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对政治经济学一个重大的理论贡献。
为什么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1845—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合写的标志历史唯物主义创立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形成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概念,明确指出:市民社会“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
1895年马克思写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理论作了进一步的精辟表述,他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
马克思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二者之间的依存关系认为是一种“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直白地说,就是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
什么是经济基础,什么是上层建筑?政治经济学理论给出的定义是,经济基础是指由社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是构成一定社会的基础。而上层建筑则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以及相适应的制度、组织和设施,在阶级社会主要指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经济基础是上层建筑赖以生存的根源,是第一性的,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在政治上和思想上的表现,是第二性的,派生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制约和影响是非常直接且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其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
在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中,观念的、政治的上层建筑都是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而产生的。经济基础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构成的社会基础,人类社会从原始氏族社会到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无不如此。没有哪一种社会形态的上层建筑不是适应经济基础需要而产生的。原始氏族社会,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平等合作共同消费的关系为基础。在这样的社会里,社会秩序由氏族成员按照历来习俗进行调整,因而没有专门的武装集团和暴力机构这样的政治上层建筑,即国家机器。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共同劳动,平等合作,共同消费,只需要一般的组织管理,按照惯例推举出具有一定威望的氏族首领,来维护人们的生产生活秩序,人们也没有谁会产生多要多占,或损人利己的观念形态。
随着生产力提高和社会分工的发展,有了一定剩余产品,私有制和阶级也就随之出现,这样就产生了以私有观念为核心的观念上层建筑。而掌握社会财富的人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社会统治阶级。由于私有制的出现,同时也就产生了剥削现象,这样剥削者与被剥削者之间就形成了一种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在经济上的利益,镇压被剥削阶级的反抗,相应地就形成了以国家政权为核心的具有强制手段的政治上层建筑。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里指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国家就是社会意志的集中体现,包括观念的、政治的上层建筑。
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
上层建筑的性质不直接决定生产力而决定于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便会产生什么样的上层建筑。
在封建经济基础上建立的封建主专政的国家和以地主阶级思想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以资产阶级思想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决定了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是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和以集体主义和共产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变革
生产关系变化实际就是经济基础的变化,经济基础的改变必然导致上层建筑的根本变革。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比如,旧中国是封建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与它相适应的是封建统治阶级的上层建筑。封建统治阶级的上层建筑维护的是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农民只能在封建统治之下处于受剥削的社会地位,私有观念为核心的观念上层建筑成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新中国建立以后,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方面彻底改变了私有制的经济基础,建立起了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经济基础。消灭了剥削制度,人民翻身当家作主,随着社会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的建立,一种新型社会结构开始形成,在人民群众形成了集体主义和共产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私有心理逐步被公有观念所取代。
从近些年来,我国以经济学家张维迎为代表的利益集团,大肆鼓吹全面私有化,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国企改制开始,一些人就开始公开地鼓吹国有企业全面私有化。2012年,张维迎就公开声称“中国未来几年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国企私有化”,他明显地把国有企业私有化看作是中国的第一件大事。这就表明他对国有企业私有化毫不隐晦的立场。2023年,国有企业私有化歪风更是尘嚣甚上,一些网络水军,虾兵蟹将也跟着随声附和,刮起了一股更大规模的鼓吹国有企业全面私有化的浊浪。他们要全面私有化的目的究竟是什么?真的是为了国家富强吗?显然不是。无论从历史还是从现实都可以知道这个道理。从现实来看,苏联全面私有化的深刻教训就可以明白一切。
俄罗斯私有化的结果,就是“化掉”原有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一改变,这就必然改变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从俄罗斯私有化的结果来看,私有化是国家性质发生改变的重要推手。
从历史来看,五千年的历史已经充分证明:无论是奴隶制的私有化、封建制的私有化,还是资本主义的私有化,其最大特点就是两极分化:少数人发财致富,多数人受穷。
正是私有制的两极分化,造成了人类的不平等;正是由于私有化的两极分化,产生了剥削和压迫;正是由于私有化的两极分化分,让人性变得自私贪婪;正是由于私有化的两极分化,人们为一己之私(包括国家、民族)相互恶斗、残杀,直至走向毁灭。所以,马克思主义认为:“私有制是万恶之源。”这也就是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产生的直接影响。
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新中国,就是要彻底结束几千年来的剥削制度,让人民都过上公平公正的平等生活,就只有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只有使国家的经济基础发生改变,才能从根本上建立起一个维护绝大多数人的上层建筑。
然而,现在有些大力鼓吹私有化,无非就是想要推翻新中国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最后达到推翻社会主义上层建筑改变国家颜色的目的。
私有化就是把原本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制的资产转化为私有制的过程,用马克思的话来概括就是“剥夺剥夺者”,因此,私有化更带反动性。
私有化的本质就是对国有资产的瓜分,建立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经济基础,私有化的最后结果就是倒退到生产资料的私有制社会,从而从根本上改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上层建筑。实现历史的大倒退。私有制最本质特征就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私有制的必然结果就是不可避免的拉大贫富差距的马太效应。这是改变绝大多数人利益的倒行逆施。
有人也许会说,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有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这正是我们所必须引起高度注意的地方。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经济基础一旦发生改变,就不可避免地会使上层建筑发生质的改变。一方面,既得利益者会不惜一切手段涉足权力机关,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权利寻租现象。这样,就会逐步改变上层建筑的根本性质。
以美国为例,美国是一个名义上的自由民主国家,但从美国的所谓民主政治,我们就会发现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巨大影响。美国资本主义发展形成的少数资本寡头垄断市场,而民主政治体制根本无法有效遏制其巨大力量。美国立法机构的成员是政党选出的,而政党是由资本家资助和影响的,资本家将会出于自身利益将选民和立法机关分离开来。
这样做的结果是人民代表在实际上没有充分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而资本家将不可避免地直接或间接控制主要舆论工具,届时每个公民很难客观得出结论并明智地利用其政治权利,这样,真正行使权利的就是资本寡头。所以说,我们必须认真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政治经济学理论,认清那些大力鼓吹全面私有化者的丑恶嘴脸。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马克思、恩格斯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总结出来的重要科学理论。在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今天,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对指导当今社会的发展仍然具有非常重大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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