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是劳动者素质技能在生产中的体现,劳动者的劳动力发展和发挥,是生产和全部经济活动的主要内容,而其发展和发挥的程度,又受社会关系及其制度的限制。劳动力所有权和生产资料所有权都是经济制度中的基本权利,它们的归属和由之派生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是衡量经济制度的主要标准之一,也是劳动力发展和发挥程度及其所形成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内在制约机制。马克思以后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特别是前苏联和中国的政治经济学家,片面突出生产资料所有权,否认,乃至排斥劳动力所有权。这是旧体制的重大缺陷,严重阻抑了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及发挥。近年来,有人又直接用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把劳动、劳动力、劳动者视为“生产要素”、“资源”的观点,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看成对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资源”的“配置方式或机制”。这同样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不利于明确劳动者的权利,阻碍以劳动者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所有非劳动者统治阶级,都把劳动、劳动力、劳动者视为实现其利益的手段,而他们对劳动者的统治和利益才是经济的主体与目的。统治者的利益,不仅要占有不是他们劳动所生产的剩余产品,还在于对整个经济过程和劳动者意识、行为的控制。
将“要素”变为“资源”,这是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在20世纪的新变化,但其基本含义是一致的,即把物质财富作为主体,“资源”是财富生产的“要素”。如何合理地进行“资源”的配置,是经济学的主要问题,其目的就是所谓“效益(利润)最大化”。由于作为“资源”的各“要素”是平等地在“协同”中生产财富的,因而,它们也就应平等地、和谐地取得财富的一部分,即劳动资源的投入者得到工资,机器设备资源的投入者得到利息,土地所有者得到地租,经营管理资源的投入者得到利润。
站在“财富”所有者的立场,将劳动力、工具(设备、机器)、土地、管理等统称为“要素”、“资源”,似乎没有什么不妥。然而,“财富”是物,它是没有立场的。有立场的是人,是作为物质财富所有者的人。
在这三或四、五个“要素”中,唯独没有资本和土地的所有者。显然,他们是生产的统治者或支配者,是配置别人,而不被别人“配置”的。当资本所有者还在自己经营其企业的时候,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家强调的是“三要素”:劳动、资本、土地,而当资本所有者逐步退出企业的经营管理,改由其所雇佣的专门经营者来经营管理时,却又把“管理”作为一个要素加进“资源”中。这表明,资本的所有者也是物质财富的化身,是“资本的人格化”,又是经济的主人和支配者。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家,似乎“上帝使者”般的公平和公正,实际却是为了资本所有者的利益,而将整个经济过程都资本化了。以物质财富为主体,以物质财富的增长为目的,那么,就不应讲求经济的人性,人也和物一样,都是财富增长的手段,不论其劳动和消费,都要服从于物质财富这个主体及其增长的目的。
劳动者不可能,也不应该将自己等同于自然物和他们所制造并使用的工具的,更不会把自己的生产物视为自己劳动和经济活动的主体。虽然劳动者在阶级统治之下,会被迫认可自己的被支配地位,接受统治者强加给他们的意识,也会觉得自己在经济过程中只能是一种“要素或资源”,但从他们内在意识而论,他们相当明确:劳动者的能力及其发挥,是生产及全部经济活动的主体,而物质财富只是其劳动的结果,又是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手段。
经济作为人类社会系统的基本层次和基础活动,当然要与自然界发生关系,人也要制造工具和各种设备来改造自然物。但经济过程的主体和主动方面,只能是人,而非物。
物质财富是人劳动的结果,它凝结了由劳动的作用而对象化了的人性。劳动集合了人的意识、需要和交往这些人生的本质要素,它对人体力和智力的统一运用,才创造了物质财富。物质财富是人的劳动的体现,也是人本质和人性的体现。
整个经济过程中的主体,就是,也只能是劳动的人。经济是人的基础性创造活动,也是人性的基本体现。在人素质技能已经发展但还达不到很高程度的时期,根据并针对已经出现,但还不很充足的剩余劳动产品,形成了阶级,从而也促使人类发生分化,少数人不再劳动,而以暴力方式支配劳动者并占有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产品,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放弃了人本质的核心要素劳动,虽然他们也有劳动的能力,但阶级统治的制度却促使他们片面地针对人本质中的交往要素,来控制社会生活的各关节点,并由此支配他人的交往和行为。在他们身上,由于人本质核心要素的放弃或丧失,因而人性中所残存的动物一般性的野蛮成份占了主导。
人类社会的发展,就是人本质在劳动这个核心要素的导引下的发展,也是不断克服人性中动物一般性的野蛮成份的过程。
当劳动者摆脱了不劳动者的统治,消除了使劳动异化和外化的经济制度,他们的本质得以实现和发展,对劳动的观念也必然发生改变。而那些过去的不劳动者也在被迫从事劳动的过程中恢复了人的本质,他们的后代也以劳动者的身份生活于世,因而,将劳动和劳动者视为财富生产“要素”、“资源”的观念,也就因失去了其现实的基础而消失。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所规定的“资源”,应是劳动者进行劳动的对象和使用的工具设备,它们都是物质的,或自然产生,或经劳动加工,是经济主体劳动者所面对或使用的客体和手段。
至于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所说的另外两种“资源”:经营管理或技术,实则都是劳动的特殊形式,而非作为客体和手段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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