。
毕竟全国舆论都在关注,所以他们必须要办成铁案。
对于我们来说,无论是愤怒还是质疑,都是一种情绪表达。但对于警方来说他们必须要用证据说话,所以希望大家也给警方多一点时间。
昨夜警方通报了关于河北除三害的最新信息:第一,尸检已结束,比想象的更残忍;第二,网传深坑2米不实,实际为0.56米;第三,3害分2次挖坑,系有预谋作案。
如果是这样那就更可怕了。前一天挖了一半,第二天接着挖,然后把同学叫出来铲死并掩埋。更重要的是,此前就有传言说他们还拉着受害人一起挖坑,这该有多恶毒。
请大家注意,这不是校园霸凌,也不是激情杀人,而是有组织、有预谋且清晰知道不会判死刑的情况下故意杀人!这还像个初中生吗,简直比畜生还畜中牲!
据警方确认,3个凶手皆为13周岁,是法律意义上的未成年人。但从作案手段还是心理素质来看哪像个未成年人?都远超99.9%的成年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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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这并不是孤例,这些年来未成年人暴力伤害事件呈高发状态。就在昨天湖北再传命案,一16岁少年疑被同学杀害,凶手杀人后还发朋友圈说“十年青春”没了。
显然,他和河北那3个小畜生一样,已经预判了法官的预判。刑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14-18周岁之间还会减去10—50%的基准刑,所以他笃定自己最多判10年。
TMD你只是失去了10年青春,人家失去的却是一辈子啊!大家看看这样冷血且残酷的未成年人还像个未成年人吗?不杀等他10年之后出来继续祸害人间吗?
如果这些人都能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而得到保护,得到重新做人的机会,那么那些死在他们刀下的未成年人呢?法律如何保护他们?还是他们就该死?
必须指出的是,未成年人只是我们这些成年人想当然的定义,现代孩子随着身体发育时间的前移和信息科技产品的普及,其心智早就提前成熟了。
换句话说就是我们还拿他们当小孩子,但他们早就不把我们当成大人了。尤其是12岁之后,基本上是以“平视”的角度来审视成人世界的,心智甚至超越一些成年人。
你以为他们还不懂事,其实他们还在笑你幼稚。所以我们的司法机关以及律法学者们,应正视这种变化,并尊重广泛的民意基础,适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出修订。
个人认为至少有两个方向值得关注:第一是引入国际通行的“恶意补足年龄”规则,以犯罪情节确定刑事责任;第二是将刑事责任年龄进一步从12岁降到10岁。
天法地地法人,法治无非人心。既然法律是人制订的,那么应该与时俱进进行修订。2020年大连女童被害案推动刑事年龄从14岁降至12岁,那么这次就能从12岁降至10岁。
如果未成年人保护法再不作出改变,就将付出更多更大血的代价,更会有更多无所顾忌的未成年人以此作为免死金牌,如果被成年人利用那后果更不堪设想。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应该是受害者,而不该是加害者。我们不能因为要给他们重新来过的机会,却任由他们剥夺别人生命的机会。这不公平。
从社会学角度来说,未成年人犯罪再度危害社会的风险正急剧放大。2004年黑龙江13岁男孩赵力宝强奸了同村女孩,法院判决当庭释放。赵力宝则在第二天晚上当着女孩面把女孩的母亲杀死。
2010年广西14岁的韦小宝掐死同伴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仅仅1年后又因持刀伤害小女孩被判6年。2015年减刑释放后再次奸杀一名11岁女童。
你看这些小畜生变好了吗,敬畏法律了吗?不仅没有,反而变本加厉危害社会,所以说我们的社会为什么要承担这样的风险呢?又是谁来为这种风险买单?
现在全国人民都在呼吁河北“除三害”,既然他们未成年就犯下如此滔天大罪,那就替天行道别让他们成年了罢,否则对王子耀不公平。
可怜的王子耀被他们埋进深坑时,他有嘴巴却说不了话,他有耳朵却听不了声,他心里一定非常愤怒非常难过:
为什么我那么好却被他们埋了,而他们杀了人却能重新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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