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天,网络格外热闹,前段时间“胖猫跳江”事件许多保持缄默和强调逝者已矣,降低影响的声音,都开始咋呼起来。
因为这些人拿到了“重庆警方的蓝底通报”,声称“胖猫事件”反转了,谭某才是最大的受害者,胖猫不仅不是纯爱战神,甚至还是“捞男”。
必须承认,重庆警方的通告写得非常细,也比过去许多热点事件的通告更有文采,“详略技巧满分”,看来预算非常充足,找到了拿得出手的笔杆子。
只可惜妙笔生花,逃不开针对底层逻辑的灵魂拷问。那些拿着警方通报就高呼胖猫反转的人,每一个是语文零分的蠢货,都只是憋着坏一直发泄不了的人渣,终于捡到一片浮萍而已。
明知道浮萍承载不了任何力量,可是在流量为王的当下,许多人一个视频只看几秒,接受一个观点,几张截图就够了,只要一大群博主,确保普通人刷到的视频都在说“胖猫反转”,三人都能成虎,何况一只胖猫?
可只要仔细读过警方通报的人,就会发现胖猫事件不但没有反转,反而实锤了,这件案子的最终处置结果,咱们不能说“不合法”,只能说刺骨的寒冷后,足够大家大彻大悟了。
警方通报第一观点:谭某公开胖猫男友身份,认定真恋爱非诈骗。
根据警方通报的观点,就是如果谭某和胖猫,是网恋和见面少的关系,就判定诈骗,因为谭某在朋友圈公开胖猫男友身份,在朋友聚会中介绍胖猫,双方见过父母,就判定为真实恋爱关系。
那么真实恋爱关系中,是否存在诈骗呢?
在胖猫事件之前,涉及男女关系,最被诟病的一个词,就是PUA。在PUA的系列手段中,朋友圈嗮亲密,向身边朋友确认关系,都是“拿捏对方”的重要套路步骤。
过去不少认定渣男欺骗女性的PUA案例,双方都是公开确认的男女朋友,双方关系是否公开,与这段关系中是否存在“欺骗和捞金”,有必然联系么?
过去其他案例中,明确男女关系,还被认定诈骗几十上百万的案渣男案例,是如何界定的?
警方通报的第二观点:谭某和胖猫恋爱期间,相互转账,差额远小于胖猫姐姐的描述。
胖猫姐姐在网上控诉谭某的时候,说谭某两年多从胖猫这里卷走了50多万。
按照警方通报,胖猫两年多里向谭某转账317次,转给谭某79.9万元。
谭某两年多里,向胖猫及其亲属转款46.3万元,两者的差额只有33万,那么胖猫姐姐是否造假污蔑呢?
可是胖猫姐姐,谭某过去申辩,以及这次警方同胞都说了,胖猫去世后,警方曾经安排谭某与胖猫亲属谈和解协议。
最后在警方协调下,谭某转13.6万给胖猫的父亲,转3万给胖猫姐姐,这16.6万是胖猫自杀后,家属和警方施压后转的。
把这16.6万除去,谭某在胖猫生前向他转款29.7万,所以胖猫两年317次给谭某转款50万以上,这不是“实锤”么?
两人虚拟加真实恋爱一共两年600多天,见面次数寥寥,但是谭某让胖猫平均两天转一次账,这正常么?
警方通报第三观点:谭某和胖猫都从共同账户存取款,胖猫取得更多。
胖猫和谭某设立了支付宝小荷包共同账户,算是“共同谋划未来”的证据。
谭某存款23.6万元,取款16.5万元;胖猫存款17.3万元,取款24.8万元;这个共有账户,胖猫多取款7.5万元。
正是通报的这个部分,给了一些人狂欢反转的借口,声称谭某是受害人,胖猫是捞男,多拿了7.5万。
不过警方通报里,还算给胖猫保留了最后的温情,没有冤枉胖猫的资金用途。
在这段通报中,警方强调谭某从小荷包取钱,是为了“开花店”,两人共同消费,以及谭某个人消费。
但是胖猫取钱,没有声明用途。为什么?因为胖猫的生活,资金都是围绕谭某转,他除了自己每天拼十元外卖,根本没有个人支出。
所以胖猫多支出的7万多,只是取出来转给或者花在谭某身上而已。
以上三个警方通报的重点,谭某和胖猫的金钱关系“反转”了么?
接下来警方通报用大量笔墨,批判了胖猫姐姐“引动舆论网暴谭某”以及故意吸引流量的行为。
甚至说胖猫姐姐的文案有人帮忙,语气表情有人给建议。
过去几年,这些狂欢胖猫事件反转的人,最爱说的一个观点叫做“不完美受害人”。指的是不能要求受害人道德高尚,受害人举报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就算程序上有瑕疵,她也只是不完美,不能说她说谎。
怎么胖猫姐姐只是为弟弟发声,就被开除了“仙女”籍呗,也就没有了“不完美受害人”的资格了呗。
在潘金莲与西门庆毒杀武大郎的案件中,这案件如果在现代,如果潘金莲不知道药中有毒,武大郎是自愿喝下毒药的,那潘金莲还有罪么?
不仅无罪,恐怕违法都难以坐实;相反西门庆毒杀武大郎,武松只应该寻法治途径,逐级上告。
武松斗杀西门庆,为兄弟申冤的方法大错特错,所以必遭法律严惩。
金莲不违法,武松被消号,这就是现实,该懂的都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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