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杂志社主编的关于做优做强国有企业的《共同理想的基石——国有企业若干重大问题评论》一书日前出版了,这本书填补了目前国内同类书籍的空白,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论证了国有企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不可或缺的主体地位。纵观全书,具有这样几个特点:
首先,该书从宪法和法律的立场出发,高屋建瓴地指出妖魔化国企,全盘私有化的主张是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所不允许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为宪法和法律所明确保障的。
其次,该书也系统地总结了前苏联、东欧地区全盘私有化的经验教训。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毛主席也曾经指出,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全盘私有化究竟好不好?该书没有单纯地从理论和逻辑的角度来阐述这个问题,而是运用苏东剧变后大量触目惊心的事实,令人信服地指出,全盘私有化必将是国家的灾难、全体人民的灾难。
再次,该书系统地论述了国有企业在保障国家安全以及维护国家经济自主权的斗争中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书中指出,当前中国出现了一股“倒国有企业”的浪潮,某些主张全盘西化的人串联搞签名活动,以反垄断、腐败为借口主张消灭国有企业,这种现象同美国针对中国的隐蔽经济金融战争有密切联系,值得引起我们高度警惕。
第四,该书有力驳斥了国有企业“垄断论”、“扩大贫富差距论”等谬论。书中令人信服地指出,国有企业并不都是垄断企业,除电网、石油石化、电信基础运营、铁路交通运输、烟草等行业有较强垄断性外,我国国有企业大部分处在竞争行业,国有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远远超过其他所有制企业。
最后,该书全面地论述了国有企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间的关系,在这样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捍卫国有企业,批判私有化思潮的主张。该书指出,只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才能保证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私有化则会使社会的性质演变成为资本主义,危及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才能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性质,从而才能解放、发展生产力,在生产力具有社会性质的条件下,私有化是违背生产力发展需要的,会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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