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成都警方再通报10月29日男子在网吧行凶后自残的案件:
续报称:
“初步查明,当日雷某某就工作时间调整问题到劳务派遣公司交涉,因协商未达到预期便取出包内榔头和匕首攻击陈某某。经核实,雷某某与陈某某并不认识,雷某某与劳务派遣公司不存在克扣工资等其他问题。”
续报还陈述了对此前的网络谣言产生的情况,系“毛某为博取眼球,将另一不相关的网络聊天截图与该事件关联”。
从成都警方的续报看,1029成都网吧凶案涉及的劳务派遣纠纷与网传的聊天截图涉及的劳务派遣纠纷毫无关系。笔者住的地方离案发地不远,在案发当天下午就看到了小区邻居转发的聊天截图,对照警方的第一份通报中嫌疑人和受害人姓名,笔者判断这应该是两起不相关事件。
尽管1029凶案与聊天截图的内容无关,但并不意味着聊天截图系伪造,成都警方的续报也只是陈述为“另一不相关的网络聊天截图”。所以,我们基本可以判断,聊天截图反映的另一劳务派遣纠纷事件的信息是真实的。
而很多本地人之所以不加判断地选择将聊天截图与1029凶案联系起来,是因为本地的劳务派遣中介的确是劣迹斑斑,克扣“返费”、坑害临时工的事件的确时有发生,前年在富士康还因此引发了群体事件。
本地的网络问政平台经常可以看到此类投诉,而最后的回复往往是“返费差价协议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然后喊打工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为了数千元不等的“返费”去打官司,普通的打工人根本耗不起,而且打官司也不一定就能赢。
我们不妨以1029凶案引出的这份“不相干”的聊天截图,来看看劳务派遣中介究竟有多坑。
聊天截图涉及到了一份所谓的“奖励协议”,而不是劳动合同,因为中介公司与临时工签订的都是此类“奖励协议”。
协议的甲方就是劳务派遣中介公司四川苌xx公司,甲方客户是云南昆明x泰。
不清楚情况的网友可能会看得一头雾水,为什么一家四川成都的劳务中介会给一家云南昆明的工厂提供派遣工?
因为在加工区这一代,相当一部分工人都是临时工身份;而很多工厂用工情况并不稳定,需要大量工人的时候就通过劳务中介招派遣工。所以本地很多打工人都是长期处于求职的状态,劳务派遣中介不仅向本地的工厂输送派遣工,也向外省的工厂输送派遣工。
为了保证派遣工的稳定性,中介公司会承诺派遣工稳定工作一定时间后,会对打工人有额外奖励,而最后的结果往往是黑中介以各种理由吃掉了额外奖励。
协议中甲方客户正是抖音上有名的“云南三大黑厂”之一的昆明x泰,工友们对其的评价就是工资低、工时长。正是因为这样,x泰才会常年、频繁对外招工。x泰不仅在四川招派遣工,也会在山西、河南等其他劳务输出大省招派遣工。
口碑不好,也只是对去过的人而言,反正总有没去过的以及抖音上没刷到过的打工人会“入坑”。
奖励协议中昆明x泰给打工人开出的时薪高达35元,可以说是非常诱人了。再结合聊天截图里的那个中介的说法,旁观者甚至可能会产生“这工厂待遇很不错”的错觉,一个月工作21.75天,一天工作8小时,就算扣掉试用期的5天,奖励协议许诺的月工资竟然有4690元。
但奖励协议一开始就挖好了坑,第一条就写道:“乙方已清楚知晓用工方是按照同工同酬加厂区奖励的薪资待遇”。
所谓“同工同酬”,就是按照x泰工厂的一般工人工资结算,即底薪+加班工资。而我们都知道,底薪就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也就是说,你想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一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那只能拿2070,剩下的“差价”必须通过加班来完成。
进过昆明x泰的工友都知道,x泰就是标准的电子厂,12小时两班倒,哪里来的8小时工作制呢?
聊天记录里马某提供的工资表也证实了这一点,按每月21天×8小时计算,马某的月标准出勤刚好168小时,而他实际的出勤工时是225小时。
但是,马某与劳务派遣中介的争议点还不在工时问题上,而是在工资计算方法上。
工厂应发工资的确是四千多,然而还有几笔扣费,可能是伙食费、住宿费之类,马某加班加点一个月实际到手的就只有三千多了。
然而,劳务中介却是按照工厂应发工资给马某结算返费奖励,最后才有了聊天记录里的返费计算公式:“4690-4596=94”。
4690是“奖励协议”中承诺的最终到手工资,且不计较黑中介拿35元时薪来忽悠人的问题,人家大老远的从成都被派遣到昆明,每天工作12小时、一周只能休息一天,最后却只能到手三千多的工资!然后,黑中介再按照工厂“应发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给人家象征性地补贴94元,这不纯粹欺负人吗?
从黑中介的回复来看,处理这类事情绝对不是第一次,而是早已轻车熟路:
就这样,黑中介竟然还敢反问“中国没有解放吗?”
难道中国解放了,是要保护这样的吸血鬼,保护肆意践踏劳动法、公然违反八小时工作制的黑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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