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11》编辑推荐
“这本书,写了80天时间。每天两三千字,是站着写成的。心里想着报仇,一个也不饶。我这个不是‘伤痕文学’。有人对‘伤痕文学’有句很传神的话:哭哭啼啼,没有出息。我这个充满阳刚之气,绝不哀怨,而是明明白白表示,打倒什么,消灭什么。”
内容简介
《红色11》是台湾作家李敖在今年4月刚刚完成的一部剧作。全剧分“夏至”、“秋分”、“冬至”、“春分”四幕,通过一个个囚犯之口讲述了国民党专制时期台湾的一件件冤狱案。主人公龙头仿佛李敖的化身:口若悬河引经据典、书生意气痛斥时弊。
《红色11》讲述的是上世纪70年代国民党专制时期台北某看守所的一间囚房里几个特殊囚犯之间的闲谈故事。国民党专制时期一般案件审理,从上诉到复判最终裁定,大约需要3个月时间,因此全书就选取四天作为四幕的标题:夏至、秋分、冬至、春分,正好吻合阴历中代表四季轮回的四天。在贯穿全剧的主要人物只有一个:一个叫龙头的38岁的大作家,一个以思想斗争而获罪的政治犯,一个狱卒囚犯敬服不已的“头”。在戏中,这位龙头与进进出出的同室囚友历数发生在台湾一桩桩骇人听闻的冤狱案,口若悬河引经据典,书生意气痛斥时弊,活脱脱就是李敖自己的化身。
「红色11」描述他坐牢期间,在牢中的所见所闻,全书以剧本形式展现,共分四幕:第一幕夏至、第二幕秋分、第三幕冬至、第四幕春分。故事中的几个主要人物:龙头(即李敖)、史处长(影射调查局处长范子文,六十多岁,一生专抓共匪,没想到自己也在内斗下被诬指为共匪)、余三共(影射成大共产党案的主嫌,是二十三岁崇奉共产主义的热血青年,最终为了女友,出卖自己十八名同志)、老黄(影射撤退来台做小生意的黄中国,被指在大陆曾参加共产党少年团),他们各有各的故事,都不满自己冤狱缠身,一心希望昭雪,但却除了龙头外,其他三人都惨遭枪毙。
「红色」即是指共产党,「11」则是牢房号码,在这间牢房里,除了有「共匪」外,还关了叛乱犯、小偷、流氓、老师。藉由这些角色,李敖写出了各类人遭遇打击下的心态转变,有人更愤世嫉俗,有人皈依信教,有人仍旧浑浑噩噩。全书一片阳刚之气,毫无半点柔情,但男人间的真情流露,绝对令人动容。李敖在此书的最后有一小启,自述了他耳闻身历的一些个案出处,以示他人物名字虽不是真的,但故事却是真的:
「写这剧本,除了靠我三四十年来的苦心焦思和耳闻身历外,在几个个案上,我参考了或改写了几段他人的文字,变成对话体,我特别点出他们是李世杰、劫余、李政一、林树枝、林颂和、谢聪敏、魏廷朝、胡虚一、黄纪男、许曹德、曹昭苏、秦汉光、谷正文、黄怡、顾正秋,特此声明,以示不敢掠血掠泪。顺便报告一下红色十一房的地理背景,它在秀朗桥下,照死去的难友李世杰的描写:『秀朗桥是一条横跨台北县永和市和台北市景美区的大桥,桥下新店溪溪水汩汩地流着。在景美这一端,桥尽处,是两个杀气森森的黑衙门和黑监狱——国防部军法局和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军法处,以及它们的两个看守所。』我写的红色十一房,就属于警总军法处看守所。」
介绍
李敖:(1935—)台湾当代学者,著名作家、评论家和历史学家。祖籍吉林省扶余县,1935年生于哈尔滨,后迁居北京、上海等地。1949年举家赴台,定居台中。1954年考入台湾大学法律系,未满一年自动退学,旋再考入历史系。1957年在《自由中国》发表《从读<胡适文存>说起》,引起胡适注意,后任蒙元史专家姚从吾助手,并考入台大历史研究所。1961年11月《文星》杂志发表《老年人和棒子》,揭开六十年代台湾“中西文化论战”的序幕。此后出任《文星》总主笔。陆续发表《播种者胡适》、《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 1965年《文星》被迫停刊,遂靠经营旧电器维持生计。1970年因彭明敏出逃案而被软禁,翌年被捕,判以10年徒刑,1976年减刑获释,担任土木包工。1979年复出文坛,出版《独白下的传统》、《李敖文存》等。同年与台湾影星胡茵梦结婚,3个月后离婚。
1981年因萧孟能控告其侵占案再度下狱。1982年出狱后陆续创办《时代》系列杂志,出版《千秋评论》、《万岁评论》、《朝代评论》丛书,宣称绝对反国民党,绝不妥协。曾在1982—1983年间参与发起“批康(宁祥)”风潮,但并未参与党外政治运动。
1991年创办求是报,1993—1996年任东吴大学历史系兼任特聘教师;1995— 2000年担任真相新闻网“李敖笑傲江湖”主持人;1997年举办义助慰安妇百件珍藏义卖会;1999—2000年,台湾第10任“总统”选举期间被推选为新党“总统”候选人;2000年担任环球电视“挑战李敖”主持人和台视“李敖脱口秀”主持人;2001年至今任中天新闻台“李敖大哥大”主持人;2000年,凭借长篇历史小说《北京法源寺》曾被提名角逐诺贝尔文学奖;2004年当选台北“立委”。
李敖是台湾知名的作家,也是著名的“党外政论家”。因数度入狱而必然造成一种“给国民党难堪的心度”。依此,1983年5月,台湾一批持有政见的知识分子投书《民主人》,支持李敖出任“党外党魁”,并竞选第七任“总统”,称他有足够的影响及威望。他仗义执言,打抱不平的正义精神,深受各界人们的敬佩,甚至把他捧为崇拜的偶像。
李敖生平以嬉笑怒骂为己任,而且确有深厚学问护身,自誉为百年来中国人写白话文翘楚。著作甚多,主要以散文和评论文章为主,有《传统下的独白》、《胡适评传》、《闽变研究与文星讼案》、《上下古今谈》、《李敖文存》等;近年出版的有《李敖的情话》、《蒋介石研究文集》和《李敖回忆录》、《李敖大全集》等100多本着作,被西方传媒追捧为“中国近代最杰出的批评家”。经他抨击骂过的形形色色的人超过3000余人,在古今中外“骂史”上无人能望其项背。李敖前后共有九十六本书被禁,创下历史记录。
李敖主张以一国两制方式实现两岸和平统一,反对“台独”,反对“公投制宪”,反对军购。
目录
第一幕 夏至
第二幕 秋分
第三幕 冬至
第四幕 春分
后记
部分内容摘录编辑本段回目录
华老师:调查局逼迫我供认七岁在家乡参加共产党的儿童团,即所谓小鬼队。我在军法庭上,请他法官去函情报局查询:“共产党的儿童团,要几岁才能参加?”那个王八蛋的名叫聂开国的军法官先是不准,后来经过我的律师提出抗辩,律师说:被告请求调查有利证据,法庭没有不准之理。据他律师所知,共产党规定九岁的小孩要参加儿童团。七岁,根本不能参加。就算九岁参加了,也是被迫,也没有罪。这是问题的关键,法庭应该去函调查的。聂开国才没得话说。后来,情报局复函,果然说:共产党儿童团收容的是九岁以上的儿童。那个聂开国更混蛋了,他居然再去函情报局,问它:九岁的小孩才参加儿童团,有没有“例外”?有没有七岁参加的?情报局也是大混蛋,竟然回信说:也有例外。就算有例外,也不能证明我例外中的一个呀!这不是硬把一块破烂的红布缝补在一件洁白的衣服上面吗?这就是我说的,你的案子是编织的,我的案子却是缝补的。
正因为从七岁补起,案子就要一路补下来。我既七岁入了共产党儿童团,自然大了,就不能不入共产党了,于是做口供,在调查局入党。我被逼着写:“民国十六年,一九二七年,我在湘潭念书时,加入共产党。”后来他们一算:你民国三年生,民国十六年,只有十三岁!马上拉下脸来,拍案大骂:“你混帐!十六年?你只有十三岁,那有资格加入共产党!你胡说!时间没那么早?你不肯吐实!打!再给我打!”我只好把入党时间延后,我被逼着写:“民国二十七年,一九三八年,我在湘潭一家旅社,两个朋友拉我加入共产党。事后三人还拥抱着高呼:”毛主席万岁!‘“后来他们一算,又说时间没那么晚,最后改为民国二十一年,一九三二年,他们才算满意。事实上,民国二十一年那年,那来什么”毛主席“的称呼?又那来什么”毛主席万岁“的口号?他们用心作了半天假笔录,以为天衣无缝,结果,由于他们的常识不够,还是露出马脚。总而言之,由于他们程度不够又胡搅蛮缠,问案时候,你会哭笑不得。例如一个特务,他一看到我就说:”不必问,你生出来时就是共产党。“我说:”为什么?“他说:”你是十月一日生的,就是共匪的国庆日,这就是证明。“我说:”那是农历。“他说:”农历是土共,照样是共产党。“我说:”我出生时,俄国还没革命,那来共产党?“他说:”那是外国的事,外国不能干涉我们的内政。“你说好笑不好笑!
军法官问:你对某某说,你主张台湾独立,是吗?
被告答:没有呀,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没有那样说。
军法官问:那你是怎么说的?
被告答:我是说,我主张把台湾建设得像瑞士那样。
军法官问:(问书记官)瑞士,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地方?
书记官答:(手指着被告)你问他!你问他!
这就是军法官的程度!
一九五九年,台北市武汉大旅社有一个客人叫姚嘉荐的上吊自杀了,警察局本来查清楚了他是自杀,因为他是菲律宾华侨,消息登在菲律宾报上,蒋介石看到了,认为会影响华侨投资,就下了条子,上面八个大字:“查明事实,从严侦办。”结果调查局就朝不是自杀而是他杀的政治正确办下去。首先调查局派人抓了旅社的职员游全球,据游全球告诉我:“那是民国四十八年十二月八日,大约十点钟左右,我已经快要睡觉了,突然有两个人跑进来,问说:你是什么人?叫什么名字?身份证拿出来我看看!给他看了以后,他说,好,你到楼下来,那时武汉旅社门口已经摆了好几部车子,我一上车,眼睛就被蒙起来了,开、开,开了大约个把钟头,到了一个地方,我下车还是他们抱我下车的,进了屋子,蒙的布才拿开,调查局的专员王琪就问我,刚才在旅馆,你叫些什么?我说,我叫,我当然叫,我又没犯法,我叫什么?还没讲完,王琪的手就过来了,一掴两个耳光。我说你怎么打人呢?调查局的人说,我怎么不打人?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这是调查局。我说,这是调查局?我又不是共产党,我是恨共产党才到台湾来的。他们说,你是杀人犯。我说我杀了谁了?他说姚嘉荐。我说,你们治安单位不是办了案,说是自杀的吗?他说不是,是你们杀的。我说,是我们杀的,凭你们说的就是我们杀的吗?他们说,你杀他干什么?我说,我没有杀他干什么。我今年三十八岁了,我会随便帮人杀人吗?他们就不管了,把我拉出去。那天晚上就有四个人,两人是打手,一人问,一人笔录。打了以后,第二天晚上,就用两百支光照眼睛,一边打耳光,一边照眼睛,那种难受劲儿,唉,一边流眼泪,一边受光照,眼睛就像刀割一样难受。第三、第四天以后,就更难受了,他们拿盐水给我喝,喝了以后,就不再给水喝了。不喝盐水也不行,不喝他揍你。然后持续三、四天,不给喝白开水的时候,我渴得难过,要水喝。他们说,要喝就得承认杀姚嘉荐。我说,我承认好了,就我一个人杀的。他们说,不行,有很多人杀的。我说,你要我承认,我当然就说我一个人杀的。他们说,不行,不只你一个人。我说,不只我一个人到底是哪几个?我都没看到,是不是没到齐?他们说,都是你们旅社那几个。我说,我们旅社有两百多人,是那两百多个吗?他们说,譬如林某某啦……我说,就是林某某和我两个吗?他们说,还不止呢,还有其他人,好,游全球,你不要以为你骨头硬,你慢慢就会讲的。我说,这不是骨头硬不硬的问题,你既然要我承认,总要告诉我是承认哪几个人吧?然后又换了地方,这下子更厉害了,把我衣服剥得光光的,十二月天,就开着电风扇吹;还把电话线绑在两个大拇指,线绕在脖子上,他通一下电,我人就振跳一次,这样整法,或者拿鬃刷子在光脚上刷刷,我真受不了,于是我说,你要我承认可以,但是一定要告诉我有几个人杀,很多人杀?很多人是几个?七个?八个?九个?如何杀法?不然我只能承认我一个人杀的。他们说,你一个人不可能杀。我说,如果我一个人不可能杀,我就没有杀人。好了,接着就是让我仰躺在一条板凳上,鼻子上捂一块湿毛巾,把辣椒水一滴一滴,渗过湿毛巾,滴进鼻子里去。我后来听别人说,还有一种刑,是把猪鬃插进尿道中,不过我没受这种刑。我从八号被打到二十四号,为什么我知道是二十四号,那天他们休假,其中一人说,妈的个屄,游全球,就是为了你们,害得我们不能过Christmas.八号那天起,我几乎就没有睡过,他们四个人一组,六小时换一班,把我整得惨兮兮的。二十四号那天,他们突然说,你既然没杀人,可以交保,就叫来几个菜在里面吃。我因为十几天没睡,加上喝了点酒,被关在警卫室中,半躺半睡,感觉身体好像飘着一样,迷迷糊糊的,到了夜里一两点,又忽地把我摇醒,然后带我去看姚嘉荐尸体的幻灯片,跟我说姚嘉荐找我。我说,我又没做亏心事,为什么他要找我?他们要我跪下,我说,我为什么要跪他,他又不是我杀的,但他们还是逼我跪。他们说,我不承认也要盖章。我说,我不承认当然不盖章,他们便一个人抓起我的手盖章,一个人照相,等抓到我的手往自白书盖上的那一刹那,抓的人闪到一边,照的人就照下了我单独在盖自白书的镜头。我在调查局待了五十天,只有第三天检察官来过一次,我说,报告检察官,我是冤枉的。他说,好,你是冤枉的,问了一点笔录就走了。移到看守所后,检察官来侦讯,我又说,报告检察官,我冤枉。调查局的人马上当着检察官揍我,而且破口大骂:他妈的王八蛋!叫你不要翻供你偏要翻供。我说我冤枉怎么不讲。他们就跟检察官说,一切照以前写就是了,写完,他要我盖章,我不盖,他又打,说,你非盖不可。不得已,我只好盖。盖下之后,检察官就回去了,我也被还押看守所,那时调查局的人员一分钟也没离开,第二天,又把我押回调查局,又整整一个月。一回去就打,他们说,王八蛋你,你翻供。我在调查局总共八十天,到正式公开审判的前几天,他们才把起诉书给我。” 上面所说的,就是游全球亲口对我说的故事。这件命案,多人被判死刑,案子拖了十七年下来,游全球捡回了一命,判了十五年,可是已经坐了十七年的牢了,多出的两年算送给政府当人权礼物了。当年他们被抓时,一双皮鞋是二十块钱,到了十七年后,一双皮鞋已经一千元了。
再回头看看武汉大旅社命案,说当时他们杀姚嘉荐,是把他按住,打了三针巴拉松农药,但是怪就怪在针孔上,连续打了三针,现场是漆黑的、被害人是挣扎的,居然连续三针都打在同一部位、同一针孔上,这可能吗?并且明明可以一针毙命,为什么不一次打完?难道是怕死得太快不成?更妙的,是说巴拉松农药是台大陈华洲教授提供的,但事实上,陈华洲教授是台大工学院的,对巴拉松农药一无所知,甚至巴拉松洋文怎么拼都不知道。并且,巴拉松是管制的,要申请才能买到,也从无申请记录。据他供述,调查人员自口袋里取出写有Barathion的小纸片强迫他照抄承认,他无奈照写后,不久调查人员又来说:“我们副局长说,要将B字改为P字才对,你要再写过。”他“处此环境,迫得照他的意思,将原来的名称Barathion改为Parathion,现在案卷里,仍有我涂改的原来笔录存在”。虽然证据和其他证人都证明根本没有提供巴拉松的事,但是,法官照判陈华洲教授是杀人犯。其中一个插曲是:陈华洲因为是大学教授,他在调查局所受的刑求,比其他被告 “客气”些,但他最后诬服,竟是别有内情。原来案发前几年,他曾从警总保过一个陈姓学生出狱,后来这学生投共了,调查局拿这件事来逼他选择,是愿坐“匪谍”的牢呢,还是坐“杀人犯”的牢?苛政猛于虎,两害相权之下,他宁可做“杀人犯”,也不敢做“匪谍”。于是,他屈服了。后来被判无期徒刑,病死了。在临死前他还说:“我这一辈子没看过巴拉松,没研究过巴拉松,没想到却被巴拉松害得那么苦!”
就算你有本领不承认,说你是共产党而你不招,即便你身体是铜墙铁壁不怕大刑伺候,抵死不招,他们也有办法找证人从旁证明你是。这种证人就是职业证人,是他们养的。例如他们养个叫许岱宗的证人,他是变节的共产党,召之即来,来就作证,说你是他共产党同志。最妙的,当年抓他、把他安排做职业证人的前保安处组长陈鸿渐,后来被自己人整,也被诬赖成共产党了,而这一诬赖案的证人,不是别人,就是陈鸿渐养出来的职业证人许岱宗!一个案子,有证人证明你是共产党,你不承认也没关系了。陈鸿渐案以外,调查局的副处长李世杰案更精彩了,他们弄出三个变节的共产党,异口同声咬李世杰,像三条狼犬一样的咬住不放,结果,李世杰也变成了共产党。
以中国石油公司的工程师韩大梁为例,他被判了十五年,理由是匪谍,案子屈打成招的细节不必说了,判决书中有一段话是一个加工业务,“被告韩大梁竟能将应于十天才能完成之工作,在不眠不休之三日夜内完成,足证被告已深受共产党精神之熏陶,盖只有共产党精神才能为人所不能为之工作。”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的一天,国民党台湾省党部改组,当场军乐队开始吹奏进行曲,这是蒋介石由后台进场前的讯号。蒋介石在乐曲中走出来了,紧绷着一张脸,他有许多次生气的样子,这次最难看。他一上台,就左手扶着讲台,右手往旁边猛挥(学蒋介石手势),大喊:“出去!出去!”也不知道他要叫谁出去。大家吓坏了。经他补充命令之后,大家才知道他受不了乐器的反光,是要乐队出去。然后,蒋介石喝了一口水,拿起新任省党部委员名册,停住不动。这一连串动作产生了相当的镇慑效果,台下每个人都屏气凝神,静待他开口。“李友邦。”这是他的第一句话,李友邦应声肃立起来。他接着说:“李友邦,你能骗得过别人,就可以骗得过我吗?你太小看我了,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是奸匪吗?宪兵,带走,带走!”蒋介石一边说着,一边以手势(学蒋介石手势)派命坐在前面的宪兵司令将李友邦架出去。然后,蒋介石开始训话:“你们什么人叫他当副主委的,你们统统不认识敌人,敌人就在你身边,你们却不知道他就是奸匪,像你们这样麻木不仁,怎么会成功?你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知道,奸匪就在你身边!”最后,他替自己的讲话下了一个结论,就是:“你们要知道,丈夫是奸匪,太太不一定会是奸匪;但是,反过来,太太是奸匪,那么丈夫就一定是奸匪。”原来李友邦的太太说是匪谍,照蒋介石的逻辑,李友邦一定是知匪不报,妙的是,太太即是匪谍,只判了十五年,而丈夫知匪不报,反倒判了死刑。李友邦是台湾省人,这是蒋介石立威,刚来台湾就先宰个台湾人给你们看!
牢里的冬天很冷,我把我爸爸在东北穿的一件皮袍子带进来,聊以御寒。这件皮袍,被贼眼溜溜的“欧卡曾”看中了,他用手摸着上面的毛,一边摸着一边喃喃自语:“毛真好!毛真好!毛真好!”“欧卡曾”连说“毛真好”后第二天,他就被叫出去了。监狱官调查他有政治问题。因为若没政治问题,怎么会说“毛真好”呢?那时太祖还在世,说“毛真好”是什么意思呢?“欧卡曾”费了九牛二虎的气力来解释,最后才算过了关。原来每间牢房高高在上的天花板上,都有一个扩音机,扩音机是个“大嘴巴”,也是个“大耳朵”。有情况时候它播出监狱方面的命令、号音与音乐,你不听不行,所以是大嘴巴;没情况时候它不声不响,但却是个窃听器,由中央系统逐房抽查,隔墙有耳,所以是个大耳朵。因为大耳朵只能听不能看、只能录音不能录影,所以窃听时候就难免断章取义,于是“毛真好”的误会,就发生了。
李玉堂是黄埔一期的,天子门生呢,仗打得不错,升到将军,升到军长。抗战中,长沙会战第一次第二次都是吹牛说胜的,第三次才是真胜的,就是李玉堂打的,那里他是第十军军长。国民党丢了大陆时,他是山东省政府的流亡主席,到了台湾,情报人员说他太太和小舅子想投共,他知匪不报,蒋介石下令判他死刑。枪毙的那天早晨,李玉堂一出监狱的铁门,两个宪兵站在门口,就把他两手反捆起来。这时他的太太小舅子等也都捆好了,他们都知道是枪毙。到了军法官面前,军法官宣布他们的死刑,即日执行。军法官特别对李玉堂说:“你犯的是《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第九条,知匪不报,最高刑是七年徒刑。但是呈请总统批准时,总统批‘再判’,我们乃改判你十五年徒刑,又经总统亲笔批一‘耻’字。你的死刑是总统判的,总统要你死,我们也无可奈何。”李玉堂答复说:“总统要我死,我死,我死。”于是押上军车,他的太太这时已脚软不能走路,大哭不止。李玉堂不失将军气概,对他太太说:“这时还有什么哭的,快走!”但李太太已不能走,宪兵便拖她上车,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李玉堂案。
有一个流氓叫吴相辉的,长得尖嘴猴腮,还留个小胡子,一副小人样。你想在全世界找一张脸,一看就是十足小人模样的一张脸,就是他了。他有不少前科,自然有一些坐牢的经验。他烟瘾很大,可是牢里不准抽烟,在放封时候,他看见班长把烟屁股丢在地上,他会跑过去,双膝下跪,请班长允许他捡起来抽,不要脸极了。后来他发现,如果他打小报告检举同房的人有反动言论,他就会被叫到外面办公室查问,查问时候,有烟好抽。有一次他检举一个政治犯,说这政治犯“曾将总统玉照一张撕掷地下,用脚践踏,表示污辱的意思”。这政治犯又在房中对其他囚犯说:“什么大陆是铁幕,其实台湾才是钢幕,不但坐牢的人不自由,老百姓也不自由。我们应该叫‘老猴’,老的猴子还我自由!”于是他被请到办公室。他说最令他引以为荣的是,当谈话完毕,要回房时,军事检察官还跟他握了手,这大概是吴小人相辉有生以来所所握过最“高贵”的一支手掌了。而他更加念念不忘的,还是军事检察官一连请他抽了好几根香烟。这下子吸烟知味了,他接二连三,不断的检举同房囚犯,弄得军事检察官也不相信了,就不理他了。他没烟好抽,情绪大坏,就在房里耍流氓,专门欺负弱小。最后监狱官来了绝招,把他和一个壮汉关在一起,房里只有他们两个人。这壮汉叫刘辰旦,九十公斤,是橄榄球队选手,是政治犯。本来还相安无事,没过三天,吴小人相辉老毛病犯了,就率真的对姓刘的表示:“我知道所里把我调到你这一房来,是要利用你来打我。”姓刘的极力否认,愈否认,吴小人相辉愈觉得是在“掩饰”。最后,两人就摊牌了。吴小人相辉说:“我虽然打不过你,但是,我有办法,等你睡觉的时候,我就捏你的‘卵葩’,制你死命!”姓刘的说:“那好了,我就不睡觉,看你能怎样?”姓刘的不睡觉,姓吴的更不敢睡了,他生怕自己捏姓刘的‘卵葩’捏不到,反而被姓刘的捏死了。最后,情势发展到两人干起“绝睡”比赛来。人家绝食,他们“绝睡”,倒也平添军法监狱中的一绝。姓刘的是壮汉,身体极棒,吴小人相辉体力悬殊,两天两夜下来,他支不住了,就垮了。于是,写报告,请求调换房间。他一天递了两三次报告,看守所似乎已经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先是给搁置了两天,最后才说:“只有十五房空着,可是电灯坏了,还没修好。”吴小人相辉赶忙说:“没有电灯也不要紧,我这就搬过去。”于是,他就搬到小黑房去了。
王家法:是一个矿工想向我借钱,我怎么可以借他钱?来到台湾,无亲无戚,没倚没靠,就靠自己能吃苦耐劳,维持生活。还得积一点钱,防备将来失业、生病或者老了,不至于挨饿。假使有机会,也可以娶房妻子,成立个家。我借钱给人家,以后没钱用了,又有谁借给我呢?不料那位老兄借不到钱,就想办法陷害我,向派出所检举,说我对他讲“共产党有好些地方比国民党好”、“共产党人海战术很厉害”。于是我被送到这里来了,法官说我是“为匪宣传”,也没有第二个证明我那样讲。唉,记得当年牢坐满了,出去了,到处找工作,人家听说我是“匪谍”判过刑,没人敢用我。有好多次,工作找到了,工资多少都讲定了,老板一听我是“匪谍”,就吓坏了,告诉我:“很抱歉!不是我们不雇用你,实在是不敢雇用,怕将来连我们也发生问题。” 唉!你们不知道,我当时是多么惨,心中又是多么怕。你们想想:单凭一个人的一句话,又没有别的证据,就把我送到这里来。天地这么大,我却没有一处可以活下去,我当然要叹气了。唉!
余三共:那后来又是怎样找到这份工作呢?
王家法:后来,有一位没什么交情的朋友告诉我,有一个矿场想招用工人。我问了住址,就自己去应征。这一回,我不敢说是“被判过刑的匪谍”了,老板就雇用我。时间久了,他看见我力气很大,工作也很努力,一再给我加薪。我才老实对他说起坐过牢的事。这位老板倒很好,他说,他不怕,叫我安心工作。几年来,我储蓄了几万元,也租了一幢屋子里的一间单身房,单独门户出入,很方便的。心里还想:假使有机会讨个老婆,这个房间也勉强够住了。没想到,老婆梦还没做成,坐牢梦又做第二回了。那一天,派出所警员通知我去一趟,也没有抓我,我也不知道什么事。过一会儿,我去了,他们就做起笔录,说是有人检举我为匪宣传。我辩说没有这回事,问他是谁检举的,我要跟他对质。警员说:“检举的人,政府要替他保密,不能告诉你,也不能让他来跟你对质。”我问他:“是不是某人检举的?” 警员不回答,我就断定,必是这位老兄无疑。我把他要向我借钱不遂的事情,告诉警员,要他调查。警员说:“这些话,你到军法处去说好了。”就把我送到分局,再送到这里来了。刚才开庭,被判七年。听说按什么条例第七条起诉,起诉七年就判七年,一条一年。
余三共:可以上诉呀。
王家法:坐牢我可是内行呀,绝不能上诉的,我有过十五年的案底,算是累犯。累犯上诉,会判得更重。
龙 头:他说的是真的内行话。他这种判七年的底价和他这种案情,有一个同病相怜的例子。来自韩国一万四千名所谓“反共义士”中有一个叫刘金财的,被抓了,送到军法处。过去住在隔壁房,“放封”时告诉我他的案情内容,又暗中拿起诉书、答辩书、判决书给我看。我因此知道,他一到台湾,就在省林务局一个林班工作,因为勤奋诚实,一路升到领班,他经过多年积蓄,娶了太太,已有一个怀中的小女儿。因为他十多年工作有点钱,引起三四个林班工人的觊觎,人人想向他借钱。借不到,就共同设计要构陷他。这些人比“检举”王家法的人技巧高明多了,他们找刘金财聊闲天,有意无意地问他人民解放军在韩战期间的情形,我记得其中“犯罪”的重点在于三句话:(一)问:共产党管理军队,跟我们这边一样不一样?答:不,共产党管理军队,另外有它的一套。(二)问:共产党在韩战中,是不是由苏俄供给武器的?答:是。(三)问:苏俄的武器厉害不厉害?答:厉害。——就这样,刘金财罪名成立,那三四个人正式“检举”他“为匪宣传”。起诉了,判刑了,但因法官“姑念被告”由韩国而来,是 “反共义士”,按底价减半优待,判他三年六个月。
余三共:我知道你外号“胡牧师”,其实你只是喜欢兼差传教而已。你是中学教员,你的案子由于你胆小,始终吞吞吐吐的,现在你说说看,不要怕。
胡牧师:我本是一个小军官,退伍后到师范大学继续进修,取得了中学国文教员的资格,被分发在一所省立中学吃粉笔灰。我喜欢舞文弄墨,喜欢旧诗词。记得太祖写过一首《沁园春》,把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成吉思汗等,都奚落了一顿。这首词,不但在当时很引起争议,就是一九四九年共产党占有大陆以后,香港若干杂志报纸,也拿这首词来批判过一阵子的。当然,有批斗它的人,也有欣赏它的人;有人嫌它遵守词的格律不够严谨,有人称赞它写景生动;有人批评老毛狂妄自大,有人则称赞这首词气势雄壮。见仁见智,有褒有贬,原也不足深论,糟的是,我竟然喜欢上这首词。有一天,我在办公室里改完了学生作文,闲着没事,就拿起毛笔来,在一张白纸上写了这首《沁园春》。写好了,看了两遍,便搓成一团,丢进字纸篓去。不知怎么搞的,这张字纸竟被学校安全室的人捡去了,我还一点都不晓得呢。
余三共:你就是因为抄写《沁园春》被捕的?
胡牧师:不。我被捕以后才知道,安全室的人看我抄写那首词,就布下陷阱来引我跳下去。
余三共:怎么说?怎么布下陷阱?
胡牧师:那是一个下午,在操场上,几个学生围着我聊天,问这问那的。师生嘛,我平日又爱护学生,那里知道要防备他们之中有人害我呢?有一个学生问我说: “老师,你从前是军官吗?做到什么官位?”我说:“做到小军官。”学生说:“那金门炮战,老师有没有参加?”我说:“参加的呀。”谈呀谈的,有人就问我说:“老师,你在金门的时候,共产党每天向金门开炮轰击,我们这一边有没有还击呢?”我说:“当然要还击的。它那边大炮打过来,我们大炮就对准厦门高崎通到隔海集美的那座铁桥,轰击过去。只要打中一发,铁桥损坏了,从厦门开出的火车,就要停驶几天去修理。”嗨!就是这句话惹了祸,我才会来坐牢的。我被调查局抓去以后,才知道那些学生原来就是小特务,就是调查局的小线民。调查局说我那句话是“为匪宣传”,宣传它共产党建造了一条鹰厦铁路,宣传它共产党从厦门的高崎到隔海的集美,建造了一条铁桥,铁桥上还可以行驶火车。这样,我便被移送到这里来了。
余三共:这跟你默写《沁园春》有什么关系呢?
胡牧师:就是因为写了《沁园春》,安全室才在学生中布线侦查我的言行。那些学生一定是奉命前来试探我的。要不,我只对他们几个孩子说了,为什么调查局会知道?而我被捕后,调查局办案人员竟拿出我写的那张《沁园春》,丢给我看,我才知道被安全室的人捡去告密了。唉!说来可怕,一个学校里,有安全室,还有特务学生!我这“为匪宣传”的罪名,八成是脱不掉的了。
龙 头:你并没有“为匪宣传”呀!那首《沁园春》,你只是自己默写一遍,就搓到字纸篓去了;并没有拿给别人看,向谁宣传呢?向鬼宣传吗?大陆有一条鹰厦铁路,厦门的高崎到对海的集美有铁桥、有铁路,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你说国军开大炮还击,摧毁了那条铁桥,是宣传国军炮兵的威力,是为“国”宣传,怎么算是为 “匪”宣传呢?你这两件事,都不能构成为“匪”宣传的要件,怎么可以控告你这项罪名呢?
胡牧师:龙头啊!(用叫苦的语调)我这个人,不但没有“为匪宣传”的事实,根本也没有“为匪宣传”的存心。高崎集美间有一条铁桥,金门的军民没有一个不知道的;可是,金门的民心士气一直很高昂,并没有因为共产党建造那条铁桥就动摇了。难道金门的军民可以知道的,在台湾就要保密,就要封锁消息,说那条铁桥被国军大炮轰击损毁了,就断章取义,说我这句话是为“匪”宣传,那报纸上刊载台海炮战中,金门一天落弹几十万发,民房倒塌,百姓死伤,为什么不说也是为 “匪”宣传呢?因为那明明是宣传共产党武器充足、炮弹威力强大呀!
龙 头:可见上帝还没无处不在,“共匪”已经无所不在了。
胡牧师:还有一项无所不在——特务和线民更无所不在。
余三共:这就是你跟我们坐了这么久的牢,始终对你的案情吞吞吐吐的原因吧?
胡牧师:你可以这么说,我怕你们。
余三共:怕什么?你是军官哪!
胡牧师:可是我胆子很小,心肠很软,在军中也窝窝囊囊的,没有前途。只是我喜欢舞文弄墨、吟风弄月,结果什么不好舞弄,竟不小心舞弄到老毛身上去了,结果惹来大麻烦,幸亏上帝保佑,使我只是“为匪宣传”而已,自己还不是“匪”。啊,感谢主,让我在牢里休息。
龙 头:感谢“主”,在牢里休“息”,简单说,就是感谢主席,感谢毛主席(笑)。
胡牧师:(摇着双手,笑)龙头啊!千万别这么说,你饶了我,我改口了,不感谢主可以了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
龙 头:好吧,同意你改口。咦,我想起来了,有个跟你有点像的例子,黄进川黄老师的例子,他也是“为匪宣传”,也很妙。黄老师教地理,上课时说:“大陆的土地比台湾大,资源比台湾多,但是一切资源尽由共产党政府占有、掌握、控制、运用,没有拿来作为改善人民生活的用处。所以,大陆人民生活很穷苦,中共却试爆核子弹成功了……”他这段话,出了问题,罪状就在头一句和末一句,“大陆的土地比台湾大,资源比台湾多……中共却试爆核子弹成功了。”斩头截尾,不谈中段,便叫作“叛乱犯”了。我还记得他的律师写答辩状,有一段妙文,状上说:“被告黄进川宣称:”大陆土地比台湾大,资源比台湾多。‘在这个反共基地的宝岛台湾,说这样话也实在似乎未免有点不太妥当。不过,要一个负有传道授业解惑之责的学校教师对学生宣称:“大陆土地比台湾小,资源比台湾少。’做老师的人,实在也是很难说得出口的。”至于核子弹试爆成功,这位律师找来一份军中报纸《青年战士报》,居然有这一报导。可是,没用,他们说你“为匪宣传”就是“为匪宣传”,一判下来,就是七年!提到核子弹,还有另一场,一位印度尼西亚侨生叫李世璋的,师大英文系毕业,教过北一女英文,后在几个补习班“赶场”当英文老师。有一天,因为全班学生考试成绩都很糟,就训斥学生说:“人家中共都会试爆核子了,它制造的钢笔又好又便宜,可见它是进步了。你们都是大孩子,到今天还不知道该怎样长进,读书都不好好用功,怎么有资格谈反共呢?”他又向学生表示:“汉字应该简化。”事被职业学生往上密报,抓起来了,判他“为匪宣传”。在法庭上,他辩称:中共试爆核子成功,《中央日报》、《联合报》、《中国时报》都用大篇大篇专栏报导,我只说几句,激励学生用功,难道有罪?法官诘问道:“你说核子弹威力很厉害吗?”李世璋反问:“法官,你以为核子弹威力不算很厉害?”法官说不出话来。李世璋又说:“我是一九五七年来台升学的,听说一九五四年国史馆馆长罗家伦在报上公开撰文,主张汉字应该简化。如果主张汉字简化有罪,警总当时为什么不抓国史馆馆长?”法官也说不出话来。可是,照判,判的理由却冠冕堂皇,说“姑念被告系印度尼西亚侨生,不谙祖国国情”,两罪俱罚,判处感化三年。收到判决书时,李世璋笑起来了,他说:“我是一九五四回台升学的,现在是一九七○了;十六年之久,到现在还‘不谙祖国国情’!唉!我们的‘国情’可真难‘谙’啊!”事实上,老王八蛋蒋介石那本烂书《苏俄在中国》的印度尼西亚文译本,还是他翻译的,“为匪宣传”,那个匪啊?
胡牧师:(笑)那个匪啊?到底谁是匪啊?
龙 头:(笑)你少问了吧,有个老兵,叫李中,一九四九年追随政府来台湾,一九六五年以中士退伍,找到一个警卫的差使,收入有限,不能成家,自问自答说: “如果不追随部队来台湾,我不也早就结婚生子,说不定早已当祖父了,想不到当年抱着满腔热血从军报国的结果,竟落此下场,连最起码的家也没有,我是不是爱国爱错了呢?”过年时候,他更感伤了,乃写了一副春联,上联是:“你说他是匪,他说你是匪,到底谁是匪?”下联是:“一个靠苏联,一个靠老美,老百姓靠谁?”好了,立刻来了一大堆人,春联撕下,犯人送上,“为匪宣传”,判刑七年。
胡牧师:我的上帝!什么不好写,写什么春联?
龙 头:说得也是。什么不好追随,要追随政府?什么不好去,要去台湾?像这老兵、像印度尼西亚侨生。印度尼西亚侨生在这十一房住过,他跟我愤愤不平的说:“我们宁愿在印度尼西亚做亡国奴,也不要在台湾做什么堂堂正正中国人。为什么连亡国奴都从外国人统治下得到的自由,竟在中国人统治下的台湾还得不到?能从异种人统治下捡到的,竟在同种人统治下还捡不到?如果这是做中国人,我宁愿做外国人。为什么一个国家迫害我,我还要受这窝囊气?爱因斯坦在十六岁时候就吃不消做德国人,放弃德国国籍;二十一岁入瑞士国籍;三十五岁又当德国人;五十四岁德国纳粹把他德国国籍又取消了;六十一岁起他又入了美国国籍,但一直到死,仍然保留他的瑞士国籍。我要永远保留我的印度尼西亚国籍,我才不要再做中国人。其实我祖宗三代都生在印度尼西亚,是印度尼西亚人,不晓得怎么变成了什么中华民国人?”我说根据所谓的中华民国国籍法第一章第一条第一项,你出生时你爸爸是中国人你就是中国人。他说我爸爸不是,我说你爷爷是,他说我爷爷也不是,我说你爷爷的爸爸总是了吧!所谓中华民国要实行它的双重国籍,所以,你无所逃于这个所谓国的国法之间。他听了,才一直摇着他印度尼西亚的头,哑口无言。
老 黄:多谢龙头啊,你这么细心周到,将来俺出狱了,一定送我们莱阳的大白菜给你。
龙 头:你是山东莱阳?你干什么的?
老 黄:俺是莱阳人,三十八年随军来台。俺是乡下人,抗战胜利前活不下去,跑到青岛去做海军。
龙 头:(摇头)不对啊?抗战胜利前的山东海军是日本人掌握的伪海军啊,那是汉奸啊。要做汉奸早做啊,为什么日本人要完蛋了才去做汉奸呢?
老 黄:谁晓得呀?我们是乡下种田的,只晓得去青岛入海军,谁晓得是谁的海军呀?
龙 头:结果上了贼船,下不来了。
老 黄:就是呀!这样就不准退役了,跟到台湾来。后来腿受了伤,总算让俺退了伍,辛苦成家,在吴兴街开了一家小米店……
龙 头:先问你,你开米店,有买糙米六百公斤的成本吗?
老 黄:开玩笑!那里有那么多的钱?
龙 头:那你就是非法营业,有一部黑法律叫作《粮商登记规则》,明明规定要有那么多钱才准卖米。
老 黄:啊,龙头,你真是无所不知。我们登记时的资产证明都是假的,谁有真的啊?
龙 头:你说得是。但是这个政府处处设下天罗地网,要想整你,不管大的小的,人人都难逃法网,它不愁没法律整你。后来呢?
老 黄:后来我们没事时打个小牌,认识一些同乡,他们想挖点钱,我不肯破财消灾,就被整起冤枉来,被诬告三十四年农历七月间,在共产党占领下的莱阳绕岭区,干过共产党的指导员;后来派到辇至头村地方,干过共产党的小学教员。就凭这点单薄的人证和罪名,就被警备总部军法处初审判决“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了。龙头啊!快救命啊(大哭,又磕起头来)!
有个随国民党来台的老兵叫苏依仁,退伍后租了一间违章建筑的小破屋,弄来一部旧三轮车,还兼差卖冰水,聊度残生。一天晚上,冲进好几个警察,抓住他,就给上了手铐,带到警察局,由一个笑脸的刑警客客气气替他脱了手铐,还敬他一支烟,说:“苏先生,对不起,这么晚把你请到局里来,其实也没有什么事,我们是在调查一件事,只要你能真诚的与我们合作,我们马上送你回去休息,刚刚我的部下对你很无礼,请你多包涵。”然后就轻松的和他闲话家常,问他老家有些什么人?几时到台湾的?怎么来的?何时退伍?现干何事?……苏依仁有问必答。如此闲谈了约一个多小时后,刑警的问话就总在民国三十年至三十四年的那段期间打转。刑警问他哪一年当兵?当兵以前干什么?苏依仁答民国三十二年当兵,当兵以前帮忙父亲种田。刑警又问共产党哪一年到他的家乡,他答民国三十一年。早上七点左右,刑警为苏依仁准备了豆浆及烧饼油条,吃过了早餐,换了两位刑警与他交谈。其中一位刑警单刀直入的说:“苏先生,有人检举你在大陆时曾参加共产党,可有这回事?”苏依仁虽是个大老粗,但在军队中混了二十几年,也有一点警觉性,他知道这不是好玩的。他马上小心的回答说:“共匪到我的家乡,我逃都来不及了,怎会参加共产党?何况我又是大老粗一个,又不想做官发财,我加入共产党干什么?是谁检举我的,我要跟他对质……”刑警告诉他对质是法庭的事,现在不必急。刑警又问他可曾为共产党做过什么事?他说没有。话一说完,刑警一反刚才还算客气的态度,两人合力对他拳打脚踢,再用绳子绑住两手把他吊在半空,骂他说:“你不承认为共产党做过事,却有人看到你为共产党抬过东西,你回想一下,有没有?如果你不承认,只是和你自己过不去,何苦呢?给你十分钟的时间去想。”被吊在半空中的苏依仁,两手疼得快断了,他拚了老命去想是否帮共产党抬过东西,对了,他想起来了,他曾与几个邻居被共产党抓公差,去抬尸体。他想:“抬尸体是被迫的,又不是自愿去帮忙,何况抬尸体又不犯法。”想到这儿,他马上向刑警承认为共产党抬过尸体。刑警也立即放他下来,并要他写下那段经过,苏依仁说他不认字,不会写。刑警说那就由他们照他说的来写,苏依仁当然答应。于是就把抬尸体的那段经过、时间、地点、如何被抓公差、有几个人一齐去、抬了几具尸体等,一五一十的对刑警坦白。刑警也一面听,一面做记录,最后还要他在笔录上打上指模。本以为事情交代清楚了就可回家了,岂知笔录一做完,就被移送警总保安处,一个月后被移送到军法处,不久接到起诉书,同房难友把起诉书念给他听,他才知道上了大当。原来起诉要旨是指控他曾于民国三十一年在大陆加入匪党组织,并曾为匪搬运尸体,来台后又不向有关单位办理自首,故视为未曾脱离共产党组织,还在继续中,判刑十二年。苏依仁一肚子怨气,认为被迫抬了一下死人也犯法,难友们安慰他:“为匪抬死人就是通匪、资匪,没把你枪毙已经不错了。
有个叫陈毓宝的,在国民党金门县党部做事。有一天他被特务找去,说:“我们在你的档案资料里,查到柯某某曾是你的上司,而柯某某已因匪谍案被政府判刑,你即曾是他的部属,你也该早就被他吸收加入匪党了吧?为什么不向政府办理自首?……”忠党爱国的陈毓宝当然不会承认这个莫名其妙的罪名,即使特务们严刑逼供,他也死不承认。不承认,有办法逼你承认。把你太太抓来问,太太也不承认。好,从太太怀中抢下出生才五个月的小婴孩,啪啪啪打起小婴孩给他太太看,太太受不了了,只好屈服,承认自己丈夫是共产党。太太说你是共产党,难道还是假的?于是陈毓宝只好承认多年前加入了共产党,因为没向政府自首,按照大法官第六十八号解释,自然视同继续。
老 黄:这六十八号什么的,不是可以办自首吗?自首不是可以免罪吗?很多墙上不都贴着“匪谍自首,既往不究”的标语吗?
龙 头:问得好,老黄,问得好。首先我告诉你,自首的下场总是惹来新的罪名,叫作“自首不实”,就是你虽然匪谍自首了,可是你避重就轻,有所保留,并没交出全部的真相,你是以自首为幌子,避开我们抓你关你而已。所以,你自首了,老子们还要穷追猛打。结果自首未成,反倒一切唯你是问,罪加一等。一九四七年二二八事件以后,有些涉案的台湾人当时逃亡了,有一个叫陈柏渊的,他逃到他台南老师杨文源的家里,藏了两个月。十二年后,这位杨老师要考高考律师,看《六法全书》,看到明知为匪谍而不告密检举,要判七年刑,吓到了,想到十二年前他的学生不是匪谍吗?……
余三共:怎么参与二二八的台湾人会又牵涉上我们共产党,又匪谍起来了?
龙 头:这门学问,你就不太懂了。这又是一种“国特的逻辑”,你非国民党员就是党外,在台湾做党外就会勾结海外党外,海外党外就是台独台湾独立式党外,就是叛徒,叛徒就会与共匪勾结,所以在台湾的,一闹事,就是共匪、就是匪谍。这种“国特的逻辑”,在所谓法律上也可以给逻辑出来。根据《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第二条:“本条例称叛徒者,指犯第二条各项罪行之人而言。”换句话说,只有用《惩治叛乱条例》第二条判的人,才是“叛徒”;用其他条判的人,都不算叛徒。所以我的案子同案八个人中,只有我是“叛徒”,他们都不是了,他们都只是“受叛徒之指使”的罪犯而已。我是台独案被人咬进来的,最后却变成了主角指使别人,这倒真是令人会心的变成哟!所以,二二八涉案的台湾人,都以叛徒论,而叛徒又以匪谍论,一点都不违反国特的逻辑。懂了吧?
余三共:懂了。所以那位杨老师十二年前收容的学生是匪谍。
龙 头:是匪谍。这下子杨老师抱着《六法全书》吓坏了,于是只好自首。他自首的理由是:“反正已是十多年前的往事,而陈柏渊已不知逃往何处,只要我向治安机关承认藏匿过陈柏渊,我就是清白的。至于陈柏渊参加二二八的那件事,都已经过了十几年,他们也应该不会再追究才对,即使要追究,陈柏渊也不会那么容易被逮到吧!”于是他就自首了。结果自首换来的答复却是:“光你自首没有用,你一定要把陈柏渊找出来向治安机关投案,否则你也有罪。”杨老师答道:“已分别十几年,到底他是生是死,我也不知道,叫我从何处找起?何况台湾这么大……”话未答完就被特务打断:“即使分离三十年你也要去找,如果人死了,就拿他的死亡证明书来销案,至于要如何找那是你自己的事。从明天开始,我给你一个月时间去找出陈柏渊,这期间你天天要向我们报告找寻的经过,如果一个月以后还找不到陈柏渊,我们就把你移送军法治罪。”于是杨老师就硬着头皮去找,最后找到他学生的妈妈,再由妈妈找到学生陈柏渊自首。特务又说陈柏渊“自首不实”,敲敲打打,刑求之下,陈柏渊乱咬一通,最后特务嫌咬出的人太少,陈柏渊问:“只有一面之缘的也要吗?”特务说:“当然要,你现在不说,将来我们也会知道,现在坦白了就表示你有诚意,一切都交代清楚了,你就可以马上回去,以后也不必躲躲藏藏……”陈柏渊记得他看过一次病,医生叫洪文庆,这下子洪医生又遭了殃。洪医生在被刑求下只好乱编口供,说他曾在十二年前批评国民党政府,并说中共要统一台湾只是时间问题。特务说不对,将洪医生所写的撕掉。洪医生又重写曾参加台湾独立党,特务说更不对,因为只有海外才有台湾独立党,岛内没有台湾独立党,于是又一次把自白书撕掉。这不对,那不对,洪医生实在不知道要怎么写才正确,更不知道应该承认参加什么组织才能满足特务的要求。最后,洪医生以恳求的语气拜托特务坦白说出他们的要求。特务就问他:“你是什么地方人?”洪医师一想:对了,我是台湾人,为什么没想到“台湾共产党”?他立刻改写他曾参加台湾共产党,但特务又摇头。就如此这般的经历三小时的猜谜,经由特务的宽大开恩一再提示,最后他在自白书上写了曾参加“民主自治同盟”,这才让特务满了意。可见余三共你们“成大共产党”算不了什么,早在好多年前,就有“台湾共产党”了。
余三共:唉,我们“余生也晚”。后来呢?
龙 头:后来洪医生又被锁定,问东问西,要缴出同志,最后愈咬愈多,咬到第十四个人,特务觉得够了才喊停。判决下来,自无期徒刑以下,各种刑期,一应俱全,一个人自首,十四个人遭殃,没有一个匪谍是真的。喜欢自首吗?把脖子送给刽子手了。
有人为了奖金诬告别人是匪谍,有时候也踢到铁板,结果奖金没领到,反倒因为反坐,自己给关进去了。有一个人,我忘了他名字,他忽然异想天开,告起蒋经国来了,他告蒋经国是匪谍,因为蒋经国明明留学苏联时,参加了共产党,回国后,又明明没有办自首手续,所以按照大法官第六十八号解释,做共产党状态还在继续中,是典型的匪谍。结果可想而知,他老兄给抓进来了,匪谍蒋经国逍遥法外,后来他在牢里感叹说:“我没告蒋经国呀,我告了我自己。”
其实知匪报了也会大祸临头的例子,种类是很多的。大体说来,也算同类。就是检举匪谍以外,检举反动传单、反动标语,对这些传单与标语,国民党鼓励检举,声称检举者有赏,不检举者有罚。于是,小民领命,在地上捡到了传单,或在公厕里看到了粉笔字,就直奔官府去报告。不料国特们收到这些,破案为难,可是不破又不成,于是干脆就地取材,把检举人横加罪名,说发传单者即阁下、在毛房门后写“打倒蒋××”者亦阁下,阁下以检举人始,以谎报人终。他领奖金你坐牢,一幕反共抗俄大戏,最后以鼻表眼肿收场。我举一些实例,给你们见识见识。一个铁路工人,叫卢水旺,是国民党,忠党爱国极了,但他的党国却不鸟他。一次他坐火车从高雄北上,快到台北的时候,他到厕所小便,门一打开,砰就关上了,大喊:“车上有匪谍!任何人不准再上厕所,路警在那?快找路警来!”路警赶到时,看到厕所墙上有人用粉笔歪歪扭扭的写了几个字——“打倒国民党”。这时火车已开到台北站,乘客们纷纷下车,路警本想拦下他们一一侦讯,但车上人太多,拦也拦不住,只好算了。有几名便衣闻讯赶来,亮出派司,询问路警出了什么情况,路警低声附耳,据实以告。特务们也建议拦住旅客逐一核对笔迹,但列车长认为行不通。因为台北车站每天进出的班次甚多,车站里南来的北往的,接客的送客的成千上万,除非将站内的人拦住不准出去,站外的人拦住不准进来,另外还得不让要进站的列车开进,不许待开出的列车开出,否则无法一一核对笔迹。而要如此做,牵涉甚广,除了台北站整个瘫痪外,更会引起全省交通大混乱,滋事体大,谁也负不了责任。何况这段时间,已有不少旅客出了车站,说不定写字的匪谍早已溜了。特务们想了一下,也就不再坚持,于是把卢水旺带到铁路警察局仔细盘问。卢水旺不厌其烦口沬横飞的描述发现反动标语的经过,以及当时马上报案以争取时效的反应。但特务们反追问他的生活背景、工作现况暨交游情形等等。从中午折腾到深夜,问得他身心俱疲,声称自己是报案人,能交代的全交代清楚了,要回家休息了。但是特务们说:“卢先生,在案子没有侦破之前,你不能离开。”卢水旺抗议说:“你们搞清楚了没有?我是报案人,不是嫌疑犯,你们凭什么扣押我?”特务们说:“卢先生,我们不是扣押你,只想了解事实真相。在事实真相没澄清前,你就委屈委屈吧。”结果这一委屈,就是半个月,最后破了案,硬说写标语的不是别人,就是你卢水旺。在解送军法处前,卢水旺整天痛哭流涕。看守骂他说:“哭有个屁用!你是自作自受,自找苦恼。就算字不是你写的,火车上那么多人,别人不报案,你报个什么案?你呀,这叫多事有事,好心变成驴肝肺。”最后,他被判了五年,忠党爱国,爱到牢里去了。
有个农夫,叫钟金木,六十出头,不认识字。一天在田里看到一叠红色的纸张,他捡回去,跟两个孩子一起把红纸折成飞机,在马路上互相飞着,看谁折得快、折得多。折呀折的,一架飞机飞到警察头上了,警察看到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简体字,马上奔回警察局,不一会儿,大群治安人员包围了这所农宅,大事搜索,并抓走了钟金木。判决书下来的时候,最后一段说:“姑念被告钟金木没受过教育,又不识字,不知传单内容,故予最轻惩处。”所谓最轻惩处,是判了七年,理由是“为匪宣传”。农夫钟金木一辈子不知道匪字怎么认怎么写,结果飞来横匪,还是匪到牢里去了。
当年发生了有名的“孙案”,就是整肃孙立人将军的案子,由于孙将军做过新一军军长、税警团团长、第四军官训练班主任,国防部特别成立一个“一○四”专案,“一”是新一军,“○”是税警团,“四”是第四军官训练班,凡上述三个单位出身又无其他可靠背景的军官,概不得担任主官。有个少校叫陈洪玲的,具有“一”“四”双重背景,马上由连长调为兵器教官。当军人干不上主官,自无前途可言。不过陈洪玲素性恬淡,兼之教官工作轻松,他也心甘情愿的熬着,希望能熬到退役。有一天,士官学校厕所的门板上,发现了两行粉笔字,写的是“蒋介石带我们来台湾,那年那月才带我们回大陆”。于是上面下来严格命令,非要破案子不可,好歹也得抓个替死鬼来顶罪。于是有人建议从人事背景不良者着手,把全校官兵的资料一再过滤,结果认定陈少校嫌疑最大。理由是他是“一○四”系统的人。于是将他抓起来,日夜拷问。陈少校晓都不晓得这件事,教他如何招认呢?但上面既然认定是他,不招认也不行,最后以“为匪宣传”的罪名判他十五年。调查时,侦讯人员骗他说:“你不认,案子就结不了,那你就得无限期的关押,接受调查。这样,彼此都没好处,你不如承认字是你写的,写几个字也没什么了不起的罪名,最多记一过了事,你不是想早点退役吗?记了过,对你申请退役大有帮助。”陈少校为了想退役,便糊里糊涂的招了。那知一判下来,竟是十五年!他不服上诉,改判下来,竟是无期徒刑,这时候,发生了一件事。一姓钟的士官,在闲谈中告诉同事:“陈少校太冤枉了,字根本不是他写的。”别人问:“不是他写的又是谁写的呢?”姓钟的支吾以对。但言者无意,听者有心。小报告打上去了,姓钟的被保防官约谈。几经折腾,他坦承“字是自己写的,与陈少校无关”。当姓钟的被送到看守所,并将实情告诉陈少校后,陈少校认为这下子应该平反了,于是连夜写诉讼状,申请再审。状子送上去两三个月,仍无下文。他每天焦急的等着,三个月后的某一天,一位上校到了看守所,把陈少校喊到办公室,先客气的和他闲聊,盛赞陈少校是爱国的好军官,接着谈到主题。上校说:“身为军人,就该有牺牲奉献的高贵情操。这件案子,不错,你是受了很大的冤屈,但已经二审定谳,没法子改了。如果硬要改,你知道,上自政战主任,下至保防人员,都会受到惩处,为了你一个人,而连累大批干部,我们不能这样做。在国家危难的时期,总有一部分人会牺牲的。所以我劝你,不必再申请再审了。以后有机会,我们一定设法放你出去,至于你的冤屈,我只能说一声抱歉。”陈少校刚想站起说话,那位上校立即抬手制止道:“我明了你的心境和痛苦,我再说声抱歉。卫兵,把他带回去。”三天后,他被送到泰源感训监狱,又过了不久,姓钟的也被送至泰源,被判了八年。陈少校的案子自然无法平反,破案奖金早被有功人士朋分用掉了,事后抓到姓钟的,大伙又可以重领一次奖金。一案双破,一鱼两吃了。
傅积宽傅胖子喊自己“万岁案”,是最有趣的。傅胖子在一公家机关做事,双十节的上午,被派公差到总统府前面做庆祝代表。当天烈日高照,大家站得不耐烦,同事天玩笑说:“老傅,等一下蒋总统出来,喊万岁时,你敢不敢不喊‘蒋总统万岁’,而改喊‘傅积宽万岁’?”傅胖子开玩笑说:“有什么不敢?等一下喊给你看。”他说话算话,等一下真在众口一声喊时喊了自己万岁,结果被比老百姓还多的治安人员发现,抓到牢里,判了五年。
陆军一等兵王印,台中后里人,农家子弟出身。他家中人口众多,单靠种几分水田,入不敷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初中还没毕业,就改行学木工了。后来到了兵役年龄,被拨交到一个步兵师。部队长根据人事资料,晓得他会木匠手艺,于是不叫他出操打野外,叫他替师部各级官长家庭服役。师长家的门窗坏了,他去修补;参谋长家的沙发旧了,他去换装。由于经常和少将、上校级的高级军官接触,王印眼界大开,对于连上的排长、指导员、干事之流的低层军官,渐渐不放在眼里,结果惹出祸来了。有一天,师长集合全师官兵训话。训完话,循例高喊呼口号。刚喊完“蒋总统万岁”,一位年轻的保防官匆匆跑上司令台,对站在台上的政战部主任低声说了几句话。主任脸色一沉,立即把总值星官叫上台来交代一番。师长走后,总值星官下令各部队带回,却蹊跷的把排尾一角约二三十名士兵留下,这一动作颇为反常。等部队走完,政战部主任、保防官,还有“反情报”队的干员走到这二三十人面前。保防官表情严肃态度愤怒的说:刚才喊口号的时候,有人喊“毛主席万岁”,声音来自这一角落,希望喊的人坦白站出来。众士兵你看我我看你,吓成一团。保防官突然一伸手从人丛中把王印揪了出来,高声问道:“王印,是不是你喊的?照实说!”王印吓得直抖,摇头否认。但保防官不理会这些,吩咐:“把他带走”。反情报队人员立即遵命将王印押上吉普车,其他人随后也被带到反情报队分别接受侦讯。保防官威胁、恐吓而带有预设性的暗示问:“你听清楚了,知匪不报与匪同罪,王印喊毛主席万岁,你听到了没有?”有人吓得配合:好像有听到,但不能确定是他喊的。这下子好了,只要有人“好像有听到”,便是铁证,有了证据便不怕王印不招。果然王印在不堪刑求下,承认喊了。这位保防官端的听觉可真敏锐,他能在几千人一起喊“蒋总统万岁”声中,分辨出一句“毛主席万岁”的不同声音及方位,简直是练过武侠小说的“千里传音”。何以这位保防官一指就指出是王印呢?原来他找王印帮他做一张孩子睡的双层床,而又不提供木料,教王印到构筑军队工事的仓库中去偷偷拿木料,王印拒绝了,保防官认为王印“大小眼”,看不起他,于是就降福毛主席,毛主席也万岁了。结果呢,王印以“为匪宣传”的罪名被判刑五年。
王印在牢里碰到一位曾任教于花莲高工的陈长坤老师,闲来无事,教他念书,可是好景不长,监狱里要拆这个换那个,又把他找去做木工了。五年刑期满了,临出狱时,他礼貌性的隔着铁门向陈长坤老师道谢告别。陈老师讬他带封家信给太太。那知信才接到手,被看守逮个正着,监狱官着鸡毛当令箭,马上扣住他的开释状,不放人了,下令彻查其中阴谋。天晓得什么阴谋,陈老师信中所说,不过是告诉太太能守则守,不能守就早点改嫁,免得耽误了青春。调查了两个月,幸好监狱长念他帮监狱做了不少工,不无微劳,不再追究了,虽是一场虚惊,但王印杠上开花,多坐六十多天的黑牢,一个毛主席,一个陈老师,断送他五年两个月的青春。可见傅胖子喊万岁会出事,王木匠没喊万岁也会出事,这就叫作上帝弄人。
和个屁谐!告诉你一个和谐的例子吧。有个人叫冯叔康,笃信基督教。他在中部一所礼拜堂当职员兼工友,常常自费印制单张或张贴标语,劝人信耶稣。有一次,他在台中写了一项标语去张贴,标语这样说:“全国同胞都信耶稣,反攻大陆才会胜利。”调查局台中市调查站立即把他抓到台北,疲劳讯问他四天四夜,逼迫他供认是 “为匪宣传”,甚至他自己就是匪。他坚决不承认。送到警总军法处,坐了将近四个月冤狱,军事检察官才宽大处分他不起诉,却又严厉警告他:“以后传教,不准涉及政治,否则就要起诉判罪!”这是为了寻求“反攻大陆胜利”之道,而被以“叛乱”罪嫌抓去的唯一滑稽案例。虽然获得不起诉处分,但那四个月的黑牢,难道是别人坐的,他跟政府真和谐啊!
陆军中士王经典,山东即墨人。其为人也,优点是刻苦耐劳,勤奋向学,乐于助人;缺点是固执倔强,喜管闲事,好抬死杠。小学程度的他,参加军中随营补习,学业大有进步。最后被政工系统看中,被提升为“政治战士”。王经典是基督徒,信教信得迷,和你阁下一样。一九六○年代,军中暴行频传:自杀者有之,杀害别人然后自杀者亦有之。蒋经国希望藉宗教的力量化除戾气,于是准许基督教派牧师到各部队里传教。有一天,有位年轻的牧师至澎湖宣讲福音,当场赞扬蒋总统是虔诚伟大的基督徒、“反共的先知”时,王经典忽然要抬杠了,他站起身来,抗议说:“蒋总统伟大,举世同钦,但他不配称先知。先知是上帝的使者。自耶稣基督降世而后,上帝已不再派先知临凡了,所以不能称蒋总统为先知。”如果该牧师是位称职而有修养的布道人,哈哈几句就没事了,但该牧师自恃自己是辩才无碍的神学士,根本没把王经典这名大兵放在眼里,于是两人顶起牛来。从教义之争到意气之争,吵得脸红脖子粗。最后王经典愤怒指责牧师说:“你简直是太祖派来的。”此话一出,事态扩大,该牧师告上一状,王经典以“为匪宣传”的罪名被判刑五年,基督徒成了政治犯!滑不滑稽?被关进监狱的王经典先是大声呼冤、痛哭流涕,继之整天喃喃自语。他受不了这一打击,精神失常了。过了不久,他不再喊冤了,自称得到圣灵的启示,说这些冤屈、折辱都是上帝对他的试炼,他决心要做“现代的约伯”。于是日夜高声祈祷,大唱赞美诗。就所谓叛乱罪而言,五年算是轻刑。王经典在部队里素以苦干实干闻名,人缘不错。部队长有意调他服外役,不想送他去台东泰源感训监狱服刑。但他日夜唱歌祷告,吵得其他在押人作息难安,就不得不送他去台东了。到了台东,王经典祷告唱歌如帮,监方软的劝、硬的上脚镣手铐,这家伙甘之如饴,还说:“约伯当年所受的痛苦灾难比我还多,任凭你们如何粗暴的折磨我,我还是要赞美上帝我的主。”监方无奈,备妥一纸公文,将他送往收容军中精神错乱的玉里养护所。蒋介石当年裹胁老兵来台湾,说“一年准备、两年反攻、三年扫荡、五年成功”,结果都是空头支票,回不去了,老兵想家,精神失常者比比皆是。蒋经国怕这批人在部队里影响士气,就以“医疗”为名,把他们集中隔离,并调派宪兵去管理。起初宪兵认为整天和精神病为伍,是件苦差,都不愿去。后来发现大有油水,又视作肥缺了。原来所谓治疗,就是给患者服一种食后即昏睡的药,让他们不再吵闹。有个别具有暴力攻击倾向的患者,宪兵就用电棒把他击昏。击昏或服药沉睡后,宪兵即将患者的私人财物搜括走了,等患者清醒来,寻找财物时,宪兵概不认帐。精神病的话,能当真吗?说丢了钱,又有谁信呢?因此,王经典被送到玉里时,很不受欢迎,因为他身无分文,是个穷光蛋。在玉里住了不到三个月,又被退回泰源监狱,说是病已治好了。其实病那里会好,只是他在玉里一唱歌一祷告就用电棒电昏他。终日昏沉不起,表面上看不吵不闹,病不是好了吗?回到泰源监狱没多久,大概被电出了特别效果,王经典在信仰上来个大逆转。从原来的虔诚信仰耶稣,一变为不遗余力的咒骂起耶稣来。原因是他冬天不盖棉被,不穿棉衣,认为只要祈祷上帝就能御寒。结果祷告失灵,搞得浑身冻疮累累,所以就不信上帝了。泰源监狱也有牧师传教。当牧师站在讲台上称颂万能的耶和华时,王经典又站起来抬杠了,他说耶和华仅是犹太人的战神,不配做全世界的上帝。耶稣是私生子,自身都保不住,有什么资格救世人?牧师被他这突如其来的搅和弄得不知所措。散会后,牧师和政工人员一商量,断定他精神病复发,油条回锅,再去玉里养护所。王经典在泰源待了四年有余,玉里却去了五次之多。最后拖到五年刑期届满,又因找不到保人,被送到火烧岛“候保队”,最后如何,就不清楚了。一个说法是听说他又“二进官”抓回监狱了,关在这里,不过改了名字,改姓胡了,叫胡什么的,住在这看守所的第十一房……
这是马来西亚侨生的故事。国民党退守小岛,国不成国,但为了要人承认它,特别到各国找侨生来念书,有一次,从马来西亚来了个侨生,入学填表时候,在“参加党派”那一栏,他填了高中时参加过“马来西亚共产党”,结果反共的马来西亚政府不抓他,国民党政府却把他给抓起来了。最妙的,他被捕时,银行存折还有准备生活用的七八千元存款。他被解送到军法处后,军事检察官第一件要务,是开庭将他收押起来;第二件要务,是下令冻结他的存款。为什么呢?因为犯的是二条一的罪,就是《惩治叛乱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罪,唯一死刑,判罪后还要没收财产的。没收了财产,军事检察官和审判官们是可以“抽成”领奖金的。
余三共:这侨生还是马来西亚人呀,怎么国民党说抓就抓?
龙 头:是啊,马来西亚政府还出具官方证明,说那个侨生过去参加过共产党,但现在不是了,可是国民党政府不管,照抓不误,并且判了十二年。
余三共:人家说“倒霉倒到印度去了”,现在该改为“倒霉倒到台湾去了”。
龙 头:还有更倒霉的呢。为了一个案子只有一名侨生太单薄,特务们还要这侨生咬另外一个同学,那个同学跟我同房过,对我说:调查局糊里糊涂地认定我是马共党员,就逼迫我要承认、要自白、要交心、要坦白、要写出参加马共的经过。我说没有,他们就打骂恐吓,还骗我说:“赶快认了,就放你出去。你毕业了,我们可以帮助你,让你早早回马来西亚去。如果你不认,就是对党国怀着深仇大恨的心理,死罪是跑不了的。”办案人员还说:“马来西亚共产党并不是中国共产党,照国内的法律,是没有罪的。我们只是要你交代清楚而已。你交代了,就证明不会危害领袖和党国,就可以回马来西亚去。如果你不交代,我们就认定你是存心危害党国,就将你当作和中共分子一样地判罪。一判了罪,你的学籍就被取消,你也坐牢了,甚至被判死刑了,你就永远不能回到马来西亚去了。”我回到台湾念大学,就是希望学成回去,听了这些话,心都凉透了,怎么不害怕呢?——所以,我就编了,编说是由某人介绍我参加马共。我那里知道政府办案也会骗人?结果,我判了十二年,来台升学,等于做了一场噩梦,什么都完了。
余三共:国民党抓共产党抓上瘾了,捞过界了,连马来西亚政府不抓的,国民党都代抓了,四海之内,皆共党也。
“饭票共产党”是一种人,没饭吃,发现做了共产党,可以人人有饭吃,不过吃的是牢饭,吃牢饭也是一种饭,饭来张口,一日三餐,对挨饿的穷人说来,也不错呀!就有那么一个人,叫阮有成,本来是一九四九年被国民党抓来的老兵,有一次上山砍竹子,摔了一跤,恰巧一根尖竹子穿过他的膀胱,出院后小便失禁,就退伍了。退伍后三餐不饱,流浪街头,沦为乞丐,有一次有大官出巡,警察怕有碍观瞻,赶紧扫街,清除乞丐。他心想自己虽没为国捐躯,但至少捐出膀胱了,如今沦为乞丐都不准当,心头有气,就当街跟警察吵起来,警察就把他一顿拳打脚踢,他火了,忽然立正站好,举起右手高呼:“太祖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他本就有一副好嗓子,因此声音非常嘹亮,无远弗届,连附近警察局里的都听到了,一下子跑出三四个警察,把他连推带拉的带进警察局。最后移送警备总部保安处,再移送军法处,判决有期徒刑七年,是典型的为匪宣传。奇怪的是,到了军法看守所后,阮有成发觉看守所比他在外面做乞丐的生活舒服多了——不愁衣食、不去求人怜悯、不必餐风宿露有一顿没一顿的、更不必提心吊胆的怕警察,他后来没想到有这么好的地方,他唯一担心的是七年后出狱怎么办?难友告诉他说,这还不容易,要出狱时,你在监狱门口再来一次 “太祖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不就得了?这样你每七年喊两声,一辈子就吃穿不尽了,多好啊!听说他就真的这么照办了。法律规定,监狱有最低处遇,就是政府对囚犯处境待遇不得低于一定的最低标准,当你自己标准是乞丐的标准,政府一定输,连乞丐都做了,什么牢不能坐呢?一旦发现做了共产党、做了不判死罪的共产党,就真的人人有饭吃了,真的有了长期饭票了,又何苦而不为啊!说到这里,我还要给“饭票共产党”补充一点资料,我有一次趁班长不在,跟送开水的外役张小弟聊天,张小弟说外面伙房有个叫“詹怪物”的囚犯,食量极大,快出狱了,整天发愁,为什么呢?张小弟说:“那个怪物根本没有家,又没有钱,一出去,就又得饿饭了。他平日食量很大,在押房的时候,天天喊吃不饱;同房有人不吃馒头,送给他,他还不够。自从调到厨房当外役,他才每顿都可以把肚子装得满满的。这回要刑满出去了,怎不发愁?据他自己说,因为失业了好多年,口袋里一个钱都没了,想找工作,又到处碰壁。他不知道怎么搞的,居然想到监牢里来过活,又听说军法监狱的伙食比司法好,他就想办法要到这里来……”我问:“是有计划进来的?是怎样进来的呢?”张小弟说:“怪物自己说的,他写了一封信给调查局沈局长,声称要自首,因为他是共产党派来的,有一个组织;还有,在台东一个什么山上,设了一个秘密电台。调查局的侦防人员大为紧张,认为这是个大案子,就找到他。起初,对他很客气、很优待,请他住在旅馆里面,不把他送到监牢里,而且,三餐都由馆子叫了酒菜送到旅社来招待贵宾。问了两三天,听说写了好长的自白书,又做了很多笔录。这个怪物一直说,他有一个包括十八人的组织,名单也开出来了;又说,在台东某个山上,的确有座秘密电台,跟大陆经常通报。调查局的人很重视这案子,对他十分优待,希望他交代清楚,第四天,就押着他坐飞机到台东。到了台东,他们开了一部吉普车,带他到那个什么山上,找了一整天,什么电台也找不到。就问他:”你究竟在搞什么呀?‘怪物说:“家里有一张地图,忘了带来,所以找不到电台了。’调查员只好又把他带回台北抄家,果然有一张手画的地图。怪物说:”就是这一张。‘调查员就又带他坐飞机到台东去,按照地图上指示的位置,寻找电台,寻了大半天,还是找不到。调查员很冒火地问他:“究竟怎么回事呀?’他说:”我……我忘记了。‘他们把他再带回台北,这下子不住在旅馆接受优待了,他们把他关到调查局一间房里,一连追问了几天几夜,这怪物只好说实话了。他说,他因为没饭吃,又不敢偷、不敢抢,所以想出这个法子来混口饭吃呀!他这一说,可就惨了,调查员给了他一顿猛打,打得眼青鼻子肿的。后来,叫他要’认一点罪‘,不认,就要打死他。他就招认,说是’民国二十五年在国军部队参加了共产党‘。就这样,送到这里来,结果判了五年。“我问:”那他究竟是不是真的参加共产党了呢?“张小弟说:”谁知道?据他自己说,实在是没有参加。不过,调查局的人叫他要认一点,才不打他。他也觉得要认一点,才可以又不枪毙,又有一张长期饭票。所以,他虽然是冤枉的,却不但不埋怨,而且很满意,很心甘情愿的来坐冤狱。“这个故事证实了,不怕顶着共产党的帽子坐牢的,只有乞丐和大胃王了,乞丐阮有成和大胃王詹怪物真是有吃就好、无欲则刚啊!有道是说圣人才做得到共产党,现在知道圣人以外,乞丐和大胃王也可以鼎足而三了,只是后两者属于”饭票共产党“,要关在牢里才成。
有一个师范大学大学生叫赖溪河,长得清秀,像个女生,大三那年,因为有严重的狂想症休学了。有一天,他来了一次特大号的狂想,他问为什么不叫国民党与共产党好好的谈一谈呢?反正都是同胞、都是自己人,何必每天打来骂去,制造紧张的气氛呢?他想到的事马上就做,立即动笔写了一封信,要寄给太祖。信写好后他带在身上,去拜访同学,适逢四位同学在打麻将,赖溪河把信封拿出来给大家看,四个麻将搭子赌兴正浓,甲转乙,乙转丙,丙转丁,丁又转甲,谁也没打开看,就还给他了。不久,赖溪河打扮成女学生,提着一桶汽油,跑到总统府前面,要烧那十月十日所谓国庆庆典的牌楼,火还没放,人就给抓起来了。浑身一搜,发现这女学生不但身上多了根鸡巴,还多了一封给太祖的信,于是展开追问,知道此信在麻将桌上曾经四人过手,不是过目,是过手,结果四个赌徒大学生都给抓起来,最后各判感化三年,理由又是“被告等明知赖溪河思想倾匪,竟不告密检举,显已触犯检肃匪谍条例第九条。姑且念被告等尚在就学中,警觉性不够,故裁定感化三年以示薄惩,俾得自新”云云。这四个倒霉鬼,做梦也想不到打个麻将,摸了一下信封,就换来三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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