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目前学术界关于共同富裕的研究成果很多,但从《共产党宣言》的角度来研究共同富裕的文章寥寥无几,而从恩格斯为《共产党宣言》起草的草稿《共产主义原理》来研究共同富裕的文章更是没有。为此,笔者从恩格斯的《共产主义原理》来对共同富裕问题作进一步探讨。
一
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从此,消灭私有制成为全世界各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但是,消灭私有制的后果是不是共同富裕呢?《共产党宣言》中没有提及,在那里只是提到一个比较含糊的后果或状态,也就是人们熟知的“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而在实践中,无论是苏联还是新中国,都有一段直接消灭私有制的历史,在那段历史中,两国人民都谈不上共同富裕,这与两国经济发展的起点相对落后有关。但是,当时两国的领导人,无论是列宁、斯大林,还是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其实都相信,随着本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共产党宣言》中的那个自由人联合体,最终一定会实现的,两国会相继进入经济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那时的共同富裕将会是不言而喻的。
但是,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过程中,苏联的“新思维”的改革走上了邪路,导致亡党亡国,经济衰退,共同富裕遥遥无期。而中国通过把握“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走上并且走稳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经济逐渐发展起来了。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今天中国的经济不能再以相对落后来形容了,中国富人的奢侈品消费量已经居于世界前列,与此同时,一部分中国人刚刚消除绝对脱贫,中国国内的贫富差距已经达到了十分巨大的程度,“躺平”“内卷”等社会撕裂的征兆已经开始呈现。改革开放之初,中国领导人对中国人民许下的“实现共同富裕”的诺言,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已经日益成为全国人民对实现美好生活的期盼,实现共同富裕已经日益成为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不仅仅是一个口号,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的事实”。
“共同富裕”一词,自邓小平提出后,就一直是学术界长久不衰的研究热点。当然,从学术界来说,认同实现共同富裕的只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界和一些虽然不亲近马克思主义理论、但接受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承诺的知识分子。一些倒向西方资产阶级学说的人,反而危言耸听地鼓吹什么共同富裕会导致亡党亡国的论调,反对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其理由无非是这样会吓跑国内的一些富人,使富人逃出中国而可能影响国内经济的发展。因而,这些人也是不可能探讨如何实现共同富裕的。而他们的那些不具有科学分析思维的、纯粹武断的、歇斯底里的论断也是不足为凭的。俄乌战争所引起的欧美国家对俄罗斯的制裁表明,中国富人的海外资产只不过是外国政府暂时没有没收的财富而已,是别人还在养肥待杀的“猪”。
显然,无论是从科学性本身还是从阶级立场的现实状况来看,探讨共同富裕道路,我们都必须也只能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与《共产党宣言》相比,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更加明确地提到了废除私有制的主要结果,即“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地和有计划地利用生产力;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通过消除旧的分工,通过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这就是废除私有制的主要结果。”恩格斯的这些论述,为我们探讨共同富裕道路提供了莫大的启迪。
二
要探讨共同富裕道路,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共同富裕。在恩格斯的上述论述中,“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可以看成是对“什么是共同富裕”的说明。
共同富裕,首先要求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其生产出来的物质财富能够满足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需要,体现共同富裕的富裕程度,从而有必要“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有人提出共同富裕的含义是,“在我国全面实现以新型工业化、智能化、信息化为代表的现代化的基础上,每个人都将拥有满足其美好生活需要的各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人人都将拥有富裕的生活水平”。他所讲的也是要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共同富裕的基础,并且认为只要全面实现了新型工业化、智能化和信息化,这个基础就达到了。
但是,每个人都“拥有满足其美好生活需要的各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意味着什么呢?或者说这种状况的后果是什么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资本家皮尔先生曾把共值5万英镑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从英国带到澳大利亚,并且还带去了300名工人阶级成员——男人、妇女和儿童。可是,一到达目的地,他带去的人都跑了。这是因为,当时的澳大利亚还是一个自由殖民地,而“自由殖民地的本质在于,大量土地仍然是人民的财产,因此每个移民都能够把一部分土地转化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和个人的生产资料,而又不妨碍后来的移民这样做”。也就是说,本来一无所有的工人阶级成员,到了自由殖民地,就得到了可以满足其生活需要的生产资料,尽管这些生产资料还达不到使其富裕的程度,但他们也不再为资本家打工了。马克思指出:“只要劳动者能为自己积累——只要他是自己的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他就能做到这一点——,资本主义积累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是不可能的。为此所必需的雇佣工人阶级还没有。”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也就不存在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从而也不存在所谓“福利主义”养懒汉的问题,因为养懒汉本身就意味着牺牲别人的利益来满足懒汉的需要,同时这里的福利是“大家创造出来的”,“懒汉”也要是参与创造的。事实上,过去的一些懒汉主要是失业者,本身无法占有生产资料,而一旦能够占有生产资料,所谓的懒汉大多也就不存在了。而且西方福利国家的所谓福利,也只不过是把“懒汉”们养在贫困之中,充其量只是温饱,远谈不上富裕。因此,一旦共同富裕能够使得每个人都“拥有满足其美好生活需要的各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那么自然也就结束了“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进而也就彻底消灭了“阶级和阶级对立”。要知道,列宁指出:“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因此,一旦一个集团不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从而无法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阶级也就不存在了。
三
上述的论证表明,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的论述是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也就是实现共同富裕所必然会出现的状况,但它同时,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充分条件,也就是说,如果能够实现上述目标,也就实现了共同富裕,从而它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充要条件,其所描述的状态与共同富裕的状态等同。
这也就是说,在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的情况下,如果不存在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并消除了阶级和阶级对立,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那就必然处于共同富裕状态。
这是因为,一方面,每个人的需要都无须牺牲他人的利益来满足,也无须牺牲自己的利益去满足别人的利益,从而所有人彼此之间都不妨碍各自的需要得到满足,这就是使人人得以享受富裕生活;另一方面,在不存在阶级对立的情况下,一个人也无法借助整个(统治)阶级的力量来迫使别人牺牲他们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从而也不具备牺牲他人的条件,无法剥削别人,进而也无法阻止别人享受富裕生活。
在这种状态下,共同富裕也必然表现为平均富裕或差不多平均的富裕。这是因为,既然在自由殖民地,“大量资本即种子、牲畜和工具,由于缺乏雇佣工人而毁掉了,同时每个移民所占有的资本并不比他能亲手使用的资本多多少”。那么,在共同富裕状态,每个人所能占有的物质财富也不会比他能够真正享受的东西多多少,从而每个人的富裕程度差不了多少。
要知道,富裕的物质财富来自于人们劳动的创造,既然不存在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那么每个人所能占有的物质财富都只能来自各人在物质财富创造方面的贡献。也许有人在物质财富创造中的贡献较大,从而可以分得更多的财富,以至于相对他人更为富裕。但这种相对富裕的差距是很有限的,就像今天大多数科技工与普通民众的收入差距极其有限一样。而今天称得上是富豪的人,其财富都不是来自于他本人对物质财富的创造。他们凭借其他方面的职能特别是无偿占有他人剩余劳动的剥削职能所获得的大量收益,会随着这些职能的消除而失去,而这些职能则必然会随着阶级对立的消除而消除。即使还有一些职能被保留下来,他们也会失去对这些职能的垄断和世袭。从而,所有人的富裕程度必然相差不大。
特别地,在人人都富裕的情况下,一些人的特别富裕已经失去了特别的意义。比如:在人人都有足够优良的食物的情况下,一些人有更多的食物,只能使多出来的食物因放置时间过久而毁坏。在存在贫富差距的情况下,一些富人可以用其多余的财富来吸引其他较为贫穷的人为他们提供一些特别服务或剥削他人的劳动,但在人人都富裕的情况下,这些对所有人都显得多余的财富将不能或难以再用来利用他人做事情。马克思曾经指出:“如果我们考察一下在一个实行资本主义生产的国家中,资本可以投在土地上而不付地租的各种情况,那么,我们就会发现,所有这些情况都意味着土地所有权的废除,即使不是法律上的废除,也是事实上的废除。”显然,那些无法再被用来利用他人的多余财富,即便放置时间再长也不会毁坏,也可以认为它们在事实上是不存在的。比如:有人居住数千平方米的大宅,单靠他自身或一家人来维护是不可能的,必然要雇人来打理。但在人人都富裕的情况下,他很可能雇不到人,于是这样的大宅时间一长也就脏乱不堪,跟荒废了一样。
四
要探讨共同富裕道路,自然要明确如何实现共同富裕,或者说明确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是什么。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的上述论述中,“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地和有计划地利用生产力”“消除旧的分工”“产业教育、变换工种”“城乡的融合”,可以看成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手段或途径。
这些手段或途径,我们可以把它们分为两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是“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地和有计划地利用生产力”,剩下的则构成第二部分。下面,先来分析第一部分。
马克思在谈到资本主义生产时曾经指出:“我们称为资本主义生产的是这样一种社会生产方式,在这种生产方式下,生产过程从属于资本,或者说,这种生产方式以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为基础,而且这种关系是起决定作用的、占支配地位的生产方式。”既然如此,那么与资本主义生产相对立的社会主义生产就必然是,生产过程从属于社会而不从属于资本并且其生产方式不以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为基础。邓小平也指出:“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既然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从属于社会而不从属于资本,既然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那么,“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地和有计划地利用生产力”就是社会主义生产的应有之义,作为社会主义原则之一的共同富裕的实现途径,即共同致富,也只能是通过这种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来实行。
这表明,我们不可能通过毫不动摇地发展非公经济即所谓民营企业来实现共同富裕。事实上,从16世纪开始,现代资本主义生产发展至今数百年,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没有实现(过)共同富裕,凭什么有人就能认为,在中国就能实现其财富属于极少数富人或民营企业家而不属于人民的“民营经济与共同富裕的逻辑统一”呢?
这也表明,我们不可能通过人人当老板来实现共同富裕。一方面,人人当老板,谁来当老板的雇工呢?“人都是互相依赖的”,老板不是一个独立的存在物,他与雇工是对立统一的存在物。既然只有当老板才能富裕,那就说明当雇工是富裕不了的,而没有雇工的富裕又谈何共同富裕呢?另一方面,人人当老板而不是共同当老板,可见其经济形态是以小微企业为主体。但是,小微企业“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对自然的社会统治和社会调节,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列宁也指出:“几万个最大的企业就是一切,数百万个小企业算不了什么。”可见,小微企业连发展生产都做不到,或者说其发展生产的程度极为有限,连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都达不到,更谈何共同富裕。如今,中国富起来了的私有企业,没有一家始终是小微企业的,也没有一家是让自己的员工人人当老板的。
这意味着,先富难以带动后富。因为先富者是作为老板先富的,而后富者主要是先富者的雇工。先富者如果失去了雇工,他就不再是先富者了。而雇工要像先富者那样成为老板而富起来,就需要有新的雇工被其雇佣,这样旧雇工富起来了,新的雇工并没有富,哪怕富裕者因此多了一些,同样不存在共同富裕。
由此可见,共同富裕只有通过“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即实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才能做到,而一旦生产资料公有化了,那么它的使用就自然是由它的共有者来共同地而且是有计划地来进行了。这就是恩格斯所说的“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地和有计划地利用生产力”。
在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情况下,自然也就不存在一些人利用自己对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来迫使另一些人牺牲他们的利益来满足自身需要的状况,这样,每个人所享有的利益和自身需要的满足,只能来自于自己的劳动创造,从而其分配方式只能是按劳分配。
五
要实现共同富裕,仅仅实行公有制与计划经济还是做不到的,还必须实行“消除旧的分工”“产业教育、变换工种”和“城乡的融合”,否则苏联也不会被解体了。
马克思指出,工场手工业由于使分工固化,“把局部劳动转化为一个人的终生职业”,“使手工业变成世袭职业,使它固定为种姓,或当一定历史条件产生与种姓制度相矛盾的个人变化时,使它硬化为行会”。这种分工固化,加上农业与手工业之间的严格分工和城乡分离,成为封建专制制度的经济基石。而“现代工业通过机器、化学过程和其他方法,使工人的职能和劳动过程的社会结合不断地随着生产的技术基础发生变革。这样,它也同样不断地使社会内部的分工发生革命,不断地把大量资本和大批工人从一个生产部门投到另一个生产部门。因此,大工业的本性决定了劳动的变换、职能的更动和工人的全面流动性”。尽管如此,“另一方面,大工业在它的资本主义形式上再生产出旧的分工及其固定化的专业”。这其中最主要的分工是白领与蓝领之间的分工,特别是企业管理者或企业家与普通工人之间的分工,这使得企业管理者得以通过自己的薪水与资本家共享从普通工人那里榨取过来的剩余价值,帮助资本家维系资本对劳动的统治和剥削。
如果分工固化,那么即使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一些人可以利用自己手中固化的权力来牺牲别人的利益以满足他们自身的一些需要。改革开放前后的“走后门”现象就是一个典型的表现。如:一些商店的售货员可以把较好的、较紧俏的商品留给自己人,一些单位的领导给自己人安排较轻松、福利较好的工作岗位,优先分配各种物资,甚至福利住房,等等,腐败现象也因此而滋生。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也是因此最终走向崩溃。
可以说,“苏联和中国过去的公有制经济存在着一个最大的不足,就是劳动者的岗位轮换不够。当然,这与苏联和新中国的底子薄、缺乏大量的专业人员有关,于是尽管教育和培养了不少工农群众及其子弟,但每个人的岗位还是相对固定的,从而形成了等级制。各个生产部门的管理虽然是按照总的计划来进行的,但是社会全体成员参与计划制订和管理的程度不高,计划经济陷入僵化。而等级制的特征必然是人身依附和官僚主义。试图摆脱这些不利局面的改革,如放松计划的承包制改革又形成了个人对工业的管理,其必然后果就是私有制的复苏”。分工的固化意味着一些人垄断了高收入的行当,显然,这样的分工是妨碍甚至敌视共同富裕的。
因此,要实现共同富裕,就需要“消除旧的分工”,实行岗位轮换也就是“变换工种”,使少数人无法垄断高收入的行当,从而各行当的收入将会相对平均,向各自的抽象人类劳动付出看齐。而要做到这一点自然要加强“产业教育”,使劳动者具有多方面的技能,而不宜将他们的技能固化。
现在有一种趋势是大力开展职业教育,甚至将一些普通高校转化为职业技术大学。但是,更合理的是在普通高校中开设一些职业类课程,同时在职业技术大学中多开设一些综合性课程,以便使各学校的毕业生能够适应岗位轮换的需要,同时避免没有职业经验的高校师生随意凭借几本西方教科书“指点江山”。
“城乡的融合”过去也称为消除城乡差别,可以说是“消除旧的分工”的最高境界。无论是我们已经在进行的新农村建设还是新城镇(化)建设,事实上都是在尝试消除城乡差别,加强城乡融合,但是目前存在的农村户籍和城市户籍的区分,以及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与城市土地的全民所有的差别,都在妨碍城乡的融合。特别是当前中国的农村是由村子构成的,村子里的农户可以说是“只出不进”的。村子里的农民可以外出打工,可以外出求学,甚至可以移民海外,总之可以一去不回。但是,外人很难进入村子定居。这种“画地为牢”的农村体制还需要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中加以改革。
六
最后,富裕不只是物质上的,也有精神上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认为,“仓廪实而知礼节”。马克思也指出,“只有音乐才激起人的音乐感”。因此,没有物质上的富裕就不会有精神上的富裕,正如没有5G手机就无法享受5G技术带来的精神享受一样。另一方面,正如拥有音乐感的音乐家可以生产更多更丰富的音乐一样,精神上的富裕对于发展物质上的富裕也具有积极的作用。这也符合众所周知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同时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起反作用”的唯物史观。
同样地,共同富裕既有物质方面的,也有精神方面的。精神方面的共同富裕也必然要以物质方面的共同富裕为前提,同时精神方面的共同富裕也必然推动生产力方面的创新和发展,从而进一步推进物质方面的共同富裕。
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所说的“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可以看成建立在物质财富共同富裕基础上的共同精神富裕。它与《共产党宣言》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是相一致的,既可以当作共同富裕的目标或结果,也可以从相互作用的角度作为共同富裕的前提。
与分工固化的封建时代手工业不同,资本主义生产使得物质财富的数量和种类都大为增加,一方面这要求生产这些财富的工人不断发展多方面的能力,同时也通过生产过程的不断发生变化而使得生产工人的能力不断增强和丰富;另一方面,工人阶级也能够通过涓滴效应使自己的享受丰富起来,例如:美国工人普遍拥有汽车和今天手机已经成为很多工人的生活必需品,等等,从而能够通过这种享受来发展自己。这也是资本主义生产能够极大地超越封建时代手工业的一个原因。
但是,资本主义生产和资本积累毕竟是以工人阶级不占有生产资料为前提的,生产上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必然导致分配上的贫富分化,涓滴效应所漏下的涓滴太小使工人阶级在享受方面受到极大的抑制,从而必然抑制工人多方面的发展,进而必然影响生产力的极大发展。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西方民众对于抗击疫情措施的各种抗拒态度和一些荒诞的做法,不得不令人怀疑其素质远没有中国民众曾经以为的那么高。这也是中国经济能够快速赶超一些西方国家的一个原因。
显然,只有按照《共产党宣言》的原则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我们才有可能在共享物质财富的同时,共享精神财富,进而使全中国人民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更好实现共同富裕。而一旦“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那么,当这些社会成员“各尽所能”之时,必然会使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从而实现“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也绰绰有余。
另一方面,马克思认为,生产力和社会关系只是“是社会个人的发展的不同方面”。因此,社会全体成员的全面发展本身就是生产力和社会关系的极大发展,从而也就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极大发展。今天,中国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共同富裕,就必须创造条件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多方面的发展,直至得到全面发展。前面提到的“消除旧的分工”“产业教育、变换工种”“城乡的融合”,在实现共同富裕的同时,也能够促进社会全体成员才能的全面发展。
因此,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关于废除私有制的主要结果的论述,全方位地论述了什么是共同富裕,如何实现共同富裕,以及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关系,应当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悟其中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并有效地将它与中国当前的实际相结合,在生产资料以公有制为主体,进而分配形式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基础上,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理论,指导当前中国正在着手进行的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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