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浏览昆仑策网,读到了《胡懋仁|关于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实践与思考》一文。对在文章中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和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理解不敢苟同,在此与胡懋仁同志商榷。
一,关于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认识和理解
什么是社会主义所有制?
在《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是这样说明的:
“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资本论》第一卷第832页)。
在这里,马克思明确地给我们指明了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本特征:
第一,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
第二,是在协作和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基础上;
第三,是重新立个人所有制。
在这里告诉我们,1,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不是重新恢复封建社会的小私有制形式;2,社会主义所有制一种个人所有制;3,社会生产是由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两个方面构成的。既然社会主义这种个人所有制是以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为基础的。那这里的个人所有制,就是生产劳动的个人所有制。
我们知道,马克思恩格斯把资本主义所有制叫做资产阶级所有制或资产阶级私有制。为什么可以把资本主义所有制称为资产阶级所有制或资产阶级私有制呢?
因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者与其生产条件相分离,他只占有自己的劳动力。因此,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是通过劳动力商品化来实现的,即通过劳动者把自己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来实现的。当劳动者在市场上出卖劳动力之后,进入生产过程之后,劳动力的使用就归资方所有,因此,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都是属于资产者所有的。因此,资本主义所有制可以称为资产阶级所有制或资产阶级私有制。
正因为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力的商品化,客观上消去了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产主体地位,因此,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所体现的是资产者利益要求的过程,即体现资产所有者对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的过程。因此,资本主义生产的重点是财产增殖,而资本主义制度所体现的是资产者对财产增殖的利益要求。因此,资本主义制度的重点就是体现资产者对个人利益的要求一一即对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
而从上面的引用可以看出,在马克思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定义中,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重点并不是如我们习惯性想象的那样,是生产资料公有制,而是劳动者的个体所有制。这与大多数人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理解是不一样的。
二,社会主义革命的本质就是要实现从资产所有到劳动所有的根本转变。
资本主义实现按资分配,那体现的是资产者的个人所有制。由于在资本主义社会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因此,在资产者合资经营时,企业需要采用按资分配方式来体现这种资产的个人所有制。那社会主义为什么要实行按劳分配呢?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虽然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但却没有消灭生活消费的个体性。因此,以生活消费个体性为基础的劳动者投入的生产劳动是具有个体性质、并且是有差别的。因此,在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必须体现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差别并在生产结果的分配中体现出来。这就需要实行按劳分配。社会主义所以要实现按劳分配,正是为了体现劳动者的劳动投入的个体性质。
社会主义为什么要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
就是因为劳动者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而在事实上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产生两个结果,一是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者,这就使劳动者成为唯一的生产主体;一是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从而使劳动者的劳动所有的权利得到体现。这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意义所在一一社会主义实现公有制不是为了体现产权,而是为了消除产权存在的依据。社会主义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本质意义在于它可以或者说它已经消去了资产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主体性质。
因此,社会主义实质就是用劳权主体取代产权主体,即让劳动者当家做主,体现劳动者当家做主的主人翁的权利;
因此,社会主义实质就是用体现劳权的制度取代产权的制度,从而实现按劳分配,满足劳动者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基本要求;
因此,社会主义就是用消费价值(劳动者对消费需要的满足)的生产方式取代剩余价值(资产者对资产增殖的需要的满足)的生产方式。
在这里的核心,就是从“谁投资谁受益”的资产经营方式转变为“谁劳动谁受益”的劳动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这不仅是生产方式的转变,不仅是基本制度的转变,也包括主体观念、权利观念、企业观念、制度观念的转变!
当我们说到社会主义革命是,它在本质上就是实现从资产所有到劳动所有的根本转变。
三,从互助组到人民公社,正是在我国农村实现从资产所有到劳动所有的革命性转变。
“我们在从农业互助组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还是以土地、农具、车辆(大车)、牲畜等生产资料入股,组成这样的合作社。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个阶段的合作社,还不能说是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一是因为这种初级社规模普遍较小,加入的农户数量也不多。所谓合作社,就是搭伙搞生产,并且在分配上,一部分是按劳分配,还有一部分是按入股时的股份分配。”从互助组到初级社,是从资产所有到劳动所有的过渡时期。而从初级社到人民公社,则是完成了从资产所有到劳动所有的过渡,完全形成了按劳分配的公有制经济模式。当然,即使从1958年开始了人民公社,但头三个的以公社为单位的核算的模式也遭受了挫折,之后,在1961年之后进行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调整。并从此人民公社处于相对稳定的形态。
在这里的核心,就是从“谁投资谁受益”的资产经营方式转变为“谁劳动谁受益”的劳动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这不仅是生产方式的转变,不仅是生产主体由资产者到劳动者的转变,也包括基本权利、基本制度、企业性质的根本转变!
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与工商企业的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最大的不同在于,它所建立的是全面体现劳权经济制度,而工商企业所建立的是产权经济制度。社员大会、队委会领导下的队长负责制和工分分配制度,这是全面体现社员劳动所有权一一劳动管理权和劳动分配的基本制度,而工商企业的制度却是体现产权的制度。人民公社体制是劳权公有制模式,而建立产权制度的苏联模式是产权公有制模式,两者是不同性质的模式。
当我们说到社会主义革命是,它就是实现从资产所有到劳动所有的根本转变;
当我们说到马克思主义学说时,它就是探讨劳动者实现其劳动所有权的学说;
当我们说到社会主义时,它是指以劳动者为主体的、体现劳动者消费需要的生产方式!
所谓的按劳分配的核心内容,就是在分配上体现劳动者的劳动所有的权利要求!
人民公社体制的意义在于它真正把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所有制设想变成了现实的生产模式。
四,人民公社的公有制模式是体现了社员劳动投入的个体所有制特点的。
“到了高级社和人民公社的时候,社员原来入社时的股份都算作集体的生产资料了,个人不再拥有对这些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这样的集体财产,是由生产队、生产大队和公社等各级管理机构来进行调配和管理,而社员个人则几乎完全失去了直接的所有权和支配权。这时的所有制可以肯定是公有制,但是公社社员个人都没有任何对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权与支配权。这时的公有制是一种不包括个人所有制关系的公有制。”
这一看法是完全错误的。
社员,人民公社的社员,是具有双重身份的。他既是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又是劳动所有者。
作为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社员有权与其它社员一起,利用公有的土地和生产资料,通过劳动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这是公有制对劳动者的第一重意义。
在公有制条件下,公有的生产资料对劳动者而言,它是一种满足生活消费需要的手段。生产资料的实现事实上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者,从而使劳动者成为了唯一的生产主体。因此,社会主义条件下,即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生产劳动与生产资料的相互关系中,生产劳动已经取代了生产资料的支配地位而起主导作用,生产资料则处于从属地位。这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对劳动者的第二重意义。
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事实上消除了大家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因此,在公有制企业的劳动者在资产所有方面是没有差别的。因此,公有制条件下的劳动者虽然也有生产资料公共所有者的身份,但公有制本身也决定了他们并不存在产权方面的利益要求。这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对劳动者的第三重意义。
作为劳动所有者,社员由于是以生活消费的个体性为基础的,因此,社员在消费需要和劳动所有方面是有差别的。能不能体现这种差别并在分配和管理上体现出来,决定着公有制经济能不能正常进行的关键所在。因此,在公有制条件下的劳动者的利益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权,而不是什么产权。也就是说,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为体现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要求提供了现实可能,这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对劳动者的第四重意义。
当社员参加生产队劳动时,它是以双重身份出现的:作为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他可以与其它人一起来利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作为劳动所有者,他和其它所有社员一样,具有按照投入劳动量(工分)的多少进行年终收入的权利,同时在生产过程中也有社员作为生产主体,通过社员大会的途径,决定生产队的主要领导成员及生产队的重大事项。
当每个社员可以凭借自己投入的劳动参与集体生产成果分配时,这时的公有资产对社员而言体现为作为满足生活消费需要的手段的作用,这就是公有制对劳动者而言的所谓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体现。
当每个社员可以凭借自己的劳动参与集体生产成果进行分配,多工多得,少工少得,这表明社员的劳动投入的个人所有制得到了实在的体现。
人民公社的生产队模式,由于建立了社员大会、队委会领导下的队长负责制和工分分配制度,全面体现了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因此,它向我们展示了马克思讲的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具体涵义。“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这个生产结果的分配模式,很具体地向我们说明了什么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的个人所有制,即通过工分分配方式,根据每个社员劳动投入量来分配个人收入或消费价值量。
五,认识社会主义所有制需要同传统的所有制观念中走出来。
在《共产党宣言》第二部分,马克思恩格斯还进一步指出,共产主义革命需要做到两个决裂:“共产主义革命就是要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
什么是传统的观念:那就就是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相适应的观念:包括生产力观念;生产主体观念;权利观念;制度观念;文化观念等等。
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相适应的主体,就是资产所有者;而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相适应的主体是劳动所有者。
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相适应的权利是资产所有权或产权;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相适应的权利是劳动所有权或劳权。
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相适应的基本制度是产权制度,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相适应的基本制度是劳权制度。
人所共知,社会主义要让劳动者当家做主,要实现按劳分配。
这劳动者当家做主是什么权利?就是“谁劳动谁经营”的劳动管理权;这按劳分配又是什么权利?就是“谁劳动谁受益”的劳动分配权。劳动管理权和劳动分配权,就是劳动所有权在管理上和分配上的具体体现。
因此,社会主义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生产方式,是满足劳动所有权的生产方式。当我们考察和分配社会主义所有制时,我们应该站在劳动者的立场上,用劳动所有的基本观点来观察和思考问题。
中国要走社会主义道路,不仅需要从二千多年的传统的封建观念中解放出来,同时也必须从与私有制相适应的传统的主体观念、权利观念及制度观念、企业观念中解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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