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阶级斗争为纲”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关系
——评吴建民和曾彦修的高论
奚兆永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总是把“以阶级斗争为纲”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割裂开来并且对立起来,以为既然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不能再讲“以阶级斗争为纲”了。还有人说,毛泽东只注重阶级斗争,不注重经济建设。实际上,这是一个极大的误解,完全不符合历史事实。同时,这也是一种不符合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形而上学的观点。在这篇文章里,我们就来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结合毛泽东的理论和实践活动,谈谈二者的关系问题,同时,对吴建民和曾彦修两位先生在这个问题上发表的高论做一些批判性的评析。
一、毛泽东一贯重视经济建设工作
这个问题要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说起。
我们知道,马克思本来的专业是法律,而他的兴趣却是哲学和历史,但是,在他1842-1843年到《莱茵报》当编辑后,却感到他的这些知识对于他的工作来说是远远不够的。于是他又从社会的舞台退回到书房。1843年,他去了巴黎。通过研究,他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 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找。”(《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页)于是他从此就开始了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待经济在社会生活中所占据的特殊重要地位。
也正因为经济是基础,是决定政治和法律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的根本因素,因此,所有的革命导师都无一例外地重视经济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这种决定性的作用。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也是这样。
早在井冈山斗争时期,毛泽东就已经出了“经济问题”。他说:
“在白色势力的四面包围中,军民日用必需品和现金的缺乏,成了极大的问题。……这种困难,在全国总政权没有取得以前当然是不能避免的,但是这种困难的比较地获得解决,使生活比较地好一点,特别是红军的给养使之比较地充足一点,则是迫切地需要的。边界党如不能对经济问题有一个适当的办法,在敌人势力的稳定还有一个较长的期间的条件下,割据将要遇到很大的困难。这个经济问题的相当解决,实在值得每一个党员注意。”(《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3页)
由于当时还在战争环境下,一些人对于毛泽东的这一观点还不能接受。他们认为,革命战争已经忙不了,哪里还有闲工夫去做经济建设工作,因此见到谁谈经济建设,就要骂为‘右倾’。他们认为在革命战争环境中没有经济建设的可能,要等真正最后胜利了,有了和平和安定的环境,才能进行经济建设。对于革命队伍内部的这些思想,毛泽东曾进行过反复的批评和斗争。
比如,他在1933年8月12日中央根据地南部17个县经济建设大会作报告时说:“抱着这些意见的同志,他们不了解如果不进行经济建设,革命战争的物质条件就不能有保障,人们在长期的战争中就会感觉疲惫。你们看,敌人在进行经济封锁,奸商和反动派在破坏我们的金融和商业,我们红色区域的对外贸易,受到极大的妨碍。我们如果不把这些困难克服,革命战争不是要受到很大的影响吗?盐很贵,有时买不到。谷子秋冬便宜,春夏又贵得厉害。这些情况,立即影响到工农的生活,使工农生活不能改良。这不是要影响工农联盟这一个基本路线吗?工农群众如果对于他们的生活发生不满意,这不是影响到我们的扩大红军动员群众参加革命战争的工作吗?所以,这种以为革命战争的环境不应该进行经济建设的意见,是极端错误的。”(《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9-120页)
又比如,他1934年1月27日在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所做的结论里说,“如果我们单单动员人民进行战争,一点别的工作都不做,能不能达到战胜敌人的目的呢?当然不能。我们要胜利,一定还要做很多的工作。领导农民的土地斗争,分土地给农民;提高农民的劳动热情,增加农业生产;保障工人的利益;建立合作社;发展对外贸易;解决群众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总之,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应当注意的问题。假如我们对这些问题注意了,解决了,满足了群众的需要,我们就真正成了群众生活的组织者,群众就会真正围绕在我们的周围,热烈地拥护我们。同志们,那时候,我们号召群众参加革命战争,能够不能够呢?能够的,完全能够的。”(《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6-137页)
到了抗日战争时期,国共再次合作。1937年11月8日,即太原失守的当天,毛泽东即致电周恩来、朱德和彭德怀等,指出:“八路军将成为全山西游击战争之主体。应该在统一战线之原则下,放手发动群众,扩大自己,征集给养,收编散兵,应照每师扩大三个团之方针,不靠国民党发饷,而自己筹集供给之。”(转引自《毛泽东传》(1893-1949),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476页)后来他又提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是我们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的总方针。”并且针对一些人“片面地看重了财政,不懂得这个经济的重要性”,“只是在单纯的收支问题上打圈子”,指出:“这是一种陈旧的保守的观点在这些同志的头脑中作怪的缘故。他们不知道财政政策的好坏固然足以影响经济,但是决定财政的却是经济。未有经济无基础而可以解决财政困难的,未有经济不发展而可以是财政充裕的。陕甘宁边区的财政问题,就是几万军队和工作人员的生活费和事业费的供给问题,也即是抗日经费的供给问题。这些经费,都是由人民的赋税及几万军队和工作人员自己的生产来解决的。如果不发展人民经济和公营经济,我们就只有束手待毙。”(《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92页)蒋介石在抗战期间“消极抗日”、“积极反共”,一再掀起反共浪潮,用停发经费和经济封锁的办法企图把共产党困死,但是,由于在毛泽东的正确领导下,注意发展经济,并且开展了大规模的军民大生产运动,“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他的这些阴谋都没有能够得逞。
抗战胜利后,国共两党签订了“双十协定”,但是,蒋介石又在美国支持下发动了内战,毛泽东一方面发表讲话,揭露“国民党进攻的真相”,同时起草文件,提出“减租和生产是保卫解放区的两件大事”。他在文件里说,“我党当前任务,是动员一切力量,站在自卫立场上,粉碎国民党的进攻,保卫解放区,争取和平局面的出现。为达此目的,使解放区农民普遍取得减租利益,使国人和其他劳动人民取得酌量增加工资和改善待遇的利益;同时又使地主能生活,使工商业资本家还有利可图;并于明年发展大规模的生产运动,增加粮食和日用必需品的生产,改善饥民、难民,供给军队的需要,成为非常迫切的任务。”(《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72页)由于苏联对日宣战,苏军进入东北,党中央也派遣了大批干部和部队进入东北,和东北抗日联军一道建立各级地方民主政府,而国民党则为了独占东北,在美国的援助下,通过海陆空三路运兵东北攻占山海关、锦州等要地。东北的军事斗争对于全国的局势无疑具有重大意义。于是,毛泽东又在1945年12月28日为中央起草了一份《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文件,提出:“我党在东北的工作重心是群众工作。必须使一切干部明白,国民党在东北一个时期内将强过我党,如果我们不从发动群众斗争、替群众解决问题、一切依靠群众这一点出发,并动员一切力量从事细心的群众工作,在一年之内,特别是在最近几个月的紧急时机内,打下初步的可靠的基础,那么,我们在东北就将陷于孤立,不能建立巩固根据地,不能战胜国民党的进攻,而有遭遇极大困难甚至失败的可能;……。群众工作的内容,是发动人民进行清算汉奸的斗争,是减租和增加工资运动,是生产运动。”(《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80页)为了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在1946年5月4日,中央又决定将减租改为土改,并且在1947年9月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1948年2月27日又重申了“保护民族工商业”飞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辽沈、京津和淮海战役的胜利,都起了巨大的作用。
当然,在取得全国胜利之前,经济建设还不是中心工作。在战争环境下,只有革命战争才是中心工作。正如毛泽东所说,“在现在的阶段上,经济建设必须是环绕着革命战争这个中心任务的。革命战争是当前的中心任务,经济建设是为着它的,是环绕着它的,是服从于它的。那种认为经济建设已经是当前一切任务的中心,而忽视革命战争,离开革命战争去进行经济建设,同样是错误的观点。”(《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3页)
1949年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长江以北大部分地区已经解放,老区已经完成了土地改革,而解放军正准备“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全国性的政权也在考虑建立,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里提出,“从我们接管城市的第一天起,我们的眼睛就要向着这个城市的生产事业的恢复和发展。务须避免盲目地乱抓乱碰,把中心任务忘记了,以至于占领一个城市好几个月,生产建设的工作还没有上轨道,甚至许多工业陷于停顿状态,引起工人失业,工人生活降低,不满意共产党。……城市中其他的工作,例如党的组织工作,政权机关的工作,工会的工作,其他各种民众团体的工作,文化教育方面的工作,肃反工作,通讯社报纸广播电台的工作,都是围绕着生产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并为这一中心工作服务的。”(《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28页)当然南方和北方还有区别。北方“已经推翻了国民党的统治,建立了人民的统治,并且根本上解决了土地问题。党在这里的中心任务,是动员一切力量恢复和发展生产事业,这是一切工作的重点所在。”(同上,第1429页)这以后,解放战争迅速向前推进,到1949年9月30日,全国除西藏、台湾外,绝大部分地区已基本解放,毛泽东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委托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宣言,宣言说,“全国同胞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已宣告成立,中国人民业已有了自己的中央政府。这个政府将遵照共同纲领在全中国境内实施人民民主专政。它将指挥人民解放军将革命战争进行到底,消灭残余敌军,解放全国领土,完成统一中国的伟大事业。它将领导全国人民克服一切困难,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扫除旧中国所留下来的贫困和愚昧,逐步地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提高人民的文化生活。”(《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9页)这是在全国范围结束战争和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公开号召,也是由以革命战争为中心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公开宣示。这也说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是别人提出来的,正好是毛泽东提出来的。
新中国建立以后,从国民经济的恢复到新区的土地改革,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的五年计划的实施,从12年科学规划的提出到两弹一星的研制,从大跃进的提出到国民经济的调整,从学大庆到学大寨,从备战备荒为人民方针的制定到大小三线的建设,哪一项不倾注着他的心血?!把一个在战争年代就重视经济建设的人说成是在和平时期反而不重视经济建了,这说得通吗?能令人信服吗?答案只能是否定的。
需要指出的是,甚至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毛泽东也没有忽视经济建设工作。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一共有十六条,其中第十四条就是“抓革命,促生产。”人民日报还为此专门发表过社论。为了保证工业交通和基本建设部门生产的正常进行,当时还下发了这些部门不搞文化大革命的通知。农村的文化大革命也是结合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的,并未影响生产。实际上,文化大革命主要是在文化教育单位进行的,对生产的影响很小。现在一些人喜欢说文化大革命使我国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其实此话毫无事实根据。正如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在讲到文革十年时所说,“粮食生产保持了比较稳定的增长。工业交通、基本建设和科学技术方面取得了一批重要成就,其中包括一些新铁路和南京长江大桥的建成,一些技术先进的大型企业的投产,氢弹试验和人造卫星发射回收的成功,籼型杂交水稻的育成和推广,等等。”(《三中全会以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16页)甚至连林彪搞的《五七一工程纪要》的口号和纲领也说要“用民富国强代替他‘国富’民穷”,承认当时“国富”的事实。实际上,正是在文革期间,完成了攀枝花钢铁厂、十堰重型汽车厂(二汽)、葛洲坝电站、刘家峡电站、东方电机厂等许多大型工厂的建设,完成了成昆等多条重要铁路的建设,并且开始了青藏铁路冻土等问题的实验研究,还上马了运10大型飞机、载人航天等重大项目,面对这些事实,怎么能够说“国民经济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呢?又怎么能够说毛泽东不重视经济建设呢?
邓小平说,“毛泽东是伟大的领袖,中国革命是在他的领导下取得成功的。然而他有一个重大的缺点,就是忽视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是说他不想发展生产力,但方法不都是对头的,例如搞‘大跃进’、人民公社,就没有按照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办事。”(《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6页)我认为邓小平对毛泽东的这个批评是不公平的。上面列举的事实已经充分证明,毛泽东不是“忽视发展社会生产力”,而是极端重视发展社会生产力。至于邓小平说的两件事——“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同样也证明,毛泽东是非常重视经济建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关于“大跃进”,毛泽东曾经讲过这样一段话:
“我们不能走世界各国技术发展的老路,跟在别人后面一步一步地爬行。我们必须打破常规,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在一个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国。我们所说的大跃进,就是这个意思。难道这是做不到的吗?是吹牛皮、放大炮吗?不,是做得到的。既不是吹牛皮,也不是放大炮。只要看我们的历史就可以知道了。我们不是在我们的国家里把貌似强大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资本主义基本上打倒了吗?我们不是从一个一穷二白的基地上经过十五年的努力,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各方面,也达到了可观的水平吗?我们不是也爆炸了一颗原子弹吗?过去西方人强加给我们的所谓东方病夫的称号,现在不是抛掉了吗?为什么西方资产阶级能够做到的事,东方无产阶级就不能做到呢?中国大革命家,我们的先辈孙中山先生,在本世纪初期就说过,中国将出现一个大跃进。他的这种预见,必将在几十年的时间内实现。这是一种必然趋势,是任何反动势力所阻挡不了的。”(《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41-342页)
毛泽东的这段话说得多么好,有什么不对?当然,1958年“大跃进”时曾经出现过浮夸风的问题,但这不过是一个支流,而且后来已经加以纠正,有些人揪住这些枝节问题不放,企图以之否定整个“大跃进”的巨大成就,这不过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罢了。事实上,我国的一些高新技术(如研制原子弹等)就是那时起步的,我国的大庆油田就是那个时期拿下来的,一些工业空白(如万吨水压机、车轮轮箍等)也是那时填补的,而全国的地方工业(包括钢铁、煤炭、机械、化肥、水泥、水电等)和集体企业也大都是那时发展起来的。80年代初,江苏省的常州市曾被称为“明星城市”,许多地方的人到那里去学习取经,我也曾到那里进行过调查,发现那里许多企业都是由“大跃进”时的街道工厂起家的。正是在“大跃进”之后,常州才逐渐建立了冶金、机械、电子、化工、医药、建材等工业,形成了后来常州工业的骨干和基础。就此而言,“大跃进”是功不可没的。许多曾经经历“大跃进”那个时代的人,一想起那个岁月还精神振奋,人们称那个时代为“火红的年代”,怎么可以把“大跃进”说成一无是处呢?
至于“人民公社”, 那也不是毛泽东一时头脑发热搞起来的,而是当时社会生产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我们知道,1957 年冬和1958年春,在我国农村兴起了大兴水利、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的热潮,而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水利设施规模大和农业社规模小的矛盾,于是就出现了并社和扩社的事情。在此基础上,1958年3月举行的成都会议作出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并为大社的意见》。这样,并社运动就在各地开展了起来。在这方面,走在前面的是河南。4月20日,河南遂平县将四个乡的27个农业社合并,共同组成嵖岈山公社,成为我国最早的公社之一。8月6-8日,毛泽东视察河南七里营公社时说,“有这样一个社,就会有好多社。人民公社是个好名字,包括工、农、商、学、兵,它的特点一曰大,二曰公。”随后,在北戴河举行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公社化就这样在全国开展了起来。当然,在公社化过程中,曾经出现过“一平二调”、“刮共产风”以及强迫命令等问题,但是这些问题都一一得到了克服,公社最后实现的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虽然在三年自然灾害期间,有些地方实行了包产到户的做法,但是,绝大多数地方仍然坚持了人民公社制度。即使在改革开放以后由于一些人为的因素,全国各地都推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但是仍然有些地方坚持了人民公社制度,或在改为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又重新实行人民公社制度。他们实际上都是坚持集体经济的模范,而他们所取得的成绩也都证明: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较之于个体经济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应该成为我国农村今后发展的方向。应该看到,在人民公社时期搞的一些水利工程,直到今天还在发挥其效益,——虽然有些工程由于后来搞个体经济年久失修,其效益已大为下降。其实,后来邓小平自己也说,“农业的改革和发展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就是发展集体经济。社会主义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农业也一样,最终要以公有制为主体。”(《邓小平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49页)人们不能理解的是;既然集体经济是方向,而且其在多年的发展中也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什么要“废除”它?难道这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吗?而且,“废除”是一个强制的做法,当时实际上也对各级干部和群众施加了压力,那些坚持要搞集体经济的干部和群众实际上都承受了来自上面的巨大压力,难道在社会主义国家搞集体经济还要承受这样的压力?这正常吗?反观毛泽东,他教育农民群众走集体化的道路,支持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同时又及时解决了运动中发生的问题,这有什么错?显然,他不是违背而是“按照经济发展的规律办事”的。
二、马恩列和毛泽东也一贯重视阶级斗争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所谓经济,也就是“生产过程本身”。(《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33页)但是生产过程又不只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02页)因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生产关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页)这种生产关系在阶级社会,就是阶级关系。恩格斯曾说,“经济学所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关系。”(同上,第44页)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研究发现,人类社会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就是一部阶级斗争的历史。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说,“迄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自由民和奴隶、贵族和平民、领主和农奴、行会师傅和帮工,一句话,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始终处于互相对立的地位,进行不断的、有时隐蔽有时公开的斗争,而每一次斗争的结局都是这个社会受到革命的改造或者斗争的各阶级同归于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2页)
应该说,无论是发现阶级还是发现阶级之间的斗争,这都不是马克思的功劳,但是把阶级、阶级斗争和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联系起来却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原理。这是马克思的一个新贡献。恩格斯曾不止一次谈到马克思的两个伟大发现。一个是他的剩余价值理论,另一个就是他的唯物史观。
马克思和恩格斯都非常重视阶级斗争。1871年9月20-21日举行的第一国际伦敦代表会议上,巴枯宁分子企图阻挠《关于工人阶级的政治行动》决议案的通过,马克思和恩格斯与他们进行了坚决斗争。恩格斯就决议案做了发言,他说,“我们要消灭阶级,用什么手段才能达到这个目的呢?这就是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所有鼓吹放弃政治的都自诩为革命家,甚至是杰出的革命家。但是,革命是政治的最高行动;谁要想革命,谁就要有准备革命和教育工人进行革命的手段,即政治行动,没有政治行动,工人总是在战斗后的第二天就会受到法夫尔和皮阿之流的愚弄。应当从事的政治是个人的政治;工人的政党不应该成为某一个资产阶级政党的尾巴,而应该成为一个独立的政党,它有自己的目的和自己的政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3-124页)
当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卡·赫希伯格1879年在苏黎世出版改良主义的刊物《社会科学和社会政治年鉴》、并和爱·伯恩斯坦、卡·施拉姆一道在该刊发表右倾机会主义的文章《德国社会主义运动的回顾》时,马克思和恩格斯都非常气愤,他们在9月16-18日给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领导人奥·倍倍尔、威·李卜克内西、威·白拉克等人写了一封措辞极为强硬的“通告信”,其中写道:“将近40年来,我们一贯强调阶级斗争,认为它是历史的直接动力,特别是一贯强调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认为它是现代社会变革的巨大杠杆;所以我们决不能和那些想把这个阶级斗争从运动中勾销的人们一道走。……如果党的新机关报将采取符合这些先生们的观点和立场,即采取资产阶级而不是无产阶级的立场,那么很遗憾,我们就没有别的路可走,而只好公开对此表示反对,并结束我们同国外的关系方面一向代表德国党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和你们的团结一致。但愿事情不至于弄到这种地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85-686页)后来,恩格斯在1879年11月4日给倍倍尔的信里还特别提到,“从党建立以来马克思和我就一直自愿地保卫党不受国外敌人的侵犯,同时,我们对党也只有一个要求,请它不要背叛自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98页)
列宁对于阶级斗争也非常重视,他把阶级和阶级斗争看作是一切社会现象的总根源。他在批判民粹主义时说,“阶级斗争理论所以是社会科学取得的巨大成就,正是因为它十分确切而肯定地规定了把个人因素归结为社会根源的方法。第一,这个理论制定了社会经济形态的概念。它以人类任何共同生活中的基本事实即生活资料的谋得方式为出发点,把这种生活资料的谋得方式和它影响下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联系起来,并指出这些关系(按马克思的术语是‘生产关系’)的体系是社会的基础,政治法律形式和某些社会思潮则是这个基础的外表。……第二,‘活的个人’在每个这样的社会经济形态范围内的活动,这些极为多样的似乎不能加以任何系统化的活动,已被概括起来,并归结为各个在生产关系体系中所起的作用上、在生产条件上、因而在生活环境的条件上以及这种环境所决定的利益上彼此不同的个人集团的活动,一句话,归结为各个阶级的活动,而这些阶级的斗争决定着社会的发展。这就推翻了主观主义者天真幼稚、纯粹机械的历史观,他们满足于历史是由活的个人创造的这种空洞的论点,而不愿分析这些个人的活动是由什么社会环境决定的,是怎样决定的。”(《列宁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中文第二版,第372-373页)列宁还认为,“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9页)当然,列宁在这里更加强调的是无产阶级专政,但是,无产阶级专政是以存在阶级斗争为前提的。没有阶级斗争,也就没有无产阶级专政。列宁在谈到无产阶级专政时说,“夺得了国家政权的无产阶级并不因此停止自己的阶级斗争,而是用另外一种形式,另外一些手段把斗争继续进行下去。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利用国家政权这样的工具所进行的阶级斗争。”(《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中文第二版,第19页)有些人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但是不承认阶级斗争的存在,这显然是不合逻辑的。
毛泽东也非常重视阶级斗争。《毛选》第一卷,开头一篇文章就是《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他写道,“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中国过去一切革命斗争成效甚少,其基本原因就是因为不能团结真正的朋友,以攻击真正的敌人。革命党是群众的向导,在革命中未有革命党领错了路而革命不失败的。我们的革命要有不领错路和一定成功的把握,不可不注意团结我们的真正的朋友,以攻击我们的真正的敌人。我们要分辨真正的敌友,不可不将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经济地位及其对于革命的态度作一个大概的分析。”(《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页)在《实践论》里,他还提出,“各种形式的阶级斗争,给予人的认识以深刻的影响。在阶级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的经济地位中生活,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同上,第283页)在《矛盾论》中,他还说,“党内不同思想的对立和斗争是经常发生的,这是社会的阶级矛盾和新旧事物的矛盾在党内的反映。党内如果没有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思想斗争,党的生命也就停止了。”(同上,第306页)而在《丢掉幻想,准备斗争》一文里,他还做了一个历史概括:“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失败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拿这个观点解释历史的就叫做历史的历史唯物主义,站在这个观点反面的是历史的唯心主义。”(《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87页)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后,他又一再告诫人们,“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苏联共产党,东欧一些国家的党,不讲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了。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党的领导,民主集中制,党与群众的关系,这些他们都不讲了,空气不浓厚了。结果出了个匈牙利事件。我们一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357页)他还说,“在我国,虽然社会主义改造,在所有制方面说来,已经基本完成,革命时期大规模的疾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但是,被推翻的地主买办阶级的残余还是存在,资产阶级还是存在,小资产阶级刚刚在改造。阶级斗争并没有结束。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各派政治力量之间的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阶级斗争,还是长时期的,曲折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无产阶级要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资产阶级也要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在这一方面,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谁胜谁负的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同上,第389页)
可以说,从马恩列到毛泽东,他们都一贯地非常重视阶级斗争,从理论到实践都给我们留下了大量的遗产。应该说,这是革命的传家宝,直到阶级斗争在全世界消灭之前,是万万不可丢弃的。
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以阶级斗争为纲”并不是对立的
从以上所论可知,包括毛泽东在内的所有革命导师,他们既非常重视经济建设,又非常重视阶级斗争。这实际上也就说明,重视经济建设和重视阶级斗争是并不矛盾的。新中国前30年的实践也证明,我们既取得了经济建设的伟大成就,也取得了阶级斗争的伟大胜利,两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而不是绝对对立的。邓小平虽然批评毛泽东“忽视发展社会生产力”,但是,他也不能不承认,“我们还是在30年间取得了旧中国几百年、几千年所没有取得过的进步。”(《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67页)新中国在30年间为什么会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这显然和民主革命推翻了三座大山,社会主义革命进行了三大改造,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有关,也就是说,和进行了阶级斗争有关。显然,把经济建设的成就和阶级斗争的胜利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观点,是不符合事实的,是经不起检验的。
至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提法,人们一般认为是毛泽东在1964年的《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问题政策的规定》(即“后十条”)中提出来的。有人认为是毛泽东1962年八届十中全会提出来的,还有人认为是毛泽东在1957年八届三中全会上重新肯定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就提出来了。按照这后一种说法,就应该承认,早在七届二中全会就已经提出了这个问题。
实际上,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早在他们创立历史唯物主义之时,就已经把对待阶级斗争的态度作为一个路线来坚持了。本文前面引用过的马克思和恩格斯致倍倍尔等人的信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将近40年来,我们一贯强调阶级斗争,认为它是历史的直接动力,特别是一贯强调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认为它是现代社会变革的巨大杠杆;所以我们决不能和那些想把这个阶级斗争从运动中勾销的人们一道走。”而列宁关于“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的论述同样把这个问题提高到了路线的高度。可以说,无论是马克思、恩格斯,还是列宁,他们都是“以阶级斗争为纲”论者。
如果要说到对“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论述,我认为列宁的下述论述是最能够说明问题的。他说,“某一社会中一些成员的意向同另一些成员的意向相抵触;社会生活充满着矛盾;我们在历史上看到个民族之间,各社会之间,以及各民族、各社会内部的斗争,还看到革命和反动、和平和战争、停滞和迅速发展或衰落等不同时期的更迭,——这些都是人所共知的事实。马克思主义提供了一条指导性的线索,使我们能在这种看来扑朔迷离、一团混乱的状态中发现规律性。这条线索就是阶级斗争的理论。”(《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班,第426页)在这里,列宁讲到了“阶级斗争理论”是“指导性的线索”,这不就是说以阶级斗争为“路线”和“纲”吗?
列宁还说,“只要人们还没有学会透过有关道德、宗教、政治和社会的言论、声明、诺言,揭示出这些或那些阶级的利益,那他们始终而且会永远是政治上受人欺骗和自己欺骗自己的愚蠢的牺牲品。”(同上,第314页)这就再一次告诉我们,在阶级斗争还存在的情况下,如果不能紧紧抓住阶级利益这个根本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问题,那么他在政治上就只能是一个受人欺骗和欺骗自己的庸人。
有人把“以阶级斗争为纲”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割裂开来并且对立起来,在他们看来,既然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那就不应该再讲“以阶级斗争为纲”。其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讲的是工作问题。我们的工作有方方面面,但是,在每一个时期都有一个中心工作,其他工作要为中心工作服务。比如过去在革命战争年代,军事工作是中心工作,其他工作都要为军事工作这个中心服务,为战争服务。但是,在取得政权以后,军事工作的中心地位就让位于经济建设,经济建设就成了中心工作,其他工作都必须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服务。而“以阶级斗争为纲”就不同了,它不是指工作本身,而是指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人们做好各项工作,首先必须有一个正确的指导思想,否则就会走到邪路上去。就此而言,这个“路线”或“纲”无疑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就时间而言,人们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从事各种具体工作当然应该全力以赴,而不可能把时间都用在阶级斗争上。这个道理本来并不难理解,但是,有时也会发生问题。对此,毛泽东在1962年举行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曾说,“要分开一个工作问题,一个阶级斗争问题。我们绝不要因为对付阶级斗争问题而妨碍了我们的工作。请各部门、各地方的各位同志注意。一九五九年庐山会议,反党集团扰乱了我们,我们那个时候不觉悟。本来是搞工作的,后头来了一个风暴,就把工作丢了。这一回,可不要这样。各部门、各地方的同志传达也要注意,要把工作放在第一位,阶级斗争跟它平行,不要放在很严重的地位。”(转引自《毛泽东传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257页)这就是说,二者如果处理不好,也会发生矛盾。这里讲到的庐山会议,本来是研究调整国民经济问题的,结果,彭德怀上了一个万言书,这个会议就变成了反右倾机会主义的问题了,国民经济调整的问题也不研究了。应该说,这是一个教训。毛泽东吸取这个教训,所以讲了这番话。
在这方面,邓小平也并不否定在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存在。他的论述也很不少,同样值得我们加以注意。实际上,邓小平对于改革开放以后仍然存在阶级斗争也是持肯定态度的。早在改革开放之初,他就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实践证明,无论缩小或者扩大,两者都要犯严重的错误。”(《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82页)后来他又说,“阶级斗争虽然已经不是我们社会中的主要矛盾,但是它确实仍然存在,不可小看。如果不及时地、有区别地给以坚决处理,而听任上述各种不同性质的问题蔓延汇合起来,就会对安定团结的局面造成很大的危害。”(同上,第370页)但是,他所讲的阶级斗争往往限于传统的“敌对势力”,而对于新资产阶级的危害虽然也有所警惕,但却没有进行坚决而有力的斗争,以致任其发展壮大。有一份材料说,“某些私营企业大户认为,现在是官商结合的又一个时代,企业要想蓬勃发展,必须和官方结合起来,而现在的基层政府机关都想搞点额外收入增加机关的费用开支来源,跟我们合作,能使他们有一笔可观的收入。”他们提出,“必须与当地的土地爷交朋友”,“无论如何必须(把他们)抓到我们自己手中”,甚至提出“与中央完成利益共同体的建立”。我国目前官商勾结、贪污腐败如此严重,不能不说是资产阶级猖狂进攻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也非常严重。邓小平在1983年时就指出,“现在有些同志对于西方各种哲学的、经济学的、社会政治和文学艺术的思潮,不分析、不鉴别、不批判,而是一窝蜂地盲目崇拜。对于西方学术文化的介绍如此混乱,以至连一些在西方国家也认为低级庸俗或有害的书籍、电影、音乐、舞蹈以及录像、录音,这几年也输入不少。这种用西方没落文化来腐蚀青年的状况,再也不能容忍了。”《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4页)现在的情况比之于当时,又不知要严重多少。现在的新资产阶级可以加入共产党,可以在政府做官,而在人大和政协也都有他们的代表人物。更重要的是,有那么一批知识分子,也就是所谓的“社会精英”,凭借他们所掌握的“主流媒体”,专门为他们讲话,成了资产阶级的代言人。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工人、农民成了弱势群体,成了需要社会救济的对象,他们的声音变得非常微弱。国家的性质正在发生变化。问题出在哪里呢?关键在于,邓小平虽然承认阶级斗争,也一再提出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但是,在另一方面,他又闭口不谈“以阶级斗争为纲”,这就不可避免地使他陷入一个极其矛盾的境地,使他在根本上失去了进行斗争所必需的最有力的思想武器,当然也就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了。结果,他所强调的公有制为主体和共同富裕实际上已经落空,而他所不希望发生的事——特别是产生新资产阶级这样的事实际上已经成为事实。这个教训无疑是应该认真总结的。
前不久,原驻法大使、现任外交学院院长的吴建民先生对记者说,“我认为‘以阶级斗争为纲’影响着很多人的思维。改革开放是对‘文革’的否定,但是我们没有时间来完全清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对人们的影响,就搞改革开放。所以,一些人仍然以旧有的思想来看待世界。这种思想将会引导错误理论和错误实践,对此如果不注意的话,会给中国带来极大的伤害。”还说,“一个狭隘、偏激、极端的国家是可怕的。讲道理,我们才愿意跟它交往。中国需要朋友。在全世界去找敌人,树敌,这不愚蠢吗?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更应该保持一种谦逊的态度。要看到我们存在的问题,中华民族的复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见2009年5月11日《经济参考报》和5月17日《文摘报》)
吴建民的话颇值得商榷。按照中央有关文献,改革开放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它既不是对文革的否定,更不是对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否定。如前所述,“以阶级斗争为纲”不仅是毛泽东的主张,而且是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等革命导师的共同主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是写进宪法和党章的指导思想,怎么能够把“以阶级斗争为纲”说成是“旧有的思想”加以抛弃呢?吴建民说“‘以阶级斗争为纲’影响着很多人的思维”,这倒是事实。在我看来,这是一件大好事,它说明新中国成立后60年长期进行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教育,在这样一个重大问题上是深入人心的,实际上,它已成为人们分析国内外重大问题的一个锐利的思想武器。这有什么不好?这简直是太好了,还有什么比这件事更好的事吗?人们之所以相信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这一观点,其实也很简单,因为实践一再证明了它的正确,证明了它是屡试不爽的!不是吗?为什么美帝国主义要炸我使馆、毁我战机?它为什么要售台武器,阻碍统一中国的大业?帝国主义国家为什么要支持中国的分裂势力?我国国内为什么会出现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社会上为什么有人要搞资产阶级自由化,而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学术界为什么有人要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鼓吹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那一套货色,而一味地反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这些现象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武器一分析,就一清二楚,人们怎么会不相信它呢?当今世界很不安宁,根子究竟在哪里?就在于一些帝国主义国家特别是美国帝国主义还在搞霸权主义,而绝不是吴建民所说的什么“一个狭隘、偏激、极端的国家是可怕的。”吴先生开导国人“应该保持一种谦逊的态度”。外交工作怎么把“谦逊”当成一个原则?这恐怕是外交史上从来都没有的。中国号称“礼仪之邦”,应该说,中国人历来就是很“谦逊”的,但是,一百多年来的历史证明,你越“谦逊”,列强就越强硬,越凶狠,就越要欺负你!如果你敢于斗争,那就不同了。抗日战争,我们“抗”了“日”,最后取得了胜利。抗美援朝,我们不仅“抗”了“美”,而且“援”了“朝”,结果把不可一世的美帝国主义赶回到了三八线以南,不得不坐下来进行谈判。在谈判中,美国还想通过谈判桌得到它在战场上得不到的东西,我们就与它谈谈打打,使其捞不到好处,最后只好在停战协定上签字。如果取所谓“谦逊”态度的话,恐怕中国人早就成为亡国奴了。这里问题并不在于我们是“找朋友”,还是“找敌人”,谁是朋友,谁是敌人,是一个客观存在,这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一分析就很清楚。这个锐利的武器,我们怎么能弃之不用呢?
对于吴建民其人我了解不多,只知道他是外语学院毕业,翻译出身,当过驻法大使,现在有人把他说成是“杰出外交家”,大概是因为他得过法国总统希拉克颁发的“法国荣誉勋位团大骑士勋章”。看来,人们对于西方国家的这些举措看得太重了。实际上,颁发这类荣誉完全是出于政治的考量,并不表明接受这些荣誉的人就怎么杰出。像1989年的诺贝尔和平奖颁给了达赖喇嘛就是出于他们反华的需要。有人说他“学识渊博”,我不了解情况,无权发表评论,但是从他的言论可知,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确实不敢恭维。新中国在毛泽东的领导下,曾经出现过许多杰出的外交家,毛泽东、周恩来都是有史以来的大外交家,陈毅、伍修权、乔冠华等也都是杰出的外交家,他们都是大智大勇,既敢于斗争,也善于斗争,可以说高屋建瓴,势如破竹,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他们的外交风范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人们感到做一个中国人的骄傲!哪有像吴建民这样畏首畏尾、没有骨气的?在我看来,他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外交官和外交学院的院长,应该说都是不够格的。这样一个缺乏马列主义理论修养和革命胆魄的人又怎么能培养出德才兼备、又红又专的红色外交家来呢?我和许多网民一样,为我们的国家感到担忧。好在吴建民已早过了退休年龄,这个院长恐怕也不会当多久了。
和“以阶级斗争为纲”有关的,还有一个问题,这就是关于“共产党的哲学就是斗争哲学”问题。
前几年中央提出要构建和谐社会,于是就有人写文章批评毛泽东的“共产党的哲学是斗争的哲学”,并且进而批评列宁对对立统一规律所做的论述。似乎无论是毛泽东的观点还是列宁的论述都错了。其实,这个斗争哲学的观点正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辩证法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观点,对其进行批判是完全错误的。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说,“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惧,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4页)应该说,列宁强调对立统一规律的斗争性,毛泽东强调共产党的哲学是斗争的哲学都是符合马克思关于辩证法本质的论述的。须知,辩证法乃是最完备的关于发展的学说,如果只有同一性而没有斗争性,事物又如何发展和转化?辩证法与形而上学还有什么区别?
最近看到《炎黄春秋》上发表了一篇其“核心”曾彦修写的文章,题目叫做《斗争哲学曾被认为是反共哲学》。据该文说,1939年国民党在全国搞“精神总动员”以后,它的宣传矛头,无论是党务系统与军事系统(俗称“CC系”与“复兴系”)的报刊宣传,都相当集中于反共了。他们说共产党是专讲“斗争哲学”的。国民党宣传共产党的哲学是斗争哲学,怎么就说斗争哲学就是“反共哲学”呢?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应该说,国民党的宣传是别有用心的,但是,说共产党的哲学是斗争哲学并没有说错。这一点在毛泽东的七大口头报告里说得很清楚:
——“从有马克思主义以来,已经有一百零二年了,所有全世界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是不是说过不要人民的斗争可以打败敌人呢?从来没有说过。所谓人民的斗争,或者是比较和平的斗争,比如罢工、思想斗争、阶级斗争、政治斗争,或者是政治斗争的最高峰,也就是战争。如果要有一个什么人,自称为马克思主义者,说‘不要人民的斗争可以打败敌人’,那么,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就宣告了他本人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原来他自称为马克思主义者是假的。”(《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09-310页)
——“有人说我们党的哲学叫‘斗争哲学’,榆林有一个总司令叫邓宝珊的就是这样说的。我说‘你讲对了’。自从有了奴隶主、封建主、资本家,他们就向被压迫的人们进行斗争,‘斗争哲学’是他们西安发明的。被压迫人民的‘斗争哲学’出来得比较晚,那是斗争了几千年,才有了马克思主义。放弃斗争,只要团结,或者不注重斗争,马马虎虎地斗一下,但是都得不恰当、不起劲,这是小资产阶级软弱性的表现。”(同上,第316页)
曾彦修的文章也提到了邓宝珊在延安的讲话,邓之所以在公开场合讲这样的话,那是因为他的话得到了毛泽东的肯定,否则他是不会随便讲的。需要指出的是,邓宝珊早年参加同盟会,后来拥护孙中山的三大政策,与共产党人李大钊等有交往,同情和掩护过共产党人,并长期与共产党合作,他是一位爱国将领,也是国民党的左派,显然不属反共一类人物。毛泽东对他评价很高,在1944年12月22日致他的信中说,“去年时局转换,先生尽了大力,我们不会忘记。八年抗战,先生支撑北线,保护边区,为德之大,更不敢忘。”(《毛泽东书信选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50页)显然,他说共产党的哲学是斗争哲学毫无反共之意,更谈不上是什么“反共哲学”。曾彦修的文章不仅题目不当,而且引用邓宝珊的话来说明自己的观点也十分不妥,至少给人以不知所云的印象。
应该看到,敌人反对共产党的“斗争哲学”是件好事,而非坏事。毛泽东有一句名言,他说:
“对我们来说,一个人,一个党,一个军队,或者一个学校,如若不被敌人反对,那就不好了,那一定是同敌人同流合污了。如若被敌人反对,那就好了,那就证明我们同敌人划清界线了。如若敌人起劲地反对我们,把我们说得一塌糊涂,一无是处,那就更好了,那就证明我们不但同敌人划清了界线,而且证明我们的工作是很有成绩的了。(《被敌人反对是好事而不是坏事》,人民出版社版单行本,第2页)
这是一条很重要的政治原则,只要政党还存在,它就没有过时,也不会过时。共产党是一个无产阶级的党,是一个革命的党,如果连敌我界限都没有了,那还叫什么无产阶级的党?还叫什么革命党?毛泽东揭示的这个政治原则,不仅应该牢牢记住,而且应该切实践行。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