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民主专政”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内涵出现变化
建国前夕,在《论人民民主专政》,毛主席指出:“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
人民民主专政,也就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
人民,也就是无产阶级及其在那个时期具有共同的目标的同盟者。
在共产主义社会,人民则是全部人类。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毛主席对“人民“的认识、对”人民民主专政“的认识有了更加深化的发展,为他正确指导新中国更加复杂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提供了重要指南。
(2)毛主席的“人民”策略理论
毛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指出:“为了正确地认识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类不同的矛盾应该首先弄清楚什么是人民,什么是敌人。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拿我国的情况来说,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日本帝国主义、汉奸、亲日派都是人民的敌人。在解放战争时期,美帝国主义和它的走狗即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都是人民的敌人;一切反对这些敌人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
可见,毛主席的这段话揭示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所谓“人民”是无产阶级和拥护无产阶级性质革命力量的大多数人。
这样的“人民”理论,使我党得以在各个阶段“利用矛盾,分化敌人;团结多数,孤立少数;集中优势、各个击破”,游刃有余地分阶段解决问题;“人民”是无产阶级以及其他在一定的时期、地区内,和无产阶级在当时当地有共同利益的同盟阶级。
由于无产阶级根本利益不变,但是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主要任务,所以人民的范畴在不同时期也一直在改变。
(3)“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对象根本变化
在社会主义社会,主席讲:“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这是完全正确的。
毛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说:“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毛主席的表述丝毫没有问题,讲“人民民主专政”本身也是正确的。
有些人会感到疑惑——为什么前文毛主席已经提到社会主义革命基本胜利,我们已经基本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却还提我们现在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而不是直接的无产阶级专政呢?有这种疑问的,显然是连《矛盾论》都没有读懂。
毛主席在《矛盾论》指出:“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起了变化,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起变化。”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不仅80%的企业是全民所有制,而且其余20%的资本主义工商业也实现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真正意义上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已经消失,公有制经济基础已经占据了中国经济内部矛盾的主要方面,我们无疑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
那么,为什么毛主席还指出——当前的国家仍然是人民民主专政呢?实际上,主席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根本性质发生了变化,过渡到了无产阶级专政。
正如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所说:“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可见,这时人民民主专政的作用就是——对那些和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路线相违背的一切力量进行专政,而不是反帝反封建的专政。
可见,人民民主专政根本职能已经由新民主主义的工人阶级领导的反帝反封建的联合专政,转变为了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对“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进行的专政。专政对象已经发生根本变化,由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专政转变为对一切阻碍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力量的专政。这时的人民民主专政已经不再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联合专政,已经是无产阶级专政,已经是同一个概念了。
所以,毛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说:“谁来行使专政呢?当然是工人阶级和在它领导下的人民。专政的制度不适用于人民内部。人民自己不能向自己专政,不能由一部分人民去压迫另一部分人民。”
(4)正确区分愿意接受无产阶级领导的、可以享受当家做主权利人民和不愿意接受无产阶级领导的被专政对象
1957年,主席所讲的人民民主专政根本职能已经由新民主主义的工人阶级领导的反帝反封建的联合专政,转变为了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对“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进行的专政。专政对象已经发生根本变化,由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专政转变为对一切阻碍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力量的专政。这是的人民民主专政已经不再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联合专政,而是无产阶级专政。
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上,毛主席有了更清晰的关于根本只能已经转变的人民民主专政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论述。毛主席的《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说:“没有民主集中制,无产阶级专政不可能巩固。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这两个方面是分不开的,把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或者叫人民民主专政。我们的口号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无产阶级团结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阶级和阶层,对反动阶级,或者说,对反动阶级的残余,实行专政。”
可见--毛主席明确指出,我们实行的是无产阶级专政,那时的人民民主专政已经转变为了无产阶级专政性质的人民民主专政。我们的专政对象是一切阻碍社会主义事业、违反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的力量,自然也不会使别的阶级和无产阶级一起分享领导权(愿意接受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同盟阶级可以有不被镇压的民主权,但是没有政权支配权,这样讲没问题)。那么,毛主席为什么也强调了“人民民主专政”?
实际上——毛主席明确指出,我们实行的是无产阶级专政,全新的人民民主专政已经转变为了无产阶级专政。我们的专政对象是一切阻碍社会主义事业、违反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的阶级,自然也不会使别的阶级篡权。
那么,毛主席为什么也强调了“人民民主专政”?因为毛主席强调的是——对无产阶级内部实行民主,对无产阶级在一定时期的同盟者——其余的愿意接受无产阶级领导和改造的人民也实行民主,而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
1975年宪法的重要内容就是——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工人阶级为领导,而不是别的阶级领导。
这一“工人阶级为领导”、以一切阻碍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事业的力量为专政对象的观点,在1957年主席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62年在七千人大会的讲话也是深刻指出的。可见,那时的“人民民主专政”职能也发生了根本变化,转变为了无产阶级专政。
(5)接受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也有无产阶级领导下享受民主权利、对反无产阶级的反动阶级实施专政是权利
对于接受无产阶级革命社会主义改造的无产阶级的同盟阶级,在无产阶级领导一切的前提下还给他们一定的民主权利(选举、被选举、受教育、参军、受公安保护……)。
一旦不接受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触犯无产阶级根本利益、从同盟者转变为不接受社会主义革命改造的阶级敌人,照样专政(这样也符合无产阶级专政)一一所以这叫人民民主专政也正确(在无产阶级领导前提下给同盟阶级一定的民主权利并逐步改造同盟阶级,如果其余的人民没有一丁点民主权利的话,那也是不符合当时实际情况,不利于稳定工农联盟的,但是一旦根本上违背了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利益,如果不是同盟者的时候,就要打击就要专政,这本身也是无产阶级专政),而且根本职能已经是无产阶级专政(对一切不符合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改造利益的全部专政,对服从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改造的,在无产阶级领导前提下,给予一定的民主权生存和选举被选举等等权,也是不违背无产阶级专政的)。
无产阶级领导下,其他人民也可以和无产阶级一起专政反动阶级,所以当时主席讲社会主义社会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很精准的,并没有错误。
综上所述,无产阶级专政,主席说也可以叫人民民主专政,因为无产阶级本身就是人民的核心,而接受无产阶级的领导的人民可以享受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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