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到了《刘伯行:马克思的”个人所有制”己在现实中》(2024-11-13 16:39:15来源: 红歌会网 :刘伯行)一文。对于马克思提出的重建个人所有制的论述发表了新的看法,认为“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生活资料个人所有制”。认为“生活资料个人所有制已是百年多社会主义实践中的事实。再进行讨论已枉费笔墨了。”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确实讲过“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但是,这句话只是马克思的一个完整句子的后一部分,在前面还有一句话,却没有引用。
马克思的原话是这样说的:
“显然,这里通行的就是调节商品交换(就它是等价的交换而言)的同一原则。内容和形式都改变了,因为在改变的环境下,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他任何东西,另一方面,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财产”。这里其实就是讲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本质特点,即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的劳动投入的个体所有制。
马克思在《资本论》笫一卷(笫二十四章),说的社会所有制:”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笫一个否定。但是,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认为“讲的是在否定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后,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即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生活资料的个人所有制。”
既然确认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前提的。那么,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到底否定了什么呢?或者说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使生产力的两个方面一一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两个方面的关系发生了什么变化呢?
很显然,并没有分析这一重要问题。而如果我们对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引起的生产资料所有和生产劳动所有方面的变化不了解,那怎么就断定,马克思这里所说的所有制就是指生活资料的个体性呢?难道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活资料不是个体所有?
当我们谈到社会主义公有制时,它的基本特点在于:1,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者。公有制企业只有人格化的劳动者,没有人格化的资产者。这是公有制的第一个特点;2,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同时也使劳动者成为了公共的生产资料所有者。因此,作为公共的生产资料所有者,劳动者是可以与其它劳动者联合起来,利用公有资产,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因此,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者不再需要通过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换取生活资料;
1,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的同时也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一一在同一种公有制面前,大家在资产所有方面是没有差别的。由此决定了在公有制的经济活动中,起决定作用的不是资产所有权,而是劳动所有权。4,由于劳动者是以生活个体性为基础的。因此,劳动者在消费需要和劳动投入方面是有差别的。能不能反映这种差别并在管理上和分配上体现出来,一句话,能不能体现劳动者的劳动投入的个体性,能不能体现劳动所有权,决定着公有制生产能不能正常进行。因此,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企业,起决定作用的是劳动所有权,而不是产权。就社会主义公有制本身的性质而言,它是劳动所有权的实现形式。
为什么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需要实现按劳分配呢?恰恰是因为劳动投入是劳动者的个体所有。按劳分配正是劳动者劳动个体所有制的具体体现。这就如资本主义经济为什么要按资分配,就因为企业资产投入具有资产者资产具有个体性质是一样的道理。
从这里不难看出,要真正理解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概念,是需要从整体上来理解两个方面的所有,即生产资料所有和生产劳动所有,这两个方面本来就是现实生产力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这就是社会主义所有制与资本主义所有制和其它一切所有制的根本区别。
资本主义社会所以要实行按资分配,是因为生产资料是属于个体所有的。即使是股份制,也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因而它必须采用股份为形式的按资分配方式来体现资产投入的个体性质。
社会主义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但并没有消灭生活消费的个体性。而以生活消费个体性基础上形成的劳动投入必然也具有个体性质,因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必须要实现按劳分配。
用于生活消费的消费资料,总是要转到私人手中才能真正被消费,因此,不论是农耕社会的消费资料还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消费资料,这些进入到家庭被消费的生活资料都具有个体性质,因而与社会主义社会并没有什么区别的地方,马克思并没有必要把这种生活消费资料的个体所有制作为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特征来对待。
要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个人所有制,即劳动投入的个体所有制,是需要实现按劳分配的。而要实现按劳分配,就必须建立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制度。因此,只有劳权公有制模式的条件下,才存在真正的社会主义个体所有制。
很显然,目前既是公有制的、又是建立了劳动所有权制度的生产模式,也只有周家庄、南街村等少数单位,绝大部分企业是既没有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又没有建立劳权制度,自然也谈不上按劳分配。
如果我们真正能够实现马克思所说的个人所有制,能够真正把那种社会主义的个体所有制变成现实,那么,我国八、九亿劳动者的利益要求就得以体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就会不断提高,怎么可能会出现有效需求不足的经济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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