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西社会演化模式比较看中国和世界的前途
——从陈申申《中西方的社会结构与政治制度》一文说开去
文/陆寿筠
引言
陈申申先生发挥了梁漱溟、钱穆等国学大师的研究成果所写的《中西方的社会结构与政治制度》一文 [1],从中国传统社会的家庭结构与西方社会的团体结构的对照中,引伸出关于中西政治文化差别的许多深刻认知,对于认识和推进当前中国的政治改革具有启发意义。
在教条主义盛行的年代,对宏观社会的问题只能从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以及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角度去分析,认为这是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并将一切从别的角度对宏观社会进行的分析一概称之为修正主义的、资产阶级的观点加以批判和排斥,其中包括从自然环境的角度对各别文明社会特殊性的分析。实际上他们是“唯”社会内部物质生产之“物”,而无视社会外部自然环境之“物”,所以即使从“唯物”这一角度来说也并不“彻底”;再从“历史”(“历史唯物主义”)这个角度来说,他们也无视一个文明体一旦形成一种特殊的传统,这一传统也会对该文明体以后的物质和精神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而使其长期显出其特殊性。教条主义的这种偏向,给世界和当代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挫折。可喜的是,随着近年来世界形势的新变化,人们对中国文化传统的特殊性及其当代意义的关注和研究正在蓬勃发展,陈文就是一例。这对于扩展人们的视野、纠正教条主义的认知模式具有重大的意义。
其实,教条主义所片面强调的“教条”本身,即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以及阶级和阶级斗争学说的基本原理并没有错,错的不是马克思,而是教条主义者没有结合东方特别是中国的社会历史实际去认识和理解马克思所揭示的、存在于一切文明社会的普遍规律,无视和否定此普遍规律在各别文明社会由于其所处的特殊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环境而形成的特殊表现形式。如何将这个特殊性与普遍性圆融地贯通起来加以理解和分析,是将认识推向深入、并对现实发挥真正的指导作用的关键。本文的目的就是试图沿着这条思路进一步提出问题,抛砖引玉,希望将讨论引向深入。
陈文将中西社会结构和伦理信仰的区别概括为:中国是“农耕民族,家庭结构,亲情关系,祖宗崇拜”;西方是“游牧民族,团体结构,契约关系,上帝崇拜”。这一概括并不错,因为它点出了自然环境的差异导致生产方式的差异、生产方式的差异又导致社会结构和伦理信仰的差异,伦理信仰的差异又导致政治文化的差异。不过笔者有三点补充:(一)古代西方不仅是“游牧民族”,作为西方文化源头的古希腊罗马位于地中海北岸,航海业自古就比较发达,而前现代西方所谓的航海业实际上是贸易和海盗劫掠的结合,在其掠夺性方面与摧毁罗马帝国的欧陆“蛮族”(Barbarians)游牧文化是一脉相承的。(二)“家庭与团体的对立”这样的概括还不能精确地区别中西社会结构的实质,因为家庭也是一种“团体”啊!而且,(三)这种结构的比较仅是一种静态的比较;要认识中西社会演化方式的差异,还需要对中西社会历史进一步作出动态的分析。下面就是一个尝试。
西方传统:利益团体的纵横捭阖 头二争三的霸权轮替
两类利益团体
所谓利益团体是指并不是纯粹由于先天血缘关系而结合在一起的、如家庭那样的团体,而是指后天出于个体利益的考虑而自觉或被逼选择相互结合而成的团体。以其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来说利益团体可分两大类:
第一类是由对立利益者组成的团体,即对立阶级的权宜结合,如由奴隶主和奴隶、封建主与农奴、资本家与工人组成的农牧工商生产运作单位(农牧场、远洋商船、庄园/种植园、工场/工厂、公司等)。这些单位与其它同类或不同类的单位存在着普遍的利益冲突,所以应是一种利益团体。但由于向来被看作是奴隶主、封建主、和资本家的私人领地,因此在阶级社会里从不作为“团体”看待,其内部的利益对立、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等问题也就向来不属于传统主流话语的话题。这本身就是一个不能自圆其说的自相矛盾,是一种虚伪的诡辩伎俩。
第二类是由共同利益者组成的团体,他们可以来自不同经济、政治、文化运作单位、但具有相同的阶级或阶层利益、或其它某种共同利益。这就是通常所称的利益团体。古代的不说,近现代的有行会,商会,工会,消费者协会,政党,宗教、种族、文化团体,各种偏好团体等等。家庭在其(基本上)没有阶级对立、而只有共同利益这一点上应属于这一类,但在其先天决定的血缘亲情关系这一本质方面又有别于所有其它共同利益团体。不过,由于家庭结构及伦理在西方社会演变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很突出,所以不必另立一类。这类利益团体的成员之间也会有利益矛盾,但比起他们的共同利益来就比较微不足道。不过在剥削阶级成员之间和被剥削的劳动阶级成员之间情况仍有不同:前者占全社会人口的少数,加上他们一般来说比较贪婪,因此他们之间的利益矛盾比起劳动人民之间的矛盾要尖锐、激烈得多,往往成为群体或社会内部或对外的主要冲突。
以上两类利益团体内外矛盾的交叉,也就是阶级矛盾和剥削阶级内部矛盾的交叉,使得整个西方社会自始至终只有形形色色、大大小小的利益团体之间在不同层次上的的你争我夺、尔虞我诈、纵横捭阖,就像秦统一中国以前春秋战国时期的局面,而从来没有像中国传统的“天下” 观所提倡的那样寻求各种对立利益之间的动态平衡、总体整合。他们也有有限范围内的权宜平衡、“总体整合”,但那是为了在更大范围内的争夺、称霸,所以他们始终没有最大范围内的所有各方利益的总体整合。从静观上来看,有的只是纵横捭阖,争夺、争霸,混战不断。但在动态趋势上,仍有规律可循,试析如下。
头二争三的霸权轮替
“头”、“二”,即实力最强的头号、二号阶级、阶层或群体(基本上都属于剥削阶级);“三”,即受头、二霸争夺、裹挟的“第三力量”,包括剥削阶级中的下层、社会中下层的平民、乃至最底层的贫民。西方各种利益团体的相互争夺引致社会演化的规律可以概括为头二霸分别争取、裹挟部分第三力量,争夺相应层次上、相应范围内(地方、国家、国际)的霸权;当双方的力量达到某种暂时平衡的时候,就以成文的或不成文的、相当于社会契约的各种政治安排,达成相应范围内外经济政治文化利益的瓜分而实现联合坐庄。但这种平衡是相对的:其中一方略占上风,为“头霸”,另一方为“二霸”。这种联合又是暂时的:争取更多第三力量支持的努力永远不会停止;当力量对比有了新的变化,矛盾冲突就重新公开化,各种社会力量会重新组合,或者是原来头、二霸的力量对比换了位置,或者出现新的头霸或二霸;当重新组合达到新的暂时平衡、全社会达成新的政治契约,就实现了头、二霸的部分或全部轮替坐庄。
现将西方从古至今、从欧洲扩张到全世界的过程中,各宏观历史时期阶级关系与政治争霸的演变情势约略概括如下表:
时空迁延 |
头霸 ~ 二霸 (被争夺的第三方面) |
主要阶级矛盾 |
古代 南欧: 希腊、 罗马 |
最高行政长官(多种称号) ~ 贵族 (争夺平民自由民) |
奴隶主 ~ 奴隶 (罗马帝国:本土奴隶主 ~ 奴隶 + 各行省被压迫人民) |
(罗马帝国灭亡:游牧文化替代航海文化,社会演进模式不变) | ||
中世纪 欧洲 |
头号 ~ 二号欧洲封建霸主,包括东西罗马教廷 (争夺各地中小封建主) |
领主 ~ 农奴 |
近现代 早期 欧洲-世界 |
(欧洲)国王 ~ 贵族 (争夺第三等级—新兴资产阶级) |
(欧洲)封建势力 ~ 新兴资产阶级 + 农奴-无产者; (世界)欧洲殖民者 ~ 各殖民地原住民 |
十九世纪 欧洲-世界 |
(欧洲)金融大资产阶级(勾结旧贵族) ~ 自由工业资产阶级(联合无产阶级) |
资产阶级 ~ 无产阶级 +殖民地人民 |
二十世纪上半 世界 |
两大资本帝国联盟集团—两次世界大战(两次的对峙阵营稍有改变;分别促成了苏联十月革命和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 |
欧美垄断资产阶级(帝国主义) ~ 国际无产阶级(共产主义运动)+ 殖民地人民(民族解放运动) |
二十世纪下半 世界 |
两个超级大国(垄断资本帝国主义美国 ~ 官僚资本帝国主义苏联:争夺第二、三世界,包括中国) |
官僚、垄断资产阶级 ~ 国际无产阶级 + 第三世界人民 |
当代 世界 |
美国 ~ ? (从单边向多边过渡—世界多种力量重新洗牌—大动荡、大改组) |
国际金融垄断资本 + 各国官僚买办资本 ~ 国际无产阶级 + 各国中小工商自由资产阶级 |
从上表可以看出:
1. 处于头二霸地位的从来都是剥削阶级上层,被剥削阶级永远属于第三力量、沦为剥削阶级内斗争霸派系的尾巴。头二霸出于对最高政治权力争夺的需要,永远在争夺第三力量中被剥削阶级广大劳动人民的支持、以及剥削阶级中较下层民众的支持。
2. 为了争取被剥削阶级的支持,头二霸一方面必然用“共同利益”、“全民利益”、“共存共荣”之类的漂亮言辞骗取国内下层民众和国外殖民地人民的信任,同时不得不对国内广大劳动人民作些非实质性的让步,以小恩小惠换取他们的顺从和支持,如,以现当代为例,经济上的福利主义,政治上的选举权从有产阶级逐步扩大到工人阶级、妇女、有色人种等。因此,正是在上述各种阶级矛盾和斗争相互交织的夹缝中,劳动人民逐步挣脱身上的枷锁,从毫无人身自由的奴隶,成为稍有人身自由的农奴,到人身基本自由的工人;在物质生活水平上,随着统治阶级上升(打比方说)100倍,他们也略微上升相当于主子的1%。这就是西方社会迄今为止文明进步的演化模式。
3. 资本帝国主义国家对国内人民的让步始终是有限的,而且是以对外掠夺的成果为前提的,所以在如下几方面他们是坚守不让的:
资本帝国的三项基本原则
(1)资本雇佣劳动、劳动依附资本这一基本生产关系;
(2)大资本对于主流媒体、文化教育、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基本控制;
(3)对“非我族类”的世界各国人民的武力威胁、控制、和无情掠夺。
这三条是西方民主的终极限制。有了这三项基本原则,他们就可以继续做到矛盾输出,内和外战、以外养内,永保大资本的天下。因此,只要在世界上还存在着足够的资本殖民地、半殖民地供他们搜刮、并用来收买工人贵族,其资本帝国主义的本质和本性是不可能改变的;他们的民主制度就不可能突破上述三项基本原则的终极限制,更不可能通过这样的民主制度来改变这三种从根本上反自由、反平等、反人权的状况,从而不免成为一种伪善的欺骗。(关于形式民主的可以借鉴之处,下文会讲到。)
在上述三条“坚守不让”中,虽然第一条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原初基本社会关系,但第三条却是资本帝国主义的第一生命线,因为如果世界上没有足够的资本殖民地、半殖民地供他们搜刮,他们就没有足够的残羹剩饭在国内进行福利主义的施舍、收买,国内的阶级矛盾就会急剧升级,他们所散布的种种谎言就会一一不攻自破,那么前两条生命线也会逐一崩溃。这就是说,尽管他们嘴上拼命推销他们资本主义“成功”的那一套,似乎真心希望所有发展中国家都像他们一样发达,但上述分析说明那不可能是真心的(这里不是指一般善良的普通人民,而是指那些操纵着国计民生的大财团及其政治、文化领域的代言人们),因为如果所有的发展中国家都像他们一样“崛起”成为资本帝国体系平等的一员,那么谁来充当这更多的资本帝国主义国家的经济殖民地、半殖民地呢?恐怕远远等不到所有的发展中国家都赶上他们,越来越多的资本帝国主义国家为了争夺越来越少的搜刮对象,第三、或第四次世界大战就已经将世界毁灭得差不多了!!!
可见,从西方传统社会演进模式一脉相传下来的资本主义发展模式根本没有最终的可模仿性和可持续性。如果人类不是自觉地改弦更张、改变社会演进的轨道、模式,那么这个西方模式必然将人类,包括这个模式本身,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退一万步说,即使人类有足够本领将外太空的某个或某些“发展中”星球当作地球人的经济殖民地,让太空“人”像过去美国南方种植园主的黑奴们那样为地球人提供无尽的财富,而使全人类都实现了西方式的经济发展,但只要这个模式不变,它的最终不可模仿性和不可持续性也是不可能改变的,总有一天不可避免地会在天道平衡的铜墙铁壁面前撞得粉碎,那是因为归根结底人类的生理存在和心智能力总是有限的、是不可能无限膨胀到替代无限宇宙的。
这就是西方社会演进模式的特点和历史命运。
中国传统:家庭模式的层次扩展 平衡失衡的治乱轮回
天下一家
家庭,在其自然属性上,她是一种血缘亲情团体。在其社会属性(生产关系、阶级关系)上,一般来说,内部利益高度一致,没有根本性的阶级对立,有的是非对抗性的纯合作关系,而且在传统中国的农耕社会是兼具物质生产、日常生活、自身生产与再生产于一体的基本经济细胞和社会细胞。其中,家长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不是阶级关系,而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由此扩大到家族这个大细胞、乃至全国、全天下这个大家庭。虽然其中交杂着地主与佃农的阶级关系,但中国历史上并没有像西方那样的体制性的奴隶制或农奴制,也就是说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是自由农(没有人身依附,仍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甚至是自耕农(耕作自有的土地)。因此,家庭式社会结构、以及家庭伦理对于中国整个社会历史的影响之大在西方是看不到的,也是一般西方人所不能理解的。
传统中国以家庭伦理为基础的整个社会伦理强调利益的一致性;对管理者(下至家长、上至天子)的要求也是代表家庭、家族、或全社会的整体利益进行管理,而不是代表自己、或某一狭隘群体或集团、或某一阶级的私利。“天子”,“天”之“子”也。天子管理国家是受权于“天命”。上天是最公平的,不会对人厚此薄彼。按照天命,天子作为管理者既不能对人民厚此薄彼,也不能厚己薄民。所谓“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道德经》第75章)。既然天子是代表天命的,而天命是代表全社会整体利益的,因此,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真实含意就应该与天下财富为天下人所有、“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差不多是一个意思了(虽然基督教自相矛盾的是:人类同时又有“上帝的选民”和非“选民”之分)。这就是基于传统社会结构之上的中国社会伦理的根本精神,对“天”的敬畏与对祖先的崇拜正是在这一点上统一了起来:天下一家。
人们或许会说,全民利益一致、社会整体利益的说法不就违背了阶级论吗?其实这两者并不矛盾,而且中国传统思想之高就高在能将这两者圆满地统一了起来。关键就是上面提到的、老子道家的“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一句。为什么会有“有余”与“不足”同时存在呢?主要的原因当然是由于少数人霸占着本属天下人所有的生产资料,以此压榨大多数人,这不是阶级论吗?家庭当然也是一种利益团体,同一家族之中就会有地主家庭、富商家庭和农民家庭之分。但中国传统的统治者首先在理论上不是哪一个阶级或阶层利益的代表,而是各阶级阶层利益总体平衡的代表。
总体平衡:做到的和没有做到的
中国人不但在概念上、理论上将阶级的对立性与社会的整体性统一了起来,而且曾经相当成功地实践过,这就是春秋战国时期及以后以黄老学派为代表的道-法家所实行的、以动态地平衡社会各阶级阶层、各方面各层次的利益为目标的一系列政策和经济政治改革,即社会总体综合平衡。这儿不必赘述[2]。
从历史长河的总体上说,与西方历史相比,由于中国历代治国者,特别是具有道-法家思想的皇帝、大臣等比较自觉地在总体上调节各种社会关系,而不是像西方传统那样利用或放任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社会内外以及人天之间的大致平衡多于不平衡,和平繁荣的规模和年代大大超过战争暴力,生命财产和资源的人为破坏也比西方小得多。因此中华文明对于周遭异邦的感召力,决非西方文明对于外邦的威慑力所能相比:西方文明永远扮演着武力征服者的角色,而华夏文化可以一再同化外来的武力征服者,这就是明证。
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在天子与百姓之间这一最关键性的社会政治关系方面,中国始终没有出现过有效的互动制衡机制,这个问题从来没有解决好。天子的好坏--因此社会的祸福--完全取决于运气。这是由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以家庭为中心的小生产者的地位限制了他们(包括很多思想家、政治家、学者)的眼界,使他们:
1)只看到局部和各别个人,而看不到全局,因此,伦理至上、说教至上,重情重教、轻法轻刑,偏重儒家、轻贬法家。儒家重德教没错,错在“偏重”,错在贬法。而道-法家同样重视德教、更不排斥德教,只是针对社会上流行的偏颇,强调只有在全局上实行严格的法治,对于一个个具体个人的德教才能起到足以影响全局的作用。但小生产者及其偏狭意识的汪洋大海很容易将具有有机整体观、较能把握全局的动态平衡、较少偏颇的道-法思想淹没。这就是为什么每个朝代的开创者往往较多采纳法家政策,因而带来一个较长时期的太平昌盛;但当后继者陶醉于盛世荣华的时候,就会让儒家的偏颇政策逐步回潮得势,而将大好局面葬送,导致改朝换代。
2)寄望于“天”, 看不到人民自己就是“天”,看不到人民才是创造世界、推动历史前进的真正动力。因此即使在逼不得已起来造反的时候也要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在现实生活中则相信儒家“唯上智与下愚不移”的片面说教,只能将希望寄托于血统尊贵的帝王,而作为大家长的帝王之位也只能在皇家内部世代相传。人们的智愚之别确应是制度设计的考虑因素,但不能因此否定人民作为整体的历史主人地位。每次人民起义之后之所以往往会有重视法家路线、改革旧朝弊政的新“天子”出现,那是因为新的当政者感受到了人民的力量和意愿,这本身就是人民的历史作用的重大体现。
治乱轮回的怪圈
但是,上面说了,小生产者社会的历史环境,使得即使比较最懂得社会关系动态平衡重要性的法家,也不能突破实际上“法不及天子”这块铁铸的天花板,因此即使是比较自觉地促进社会总体动态平衡的“好皇帝”,也不可能通过法制的形式、通过由民意选择的方式,为自己身后找到一个能遵循“天命”的可靠继位者。对于人民来说,更是只能听天由命了。这就实际上根本无法保证每位“天子”都能够自觉地、名副其实地遵从动态平衡、统筹全局这一“天命”。一旦他们背叛天命,他们就不是以天命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动,反而将之作为维护其特权的护身符,以权谋私;在管理社会时他们就必然恃强凌弱,即老子所揭露的“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道德经》,第75章),也就是站在那些多行不义的豪门富商那一边、欺压广大的善良人民,加剧社会的不平衡。当不平衡积累到让广大百姓忍无可忍的时候,动态平衡的天道运转就会通过人民之手(天道的化身)将其推翻。
接着就是:改朝换代 - 重建法治–恢复平衡–太平盛世 - (但是一旦后继天子背叛天命,就又导致)- 儒术回潮 - 好景不长–内乱外患再起 – 重新改朝换代……如此周而复始,社会演进缓慢而平稳,但就是演化不出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以使在理论上代表全民整体利益的最高管理者与(他同时地既代表又管理的)全民之间、用现代话语来说也就是拥有主权的人民与被授予治权的管理者之间、和平有序地、有效地相互制衡,因此始终未能打破流血造反 – 改朝换代 – 又流血造反 – 再改朝换代……这样一个轮回怪圈。虽然与西方相比,中国人及其相关的远近四邻数千年来享受到较多较持久的太平和繁荣,遭受到较少较短暂的战争流血,但是每当内外社会关系严重失衡,导致内争外患,战乱不断,所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生产力的破坏还是非常巨大的。
由于中国历史上的繁荣发达不是建筑在对远近他国、他族进行掠夺搜刮基础上的,中国传统的天下观也不容许以对外掠夺的方式来缓和国内矛盾;而恰恰相反,每当比较开明的前代天子重视法家路线、将中原农业社会重新“养肥”以后,一再重新得势的儒生们只会空谈“内圣外王”、片面迷信所谓仁政德治的感召力,对内贬损法治的威慑力、对外放弃御敌的威慑力,从而一再造成内外社会关系严重失衡、矛盾加剧,诱使周边文明程度较低、觊觎农耕中原之富裕的游牧民族乘虚而入、大肆掠夺、甚而介入中原内乱、分裂中原国土,或者反而将整个文明程度较高的王朝打败、征服。因此只要不能打破那个治乱轮回的怪圈,好不容易经过长时期积聚起来的、有了新发展的生产力,一经战乱破坏就又一下子几乎回到原点,新朝天子又只得重头开始收拾旧山河……如此反复轮回,直到现代。
虽然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打破这个轮回怪圈的希望,但是只要一天不解决人民主权与管理者的治权之间和平有序地相互制衡的关系问题,一天不建立一个可行、有效地调节这一关系的政治机制,那么国家就永远逃不脱那个治乱怪圈的折腾,就不可能真正强大起来、不受欺侮地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更谈不上以什么仁政德治去感化那些一贯侵略、掠夺成性的资本帝国,中国和世界将永远不得安宁。
那么,如何才能建立起这样一个可行、有效的制约机制呢?中国和世界的出路又在哪儿呢?
结论:宪政民主的社会主义
既然西方的推进模式没有可模仿性和可持续性,中国的轮回模式又跳不出怪圈,那么中国和世界就没有出路了吗?不是的。说不可持续,不等于说应该全盘否定,正如说跳不出怪圈,不等于说一无是处一样。中国有动态平衡之思想体系和半自觉的诸多方面的实践,只是在官民关系这一关键点上缺少动态平衡之成功先例;西方思想体系是没有动态平衡这个概念的,但在不断扩大势力范围的过程中,在为团结核心内部力量而实行宪政民主的形式程序方面发展出了一套(虽然在有限范围内)符合动态平衡之道的经验。中国道家文化向来反对唯我独尊,主张“守雌”、“居下”,遵道而行;中国人向来提倡谦虚好学、与人互补短长,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因此,对于西方宪政民主即使是有限的有用经验完全可以、也应该采取拿来主义;但不是生吞活剥、全盘照搬,而应采取修剪、改造、嫁接的方式。
首先我们必须将西方民主模式与其资本主义经济基础的关系割断,再将那些经过改造有可能与中国思想传统中的优秀成分、以及当代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相适合的部分筛选出来、嫁接到以社会主义为方向的经济基础之上。实际上,中国思想传统中的优秀成分与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思想是完全相通的,那就是既反对纯粹个人主义的自由民主观,又反对完全抹杀个人自由权利的“铁板”论和集权论,而主张多层次上的个体、局部、与整体之间的互动制衡。
而西方的民主观、及其社会演进模式恰恰是建立在机械原子论的自由个人主义基础上的。他们的团体内部成员之间或团体之间是完全建立在自我利益意识基础上的契约关系,不存在终极意义上的个人、局部、整体之间利益互补、生死与共的意识和感情。上面说了,他们也有在有限范围内的互补、与共意识,但必须同时存在着某种或某些“非我族类”作为他们的共同敌人,才能激发他们之间某种暂时的“共同利益”意识,才有在其内部实行民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只要眼中少不了敌人,敌我之间当然不可能有民主的关系,所以他们的民主没有最终意义上的可模仿性和可扩展性,不可能适应意在解放全人类的科学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的需要,因此绝对不能原样照搬,而必须经过筛选、改造,才能嫁接过来。也就是说,可以借鉴某些程序形式,但不能原封不动地搬用其背后的指导思想。[3]
这里要反对两种倾向;一是借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际是封建官僚买办资本主义)而排斥宪政民主这一为马克思所倡导的科学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4];一是完全照搬西方民主模式,企图利用宪政民主达到进一步瓦解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实现全面复辟资本主义的旧梦。历史正反两面的经验一再教训我们:只有社会主义的宪政民主,或者说宪政民主的社会主义,才能使中国真正强大起来、不受欺侮,而且强而不霸,从而不但为自己、也为世界走出一条新路。
这才是中国和世界的前途和希望所在。
注:
[1] 陈文http://www.xinfajia.net/content/view/6112.page
[2] 参见翟玉忠先生:《道法中国—二十一世纪中华文明的复兴》,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
[3] 参见笔者关于民主问题的诸多论述:
http://www.chinavalue.net/sherwinlu/Home.aspx
[4] 关于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与宪政民主的关系,参见崔文华教授诸多相关文章:http://www.chinavalue.net/cuiwenhua/Hom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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