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变化
我国当前社会经济结构变化
情况及其复杂性分析
【2007年5月19日在北京大学
“现代科学与哲学”课的讲稿】
李 成 瑞 著
【毛泽东旗帜网编者按】此文是李成瑞同志应邀在北京大学一门选修课上的讲稿,这次发表前又作了个别字句的修改,并补充了若干具体资料。文中以大量的事实和数字回答了广大读者所关心的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①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实际上是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还是已变为私有制经济为主体?②居民收入分配中贫富差距有多大?其悬殊程度是否已赶上甚至超过了世界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现在我国离共同富裕的目标是更近了还是更远了?③各阶级阶层是否已形成“金字塔”式的社会结构?新资产阶级(或视为私营企业主新阶层)兴起与工农大众弱势化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④国民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的矛盾尖锐化,对可持续发展有何影响?过高的环境代价是否使GDP的增长大打折扣,并影响了人民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⑤我国国民经济在对外关系上,是否面临着日趋附庸化的严重危险?关于这些变化的原因和对策,该文也提出了初步的意见。现在,我国正处于历史发展的关键时刻。了解这些变化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对当前重大问题的深入思考。只有敢于面对现实,不回避和掩盖问题,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答案。这篇文章可供党中央召开十七大的准备工作的参考,也可作为当代中国经济发展的史料从长研究。全文共约5万字,分3大部分、17个小题。因全文较长,特写了一个3000多字的提要,读者先看看提要,即可了解全文的梗概。大家读后有何意见,欢迎提出,共同研讨。
提 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迅速增长,其总量已居世界第4位,但每人平均国民总收入尚居世界第128位。与此同时,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了新中国建立以来未曾有过的重大变化,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私有制经济已经取代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据测算(国家统计局未提供全面准确资料),1995年,在全国企业注册资本中,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包括内资与外资)的比重,分别为73%与27%;全国GDP(国内生产总值)中,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的比重分别为78%与22%。
经过近十来年的剧烈变化,2006年,全国企业实收资本(二、三产业)中,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的比重,分别为48%与52%;全国就业人员(二、三产业)中,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的比重,分别为32%与68%;全国GDP中,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比重分别为37%与63%。
目前,私有制经济比重还在继续上升,向电力、铁路、邮电、航空乃至国防工业等特别重要的部门进军。
第二,收入分配已形成了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格局。
由于所有制结构的上述变化,必然产生收入分配的不公。极少数人短期内成为百万、千万、亿万富翁,工人、农民大部分相对贫困化(绝对值有增长,但幅度远低于经济发展速度),小部分人人绝对贫困化。从国际上用以描述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以0为绝对平均,1为绝对不平均,一般以0.4为安全警戒线)来看,从1985年的0.24,上升为1995年的0.434,2004年的0.469,已超过了印度、印尼、韩国、伊朗、埃及等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仅低于巴西、南非等少数国家),也超过了法、德、英、美、意等资本主义发达国家,还超过了俄罗斯、保加利亚等由社会主义公开复辟资本主义的国家。又据我国权威部门专家调查结果:我国最高收入10%的富户财产占全部居民财产的45%,而最低收入的10%的穷户的财产仅占1.4%,两者比例约为32:1。国家在二次分配(财政分配)上采取的对穷者的各种补助措施,虽有一定缓解作用,但不可能根本改变贫富悬殊的格局,何况私有制经济的比重还在继续扩大。
我国公私比重和分配格局的上述变化,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已经形成的基础上于二十几年的短期内实现的。这一实现过程与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和官商勾结、贪污渎职是密不可分的。有关方面总结了“国有资产流失的五个主要方面”和“职务犯罪十大特征”(见本文收入分配的部分),有助于了解我国新生资本主义经济中的腐朽现象。
第三,社会结构呈现“金字塔”型,新资产阶级兴起,工农大众弱势化。
私营经济的发展意味着新资产阶级(或视为私营企业主阶层)的形成。这一阶级,从1995年到2005年这十年间,户数从66万户增至430万户,增长5.5倍;雇工从822万人增至4715万人,增长4.7倍,资本从2262亿元增至61331亿元,增长26倍。
2005年的私营企业主群体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前的私营企业主群体相比,户主数相当于那时16万人的26.8倍,雇工数相当那时250万人的18.8倍;资本额相当那时24亿元的639倍(扣除价格变动因素)。如果说那时存在一个资产阶级,为什么不承认现在存在一个新资产阶级呢?
工人阶级(包括劳动知识份子)和劳动农民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但工人阶级已经出现了“雇佣化、贫困化、弱势化、分散化”的现象。广大农民除了极少数村庄(如南街村、华西村)一直坚持集体经济、走上共同富裕之路以外,绝大多数农户分散经营小块土地,处于无法规模化经营和采用先进技术的困境。进城务工者的劳动和生活条件相当恶劣。过去在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福利制度和就业制度瓦解之后,住房难、上学难、医疗难、就业难成为困扰许多居民的突出难题。
当前我国的社会结构,已形成“五大等级”“十大 阶层”的“金字塔”(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调查报告)。工人、农民包括失业工人和下岗失地农民,处于最底层。据上海对4000户就业意愿的入户调查,只有1%的人愿意做工人。这一数据结合有关大量资料,反映了我国工人阶级由国家的领导阶级、主人翁地位跌落到社会结构“金字塔”最底层的惊人落差。
第四,国民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的矛盾尖锐化,过高的环境代价使GDP的增长大打折扣,并影响人民生活的质量。
高速度、高耗能、高污染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1979-2006年GDP年均增长9.7%,是世界上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但我国单位GDP的能耗高出经合组织30个国家平均值的20%,资源供应紧张,所需石油约50%依靠进口。世界污染最严重的20个城市中,中国占16个。据测算,我国环境污染损失约占GDP的3%到8%,生态破坏(草原、湿地、森林、土壤侵蚀等)约占GDP的6%-7%。大气和水质污染影响居民生活质量,损害居民健康。世界银行估计,我国平均每年因大气污染而早亡75万人。经合组织测算,中国环境污染造成疾病和早亡的损失占GDP的13%。高速增长的GDP,如果扣除过高的环境代价,实际发展不是高速度,而是低速度。经合组织认为:中国虽然是世界第四大经济体,但中国的环境标准更接近某些最贫穷的国家。环境形势的严峻是有碍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
第五,国民经济在对外关系上面临着日趋附庸化的严重危险。
发展对外贸易和吸收外资,加快了我国GDP的增长。但出现了对外贸易依存度过高、国内消费过低,对外技术的依存性过高、自主创新能力过低的突出问题。我国对外贸易依存度高达64%(2005年),大大超过美国、日本这样外贸大国18%-20%的对外依存度。我国国内消费只占GDP支出构成的52%(其中居民消费占38%),不仅远低于世界消费支出所占GDP平均比例75.2%(其中居民消费占58.9%),而且远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比例72.2%(其中居民消费占58.9%)。这是同我国贫富悬殊、社会保障太差的情况密切联系的。我国对外技术依存度高达50%,而美日等发达国家只有5%。“以市场换技术”已告失败。巨额出口贸易的利润绝大部分归于外商,我国工人只得到相当美国工人四十分之一的低工资,却给我国留下了环境污染、资源紧张、工人缺乏社保等诸多问题。最近,外资在我国从合资、独资发展到大举并购,特别是不惜高价并购我国发展潜力巨大的优秀的国有企业,已出现了“井喷式”的态势。许多行业的排头兵正在或已经为外商并购。在我国已开放的产业中,许多产业排名前5名的企业几乎都为外资控制。在这一过程中,“外商与贪官双赢”现象所在多有。我国10年内调查的50万件腐败案件中,有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
以上五个方面的变化,最根本的是第一个问题,即私有制经济取代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以及阶级关系的大变化,是私有化的直接结果。对外经济的附庸化趋势,是国内私有化的对外延伸,而且损害民族利益,危及独立自主的原则。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矛盾的尖锐化,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深层次的主要原因也在于私有化泛滥,唯利是图、官商结合、权钱交易等行为对高能耗、高污染起到了庇护作用。
经济基础的变化必然引起上层建筑的变化。新资产阶级的兴起必然要求进入执政的共产党内。资本家中共产党员所占的比例,1995年为17.1%,2000年为19.9%,2001年为29.9%,大大超过了工人、农民和知识份子中共产党员的比例(尽管当时的党章是不准许资本家入党的)。十六大修改党章、准许资本家入党后,资本家中共产党员的比例上升到33.9%(2004年),同时,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就业人员(二、三产业)成为资本家的雇佣劳动者,在公有制企业中的劳动者不足三分之一。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将会大大削弱甚至动摇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基础。
对于上述大变化中出现的种种纷纭复杂的现象,应当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系统地加以分析。已经载入我国宪法和中共党章的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只有按照四项基本原则进行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才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符合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要求。应当由国家统计部门定期调查公布各种所有制和居民收入分配基尼系数等项全面准确的数字。建议党的十七大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检验和分析近年来各方面的重大变化。符合四项基本原则的要加以肯定,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要加以纠正。希望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坚持真理,修正错误,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夺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胜利。
“现代科学与哲学”课程(选修)的主持人赵光武教授,邀我来主讲其中的一章:当代我国社会经济结构情况与复杂性分析。这个题目很大,内容很广。由于自己掌握的材料和认识水平所限,只能谈谈其中的一些主要问题。我想分以下三个部分来谈:一、当前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变化的主要情况;二、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变化的主要情况;三、关于当前社会经济结构复杂性的初步分析。
第 一 节
当前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
结构变化的主要情况
一、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是经济结构中的基本性结构
经济结构可以从不同方面来考察。从生产力方面考察,包括产业结构、行业结构、技术水平结构、企业规模结构、生产与资源环境关系的结构等;从生产关系方面考察,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经营形式结构、分配结构、消费结构、民族经济与外资经济的结构等。这里集中谈谈其中最根本的、也是许多人最关心的所有制结构——因为它是《宪法》规定的基本经济制度实际情况的具体反映。
关于当前的所有制结构,国家统计部门没有提供全面的统计资料。提供的部分统计资料也是按企业经营形式分类或经营形式与所有制混合分类,无法看出各种所有制所占份额。
2005年12月,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经济普查(二、三产业)数字,提供了企业经营形式与不同出资者相交叉的资料;不久,全国工商联公布了《‘十•五’期间民营经济形势分析报告》的数字,从而为我们研究、测算公私经济比重情况提供了若干重要依据。但这些数字中,有的统计口径不完全符合区分所有制的要求,有的统计时间不一致,需要作一些调整。这里将有关资料及调整、测算结果加以列述。这些数字包括公私经济的资本(生产资料)、就业人员(劳动力)和国内生产总值(生产成果)三项基本指标。
二、当前各种所有制的资本的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改变了过去单一公有制的局面,让个体和私营经济有所发展,这对于提高社会生产力和改善人民生活起到了一定的有益作用。但任何事物都要有一个适当的“度”。超过这个“度”,问题就会走向反面。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任何质量都表现为一定的数量,没有数量也就没有质量”。因此,力求弄清各种所有制的数量构成是十分重要的。请看下表。
表1 企业法人来自各种所有制的实收资本
所有制 |
2001年 |
2004年 |
增 减 | |||
万亿元 |
% |
万亿元 |
% |
万亿元 |
百分点 | |
国家资本 集体资本 |
7.5 1.5 |
54.4 11.3 |
8.7 1.4 |
48.1 7.9 |
+ 1.2 - 0.1 |
- 6.3 - 3.4 |
公有制资本 |
9.0 |
65.7 |
10.1 |
56.0 |
+ 1.1 |
- 9.7 |
私人资本 港澳台资本 外商资本 |
2.5 1.1 1.1 |
18.4 8.1 7.8 |
5.1 1.3 1.6 |
28.0 7.3 8.7 |
+ 2.6 + 0.2 + 0.5 |
+ 9.6 - 0.8 + 0.9 |
私有制资本 |
4.7 |
34.3 |
8.0 |
44.0 |
+ 3.3 |
+ 9.7 |
合 计 |
13.7 |
100.0 |
18.2 |
100.0 |
+ 4.4 |
—— |
注:本表来自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二、三产业)的材料,其中未包括二、三产业中3332.9万个个体经营户的资本。
从表1可以看出:公私经济实收资本比重,2001年为65.7:34.3;2004年则变为56:44。这三年,国有资本的绝对值是增长的,但增长速度比私有制慢;集体资本绝对值则是减少的。因此,公有制资本比重减少9.7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减少3.23个百分点。
关于2005年和2006公私经济资本变化的情况,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年鉴中只提供了固定资产变化的材料:2005年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及国家控股参股等混合经济、集体经济)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23.6%,而私营个体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0.6%,后者为前者的1.72倍;2006年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21.6%,而私营个体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5.3%,后者为前者的1.63倍。这说明,私营经济固定资产增长幅度大大高于公有经济固定投资增长幅度。虽然固定资产投资增加额并不是全部资本增长额,但它是投资额增长主要部分;而且统计部门提供的上述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数字中,还包括了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私有部分未曾剔除,但是大体看来,还是可以反映公私资本变化的基本趋势的。由此,可以判断,2005年和2006年私有资本比重增长的速度,明显高于前几年平均每年增长3.23个百分点。按每年增长4个百分点测算,2005年公私经济的比重是52:48,2006年公私资本的比重是48:52。这是二、三产业的情况。
关于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其2005年的GDP占全国GDP的15.8%)的数字,不在这次经济普查范围内。所以无法将第一产业各种所有制的数据补入经济普查所得的第二、第三产业的资料。
三、当前各种所有制从业人员的结构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说明:从1996年到2001年,在二、三产业中由国有、集体企业组成的公有制企业中就业的人员,由15281万人减少到5020万人,减少三分之二,占二、三产业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由83.8%,减少到29.8%,下降54个百分点。其中:国有企业就业人员由7916万人,减少到3102万人,所占比重由43.4%下降到18.4%,下降25个百分点;集体企业由7365万人减少到1918万人,所占比重由40.4%,减少到11.4%,下降29个百分点。
经济普查资料还说明:2004年末在我国私营、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就业的人员达到7636万人,占全部企业就业人员的45%,1996年以来平均每年净增加就业人员696万人,年均增长17.8%,其中私营企业就业人员5305万人,占31.4%,1996年以来平均每年净增加560万人就业,年均增长26%以上。
上述数字表明:2004年在第二、第三产业中,在公有制企业中就业的人员占29.8%,在私有制企业中就业的人员占45%,两者相加为74.8%。那么,其余25.2%的就业人员是在什么样的企业中就业的呢?回答是在混合所有制的企业中就业。在全国经济普查资料中,对这类企业的人员没有按所有制性质划分。我认为,这部分人员可以按混合所有制企业中不同所有制资本所占的比例来划分。
根据经济普查资料,2004年公有制企业的实收资本占二、三产业全部实收资本总数的40.4%,私有制企业实收资本占34.6%,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收资本占25%。从前面第一节表格中所列的各种所有制资本所占比重,减去本节所列的相应所有制企业的比重,即可得出各种所有制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所占的比重。由此可以推算出:公有制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中的资本为15.6%(56%-40.4%);私有制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中的资本为9.4%(44%-34.6%),两者合计为25%,与本节所列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就业人数占25.2%的数值十分相近。现在,把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就业人员按上述资本比例划分(略作技术性微调,将15.6%和9.4%各加0.1%,使二者之和与25.2%相一致),再分别与公有制企业和私有制企业人员所占比重相加,即可得出:公有制经济的就业人员比重为45.5%(29.8%+15.7%);私有制就业人员比重为54.5%(45%+9.5%)。这是2004年的数字。
那么,2005年和2006年公私经济就业人员的比重是多少呢?从上述资料中看出,从1996年到2004年,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人员所占比重由83.8%减少到29.8%,下降54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下降6.75个百分点。按照每年继续下降6.75个百分点测算,则2005年公有制经济就业人员的比重为38.75%(45.5%-6.75%),私有制经济人员为61.25%(54.5%+6.75%);2006年前者为32%,后者为68%。
四、当前各种所有制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所占比重的结构
全国工商联于2006年3月初发布了《‘十•五’期间民营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报告》说: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及全国工商联调查数字推算,2000年,内资民营经济在GDP中所占比重为42.4%,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经济比重为12.6%。二者之和占GDP的55%。2005年,内资民营经济在GDP中的比重为49.7%,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比重约为15%—16%,两者之和约为65%(《中华工商时报》,2006年3月4日)。从2000年到2005年,民营经济平均每年增长2个百分点。
该《报告》说明,其中所说的民营经济是“除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这就是说,上述民营经济数字包括集体所有制经济,但不包括国有控股企业中的私资部分。如果从2005年民营经济的GDP所占的65%中,扣除集体经济比重中所占的部分(估计约为8%),加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私资部分(估计至少为4%),则非公有制经济GDP中所占比重为61%(65%-8%+4%)。相应地,公有制经济GDP所占比重为39%。按照上述每年民营经济增长2个百分点测算,2006年公私经济GDP的比重为37:63。
综上所述,2006年我国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在三大指标中所占的比重大体如下:
1、资本:公私经济(二、三产业)所占比重分别为:48%与52%;
2、就业人员:公私经济(二、三产业)所占比重分别为:32%与68%;
3、国内生产总值:公私经济所占比重分别为:37%与63%。
又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2004年国有工业总产值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例为15.3%(《中国统计年鉴—2006年》第505页)。这个比例远低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997年占25.5%和建国之初的1949年占26.2%的比例。
从上述数字看,目前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究竟是私有制经济还是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就不难得出答案了。
有些人认为,当前的情况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根据中国实际情况一直并将继续得到坚持和完善”。他们列举了国有经济增长的绝对数字作为根据,但完全回避和隐瞒了所占比重下降的问题;他们列举了国有企业在国家关键领域和行业中的优势和控制力,但完全不提公有制在全国是否仍占主体地位。他们把国家控股、私营参股的企业,也当作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来看待,并且说这是国家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发展”。对于这种无视公私经济结构变化、空谈基本经济制度得到“坚持和完善”的说法,大家是不难看出它的实质的。
五、今后各种所有制变化的趋势
2006年3月1日,在“两会”(全国人代大会、政协大会)召开的前夕,《人民日报》在“群众关注的十大焦点栏目”中,刊登了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王忠明的文章,题目是《国企改革步入倒计时阶段》。文中说:“从宏观层面看,中国加入WTO后,受日益深度参与国际竞争的压力驱使,必须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这是一种复合性的调整,不仅涉及产品结构、行业结构、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还与所有制结构密切相关,同时也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整体利益之下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之间功能结构的合理调整等 ,因而显得分外复杂。从微观层面看,这一轮国企改革试图解决‘深层次矛盾’,即以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为目标。这对绝大多数国有企业而言,意味着必须实现‘战略退出’,将其改制成为非国有企业。这是一项脱胎换骨的变革,产权结构将完全不同于先前单一的国有制。但是,无论有多大困难或风险,国有企业改革不可逆转,其稳健提速也势在必然。”
2007年3月3日,国防科工委发布了《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和项目合作;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工企业改组改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等等。(《人民日报》2007年3月4日)
2007年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陈德明指出:“对国有企业继续推行股份制改革,抓紧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对大型国企,总的方向是股份制改革。通过采取上市、吸纳社会资金等多种方式,使得绝大多数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垄断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但改革仍显滞后,必须加快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今年要稳步推进电力体制、铁路体制、电信和邮政体制的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一些地方和领域遇到“玻璃门”现象,国家政策很好,但就是无法真正进入。目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配套文件已出台25个,发展改革委将协调有关部门在年内拟出台剩余的12个文件,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人民日报》2007年4月3日)。
从上述言论看,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化有两个特点。一是进一步加快改革国企、发展私企的步伐,以保持乃至超过“十•五”期间私进公退的速度。全国工商联一位负责人在2006年3月预测:到“十一•五”结束时,民营经济的比重将由65%上升到70%以上。这个预测很可能成为现实。二是加大鼓励和支持私营经济向国有垄断行业“攻坚”的力度,除了极少数国防尖端领域之外,都将“打破玻璃门”,让私营经济进入。至于这样的改革到什么程度才算“到位”,还不得而知。据某些精英学者说,应当仿照西方发达国家,在国民经济中保留10%、20%最多30%的国有企业就行了(当然他们对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与资本主义国有企业的性质是不加区分的)。
第 二 节
当前我国社会结构的主要情况
一、新资产阶级(或视为私营企业主新阶层)的兴起
表2 1990年——2005年私营企业主及其投资、雇工情况
1990 |
1995 |
2000 |
2001 |
2002 |
2003 |
2004 |
2005 | ||
户数(万户) |
9.8 |
65.5 |
176.2 |
202.85 |
243.5 |
300.6 |
365.1 |
430.1 | |
投资者(万人) |
22.4 |
134.0 |
395.4 |
460.83 |
622.8 |
772.8 |
948.6 |
1109.3 | |
雇工(万人) |
147.8 |
822.0 |
2011.2 |
2253.03 |
2786.4 |
3526.3 |
4068.7 |
4714.7 | |
注册资本(亿元) |
95.0 |
2262.0 |
13306.9 |
18212.24 |
24756.2 |
35304.8 |
47936.0 |
61331.1 | |
增 长 速 度(%) |
户数 |
—— |
568.3 |
169.0 |
15.14 |
20.0 |
28.2 |
21.5 |
17.8 |
投资者 |
—— |
498.2 |
195.1 |
15.56 |
35.1 |
24.1 |
22.7 |
16.9 | |
雇工 |
—— |
456.1 |
144.7 |
12.03 |
23.7 |
26.5 |
15.4 |
13.4 | |
资本 |
—— |
2281.1 |
488.3 |
36.86 |
35.9 |
42.6 |
35.7 |
27.9 |
注:①增长速度:1995年2000年栏内是5年的增长幅度,其余各栏是年度的增长速度。②资料来源:1990-2003年数字,摘自国家工商管理局办公室编《工商行政管理统计汇编(2003)》第89页;2004年和2005年数字摘自全国工商联编《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2005-2006)》第15页、第85页。
从表2可以看出:从1990年到2005年这15年中,私营企业从不足10万户增加到430万户;雇工人数从不足150万人增加到4700多万人;注册资本从不足100亿元增加到6.1万多亿元。其增长速度之快,是世所罕见的。
拿2005年私营企业主群体同1956年我国进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前的私营企业主群体相比,现在的私营企业主人数为当时的16万人的26.8倍;现在的雇工人数为当时的250万的18.8倍;现在的资本额按可比价格计算为当时的24亿元的639倍(紧缩指数:2005年的4元等于1956年的1元)。私营企业主就是资本家,私营企业主群体(或集团)就是资产阶级。大家都承认1956年在改造之前存在过一个民族资产阶级。现在这个比1956年私营工商业者在户数、雇工数和资本额方面都大过许多倍的私营企业主群体,为什么不能说是一个新的资产阶级呢?
新资产阶级在经济上的兴起,必然要求政治上享有相应的地位和权力。共产党是我国一切事业的领导核心,资本家必然要求进入共产党内。根据全国性抽样调查,早在中共党章尚未规定允许资本家入党之前,1993-2001年私营企业主当中共产党员的比例已悄悄地由13%上升到近30%。
表3 1993-2001年私营企业主中共产党员所占比例
(以私营企业主为100%)
年份 |
1993 |
1995 |
1999 |
2000 |
2001 |
有效样本(个) |
3060 |
3258 | |||
党员人数 |
609 |
972 | |||
党员% |
13.1 |
17.1 |
18.1 |
19.9 |
29.9 |
资料来源:①1993、1995、2000年数字,见《现阶段中国私营企业主研究》,载《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3期,第75页。②1999年数字见《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报告--1999年》第107页。③2001年数字,见《2002年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报告》,载《中华工商时报》2003年2月26日。④历年抽样调查的样本是从全国各地区的私营企业中随机抽样而得的。
这些资本家党员的来源,据调查,由党员成为资本家的,占78.6%(其中公有制企业变私有制企业的占43.4%,党员下海创业的占35.2%);由资本家成为党员的占21.4%,大体是“倒二八”。
自十六大通过的党章规定私营企业主中的先进份子可以入党之后,“公产变私产,党员变老板”,“私企大发展,老板变党员”的做法公开合法地推行。据全国工商联调查,2005年私营企业主中共产党员的比例达到33.9%。这个比例大大超过了工人、农民和知识份子中共产党员的比例。
二、工人阶级的情况与变化趋势
据统计,我国2005年职工10850万人,其中企业事业单位9777万人,机关1073万人(《中国统计年鉴——2006年》第134页)。中华全国总工会原书记处书记刘实同志于2003年撰写了《当前中国工人阶级状况》一文。刘文首先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人阶级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方面起到了主力军的作用。目前广大职工创造的GDP占全国GDP的比重为72.1%。工人阶级的文化、科学、技术水平,都有了比较大的提高。工人阶级大部分成员生活水平也有了提高。刘文中又指出:“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工人阶级,主要是产业部门的职工状况有了深刻变化。”这种变化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雇佣化--目前约有一亿职工在私营企业、个体经济、“三资”企业等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就业。党的十三大指出,职工在私营企业中劳动是雇佣性质的。
国有企业的改革,实行了“小卖大股”。一部分中小国有企业卖给私营企业主,变为私有企业;一部分大型国有企业实行经营者持大股,这些企业的经营者“一夜暴富”,成为一个特殊的“新百万富翁”社会群体,职工也成为雇佣劳动者或者实质上具有雇佣性质。许多国有大型企业改为股份制,有外商和私营企业入股,国有股部分强调企业经营者是产权代表,企业经营者持有股份,并实行年薪制,年薪所得高于普通工人的十几倍、几十倍以至百倍以上。在这样的股份制企业中,工人的劳动也带有雇佣性质。
贫困化--比之私营企业主、外商投资者、个体经营者和为他们服务的知识份子上层,工人阶级生活的改善是有限的,是相对贫困的。2001年私营企业主注册资本1.8万亿元,其来源正是无偿占有职工的剩余劳动。外国资本家利用我国的廉价劳动力,获取大量超额利润。据《中国教育、人力资源问题报告》提供的材料,1995-1999年的制造业,在中国对每个劳动力所付出的成本,相当于美国的四十分之一,日本的四十三分之一,韩国的五分之一,泰国的四分之一,甚至比印度还低。工人阶级中还有一部分处于绝对贫困状态,即最低生活水平也难以维持。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只有最低工资收入和最低工资线以下的收入;一是虽然收入超过最低工资线,但家人有大病,或遇其他灾害,生活过不下去的。绝对贫困的职工有多少,可以从一个数字做出推算。全国享受低保的有2053万人,还有漏保的,实际的数字比这个大。他们维持一日三餐都很困难,更难以承受子女上学、看病买药和住房的负担。在他们那里,就发生了卖血、自杀等事件。职工的贫困,是以失去劳动条件为特征的。有社会上的失业者,还有国有企业下岗的2700万人。
弱势化--对职工群众,有“困难群体”的称谓,是就其经济生活状况而言;也有“弱势群体”的称谓,是就其社会政治活动状况而言。职工群众每日每时能感受到的权力就是对企业有参加管理权。过去,尽管职工代表大会有形式主义,但总是起一定作用的。现在,有的是严重形式主义,有的干脆不开了。特别是企业如何改制、企业要职工买断工龄这样影响到企业命运和职工命运的重大问题,都很少让职工讨论。第十届全国人代会中,工人、农民代表是511名,仅占代表总数2984人的18.46%。现在有一种说法:工人、农民没有议事能力,不能当选代表。现在党和政府召开各种征求意见会、座谈会、茶话会,参加的各界人士都有,唯独不见职工界。在私营企业主中共产党员的比例上升的同时,职工群众中共产党员的比例在下降,这是职工政治地位降低的一个重要标志。
分散化--工人阶级是靠社会化大生产培育起来的最有组织、有纪律的队伍。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工厂为家是新中国工人阶级的优良传统。现在,职工群众与企业的关系是一纸合同。职工对于用工者来说,总是处于弱者和依附的地位,合法权益常常受到损害,就是“白领”职工也不例外。老板欠发工资,多数白领职工不敢讨要。只有在离职后才敢讨要。失业和下岗的职工,有的做小买卖,有的打零工,有个体化的现象。在全国职工中,工会会员只占37%。许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和农民工中没有工会组织。现有的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往往软弱无力,患了软骨病。职工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发生群体事件时,往往甩开党政和工会组织,自发地组织起来。今天的职工对于说自己是企业的主人很有反感。许多下岗职工买断工龄后,党员关系不知道转到哪里。他们反映:“不但买断了工龄,连党龄也买断了。”在职工群众中很少进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严重地侵蚀工人阶级。
针对这些问题,刘文建议:重申并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制定并贯彻执行这一方针的具体措施;治愈中国工会当前存在的软骨病;等等。
与上述工人阶级的雇佣化、贫困化、弱势化相联系,当前我国众多的工人受到异常残酷的剥削。我国近年来迅速兴起的资本主义经济,带有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特有的野蛮性质和残酷性。许多私营工厂被称之为“血汗工厂”,许多煤矿生产出来的煤炭被称之为“带血的煤炭”。下面介绍手头材料中关于“当代包身工”、“当代骆驼祥子”的一些情况。这种情况不是偶然的、孤立的。早在文化大革命中就有一句流行的话:“如果中国资本主义复辟了,劳动者就要吃二遍苦,受二茬罪。”这个预言的科学性已被今天的事实证明了。
2007年5-6月间河南电视台记者付振中经过暗访,揭发了山西洪洞等地黑砖窑的内幕。社会上一些黑中介,在各地拐骗或绑架少年、老人和智障者,贩卖到多处黑砖窑作苦力。其中年龄最小者仅八岁。黑窑主雇用打手用棍棒监管,工人每天劳动十七八个小时。稍有怠慢,即被打得遍体麟伤,有的被打致残、致死。新砖窑出窑,往往尚未冷却就强令工人背出,烫得红肿溃烂。饭食只有馒头、凉水,还限15分钟吃完。晚上挤在黑屋里,睡地铺,冬天不生火,终年不刷牙、不洗澡,完全像牲口一样。数年来,当地党、政、公安机关对上述现象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其中有些黑窑就是地方党政干部的儿子或亲友开的。这些事件被媒体揭发后,中央、国务院指令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认真清查、解救工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严惩。现已在山西运城、晋城、临汾解救出374人(其中有少数童工)。但河南400位失去孩子的父亲仍联名发出“泣血呼救书”,声称他们的孩子大部分尚未找到,可能已被黑窑主转移;而已被解救出来的工奴,今后如何求得生计,尚无着落。类似上述黑窑工的事件,近年来早有多次报导。例如:
——2004年8月17日《民主与法制时报》刊登题为“4名矿工被骗身陷魔窟惨遭剁指烙脸非人虐待”的文章,河南荥阳市崔庙镇曹坡村惊现奴隶煤矿。
——2005年3月25日,中央电视台播放了题为“盘锦惊现现代‘包身工’”的报道,30多位离家打工的农民成为芦苇场的奴隶。
——2004年4月19日的《四川日报》发表题为“民工遭非人待遇,每天劳动19小时,监工带电警棍”的报道,揭露了奴隶砖厂的真相。
——云南《生活新报》发表过题为“揭昆明黑心砖厂:老板暴力奴役,工人像畜牲”的报道。
2007年的1月9日,《北京晚报》发表了关于出租汽车司机现实生存状况的报道。标题为:《北京十万的哥为份儿钱奔命,自称是公司赚钱机器》。报道说:“每天的清晨、正午、夜晚,行驶在北京大街小巷的近十万‘的哥’们,大多被一只无形的手牢牢掌控,无法挣脱。8小时、12小时,甚至16个小时的超负荷工作,多数‘的哥’换来的却是远低于应当所得的收入,大部分的血汗钱,也就是行业内所谓的‘份儿钱’,都上交给了出租车公司。”“滴着血汗的‘份儿钱’!” “本市一家体检机构曾对北京1万名出租车司机的健康状况进行了跟踪调查,结果发现出租车司机的健康状况堪忧:半数以上的哥患有职业病。”“每天十几个小时蜷缩在狭小的空间内,患上了胃病、腰椎病、前列腺炎、痔疮等多种疾病。生病一般扛一扛,吃点药,自己去医院检查还要排长队,嫌麻烦。一年到头,每天就像绷紧的发条,根本想不起来对身体做系统检查。”的哥刘先生无奈地对记者说。“在记者采访的十几位出租车司机中,几乎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患上了不同症状、不同程度的职业病。有的因不能定时用餐,患上了消化道疾病;有的长期保持开车坐姿,造成颈椎患病、腰肌劳损;有的因长期入厕不及时出现肾病;还有的因工作压力大,出现心理疾病,经常莫明地烦躁、失眠;另外,患高血压、心脏病等的比例也很高。”
2005年10月新华社也曾发出过:《出租车司机生存状况调查——挣钱何时不再“玩命”》的专题报道:“2004年2月,北京朝阳区出租司机王某在驾车行驶途中突然感觉胸闷、憋气,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5月,北京顺义区出租车司机李某,在驾车时突发心肌梗,被乘客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10月,一辆出租车行至北京东三环农展桥附近时,司机赵某突然猝死,乘客跳车逃走。2005年2月,在北京海淀区车道沟桥西北侧的一片荒地里,一名北京银建出租公司的司机被发现猝死在了自己的红色富康出租车中。”
三、劳动农民的情况与发展趋势
据统计,我国2005年乡村人口7.45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57%;农林牧渔劳动者3.35亿人,占就业总人口的44.8%(《中国统计年鉴(2006)》第99、125页)。从1979年到1984年,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产品价格的大幅度提高、文化大革命后期引进的十三套“大化肥”(尿素)项目建成投产后优质化肥供应大量增加的条件下,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高较快,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但好景不长,自此以后,分户经营的弱点日益凸现,农业生产呈徘徊、停滞或低速增长的态势,城乡差距转为扩大。据国家统计局资料: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差距,1978年为2.5:1;1985年缩小为1.85:1;1990年扩大为2.8:1,2005年进一步扩大为3.2:1(《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1978—2006)》第46页)。
解散人民公社,实行分户经营,不仅妨碍了农业的规模经营和科学技术的采用,限制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而且由于集体经济组织的解体,原来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系列医疗、教育、社保等项制度也随之解体了。原来以“赤脚医生”为特色的、村、乡、县农村医疗体系垮台,使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凸现出来。原来由公社集体经济支持的对老弱残疾者的“五保户”制度消失,使农村社保问题凸现出来。原来由公社集体收入开支的农村教育和公益事业费用,都改由农户缴纳,使农民负担问题凸现出来。尽管农民的收入增加了,但在医疗、教育、社保以及公益事业方面的开支增加了。特别是由于行政权力下放,乡、村行政机构和“七站八所”等基层事业机构人员急剧膨胀(如湖北省洪湖县棋盘乡,1990年吃税费的干部不过120人,2000年超过340人,群众说“干部如蝗虫”)等原因,大大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严重地影响了农民生活和政民关系。
2006年国务院宣布“全免农业税”,这是一项大受欢迎的德政。但实施起来并不容易。因为还需要把原来依靠农业税费维持的乡村各种机构和冗员精简掉,而这些冗员大部分是县、乡、村三级干部安插的子女和亲友,工作难度相当大。若干地区下大力精简了机构人员,免除农业税的政策得到了落实,但也有若干地区出现“免了税长了费”的现象。据河南省监察厅副厅长储亚平到农村调查,下边存在“税内损失税外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⑴在征收内容上,由农业税费转向行政性专项收费;⑵在收费方式上,由乡村集中收费转向各有关机关、单位分散收费;⑶在收费的对象上,由面向全体农户转向要求办事或提供服务的部分特定农户,把本该免费提供的服务,分别改由中介组织、协会等服务机关收费,甚至以不为农户办事相威胁,强制收费(《新华每日电讯》2007年3月7日)。看来,真正减轻广大农民的负担,还需要持续地进行艰苦的工作。
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加强了农业支持补贴制度,颇受农民欢迎。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问题。例如,新华社记者在河南省中牟县调查时,大王村的农民说:“这几年,只要农民用的东西没有不涨价的。就说这复合肥,去年一袋不到70元,今年就85元。一亩地要两三袋,就多花三四十块,把国家的补贴全吃掉了。还有农药、农膜,价格一个劲儿往上涨。那么多部门,咋就管不住呢?”(《新华社每日电讯》2007年4月16日)
“只为老板铺路,不为农民服务。”“出门是宽阔的马路,抬眼是工业厂房;虽有路可走,但无地生存。”这是农民对乱占农民耕地发出的抗议。《人民日报》记者在一篇题为《“圈地热”惊人的背后——关于地方政府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与思考》的报导中,详述了政府圈地、农民失地过程中的四个特点:一是乱设园区:“规划跟着项目走”、“规划跟着领导走”。二是违法圈地:虚假指标,暗箱操作,乱批乱占,低价出让。三是补偿欠缺:“地方政府请客,老百姓买单”,出现“三无农民”(“种田无地,上班无岗,社保无份”)。四是腐败温床:利益诱惑,权力寻租,执法不力,“尚方宝剑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人民日报》2004年4月23日)。
解散人民公社以来,农业长期的分户经营,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贫富两极分化。一方面出现了少数十万、百万、千万甚至更多财富的富翁(不限于经营农业);一方面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农村贫困人口(国家统计局数字:2005年为2365万人)。一些“先富者”占有了较多的财富,必然要求政治上的统治权。2004年初,《重庆日报》记者写道:“‘富人’治村是大势所趋,”“‘富人’治村的时代已经到来。”该记者报导了重庆市北渝区玉峰镇6个村的24名村官中,私有资产1000万元以上的占一半以上。又据浙江省民政局提供的材料,该省2002年选出的13万新一届村委会成员中,“先富群体”占到30%。其中,“先富群体”在义乌市村委会成员中占60%,在村委会主任中占65%。(见《商界》2004年第1期)。又据中央电视台在一个以《村官的价格》为题的节目中报导,河津市下化乡老窖头村村民王玉峰为拉选票,发给选民共计223万元现金。后被人揭发,才被依法没收。还有一篇题为《600万元选出高价村官》的电视报导。村官本来是基层的小小“芝麻官”,为什么有人出如此高价贿选?主要是可以从征地和乱收费中捞取钱财(见《中国电视报》2002年2月2日)。
政府从二次分配(财政资金)上加强对农民的支援当然是好事,但根本问题还是要实现集体化来提高生产,才能使农民走向共同富裕。当然,合作化的具体形式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由农民自己确定。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这是一个进步,但对于社区合作社仍未给予应有的合法地位。而后者对于引导农民走向共同富裕可能更为重要。江苏的华西村、河南的南街村、北京的韩村河等村,多年来一直坚持集体经济,不仅大幅度提高了生产,而且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共同富裕。在那里,没有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没有贪污腐化,没有卖淫嫖娼,基本上没有刑事犯罪;而且群众的教育、卫生、住房等问题也得到较好的解决,干群团结,党群关系紧密。据估计,这样的村在全国约有6000个。但这些先进村似乎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最近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五大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河南省南街村的党支部书记王宏斌看后说:这五条都很好,最好再加上一条——集体化。
近来许多学者呼吁尽快重建农民协会,“以利于调节农民与市场、社会、国家的关系,提高农民相对低下的社会地位”(《中国改革报》2007年4月17日)。看来,建立农民协会是必要的,但如何使它真正成为劳动农民群众自己的组织,是值得关注的复杂问题。
四、社会结构的“金字塔”——“五大社会等级、十大社会阶层”
中国社会科学院于1999年初成立了“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先后对广东省深圳市、湖北省汉川市、安徽省合肥市、贵州省镇宁县等地及若干厂、矿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取得了11000多个样本和近千份各类成员访谈记录。2001年又对全国12个省、市、区进行6000份问卷调查,取得了大量资料。在这一基础上,课题组写出了《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陆学艺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出版)。这一《报告》没有采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而是采用了西方社会学的阶层划分法,对于社会结构的划分不是以其对生产资料占有情况和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为标准,而是“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因此,它不能客观地、科学地反映当前我国阶级结构状况。但鉴于该《报告》是以大量的调查资料为基础的,因此,它的内容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若干实际情况,对于我们研究当前我国各社会群体的状况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因此在这里作一简要介绍。
请看该《报告》提供的“五大社会等级、十大社会阶层”图。
该《报告》说:“本报告的图1在分出十大社会阶层的同时,已
依据各阶层拥有资源的量及其重要程度,提出一个等级位序。”在图示的社会等级,即上层、中上层、中中层、中下层和下下层五个等级中,当代中国工人(“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和农民(“农业劳动者阶层”)基本上属于第四层(中下层)和第五层(下下层);“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则全部属于第五层(下下层),而这部分人实际是工人、农民中的一部分。总之,工人和农民由于“拥有资源”少、“重要程度”低,处于社会结构“金字塔”的最底层。
该《报告》指出,工人政治地位下降,表现在工人在全国人民大会代表中所占比例逐届降低。
注:图中箭头表示相关社会阶层的全部或部分可以归入五大社会等级中的某个等级。
资料来源:《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第9页。
图 1 五大社会等级、十大社会阶层图
该《报告》还指出:处于“金字塔”顶部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指在党政、事业和社会团体机关单位中行使实际的行政管理职权的领导干部),“是改革最积极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并且是经济改革和经济增长的较大受益者之一。”“私营企业主阶层”是改革开放中积累资金成长发育起来的。他们不仅经济上受益最多,而且政治地位显著提高。调查材料显示:私营企业主中共产党员的比例已大大超过工人、农民和知识份子中共产党员的比例。该《报告》指出:“产业工人中党团员比例在下降”,“有关的访谈调查还反映出,现今工人与党组组织没有多少联系,他们既很少参与也很少关心党组织的活动和有关政策精神的宣传学习。这些情况表明:工人阶层的政治地位在下降,与党的关系逐渐疏远。如此发展下去,是与工人阶层是共产党的阶级基础这一原则不相称的。”
该《报告》还指出:“综合上述各阶层的政治地位变化的情况来看,执政党的社会基础在逐步地向拥有经济和文化资源的阶层(经理人员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倾斜”;“但另一方面,执政党近年来在产业工人阶层和农业劳动者阶层中的社会基础受到部分削弱。这是一个必须加以重视的问题,因为工人和农民在人口中仍占较大比例。”(《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第37-38页)
总之,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大量调查资料说明了当前我国社会结果的两个基本情况:一是工人农民的地位降到“金字塔”的最底层,成为“老八”、“老九”、“老十”;二是执政党的基础向“拥有经济文化资源的阶层”倾斜,与工农群众逐渐疏远。十六大《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中说: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有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在全社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上述调查反映的情况不是与这种说法恰恰相反吗?
另据《中国统计》2007年第一期有关文章指出:“统计数字表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从1980年初到1990年代末,工人代表的比例从27%降到了11%,农民代表的比例从21%降到了8%,而干部的比例由13.4%升至了33.2%。这使得强势群体在相当程度上取得了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政策优势,而弱势群体无法与之抗衡,制约能力由此被大大弱化了。”(见李鸥《和谐取决于结构》一文,载该刊第45页)
在毛主席110周年诞辰时,北京市的一些工人自发地在北海公园集会纪念。他们把《社会主义好》的老歌填上新词来歌唱:“毛主席好!毛主席好!毛主席时代工人地位高!……。”
“为何只有1%的人愿意做工人?”。据媒体于2007年4月报道:“根据一项上海4000户入户调查,仅有1%的人愿意做工人;人们就业意向根据频率高低依次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垄断性企业、金融保险和竞争性企业等。”该报导还评论说:“工人,越来越不被人看好,究其实质,还是与当前社会的利益分配和身份认同有关。如果说既得利益的多少还只是外在的物质决定因素的话,那么更深层次的身份差异则是影响着公众不愿意做工人的内在主要原因”。 “计划经济时代,工人‘老大哥’的身份得到所有人的认同,一曲《咱们工人有力量》唱出了那个年代的工人的优越感和自豪感。但是,‘威风’的工人身份随着市场经济的改革而失去了力量。”“当工人缺乏参与改革的话语权时,当工人在利益博弈中力量被边缘化时,人们不愿意做工人就显得再正常不过了。”(《广州日报》2007年4月9日,原文标题《咱们工人还有力量?》)
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在我国工人阶级最集中而工人运动具有光荣传统、并且是中国共产党诞生地的上海市,今天只有1%的人愿意当工人。这一调查结果和大量有关资料,无情地反映了当前我国工人阶级的经济利益、政治权益、社会尊严已降到“金字塔”的最底层,不仅下岗失业工人和某些农民工,而且整个工人阶级属于弱势群体、贫困群体。把“只有1%的人愿意做工人”的现实,跟宪法中关于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的规定、党章中关于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的规定相对比,怎能不引起人们严肃而深沉的思考!
五、收入和财富分配的情况——贫富悬殊、两极分化
改革开放以来,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城乡大多数人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比过去提高了。据统计部门提供的资料:农村居民每人平均纯收入,从1979年到2006年,平均每年增长7%,其中2003年到2006年,平均年增长6.2%,,2006年达到人均3587元;职工平均工资,从1979年到2006年,平均每年增长6.7%,其中2003年到2006年平均年增长12%,2006年达到人均21001元(见《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1978-2006)》第47页)。这样的增长速度是令世人瞩目的。
但是,单从每人平均数字来观察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有很大的局限性,或者说片面性。对此,有的媒体以“平均数不代表多数”为题作了如下报导:“近日,从中国劳动学会主办的论坛上传来了一条‘好消息’,中国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连续4年实现两位数增长,扣除物价因素平均年增长12%,为改革开放以来职工工资水平增长最快时期。然而,中国青年报一项民意调查显示,85.4%的人自称工资涨幅不到12%,甚至有7.1%的人称4年来工资‘不涨反跌’。正如一首打油诗所说:‘张家有财一千万,九个邻居穷光蛋。平均起来算一算,个个都是张百万’。应当看到,平均两位数增长受益者是少数人,农民、离退休阶层和工薪收入者的收入增长,远远低于这个速度。”(《新闻周刊》2007年第26期)
前述生产资料所有制和阶级结构的重大变化,必然产生两极分化、贫富悬殊的现象。在私有制经济中剩余价值规律起决定作用,是不可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当前贫富悬殊的具体情况,有下述一些材料。
关于我国最富人群与最贫穷人群的差距,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05年中国人类发展报告》提供的资料,财产最多的20%的人口拥有59%的财产,而财产最少的20%的人口只拥有不足3%的财产,两者比例约为21:1。又据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和中国社科院等单位的专家共同编写的《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2004)》指出:“最高收入10%的富裕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45%,而最低收入10%的家庭相应比例仅为1.4%。”(该书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第3页)这就是说,贫富收入的比例约为32:1。
贫富分化的现象明显地表现为基尼系数的变化上。我国1984年基尼系数为0.24(国家统计局主办的《中国信息报》报导)。从上个世纪80年代后半期特别是90年代初以来,基尼系数迅速增大。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李强教授主持的抽样调查材料:1994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434(李强《我国社会各阶层收入差距的分析》,载《科学导报》1995年第8期)。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收入分配课题组”在美国福特斯基金和亚洲开发银行的赞助下进行抽样调查的材料:我国1995年基尼系数为0.445(经济所课题组:《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再研究》,财经出版社1999年出版)。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贺铿同志所说的数字:我国1994年的基尼系数,按人计算为0.434,按户计算为0.445(见《中国信息报》2001年3月10日对该报记者的谈话)。
——社会学家周景彤测算的我国的基尼系数:1996-0.424,1998-0.456,1999-0.457,2000-0.458(见《经济日报》2001年8月30日,周景彤:《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有多大》)。
据 世界银行测算,中国基尼系数,1998年为0.403,2003年为0.447。该行最近出版的《世界发展指标——2007年》测算,我国2004年的基尼系数已达0.469。这一报告中列举的各国基尼系数见表4。
表 4 中国与若干国家的基尼系数比较
国家 |
年度 |
基尼系数 |
国家 |
年度 |
基尼系数 |
中国 |
2004 |
0.469 |
美国 |
2000 |
0.408 |
印度 |
2004-2005 |
0.368 |
巴西 |
2004 |
0.57 |
印尼 |
2002 |
0.343 |
保加利亚 |
2003 |
0.292 |
日本 |
1993 |
0.249 |
法国 |
2000 |
0.283 |
韩国 |
1998 |
0.316 |
德国 |
2000 |
0.283 |
伊朗 |
1998 |
0.43 |
意大利 |
2000 |
0.36 |
泰国 |
2002 |
0.42 |
荷兰 |
1999 |
0.309 |
埃及 |
1999-2000 |
0.344 |
俄罗斯 |
2002 |
0.399 |
南非 |
2000 |
0.578 |
英国 |
1999 |
0.36 |
加拿大 |
2000 |
0.326 |
澳大利亚 |
1994 |
0.352 |
注:世界银行编《世界发展指标——2007年》第60页。
从表4中可以看出,我国的基尼系数,虽低于南非、巴西等很少数发展中国家,但已经超过了印度、印尼、韩国、伊朗、埃及等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也超过了美、英、法、德、意等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超过了俄罗斯、保加利亚等由社会主义制度公开复辟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从上述数字看,我国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在哪里?现在我国离共同富裕的目标是越来越近了,还是越来越远了?
还应当说到的,是中国私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新资产阶级的迅速形成,不同于西方国家,也不同于旧中国。它的主要特点是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已经形成的客观条件下发展起来的。这就决定了它的形成是同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将公有财产化为私有财产密不可分的。这是二十多年来我国贪污腐化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也是产生贫富悬殊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
国有资产是怎样流失,化为私有财产的?据《中国审计报》报道:国家审计署总审计长李金华于2007年4月29日讲话中指出,国有资产流失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国企改制过程中,有些企业的转让卖出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内外勾结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改革过程当中,有些企业逐步把一些优质的国有资产分离到副业中去,主业的管理人员在副业参股甚至控股。
三是有些效益很好的国有企业的领导,利用亲朋好友成立民营企业,将大量效益很好的业务转包给民营企业,自己从中获利。
四是企业内部分配不公,损失浪费严重。
五是非经济类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培训基地,大量的财政补贴等的流失问题。
掌握国家财产的党政官员和国有企业高管,是怎样利用手中的职权力,实现上述化公为私、损公肥己的?据检察总署主办的《检察日报》2007年3月27日报道:河南省济源市检察院搜集近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办的3000余起典型职务犯罪案例,结果发现,当前职务犯罪呈现以下十大特点:
一是群体效应:办一案带出一片。
二是长久腐败:有的人边腐边升。
三是权钱交易:涉及工程犯罪多。
四是商业贿赂:潜规则大肆横行。
五是渎职犯罪:不落腰包的腐败。
六是以礼代贿:贿赂也讲究包装。
七是贪官蜕变:与生活作风有关。
八是金融腐败:出现三种新动向:团伙作案、携款潜逃、利用高科技手段作案。
九是会计犯罪:手段多为做假帐。
十是村官腐败:侵吞土地补偿款。
由于财产收入分配的两极化,必然出现生活的两极化。一方面,千万富翁、亿万富翁不仅享受着住豪华宅、吃豪华宴、坐豪华车、穿名牌服等等超乎常人的生活,而且若干人豪赌、嫖娼、包二奶(包三奶、包四奶……),挥金如土。在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总量虽居世界第4位,但每人平均国民总收入尚居世界第128位的情况下,我国已成为世界奢侈品消费第三大国,并正向第一大国迈进(奔驰车销量已占世界第一)。另一方面,众多的劳动人民处于住房难、看病难、上学难、就业难的困境中。有些贫苦居民为生计所迫,卖血、卖淫(估计全国至少500万人)、卖器官、当包身工、自杀甚至铤而走险。全国每年“群体事件”数万起,刑事犯罪层出不穷。
六、各方媒体对上述情况的种种评说
英国《每日电讯报》2004年2月27日报道:据中国政府自己的研究人员说,在共产主义制度实行了50年之后,现在中国城市的富人与农村的穷人间的差距是全世界最大的。共产党的一家主要研究机构社科院的一份报告说,城镇居民的收入目前是农村居民的3倍。如果将非货币性因素——如只有城镇居民才能享受的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好处——考虑进去,城乡收入的差距将达到6倍。令政府感到不安的是,这个国家快速的经济改革已经将很多人抛在后面。这些人可能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美国《纽约时报》2004年2月29日刊登了题为《中国富人的生存信条》的文章说:如今中国的富人都住进了大城市郊区的别墅里。这些别墅平均售价80万美元,四周有围墙,还有24小时保安巡逻。尽管如此,这些富有人几乎总是成为被抢劫的目标,抢劫犯在情况危急时会起杀机。社会学家用于判断一个国家的收入分配不均现象的最新标准表明,中国的贫富差距比美国、日本、韩国和印度的更大。中国的一些精英开始相信世界信奉的是达尔文“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在这个世界上,关系和智慧意味着一切,平等这个古怪的观念毫无意义。(以上两条均见2004年3月3日的《参考消息》)
美国《纽约时报》2006年2月26日的文章说:“中国至今虽自称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但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所需要的社会架构已荡然无存。中国大陆虽然早已经事实上抛弃了马克思主义,但现今中国人仍披着马克思主义的外衣;为了达到新世界的远景,部分人要做出牺牲。只不过,过去的历史前进的终点是共产主义乌托邦,现在则是市场经济。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为了达到使少数人富裕起来的市场经济的远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已经变成解释穷人必须老老实实地受苦的合理性的工具。”
香港《南华早报》2003年7月3日的一篇文章说:中国领导人“宣布共产党今后将接纳私营企业主加入它的队伍。这一宣布是共产党的惊人之举。”“在共产党方面,它的调整反映了中国社会人口构成成分的改变。这种变化是过去22年中实行经济改革的结果。”“正在宣传的一个理论——被称为‘三个代表’——的过程中,已经认真地为扩大党的队伍奠定了基础。”“中国完全可以这样肯定中国的资本主义,那就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在我国国内的媒体上,对于目前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现象,有多种说法。
有人说:“收入不均等是发展的动力。中国根本不存在两极分化,基尼系数不适用于中国。以此炒作,是反对改革。”
有人说:“现在所谓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看上去好象有道理,其实是在蛊惑人心。”
有人说:目前存在部分居民收入悬殊问题,但不存在两极分化。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应当由国家财政增加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拨款来解决,不应当涉及企业所有制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策是:国家管公平,企业管效率。
有人说:每人平均GDP1000美元——3000美元的时期,是一个必经的“事故多发期”。等到我国人均收入再提高,度过了这个时期,贫富悬殊情况就会自行改变。
有人说:根据“库兹涅茨定律”,低收入国家的基尼系数是比较低的;达到中等收入水平时基尼系数必然提高;再上升到高收入水平时,基尼系数又会降下来,全部过程是“倒U型曲线”。我国目前正处在“倒U型曲线”曲线的左侧(上升),等达到高峰后就会由右侧下降。
最后一种说法,据说颇得到一些人的赏识。其实它同样是站不住脚的。且不说这种说法在西方国家的发展中是不是一个普遍规律尚有争论;也不说目前西方的高收入国家仍然存在贫富悬殊现象,特别是在世界范围内存在着南北贫富差距(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差距)仍在扩大的现象,即使若干西方国家确实存在“库兹涅茨定律”,那也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和按资分配(剩余价值规律)的基础上产生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按劳分配为主体,在这样的基础上为什么会产生贫富悬殊的现象呢?为什么一定要按照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上述的“定律”去发展呢?离开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不从生产资料和所有制上找原因,能说明问题的本质吗?难道我们要放弃社会主义、走资本主义道路吗?
第 三 节
关于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结构
复杂性的初步分析
一、方法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1、伟大的成就与诸多的矛盾。
新中国建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全国各族人民的辛勤劳动,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伟大成就。从1949年到1978年,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尽管由于缺乏经验走过一些弯路,但在旧中国一穷二白和遭受长期战争破坏的条件下,在29年中以平均每年增长7.4%的速度,较快地建立起我国独立自主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后来的建设打下了牢固的基础。在世界上一亿以上人口的发展中国家中,明显地居于发展的领先地位,大大缩小了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改革开放,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进一步加快。从1979年到2006年,平均每年增长9.7%。煤的产量从1990年起、钢的产量从2000年起已居世界第一位。200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20.94万亿元,居世界各国的第4位,但每人平均国民总收入尚居第128位。外汇储备超过一万亿美元,居世界第一位(《国际统计年鉴2006/2007》第14-15页,国家统计局编)。与此同时,所有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引起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以及环境资源形势严峻,官商勾结、贪污腐化、社会风气不良等诸多问题。
2、系统论和阶级分析是和解决社会经济复杂矛盾的钥匙。
大千世界,茫茫宇宙,任何事物都是作为系统存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在阐述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规律中提出了关于系统的思想,并把系统方法应用于自己的科学研究,取得了巨大成果。现代科学的发展,特别是系统科学的兴起,进一步证实和丰富了唯物辩证法的系统思想。我国著名学者钱学森将系统定义为:“把极其复杂的研究对象称为系统,即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托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成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而且这个系统本身又是它们从属的更大系统的组成部分。”系统具有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和开放性。
社会经济系统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巨系统。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的“序言”中,对于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社会客观规律的基本内容所作的经典性概括,为我们研究社会经济巨系统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基础和锐利的理论武器。马克思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83页)
马克思又指出:“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间断革命,就是实现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把这种专政作为必经的过渡阶段,以求达到根本消灭阶级差别,消灭一切产生这些差别的生产关系,消灭一切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社会关系,改变一切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观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七卷第104页)
我们重温马克思的这些论述,有利于辨别真假马克思主义,有利于我们准确地运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科学地认识和解决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深层次矛盾。
3、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系统大变化复杂性的特点。
依我看来,至少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这个大变化是在新中国人民政权已经建立、公有制已经实现的条件下发生的。由于在纠正阶级斗争某些过左行为的过程中,否定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基本理论,造成了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大泛滥,在1989年出现了震惊全国的反革命暴乱。这场从外部推翻人民政权的事件被平息之后,阶级斗争从外部斗争为主转为内部斗争为主,从政治斗争为主转向经济斗争为主。“老子大官儿大款”、干部下海当“红顶商人”等行为进一步发展,势所必然地形成了“党员变老板”、“老板变党员”的现象,使资产阶级进入党内,并终于取得了合法地位。有些精英学者指出:现在经济方面的变化“已成定局”,下一步的变化主要是在政治方面。当然,整个大变化尚未完成,还在继续变化之中。
第二,这个大变化是在马克思主义旗帜下进行的。在变化过程中始终存在着真马克思主义与形形色色的假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的大争论、大碰撞。马克思主义早已指明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以公有制为主体);无产阶级专政(在我国的具体形式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地位。而形形色色的假马克思主义总是以各种方式,淡化、回避、架空、曲解或否定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各个时期各个阶段的表现形式虽然不同,但始终是围绕上述三个基本问题展开的。在毛泽东思想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新中国,不宜也不能彰明较著地打出资本主义的旗帜(特别在大变化的前期),因为那样就会使人民群众一眼看清他们的真正面目。只能以“打左灯向右拐”“要到天津先说到廊坊”作为主要手段。
第三,这个大变化呈现出特殊的纷纭复杂、令人眼花缭乱的形态。各个阶级、阶层、社会集团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多方面的相互较量,形成“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恩格斯对于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及其运动形式的复杂性作过科学的分析和生动的描述。他指出:“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但是第一,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进行创造的。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但是政治等等的前提和条件,甚至那些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传统,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虽然不是决定性的作用。”他又指出:“但是第二,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相互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477—479页)。这些论述告诉我们:既要把握斗争的主线,又要注意到斗争的复杂性,细致地分析大大小小的“力的平行四边形”,争取最大限度地发挥广大人民在“合力”中的作用,推动历史前进。
二、当前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复杂性的分析
1、客观上存在的复杂性。
主要是公有制与私有制的碰撞中产生的种种复杂现象。基本趋势是“私进公退”。从私有制经济兴起的来源看,有来自个体户经营致富而来的,有靠掌握高科技特长而发展起来的,而主要部分则是从公有制变化而来的。从公有经济变私有经济的途径看,有合法的,有非法的,有半合法的,有模糊的(灰色的)。从变化中和变化后形成的经营形式看,有联营的、控股参股的、承包经营的、经营者购卖的(MBO)、私营企业并购的等等,而混合经济的企业占了很大部分,形成多种经营形式与多种所有制交叉错综的局面。例如,在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表中“企业”的种类列有以下14种: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股份合作企业 4、国有联营企业
5、集体联营企业 6、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7、其他联营企业 8、国有独资公司
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0、股份有限公司
11、其他内资企业 12、私营企业
1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4、外商投资企业
以上14种企业中,每种企业中的实收资本,都可能有下列五种中的一种或几种来源:①国家资本;②集体资本;③私人资本;④港澳台资本;⑤外商资本。
由于企业经营形式和资本来源的复杂交叉,要弄清各种所有制的资本,就需要在统计表中将“企业类别”(主栏)与“资本来源”(宾栏)纵横交叉排列。至于各种所有制所拥有的从业人数和产值,则无法像实收资本来源那样清楚地分别列明。我认为可以按资本比例推算,因为资本代表了生产资料所有权。
2、主观认识上的复杂性。
不仅客观上有上述新形成的复杂性,更由于各人的立场、方法或看问题的角度往往不同,对同一种企业的所有制属性往往具有迥然不同的看法。
关于国家所有制的不同观点——现在统计部门常常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捆在一起作为一个指标,列入国有经济。我认为,这种做法是不科学、不合理的。国有控股、私人参股的企业(包括国有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实质上是一种公私合营的国家资本主义企业。在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中,国有资本可以控制参股的私人资本的使用方向,但并没有改变参股资本家对其资本的所有权、收益权和处分权,这就是说,并没有根本改变这部分资本的私有制性质。可以看出,这些论者试图用“控制力”的概念取代或混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概念,用国家资本主义的概念取代或混同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的概念,用国有控股企业的概念取代或混同国有企业的概念。从实际情况看,事情往往并不到此为止。接着,主管者往往又提出股份制企业中的国有股要“减持”,三减两减,往往用不了多少时间,原来的国有控股企业就变为私人资本控股了,有些甚至减持为零,变为纯粹的私营企业了。
还有人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现存的国有企业是否还是真正意义的社会主义国有企业?虽然这些企业的资金还是国家所有,但多数国有企业中,工人阶级已丧失了主人翁的地位。在经济上,广大一线职工的工资与“高管”的工资相差悬殊,工人与企业之间完全成为雇佣关系,工人随时有被“炒鱿鱼”的可能;在政治上,工人对企业管理几乎没有任何发言权,所谓“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即“政企分开、产权明确、权责合理、管理科学”,全盘照搬资本主义企业的一套办法,根本没有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一条。因此,这样的国有企业可说是已发生了“部分质变”。我认为,这个问题很复杂,值得认真研究,但这种意见向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何在国有企业中坚持和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是当前有待解决的十分重要而迫切的问题。
关于集体所有制的不同观点——统计部门与工商管理部门制定的文件中,把集体企业定义为“资本属于集体所有的企业”。已经有人指出,这样的规定是不合《宪法》的。因为《宪法》的规范用语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就是说,集体所有制应当是劳动联合或劳动联合为主的企业,不应当把资本联合或以资本联合为主的企业列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上述定义把集体企业与资本家的合伙企业混淆了。
关于私营企业与民营企业——现在流行用“民营企业”一词来取代“私营企业”一词。这是不科学的,也是与《宪法》不合的。因为,《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经济”,国有经济是属于全体人民的。有些人把私营经济称作民营经济,提出要建立“民有、民营、民享”的“人民社会主义”,实际上是要打着社会主义的旗号实行资本主义。此外,民营经济中是否包括集体所有制经济,也是说法不一,存在歧义。
3、人民对所有制结构知情权和对国有企业处分权的复杂性。
近年来,许多人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或政协的提案,个人或联名上书,向权力机关和行政领导机关提出如下要求:
①由统计部门调查所有制结构变化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②由国务院按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出售了多少国有企业,得到多少价款,缴入国库的有多少,都作了什么用途;
③国有财产的处分权、国有企业的出售权,应按《宪法》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即使在西方国家,政府(内阁)也无权处分国有财产。日本小泉内阁为邮政储蓄的民营化与议会之间的风波是人所共知的。我国《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18条职权中,属于经济方面的只有两条:一是“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一是“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并无处分国有财产的权利。有不少人提出:现行的由政府甚至主管部门决定处分国有财产、出售国有企业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并已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应当遵循《宪法》予以纠正。
④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按照世界多数国家的通例,定期申报并向社会公布本人和家庭的财产。
以上几项要求,不知什么原因,有关机关不予采纳,也未做出有根有据的说明,有的问题干脆以“无可奉告”的态度置之不理。看来,问题是很复杂的。
三、当前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复杂性的分析
1、关于是否存在新资产阶级,是否可以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来观察当前社会结构的问题。
在2001年到2002年,有关领导明确了三个观点:
第一、我国只存在私营企业主阶层,不存在新资产阶级。马克思的阶级学说已经过时了,不运用了。
第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用来“解释当时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这就是说,劳动价值论和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剩余价值论,不能解释当前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更不能解释当前中国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第三、在新修改的党章中,在没有作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取消了十五大党章中载明的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五句话,即“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逐步达到共同富裕。”
明确上述三个观点,看来是与同时确定的允许私营企业主入党一事分不开的。因为只有明确了上述三条,私营企业主才能摘掉资产阶级份子的帽子,摘掉剥削者的帽子,还会戴上劳动者的帽子,可以当劳动模范,其中的先进份子可以加入共产党。取消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五句话”之后,再不提社会主义要消灭剥削了,资本家就可以安心了。所有这些,据说都是“马克思主义的运用和重要发展”。令人难解的是,正是这位在2001年7月明确提出并坚持让资本家入党的核心领导人,在12年前却是坚决反对让资本家入党的。他在1989年8月21日中央组织工作会议上讨论资本家可否入党时,曾经明确地说:“私营企业主不能入党,我赞成这个意见。我们的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如果让不放弃剥削、依靠剥削生活的人入党,究竟要建成一个什么党?”(载《新时期党的建设文献选编》第442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出版)
看来,是否承认存在新资产阶级、是否可以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来观察问题,现在被弄得很复杂了。
苏联解体之后,美国原驻苏联大使马特洛克在《苏联解体亲历记》一书中,说到当年戈尔巴乔夫提出“新思维”,抛弃阶级斗争学说时,指出:“需要出现转变,其中最重要的莫如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如果苏联领导人真的抛弃这个观点,那么,他们是否继续称他们的思想为‘马克思主义’也就无关紧要了,这已是一个别样社会里实行的别样的‘马克思主义’,这个别样的社会则是我们大家都可以接受的。”
历史竟然这样惊人的相似!
2、关于当前社会各阶级、阶层在经济方面的不同要求。
不久前,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出通告,要求社会各界对《物权法(草案)》提出意见,开展讨论。下面是各阶级阶层提出的一些意见。
工人阶级——他们主要的要求,是坚决地严格地保护社会主义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这是他们多年来勒紧裤带、辛勤劳动、甘于奉献创造的宝贵财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物质基础,是他们的就业和生活来源的保证、安身立命之本。因此,要求在物权法即财产权立法中,首先要明确写明宪法关于“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庄严规定,并加以具体化,使公有财产的处分权真正操在人民的手中,要求法律成为防范、制止公有财产流失以及追讨已经流失的国有财产的有力武器,决不能让侵吞公有财产的犯罪份子逍遥法外。同时,也赞成把宪法中“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规定明确写入,并加以具体化。
劳动农民——他们同样坚决地要求在立法中贯彻落实宪法关于“ 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规定,要求法律保障集体所有土地的处分权真正操在集体经济组织的广大成员手中,决不能听任少数人非法出售,牟取私利;要求法律切实保护集体土地的家庭承包使用权的,同时,切实保护各种形式的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的所有权,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要求对非法出售的集体土地、集体财产进行追讨或给予补偿,等等。
新资产阶级(私营企业主)——他们当中,靠合法手段致富、守法观念较强的人,要求合法的私有财产得到切实的保护,也赞成依照宪法认真保护公共财产。有些靠侵吞公共财产或违犯劳动法进行超经济剥削积累财富的人,要求将他们已经实际占有的财产一律合法化,特别是看到周正毅、顾雏军等违法资本家被判刑、罚款之后,要求更为迫切。有些坚持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人,要求修改宪法。2003年6月,一些资产阶级自由派人物举行“民间修宪座谈会”,要求在宪法中取消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条文,同时明确提出要取消“主体经济”与“非主体经济”的区分,规定私有财产与公共财产同样神圣不可侵犯等等,会后已将意见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讨论修改宪法时,有些人在会上正式要求在宪法中列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条文,但未能实现。原因是,这一主张不仅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根本不相容,而且在目前西方也没有一个国家的宪法中存在这样的条文。“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法国1789年进行反封建革命时在《人权宣言》中提出的,1791年写入法国第一部宪法。但进入20世纪之后,由于资本主义制度占有的私有性与生产的社会化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西方国家不得不强调国家干预和尊重“公共利益”,因而不再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了。
知识份子——有各种不同的态度。有些人同工人阶级、劳动农民站在一起,坚持马列主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物权法必须全面地遵循和体现宪法的有关规定,并为此积极地、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意见。有些人关心自己所买的房子、汽车等财产,要求受到法律的认真保护,同时也赞成按照宪法切实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以实现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还有些人同新资产阶级站在一起,崇信新自由主义,要求通过物权法的制定,否定或抛弃宪法中“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规定,并为这种主张大造舆论、摇旗呐喊。
最近,《物权法》已于2007年3月16日经第十届人代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宪法中“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规定没有写入(未说明理由);宪法中“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规定也没有完全准确地写入。这一法律连同讨论法律中的各种不同意见,都将经受历史实践的检验。
3、关于当前各阶级阶层在政治方面的争论。
2006年3月4日,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在北京西山召开的、若干“主流派”学者参加的“中国宏观经济与改革走势座谈会”(被称为“新西山会议”)。与会人士声称:现在经济改革“大局已定”了(当然他们还要进一步推进“市场化”即私有化,包括土地私有化),今后重点是推行政治体制改革。有人提出了下列的政治纲领(会上无人反对):
——取消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没有注册登记”,因而是不合法的,要求“共产党分成两派”,最好是实行“多党制度”,效法“台湾模式”;
——取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代大会“本身就是一个法律之外的机构”,具有“反议会性质”,要求建立西方式的议会制度;
——取消共产党对军队的领导权,“剥夺共产党的军权”;
——实行个人自由:要给他们以“真正的个人自由”、“言论自由”;但同时又主张“不要争论”,不准人民对他们提出不同意见。
这种新资产阶级、新自由主义者明目张胆地向《宪法》、向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权的挑战,理所当然地受到广大工人、农民和劳动知识分子的坚决反对。
在这种情况下,2006年12月,又有些人采用一种比较隐蔽的手法,妄图在新的伪装下实现上述主张。有一篇文章:《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文中歪曲客观事实,说什么以瑞典为代表的民主社会主义“胜利了”,欧盟的15个国家中已有包括英、德、法国在内的13个国家实现了民主社会主义,甚至说美国只要民主党执政,也就“赤化”了。文中还用断章取义、肆意篡改的手法,胡说什么马克思、恩格斯在晚年已经否定了他们提出的消灭私有制、暴力革命和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主张。文中竟然把受到马克思、恩格斯严厉批判的修正主义头子伯恩施坦,硬说成是“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而诬蔑列宁、斯大林、毛泽东是“修正主义”者。民主社会主义的“理论”,一是反对生产资料公有制,二是反对无产阶级专政,三是反对共产主义作为科学思想体系和理想的社会制度。这就彻底暴露了它的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的本质。这种思想不是要“救中国”,而是要颠覆社会主义中国,全面复辟资本主义。他们的某些缓解社会矛盾的改良主义主张,也只是为了充当资本主义的“医生和护士”。最近已有许多人写文章批驳这种假社会主义。应当说,这种违背我国宪法、违背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荒谬言论,同样会受到全国绝大多数人的坚决反对。
四、 结合自然环境对社会经济结构复杂性的分析
社会经济系统与自然环境系统是不可分割的。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早期著作中就曾指出,必须同时研究社会和自然,提出了“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的科学论断(《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1页)。在经典巨著《资本论》中,马克思从揭示商品的二重性和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出发,分别阐明了两大客观规律。一方面从人们的抽象劳动中,揭示出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区别,一步深于一步地揭示出剩余价值规律,这样就把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解剖出来,同时也就把一般阶级社会中的矛盾阐发出来。另一方面,马克思从具体有用的劳动中,一步深于一步地揭示出人与自然物质变换的规律。人类通过有目的的劳动,去改造自然,把它变换为适合人类需求的物质,这是存在于一切社会形式的规律,也是人类生存得以延续的基本条件。我们研究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情况,也必须研究它与资源环境的变化情况。
1、高速度、高能耗的发展,加剧了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之间的矛盾。
我们的国家,从总量上看是资源大国,但从人均资源上看则是资源小国。国际上认为直接关系人类基本生存条件的有四大资源,即土地、淡水、森林、草地。我国人均土地为世界人均量的1/3,人均淡水量为世界人均量的1/4,人均森林面积为世界人均量的1/6,人均草地量为世界人均量的1/3。此外,45种主要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大多数相当世界平均量的1/2上下。更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的单位GDP的能耗高出经济合作组织30个国家平均值的20%,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比发达国家高出2至3倍。这一低一高,加剧了我国资源短缺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形成对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巨大压力,凸显了节约自然资源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我国消耗的原油约有50%依靠进口。我国作为世界产煤第一大国,一向是净出口的,但2007年第一季度出现了煤净进口的现象。这种现象要经过努力才能改变。
顺便说到,前几天报纸上有这样一条短讯:一个日本学者就“中国的资源总量与人均占有量在世界上的排名”问题问了中国的大学生、研究生和工作人员,竟无一人能准确地回答出来。但同样就日本的此类情况问及日本人,就连小学生也能给出准确的答案。这种情况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人民日报》2007年4月9日)
2、高速度、高污染的发展,使GDP的增长大打折扣,并且影响人民的生活质量,损害人民健康。
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度发展,而环境保护工作严重滞后,因而产生了大量污染。在全球20个污染最严重城市中,中国占16个(《参考消息》2007年7月4日报导的世界银行研究报告),关于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还缺乏全面而确切的统计数字,但许多学者和有关机构作了大体的测算:
——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与政策研究中心孙炳彦在《90年代初期中国环境污染损失和思考》一书中测算:1990、1992、1994年我国污染损失分别占当年GNP的7.4%、6.9%、6.5%。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在《求是》杂志2000年第3期发表的文章称:据专家估算,我国每年的大气污染、河水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占当年GDP的4%-8%。
——据中国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测算,1993年环境污染损失占到当年GDP的3.16%,生态破坏(森林、草原、农田、水资源、湿地、土壤侵蚀、人为灾害)占到当年GDP的6.87%,两项合计损失占GDP的10.03%。
——据世界银行计算,中国1997年的环境污染损失占到当年GDP的7.7%。
——据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初步测算,2004年全国污染损失占当年GDP的3.05%。但并未包括自然资源核算,环境成本中也未计入生态破坏损失,即使环境污染损失,其内容也是不全面的(《人民日报》2007年3月28日)。
高污染的后果包括致人疾病甚至早亡。据媒体报导:“世界银行的中国污染报告近日完成。这份报告称,中国每年约有75万人早亡,主要死因是大城市的空气污染。该报告是世界银行花费数年时间与中国政府部门合作完成的。世界银行的该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城市严重的空气污染,导致每年有35万至40万人早亡,每年还有30万人因室内空气污染早亡。另外,还有6万多人因水质严重腹泻、胃癌、肝癌和膀胱癌而早亡,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参考消息》2007年7月4日)。
又据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2007年7月17日公布的、经过18个月的调查写成的首份《中国环境绩效报告》中称:“预计到2020年之前,空气污染会导致中国60万城市人口过早死亡,每年发生2000万例呼吸系统疾病、550万例慢支气管炎和健康受损病例。这可能使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损失13%”(《参考消息》2007年7月18日)。
上述资料,由于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的不同,所得数据不尽一致。但大体可以看出,污染损失占GDP的比例在3%到8%之间;生态的损失所占GDP的比例6%到7%。如果再加上由于污染而使人患病、早亡的损失,比例就更高了。如果从高速度增长的GDP中,扣除实际存在的、巨大的环境代价,那就不是发展的高速度,而是低速度。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中国环境绩效报告》中还指出:虽然中国是世界上第四大经济体,而且在迅速赶超德国、日本和美国,但中国的环境标准常常更接近某些最贫穷的国家。该组织在北京与中国政府签定了备忘录,并在《报告》中给中国提出了51项建议,其中包括把中国的环保总局升级为“部”。
高速度、高能耗、高污染的发展模式,面临着不可持续的压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个问题,规定了在“十一•五”规划期间,单位GDP的能耗降低20%(每年降低4%)、污染排放降低10%(每年降低2%)的目标。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字,我国单位GDP的能耗在2006年扭转了前三年连续上升的状况,转为比上年降低1.33%,但除北京市外,均未达到国家规划的要求。看来要实现规划的目标,任务还是相当艰巨的。
3、高能耗、高污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私有化是其深层次的重要原因。
高能耗、高污染为什么会形成?为什么问题的解决又如此艰难?人们指出了许多原因:思想认识上重速度轻环境、经济增长方式的粗放性、行业结构不合理、政绩考核不全面、法律法规不健全、有法不依而又监督不力、等等。这些原因确实都是存在的。针对这些原因,解决的办法主要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改进政绩考核办法、加强宏观调控、加大执法力度、等等。这些措施确实也是必要的。
但是,为什么采取这些措施之后收效不大?许多违法违规行为屡禁屡犯?究竟深层次的原因在哪里?这就不能不涉及这些年来私有制经济的大发展问题。上面列举的形成高能耗、高污染的种种原因,归根结蒂,主要是追求高额利润问题,而追求高额利润正是私有制经济的本质特征。为什么思想认识不到位?为什么行业结构调整困难重重?为什么有法不依?都与追求高额利润密切相关。例如:2006年原来国家要求GDP增长7.5%,能耗降低4%;但执行结果,GDP增长11.1%。而能耗仅降低1.33%,而在GDP增量中,高耗能行业也就是高利润行业的贡献在60%以上,“这必然导致能耗整体处于高水平上”(参看《人民日报》2007年7月13日:《节能降耗任重道远》)。
私有化导致高速度、高能耗、高污染,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新建的私营企业,大多数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特别是小钢铁、小水泥、小炼钢、小煤窑等等,污染程度特别严重。国家多次下令关闭这些小企业,虽然收到一定效果,但在官商勾结的情况下,往往明停暗开、多次反复、进展缓慢。
当然,公有制企业也存在能耗和污染较高的问题,但从总体上说,程度较轻而且纠正比较容易。这是因为追求利润并不是公有制企业的唯一目的,它首先服务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且公有制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一般规模较大、技术力量较强,环保措施较好。当然,这不排除个别国企领导人渎职而造成严重的环境事故。但只要认真加强领导,这种现象可以减少到最低限度,从而在整体上逐步做到减轻节排,实现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协调。
马克思早就指出:只有实现共产主义,使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人类才能从社会、从自然界获得“双重解放”,真正成为自然界“自觉的主人”。从世界看,资本主义国家为了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而掠夺自然资源、大量排放污染物,遇到了经济发展不可持续的危机。占资本主义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在这一危机面前被迫进行自我调节,在其本国内部加强了环境保护,在若干方面收到可观的效果,但这除了他们拥有节能减排的先进技术之外,很大程度上是他们对发展中国家进行不等价交换、转嫁和输出污染而得来的。它们导致了南北之间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和环境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加重了全球的可持续发展面临的许多问题。在2002年8月联合国举行的“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上,南非总统姆贝基在大会开幕词中说:“一个多数人贫穷,少数人繁荣的人类社会被贫穷的海洋所包围,是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丹麦首相拉斯姆在大会上发言说:“世界上15%的人支配着全世界的财富,这种状况是不可接受的,也是无法持续的。”环境问题呼唤社会主义!
4、如何改进统计理论和核算方法,以全面反映经济与环境的关系,是发展复杂性科学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了全面地认识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和社会发展的关系,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在国际上先后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核算方法,包括把以国内生产总值为核心的指标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发展为以“绿色GDP”为核心指标的环境——经济综合核算体系(SEEA);还提出了人口社会核算体系(SSDS)、国民净福利核算体系(NNEN)、人文发展指数(HDI)和生活质量指数(PQII)等。这些为了改变人们单纯追求GDP的增长、忽视社会公平和环境保护而提出来的核算方法,值得我们重视和认真研究。
我作为一个统计学家,认为除了上述新的专项核算方法之外,还需要建立涵盖更广的综合性的统计方法论,即把原来的社会经济统计学,发展为社会经济环境综合统计学(简称综合统计学,也可以称之为可持续发展统计学),并提出了包括这一新学科的研究对象和性质、学科的实质性和方法性理论基础、统计指标的量化层次和统计处理方法、经济指标数值的计算方法、国民经济的平衡关系以及统计分析和统计决策方法等方面的框架设想。只有用综合统计学的方法才能更全面地描述和认识我们国家乃至世界发展图景的全貌。
我认为,研究建立社会经济环境综合统计学,可以作为深入研究复杂性科学一个重要方面,充实复杂性科学的内容;同时,复杂性科学方法的原理可以指导综合统计学的建立和发展。这是个专门性较强的问题,这里只是点出题目。对这个问题有兴趣的同志,可以参看我著的《21世纪统计三大新题初探》(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年出版)中的第一篇,书中对这个问题有详细的阐述,希望大家探讨。
五、结合经济全球化背景对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复杂性的分析。
中国的社会经济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是世界经济的一个子系统。它与当前经济全球化的环境存在着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复杂关系。
1、对外贸易和吸收外资,加快了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迅速发展。2005年进出口贸易总额达1.42万亿美元,顺差1020亿美元,2006年进出口总额1.76万亿美元,顺差1775亿美元,外汇储备达10663亿美元,居世界第一位。实际利用外资,1978年到2005年累计达8091亿美元。2006年又实际利用外资735亿美元。这些都促进了我国GDP的快速增长。
2、对外贸易依存度过高,国内消费偏低;对外技术的依存度过高,自主创新能力偏低。
在对外经济的合作和交流中,也存在着不少值得重视的问题。首先是对外依存度过大。2005年进出口总额相当我国GDP总额的63.6%,2006年进一步上升。这个比例较之美国、日本这样的外贸大国18%-20%的外贸依存度,都大大超过了。相对之下,我国的国内消费在国民生产总值支出构成中的比例明显偏低,而且有逐年下降的趋势:1990年为62%,1995年为57.5%,2005年为52.1%(其中政府消费14.1%,居民消费38%)。居民消费比例偏低,是同我国贫富悬殊、缺乏社会保障的情况密切联系的。
再看看国际上的统计数字:2005年世界平均的国内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支出构成的75.2%(其中居民消费占62%),发展中国家消费占72.2%(其中居民消费占58.9%)。由此可见,我国的消费比例特别是居民消费比例,不仅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远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
现在,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对外依存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同时又是国内消费比重最低的国家之一。这种现象是很不健康的。有一家国外媒体说: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国内消费、投资、净出口),在中国是“两匹壮马(投资、净出口)配一匹瘦驴(消费)”,并说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存在某一天会翻车的危险”(《参考消息》2007年7月23日载香港《亚洲时报》文)。2007年上半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出现了多年少有的快速增长的态势”。这是好消息,但要大幅度提高国内消费比例,还是很不容易的。
另一个问题,是对外技术依存度居高不下。过去原想引进外资可以做到“以市场换技术”,实际上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虽然在引进外资的企业中,我方通过“技术溢出”(FDI)获得了一些浅层次的技术和某些经营管理经验,但没有也不可能取得核心技术。目前,我国对外技术的依存度高达50%,而美国、日本仅为5%左右。我国大约9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专利。在我国的出口商品中,60%来自外国投资的企业。中国商务部研究院的人士说:“中国在过去几年中得到的只是一些漂亮的数字,而美国和外国公司得到了真正的利润。”“反映巨大顺差的贸易统计数字,使人误以为中国非常繁荣。”瑞士银行的经济学家董涛说:“所有这一切,最大的受益者是美国。一个芭比娃娃的售价是20美元,但中国只能得到其中的35美分。”(美国《纽约时报》2006年2月9日文,载《参考消息》2006年2月11日)。由于我国劳动力的工资只相当于美国的四十分之一,所以外商获得超常的高利润,而且这种高利润还在不断增长。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2006年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26.7%,而同期其增加值的增长率为16.9%。
3、若干地方的“外资饥渴症”和“洋腐败”,损害了国家利益,阻碍了民族经济的发展。
不少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达到更高的GDP,提出所谓“不问所有,只问所在”的原则,患了“外资饥渴症”。他们往往向外资低价出售土地,不惜损害农民利益。某些人收受外商贿赂(包括由外商安排其子女出国等多种好处),出卖国家利益,对外商违法事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近年来,跨国企业在我国的行贿事件一直在增加。我国10年内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案件,其中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这种“洋腐败”现象严重地损害了我国民族经济的发展(《检察日报》2007年1月2日)。
对外资的依赖,引起了包括爱国私营企业家在内的广大经济界人士的不满和反对。全国工商联主办的《中华工商时报》以《警惕外资依赖症》为题,发表署名文章说:“目前,江苏经济的主力是外资投入,一家跨国公司到江苏来设厂,产值动辄就是几亿、几十亿,经济指标迅速就能得到提升,所以各级政府都乐意通过招商引资来获得政绩,也因此招致了‘苏州经济患上了外资依赖症’、对本土企业的发展产生‘挤出效应’的指责。长三角一些地方政府既不相信国有企业能做好,又不相信民营企业能做大,于是为了追求政绩或推动本地经济增长,盲目引进外资,过度超前开放,甚至大搞‘外资崇拜’与‘内资歧视’,将好的土地等生产要素优先供给外资企业,导致地价越来越优惠,税收减免越来越大胆,各种政策底线不断被冲破,结果是加重了本土企业在竞争中的劣势地位,发展空间受到人为挤压,江苏本土企业难以与外资相抗衡,发展举步维艰。”该文还说:“随着外资依赖症的日益明显,江、浙地区的许多企业技术进步、自主研发的积极性,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弱化。例如浙江省的模具业曾经被日本企业纳入全球产业链,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了一定的技术转移。但就在当地企业决定进军高端市场时,却遭到日本企业的‘围追堵截’,对其进行设计封锁、技术封锁,甚至市场封锁。”(《中华工商时报》2007年7月17日)
我国引进的外资企业,长期来让他们享受着低税率的“超国民待遇”。外资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15%,内资企业名义税率33%。这种对民族经济的自我歧视在世界上是十分罕见的。当2005年我国政府要纠正这种不合理现象时,在中国的50家最大跨国公司竟然联合上书中央,反对取消这种不合理的低税率优惠,公开抛弃了他们一贯高唱的外国企业要享受与国内企业平等的国民待遇的口号。经过几年的反复讨论,终于在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外企业统一税率为25%的《企业所得税法》,但如何贯彻落实,尚待今后努力。
4、外资大举并购我国优秀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各行业的龙头企业,使我国国民经济面临附庸化的严重危险。
更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外资对我国从合资、合作到独资建厂,再到大举并购我国发展潜力巨大的优秀国有企业。他们的要求是:必须绝对控股、必须是行业龙头企业、预期收益必须超过15%。这三个“必须”是一些跨国公司目前在华并购战略的基本要求。他们对我国的一般国有企业拼命压价,对好的国有企业则不惜高价收购。一些跨国公司认为,现在是收购中国国有企业的最好时机,收购价格正像中国的劳动者的工资那样,远远低于欧美;还可以利用中国企业原有的销售网络、原材料和能源供给渠道以及品牌,再加上外商的资本和技术,就可以逐步实现垄断中国市场的目标。
最近一个时期,外资并购我国企业呈现出“井喷式”的发展态势,其矛头直指产业控制权,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外资并购重点转向我国重要行业的排头兵,抢占制高点。其意图已不完全是商业性的,而具有明显的操控中国市场的战略指向。例如,工程机械制造行业的徐州工程机械集团,轴承行业的西北轴承公司,油泵油嘴行业的无锡威孚有限公司,齿轮行业的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常州变压器厂,陕西鼓风机有限公司等。这些在我国制造业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已经或正在被外国跨国公司并购重组。
第二,外资在我国的并购还表现出整体并购、“全行业通吃”的战略意图。美国的卡特彼勒公司,从1995年开始与徐工集团建立第一个合资企业起,就着眼于对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的整体并购,已并购了山东工程机械厂,最近又试图通过控股投资方式收购厦门工程机械公司,还在谋求并购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工程机械集团、河北宣化工程机械集团。如果美国这家公司的这一布局得以实现,就可能“通吃”我国工程机械行业。
第三,外资在我国的并购还出现了联合行动,既有外国跨国公司之间的合作,也有它们与有关国家的投资公司或基金的配合。
据有关研究部门最近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在我国已开放的产业中,许多产业排名前5位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我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在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这是何等严重的问题!
在钢铁行业,产能规模全球排名前两位的米塔尔公司和阿塞洛公司,目前都已完成了它们在中国的并购布局。2005年7月,米塔尔以26亿元收购华菱钢管37%以上的股份;2006年2月,阿塞洛以20.86亿元收购莱钢38.41%的股份。阿塞洛虽然没有取得控股地位,但是已经与莱钢的另一大股东集团的股份持平。有消息指出,米塔尔、阿塞洛等已广泛接触国内地方钢厂等二线企业,如包钢、昆钢等,大有“将并购进行到底”的势头。
在机械行业,2005年10月,国际著名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美国凯雷集团,宣布以3.7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控股权,这是国际投资基金收购中国大型国有企业控股权的第一例。徐工集团是中国最大的工程机械开发、制造和出口企业,徐工机械则是其最核心的企业。又如:大连机电厂是中国最大的电机企业,一直是国内电机行业技术发展的领航者。1996年与新加坡威斯特公司合资后,连年亏损,仅3年时间就被新方收购,一半以上职工失业,技术平台瓦解。再如:佳木斯联合收割机厂是全国唯一能生产大型联合收割机的企业,其产品占居国内市场的95%。1997年以它的优质资产与美国一公司合资,7年后被美国公司全部收购。从此,中国大型农业机械领域的技术平台瓦解,农业大国中国的大型联合收割机市场被美国公司垄断。再如:中国化工机械制造的设备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锦西化机,拥有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制造、维修技术,2004年全集团盈利800多万元。2005年,在葫芦岛市政府的主导下,锦西化机与德国西门子合资,丧失了对其最大且唯一盈利的分厂的控制权。从此,国内大型化肥设备制造、维修依靠的对象变成了外国公司。
在水泥行业,并购风潮也不断涌起。2006年1月6日,海螺水泥发布公告称,摩根士丹利旗下添惠亚洲有限公司与国际金融公司,分别买下海螺集团持有的海螺水泥10.51%和3.82%的股权;3月初,世界第二大水泥企业瑞士豪西蒙公司宣布,以1.25亿美元接下华新水泥为其定向增发的1.6亿股,如若审批通过,豪西蒙在华新水泥的股权将由原来的26.1%增加到50.3%,从而实现对华新的绝对控股;4月18日,世界水泥业老大拉法基公司一举收购了贵州本土3家大型水泥厂,此外拉法基公司还控制了四川双马89.72%的股权。外资在我国水泥行业的并购及参股已到了全面开花的地步。我国前五大水泥企业,除了浙江三狮外,其他4家企业均被外资并购。
在流通行业,2005年商务部共批准流通行业外资企业并购项目24个。其中,上海永乐电器公司一次性向外商转让61个店铺;英国TESCO公司在境外收购了我国内“乐购”25个大型超市50%的股份。
对我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如果发生西方跨国公司对我国企业的大量并购,势必对我们民族经济的成长与发展形成遏止,对我国的某些幼稚的新兴产业更会形成“封杀”的威胁,从而危及我国经济的独立自主,面临附庸化的严重危险。特别是在能源、基本原材料、交通等基础产业和金融、流通等关键行业,外资市场控制率过高,将对我国的经济安全构成不可忽视的威胁。如果我国的一些关键装备部门包括轴承、齿轮等骨干机械企业被外资并购,还有可能对我们的国防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张承耀研究员在总结这些事件的共性时说:我们要“利用外资”,结果反而“被外资利用”;企业往往“拱手相让”,合资成了“外商与官员的双赢”。北京大学行政管理学院教授路风等专家尖锐地指出:各地正在把引进外资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国企改制的主要途径,而地方政府往往追求短期政绩,其主导的这类合资与引进技术没有必然关系;相反,合资后由外方控股,原有的研发队伍和技术积累将会大部分解体、流失(引自《半月谈》记者周盛平、赵文:《受制于‘外’,中国企业入骨之痛》,见该刊2006年第3期)。
正如北京大学哲学系赵光武教授所指出的:经济全球化实质上是资本的全球化,资本的国际大循环;其中存在着不平等交换,存在着中心与外围的差别,其结果必然是资本流向世界,利润流向西方。所以我们的经济发展应以内向型经济为主,外向型经济为辅,发展外向型经济为内向型经济服务,加强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区域性经济合作,抗拒国际垄断资本的剥削(见《21世纪中国的战略选择》第2页,西苑出版社2000年出版)。
六、科学地分析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变化的复杂性,紧紧抓住问题的本质,捍卫和落实《宪法》规定的四项基本原则,夺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胜利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大变化乃至政治领导权的大争论,其现象纷纭复杂、千头万绪。但只要用马克思所揭示的历史唯物主义来分析,就不难抓住它的本质。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人类社会巨系统,包括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两大分系统:前者包括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大子系统;后者包括政治法律与意识形态两大子系统。上述当前我国大变化的种种复杂现象,从根本上说,就是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两大领域内的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斗争。斗争的焦点在于:是坚持《宪法》规定的四项基本原则,还是违反《宪法》的规定,实行资产阶级自由化,复辟资本主义。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1919年“五四运动”以来,我国几千万先烈和亿万人民流血牺牲、长期奋斗历史的高度概括和经验结晶。“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产生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艰苦卓绝的斗争,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共产党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领导下,进行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造,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并使之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斗争还是长期存在的。毛泽东早在1957年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著名报告中指出:“修正主义,或者右倾机会主义,是一种资产阶级思潮,它比教条主义有更大的危险性。修正主义者,右倾机会主义者,口头上也挂着马克思主义,他们也在那里攻击‘教条主义’。但是他们所攻击的正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根本的东西。他们反对或者歪曲唯物论和辩证法,反对或者企图削弱人民民主专政和共产党的领导,反对或者企图削弱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取得基本胜利以后,社会上还有一部分人梦想恢复资本主义制度,他们要从各个方面向工人阶级进行斗争,包括思想方面的斗争。而在这个斗争中,修正主义者就是他们最好的助手。”(《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92页)。毛泽东在这里指出了马克思主义与修正主义的斗争、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集中于四个方面:坚持还是反对唯物辩证法;坚持还是反对人民民主专政;坚持还是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还是反对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这四个方面都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东西”。这段讲话,可以看作是四项基本原则的直接来源。
1979年3月,在改革开放初期纠正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同时,出现了资产阶级思想泛滥的现象。这时,邓小平受党中央的委托,作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他首先说明:“大家知道,这四项基本原则并不是新的东西,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尽管如此,中央认为今天还是有很大的必要来强调宣传这四项基本原则。”(《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65页)。邓小平这个讲话基本上传达了中央的精神,应当加以肯定。但同时也应当看到,邓小平的这个讲话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就是没有像毛泽东那样明确指出坚持还是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表现,而是强调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特殊性”。当时他没有说明这个“特殊性”是什么。在这个讲话后不久,他就把他所说的“特殊性”具体解释为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斗争只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这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阶级斗争熄灭论。这种思想是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修正主义和各种形式的资产阶级思想存在矛盾的。其影响所及,必然削弱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斗争,形成所谓“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经过十来年的发展,终于在1989年春夏之交出现了资产阶级思想的大泛滥,爆发了震惊全国的以打倒共产党、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反革命暴乱。
这次反革命暴乱最主要的教训是什么呢?邓小平说:“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还不够一贯,没有把它作为基本思想来教育人民,教育学生,教育全体干部和共产党员。这次事件的性质,就是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四个坚持的对立。四个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反对精神污染,我们不是没有讲,而是缺乏一贯性,没有行动,甚至讲得都很少。不是错在四个坚持本身,而是错在坚持得不够一贯,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太差。”(《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05页)。这些话有合乎实际的一面,但他仅仅局限于检讨对四项基本原则进行思想教育不够的错误,而没有着重检讨让共产党干部(包括某些高级官员)及其子女下海经商,搞“官倒”,把共产党员变成资本家,为资产阶级就在党内打开了突破口这样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和共产党章程的严重错误。而这一严重错误正是引起广大群众强烈不满,爆发这次政治风波的主要内在原因。它为国内外反动势力挑起反对共产党和人民政权的暴乱提供了可乘之机。与此相联系,邓小平在这样严重的、全局性的阶级斗争事实面前,仍然不肯改正他过去所说的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只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错误观点。在他的这种思想指导下,虽然曾在此后的一个短时期内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想教育,但为时不久,邓小平在1992年的“南巡讲话”中,不顾当时右倾思想远未清除的实际情况,强调“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这就否定了他过去说过的有‘左’反‘左’,有右反右的原则,从而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际上被架空了。特别是他所说的:“认为和平演变主要危险来自经济领域,这就是‘左’。”(《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5页)从此,就定下了经济领域内只准反‘左’不能反右的调子,为推行私有化和党员下海当老板大开方便之门,或者说,为资产阶级对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进行阶级斗争大开方便之门。从1992年起,一路绿灯,加上后来一些人推波助澜,变本加厉,仅仅十几年的时间,在我们国家里,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力量的对比发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前所未有的大变化。
综合前文所述,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大变化,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在所有制结构上,私有制经济已取代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2006年私有制经济在全国GDP中的比重已占到63%,公有制经济仅占37%,而且私有制的比重还在进一步提高。
(二)在收入分配结构上,已形成了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格局。作为贫富差距数量标识的我国的基尼系数,2004年已高达0.467,超过了资本主义的发达国家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也超过了俄罗斯等由社会主义公开复辟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
(三)在阶级阶层结构上,已形成了“金字塔”型,新资产阶级兴起,工农大众弱势化。2005年已形成430万户、雇工4700万人、资本6万多亿元的新资产阶级。工农大众处于“金字塔”的最底层。在工人阶级最集中、拥有工运光荣传统并且是中国共产党诞生地的上海市,据调查,现在只有1%的人愿意做工人。
(四)在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的关系上,高速度带来了高能耗、高污染,使GDP的增长大打折扣。全球污染最严重的20个城市中,我国占16个。我国每年环境污染的损失占到GDP的3-8%(不完全统计),生态破坏的损失约占GDP的6%-7%。如果扣除过高的环境代价,实际发展不是高速度,而是低速度。高污染还影响了人民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
(五)在内外经济关系上,我国国民经济正面临着日趋附庸化的严重危险。我国2005年对外贸易的依附度高达64%,远远超过美日等外贸大国。对外技术的依存度高达50%,是世界上技术依附度最高的国家之一。跨国公司正在“井喷式”地并购我国优质的国有企业、重点行业的排头兵。在我国对外开放的产业中,许多产业排名的前5位企业由外资控制。
经济基础的大变化必然反映到上层建筑中。资本家不仅在共产党内取得合法地位,而且资本家中共产党员的比例高达33.9%,超过了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共产党员的比例。全国的就业人口中,有三分之二以上在私有制经济中工作(二、三产业),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人在公有制经济中工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将会大大削弱乃至动摇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基础。
以上这些情况,说明我国过去一个时期的工作,在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的同时,也发生了许多失误。这些失误背离了《宪法》和《党章》规定的四项基本原则,背离了社会主义道路,损害了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违反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我们的改革,只能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决不能复辟资本主义。我们的开放,只能是坚持独立自主、立足自力更生的开放,而不能走附庸化、殖民主义的道路。我们应当正视当前的客观现实,决不掩盖矛盾,决不讳疾忌医。这就需要在全党开展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毛泽东指出:“有无认真的自我批评,也是我们和其他政党相互区别的显著的标志之一。我们曾经说过,房子是应该经常打扫的,不打扫就会积满了灰尘;脸是应该经常洗的,不洗也就会灰尘满面。我们同志的思想,我们党的工作,也会沾染灰尘的,也应该打扫和洗涤。‘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是说它们在不停的运动中抵抗了微生物或其他生物的侵蚀。对于我们,经常地检讨工作,在检讨中推广民主作风,不惧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中国人民的有益的格言,正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唯一有效的方法。”(《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107页)
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关头。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和落实四项基本原则,并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一切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的矛盾,正确地进行改革开放,实行科学发展,走向繁荣昌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反之,如果听任那些淡化、回避、架空、篡改、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即各种形式的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言行任意泛滥,抛弃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优良作风,必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使我国重蹈东欧国家和苏联变质、解体的覆辙!
胡锦涛主席上任伊始,就带领中央领导集体学习《宪法》,强调依法治国;以后又号召党员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章》。希望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领导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坚决贯彻执行《宪法》和《党章》特别是其中庄严规定的四项基本原则,为开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奋斗。
以上所述,是个人所见。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谢谢!
主要参考文献:
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载《人民日报》2005年12月7日。
全国工商联黄孟复主编:《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2005——200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出版。
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出版。
李昌平:《我向总理说实话》,光明日报出版社2002年出版;《我向百姓说实话》远方出版社2003年出版。
陈桂棣、春桃:《中国农民调查》,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
赵华荃:《当代中国的基本社会经济规律和科学发展观》,知识出版社2005年版。
李成瑞:《关于我国目前公私经济比重的初步测算》,载《中华魂》2006年第 8期。
李成瑞:《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载《探索》2005年第5 期。
李成瑞:《21世纪统计三大新题初探》,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年12月出版。
后 记
余应北京大学“现代科学与哲学”课程(选修)主持人赵光武教授之邀,主讲了该课程中的一章:“我国当前社会经济结构情况及其复杂性分析”。有些朋友看了我的讲稿之后,认为此稿有助于对我国当前社会经济问题的了解和分析,也可以作为中国社会经济大变化的一篇史料从长研究,希望能够公开出版,以供大家参阅。这本小册子付印前,对原稿的个别字句作了修订,补充了若干具体材料,并增写了简短的《提要》。由于原来的标题文字较长,所以在前面加上了“大变化”三个字作为书名的总标题,让读者看来醒目一些。本书全部内容都是个人的见解,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教!
作 者
200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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