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具体的人性,没有抽象的人性”。在现实社会中,人性受到“非常具体的阶级关系所制约和决定”,“特权者的‘良心’也就是特权化了的良心”。所以,不能以人性说明历史,相反,只能以历史说明人性。
在当下的历史研究中,一些人以“人性”为幌子,作为评判历史问题的根本标尺,这是虚妄的。因为是历史决定了人性,而不是人性决定了历史。因此,历史评价不能放任抽象人性论的发挥,而应建立以客观标准为基础的价值标准,坚持唯物史观对于历史诠释的合法性地位和正当性价值。
“人性”不是自明的
马克思划时代的贡献之一,在于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结束了人们在认识社会历史问题上的迷茫和混乱。马克思关于社会经济形态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的思想,从根本上摧毁了唯心史观的虚妄。
马克思究竟是怎样得出这个基本思想的呢?他所用的方法,“就是从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即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进而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规律,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构成了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不竭动力。
由此可见,历史唯物主义超越唯心史观之处,就在于从客观因素来分析历史发展及其动力。基于此,如何认识人性在社会历史中的位置就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实际上,人性不能独立作为历史的动力,只能作为一种渗透性的价值元素,内置于具有硬的“客观外壳”的历史发展动力之中。这一点犹如对“道德生产力”概念的理解——生产力是一个客观外壳,道德可以渗透其中、发挥影响,从而生成“道德生产力”,但绝没有自组织自循环的“道德生产力”。人性动力亦复如此。退一步说,如果一定要说人性也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之一,那么人性能否推动历史发展,不是由人性本身说了算的,关键要看其是否反映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是否顺应历史趋势。
因此,人性之能非自能,他能也;人性之力非自力,他力也。如果以所谓“人性史观”来替代唯物史观,历史解释必将重新回到一团乱麻的混乱状态。如果脱离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人性很可能被解读为一种神秘主义的“实体”。在“好人不好,坏人不坏”、“有所虚无,有所坚守”的语境下,只能堕入“人性自私”论、“自私永恒”论的泥淖。这样做是开历史解释和历史理解的倒车。
“人性标准”并不标准
有些作品从抽象人性论出发,脱逸历史时空场景,故意为一些有定论定评的历史人物歌功颂德、评功摆好,甚至抬出了所谓“爱民如子的政治家”慈禧、“为国争利的爱国者”李鸿章、“有能力的民族英雄”袁世凯,委实令人匪夷所思。
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具体的人性,没有抽象的人性”。在现实社会中,人的个性或人性,受到“非常具体的阶级关系所制约和决定”,“特权者的‘良心’也就是特权化了的良心”。也就是说,不能以人性说明历史,相反,只能以历史说明人性。正是凭借从“天国”向“尘世”的转换,对于“尘世生活”奥秘的揭示,历史唯物主义加深了人们对社会历史的理解,观念的奥秘、思想的动力、意识形态的根据以及人性的源泉,自此得到了透彻明晰的解答。
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能够包容作为一种社会伦理价值观的抽象人性论(人道主义)当中的某些价值元素,但在基本立场、核心价值上与之大相径庭。后者是以“抽象的人”为前提,抽象地强调“大写的人”,标榜“一切为了人”和人的地位、价值、尊严、权利。在历史上,抽象的人道主义作为对阶级社会里种种不人道社会现象的反抗,曾经发挥了重要的革命作用。可是,如果把它作为调节社会关系的根本纲领和行为通则是行不通的。当所谓人道主义被当作世界观和历史观时,这种世界观、历史观从根本上说是唯心主义的。而且,以“抽象的人”为中心和出发点,必然陷入马克思在哲学革命过程中曾经超越的抽象人道主义、历史唯心主义的历史阐释进路——后者崇尚和高估抽象先验的“人性”、“天性”、“理性”等精神因素,将其作为评价历史的标尺。用费尔巴哈的话来说,就是“凡是与人相适合、相适应的东西,便是善的;凡是与人相矛盾的东西,便是恶的、劣的”。
马克思把自己的新哲学奠立在“现实的人”之上,断然告别了费尔巴哈式的唯心主义。推而论之,特别是在阶级社会里,由于现实的人是具体、历史的阶级性存在,所以人性并不会平均体现于每一个人身上,其根本上的阶级特性、社会制约性的特质,意味着一定社会中每个人的人性“成色”并不相同,甚至差异甚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抽象人性论是无法成为评价历史的标准的。
历史评价需要客观标准
抽象人性论之所以蛊惑人心,在于它宣称超乎阶级、政党或学派,站在所谓更高的“人类大爱”的价值立场来解释历史,似乎言之凿凿,立论煌煌。可是,这些所谓“人道学派”、“博爱学派”的道德呼唤,抽离了道德评价的历史基础和客观标准,历史被漫无边际地虚化了。
从学理上说,历史评价标准可以是多维的,但是并不意味着多维标准是等价的。如果脱离客观标准,借口历史与人性有密切关联而以抽象人性论来评价历史,那么,历史评价之客观绝无可能。追求事实与价值、现象与规律之间的统一,把握历史规律和趋势,是科学的历史研究的永恒追求。这就要求坚持用唯物史观来认识和记述历史,既反对无视历史事实来诠释历史的主观主义,也反对脱离人的主体性、将历史作为事实堆积的客观主义。
坚持以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历史问题,首先要坚定人民立场和群众史观。如果一个历史学者站在人民的对立面,无论何种“真理”,都难入其“法眼”。其次要坚持唯物辩证法,以历史思维看待事物的发展变化,弄清事物的来龙去脉,把握事物的特殊性和本质。最后要坚持整体性思维,以整体视野把握历史,不仅要把握历史事物的特殊性和具体规定,而且要分清历史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
列宁指出,“在社会现象领域,没有哪种方法比胡乱抽出一些个别事实和玩弄实例更普遍、更站不住脚的了。挑选任何例子是毫不费劲的,但这没有任何意义,或者有纯粹消极的意义,因为问题完全在于,每一个别情况都有其具体的历史环境”。把抽象人性论上升为世界观和历史观,以此作为研究和评价历史的标准,其实质就是用并不靠谱的抽象人性来附会、穿凿和玩弄一些个别事实和实例,历史认知与评价必定会陷入歧途谬误之中。历史反复证明,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摆正价值批判和道德分析的位置,防止发生各种“过度的诠释”,历史研究、历史评价才能做到科学合理,令人信服。
单位: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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