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上传了《劳权经济学概说》一文后,引发了天知地知的关注,甚至在这个问题上引发了天知地知与龚民的争论。
天知地知在12楼说:“你说这种企业‘只存在着劳动所有者,不存在资产所有者。’
那就奇怪了,该企业总是要有资产的,那么这些资产难道都是无主之物吗?”
在14楼又说:“你说这种企业“只存在着劳动所有者,不存在资产所有者。”
那就奇怪了,该企业总是要有资产的,那么这些资产难道都是无主之物吗?”
在49楼则问:“我现在就想了解一点,你说劳权企业没有资产所有者,那么它的资产和路边的野花有什么区别?”
在这里,我想做详细说明。
公有制企业,例国有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只有(人格化)劳动所有者,不存在(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是劳权经济学理论的基本观点之一。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有三大特点,不存在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只存在人格化的劳动所有者就是公有制的基本特点之一。
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企业,是不存在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的,但有人格化的劳动所有者。而且社会主义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本身就是为了消灭资产所有者。这里说的是公有制企业。公有制企业属于不同范围的劳动者所有,例如国有资产国家所有或全民所有;村办企业的资产属于全体村民所有。在这里,公有资产的主体与公有企业的主体是两回事,不要混淆了。
你说,“劳权企业的资产没有资产者,它的资产和路边的野花有什么区别?”
那我现在回答你:第一我说的是公有制企业没有(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而不是说劳权企业的资产没有所有者,对于这点,我在上面已经作了说明;第二,劳权企业没有资产所有者,但是劳权企业却有劳动者。这里的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即既是劳动者又是公共的资产所有者,但是,由于劳权企业的劳动者,不论是以个体形式出现,还是以集体形式出现,他或他们都不是完整独立的资产所有者,因此,劳权企业的员工是不能以资产所有者的身份来取得生产成果的。但是,劳动者作为公共的资产所有者,他却可以在不损害公有资产的前提下,和其它劳动者一起,利用公有资产,通过为社会提供劳动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的。也就是说,在劳权企业,公有资产就是劳动者用来满足自己消费需要的物质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利用公共的生产资料,通过自己为社会提供劳动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按照“在不损害公有资产的前提下”利用公有资产的要求,就需要在公有资产能够保值的前提下进行生产经营。因此,劳权企业与产权企业的一个根本区别在于,它的生产结果分配模式是不同的:产权企业的生产结果是先支付工资(即进行劳动力价值补偿),然后是满足其它必要扣除,最后把生产经营成果表现为生产资料价值量的盈亏变化;劳权企业则相反,是先补偿生产资料价值消耗,然后进行各种必要扣除,最后才是消费价值量的分解,它是把企业的生产经营结果表现为消费价值量的波动,表现为劳动收入的波动。产权企业破产清算时,先要满足支付工人工资的需要,而劳权企业解散时,则需要首先补偿公有资产的价值。这就是按劳分配企业与按资分配企业的区别所在。
公有制企业,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它是与私有制企业或资本主义企业相区别的两种生产方式:私有制企业或资本主义企业是剩余价值生产方式,因为劳动者在进厂之前,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了资方,因此,当劳动者进入企业时,劳动者作为劳动力所有者,他只是满足资产增殖的工具或手段而已,因此,私有制企业或资本主义企业的生产主体只能是资产所有者,而私有制企业或资本主义企业也必然且必须作为独立的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反过来,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事实上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劳动者便成为唯一的生产主体;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的劳动者虽然也具有生产资料公共所有者的身份,但是,在公有制企业中,企业员工无论是以个体方式存在还是以集体方式存在,作为资产所有者,它是不完整、不独立的,而且由于大家在资产所有方面都是无差别的,因此,公有制企业员工并不存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也就是说,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事实上是消灭了资产所有者,消除了资产所有权或产权赖以生存的基础。由于以生活消费个体性为基础的劳动者在劳动所有方面是在差别的,而且能不能反映这种差别并在管理上和分配上体现出来,决定着劳动者能否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参与企业管理,因此,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劳动所有权。因此,公有制企业必须建立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且能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制度,公有制必然且必须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
对于公有制企业缺乏产权主体,这在理论界的认识还是比较一致的,明确的 (例如周其仁对公有制企业的性质分析),问题的关键在于他们不是站在劳动者的角度来看待公有制企业这一特点,而是站在资产者的立场上来看问题的,结果是把本来是公有制企业优点(社会主义所以要实现公有制正是为了消灭资产所有者,消除产权赖以生存的基础,从而达到消灭剥削的目的)的东西当作缺点来对待了。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